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现在,就算想不走都已经不行了。
虽然不知道张瑞云跟林母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但她想弄死她却是肯定的。人在屋檐下,躲得了今天,也躲不了明天。
陆秀当即准备出逃。不过,就算要逃,她也得给他们留下一些纪念品。
她拿起那本已经沾满了她的血的诗集,把事先写好的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塞进了诗集。写下那首诗的时候,她心情不错,不仅写下了中文版,甚至还配上了英文和日文的翻译。本就是为了装逼才默写出来的诗,下面甚至还配了一段装逼范十足的文字。
“烧你一首还你一首,配上英文跟日文翻译,省得你再埋怨我,会说日语却不告诉你!哦,其实我还会一点法语,不过只有半瓶水,就不在你面前晃荡了。
从明天起,我就彻底自由了!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一辈子都没办法鼓起勇气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谢谢你!”后面还画了一张吐舌头的笑脸。
相比那首《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这才是最好的分手宣言啊!当时写下这些的时候,陆秀觉得自己特有才,现在却只觉得好笑。早知道就不跟林凤麟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如果她干净利落地拿钱走人,说不定就不会遇上这样的事了。
哦,不对!也没用!前世张瑞云肯定不可能同意签字离婚,但她依然还是死了!
深夜出逃太危险了,她在半睡半醒间熬到黎明将近才准备行动。
为了让游戏显得更好玩,她没有收拾任何行李,只是捞起了那脏兮兮的一百大洋。用椅子顶住了门,然后从窗户爬了出去。清除了窗户上的痕迹后,才把窗关好。
接着,她大摇大摆地去厨房包了不少糕点,最后,才从侧门走了出去。
之前大厅那边鬼啊鬼的闹了半天,整个林府人心惶惶。虽然有人看到了她,却没一个人敢出来阻拦。这也难怪,现在的她依旧一脸的血,一身白衣,还臭气熏天,如果有人敢过来找她麻烦,那才真叫有鬼了。
第6章
在这个时代,这身白衣跟满脸的血是最好的保护,天还没亮,衣服陆秀没舍得换掉,只在附近找了水潭,洗了把脸,然后洗干净了那一百大洋。
虽然恶心,但擦干净后,她还是把钱放进了棉衣贴身的口袋里。
接着,她静静坐在桥边的一块石头上,一边吃糕点,一边等天亮。因为怕冷,出门前她特意穿了两层棉衣,虽然正是黎明前最冷的那段时间,但却依然在忍受范围之内。
随着天色一点点亮起来,陆秀终于看清楚了这个城市的模样。这是一座江南水乡的小城,跟影城那一溜崭新的建筑不同,这边大部分建筑都已经有些年份了。青石板的街面,灰扑扑的门板。晦暗的天光下,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压抑感。
相比街上,反而是水边的景色好看一些。连着好几天都是大太阳,刚刚穿越过来时的那场大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只有桥洞背阴的位置还剩下一些残雪,水面没有结冰,微风拂过,水波粼粼。
陆秀正盯着水面出神,忽然听到桥洞那边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循声望去,才发现桥洞下一名戴着毡帽的干瘦老头正瞪大眼睛惊恐地盯着她。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还一身白衣,连忙把罩在外面的白衣脱了下来,顺便整理了一下乱蓬蓬的头发。
“晦气!大清早的,扮什么女鬼!也不怕触霉头!”老头立刻开始骂骂咧咧,他刚刚显然被吓得不轻,声音很大,面目狰狞,恨不得扑过来揍她一顿。
陆秀连忙落荒而逃。
时间太早,小城还在沉睡之中,等了半天,街边的一家店铺才终于打开了大门。陆秀连忙过去问路。除了根据拍戏得来的知识知道这是一座距离上海不远的小城外,她对这里一无所知。张瑞云倒是稍微有些记忆,但她是养在深闺的路痴,根本连火车站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
这是一家裁缝铺,店铺的伙计见她过来原本还很热情,得知只是问路,顿时有些意兴阑珊。
“火车站,不知道啊。我又不出远门,怎么知道火车站在哪?”伙计不好好回答也就算了,还用奇怪的眼神开始打量陆秀。
陆秀这才意识到这个时代女子孤身一人大清早出现在街上,的确有些奇怪,连忙告辞离去。
她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一直躲到街上行人渐渐多起来,才终于敢走出来。
