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节
沈陆嘉面色沉静地转身,伍媚却忽然扯住他的手腕,淡淡朝夏商周说道:“没什么话是他不能听的,你直说吧。”
夏商周喉结动了动,垂在身侧的两只手下意识地一根一根收紧,过了许久,他骨节发白的手指又一根一根松开,缓缓开了口:“我只问你,那个孩子,如今是不是跟着你?”
伍媚勾了勾唇角:“哪个孩子?”
夏商周一口气梗在喉咙处,当着她的面,要他说出“我的儿子”这四个字简直无异于刑罚。上下嘴唇颤了许久,夏商周只觉得情绪几欲崩溃,他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于他,儒雅博学的父亲在外出考古时因为墓顶塌方意外去世,娴雅温柔的母亲跟着殉情,留下他一个十五岁的小小少年,跟着舅舅过活。十八岁的时候遇上她,倾心恋慕,彼此眼睛里都只有对方。青春少艾,也不是没有少年人的冲动,可是他却每次都会选择温柔却坚定地推开她的手,宁可躲进旅馆的卫生间里,在哗哗的水流下自己纾解。就像他吃葡萄总是把最饱满最浑圆的紫色颗粒留在最后吃一般,他也想把最好的留到他们结婚那天,可是谁能料到订婚那晚出了那样荒唐的变故。有那样鹣鲽情深生死与共的父母,他如何做一个玩弄感情的人,可是这个世道,处女又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他和晏修明发生了关系,自然不得不负起责任来。若不是夷光的离家出走,或许他未必有勇气选择任性地一走了之。
沈陆嘉已经敏锐地猜到了那个孩子指的是夏天,应该是晏修明和夏商周的儿子,那么伍媚收养他,动机又是什么?他有些不敢往下想。忍不住看了看一旁站着的夏商周,他还记得初见时那样潇洒昂扬的青年,可眼前的年轻男人却是一身萧索落寞,几乎像换了一个人。命运弄人,沈陆嘉在心底叹息一声,折身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然后递给了夏商周。
夏商周下意识地接过杯子,杯子的竖棱硌着掌心,他低头抿了一口温水。又过了半天,他才破釜沉舟一般开腔道:“你明白我说的是谁,晏修明和我的孩子。”
“夏商周,你上我家来管我要你和晏修明的儿子?”伍媚唇角的笑意很淡。
“我去了唐在延家里。三年前,你和一个年轻男人一起带走了那个孩子。唐在延的妻子记得你右手上的那粒红痣。”
眼角的余光里伍媚看见了沈陆嘉的眼睛,那双栗色的眼睛此刻像茶色的大海,正在眼底生出无限的波澜,并不汹涌,只是一波一波地漾出悲悯的涟漪。
伍媚无来由地便觉得从心底生出一股烦躁之意,她状似很随意地将右手搭在自己的左手手腕上,那粒红痣便像落在雪地里的一朵红梅一般显眼。
“领走孩子的女人右手上有痣,我右手上有痣,所以便是我拐走了你儿子?夏商周,你大学里逻辑学可是满分,这种低级的错误三段论,你怎么能说的出口?”
“夷光。”夏商周痛苦地耙了耙头发,“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说,孩子都是无辜的,他没有做错任何事……”
“够了,夏商周。你哪只眼睛看见你儿子被我毒打了还是辱骂了?”伍媚斜着眼睛睨他,嘴角微勾,神情嘲讽,“要讨人,麻烦你找齐全了证据再登门兴师问罪,或者直接去警察局报案也成。时间不早了,请回吧。”说完便转身进了卧室。
卧室里没有开灯,黑漆漆一片,夏商周看着她的背影逐渐和那浓墨似的暗融为一体,又去看沈陆嘉,“沈总……”
沈陆嘉难得不礼貌地截断了别人的话头,但是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彬彬有礼:“夏行长,你认识她的时间比我久,应该知道她的为人。一个人再怎么变化,骨子里的东西始终还是在的。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今晚这样冒失地上门要人,我想实在不是什么高明的主意。”
夏商周又一次将视线投入卧室的黑暗当中。黑暗里他看不见她的轮廓,他又看眼前的男人,他长着一张英挺锐利的脸,但似乎无论什么时刻,他的表情总是静的,夏商周忽然从心底生出一种灰心来,这种灰心比他在知晓晏修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时还要重大,因为沈陆嘉比他要懂她。他用力地抿了抿嘴角,一声不吭地推门离开了。
沈陆嘉进了卧室,轻轻按下了壁灯。伍媚躺在床上,他坐到床沿,抬手摸了摸她的长发:“晚饭还没吃,马上重做意面?”
“我不饿。”伍媚头埋在枕头里。
“那吃点别的?冰箱里还有菜。”
伍媚一骨碌坐起来,“沈陆嘉,你不问我收养夏天是为了干什么?”
