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
陆秀的横空出世无疑让百代看到的机会。这个时代虽然还没像后世那么夸张,但一个当红歌星在唱片销量上的影响力却是毋庸置疑的。当初胜利就是因为不惜重金网罗了一批名伶,才能后来居上的。百代要是让这种送上门的机会跑了,绝对会被业内人士笑死。
可惜,百代那边却没有陆秀想的那么上道。不知道是欺负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还是真的眼瞎看不清形势,不仅再版的价格没有到达她的预期,连签约的价码都低得出奇。
“就这个价?”听张若玮说完百代给的条件后,陆秀震惊了。
“这已经是公司方面能够给出的最高价码了……”张若玮也知道这个价码实在太低了,说话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公司的那帮家伙也知道陆秀的价值,但终究还是无法跳出这个时代的固定思维,认为唱通俗小调的歌女没资格享受京剧名伶那样的待遇。这个价码在他们自己看来,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但在已经被杜雪怀的财大气粗养刁了的陆秀眼里,实在有些不够看。
害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张若玮向公司方面隐瞒了陆秀是他亲妹妹的消息。当时开会的时候,听到他拼命为陆秀争取利益,甚至还有人当着他的面说了不少阴阳怪气的话,让他气得好几次都忍不住想拍桌子。
想起当时的场面,张若玮甚至都有种自己成了历史上被御史围攻的倒霉皇帝的错觉,自己在公司的根底果然还是太浅了。要不是自己跟他们还在同一条船上,他都有冲动劝妹妹别理这帮白痴,干脆去投奔胜利算了!胜利那边肯定会乐得合不拢嘴的!
想想emi总公司那边对自己寄予的厚望,他终于还是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他的想法是,等他收拾完公司内部的那帮杂碎,再给妹妹补偿也不迟。没想到,妹妹那边的反应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既然是这个价,那么四哥,我们不用谈了。胜利唱片公司刚刚有人来找过我,问我有没有兴趣跟他们签长约。”陆秀嘿嘿一笑,伸出了一根手指,“他们给的是这个价!我现在很缺钱,你可别怪我亲兄弟,明算账。”
她笑得奸邪无比,张若玮又再度产生了怀疑这到底是不是自己亲妹妹的诡异感觉。短暂的错愕之后,他立刻露出了满脸笑容。既然胜利都已经掺合进来了,他不信公司的那帮家伙还会坚持己见。
《夜来香》和《夜上海》如今已经传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百代那边当然不可能蠢到真的不明白陆秀的价值,那帮家伙不过是看张若玮跟陆秀走得近,借此给他一个下马威而已。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大家对空降兵总免不了有种天然的排斥。
陆秀这边拿出了胜利作为筹码,那边当然只能乖乖提价。如果不是因为顾忌张若玮的存在,遇到这样的事情,陆秀肯定已经毫不犹豫投奔胜利了。难怪胜利会后来居上,那边给出的条件的确相当诱人。
虽然看在张若玮的面子上没有跟百代撕破脸皮,但陆秀对百代的观感却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只答应了唱片的再版,却不客气地否决了趁热打铁出新唱片的请求。
她倒是有意再出新唱片,却不是在百代。
“四哥,你有办法让我在英国出唱片吗?”身边有这么好的关系不用白不用,何必跟这边浅滩里的虾兵蟹将计较。
百代原本是一家法国公司,被emi收购后,因为百代这个名字早已耳熟能详,所以才没有改名。百代如今不过是emi旗下的子公司,陆秀虽然跟百代签了约,但如果在总部那边出唱片,绝对算不上违约。
“英国?”张若玮果然被妹妹的野心勃勃吓到了。
“我手里有两首不错的英文歌,觉得欧美那边应该会喜欢。”应该是保守说法,陆秀确定的两首歌是《我要你的爱》跟后世大火的《nobody》的英文版。《nobody》还从来没唱过不清楚,但百乐门的那帮老外对《我要你的爱》却是喜欢得不得了。虽然他们是美国人,但既然都是白种人,口味应该差不多才对。
“四哥,我连艺名都想好了,就叫marysue。”她的这个大胆的想法是从之前的译作中来的。反正只是唱歌又不是拍电影,根本不用露脸,声音又听不出种族。至于这个艺名,倒也不是纯粹只为了恶搞。她实在想不出比这更琅琅上口跟好记的英文名了。
后世marysue这个名字为什么会从国外同人圈传到中国,一夜之间被所有人记住,成为某种经典形象的象征?还不是因为它好记!