还以为黄包车是上海的专利,没想到这边也有,省的她问路了,随便上了一辆就直接说出了火车站的地名。
火车站距离这条街不远,没过多久就到了,陆秀尴尬地摸出了一块银元。
“我没零钱……”她的零钱都在昨天晚上被扫荡一空了,犹豫了半天后,只好把那块银元递了过去。
陆秀原以为对方好歹会找几个铜钱给自己,没想到看着老实巴交的车夫接过银元之后,竟然撒腿跑了。
她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理会。会出来拉车的都不容易,拿去就拿去吧,就当是做善事。
不管怎样,火车站总算是到了。
她的目的地是上海,虽然肚子里怀着孩子,到了那边也没办法马上工作。但对现在的她来说,无论到哪里都是异乡客,还不如早点去上海,熟悉一下环境。那边虽然物价贵,但好歹也更像她所熟悉的世界。用了几天蜡烛,如今她已经无比想念电灯。
看看车票的价钱竟然差一半,陆秀原本想省钱买三等车厢的票,看到三等车厢售票窗口那边人山人海,时不时还上演全武行,终于放弃。这个时代国人还没有排队的习惯,因为不识字,经常要在各个窗口之间不停询问,让这边的混乱程度呈指数级上升。
陆秀不过只是远远看着,就捏了一身的汗。还好,二等车厢的售票窗口门可罗雀。虽然票价比三等车厢那边贵一倍,却免了被误伤的危险。对孕妇来说,安全第一啊!
捏着价值五块钱的车票,陆秀长舒了一口气。谁能想到,这个时代连买张车票都会有生命危险?她没有夸张,刚刚就看到有人为了挤占有利位置踹了旁边的人一脚,如果这一脚落在她身上,说不定就是一尸两命的结局。
按照银元对人民币一比一百来算,这个时代的火车票的确不便宜,同样的距离,价格差不多是后世的十倍了。也亏得够贵,二等车厢跟售票口一样空落落的,没几个人,想起火车进站时三等车厢那人挤人的模样,陆秀无比庆幸自己的英明决定。
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陆秀回忆起刚刚那惊险的一幕,摸着肚子,哭笑不得。怀着孩子果然麻烦啊!如果肚子已经显怀了,反而不怕,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阶段,才最危险。
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抚摸,肚子里忽然传来一阵仿佛蝉翼般轻微的蠕动,陆秀微微一笑,不得不承认,有个人陪着的感觉,其实也还不错。
这个城市距离上海不远,火车到站的时候,太阳甚至都还没升到中天。陆秀在火车站买了张招租的报纸,又买了幅地图,开始专心研究到底该到哪个位置去租房子。
如果她知道这一举动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话,她绝对不会做这种多余的事,随便找个地方租了,管它衣食住行方不方便。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等到她反应过来,她已经被几个地痞逼到角落里剥走了藏着全部家当的棉衣。令她震惊的是,那几个熟练地干着打劫勾当的家伙竟然只是几个十二三左右的孩子。
也亏得只是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所以才没有丧心病狂到劫色。饶是如此,几个孩子依然等到确定她身上连一个子都没剩下,才放她离开。看到她里面还有一件棉衣,竟然连那件棉衣都没还她……
“以后新到一个城市,千万别买那个城市的地图。真的!不抢你,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自己!”离开前,为首的那个孩子甚至还操着变声期的公鸭嗓,不客气地对着她释放了嘲讽技能。
陆秀欲哭无泪。这个时代又没有谷歌地图,她在这边举目无亲,不买地图,她怎么知道该往哪走啊?这理由,就跟强奸犯怪受害者穿得太暴露一样令人无语。难怪古人都视出门为畏途,一个不小心,真的很容易客死他乡。
她知道,自己错就错在不该孤身一个女子上路,不远处,有个看起来还没她高的年轻人同样拿着地图,也没见那几个孩子对他怎样。理由只有一个,因为他是男的!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原配宁愿守着弃妇的身份到死了。因为,在这样的世界,一个弱女子独自活下来的几率实在太渺茫了,贸贸然跑出来注定只有死路一条。
她之前想得很好,离孩子出生还有六个月,那些钱足够她这六个月的开销了。等孩子出生,她就能出去工作了,以这个时代电影演员的收入,养活她跟孩子肯定没有问题。没想到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如此残酷。
现在,她进退两难了。
回去?别说五块钱了,她连五分钱都没有。就算她有钱,除非她活腻了想一尸两命,不然也绝对不可能再回那个魔窟。向前?身无分文勇闯上海滩,她又不是三毛,三毛是个孩子,她肚子里倒是怀着个孩子,但这对她目前的处境没有丝毫帮助。