“你会拿他做什么?”沈陆嘉眉毛微微一扬,“我不觉得你会用那孩子做什么。”
他笃定的口吻让伍媚有些恼火,她冷哼了一声,挑衅道:“沈陆嘉,我不是一个善女人,你该知道的。宽宏大量、以德报怨这种情操在我这儿,就像受天父感召而怀圣胎一样稀奇。”
沈陆嘉笑了一下:“没有人会喜欢做出违背本性的事来,如果觉得内心煎熬,那这件事一定违背了本性。”顿了一下,他又微笑着说道:“你对那个孩子虽然不亲近,甚至有些严厉,但是孩子却很粘你,孩童是这个世界上最敏感的小动物,你对他是好是歹,他们分辨的出来。”
“不。那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除了依附我之外,无路可走。人类之间的感情很多时候都只是一种强势吸引,就像小孩要生存,所以依赖父母的宠爱,介意任何人分走这份宠爱;年轻女人要更好地生存,所以要找到优质的长期饭票,长相学历收入职位哪样不得上纲上线;还有友谊,即便是全无利益关系的闲暇陪伴,难道对方不必温和可亲或者风趣幽默?谁愿意和一个乏味丑陋单调无趣的人作伴?而且,你可知道我和阮咸刚去京津唐家时他什么样子?唐家夫妻本来是因为无法生育才领养了夏天,但是领养了没多久唐在延的老婆就怀孕了,我们去的时候是冬天,夏天才三岁,唐在延的老婆挺着六个月的大肚皮在织小婴儿的毛衫,而夏天拖着鼻涕在楼道的空地上被几个比他大的孩子当马骑。”伍媚大概有些激动,语速很快,也不知道是要说服沈陆嘉还是说服自己。
沈陆嘉凝望着她乌黑的眼珠,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说道:“那你想怎么做呢?法制社会,不时兴子代父偿那一套了,这孩子唯一的利用价值不过就是他那私生子的身份,名舞蹈演员的私生子,被生母抛弃在福利院门口的私生子。”
伍媚被沈陆嘉说中心事,脸色暗了几分。
“你和晏修明间的恩怨,我不会以血脉人伦来劝说你什么,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在夏天身上做文章,老话说‘罪不及子女’,一旦背上私生子的身份,这个孩子的人生将会更加艰难。如果你信得过我,把这件事交给我,我来处理。”
伍媚有些发怔地看着沈陆嘉,有些犹疑地“你来处理?”
沈陆嘉点点头,正色道:“我始终站在你这边。”
伍媚定定地看了对面的男人半天,过了许久,她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好。”
作者有话要说:2月份俺交稿了,但是交稿之后拿书号,送审,修改,设计装帧,下印厂都需要时间,俺的出版方也是业界新人,所以速度比较慢,但是态度还是很敬业的,比如出版方在《何处》的装帧设计上先后换了几个设计师,光我看见的作废封面就有6套,为了书能美美地上市,所以辛苦大家久等了。。。
☆、第66章 爱的挽歌(1)
夏商周站在办公室的巨幅落地窗前,他的办公室位于摩曼写字楼的22层,朝南,采光非常好。然而放眼看去,景致还是局限于高楼铁塔,他忍不住想起在美国摩曼总部工作时,那里离纽约的入海口很近,一边是曼哈顿的摩天大厦,一边是洁白的帆船在夕阳下扬帆大西洋的场景,一边则是自由女神像,那个时候的他,充满了抱负和激情,然而现在,他只觉得自己像一株老去的树,即使站在阳光里,依然写满了暮气。
摆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是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曲,这首铃声已经陪伴了他整整十年,从未换过。也因为这铃声过于特别,所以这么些年他没少收到各方送来的来自世界级芭蕾舞团的演出门票。没有人知道他之所以挚爱这首芭蕾舞曲只是因为是它,让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全名叫做晏夷光。那时是大一的迎新晚会,他是男主持,报幕之后刚好和准备上台的她迎面碰上,她穿着乳白色的芭蕾舞裙,神情淡漠,和那天在图书馆又窘又恼的样子完全不像。然而随着《四小天鹅》欢乐的舞曲响起,她却像一只伶俐的雪鸟,在他的心脏上跳起了踢踏舞。明明和其他几个跳舞的女生一样的装扮,可是他的眼睛却可以轻易找寻出她。站在幕后的他旁敲侧击,知晓了她就是晏夷光,那个16岁考上京津大学的晏夷光。真正动了心却是在后台看见她换鞋,她刚脱下一只芭蕾舞鞋,那双脚,一点都不美丽,中趾上还裹着橡皮膏药,他忍不住问她“疼吗?”她先是狐疑地看他一眼,随后就笑了,指指自己还穿着舞鞋的的那只脚,说道:“为了别人看见的这只脚,只能辛苦另外的这只脚了。”一面说一面踢了踢那只没穿舞鞋的脚。他记得自己当时脑中一热,如同中了什么魔障,一蹲身就给她脱下了那只舞鞋。
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夏商周接通了电话。
“夏行长吗?我是沈陆嘉。”
夏商周呼吸一窒,哑声道:“沈总找我有事?”
