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节
他从未有过这种感觉,所以在对方并无这种感觉,还冷漠地拒绝了他产生这种感觉时,徐正宇的心瞬间冷了下来。她明明待人亲厚,微笑得体,从容优雅,好像没有什么能拦得住她,无论她站在哪里,都像是一朵高洁盛开的花,不会染上一滴污泥。
这时候才想要努力挣脱试试。与她一起,总能感觉到自卑感。她在尝试自己所有的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而他却只是行乐至上罢了,从未想过要得到什么,也从未想过未来要做什么。他似乎从未能够专注地做一件事,像个静不下来的小鬼。
而她,似乎也只将他当成没成熟的小鬼。
“一个心智、行为成熟的男人,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如果只是满足于眼前,享乐至上,那不过是他没成熟的标志。”于凛凛曾这样拒绝他。
“抱歉正宇啊,对我而言,你还太幼稚了。我不可能和一个幼稚的男人在一起,更不可能轻率的把未来托付给一个幼稚的男人。”
他一度无法开口反驳。所以,他坐上了回到首尔的飞机,灰溜溜的。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她也到了首尔,他又一次遇见了她,她甚至还假扮了功灿的妹妹,手受了几乎无法回转的重伤,前往维也纳进修钢琴,一直都未放弃。
他跟着她去了维也纳,在未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成就的事业之前,他跟在她身边,一起进了维也纳音乐学院,继续自己荒废了一半的学业。
他这样的贵族小孩,乐器总是精通一两样的,例如钢琴、小提琴等,这次他却选择了长笛,大约是因为那种要涌上全身力气吹出音节的乐器,让他能感觉到一股畅快感,虽然经常要一口气吹上一段旋律,而导致他有些喘不过气来,但即便是这样的体验,也能感觉到快乐。
音乐一开始大抵都是快乐的,但是训练中的漫长过程却是枯燥的。但是,徐正宇已经决定不再随着性子乱来了。学习长笛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坚持的过程才算是第二步。在看见于凛凛之后,即便再枯燥,徐正宇也有坚持下来的信心。
在右臂一度无法动弹的情况下,坚持左手弹奏,右手复健,一直到现在能灵活运用左右手交叉弹奏一首高难度的钢琴曲,于凛凛付出了常人压根无法难以想象的努力,就连每日右手的疼痛也靠毅力忍了过去。
有这样一位榜样在身边,徐正宇忍耐下了学习长笛的过程。他本就天资聪颖,只是任何事情都无法长久地坚持,享乐至上,因此从来都没有什么大的成就罢了。一旦专心在长笛上,进步突飞猛进,甚至得到了导师的赞扬,考取了长笛专业十级证书不说,还得了几个比赛的奖——虽不算什么大比赛。
“不过一年的时间竟然能学到这地步——”于凛凛惊讶赞赏地看着他,唇角扬起:“我想你的所有同学都会嫉妒你。我看你可以去参加下国际的比赛,感受一下国际比赛的氛围,这样对于提高自己有好处,不至于坐井观天。”
她好像真心把他当成了长笛爱好者在给予建议,目光诚恳坦然,清澈见底,还一如初见一般,毫无情愫。却总算比初见更亲近了些,起码会对他露出温暖的笑容了。
真是可悲啊徐正宇,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啊。有时候徐正宇自己也会感慨,他这么个无“肉”不欢的浪荡子,怎么会变得这么乖乖地修习音乐,又这么久地专注在她一人身上,毫不动摇的。
不过,母亲在知道他修习音乐之后自然是勃然大怒。在她看来,他又是正事儿不做,在到处“玩”。受命回了家一趟,徐正宇做下了一个决定——
“母亲,我想去美国考取mba硕士。”他大学的文凭还在,还在考取硕士的年限内,他不想就这么进入公司,起码,要有一定的资质。
在经历了那么一段枯燥学习音乐的过程之后,徐正宇突然发现了新的乐趣。或许拼尽全力做些什么,等得到的那个瞬间,会变得尤其开心。而这些,全部都是于凛凛教给他的。
他几乎要迫不及待地在给她的电话里说明这一切了。
“嗯?我倒是觉得我们很快会再见了。”电话那头传来于凛凛含着笑意的声音,徐正宇愣了愣,听到她说:“老师说我们要进行亚洲巡演,下一站就是首尔了。来听我的演奏会吗?”
“当然!”徐正宇激动得站将起来,“每场我都会去听!”