“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她正失神间,忽然被一只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的枯瘦的手抓住了衣服。
低头一看,发现竟是个瘦得跟骨架一样的男人,男人一身黑衣,脸部瘦得已经仿佛骷髅,乍一眼看去,仿佛电影里的死神。
陆秀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没想到再定睛看去,那男人却已经闭上了眼睛,也不知是晕过去了,还是已经死了。
望着那张已经皮包骨头的脸,陆秀鼻子一酸,眼泪便止不住地开始往下淌,她无法想像,一个人要饿到什么程度,才会瘦成这副模样。
“爸爸,爸爸,醒醒,醒醒……”陆秀正在抹眼泪,男人的身后忽然钻出了一个男孩。小家伙长着大大的脑袋,衬得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出奇得大,小手小脚细得仿佛芦柴棒一般,肚子高高凸起,一眼看去简直像极了照片里的非洲难民。
陆秀下意识地拧紧了拳,她出生在物资充裕的年代,从来没有尝过挨饿的滋味。眼前这样的景象更是只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如今亲眼见到,才知道到底有多么震撼。她亲眼见到一个男人饿死,亲眼见到一个或许三岁,或许五岁的孩子被饿得仿佛非洲难民。
不是电影,不是电视,也不是跟她不同种族的黑人,而是跟她同样黑发黄肤的中国人!
这一刻,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到了一个跟她所熟知的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
只可惜,她醒悟得未免太晚了些。
第7章
不想被活活饿死,陆秀只能尝试着去街上寻找工作。
她毛遂自荐去给人当账房,可惜,虽然她展现了超强的运算能力,但对方不要女人。她放低姿态准备去当女佣,可惜,对方一看到她的肚子就大摇其头。她甚至冲入洋行用流利的英语向对方推销自己,可惜,那家洋行里根本就没洋人,只有一个色迷迷的中国经理,英语甚至比她还差。对方见到她,第一反应竟然是要报警……
万般无奈之下,她甚至产生了去当女工的冲动。但是,一想起小说里对这个时代女工的描述,她便立刻把这个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每天十六个小时的工作强度,以她现在的身体条件,就算隐瞒了孕妇的身份应征成功,也肯定等不到发工资,就已经一尸两命了。
她终于知道这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妓女了,妓女竟然是想要自力更生的女性难得的工作机会。只可惜,就算她想堕落,她也没这个机会。以她的身体条件,只要她敢做,肯定逃不了一尸两命的结局。
最后,她哭笑不得地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选择,大部分竟然都指向一尸两命。这算是某种特别的黑色幽默吗?
兜兜转转又回到之前被抢的那条街,陆秀蹲在路边,欲哭无泪。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史上最惨穿越者。
“爸爸,爸爸……”那个男人果然死了,依旧躺在那里,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一动不动。那个孩子不知道是还不明白死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无法接受父亲已经死了这个事实,依然在一下一下地推着男人,企图把他唤醒。
一想到自己用不了多久也有可能跟男人一样饿死,陆秀就悲从中来,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之前的奔波非但没替她找到生计,反而消耗了她身体的能量,饭点还没到,她的肚子却已经开始咕咕直叫。她知道理智的做法应该是继续到街上去碰碰运气,但她实在太累了。又累又饿,动一下就仿佛要耗尽浑身的力气。因为被抢走了一件棉衣,现在又加上了一个冷。
她倒是产生过去把棉衣当了的念头,但她更加明白,要是真当了,比起饿死,她肯定先会被冻死。
哭够了,她像个乞丐一样麻木地缩在墙角,静静听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开始还会咕咕直叫,后来,渐渐也就没了反应,估计是饿过头了。比起死,她更担心的是肚子里的孩子会先坚持不下去。明明之前还在不停拱来拱去,如今已经渐渐没了反应。
担心也没用,反正等她死了,孩子也一样活不了!