“夏行长,如果方便的话,能否现在到森木大学附属幼儿园来一趟?”沈陆嘉心知以夏商周的机敏,听到幼儿园应该就明了他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夏商周浑身一震,连声音里都带了一丝颤音:“幼儿园?是,是,是——”
“嗯,我在幼儿园的正门等你。”
夏商周挂了电话,便疾步往门外冲,走了两步又折回他的私人休息室,在穿衣镜前将衣服好一通整理,这才抓着车钥匙离了办公室。
离幼儿园越来越近,夏商周觉得自己的呼吸开始不稳,不由趁着等红灯的间隙,伸手扯了扯领带。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此刻的心绪,仿佛是寒假前等老师报期末考试名次的学生,又激动又紧张。尽管这个孩子的存在对他而言,惊吓远大于惊喜,但毕竟这世界上只有这个孩子和他血脉相连,是他唯一的骨肉至亲。
沈陆嘉站在幼儿园的门口,再一次谢过了门卫大叔请他进来避风的好意。因为他只要得空,便会来看看夏天,给他送衣服书籍玩具,所以幼儿园的门卫早已经认得了这张脸。
“沈总。”
“夏行长。”沈陆嘉见夏商周只穿了一件羊毛混纺的蓝黑色西装,外面连大衣都没罩,猜他怕是出来得急,忘记了。
夏商周没有见到孩子,眼睛里浮起一抹失望。沈陆嘉沉静地说道:“还有一会儿才下课。稍等。”和门卫点头致意之后,沈陆嘉和夏商周二人并肩进了幼儿园。两人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沈陆嘉。”夏商周忽然开了口:“其实我现在很嫉妒你,因为你运气比我好。”
沈陆嘉默然不语,只是安静地站着。
“我没有对除夷光之外的任何女人动过心思,不是每个男人都是砧板,推不开主动贴上来的肉,问题在于那个晚上不是我没有推开主动送上门的艳遇,而是我根本就喝得醉醺醺的,她们长得又一模一样,我是人,不是狗,嗅不出她们姐妹俩气息有什么不同。但是,无论我觉得自己多么冤枉,我还是犯了错。处/女——”说到这里,夏商周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成年的处/女在她的母亲眼里是多么金贵。你见过冯青萍,那个女人嘴巴有多厉害想必你也见识过了。那个时候我二十二岁,没有父母帮我出主意,没有钱可以补偿错误,除了我这么一个人,我没有任何办法赎罪。这也就是我后来到美国为什么改学金融,我太需要钱了,如果那个时候我足够有钱,想必用钱‘侮辱’一下晏家来换得我的自由,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我很嫉妒你,沈陆嘉,你运气比我好。”
沈陆嘉仰头看了看蓝天,缓声道:“夏行长,那件事情确实算是意外,不能全怨你。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当年她不在事情发生后的当天选择离家出走?你们所有人都从伦理纲常上想着你作为一个男人,要为和晏修明发生关系而负起责任来。但是你有没有站在她的未婚夫的角度想过,你为了道德感被迫负起责任,那你和她之间四年的感情又被置于何地,你所谓的负责任实际上是不忠于情。她的离家出走固然有对家庭的失望,更多的却是对你的选择的寒心。那晚的错误不怨你,可是糟糕的选择却是你做出来的,倘若你坚持,非她不娶,或许如今我没有机会拥有她。”
夏商周如遭雷击,他从未从沈陆嘉所说的这个角度想过,如果六年前他强势拒绝,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有铃声脆生生地响起。沈陆嘉朝晃神的夏商周说道:“我先去把夏天领出来。”
夏天。他的儿子叫夏天吗?年少轻狂时也曾一本正经地和她一起说过痴话,比如日后有了孩子叫什么名字好,他还记得夏天、夏季、夏日这三个名字赫然在列。夏天这个名字是她取的吧。夏商周兀自还在胡思乱想,沈陆嘉已经领着夏天往这边走来。
如果说先前夏商周还对这个孩子的身份存有那么一丝疑虑,那么现在什么疑虑都不存在了,这个孩子和他小时候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他怔怔地看着那个幼童,好像隔着二十二年的岁月在看自己。
大概是他的眼神太吓人,夏天有些瑟缩地拉了拉沈陆嘉的大衣下摆,“沈叔叔,那个叔叔为什么盯着我看,他的眼神,好怕人。”
沈陆嘉蹲□,拍拍他的肩膀:“小夏天,他不是叔叔,是爸爸。”
“爸爸?”孩子稚嫩的童声重复了一遍,带着不可思议的语气。
夏商周喉头一动,他只觉得嗓子眼里像塞了一块湿冷的毛毡,说不出话来。四肢也像被定住,全然不知道该如何动作。
孩子浓黑的睫毛一连颤了好几下,如同受惊的蛾类。
“沈叔叔,你和媚姨是不是要生小宝宝了,所以不要我了,把我送给别人?”夏天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眼泪就含在眼眶里,却一直固执地打转,不肯落下来。
“好孩子。当然不是。”沈陆嘉轻轻地摸了摸夏天的脑袋。
“可是我想你做我的爸爸。”男童一面绞着手指一面小声地说道,簇生的睫毛上泪珠颤了几颤,最终还是扑簌扑簌地掉下来。
夏商周再也听不下去,上前两步,弯腰将夏天抱进怀里。
孩子下意识地挣扎了两下,一颗小脑袋也急匆匆转向沈陆嘉的方向,似乎在寻求保护和支持。
沈陆嘉只能微笑以示安抚。
“你叫夏天对吗?”夏商周终于憋出了第一句话。
夏天“嗯“了一声,湿润乌黑的瞳仁看牢抱着自己的男子。他长得和沈叔叔一样好看,这样一想,幼童舔了舔嘴唇,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真的…是我的…爸爸吗?”
