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节
☆、第40章 开始
卧室里,宋峥清微蹙着眉,面色微沉,他平日里若是摆出这副模样,不管是谁心里都要激灵一下,生怕惹到了他。
孙晴好见了,也有点心惊肉跳,想说什么却完全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有点怕他。
宋峥清看她一眼,把被子一下子掀开了,她想换个姿势,但是根本动不了,脚心的伤口还一下下疼得慌。
他握着她的脚踝检查了一下伤口,只是被屏幕划破了,并没有扎进肉里,他拿了酒精棉花给她消了毒,痛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
可是宋峥清好像生气了,她一句话都不敢吭,顺便在心里唾弃自己欺软怕硬。
“痛?”他总算开了口。
孙晴好深吸口气:“很痛。”
“以后不要拿自己出气,”他撕了张创口贴给她贴上,平静道,“你应该和我说。”
孙晴好苦笑道:“和你说什么,说我前男友和前闺蜜结婚了,所有人都祝福他们,好像全都忘了我一样?和你说我从小到大就没有几个朋友,亲戚也不待见我?”
宋峥清的表情一下子就柔软下来了:“你还有我。”
“你知道什么呢?”她问,“我嘴巴毒,死要面子,脾气硬,不懂得服软说好话,你知道什么啊,我以前最看重的两个人捅了我一刀,我爸爸……我妈妈也去世了,留下一笔债,我的亲戚们,他们也真的也不坏,给我钱念书,但是不希望我多出现,我过年一个人在家吃泡面。”
这么久了,她从来不肯对宋峥清提及自己的事情,好像是某种不可触碰的禁忌一样,宋峥清也注意到她从来没有给父母打过电话,她甚至没有什么朋友。
可是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
他想了想,缓和着口吻对她说:“那和我倒是有点像的,去年过年的时候,大家都合家团圆,我还在飞机上。”他把她搂到怀里,拍了拍她的背,“乖,不哭了。”
“宋峥清,我最好的朋友骗我,我男朋友骂我贱~人。”她把脸埋在他肩窝里哭,委屈透了,“舅舅生病,舅妈不想我回去,我还欠了你钱,你还不发我工资。”
宋峥清本来想着怎么安慰她,听到后面绷不住笑了:“不要你还钱,真的,好了,不哭了,从今往后你有我呢,宋峥清就算没有太大的本事,为你遮风挡雨还是做得到的。”
“真的吗?我脾气不好,性格也不好,不会说话……”她有点担心,张子轩有的时候就很烦躁她的倔强,吼她说“你服个软不行吗你非要我一个大男人先低头你才高兴”。
宋峥清搂着她的腰,紧紧拥着她,轻声道:“我不需要在女人面前逞威风,晴好,多给我一点信心好吗?”
她终于下定决心:“好,那你也不能反悔了啊。”
“要不要和你击掌为誓?”他笑着问。
孙晴好在他脸颊上吻了吻,也不理他,重新把头靠在了他肩上,两个人相依偎着,原本是很温馨很美好的场面,可是就是这关键的时候,他们都觉得心脏噗通一声剧烈一跳,有什么东西在血液里沸腾起来,欢脱地从心脏出发,在每条血管里撒丫子就跑。
一下子就浑身燥热了起来。
简单来讲,情蛊造反了。它让男女表达喜爱之意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合欢呗。少数民族一向直接简单,没那么多花哨,虽然经历了千年,这也没有改变,作风很豪放。
喜欢你,就是要和你结合。
所以感受到两个人心绪波动的情蛊立刻就发生作用了,简称……催情。
幸好此时此刻,氛围也很得宜,宋峥清浅浅碎碎地吻着她的面颊和唇角,孙晴好迟疑了一下,没有像从前那样躲开或者是没有反应,她尝试着主动去吻他。
接吻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孙晴好是头一次那么觉得,虽然就是唇齿交缠那么简单,但好像特别令人着迷,当气息与另一个人完全交融,一呼一吸间都是他的味道,简直叫人迷醉。
她洗过澡了,身上的睡衣很薄,他隔着薄薄一层丝绸自她的腰线徐徐往上抚摸,衣裳被带上去一点,第二次触手可及的就是她的肌肤。
第三次再往上去一点。
床笫之乐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奇妙的一件事,宋峥清过往十年从来不觉得女人不可或缺,他被自己困在囚牢里生不如死,但是这一刻的欢乐,足以让他忘记一切烦恼。
对方配不配合实在是太重要了,孙晴好不对他笑的时候他也觉得没什么,但是今天她不咬着嘴唇不吭声了,也不甩脸色了,那感觉就更难以言说了。
更不用说结束以后,她再也不顿时离他半米远,背过身去不理人了。
她枕着他的胳膊,靠在他怀里,虽然还是不说话,但是她的唇角带着笑,抬起头来说:“手。”
宋峥清把手递给她,她紧紧抓住,这才忍不住笑:“感觉好奇怪。”
“什么?”