“小家伙,你的命真不好啊!”陆秀摸着肚子,长长叹了一口气,她以为换成自己能够给他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没想到却依然逃不过命运的捉弄。
对,是他,那是一个已经成型的男胎,林大文豪等到未来意识到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后,曾经满怀着哀思追忆过他。当初,少不更事的陆秀还曾因那篇文章洒下过几滴眼泪,幻想过他如果能够活下来,会是什么模样。
“饿死啊……”还真是做梦都没想到的死法。
“哎,真惨啊……”陆秀正自怨自艾中,忽然听到耳畔响起一个童音。
抬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黑黑瘦瘦的小少年,约摸十一二岁大的样子,模样虽稚嫩,眼神却有着陆秀那个时代的孩子所没有的成熟。虽然他掩饰得很好,但陆秀还是一眼就认出,他就是昨天打劫她的那帮孩子中的一个。
陆秀警惕地往后缩了缩,生怕他忽然暴起把她身上仅剩的那件棉衣也剥了,饿到现在,如果他真这么做,她根本没有丝毫反抗能力。
“肚子饿了吧!给你!”出乎她的意料,少年没剥她的衣服,反而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白花花的馒头。因为捂在怀里,竟然还热气腾腾的。
陆秀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刚刚咽下,余光忽然瞥到了那个依然在喊爸爸的孩子。犹豫片刻后,掰开馒头,把那没咬过的一半递了过去。
那孩子果然饿了,看到馒头,立刻把爸爸忘到了九霄云外,抓起馒头就大口啃了起来。
“你倒是好心……”
“没你好心!”陆秀冷冷瞪了少年一眼,甚至已经隐隐怀疑他是不是有某种喜欢故意羞辱打劫目标的恶趣味。
那少年显然没意识到她话里的嘲讽意味,东张西望了一阵,忽然俯到她耳畔压低声音道:“你不能再留在这里了,有人已经看上了你,正准备把你抓去卖了,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陆秀顿时被喉咙里的馒头噎了一下。她肚子里还怀着孩子,要是真被卖到那种地方,会是什么结果,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
望着少年那副笃定的神情,陆秀敢保证,这个有人,指的肯定是他那帮小伙伴。知道过来提醒,也算他良心未泯。
“往那边走,到了那条路上就是杜先生的地界,杜先生曾经有令,不准欺男霸女,拐卖人口,只要你到了那边,就没人敢拿你怎样了。”
“谢谢提醒!”陆秀看过《三毛流浪记》,知道他这样的孩子也是身不由己,望着他那张依然稚嫩的脸,心中的怨气终于还是渐渐消失了。
“哎,谁让你长得像我姐呢。”少年答得一脸老气横秋。明明是个很秀气小男孩,偏偏却喜欢学着一副流氓样,说话也痞里痞气的,真是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你姐呢?”陆秀不过随口问了句,没想到只一句话,少年的眼中竟开始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泪珠。
“你别哭啊!我的错,不该问这个问题!”
他迅速擦去了眼泪,别开脸,冷冷道:“没什么不能问的,被我爸卖进了窑子里,死了!”
