第127节
  真是的。
  前一秒藏了东西,后一瞬就抛之脑后,连言大夫往床上坐下,都没丝毫的警觉,到底都是我自己的锅。
  而我自己倒是藏着了,剩下的那几本却都让言大夫搜罗了出来,撂在一边儿,看上去分外的崭新。
  “没怎么看?”那只手在我的头顶揉着,愈多的碎发落在脸上,痒得我不住晃头,谁曾想,没动几下,这人就飘下这么句话来。
  当然没怎么看。
  我滞了一刻,又是一声嗯。
  紧接着。
  下巴被捏上了两指,使力一勾,我便被迫扬起了头,某人的脸突然靠得好近,特别地近,那唇角邪气地带起弧度,缓缓地开口。
  “不好意思看?”
  怎么还一句接一句的,偏是抓着不放了。
  我没了地儿躲,挣扎着去掰言大夫捏着我下巴的手,结果才扒开一指,这人便一口咬在我的唇上,不容我低头。
  唔——
  这是个什么情况啊。
  脖子仰的酸麻,我往后逃,一只大掌便罩上了我的后脑勺,反是将我朝前送,无谓的扑腾中,手中拽着的那一本册子滑了出去,啪嗒掉在了地上。
  迷迷糊糊。
  天旋地转。
  啃咬成了亲嘬,好不容易找回神智,想蹦起,奈何被人箍在了膝上,才捂上嘴,结果某人便吻上了耳垂。
  “你,你别闹我。”嗫喏的声音从指缝中漏出,莫名的娇媚。
  言大夫正撇开我的发,拉下那被折腾得松垮的衣襟,且露出白嫩的脖颈,及那光洁的半边肩头来,闻我此言,眸色一瞬浑浊,当即低头便是一口。
  嘶——
  捂着嘴的手一摊,难为情地掩住了面。
  怎么他做这种亲昵的事儿,回回都不犯羞的呢。
  羞赧间,身上彻底一凉,我眯着眼一看,某人的指间居然懒懒地挑着我的,我的肚兜,低头一瞥,我顿时整个人都炸了。
  抬手便是一挡。
  “你把眼闭上,闭上!”
  结果言大夫稍稍偏着头,双手炙热地握着我的腰窝,不过好整以暇地说:“不闭。”
  ……
  丢着几本春宫图的床上,被褥凌乱,言大夫衣冠楚楚地坐在床边儿,而我,却是裸着上半身,分外窘迫地缩在他的膝上。
  衣衫被丢到床头,够不着。
  被褥被某人坐在身下,扯不出。
  十足的任人宰割。
  我羞得面红耳赤,大脑发懵,愣是什么招儿也憋不出来,谁曾想,这人就把我脱得这么干净了。
  “我错了,我真错了。”
  擤着鼻子摇起白旗,我冷得有些发抖,不禁自主地往言大夫身上靠,胸前的柔软也不管不顾地压了过去。
  直让某人起火,却又硬生生地憋回去。
  纯属无意识的报复。
  言悔暗暗咬着后槽牙,见我颤着身,便撩着衣摆,将我搂紧了些,下颌且压在我的发顶,听似平淡地开口:“错哪儿了?”
  “错在,错在与程妙芙的赌约。”
  倒是认知的清楚。
  言悔抱着我微起身,且将那被子抽了出来,往我身上裹,然后继续揽在怀里。
  我拉着被角,心存侥幸,这人还真是因那事儿跟我闹上的。
  “呜——你大爷的欺负我——”刚刚那一波收拾到底是让我有些受不住,这得了遮盖,我就委屈地不成样子。
  就算我错了。
  也不能这么羞我啊。
  差点都给羞哭了。
  言大夫不为所动地看着我,说:“再不收拾你,你怕是要上天了。”
  ……
  “跟人赌命,你倒是来得洒脱,可万一赌输了,你怎么办。”言悔厉声道。
  “我——我不会输的。”
  ……
  一巴掌拍在了我的屁股上。
  颇响亮。
  然而隔着层被子,屁股肉又厚,到底是不疼。
  抿着唇对回言大夫的视线,后者接着教育我:“我知道你厉害,可是洛玫,你现在不是只有你一个人,能不能别把命看得那么轻,说赌就赌,能不能,多顾念顾念我。”
  “我受不了,一点儿的意外我都怕,你懂吗?”