“我只是给老师打下手的啦,独奏应该只有一曲,还有两首曲子会和老师合奏。”
“只要能看见你……我是说,听见你弹琴,就已经够了。”
啊,再怎么因为别的事情得到满足感,又怎么比得上听见你声音的瞬间呢。
“啊对了,我决定明年去考美国mba硕士了。你觉得怎么样?”
“你可以试试看喜不喜欢,如果不喜欢就学别的就是了。”于凛凛口吻随意道,“你资质这么优秀,都被你浪费多少年了啊。”
“……你这是赞扬吗?”
“当然。”于凛凛含笑答道。
徐正宇没能想到,这竟是他和于凛凛最后的对话——或者说,打死他也没想到。
再一次见到她时,她已经不再是她了。本是兴致勃勃去参加布莱特大师的巡演的,却压根没看见于凛凛的影子。演奏一结束,担心她是不是生病的徐正宇立刻赶往后台,找到了布莱特大师。
布莱特大师的表情很奇妙,令他说不出来的一种复杂。
“zhu.失忆了。”得到这回答时,徐正宇一声“什么”失声而出,他不可置信地等着布莱特的大师,差点不顾礼仪地去摇晃他的肩膀。
“她不记得我们了,也不记得自己这些年怎么过的,但似乎还有弹奏钢琴的本能,只是……她钢琴里的感情截然不同了,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布莱特大师的表情也很困惑。
徐正宇心中蓦然浮现一股不好的预感,不再和布莱特大师在这种事情上纠缠,他焦急问道:“那么珠裕邻呢!她现在在哪里?!”
拿着布莱特给的联络地址一路赶过去,在见到拥有“她”的脸的那人时,徐正宇颓然地垂下了手。
“裕邻啊……”他喃喃着靠近她,对方却只是用陌生的眼神望着他,一双幽深的黑眼睛疑惑地望着他——
“请问是谁——?”
徐正宇紧紧按住了颤抖的双手,费了很大力气才控制住自己想要按住她肩膀的手,一开口,发现嗓音已经颤抖得不像他的。
“是我啊,正宇啊,你不记得了吗……?”
“……”珠裕邻认真地打量着他,似乎是看见了他眸中期冀颤抖的目光,忽而轻轻叹了口气。
“抱歉,你找的人不是我啊。如果不算冒昧的话,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这段时间,我游离在别的地方,而恐怕,那时候在我身体里的,是别的人。”
“什么……?”徐正宇一脸呆滞地望着珠裕邻,好像压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这像话吗……你怎么了?裕邻啊,别吓我啊……”巨大的恐惧压倒了徐正宇,虽然觉得荒谬,虽然觉得不可能,但是却有一个声音在冷静地告诉他,这是真的,她说的没错,他其实都知道的。
“唉,虽然我是很喜欢撒谎没错,不过这事儿我真没撒谎。”珠裕邻在她面前蹲了下来,颇为兄弟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叹气。
“我也是毫无准备就回来了,真不知道哪边是在做梦——啊对了爸爸!我要去联系我爸了!你慢慢缓缓吧!”丢下这句话,珠裕邻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跑远了。
徐正宇失神地看着她消失的背影,只觉得天旋地转。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一个人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这像话吗?可是,他知道的,打心底里知道的,刚刚那个绝不是他喜欢的那个“珠裕邻”,他们就像是一对极为相像的双胞胎,眼前这个不是她,只是和她生的一样罢了。
可是,这让他怎么接受这个事实。
你快要实现你的钢琴梦想了,即将全世界巡演,成为数一数二的钢琴大师,你的手好不容易恢复,你才给我弹过李斯特的《钟》,我不过是回国了一会儿,怎么就丢了你呢……
徐正宇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正宇啊,我给你买好了去美国的机票,就在半个月之后,你看怎么样……”
“徐女士……我还活着吗?”徐正宇目光呆滞地看向一旁喜滋滋的母亲,面容僵硬而苍白,他母亲吓了一跳,忙不迭拉过他的手,这才惊觉这孩子的手冷得像块冰似的,眼睛无神,像是没了生气似的。
徐女士吓了一跳,紧紧地抓着徐正宇的手道:“正宇啊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病了,不然妈妈给你叫医生来看看好吗。”