“对不起,爸爸,以前,一直不知道你的存在。不是不要你。”夏商周眼睛泛红,“对不起。”
这句话显然超出了六岁孩童理解的范畴。夏天吸了吸鼻子,没有说话。
夏商周急切地想要和孩子拉近距离,有些颠倒无措地说着:“你叫夏天。我叫夏商周。我的名字是你爷爷起的,夏、商、周是中国最古老的三个朝代,是历史的发端……”说到这里却猛然住嘴,这么小的孩子,哪里懂得“历史”、“朝代”这些抽象的名词。
不想,夏天却接了他的话茬,“我晓得夏商周,媚姨给我说过,古代有一个也姓夏的国家,最后一个皇帝,是一个坏皇帝,所以就被一个好皇帝打败了,这个好皇帝就给国家改了名字,叫商,后来又出了一个更坏的皇帝,他的老婆是狐狸变的妖怪,又有一个好皇帝打败了他,又给国家改了名字叫周。”
三个朝代的历史变迁,从公元前21世纪末到公元前771年,其间多少亭台楼阁化作一片焦土,又有多少残垣残壁重成朱楼绮阁,然而在孩子的口里,不过是好皇帝和坏皇帝之间的打打杀杀而已。他当然不会笑话童言无状,更何况这些知识都是她教给他的儿子的。只是那股始终盘旋在心头的郁卒在孩子说出这番话之后愈发浓浊,为什么夏天不是她给他生的孩子?倘若是他们的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将这个孩子宠成什么样子。这样一想,夏商周只觉得心如刀割。
年幼的孩子觉察到了他情绪的起伏,试探性地伸手碰了碰夏商周的脸颊,有些期盼地问道:“你是爸爸,那妈妈呢?”
夏商周痉挛似的颤抖了一下,不远处,沈陆嘉正双手插袋,默默地看着他。
“妈妈,妈妈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夏天,你要记住,她叫夷光。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美的女人。”夏商周的嘴唇附在儿子耳畔,呓语一般说着。在他的心里,夏天就是他和夷光的儿子,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毫无芥蒂地宠爱这个孩子。
沈陆嘉,伍媚是你的,可是晏夷光,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是我夏商周一个人的。
仿佛觉察到了夏商周晦涩的目光,站在滑滑梯前的沈陆嘉忽然上前几步,望着他安静地说道:“以后有什么打算?”
夏商周当然知道他问得是夏天,斟酌了一番才回话道:“我会找律师咨询,变更孩子的监护抚养权。之后我会向总部申请回美国,我们父子俩会一起生活。”
沈陆嘉点点头,“夏天现在待的幼儿园是寄宿制的,一般只有周末家长才会接孩子回去,当然也有托关系不寄宿的,早晚接送,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他揉了揉夏天的脑袋,叮嘱道:“小夏天,好好听你爸爸的话。叔叔先走了。”
“那沈叔叔,我以后还可以和你打电话吗?”
“当然可以。”
“沈陆嘉。”夏商周忽然喊住正朝幼儿园大门走去的沈陆嘉,“谢谢你。她和你在一起,想必会十分幸福。”
沈陆嘉回头微微一笑,没有作答,逆光中,夏商周只看见他雪白的牙齿闪了一下。
父子二人目送沈陆嘉走远,夏商周才问夏天:“跟我一块儿吃饭好不好?”
“嗯。”夏天点头,犹豫了一下,孩子轻轻开口,“爸爸,我想吃汉堡。”
这一声“爸爸”听在夏商周耳朵里,宛如天籁。
“好,爸爸带你去吃汉堡。”想也不想,夏商周脱口而出。
作者有话要说:出版商的速度我没法左右,只好这么慢吞吞地多更新一点,抱歉让坑里的妹纸久等了。目前给我的说法是纸书八月份出来。
虽然这句话很老土,但是用无辜的小孩来复仇我觉得不应该。关于很多读者从一开始就希望我狠狠虐晏修明,我可以在这里剧透一下,她不会过得那么快活(其实她压根就没活得快乐过),当然,也不会出现一些妹子所幻想的那种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情节,人性很复杂,在姐妹两糟糕的关系里,彼此都有责任,就像有读者曾经评论过的,伍媚的脚伤能怪晏修明吗,如果她不故意穿一样的衣服的话。所以我不会完全偏向哪一方。
祝大家端午快乐。
☆、第67章 爱的挽歌(2)
沈陆嘉回到晟时时,就看见岑彦挤眉弄眼地不住往他的办公室里瞄。
他狐疑地蹙眉:“岑特助,你眼睛怎么了?”
岑彦赶紧站起来:“我没事,沈总,是伍总监,不,伍小姐,哦,不,伍总来了。”
沈陆嘉立时笑起来:“这么些个称呼,真是难为你了。”说罢便推门进了总裁办。
夏商周喉结动了动,垂在身侧的两只手下意识地一根一根收紧,过了许久,他骨节发白的手指又一根一根松开,缓缓开了口:“我只问你,那个孩子,如今是不是跟着你?”