“你想进军英国市场?”张若玮惊得目瞪口呆。
“音乐又不分国籍!只要好听,我就不信英国人会不识货!如果怕我黄种人的身份会受到歧视的话,那就隐瞒下来好了,反正是英文歌。”
张若玮已经因为妹妹野心勃勃的计划呆滞了。
他果然是绝世好哥哥,竟然真的趁着录音棚没人的时候带着陆秀去录了清唱版的样片,寄回了英国总部。至于陆秀的身份,只说是一个自己无意中遇到的神秘女子,因为一直戴着面纱,他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面目。
样片中,陆秀一口特别训练过的伦敦腔英语,不信那边不上钩。
之所以选英国,不是没原因的。虽然六十年代异军突起的披头士乐队会让英国摇滚音乐响彻全球,但是现在这个时候,英国的本土音乐却被美国爵士乐冲击得很惨,几乎没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作品。陆秀确信,自己的两首歌绝对会让英国人眼前一亮。
这个时代的信件主要靠海运,样片寄出去后,天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回应。陆秀录完,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
想起之前去上大时那位阳光少年提到的《日出》,陆秀特意去买了一本《小说月刊》,想见识一下这篇原本历史上并不存在的小说会是什么模样。
林大文豪的笔力果然还是如陆秀印象中那样雄厚,大概因为立场的关系,此时再读到,她却已没了当初萝莉时代的那种拜读大师杰作的激动之情。看完之后,她倒是的确激动了,可惜,却不是因为小说太好看而激动的,而是被气的。
看完,陆秀怒气冲冲地把新买的《小说月刊》狠狠扔在了地上,气得整个人都在颤抖。原因无它,这篇小说竟然是以他自己的爱情故事作为原型的。如果是以客观的立场来写还好,偏偏小说的倾向性实在太严重了。
小说盛赞了白莲花小三的温柔体贴,高贵优雅,那绝世的美貌,那文雅的谈吐,那渊博的学识,林凤麟恨不得把这世上所有美好的形容词都用在她身上,简直把她夸得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而以张瑞云为原型的原配,却被污蔑为大字不识,粗鄙又愚昧的乡野村妇,每天只会关心柴米油盐,偶尔甚至还会摆主人的架子欺压下人。拿簪子刺贴身丫鬟啦,虐打说错了话的仆人啦。那形象简直比后世小说中的恶毒女配还遭人恨。
虽然这位恶毒的原配最后红杏出墙,跟着奸夫私奔了,但她那帮同样恶毒的家属却并没有因此放过可怜的男主。不仅污蔑男主害死了原配,原配那邪恶的父亲甚至还动用关系,将男主一家整得欲仙欲死。
这背景,这故事,简直可以写一篇以男主为主角的重生逆袭文。在这艰难的岁月里,唯一支撑男主坚强生活下去的就只有他跟白莲花那纯洁的爱情。
白莲花可不是陆秀的污蔑,连林大文豪自己都这么觉得。这是小说里的原句:“你是污浊的水塘之中开出的一朵白莲花,我堕入污泥,只为亲吻你的脚跟。”
也只有他能够写出如此恶心的句子。见过无耻的人,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他竟然自比天上的明月,以明月落在水塘中的倒影暗喻如今糟糕的处境。
明月如果知道自己被这么糟蹋,肯定会气得从此再也不愿出现在天空中!