“好像刚告白在一起就奔床了。”她微微歪着头,头发柔顺得披在肩头,好像温顺了好多,“难道不奇怪吗?”
宋峥清想了想,道:“我没有谈过恋爱,还没有你有经验。”
“骗人,”她指责他,“算你没追上何楚韵好了,和方学心那会儿不算吗?”
他摇了摇头:“夭折了,通常都是坐一坐就走,那时候我就想找一个不知道我身份的人陪我说说话,总之,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但是如果你还挂念她们,我会生气的。”她半真半假地吓唬他,“到时候离家出走,三天一过你找不到我,看你怎么办。”
宋峥清莞尔,顺着她的意伏低做小:“是是是,我绝对不敢。”
孙晴好唇角又往上翘一点,蹭了蹭他的下颌,宋峥清抚摸着她的眉毛:“改天给你画眉,好不好?”
“你特别有古人的情结。”孙晴好的眉形生得特别好看,天然就是柳叶眉,她从来都不画,宋峥清其实特别喜欢她的眉眼。
要说起来,他喜欢的女人大概就是那种从仕女图里走下来的佳人一样,何楚韵少女时代是典型的杏眼桃腮,清纯娇憨,而方学心也是秀气清丽,气质温婉。
孙晴好的面相不是现代人喜欢的那种巴掌大小的瓜子脸,而是他喜欢的鹅蛋脸,柳叶眉,丹凤眼,唇形适中,并非是略大的烈焰红唇或是饱满的樱桃小口,她的唇形没有太大的特色,但是线条清晰优雅,与凤眼柳眉相衬,非常耐看。
以宋峥清的眼光来看,一开始不觉得漂亮,但是看久了却觉得很不错,如果上了妆还能增一分姿色。
他挺喜欢的。
是要有多好的运气才能在茫茫人海中碰运气碰到一个自己顺眼的女人呢?
至于孙晴好?她被尽兴后,睡着了。
第二天醒过来,她没反应过来昨儿在一起了,看见他下意识地就推开,和往常每一次一样离他远远的继续睡。
宋峥清一时就想岔了,还以为昨天不小心放纵了一下惹她生气了。
他赔罪的话还没说出口,孙晴好反应过来了,乖乖翻了个身又睡了回去,特别难为情地和他说:“我睡糊涂了。”
他一下就笑了出来,把她搂得紧了点,孙晴好咬着嘴唇:“对不起啊,我真的睡糊涂了,忘了。”
“好了,这算什么事儿。”他亲了亲她的额角,“困吗,继续睡吧。”
孙晴好实在是没睡醒,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宋峥清一直没起来,陪着她睡,但是两个人靠的太近,而且早晨起来难免有点……咳,果然最难消受美人恩。
就在他犹豫是换身衣服回来还是继续腻着的时候,孙晴好居然没睡着:“我有一个小问题。”
“问吧。”
“你从前是怎么忍下来的?”孙晴好兴致来了,干脆不睡了,“少年时期的意淫对象是何楚韵吗?”
她还真是什么都敢问。宋峥清既好气又好笑,他瞅她一眼:“不是。”
孙晴好大吃一惊:“不是?”
算算年纪,那个时候不是他的女神还能是别人,总不会是硬盘里的某位女星吧?