伍媚勾了勾唇角:“哪个孩子?”
夏商周一口气梗在喉咙处,当着她的面,要他说出“我的儿子”这四个字简直无异于刑罚。上下嘴唇颤了许久,夏商周只觉得情绪几欲崩溃,他不知道命运为什么要这样捉弄于他,儒雅博学的父亲在外出考古时因为墓顶塌方意外去世,娴雅温柔的母亲跟着殉情,留下他一个十五岁的小小少年,跟着舅舅过活。十八岁的时候遇上她,倾心恋慕,彼此眼睛里都只有对方。青春少艾,也不是没有少年人的冲动,可是他却每次都会选择温柔却坚定地推开她的手,宁可躲进旅馆的卫生间里,在哗哗的水流下自己纾解。就像他吃葡萄总是把最饱满最浑圆的紫色颗粒留在最后吃一般,他也想把最好的留到他们结婚那天,可是谁能料到订婚那晚出了那样荒唐的变故。有那样鹣鲽情深生死与共的父母,他如何做一个玩弄感情的人,可是这个世道,处女又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他和晏修明发生了关系,自然不得不负起责任来。若不是夷光的离家出走,或许他未必有勇气选择任性地一走了之。
沈陆嘉已经敏锐地猜到了那个孩子指的是夏天,应该是晏修明和夏商周的儿子,那么伍媚收养他,动机又是什么?他有些不敢往下想。忍不住看了看一旁站着的夏商周,他还记得初见时那样潇洒昂扬的青年,可眼前的年轻男人却是一身萧索落寞,几乎像换了一个人。命运弄人,沈陆嘉在心底叹息一声,折身去厨房倒了一杯水,然后递给了夏商周。
夏商周下意识地接过杯子,杯子的竖棱硌着掌心,他低头抿了一口温水。又过了半天,他才破釜沉舟一般开腔道:“你明白我说的是谁,晏修明和我的孩子。”
“夏商周,你上我家来管我要你和晏修明的儿子?”伍媚唇角的笑意很淡。
“我去了唐在延家里。三年前,你和一个年轻男人一起带走了那个孩子。唐在延的妻子记得你右手上的那粒红痣。”
眼角的余光里伍媚看见了沈陆嘉的眼睛,那双栗色的眼睛此刻像茶色的大海,正在眼底生出无限的波澜,并不汹涌,只是一波一波地漾出悲悯的涟漪。
伍媚无来由地便觉得从心底生出一股烦躁之意,她状似很随意地将右手搭在自己的左手手腕上,那粒红痣便像落在雪地里的一朵红梅一般显眼。
“领走孩子的女人右手上有痣,我右手上有痣,所以便是我拐走了你儿子?夏商周,你大学里逻辑学可是满分,这种低级的错误三段论,你怎么能说的出口?”
“夷光。”夏商周痛苦地耙了耙头发,“孩子是无辜的。不管怎么说,孩子都是无辜的,他没有做错任何事……”
“够了,夏商周。你哪只眼睛看见你儿子被我毒打了还是辱骂了?”伍媚斜着眼睛睨他,嘴角微勾,神情嘲讽,“要讨人,麻烦你找齐全了证据再登门兴师问罪,或者直接去警察局报案也成。时间不早了,请回吧。”说完便转身进了卧室。
卧室里没有开灯,黑漆漆一片,夏商周看着她的背影逐渐和那浓墨似的暗融为一体,又去看沈陆嘉,“沈总……”
沈陆嘉难得不礼貌地截断了别人的话头,但是语气还是一如既往的彬彬有礼:“夏行长,你认识她的时间比我久,应该知道她的为人。一个人再怎么变化,骨子里的东西始终还是在的。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今晚这样冒失地上门要人,我想实在不是什么高明的主意。”
夏商周又一次将视线投入卧室的黑暗当中。黑暗里他看不见她的轮廓,他又看眼前的男人,他长着一张英挺锐利的脸,但似乎无论什么时刻,他的表情总是静的,夏商周忽然从心底生出一种灰心来,这种灰心比他在知晓晏修明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时还要重大,因为沈陆嘉比他要懂她。他用力地抿了抿嘴角,一声不吭地推门离开了。
沈陆嘉进了卧室,轻轻按下了壁灯。伍媚躺在床上,他坐到床沿,抬手摸了摸她的长发:“晚饭还没吃,马上重做意面?”
“我不饿。”伍媚头埋在枕头里。
“那吃点别的?冰箱里还有菜。”
伍媚一骨碌坐起来,“沈陆嘉,你不问我收养夏天是为了干什么?”