陆秀原以为做了抛妻弃子这样的事情,他好歹会有一点负罪感,没想到他非但没觉得自己有丝毫内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摆出了一副全天下人都对不起他的架势。偏偏他文笔太好,又把他自己洗得太白,如果不了解背景,连陆秀都会忍不住同情他。
她已经可以想像得到读者看到这篇小说后的反应了。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陆秀深吸了好几口气也无法平静下来,终于还是忍不住铺开纸笔,写了一篇杀气腾腾的檄文,揭露他无耻又伪善的真面目。挑了一家印象中跟林凤麟不睦的报纸,寄了出去。感谢她脑残萝莉时期对风流倜傥的林凤麟的迷恋,才能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家在所有人都舔跪林大文豪的时候,依旧坚定不移地跟他作对的报纸。
当初她还觉得那家报纸无耻,现在,那家报纸在她眼里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害怕被林凤麟顺藤摸瓜找到,更害怕再出现不小心被人扒掉马甲那样的事情,她不仅故意写了一个错误的寄信人地址,甚至还改变了自己的笔迹。确定没人能找到自己后,才放心地把那封信寄了出去。
第40章
随着唱片的再版跟电台的不停点播,那两首歌的影响力渐渐开始扩大。因为陆秀坚持没有用自己的照片做唱片的封面,不少人开始好奇她这位神秘的原唱者到底长什么样。得知原唱者在百乐门驻唱,热情的粉丝纷纷蜂拥而至,只为一睹她的真容。
这段时间,百乐门的生意简直好得令人难以置信。不仅男客盈门,连女客都是纷至沓来。这个结果令陆秀始料未及,她当初之所以拒绝,不过是因为嫌弃这个时代的照片像素太低,无法百分百还原张瑞云的美貌而已。当然,就算能她也没这个胆子放出来,要是被张家或者林家的人看到,那可就麻烦了。
粉丝是这世上最可爱的生物,他们一旦喜欢上你,就会觉得你无论做什么都是好的。同时,他们也是这世上最可怕的存在,会自动把你想象成世间最美好的形象,稍一不符合他们的期待,便会炸毛,甚至粉转黑。
虽然对张瑞云的这张脸很有信心,但面对不停涌来的狂热粉丝,陆秀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不仅演唱比以往更加用心,甚至还画了大堆的服装设计图,拜托六叔赶制了一批全新的演出服。
为了让慕名而来的粉丝能够满意,陆秀可谓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少女风,熟女风,清新自然,成熟美艳……各种风格,各种形象,变着法的来。张瑞云的身体如今也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因为生了孩子,兼有少女的清新,跟成熟女子的妖娆,竟然每一种风格都能完美驾驭。
善良的粉丝果然因为她那天籁般的声音把她脑补成了世间罕有的大美女,还好,在陆秀的拼命努力下,并没有让大家失望。不过,因为她那多变的着装风格,不同时间过来看他的粉丝对她的印象却截然不同。令陆秀哭笑不得的是,不同派别的粉丝竟然还在报纸上打起了嘴仗,纷纷维护心目中偶像的形象。
不少报纸的记者纷纷希望能够有幸刊载陆秀的照片。因为身份的关系,陆秀当然不可能同意。
可惜,这并不能阻挡这个时代狗仔的热情。如果记者们真的有职业道德这种东西,著名影星阮玉英也就不会因为人言可畏而死了。
陆秀不同意,但人家可以偷拍,舞台上光线充足,就算不开闪光灯,曝光度也足够。陆秀欲哭无泪地发现自己的舞台照竟然出现在了好几家小报的版面上。
所幸这个时代的照片像素真的很低,同一个人不同角度拍出来的照片都能弄得像两个人,更何况是偷拍的照片了。因为陆秀形象百变,对方偷拍的距离又远,明明是同一个人,却硬是被他们拍出了不同人的效果。
确定连熟人都不可能从照片上认出自己后,陆秀才长舒了一口气。
报纸上那些模糊的照片反而让大众更加好奇陆秀到底长什么样,百乐门的生意越来越火爆,挤兑得仙乐斯,大世界之流欲哭无泪。
眼看着再这样下去身份就要曝光了,陆秀果断开始考虑从百乐门退休的问题。
杜雪怀之前说过只要陆秀帮助他解决了眼前的麻烦,他就放她离开。如今百乐门生意好成这样,如果他还不肯放人,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这个问题实在太敏感,虽然如此,过去跟杜雪怀摊牌的时候,陆秀还是忍不住捏了一把汗。
