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李懂看荀天磊这没有出息的样子,心里暗自咒骂一声,但是自己却在不停地咽口水。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他想去要一勺来尝尝的,但是想到自己刚才说的话,不想自打脸,所以也倒没有问。
李世铭什么也不说,拿起自己的盘,走到荀天磊身前,说:“给我一勺。”
准备上自修了,荀天磊吃着那么香的酱,这不是引诱他等会看不下书去嘛。
荀天磊看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直接就挖了一勺酱给他。
李世铭拿过一旁的面包,直接蘸着酱就准备开吃。
“世铭,这酱料没有经过检验,又不卫生,你真的确定要吃?”李懂见状,略有些不愉地开口说道。
世铭也真是什么也不忌口,外面的东西能随便乱吃吗?
特别是农村人自己做的东西,他们那么不爱讲卫生,做出来的东西能吃吗?
“李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荀天磊听到,立马就板着脸质问道。
李世铭抬头看了一眼李懂,只淡淡一眼,看得李懂心虚得要命。
随后,李世铭咬了一口那蘸着酱的面包。
只一下,他的眼睛立马就亮起来。
随后,他的速度越来越快,吃半口,蘸一下酱。
等他把那一勺酱吃完后,那面包还有半个,他看了一眼荀天磊,荀天磊将自己手中的那一瓶拌饭酱护得紧紧的,警惕地说:“还有一点了,我还要留给明天吃。”
李世铭随后看向褚时映,什么话也没有说,褚时映明白他的意思,点了点头,说:“可以卖给你一瓶,友情价,一百块。”
“一百块。”李懂夸张地叫道,“一瓶拌饭酱一百块,你怎么不去抢?”
只是,他的话音刚落,李世铭就将一百块递给褚时映,褚时映接过来,给了李世铭一瓶香菇肉酱。
“剩下的,我要留给自己吃,不卖了。”褚时映说道,还有三瓶,他得留一点给自己吃,要不然,不够吃。
章剑准备说的话顿时噎在喉咙里。
他也想花钱买一瓶酱,这样,就不用打菜了。
第二天,褚时映有好吃的拌饭酱这个消息全班都知道了。
于是,等他中午在食堂里吃饭的时候,周围立马就聚集几个男同学,大家都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手中的那一瓶香菇肉酱!
第4章 金手指
那些如狼一般的眼神看得褚时映拿着拌饭酱的手都有些颤抖。
原主,好像跟这些人不是很熟吧?
肯定不熟,毕竟原主的记忆里没有跟这些人有过一起吃饭的经历。
“褚时映,给一勺拌饭酱我们尝尝呗,要是好吃的话,回头我们也买。”朱明,也就原主的同桌,叫着。
“是啊。给我们先尝尝,好吃的话,我们再买。”
……
他们昨天晚自修就听荀学神说褚时映家里做的拌饭酱非常好吃。
只不过,那会儿他们是不相信的,直到今天早上吃粉的时候,荀学神拿出那一瓶香菇肉酱。
妈的,他们从来不知道荀天磊是那么小气的人,他们几号人,跟他关系那么好,他竟然只舍得每个人只给一点点肉酱。
不过,就是那么一点点,也足以让他们知道这个肉酱的魅力了。
褚时映被这些人包围着,无法,只得给他们一人一勺肉酱。
“好吃,好吃,好好吃。”朱明一沾到那个酱,眼睛瞬间亮得让人发颤,大声地叫着。
“好吃。”宁和胜也直呼道,“褚时映,我给你两百块钱,你先卖一瓶给我先。”
他最不缺的就是钱。
好吃的,当然要先下手为强,晚下手的话,渣都没有了。
“我也要一瓶。”另外一个同学也叫着,“我给两百块钱。”
这么好吃的酱,他用来拌饭的话,一顿能吃六两米,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吃不饱了。
“我也要一瓶。”另外的人见他们都要了,自然也不甘示弱,也叫着。
叫完之后,大家又用那如同饿狼一般的眼神看着褚时映。
褚时映在他们期待的眼神下摇头,说:“我只有两瓶了,这一瓶分给了你们之后,已经见底了。现在才月初,我得靠这些酱顶过这个月。”
“你们要的话,下个月我给你们带。”
“到时,我让我妈多做几瓶。”
钱重要,但是食物更重要。
他才不是那一种为了钱而舍弃食物的人呢。
他诸时映可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不对,他这会儿不叫诸时映了,而是叫褚时映了。
众人可怜兮兮地看着褚时映,那小动物般可怜的眼神,晓是褚时映见多识广,在看到他们这眼神之后,也觉得有些心颤颤。
“只能匀给你们一瓶。我自己得留一瓶。”
看来,他今天不匀出一瓶的话,根本没有办法走出这食堂。
众人虽然不满意,但是看褚时映这样子,要是他们不同意的话,那么连这一瓶都没有了。
舍了一瓶拌饭酱之后,褚时映这才得以脱身。
不过,这也给他一个新的思路,现阶段他想要赚钱的话,除了去工地搬砖,还可以卖肉酱,准确来说,应该说是卖拌饭酱。
原主家里做的拌饭酱,是他两世吃过的拌饭酱中最好吃的。
晚上,褚时映洗完澡,穿好衣服,正准备出浴室的时候,忽然看到自己的左手掌心冒出几滴水滴。
那水滴晶莹剔透,看着就让人想将这水滴送到嘴里。
褚时映忍住想吃的**,甩了甩手。
他到底穿到一个什么鬼的身体里?