“你会拿他做什么?”沈陆嘉眉毛微微一扬,“我不觉得你会用那孩子做什么。”
他笃定的口吻让伍媚有些恼火,她冷哼了一声,挑衅道:“沈陆嘉,我不是一个善女人,你该知道的。宽宏大量、以德报怨这种情操在我这儿,就像受天父感召而怀圣胎一样稀奇。”
沈陆嘉笑了一下:“没有人会喜欢做出违背本性的事来,如果觉得内心煎熬,那这件事一定违背了本性。”顿了一下,他又微笑着说道:“你对那个孩子虽然不亲近,甚至有些严厉,但是孩子却很粘你,孩童是这个世界上最敏感的小动物,你对他是好是歹,他们分辨的出来。”
“不。那只是因为他知道自己除了依附我之外,无路可走。人类之间的感情很多时候都只是一种强势吸引,就像小孩要生存,所以依赖父母的宠爱,介意任何人分走这份宠爱;年轻女人要更好地生存,所以要找到优质的长期饭票,长相学历收入职位哪样不得上纲上线;还有友谊,即便是全无利益关系的闲暇陪伴,难道对方不必温和可亲或者风趣幽默?谁愿意和一个乏味丑陋单调无趣的人作伴?而且,你可知道我和阮咸刚去京津唐家时他什么样子?唐家夫妻本来是因为无法生育才领养了夏天,但是领养了没多久唐在延的老婆就怀孕了,我们去的时候是冬天,夏天才三岁,唐在延的老婆挺着六个月的大肚皮在织小婴儿的毛衫,而夏天拖着鼻涕在楼道的空地上被几个比他大的孩子当马骑。”伍媚大概有些激动,语速很快,也不知道是要说服沈陆嘉还是说服自己。
沈陆嘉凝望着她乌黑的眼珠,过了一会儿才缓缓开口说道:“那你想怎么做呢?法制社会,不时兴子代父偿那一套了,这孩子唯一的利用价值不过就是他那私生子的身份,名舞蹈演员的私生子,被生母抛弃在福利院门口的私生子。”
伍媚被沈陆嘉说中心事,脸色暗了几分。
“你和晏修明间的恩怨,我不会以血脉人伦来劝说你什么,但是我希望你不要在夏天身上做文章,老话说‘罪不及子女’,一旦背上私生子的身份,这个孩子的人生将会更加艰难。如果你信得过我,把这件事交给我,我来处理。”
伍媚有些发怔地看着沈陆嘉,有些犹疑地“你来处理?”
沈陆嘉点点头,正色道:“我始终站在你这边。”
伍媚定定地看了对面的男人半天,过了许久,她才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好。”
作者有话要说:2月份俺交稿了,但是交稿之后拿书号,送审,修改,设计装帧,下印厂都需要时间,俺的出版方也是业界新人,所以速度比较慢,但是态度还是很敬业的,比如出版方在《何处》的装帧设计上先后换了几个设计师,光我看见的作废封面就有6套,为了书能美美地上市,所以辛苦大家久等了。。。
☆、第66章 爱的挽歌(1)
夏商周站在办公室的巨幅落地窗前,他的办公室位于摩曼写字楼的22层,朝南,采光非常好。然而放眼看去,景致还是局限于高楼铁塔,他忍不住想起在美国摩曼总部工作时,那里离纽约的入海口很近,一边是曼哈顿的摩天大厦,一边是洁白的帆船在夕阳下扬帆大西洋的场景,一边则是自由女神像,那个时候的他,充满了抱负和激情,然而现在,他只觉得自己像一株老去的树,即使站在阳光里,依然写满了暮气。
摆在桌上的手机响起,是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曲,这首铃声已经陪伴了他整整十年,从未换过。也因为这铃声过于特别,所以这么些年他没少收到各方送来的来自世界级芭蕾舞团的演出门票。没有人知道他之所以挚爱这首芭蕾舞曲只是因为是它,让他第一次知道她的全名叫做晏夷光。那时是大一的迎新晚会,他是男主持,报幕之后刚好和准备上台的她迎面碰上,她穿着乳白色的芭蕾舞裙,神情淡漠,和那天在图书馆又窘又恼的样子完全不像。然而随着《四小天鹅》欢乐的舞曲响起,她却像一只伶俐的雪鸟,在他的心脏上跳起了踢踏舞。明明和其他几个跳舞的女生一样的装扮,可是他的眼睛却可以轻易找寻出她。站在幕后的他旁敲侧击,知晓了她就是晏夷光,那个16岁考上京津大学的晏夷光。真正动了心却是在后台看见她换鞋,她刚脱下一只芭蕾舞鞋,那双脚,一点都不美丽,中趾上还裹着橡皮膏药,他忍不住问她“疼吗?”她先是狐疑地看他一眼,随后就笑了,指指自己还穿着舞鞋的的那只脚,说道:“为了别人看见的这只脚,只能辛苦另外的这只脚了。”一面说一面踢了踢那只没穿舞鞋的脚。他记得自己当时脑中一热,如同中了什么魔障,一蹲身就给她脱下了那只舞鞋。
长长地吐出一口浊气,夏商周接通了电话。
“夏行长吗?我是沈陆嘉。”
夏商周呼吸一窒,哑声道:“沈总找我有事?”