大概是不想让陆秀再看到他的眼泪,少年径直走向了尸体旁的那个小家伙。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蹲下身,用脏兮兮的手摸了摸小家伙枯黄的头发,“跟我走,有饭吃。”
不知怎的,看到这一幕,陆秀的眼泪竟又忍不住夺眶而出。
虽然不知道张瑞云跟林母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但她想弄死她却是肯定的。人在屋檐下,躲得了今天,也躲不了明天。
陆秀当即准备出逃。不过,就算要逃,她也得给他们留下一些纪念品。
她拿起那本已经沾满了她的血的诗集,把事先写好的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塞进了诗集。写下那首诗的时候,她心情不错,不仅写下了中文版,甚至还配上了英文和日文的翻译。本就是为了装逼才默写出来的诗,下面甚至还配了一段装逼范十足的文字。
“烧你一首还你一首,配上英文跟日文翻译,省得你再埋怨我,会说日语却不告诉你!哦,其实我还会一点法语,不过只有半瓶水,就不在你面前晃荡了。
从明天起,我就彻底自由了!如果没有你,我说不定一辈子都没办法鼓起勇气去追求自己的梦想!谢谢你!”后面还画了一张吐舌头的笑脸。
相比那首《我将你的心带在身上》,这才是最好的分手宣言啊!当时写下这些的时候,陆秀觉得自己特有才,现在却只觉得好笑。早知道就不跟林凤麟玩这种无聊的游戏了,如果她干净利落地拿钱走人,说不定就不会遇上这样的事了。
哦,不对!也没用!前世张瑞云肯定不可能同意签字离婚,但她依然还是死了!
深夜出逃太危险了,她在半睡半醒间熬到黎明将近才准备行动。
为了让游戏显得更好玩,她没有收拾任何行李,只是捞起了那脏兮兮的一百大洋。用椅子顶住了门,然后从窗户爬了出去。清除了窗户上的痕迹后,才把窗关好。
接着,她大摇大摆地去厨房包了不少糕点,最后,才从侧门走了出去。
之前大厅那边鬼啊鬼的闹了半天,整个林府人心惶惶。虽然有人看到了她,却没一个人敢出来阻拦。这也难怪,现在的她依旧一脸的血,一身白衣,还臭气熏天,如果有人敢过来找她麻烦,那才真叫有鬼了。
第6章
在这个时代,这身白衣跟满脸的血是最好的保护,天还没亮,衣服陆秀没舍得换掉,只在附近找了水潭,洗了把脸,然后洗干净了那一百大洋。
虽然恶心,但擦干净后,她还是把钱放进了棉衣贴身的口袋里。
接着,她静静坐在桥边的一块石头上,一边吃糕点,一边等天亮。因为怕冷,出门前她特意穿了两层棉衣,虽然正是黎明前最冷的那段时间,但却依然在忍受范围之内。
随着天色一点点亮起来,陆秀终于看清楚了这个城市的模样。这是一座江南水乡的小城,跟影城那一溜崭新的建筑不同,这边大部分建筑都已经有些年份了。青石板的街面,灰扑扑的门板。晦暗的天光下,给人一种喘不过气来的压抑感。
相比街上,反而是水边的景色好看一些。连着好几天都是大太阳,刚刚穿越过来时的那场大雪已经化得差不多了,只有桥洞背阴的位置还剩下一些残雪,水面没有结冰,微风拂过,水波粼粼。
陆秀正盯着水面出神,忽然听到桥洞那边传来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叫声,循声望去,才发现桥洞下一名戴着毡帽的干瘦老头正瞪大眼睛惊恐地盯着她。这才猛然意识到自己还一身白衣,连忙把罩在外面的白衣脱了下来,顺便整理了一下乱蓬蓬的头发。
“晦气!大清早的,扮什么女鬼!也不怕触霉头!”老头立刻开始骂骂咧咧,他刚刚显然被吓得不轻,声音很大,面目狰狞,恨不得扑过来揍她一顿。
陆秀连忙落荒而逃。
时间太早,小城还在沉睡之中,等了半天,街边的一家店铺才终于打开了大门。陆秀连忙过去问路。除了根据拍戏得来的知识知道这是一座距离上海不远的小城外,她对这里一无所知。张瑞云倒是稍微有些记忆,但她是养在深闺的路痴,根本连火车站在哪个方向都不知道。
这是一家裁缝铺,店铺的伙计见她过来原本还很热情,得知只是问路,顿时有些意兴阑珊。
“火车站,不知道啊。我又不出远门,怎么知道火车站在哪?”伙计不好好回答也就算了,还用奇怪的眼神开始打量陆秀。
陆秀这才意识到这个时代女子孤身一人大清早出现在街上,的确有些奇怪,连忙告辞离去。