将来有可能成为人渣不说,还身负怪力,现在,掌心还莫名其妙冒出水滴!
幸好现在是在浴室里,要是在外面的话,被人看到了,他肯定会被当成怪物给抓起来。
想想有可能被抓到解剖台上解剖,褚时映抖了抖身子,快速地回到床上,决定将穿越这事瞒得死死的,谁也不告诉。
第二天晚上,也是这个时间点,褚时映洗完澡之后,左手掌心又莫名出现了几滴水滴。
那静静地躺在掌心中的水滴,晶莹剔透,看起来非常诱人,褚时映这个芯子已经成年不知道多少年的人都有些把持不住自己。
越是颜色鲜艳的东西,越是不能碰。
这些水滴看着颜色不鲜艳,应该无害吧?
这个念头一起,就如同疯狂的野草在褚时映的心里猛长,最后,褚时映还是控制不了自己,低头喝下那几滴水滴。
甘甜,清冽,好喝。
这几滴水滴喝下去之后,他感觉到浑身一震,疲劳瞬间就消失不见,整个人精神百倍。
只一瞬间的功夫,褚时映立马就明白了,这些泉水是好的,并且很有可能是传说中的灵泉。
他到底穿越到一个什么样的身体中哦?
褚时映将原主的记忆调出来反复地看了,还是没有得到答案。
第二天,褚时映明显感受到这灵泉的好处,他一整天精神饱满,记东西记得非常快,头脑清楚,大脑高速运转了一天却一点也不疲惫。
高兴的同时,褚时映心里又无端有一些忧虑。
这天下掉下来的馅饼,也不知道会不会让用他东西来换?
只是,要是他不要这馅饼的话,这馅饼转头就不见了。
褚时映决定不管那么多,要是这灵泉以后要用东西来换,以后再说,反正让他将这好东西放过,他是做不到的。
褚时映数了一下,这灵泉水一天只有五滴,而且仅在晚上十点的时候出现过,喝完了就没有了。
有了这灵泉水,褚时映的学习如虎添翼,成绩稳步上升。
转眼就到了十一。
高三学生有三天假期。
褚时映原本是不想回去的,毕竟这段时间他去工地里搬砖,赚得钱足够他充当伙食费了,但是后来想想,他始终得回去的,早点回去摸清楚情况也好。
放假那天下午,他先坐公车到车站,再又坐汽车到镇里,然后又从镇里搭三轮小电车回村里,最后步行才回到。
看着这破旧的瓦砖房,褚时映不由地感慨一声,原主家里的确是穷。
现在这农村,大部分都是漂亮的小洋楼了,再不济,也是两层砖房,而原主家的房子不仅是瓦房,还非常旧。
本来经过这些年的积攒,原主的父母也存了不少钱,但是前年原主的母亲生病,花掉了一大笔,然后原主上高中,差两分没有上长州高中,又花了一笔择校费。
除此之外,原主每年的学费,生活费,补课费都是一大笔支出,所以,也就没有钱来建房子了。
“时仔,你回来了?”褚时映正想着,就听得一个惊喜的声音叫着。
他转头一看,正是原主的母亲-莫丽英。
莫丽英瘦瘦小小,皮肤很黑,长相普通,一看到褚时映,两只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只见她快步走到褚时映面前,不由分说,一把就夺过褚时映身上的包:“时仔,这一次回来能休息几天?”
说完这一句话,她根本就不等褚时映回答,就冲着房子喊着:“老头子,时仔回来了,你快去杀鸡。今天做白切鸡给时仔补补,他最喜欢吃这个!”
“晓得了。”里头传来一个苍老的男声应着。
仅有的几句话中,褚时映立马就意识到,原主可能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受宠爱。
莫丽英一共有四个孩子,老大,也就是原主的大哥褚辉,今年二十三岁,没有结婚,在市里的一个工地做泥水工。前世,褚辉在干活的时候,从正在建的楼房上摔下来,摔断了脊椎,直到原主出车祸前,都躺在床上。
真的有那么好吃吗?