还好,杜雪怀的答复令她长舒了一口气:“你想离开?也好,多留点时间照顾两个孩子也不错。”
“你放心,离开前,我会给自己找好接班人的。”陆秀口中所谓的接班人,当然就是指她一直在拼命操练的那九个姑娘。
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训练,就算她们中胆子最小的柳莺莺也已经习惯了舞台上的气氛。考虑到九人的组合在这样的舞台上人数实在太多了些,陆秀把她们九人分成了两个组合,一个五人,一个四人。合为全明星,分为春组和夏组。
春组为:姜秀珠,张思思,柳莺莺,周蕊,于青萍。夏组为:蒋凌云,朱采薇,梁胜男,上官雨桐。
女孩子之间,想要完全杜绝各种明争暗斗的小心思,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陆秀分组的时候特别考虑了她们之间的亲疏远近,分成两个组后,干脆让她们正大光明地较劲。
陆秀很快便发现分组之后训练效果比起平时好了不止一星半点,真后悔自己没早这么干。
之后的日子里,陆秀一边加紧对九人进行训练,一边继续应付她那帮狂热的粉丝。
大部分粉丝都没让她产生太深的印象,除了一位姓朱的少爷。原因无它,只因这位少爷来得实在太早了。她们还在排练的时候就出现了百乐门里,令她惊奇的是,张汉声他们竟然还真让他进来了。
看到那个突然出现在百乐门里的英俊少年的时候,陆秀还吃了一惊,以为百乐门是不是开拓了什么特别的业务。没办法,他长得实在太好看了。
双眉如剑,眼眸似星,高鼻朱唇,那张脸在百乐门不算明亮的光线下仿佛加了ps效果,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瑕疵。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开心,少年的嘴角噙着一抹微笑,那笑容灿烂无比,映得周遭的景物都带上了奇特的光晕。
陆秀前世好歹也曾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漂亮少年见的多了。但眼前这位依然让她有些惊艳,如果他晚生一百年,就算什么都不做,只要往娱乐圈一站,便能引来万千少女的疯狂追捧。
少年竟然注意到了她的目光。想来,他早已习惯了女孩子用这种眼神看他,自信地一笑,竟快步向她走来。
“陆小姐,你好。我叫朱横,横刀立马的横,不是蛮横的横。虽然你不认识我,但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想来看你了,可惜一直没找到机会。”
朱横?!陆秀吃了一惊。她竟然又遇到了一个后世有名的美男。当年,还是小萝莉的她曾经因为好奇搜索过他的照片,可惜,只看到了一个杀气腾腾的大叔,帅是帅,但那一脸胡茬唏嘘的沧桑模样却不是她的菜。没想到,他也有这么青葱粉嫩的时代。校草,小鲜肉,她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开始冒出后世那些用来形容此等美少年的各式形容词。
她抬起头,一点点偷偷打量他。眼前的少年果然嫩得一塌糊涂。
嘴唇很薄,有着好看的线条,此刻还不像中年后那样严肃地抿着,嘴角微弯,满满都是笑意。剑眉下,那双瞳孔微微放大,赤裸裸地写着我喜欢你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望着她,仿佛想将她的模样印进心里。
望着眼前那张青春洋溢的脸,陆秀不由惋惜时间果然是把杀猪刀,就连这样精致的美少年也终有一天会变成胡子拉碴的糙大叔。
“你的歌真好听。歌好听,人更美!”朱横肯定没料到面前的女孩此刻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他中年以后胡子拉碴的模样,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陆秀,目光灼灼。
除了民国数一数二的美男子,朱横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物理学家,陆秀实在无法把面前笑容轻佻的少年跟被学生评价为治学严谨的世界顶级物理界大牛联系到一起。历史什么的,果然都是骗人的!