“徐女士……”徐正宇的眼眶兀然红了,他转向徐女士,右手蜷缩,紧紧地抓住了自己左心脏的位置,眼眶中的眼泪有如一条直线似的跌落下来,衣服被他过于用力而抓出了皱褶,他咬肌凸显,眼珠一片赤红,像是喘不过气来似的,用力张着嘴呼吸,鼻尖发红,眼泪不停歇地往下掉。
徐女士被他这突然的反应给吓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紧紧抓着他儿子的手。
“我……会不会死……”他脸上的表情因为悲伤而扭曲起来,眼角都因为哭泣而染上了熏红。
“儿子啊,我儿子这是怎么了啊——郑医生!快过来!郑医生啊!!”紧紧抓着心口的徐正宇在说完后直接厥了过去,吓得在场所有人一片兵荒马乱。
“贵公子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因为过度悲伤和刺激才会突然昏厥的,恐怕是遭遇了什么重大打击,这段时间需要静养,我再给开点安神定心的药物,养个两三周就会好了。”
徐正宇睁开眼时就听见了这么一段话。
“好好,都听郑医生的,方子……”
“不用了。”徐正宇打断了他母亲的话,蓦地拔掉了手上的输液针站了起来,面对徐女士叫着“不可以啊儿子你得好好休息”的话,徐正宇走近了徐女士几步,握住了她的肩膀。
“我要去美国修习mba硕士,现在就去。”
一定是他太弱了,太没用了,她才会离开的。等他拿到mba硕士,成为能够让她依赖的,值得信任的成熟的男人,那时,他才算拥有了资格,对不对。
从以前到现在,我不过都是个幼稚的男人——可是,你等等我,等等我啊,我会变成成熟的好男人。
为什么……不能多等等我呢……我对你来说,一直都是什么都不算的,是吗?
☆、第145章 番拾贰车哲锡
时隔十年,车哲锡仍然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于凛凛时的情景。
那一天他就像往常一样,接到了【时雨】的电话,过去处理几个找麻烦的刺头。这种工作他已经很是习惯了,实在简单得很。
其实车家并不需要他亲自来处理这种小事,不过父亲正当壮年,有心想让他从基础开始锻炼起来,得到众人发自内心的认可,于是让他亲自来管这种小事。虽然【时雨】算是比较高端的酒吧了,里面富豪家庭也不少,不过车哲锡对此都没放在眼里过。
要成为车家的继承人,除了统筹力之外,自身的强大、胆量等等自然都是不凡的。像往常一样收拾好,场面一片静寂,忽然听见了玻璃杯放在桌面上响起的清脆一声。
这实在是有些突兀的声音,他下意识扭头,发出声音的人似乎没这个自觉,一双眼睛清凌凌地与他对视了一眼,似乎只是与一个过路人对上视线似的。虽然她的视线在看着这边,但却好像完全不关心事态发展似的。
一时间,心头竟轻轻动了动。离开时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她面容澄净清冷,正垂着眸子盯着自己杯中的果汁,眼珠幽深漆黑,像夜空。微卷的黑发贴在她颊边,她却浑不在意,仿佛对什么都没有兴趣,漠然的,冰冷的,仿佛是个雕塑。车哲锡却觉得,那时候,她像是盛开在浮尘里的一朵花,即便周围再喧嚣,在她身边,也能感觉到平静。
他突然就对她起了兴趣,再也放不下那种感觉。
于是,他开始违背习惯地偶尔会到【时雨】坐坐,她是那儿的钢琴师,弹得一手好钢琴,有她上班的日子,酒吧的人数多会比平时多,固然一些人是为琴声而来,但更多的人是为她而来。他看在眼里,心中却有点别扭的膈应。
好似自己发现的美丽的花,却也被别人发现,甚至觊觎了。
所以才对那个跟踪她的变态起了疑心,不放心跟了过来,正撞见变态要带她走,太过生气,直接把人打残了吧。
却是没想到,把她吓跑了。
“boss,济州岛一切进行得都很好,保护费也没少,您这次是来巡查的吗?”十年过去,父亲壮年不再,终于老去,车哲元被他完全废掉,如今他已是车家继承人,再不用像十年前那样亲自去收保护费,单枪匹马摆平那些闹事的纨绔子弟。
车哲锡并未回答小弟的提问,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以示警告,对方立刻噤声不再多问。
“先去【时雨】。”坐上全身漆黑的凯迪拉克,车哲锡低声吩咐司机。如今,他已不再骑那辆摩托车,出行也变成了汽车,但是,却仍最怀念,他载着她飞驰而过的那段日子。
其实他远没有外表的沉默寡言,心里的想法还是挺多的,那时候他开车虽是快,在载着她的时候,本是想慢点的,但看她压根没有抱住他,而是用手抠着后座,一时起了坏心眼,才开那样快,不过是少年时一时意气地希望她多少能挽着他的腰而已。
只是不说出来。
就像她拒绝了他的护送,他亦步亦趋地骑着摩托车跟在她身后,像个沉默的守护者。在她问起时,才说出口——
我在追你,你没发现吗?