他想去要一勺来尝尝的,但是想到自己刚才说的话,不想自打脸,所以也倒没有问。
李世铭什么也不说,拿起自己的盘,走到荀天磊身前,说:“给我一勺。”
准备上自修了,荀天磊吃着那么香的酱,这不是引诱他等会看不下书去嘛。
荀天磊看了他一眼,什么话也没有说,直接就挖了一勺酱给他。
李世铭拿过一旁的面包,直接蘸着酱就准备开吃。
“世铭,这酱料没有经过检验,又不卫生,你真的确定要吃?”李懂见状,略有些不愉地开口说道。
世铭也真是什么也不忌口,外面的东西能随便乱吃吗?
特别是农村人自己做的东西,他们那么不爱讲卫生,做出来的东西能吃吗?
“李懂,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荀天磊听到,立马就板着脸质问道。
李世铭抬头看了一眼李懂,只淡淡一眼,看得李懂心虚得要命。
随后,李世铭咬了一口那蘸着酱的面包。
只一下,他的眼睛立马就亮起来。
随后,他的速度越来越快,吃半口,蘸一下酱。
等他把那一勺酱吃完后,那面包还有半个,他看了一眼荀天磊,荀天磊将自己手中的那一瓶拌饭酱护得紧紧的,警惕地说:“还有一点了,我还要留给明天吃。”
李世铭随后看向褚时映,什么话也没有说,褚时映明白他的意思,点了点头,说:“可以卖给你一瓶,友情价,一百块。”
“一百块。”李懂夸张地叫道,“一瓶拌饭酱一百块,你怎么不去抢?”
只是,他的话音刚落,李世铭就将一百块递给褚时映,褚时映接过来,给了李世铭一瓶香菇肉酱。
“剩下的,我要留给自己吃,不卖了。”褚时映说道,还有三瓶,他得留一点给自己吃,要不然,不够吃。
章剑准备说的话顿时噎在喉咙里。
他也想花钱买一瓶酱,这样,就不用打菜了。
第二天,褚时映有好吃的拌饭酱这个消息全班都知道了。
于是,等他中午在食堂里吃饭的时候,周围立马就聚集几个男同学,大家都目光炯炯地看着他手中的那一瓶香菇肉酱!
第4章 金手指
那些如狼一般的眼神看得褚时映拿着拌饭酱的手都有些颤抖。
原主,好像跟这些人不是很熟吧?
肯定不熟,毕竟原主的记忆里没有跟这些人有过一起吃饭的经历。
“褚时映,给一勺拌饭酱我们尝尝呗,要是好吃的话,回头我们也买。”朱明,也就原主的同桌,叫着。
“是啊。给我们先尝尝,好吃的话,我们再买。”
……
他们昨天晚自修就听荀学神说褚时映家里做的拌饭酱非常好吃。
只不过,那会儿他们是不相信的,直到今天早上吃粉的时候,荀学神拿出那一瓶香菇肉酱。
妈的,他们从来不知道荀天磊是那么小气的人,他们几号人,跟他关系那么好,他竟然只舍得每个人只给一点点肉酱。
不过,就是那么一点点,也足以让他们知道这个肉酱的魅力了。
褚时映被这些人包围着,无法,只得给他们一人一勺肉酱。
“好吃,好吃,好好吃。”朱明一沾到那个酱,眼睛瞬间亮得让人发颤,大声地叫着。
“好吃。”宁和胜也直呼道,“褚时映,我给你两百块钱,你先卖一瓶给我先。”
他最不缺的就是钱。
好吃的,当然要先下手为强,晚下手的话,渣都没有了。
“我也要一瓶。”另外一个同学也叫着,“我给两百块钱。”
这么好吃的酱,他用来拌饭的话,一顿能吃六两米,妈妈再也不用担心他吃不饱了。
“我也要一瓶。”另外的人见他们都要了,自然也不甘示弱,也叫着。
叫完之后,大家又用那如同饿狼一般的眼神看着褚时映。
褚时映在他们期待的眼神下摇头,说:“我只有两瓶了,这一瓶分给了你们之后,已经见底了。现在才月初,我得靠这些酱顶过这个月。”
“你们要的话,下个月我给你们带。”
“到时,我让我妈多做几瓶。”
钱重要,但是食物更重要。
他才不是那一种为了钱而舍弃食物的人呢。
他诸时映可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不对,他这会儿不叫诸时映了,而是叫褚时映了。
众人可怜兮兮地看着褚时映,那小动物般可怜的眼神,晓是褚时映见多识广,在看到他们这眼神之后,也觉得有些心颤颤。
“只能匀给你们一瓶。我自己得留一瓶。”
看来,他今天不匀出一瓶的话,根本没有办法走出这食堂。
众人虽然不满意,但是看褚时映这样子,要是他们不同意的话,那么连这一瓶都没有了。
舍了一瓶拌饭酱之后,褚时映这才得以脱身。
不过,这也给他一个新的思路,现阶段他想要赚钱的话,除了去工地搬砖,还可以卖肉酱,准确来说,应该说是卖拌饭酱。
原主家里做的拌饭酱,是他两世吃过的拌饭酱中最好吃的。
晚上,褚时映洗完澡,穿好衣服,正准备出浴室的时候,忽然看到自己的左手掌心冒出几滴水滴。
那水滴晶莹剔透,看着就让人想将这水滴送到嘴里。
褚时映忍住想吃的**,甩了甩手。
他到底穿到一个什么鬼的身体里?