宋峥清的答案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我少年时读宋玉《神女赋》,知楚襄王梦会巫山神女一事,然而神女欢情未接,将辞而去,因此感同身受,情难自禁,夜里梦见昆仑女仙投怀,教我云雨之事。”
孙晴好眼睛瞪圆,意外地说不出话来,宋峥清看到她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很无奈地说:“是真的。”
“不,我不是,不是不相信你,”孙晴好磕磕巴巴地说,“我从来没有想过你能把这件事情说得……呃,那么唯美,那么诗情画意。”
但是如果仔细一想,却觉得如果是宋峥清,这样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这个梦境宋峥清记得很清楚,他甚至可以对她描绘那时的场景:“非常飘渺朦胧,只看见女仙自烈日下翩然而落,容颜模糊,入我怀中,冰肌玉骨,她说‘襄王有梦,神女有心,侬今前来,共赴巫山’。”
孙晴好震惊了好长时间,都找不到形容词形容,在她印象里,男生这样第一次的对象不是漂亮的女明星就是日本的女~优,要么是自己认得的漂亮女孩,可宋峥清就是宋峥清,男神和凡人的区别在于,人家做这种梦都是梦女仙来教授的。
怎么说呢,画风不大对,但是又特别贴合宋峥清给人的感觉。
“你那个人生导师名字总不会叫可卿吧?”她开玩笑。
宋峥清却慢条斯理地回答:“不,我今天才知道她叫晴好。”他贴着她的耳垂,轻声呢喃,“蒙卿不弃,授业于我,今朝还恩,涌泉相报。”
孙晴好顿时面如霞飞,简直又爱又恨,她真的很想问一问何楚韵,这样极~品的男人你是怎么能够做到拒绝的。
瞧瞧这话说得是多么动听甜蜜,又暧昧缠绵,简直香艳至极,旖旎至极,可偏偏每一字都不下流,反倒是诗情画意极了。
这手段,啧啧,到此时此刻她才明白宋峥清风流之名绝非虚言。
能被他这么调戏一次,真是觉得死了也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男女主角都是非常孤独的人,情蛊提供了一个契机,让他们在客观上能没有顾虑,虽然其实两个人之间会有很多的问题吧,但是但凡是情侣,总是这样的
没有两个人天生就合适,要彼此适应,有那么一个过程,两个人要在一起,必须一起努力才可以,单方面是没有用的,以后都会好起来的
最后那啥啥啥是不是特别有诗意啊,哈哈,我家男主角果然不同凡响╮(╯▽╰)╭
☆、第41章 碰瓷
六月初的时候,宋峥清终于暂时处理完京城里的事务,着手带她去山里避暑,因为要住到九月,所以要带去的东西还不少。
幸好宋峥清说那边是他每年都要去住的地方,该有的东西都有,因此只带了几件衣物。
孙晴好对避暑没有什么概念,夏天天气热在家开空调不就完了么,但是很显然,达官显贵不这么觉得。
古时候冬天因为农闲,是交际的好时候,现在夏天天气热,学生也放暑假,所以就夏天成为了交际的好日子了。
据说那几个山头都建着大片的别墅群,以供这群有钱人度假,听说派对今天你家开明天换我家,总之是夜夜笙歌,狂欢不休。
当然了,这也是把家里出色的子弟介绍给各路人马,同时给家里的姑娘们相亲的好地方。
孙晴好其实挺奇怪宋峥清为什么会去的,他一点都不像是喜欢凑热闹的人,结果他的解释是“镇场子”,每年总有几个不识相的要闹出点事情来,如果没一个人镇在那里,长辈们一护,把证据一消,啥都没了。
宋峥清往那儿一住,等于给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爱闹事儿的家伙们一个警告,劳资在这儿看着呢,你们谁敢在我眼皮子底下闹事,呵呵。
“你没去过,顺便带你去玩。”他也这么说。
他们轻车简从,车很普通,不是什么豪车名车,黑色,非常低调,车牌也是,好像是京城里随处可见的那种,并不是特殊牌照,但是上面有一个小机关,司机可以在关键时候把第二层特殊牌照给亮出来。
但是平时都是非常低调的。
孙晴好特别喜欢他这一点,她对那些拉风的敞篷跑车一点兴趣都没有,宋峥清是那种会把几千万的翡翠碟子真的用来装水果的人,当富贵已经成为常态,也就根本不在意身外之物。
不开豪车,不穿名牌,不住别墅,他还是宋峥清,何必需要别的东西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呢?