理直气壮也不过是为了遮掩自己心头忽起的不知所措和羞怯。
眨眼,凯迪拉克已经抵达了【时雨】,济州岛这地方就是这么小,所以才遇见了她吗?车哲锡恍惚地想着,下了车。进了酒吧门听见了熟悉的旋律,是那架钢琴的声音。
他听过很多次的李斯特的《钟》。
他并没有急切地进舞池,而是站在门边等了一会儿,就连服务员都好奇地靠过来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助。他轻轻摇了摇头,那服务员便恭谨地退了下去。
他听了一会儿后,才走进门。
虽然演奏者技巧很好,节奏这么激昂快速的钟竟然没有一个音符出错,能说得上是造诣深厚了。但他却知道,不是她。
听了这么久她的琴,已经完全能听得出她的琴音了。
他远远地看向舞池边缘高台上那架乳白色的钢琴,还和十年前一样,那儿坐着个白裙少女,黑发微卷,神情专注,凝视着钢琴的眼眸温柔,与那日盯着他的漠然截然不同。
那少女弹完了琴站起身来,伸手盖上钢琴盖,手指爱怜地在钢琴盖上抚过,下了楼梯,抱着自己的包扬长而去。
一眼都没有看他。好似压根没看见他的存在。
从久远的回忆里醒过神来,高台上的少女已经弹完了琴,抱着琴谱下了楼。
他下意识地将目光投向她,少女注意到他的目光,忽然红了脸颊。似乎是他的目光实在令人在意,少女怯生生地看了一眼他身后的黑西装们,等待了一会儿也没见他有所动作,终于羞怯地转身离去。
果然……不一样啊。
这时候才想要努力挣脱试试。与她一起,总能感觉到自卑感。她在尝试自己所有的努力,让自己过得更好,而他却只是行乐至上罢了,从未想过要得到什么,也从未想过未来要做什么。他似乎从未能够专注地做一件事,像个静不下来的小鬼。
而她,似乎也只将他当成没成熟的小鬼。
“一个心智、行为成熟的男人,是知道自己想要什么的,如果只是满足于眼前,享乐至上,那不过是他没成熟的标志。”于凛凛曾这样拒绝他。
“抱歉正宇啊,对我而言,你还太幼稚了。我不可能和一个幼稚的男人在一起,更不可能轻率的把未来托付给一个幼稚的男人。”
他一度无法开口反驳。所以,他坐上了回到首尔的飞机,灰溜溜的。
后来发生了很多事,她也到了首尔,他又一次遇见了她,她甚至还假扮了功灿的妹妹,手受了几乎无法回转的重伤,前往维也纳进修钢琴,一直都未放弃。
他跟着她去了维也纳,在未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想要成就的事业之前,他跟在她身边,一起进了维也纳音乐学院,继续自己荒废了一半的学业。
他这样的贵族小孩,乐器总是精通一两样的,例如钢琴、小提琴等,这次他却选择了长笛,大约是因为那种要涌上全身力气吹出音节的乐器,让他能感觉到一股畅快感,虽然经常要一口气吹上一段旋律,而导致他有些喘不过气来,但即便是这样的体验,也能感觉到快乐。
音乐一开始大抵都是快乐的,但是训练中的漫长过程却是枯燥的。但是,徐正宇已经决定不再随着性子乱来了。学习长笛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而坚持的过程才算是第二步。在看见于凛凛之后,即便再枯燥,徐正宇也有坚持下来的信心。
在右臂一度无法动弹的情况下,坚持左手弹奏,右手复健,一直到现在能灵活运用左右手交叉弹奏一首高难度的钢琴曲,于凛凛付出了常人压根无法难以想象的努力,就连每日右手的疼痛也靠毅力忍了过去。