将来有可能成为人渣不说,还身负怪力,现在,掌心还莫名其妙冒出水滴!
幸好现在是在浴室里,要是在外面的话,被人看到了,他肯定会被当成怪物给抓起来。
想想有可能被抓到解剖台上解剖,褚时映抖了抖身子,快速地回到床上,决定将穿越这事瞒得死死的,谁也不告诉。
第二天晚上,也是这个时间点,褚时映洗完澡之后,左手掌心又莫名出现了几滴水滴。
那静静地躺在掌心中的水滴,晶莹剔透,看起来非常诱人,褚时映这个芯子已经成年不知道多少年的人都有些把持不住自己。
越是颜色鲜艳的东西,越是不能碰。
这些水滴看着颜色不鲜艳,应该无害吧?
这个念头一起,就如同疯狂的野草在褚时映的心里猛长,最后,褚时映还是控制不了自己,低头喝下那几滴水滴。
甘甜,清冽,好喝。
这几滴水滴喝下去之后,他感觉到浑身一震,疲劳瞬间就消失不见,整个人精神百倍。
只一瞬间的功夫,褚时映立马就明白了,这些泉水是好的,并且很有可能是传说中的灵泉。
他到底穿越到一个什么样的身体中哦?
褚时映将原主的记忆调出来反复地看了,还是没有得到答案。
第二天,褚时映明显感受到这灵泉的好处,他一整天精神饱满,记东西记得非常快,头脑清楚,大脑高速运转了一天却一点也不疲惫。
高兴的同时,褚时映心里又无端有一些忧虑。
这天下掉下来的馅饼,也不知道会不会让用他东西来换?
只是,要是他不要这馅饼的话,这馅饼转头就不见了。
褚时映决定不管那么多,要是这灵泉以后要用东西来换,以后再说,反正让他将这好东西放过,他是做不到的。
褚时映数了一下,这灵泉水一天只有五滴,而且仅在晚上十点的时候出现过,喝完了就没有了。
有了这灵泉水,褚时映的学习如虎添翼,成绩稳步上升。
转眼就到了十一。
高三学生有三天假期。
褚时映原本是不想回去的,毕竟这段时间他去工地里搬砖,赚得钱足够他充当伙食费了,但是后来想想,他始终得回去的,早点回去摸清楚情况也好。
放假那天下午,他先坐公车到车站,再又坐汽车到镇里,然后又从镇里搭三轮小电车回村里,最后步行才回到。
看着这破旧的瓦砖房,褚时映不由地感慨一声,原主家里的确是穷。
现在这农村,大部分都是漂亮的小洋楼了,再不济,也是两层砖房,而原主家的房子不仅是瓦房,还非常旧。
本来经过这些年的积攒,原主的父母也存了不少钱,但是前年原主的母亲生病,花掉了一大笔,然后原主上高中,差两分没有上长州高中,又花了一笔择校费。
除此之外,原主每年的学费,生活费,补课费都是一大笔支出,所以,也就没有钱来建房子了。
“时仔,你回来了?”褚时映正想着,就听得一个惊喜的声音叫着。
他转头一看,正是原主的母亲-莫丽英。
莫丽英瘦瘦小小,皮肤很黑,长相普通,一看到褚时映,两只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
只见她快步走到褚时映面前,不由分说,一把就夺过褚时映身上的包:“时仔,这一次回来能休息几天?”
说完这一句话,她根本就不等褚时映回答,就冲着房子喊着:“老头子,时仔回来了,你快去杀鸡。今天做白切鸡给时仔补补,他最喜欢吃这个!”
“晓得了。”里头传来一个苍老的男声应着。
仅有的几句话中,褚时映立马就意识到,原主可能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受宠爱。
莫丽英一共有四个孩子,老大,也就是原主的大哥褚辉,今年二十三岁,没有结婚,在市里的一个工地做泥水工。前世,褚辉在干活的时候,从正在建的楼房上摔下来,摔断了脊椎,直到原主出车祸前,都躺在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