路上一直很顺利,直到……一件孙晴好万万没有料到的事情发生了。
有个老大爷哎哟一声从小路走出来,然后……躺倒了,在地上叫唤个不停,这是市区,很快就围了一群人上来指指点点的。
有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冲出来扶起老人喊“爸你怎么哪里痛是不是骨折了肯定是骨折了你们撞了我爸我要报警”,一气呵成,连贯无比,一看就晓得是排练过的。
卧室里,宋峥清微蹙着眉,面色微沉,他平日里若是摆出这副模样,不管是谁心里都要激灵一下,生怕惹到了他。
孙晴好见了,也有点心惊肉跳,想说什么却完全说不出一个字来。
她有点怕他。
宋峥清看她一眼,把被子一下子掀开了,她想换个姿势,但是根本动不了,脚心的伤口还一下下疼得慌。
他握着她的脚踝检查了一下伤口,只是被屏幕划破了,并没有扎进肉里,他拿了酒精棉花给她消了毒,痛得她眼泪都要出来了。
可是宋峥清好像生气了,她一句话都不敢吭,顺便在心里唾弃自己欺软怕硬。
“痛?”他总算开了口。
孙晴好深吸口气:“很痛。”
“以后不要拿自己出气,”他撕了张创口贴给她贴上,平静道,“你应该和我说。”
孙晴好苦笑道:“和你说什么,说我前男友和前闺蜜结婚了,所有人都祝福他们,好像全都忘了我一样?和你说我从小到大就没有几个朋友,亲戚也不待见我?”
宋峥清的表情一下子就柔软下来了:“你还有我。”
“你知道什么呢?”她问,“我嘴巴毒,死要面子,脾气硬,不懂得服软说好话,你知道什么啊,我以前最看重的两个人捅了我一刀,我爸爸……我妈妈也去世了,留下一笔债,我的亲戚们,他们也真的也不坏,给我钱念书,但是不希望我多出现,我过年一个人在家吃泡面。”
这么久了,她从来不肯对宋峥清提及自己的事情,好像是某种不可触碰的禁忌一样,宋峥清也注意到她从来没有给父母打过电话,她甚至没有什么朋友。
可是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情况。
他想了想,缓和着口吻对她说:“那和我倒是有点像的,去年过年的时候,大家都合家团圆,我还在飞机上。”他把她搂到怀里,拍了拍她的背,“乖,不哭了。”
“宋峥清,我最好的朋友骗我,我男朋友骂我贱~人。”她把脸埋在他肩窝里哭,委屈透了,“舅舅生病,舅妈不想我回去,我还欠了你钱,你还不发我工资。”
宋峥清本来想着怎么安慰她,听到后面绷不住笑了:“不要你还钱,真的,好了,不哭了,从今往后你有我呢,宋峥清就算没有太大的本事,为你遮风挡雨还是做得到的。”
“真的吗?我脾气不好,性格也不好,不会说话……”她有点担心,张子轩有的时候就很烦躁她的倔强,吼她说“你服个软不行吗你非要我一个大男人先低头你才高兴”。
宋峥清搂着她的腰,紧紧拥着她,轻声道:“我不需要在女人面前逞威风,晴好,多给我一点信心好吗?”
她终于下定决心:“好,那你也不能反悔了啊。”
“要不要和你击掌为誓?”他笑着问。
孙晴好在他脸颊上吻了吻,也不理他,重新把头靠在了他肩上,两个人相依偎着,原本是很温馨很美好的场面,可是就是这关键的时候,他们都觉得心脏噗通一声剧烈一跳,有什么东西在血液里沸腾起来,欢脱地从心脏出发,在每条血管里撒丫子就跑。
一下子就浑身燥热了起来。
简单来讲,情蛊造反了。它让男女表达喜爱之意的最直接途径,就是合欢呗。少数民族一向直接简单,没那么多花哨,虽然经历了千年,这也没有改变,作风很豪放。
喜欢你,就是要和你结合。
所以感受到两个人心绪波动的情蛊立刻就发生作用了,简称……催情。
幸好此时此刻,氛围也很得宜,宋峥清浅浅碎碎地吻着她的面颊和唇角,孙晴好迟疑了一下,没有像从前那样躲开或者是没有反应,她尝试着主动去吻他。
接吻是一件很开心的事情。孙晴好是头一次那么觉得,虽然就是唇齿交缠那么简单,但好像特别令人着迷,当气息与另一个人完全交融,一呼一吸间都是他的味道,简直叫人迷醉。
她洗过澡了,身上的睡衣很薄,他隔着薄薄一层丝绸自她的腰线徐徐往上抚摸,衣裳被带上去一点,第二次触手可及的就是她的肌肤。
第三次再往上去一点。
床笫之乐有的时候就是这样奇妙的一件事,宋峥清过往十年从来不觉得女人不可或缺,他被自己困在囚牢里生不如死,但是这一刻的欢乐,足以让他忘记一切烦恼。
对方配不配合实在是太重要了,孙晴好不对他笑的时候他也觉得没什么,但是今天她不咬着嘴唇不吭声了,也不甩脸色了,那感觉就更难以言说了。
更不用说结束以后,她再也不顿时离他半米远,背过身去不理人了。
她枕着他的胳膊,靠在他怀里,虽然还是不说话,但是她的唇角带着笑,抬起头来说:“手。”
宋峥清把手递给她,她紧紧抓住,这才忍不住笑:“感觉好奇怪。”
“什么?”