有这样一位榜样在身边,徐正宇忍耐下了学习长笛的过程。他本就天资聪颖,只是任何事情都无法长久地坚持,享乐至上,因此从来都没有什么大的成就罢了。一旦专心在长笛上,进步突飞猛进,甚至得到了导师的赞扬,考取了长笛专业十级证书不说,还得了几个比赛的奖——虽不算什么大比赛。
“不过一年的时间竟然能学到这地步——”于凛凛惊讶赞赏地看着他,唇角扬起:“我想你的所有同学都会嫉妒你。我看你可以去参加下国际的比赛,感受一下国际比赛的氛围,这样对于提高自己有好处,不至于坐井观天。”
她好像真心把他当成了长笛爱好者在给予建议,目光诚恳坦然,清澈见底,还一如初见一般,毫无情愫。却总算比初见更亲近了些,起码会对他露出温暖的笑容了。
真是可悲啊徐正宇,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啊。有时候徐正宇自己也会感慨,他这么个无“肉”不欢的浪荡子,怎么会变得这么乖乖地修习音乐,又这么久地专注在她一人身上,毫不动摇的。
不过,母亲在知道他修习音乐之后自然是勃然大怒。在她看来,他又是正事儿不做,在到处“玩”。受命回了家一趟,徐正宇做下了一个决定——
“母亲,我想去美国考取mba硕士。”他大学的文凭还在,还在考取硕士的年限内,他不想就这么进入公司,起码,要有一定的资质。
在经历了那么一段枯燥学习音乐的过程之后,徐正宇突然发现了新的乐趣。或许拼尽全力做些什么,等得到的那个瞬间,会变得尤其开心。而这些,全部都是于凛凛教给他的。
他几乎要迫不及待地在给她的电话里说明这一切了。
“嗯?我倒是觉得我们很快会再见了。”电话那头传来于凛凛含着笑意的声音,徐正宇愣了愣,听到她说:“老师说我们要进行亚洲巡演,下一站就是首尔了。来听我的演奏会吗?”
“当然!”徐正宇激动得站将起来,“每场我都会去听!”
“我只是给老师打下手的啦,独奏应该只有一曲,还有两首曲子会和老师合奏。”
“只要能看见你……我是说,听见你弹琴,就已经够了。”
啊,再怎么因为别的事情得到满足感,又怎么比得上听见你声音的瞬间呢。
“啊对了,我决定明年去考美国mba硕士了。你觉得怎么样?”
“你可以试试看喜不喜欢,如果不喜欢就学别的就是了。”于凛凛口吻随意道,“你资质这么优秀,都被你浪费多少年了啊。”
“……你这是赞扬吗?”
“当然。”于凛凛含笑答道。
徐正宇没能想到,这竟是他和于凛凛最后的对话——或者说,打死他也没想到。
再一次见到她时,她已经不再是她了。本是兴致勃勃去参加布莱特大师的巡演的,却压根没看见于凛凛的影子。演奏一结束,担心她是不是生病的徐正宇立刻赶往后台,找到了布莱特大师。
布莱特大师的表情很奇妙,令他说不出来的一种复杂。
“zhu.失忆了。”得到这回答时,徐正宇一声“什么”失声而出,他不可置信地等着布莱特的大师,差点不顾礼仪地去摇晃他的肩膀。
“她不记得我们了,也不记得自己这些年怎么过的,但似乎还有弹奏钢琴的本能,只是……她钢琴里的感情截然不同了,就像……变了个人似的。”布莱特大师的表情也很困惑。
徐正宇心中蓦然浮现一股不好的预感,不再和布莱特大师在这种事情上纠缠,他焦急问道:“那么珠裕邻呢!她现在在哪里?!”
拿着布莱特给的联络地址一路赶过去,在见到拥有“她”的脸的那人时,徐正宇颓然地垂下了手。
“裕邻啊……”他喃喃着靠近她,对方却只是用陌生的眼神望着他,一双幽深的黑眼睛疑惑地望着他——
“请问是谁——?”
徐正宇紧紧按住了颤抖的双手,费了很大力气才控制住自己想要按住她肩膀的手,一开口,发现嗓音已经颤抖得不像他的。
“是我啊,正宇啊,你不记得了吗……?”