  这一大串的话。
  言大夫说起来,不带多余的停顿。
  而我,从他吐出我名字的那一刻起,跳脱的线便一阵绷紧,之后的话,更是一个字一个字地在线上起振。
  实实在在地入了心。
  言大夫知道我不会赌输。
  可是他受不了,我说赌命就赌命,好似这条命,活着就活着,没了,也无关痛痒。
  虽然我并不是这么想的。
  我只认定自己不会输,所以这赌命的事儿,我说得利落干脆,不以为意。可是那些我未曾放在眼里的万一,言大夫会怕。
  一直以来。
  我知道言悔会担心,可我从没想过他会怕。
  哪怕是曾经真的滚过刀口,无数次的差点没命,我也没想过,他会怕的。
  毕竟都是差点。
  这条命,到底是硬。
  被收拾的羞恼彻底没了影踪,我抬起眸子,从被子中探出手,慢慢地,抓上了他的衣襟,而后认真地回应:“阿悔,我从来没有看轻命,只是看轻了万一。”
  甚至是,看轻了你。
  “以后都不会了,不会了,我保证。”不会让你再为我担忧到怕的。
  言大夫默了一会儿,说:“那今日的那个赌约呢。”
  今日的赌约……
  “程妙芙若想抢走你,这该是她付出的代价。”我虽是妥协了以后,却异常执着于今日,“我的男人,不容觊觎。”
  【作者题外话】:言大夫小课堂:
  家庭教育,要注意方式,绝对不放过任何可以耍流氓的机会
  ☆、第157章 猎场之争
  猎场之争。
  争夺的自然是猎物。
  然此次相争,比得并非多少,而是看谁能猎到。只因在这南山的围场里,栖息着一只千影鹿。
  传闻此鹿活了甚久,不少人都在围场中见过它,其画像还在众人眼前过了数遭,可却从没有一个人抓到过它。
  缘由无他,这只鹿会使点儿幻术,又分外警觉,一旦被盯上,就弄出无数虚空的幻影,来混淆猎人的视听,最多的一次,可达上千的分身,也由此被称为千影鹿。
  要说这无数人都弄不到手的传闻中的猎物,竟是丢给我们比试,也委实太为难人了。
  然这规则中还有一条,比试之时,各人所骑马的屁股上固定一靶位,被敌方射中红心者,淘汰。整个比试限时两个时辰,不得提前不得延后。
  若是到最后,都没有队伍能猎到千影鹿,便以各队未被淘汰的人数为计量。
  剩下猎手最多的一方,为胜。
  ……
  头一日得了这些消息时,我正同将与我并肩作战的十位姑娘有所接洽,其实小试后,我便和她们见过几面了。
  到底不似那些个傲慢的世家小姐。
  之前策马在场子里磨合了一阵儿,又顺便来了几场比试,这些个实诚的姑娘倒是对我服气得很。
  隔日便要对战。
  姑娘们大咧地坐在地上,围了一圈,彼此打着气,谁也不曾露怯,毕竟,她们均是自愿而来,为的,便是胜利,而她们也都听闻过那千影鹿。
  更有一个。
  “我见过。”某姑娘举起小手。
  我也盘腿坐在她们中间,手上还挑着根树枝,在地上划拉着,一听有人见过,不禁支起脑袋,朝其看去。
  因着我忘性大,这名字多起来,委实难记。
  故而我就干脆用一二三什么的替了,眼前开口的是小二,至于我,本是从众,让她们称我十一的,结果她们却异口同声地唤我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