她找了个僻静的角落,一直躲到街上行人渐渐多起来,才终于敢走出来。
还以为黄包车是上海的专利,没想到这边也有,省的她问路了,随便上了一辆就直接说出了火车站的地名。
火车站距离这条街不远,没过多久就到了,陆秀尴尬地摸出了一块银元。
“我没零钱……”她的零钱都在昨天晚上被扫荡一空了,犹豫了半天后,只好把那块银元递了过去。
陆秀原以为对方好歹会找几个铜钱给自己,没想到看着老实巴交的车夫接过银元之后,竟然撒腿跑了。
她苦笑着摇了摇头,没有理会。会出来拉车的都不容易,拿去就拿去吧,就当是做善事。
不管怎样,火车站总算是到了。
她的目的地是上海,虽然肚子里怀着孩子,到了那边也没办法马上工作。但对现在的她来说,无论到哪里都是异乡客,还不如早点去上海,熟悉一下环境。那边虽然物价贵,但好歹也更像她所熟悉的世界。用了几天蜡烛,如今她已经无比想念电灯。
看看车票的价钱竟然差一半,陆秀原本想省钱买三等车厢的票,看到三等车厢售票窗口那边人山人海,时不时还上演全武行,终于放弃。这个时代国人还没有排队的习惯,因为不识字,经常要在各个窗口之间不停询问,让这边的混乱程度呈指数级上升。
陆秀不过只是远远看着,就捏了一身的汗。还好,二等车厢的售票窗口门可罗雀。虽然票价比三等车厢那边贵一倍,却免了被误伤的危险。对孕妇来说,安全第一啊!
捏着价值五块钱的车票,陆秀长舒了一口气。谁能想到,这个时代连买张车票都会有生命危险?她没有夸张,刚刚就看到有人为了挤占有利位置踹了旁边的人一脚,如果这一脚落在她身上,说不定就是一尸两命的结局。
按照银元对人民币一比一百来算,这个时代的火车票的确不便宜,同样的距离,价格差不多是后世的十倍了。也亏得够贵,二等车厢跟售票口一样空落落的,没几个人,想起火车进站时三等车厢那人挤人的模样,陆秀无比庆幸自己的英明决定。
找了个舒服的位置坐下,陆秀回忆起刚刚那惊险的一幕,摸着肚子,哭笑不得。怀着孩子果然麻烦啊!如果肚子已经显怀了,反而不怕,现在这样不尴不尬的阶段,才最危险。
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她的抚摸,肚子里忽然传来一阵仿佛蝉翼般轻微的蠕动,陆秀微微一笑,不得不承认,有个人陪着的感觉,其实也还不错。
这个城市距离上海不远,火车到站的时候,太阳甚至都还没升到中天。陆秀在火车站买了张招租的报纸,又买了幅地图,开始专心研究到底该到哪个位置去租房子。
如果她知道这一举动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话,她绝对不会做这种多余的事,随便找个地方租了,管它衣食住行方不方便。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等到她反应过来,她已经被几个地痞逼到角落里剥走了藏着全部家当的棉衣。令她震惊的是,那几个熟练地干着打劫勾当的家伙竟然只是几个十二三左右的孩子。
也亏得只是几个毛都没长齐的孩子,所以才没有丧心病狂到劫色。饶是如此,几个孩子依然等到确定她身上连一个子都没剩下,才放她离开。看到她里面还有一件棉衣,竟然连那件棉衣都没还她……
“以后新到一个城市,千万别买那个城市的地图。真的!不抢你,我都觉得对不起我自己!”离开前,为首的那个孩子甚至还操着变声期的公鸭嗓,不客气地对着她释放了嘲讽技能。
陆秀欲哭无泪。这个时代又没有谷歌地图,她在这边举目无亲,不买地图,她怎么知道该往哪走啊?这理由,就跟强奸犯怪受害者穿得太暴露一样令人无语。难怪古人都视出门为畏途,一个不小心,真的很容易客死他乡。
她知道,自己错就错在不该孤身一个女子上路,不远处,有个看起来还没她高的年轻人同样拿着地图,也没见那几个孩子对他怎样。理由只有一个,因为他是男的!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原配宁愿守着弃妇的身份到死了。因为,在这样的世界,一个弱女子独自活下来的几率实在太渺茫了,贸贸然跑出来注定只有死路一条。
她之前想得很好,离孩子出生还有六个月,那些钱足够她这六个月的开销了。等孩子出生,她就能出去工作了,以这个时代电影演员的收入,养活她跟孩子肯定没有问题。没想到梦想是美好的,现实却如此残酷。