“……”珠裕邻认真地打量着他,似乎是看见了他眸中期冀颤抖的目光,忽而轻轻叹了口气。
“抱歉,你找的人不是我啊。如果不算冒昧的话,你信也好不信也好,这段时间,我游离在别的地方,而恐怕,那时候在我身体里的,是别的人。”
“什么……?”徐正宇一脸呆滞地望着珠裕邻,好像压根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这像话吗……你怎么了?裕邻啊,别吓我啊……”巨大的恐惧压倒了徐正宇,虽然觉得荒谬,虽然觉得不可能,但是却有一个声音在冷静地告诉他,这是真的,她说的没错,他其实都知道的。
“唉,虽然我是很喜欢撒谎没错,不过这事儿我真没撒谎。”珠裕邻在她面前蹲了下来,颇为兄弟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叹气。
“我也是毫无准备就回来了,真不知道哪边是在做梦——啊对了爸爸!我要去联系我爸了!你慢慢缓缓吧!”丢下这句话,珠裕邻以一种怪异的姿势跑远了。
徐正宇失神地看着她消失的背影,只觉得天旋地转。
这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一个人完全变成了另一个人?这像话吗?可是,他知道的,打心底里知道的,刚刚那个绝不是他喜欢的那个“珠裕邻”,他们就像是一对极为相像的双胞胎,眼前这个不是她,只是和她生的一样罢了。
可是,这让他怎么接受这个事实。
你快要实现你的钢琴梦想了,即将全世界巡演,成为数一数二的钢琴大师,你的手好不容易恢复,你才给我弹过李斯特的《钟》,我不过是回国了一会儿,怎么就丢了你呢……
徐正宇失魂落魄地走在大街上,犹如一具行尸走肉。
“正宇啊,我给你买好了去美国的机票,就在半个月之后,你看怎么样……”
“徐女士……我还活着吗?”徐正宇目光呆滞地看向一旁喜滋滋的母亲,面容僵硬而苍白,他母亲吓了一跳,忙不迭拉过他的手,这才惊觉这孩子的手冷得像块冰似的,眼睛无神,像是没了生气似的。
徐女士吓了一跳,紧紧地抓着徐正宇的手道:“正宇啊你这是怎么了?是不是病了,不然妈妈给你叫医生来看看好吗。”
“徐女士……”徐正宇的眼眶兀然红了,他转向徐女士,右手蜷缩,紧紧地抓住了自己左心脏的位置,眼眶中的眼泪有如一条直线似的跌落下来,衣服被他过于用力而抓出了皱褶,他咬肌凸显,眼珠一片赤红,像是喘不过气来似的,用力张着嘴呼吸,鼻尖发红,眼泪不停歇地往下掉。
徐女士被他这突然的反应给吓得说不出话来,只能紧紧抓着他儿子的手。
“我……会不会死……”他脸上的表情因为悲伤而扭曲起来,眼角都因为哭泣而染上了熏红。
“儿子啊,我儿子这是怎么了啊——郑医生!快过来!郑医生啊!!”紧紧抓着心口的徐正宇在说完后直接厥了过去,吓得在场所有人一片兵荒马乱。
“贵公子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只是因为过度悲伤和刺激才会突然昏厥的,恐怕是遭遇了什么重大打击,这段时间需要静养,我再给开点安神定心的药物,养个两三周就会好了。”
徐正宇睁开眼时就听见了这么一段话。
“好好,都听郑医生的,方子……”
“不用了。”徐正宇打断了他母亲的话,蓦地拔掉了手上的输液针站了起来,面对徐女士叫着“不可以啊儿子你得好好休息”的话,徐正宇走近了徐女士几步,握住了她的肩膀。
“我要去美国修习mba硕士,现在就去。”
一定是他太弱了,太没用了,她才会离开的。等他拿到mba硕士,成为能够让她依赖的,值得信任的成熟的男人,那时,他才算拥有了资格,对不对。
从以前到现在,我不过都是个幼稚的男人——可是,你等等我,等等我啊,我会变成成熟的好男人。
为什么……不能多等等我呢……我对你来说,一直都是什么都不算的,是吗?