“夏行长,如果方便的话,能否现在到森木大学附属幼儿园来一趟?”沈陆嘉心知以夏商周的机敏,听到幼儿园应该就明了他的意思了。
果不其然,夏商周浑身一震,连声音里都带了一丝颤音:“幼儿园?是,是,是——”
“嗯,我在幼儿园的正门等你。”
夏商周挂了电话,便疾步往门外冲,走了两步又折回他的私人休息室,在穿衣镜前将衣服好一通整理,这才抓着车钥匙离了办公室。
离幼儿园越来越近,夏商周觉得自己的呼吸开始不稳,不由趁着等红灯的间隙,伸手扯了扯领带。他也说不清楚自己此刻的心绪,仿佛是寒假前等老师报期末考试名次的学生,又激动又紧张。尽管这个孩子的存在对他而言,惊吓远大于惊喜,但毕竟这世界上只有这个孩子和他血脉相连,是他唯一的骨肉至亲。
沈陆嘉站在幼儿园的门口,再一次谢过了门卫大叔请他进来避风的好意。因为他只要得空,便会来看看夏天,给他送衣服书籍玩具,所以幼儿园的门卫早已经认得了这张脸。
“沈总。”
“夏行长。”沈陆嘉见夏商周只穿了一件羊毛混纺的蓝黑色西装,外面连大衣都没罩,猜他怕是出来得急,忘记了。
夏商周没有见到孩子,眼睛里浮起一抹失望。沈陆嘉沉静地说道:“还有一会儿才下课。稍等。”和门卫点头致意之后,沈陆嘉和夏商周二人并肩进了幼儿园。两人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沈陆嘉。”夏商周忽然开了口:“其实我现在很嫉妒你,因为你运气比我好。”
沈陆嘉默然不语,只是安静地站着。
“我没有对除夷光之外的任何女人动过心思,不是每个男人都是砧板,推不开主动贴上来的肉,问题在于那个晚上不是我没有推开主动送上门的艳遇,而是我根本就喝得醉醺醺的,她们长得又一模一样,我是人,不是狗,嗅不出她们姐妹俩气息有什么不同。但是,无论我觉得自己多么冤枉,我还是犯了错。处/女——”说到这里,夏商周自嘲地扯了扯嘴角,“成年的处/女在她的母亲眼里是多么金贵。你见过冯青萍,那个女人嘴巴有多厉害想必你也见识过了。那个时候我二十二岁,没有父母帮我出主意,没有钱可以补偿错误,除了我这么一个人,我没有任何办法赎罪。这也就是我后来到美国为什么改学金融,我太需要钱了,如果那个时候我足够有钱,想必用钱‘侮辱’一下晏家来换得我的自由,也不是没有可能。所以我很嫉妒你,沈陆嘉,你运气比我好。”
沈陆嘉仰头看了看蓝天,缓声道:“夏行长,那件事情确实算是意外,不能全怨你。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当年她不在事情发生后的当天选择离家出走?你们所有人都从伦理纲常上想着你作为一个男人,要为和晏修明发生关系而负起责任来。但是你有没有站在她的未婚夫的角度想过,你为了道德感被迫负起责任,那你和她之间四年的感情又被置于何地,你所谓的负责任实际上是不忠于情。她的离家出走固然有对家庭的失望,更多的却是对你的选择的寒心。那晚的错误不怨你,可是糟糕的选择却是你做出来的,倘若你坚持,非她不娶,或许如今我没有机会拥有她。”
夏商周如遭雷击,他从未从沈陆嘉所说的这个角度想过,如果六年前他强势拒绝,是不是结果就会不一样?可惜这世上没有后悔药卖。
有铃声脆生生地响起。沈陆嘉朝晃神的夏商周说道:“我先去把夏天领出来。”
夏天。他的儿子叫夏天吗?年少轻狂时也曾一本正经地和她一起说过痴话,比如日后有了孩子叫什么名字好,他还记得夏天、夏季、夏日这三个名字赫然在列。夏天这个名字是她取的吧。夏商周兀自还在胡思乱想,沈陆嘉已经领着夏天往这边走来。
如果说先前夏商周还对这个孩子的身份存有那么一丝疑虑,那么现在什么疑虑都不存在了,这个孩子和他小时候长得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他怔怔地看着那个幼童,好像隔着二十二年的岁月在看自己。
大概是他的眼神太吓人,夏天有些瑟缩地拉了拉沈陆嘉的大衣下摆,“沈叔叔,那个叔叔为什么盯着我看,他的眼神,好怕人。”
沈陆嘉蹲□,拍拍他的肩膀:“小夏天,他不是叔叔,是爸爸。”
“爸爸?”孩子稚嫩的童声重复了一遍,带着不可思议的语气。
夏商周喉头一动,他只觉得嗓子眼里像塞了一块湿冷的毛毡,说不出话来。四肢也像被定住,全然不知道该如何动作。
孩子浓黑的睫毛一连颤了好几下,如同受惊的蛾类。
“沈叔叔,你和媚姨是不是要生小宝宝了,所以不要我了,把我送给别人?”夏天声音里已经带上了哭腔。眼泪就含在眼眶里,却一直固执地打转,不肯落下来。
“好孩子。当然不是。”沈陆嘉轻轻地摸了摸夏天的脑袋。
“可是我想你做我的爸爸。”男童一面绞着手指一面小声地说道,簇生的睫毛上泪珠颤了几颤,最终还是扑簌扑簌地掉下来。
夏商周再也听不下去,上前两步,弯腰将夏天抱进怀里。
孩子下意识地挣扎了两下,一颗小脑袋也急匆匆转向沈陆嘉的方向,似乎在寻求保护和支持。
沈陆嘉只能微笑以示安抚。
“你叫夏天对吗?”夏商周终于憋出了第一句话。
夏天“嗯“了一声,湿润乌黑的瞳仁看牢抱着自己的男子。他长得和沈叔叔一样好看,这样一想,幼童舔了舔嘴唇,小心翼翼地问道:“你真的…是我的…爸爸吗?”