现在,她进退两难了。
回去?别说五块钱了,她连五分钱都没有。就算她有钱,除非她活腻了想一尸两命,不然也绝对不可能再回那个魔窟。向前?身无分文勇闯上海滩,她又不是三毛,三毛是个孩子,她肚子里倒是怀着个孩子,但这对她目前的处境没有丝毫帮助。
“行行好,可怜可怜我吧……”她正失神间,忽然被一只不知道从哪里伸出来的枯瘦的手抓住了衣服。
低头一看,发现竟是个瘦得跟骨架一样的男人,男人一身黑衣,脸部瘦得已经仿佛骷髅,乍一眼看去,仿佛电影里的死神。
陆秀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没想到再定睛看去,那男人却已经闭上了眼睛,也不知是晕过去了,还是已经死了。
望着那张已经皮包骨头的脸,陆秀鼻子一酸,眼泪便止不住地开始往下淌,她无法想像,一个人要饿到什么程度,才会瘦成这副模样。
“爸爸,爸爸,醒醒,醒醒……”陆秀正在抹眼泪,男人的身后忽然钻出了一个男孩。小家伙长着大大的脑袋,衬得一双乌黑发亮的眼睛出奇得大,小手小脚细得仿佛芦柴棒一般,肚子高高凸起,一眼看去简直像极了照片里的非洲难民。
陆秀下意识地拧紧了拳,她出生在物资充裕的年代,从来没有尝过挨饿的滋味。眼前这样的景象更是只在电影电视里看到过,如今亲眼见到,才知道到底有多么震撼。她亲眼见到一个男人饿死,亲眼见到一个或许三岁,或许五岁的孩子被饿得仿佛非洲难民。
不是电影,不是电视,也不是跟她不同种族的黑人,而是跟她同样黑发黄肤的中国人!
这一刻,她终于意识到,自己真的已经到了一个跟她所熟知的世界截然不同的世界。
只可惜,她醒悟得未免太晚了些。
第7章
不想被活活饿死,陆秀只能尝试着去街上寻找工作。
她毛遂自荐去给人当账房,可惜,虽然她展现了超强的运算能力,但对方不要女人。她放低姿态准备去当女佣,可惜,对方一看到她的肚子就大摇其头。她甚至冲入洋行用流利的英语向对方推销自己,可惜,那家洋行里根本就没洋人,只有一个色迷迷的中国经理,英语甚至比她还差。对方见到她,第一反应竟然是要报警……
万般无奈之下,她甚至产生了去当女工的冲动。但是,一想起小说里对这个时代女工的描述,她便立刻把这个念头抛到了九霄云外。每天十六个小时的工作强度,以她现在的身体条件,就算隐瞒了孕妇的身份应征成功,也肯定等不到发工资,就已经一尸两命了。
她终于知道这个时代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妓女了,妓女竟然是想要自力更生的女性难得的工作机会。只可惜,就算她想堕落,她也没这个机会。以她的身体条件,只要她敢做,肯定逃不了一尸两命的结局。
最后,她哭笑不得地发现摆在自己面前的选择,大部分竟然都指向一尸两命。这算是某种特别的黑色幽默吗?
兜兜转转又回到之前被抢的那条街,陆秀蹲在路边,欲哭无泪。她觉得自己一定是史上最惨穿越者。
“爸爸,爸爸……”那个男人果然死了,依旧躺在那里,保持着之前的姿势一动不动。那个孩子不知道是还不明白死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是无法接受父亲已经死了这个事实,依然在一下一下地推着男人,企图把他唤醒。
一想到自己用不了多久也有可能跟男人一样饿死,陆秀就悲从中来,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之前的奔波非但没替她找到生计,反而消耗了她身体的能量,饭点还没到,她的肚子却已经开始咕咕直叫。她知道理智的做法应该是继续到街上去碰碰运气,但她实在太累了。又累又饿,动一下就仿佛要耗尽浑身的力气。因为被抢走了一件棉衣,现在又加上了一个冷。
她倒是产生过去把棉衣当了的念头,但她更加明白,要是真当了,比起饿死,她肯定先会被冻死。
哭够了,她像个乞丐一样麻木地缩在墙角,静静听着肚子里的翻江倒海。开始还会咕咕直叫,后来,渐渐也就没了反应,估计是饿过头了。比起死,她更担心的是肚子里的孩子会先坚持不下去。明明之前还在不停拱来拱去,如今已经渐渐没了反应。
担心也没用,反正等她死了,孩子也一样活不了!