“好像刚告白在一起就奔床了。”她微微歪着头,头发柔顺得披在肩头,好像温顺了好多,“难道不奇怪吗?”
宋峥清想了想,道:“我没有谈过恋爱,还没有你有经验。”
“骗人,”她指责他,“算你没追上何楚韵好了,和方学心那会儿不算吗?”
他摇了摇头:“夭折了,通常都是坐一坐就走,那时候我就想找一个不知道我身份的人陪我说说话,总之,都过去了。”
“都过去了,但是如果你还挂念她们,我会生气的。”她半真半假地吓唬他,“到时候离家出走,三天一过你找不到我,看你怎么办。”
宋峥清莞尔,顺着她的意伏低做小:“是是是,我绝对不敢。”
孙晴好唇角又往上翘一点,蹭了蹭他的下颌,宋峥清抚摸着她的眉毛:“改天给你画眉,好不好?”
“你特别有古人的情结。”孙晴好的眉形生得特别好看,天然就是柳叶眉,她从来都不画,宋峥清其实特别喜欢她的眉眼。
要说起来,他喜欢的女人大概就是那种从仕女图里走下来的佳人一样,何楚韵少女时代是典型的杏眼桃腮,清纯娇憨,而方学心也是秀气清丽,气质温婉。
孙晴好的面相不是现代人喜欢的那种巴掌大小的瓜子脸,而是他喜欢的鹅蛋脸,柳叶眉,丹凤眼,唇形适中,并非是略大的烈焰红唇或是饱满的樱桃小口,她的唇形没有太大的特色,但是线条清晰优雅,与凤眼柳眉相衬,非常耐看。
以宋峥清的眼光来看,一开始不觉得漂亮,但是看久了却觉得很不错,如果上了妆还能增一分姿色。
他挺喜欢的。
是要有多好的运气才能在茫茫人海中碰运气碰到一个自己顺眼的女人呢?
至于孙晴好?她被尽兴后,睡着了。
第二天醒过来,她没反应过来昨儿在一起了,看见他下意识地就推开,和往常每一次一样离他远远的继续睡。
宋峥清一时就想岔了,还以为昨天不小心放纵了一下惹她生气了。
他赔罪的话还没说出口,孙晴好反应过来了,乖乖翻了个身又睡了回去,特别难为情地和他说:“我睡糊涂了。”
他一下就笑了出来,把她搂得紧了点,孙晴好咬着嘴唇:“对不起啊,我真的睡糊涂了,忘了。”
“好了,这算什么事儿。”他亲了亲她的额角,“困吗,继续睡吧。”
孙晴好实在是没睡醒,换了个姿势继续睡。
宋峥清一直没起来,陪着她睡,但是两个人靠的太近,而且早晨起来难免有点……咳,果然最难消受美人恩。
就在他犹豫是换身衣服回来还是继续腻着的时候,孙晴好居然没睡着:“我有一个小问题。”
“问吧。”
“你从前是怎么忍下来的?”孙晴好兴致来了,干脆不睡了,“少年时期的意淫对象是何楚韵吗?”
她还真是什么都敢问。宋峥清既好气又好笑,他瞅她一眼:“不是。”
孙晴好大吃一惊:“不是?”
算算年纪,那个时候不是他的女神还能是别人,总不会是硬盘里的某位女星吧?