“对不起,爸爸,以前,一直不知道你的存在。不是不要你。”夏商周眼睛泛红,“对不起。”
这句话显然超出了六岁孩童理解的范畴。夏天吸了吸鼻子,没有说话。
夏商周急切地想要和孩子拉近距离,有些颠倒无措地说着:“你叫夏天。我叫夏商周。我的名字是你爷爷起的,夏、商、周是中国最古老的三个朝代,是历史的发端……”说到这里却猛然住嘴,这么小的孩子,哪里懂得“历史”、“朝代”这些抽象的名词。
不想,夏天却接了他的话茬,“我晓得夏商周,媚姨给我说过,古代有一个也姓夏的国家,最后一个皇帝,是一个坏皇帝,所以就被一个好皇帝打败了,这个好皇帝就给国家改了名字,叫商,后来又出了一个更坏的皇帝,他的老婆是狐狸变的妖怪,又有一个好皇帝打败了他,又给国家改了名字叫周。”
三个朝代的历史变迁,从公元前21世纪末到公元前771年,其间多少亭台楼阁化作一片焦土,又有多少残垣残壁重成朱楼绮阁,然而在孩子的口里,不过是好皇帝和坏皇帝之间的打打杀杀而已。他当然不会笑话童言无状,更何况这些知识都是她教给他的儿子的。只是那股始终盘旋在心头的郁卒在孩子说出这番话之后愈发浓浊,为什么夏天不是她给他生的孩子?倘若是他们的孩子,他真的不知道自己会将这个孩子宠成什么样子。这样一想,夏商周只觉得心如刀割。
年幼的孩子觉察到了他情绪的起伏,试探性地伸手碰了碰夏商周的脸颊,有些期盼地问道:“你是爸爸,那妈妈呢?”
夏商周痉挛似的颤抖了一下,不远处,沈陆嘉正双手插袋,默默地看着他。
“妈妈,妈妈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夏天,你要记住,她叫夷光。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最美的女人。”夏商周的嘴唇附在儿子耳畔,呓语一般说着。在他的心里,夏天就是他和夷光的儿子,也只有这样,他才能毫无芥蒂地宠爱这个孩子。
沈陆嘉,伍媚是你的,可是晏夷光,是我的,永远都是我的,是我夏商周一个人的。
仿佛觉察到了夏商周晦涩的目光,站在滑滑梯前的沈陆嘉忽然上前几步,望着他安静地说道:“以后有什么打算?”
夏商周当然知道他问得是夏天,斟酌了一番才回话道:“我会找律师咨询,变更孩子的监护抚养权。之后我会向总部申请回美国,我们父子俩会一起生活。”
沈陆嘉点点头,“夏天现在待的幼儿园是寄宿制的,一般只有周末家长才会接孩子回去,当然也有托关系不寄宿的,早晚接送,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他揉了揉夏天的脑袋,叮嘱道:“小夏天,好好听你爸爸的话。叔叔先走了。”
“那沈叔叔,我以后还可以和你打电话吗?”
“当然可以。”
“沈陆嘉。”夏商周忽然喊住正朝幼儿园大门走去的沈陆嘉,“谢谢你。她和你在一起,想必会十分幸福。”
沈陆嘉回头微微一笑,没有作答,逆光中,夏商周只看见他雪白的牙齿闪了一下。
父子二人目送沈陆嘉走远,夏商周才问夏天:“跟我一块儿吃饭好不好?”
“嗯。”夏天点头,犹豫了一下,孩子轻轻开口,“爸爸,我想吃汉堡。”
这一声“爸爸”听在夏商周耳朵里,宛如天籁。
“好,爸爸带你去吃汉堡。”想也不想,夏商周脱口而出。
作者有话要说:出版商的速度我没法左右,只好这么慢吞吞地多更新一点,抱歉让坑里的妹纸久等了。目前给我的说法是纸书八月份出来。
虽然这句话很老土,但是用无辜的小孩来复仇我觉得不应该。关于很多读者从一开始就希望我狠狠虐晏修明,我可以在这里剧透一下,她不会过得那么快活(其实她压根就没活得快乐过),当然,也不会出现一些妹子所幻想的那种让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情节,人性很复杂,在姐妹两糟糕的关系里,彼此都有责任,就像有读者曾经评论过的,伍媚的脚伤能怪晏修明吗,如果她不故意穿一样的衣服的话。所以我不会完全偏向哪一方。
祝大家端午快乐。
☆、第67章 爱的挽歌(2)
沈陆嘉回到晟时时,就看见岑彦挤眉弄眼地不住往他的办公室里瞄。
他狐疑地蹙眉:“岑特助,你眼睛怎么了?”
岑彦赶紧站起来:“我没事,沈总,是伍总监,不,伍小姐,哦,不,伍总来了。”
沈陆嘉立时笑起来:“这么些个称呼,真是难为你了。”说罢便推门进了总裁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