“小家伙,你的命真不好啊!”陆秀摸着肚子,长长叹了一口气,她以为换成自己能够给他一个不一样的未来,没想到却依然逃不过命运的捉弄。
对,是他,那是一个已经成型的男胎,林大文豪等到未来意识到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有孩子后,曾经满怀着哀思追忆过他。当初,少不更事的陆秀还曾因那篇文章洒下过几滴眼泪,幻想过他如果能够活下来,会是什么模样。
“饿死啊……”还真是做梦都没想到的死法。
“哎,真惨啊……”陆秀正自怨自艾中,忽然听到耳畔响起一个童音。
抬头一看,发现是一个黑黑瘦瘦的小少年,约摸十一二岁大的样子,模样虽稚嫩,眼神却有着陆秀那个时代的孩子所没有的成熟。虽然他掩饰得很好,但陆秀还是一眼就认出,他就是昨天打劫她的那帮孩子中的一个。
陆秀警惕地往后缩了缩,生怕他忽然暴起把她身上仅剩的那件棉衣也剥了,饿到现在,如果他真这么做,她根本没有丝毫反抗能力。
“肚子饿了吧!给你!”出乎她的意料,少年没剥她的衣服,反而变戏法般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白花花的馒头。因为捂在怀里,竟然还热气腾腾的。
陆秀迫不及待地咬了一口,刚刚咽下,余光忽然瞥到了那个依然在喊爸爸的孩子。犹豫片刻后,掰开馒头,把那没咬过的一半递了过去。
那孩子果然饿了,看到馒头,立刻把爸爸忘到了九霄云外,抓起馒头就大口啃了起来。
“你倒是好心……”
“没你好心!”陆秀冷冷瞪了少年一眼,甚至已经隐隐怀疑他是不是有某种喜欢故意羞辱打劫目标的恶趣味。
那少年显然没意识到她话里的嘲讽意味,东张西望了一阵,忽然俯到她耳畔压低声音道:“你不能再留在这里了,有人已经看上了你,正准备把你抓去卖了,你应该懂我的意思。”
陆秀顿时被喉咙里的馒头噎了一下。她肚子里还怀着孩子,要是真被卖到那种地方,会是什么结果,想想都令人不寒而栗。
望着少年那副笃定的神情,陆秀敢保证,这个有人,指的肯定是他那帮小伙伴。知道过来提醒,也算他良心未泯。
“往那边走,到了那条路上就是杜先生的地界,杜先生曾经有令,不准欺男霸女,拐卖人口,只要你到了那边,就没人敢拿你怎样了。”
“谢谢提醒!”陆秀看过《三毛流浪记》,知道他这样的孩子也是身不由己,望着他那张依然稚嫩的脸,心中的怨气终于还是渐渐消失了。
“哎,谁让你长得像我姐呢。”少年答得一脸老气横秋。明明是个很秀气小男孩,偏偏却喜欢学着一副流氓样,说话也痞里痞气的,真是有种说不出的诡异感觉。
“你姐呢?”陆秀不过随口问了句,没想到只一句话,少年的眼中竟开始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泪珠。
“你别哭啊!我的错,不该问这个问题!”
他迅速擦去了眼泪,别开脸,冷冷道:“没什么不能问的,被我爸卖进了窑子里,死了!”
大概是不想让陆秀再看到他的眼泪,少年径直走向了尸体旁的那个小家伙。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蹲下身,用脏兮兮的手摸了摸小家伙枯黄的头发,“跟我走,有饭吃。”
不知怎的,看到这一幕,陆秀的眼泪竟又忍不住夺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