宋峥清的答案在意料之外却在情理之中:“我少年时读宋玉《神女赋》,知楚襄王梦会巫山神女一事,然而神女欢情未接,将辞而去,因此感同身受,情难自禁,夜里梦见昆仑女仙投怀,教我云雨之事。”
孙晴好眼睛瞪圆,意外地说不出话来,宋峥清看到她一副难以置信的样子,很无奈地说:“是真的。”
“不,我不是,不是不相信你,”孙晴好磕磕巴巴地说,“我从来没有想过你能把这件事情说得……呃,那么唯美,那么诗情画意。”
但是如果仔细一想,却觉得如果是宋峥清,这样就一点也不奇怪了。
这个梦境宋峥清记得很清楚,他甚至可以对她描绘那时的场景:“非常飘渺朦胧,只看见女仙自烈日下翩然而落,容颜模糊,入我怀中,冰肌玉骨,她说‘襄王有梦,神女有心,侬今前来,共赴巫山’。”
孙晴好震惊了好长时间,都找不到形容词形容,在她印象里,男生这样第一次的对象不是漂亮的女明星就是日本的女~优,要么是自己认得的漂亮女孩,可宋峥清就是宋峥清,男神和凡人的区别在于,人家做这种梦都是梦女仙来教授的。
怎么说呢,画风不大对,但是又特别贴合宋峥清给人的感觉。
“你那个人生导师名字总不会叫可卿吧?”她开玩笑。
宋峥清却慢条斯理地回答:“不,我今天才知道她叫晴好。”他贴着她的耳垂,轻声呢喃,“蒙卿不弃,授业于我,今朝还恩,涌泉相报。”
孙晴好顿时面如霞飞,简直又爱又恨,她真的很想问一问何楚韵,这样极~品的男人你是怎么能够做到拒绝的。
瞧瞧这话说得是多么动听甜蜜,又暧昧缠绵,简直香艳至极,旖旎至极,可偏偏每一字都不下流,反倒是诗情画意极了。
这手段,啧啧,到此时此刻她才明白宋峥清风流之名绝非虚言。
能被他这么调戏一次,真是觉得死了也值得。
作者有话要说: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男女主角都是非常孤独的人,情蛊提供了一个契机,让他们在客观上能没有顾虑,虽然其实两个人之间会有很多的问题吧,但是但凡是情侣,总是这样的
没有两个人天生就合适,要彼此适应,有那么一个过程,两个人要在一起,必须一起努力才可以,单方面是没有用的,以后都会好起来的
最后那啥啥啥是不是特别有诗意啊,哈哈,我家男主角果然不同凡响╮(╯▽╰)╭
☆、第41章 碰瓷
六月初的时候,宋峥清终于暂时处理完京城里的事务,着手带她去山里避暑,因为要住到九月,所以要带去的东西还不少。
幸好宋峥清说那边是他每年都要去住的地方,该有的东西都有,因此只带了几件衣物。
孙晴好对避暑没有什么概念,夏天天气热在家开空调不就完了么,但是很显然,达官显贵不这么觉得。
古时候冬天因为农闲,是交际的好时候,现在夏天天气热,学生也放暑假,所以就夏天成为了交际的好日子了。
据说那几个山头都建着大片的别墅群,以供这群有钱人度假,听说派对今天你家开明天换我家,总之是夜夜笙歌,狂欢不休。
当然了,这也是把家里出色的子弟介绍给各路人马,同时给家里的姑娘们相亲的好地方。
孙晴好其实挺奇怪宋峥清为什么会去的,他一点都不像是喜欢凑热闹的人,结果他的解释是“镇场子”,每年总有几个不识相的要闹出点事情来,如果没一个人镇在那里,长辈们一护,把证据一消,啥都没了。
宋峥清往那儿一住,等于给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爱闹事儿的家伙们一个警告,劳资在这儿看着呢,你们谁敢在我眼皮子底下闹事,呵呵。
“你没去过,顺便带你去玩。”他也这么说。
他们轻车简从,车很普通,不是什么豪车名车,黑色,非常低调,车牌也是,好像是京城里随处可见的那种,并不是特殊牌照,但是上面有一个小机关,司机可以在关键时候把第二层特殊牌照给亮出来。
但是平时都是非常低调的。
孙晴好特别喜欢他这一点,她对那些拉风的敞篷跑车一点兴趣都没有,宋峥清是那种会把几千万的翡翠碟子真的用来装水果的人,当富贵已经成为常态,也就根本不在意身外之物。
不开豪车,不穿名牌,不住别墅,他还是宋峥清,何必需要别的东西来彰显自己的身份呢?
路上一直很顺利,直到……一件孙晴好万万没有料到的事情发生了。
有个老大爷哎哟一声从小路走出来,然后……躺倒了,在地上叫唤个不停,这是市区,很快就围了一群人上来指指点点的。
有个膀大腰圆的男人冲出来扶起老人喊“爸你怎么哪里痛是不是骨折了肯定是骨折了你们撞了我爸我要报警”,一气呵成,连贯无比,一看就晓得是排练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