☆、第145章 番拾贰车哲锡
时隔十年,车哲锡仍然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于凛凛时的情景。
那一天他就像往常一样,接到了【时雨】的电话,过去处理几个找麻烦的刺头。这种工作他已经很是习惯了,实在简单得很。
其实车家并不需要他亲自来处理这种小事,不过父亲正当壮年,有心想让他从基础开始锻炼起来,得到众人发自内心的认可,于是让他亲自来管这种小事。虽然【时雨】算是比较高端的酒吧了,里面富豪家庭也不少,不过车哲锡对此都没放在眼里过。
要成为车家的继承人,除了统筹力之外,自身的强大、胆量等等自然都是不凡的。像往常一样收拾好,场面一片静寂,忽然听见了玻璃杯放在桌面上响起的清脆一声。
这实在是有些突兀的声音,他下意识扭头,发出声音的人似乎没这个自觉,一双眼睛清凌凌地与他对视了一眼,似乎只是与一个过路人对上视线似的。虽然她的视线在看着这边,但却好像完全不关心事态发展似的。
一时间,心头竟轻轻动了动。离开时忍不住看了她一眼,她面容澄净清冷,正垂着眸子盯着自己杯中的果汁,眼珠幽深漆黑,像夜空。微卷的黑发贴在她颊边,她却浑不在意,仿佛对什么都没有兴趣,漠然的,冰冷的,仿佛是个雕塑。车哲锡却觉得,那时候,她像是盛开在浮尘里的一朵花,即便周围再喧嚣,在她身边,也能感觉到平静。
他突然就对她起了兴趣,再也放不下那种感觉。
于是,他开始违背习惯地偶尔会到【时雨】坐坐,她是那儿的钢琴师,弹得一手好钢琴,有她上班的日子,酒吧的人数多会比平时多,固然一些人是为琴声而来,但更多的人是为她而来。他看在眼里,心中却有点别扭的膈应。
好似自己发现的美丽的花,却也被别人发现,甚至觊觎了。
所以才对那个跟踪她的变态起了疑心,不放心跟了过来,正撞见变态要带她走,太过生气,直接把人打残了吧。
却是没想到,把她吓跑了。
“boss,济州岛一切进行得都很好,保护费也没少,您这次是来巡查的吗?”十年过去,父亲壮年不再,终于老去,车哲元被他完全废掉,如今他已是车家继承人,再不用像十年前那样亲自去收保护费,单枪匹马摆平那些闹事的纨绔子弟。
车哲锡并未回答小弟的提问,只冷冷地看了他一眼以示警告,对方立刻噤声不再多问。
“先去【时雨】。”坐上全身漆黑的凯迪拉克,车哲锡低声吩咐司机。如今,他已不再骑那辆摩托车,出行也变成了汽车,但是,却仍最怀念,他载着她飞驰而过的那段日子。
其实他远没有外表的沉默寡言,心里的想法还是挺多的,那时候他开车虽是快,在载着她的时候,本是想慢点的,但看她压根没有抱住他,而是用手抠着后座,一时起了坏心眼,才开那样快,不过是少年时一时意气地希望她多少能挽着他的腰而已。
只是不说出来。
就像她拒绝了他的护送,他亦步亦趋地骑着摩托车跟在她身后,像个沉默的守护者。在她问起时,才说出口——
我在追你,你没发现吗?
理直气壮也不过是为了遮掩自己心头忽起的不知所措和羞怯。
眨眼,凯迪拉克已经抵达了【时雨】,济州岛这地方就是这么小,所以才遇见了她吗?车哲锡恍惚地想着,下了车。进了酒吧门听见了熟悉的旋律,是那架钢琴的声音。
他听过很多次的李斯特的《钟》。
他并没有急切地进舞池,而是站在门边等了一会儿,就连服务员都好奇地靠过来问他有什么需要帮助。他轻轻摇了摇头,那服务员便恭谨地退了下去。
他听了一会儿后,才走进门。
虽然演奏者技巧很好,节奏这么激昂快速的钟竟然没有一个音符出错,能说得上是造诣深厚了。但他却知道,不是她。
听了这么久她的琴,已经完全能听得出她的琴音了。
他远远地看向舞池边缘高台上那架乳白色的钢琴,还和十年前一样,那儿坐着个白裙少女,黑发微卷,神情专注,凝视着钢琴的眼眸温柔,与那日盯着他的漠然截然不同。
那少女弹完了琴站起身来,伸手盖上钢琴盖,手指爱怜地在钢琴盖上抚过,下了楼梯,抱着自己的包扬长而去。
一眼都没有看他。好似压根没看见他的存在。
从久远的回忆里醒过神来,高台上的少女已经弹完了琴,抱着琴谱下了楼。
他下意识地将目光投向她,少女注意到他的目光,忽然红了脸颊。似乎是他的目光实在令人在意,少女怯生生地看了一眼他身后的黑西装们,等待了一会儿也没见他有所动作,终于羞怯地转身离去。
果然……不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