虽然她并不讨厌被男人恭维,但如果对方是个未成年的少年,那可就另当别论了。虽然两人的生理年龄其实差不多,但鉴于陆秀的心理年龄,眼前这一幕,总觉得有种森森的诡异违和感。在她看来,杜雪怀才是她的同辈。
微愣片刻之后,她竟不由自主地使出了长辈教训晚辈的语气:“你跑到这种地方来,家里人难道就不管吗?”
“啊?”朱横没料到自己热情洋溢的表白得来的竟是这样的回应,瞬间有些哭笑不得,“你说话怎么这么像我妈?”
“看你的样子,应该还未成年吧!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面前的少年看起来撑死也不过是个高中生,陆秀实在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在自己面前堕落。
“等……等一下!”陆秀正想指挥小弟把面前的未成年人从百乐门丢出去,那家伙却忽然上前一步,一把捧起了她的脸,二话不说便开始擦她脸上的妆。
“喂!喂!你干嘛?”活了两世,还是头一回遭遇这样的待遇,就算自己今天的妆的确有点浓,他也不能这样啊!陆秀瞬间涨得满脸通红。呜呜呜,这妆可是她画了半天才画好的,爵士风格烟熏妆……
她正想抗议,却见面前的少年竟定定望着她的脸,露出了一脸见了鬼的表情。他仿佛被点了穴般,就这么一直保持着那个表情定定地望着她,半天,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
“你……”他咽了咽口水,接下来的那句话让陆秀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知道你是谁。”
陆秀现在最怕的就是暴露身份,当即如遭雷击般愣在了当场。那一瞬,她真的产生过将眼前的少年杀人灭口的冲动。
还好,他接下来的那句话救了他自己一命:“那天在学校,我替你捡过一本书,你难道不记得了吗?”
陆秀皱眉:“那天的少年明明叫朱希文!”
“希文是我的字。父母觉得横字杀气太重,所以给我取了个温文尔雅的字压一压。”
字……这个时代的人就是讲究。陆秀猛然想起,就连杜雪怀都有字,他字若谷,虚怀若谷的若谷。
陆秀正为这个后世已经消失了的传统而惋惜,少年忽然嘴角一勾,笑得仿佛一只奸邪的小狐狸:“同学,如果我把你的另一重身份告诉学校,你觉得会发生什么?”
同……同学?陆秀哭笑不得。原来是把她误会成了上大的学生。吓一跳,还以为他知道了张瑞云的身份。毕竟,他可是林凤麟的学生。
仔细一想,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可笑。张瑞云跟林凤麟虽然的确拍过合影,但那家伙可是对她避之如蛇蝎,将她所有的照片毁尸灭迹还差不多,又怎么可能让学生看到他们两个的合影?
第41章
“嘿嘿嘿……怕了吧!”见陆秀有些愣神,朱横笑得一脸得意。
可惜,百代那边却没有陆秀想的那么上道。不知道是欺负她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还是真的眼瞎看不清形势,不仅再版的价格没有到达她的预期,连签约的价码都低得出奇。
“就这个价?”听张若玮说完百代给的条件后,陆秀震惊了。
“这已经是公司方面能够给出的最高价码了……”张若玮也知道这个价码实在太低了,说话的时候有些不好意思。
虽然公司的那帮家伙也知道陆秀的价值,但终究还是无法跳出这个时代的固定思维,认为唱通俗小调的歌女没资格享受京剧名伶那样的待遇。这个价码在他们自己看来,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但在已经被杜雪怀的财大气粗养刁了的陆秀眼里,实在有些不够看。
害怕惹来不必要的麻烦,张若玮向公司方面隐瞒了陆秀是他亲妹妹的消息。当时开会的时候,听到他拼命为陆秀争取利益,甚至还有人当着他的面说了不少阴阳怪气的话,让他气得好几次都忍不住想拍桌子。
想起当时的场面,张若玮甚至都有种自己成了历史上被御史围攻的倒霉皇帝的错觉,自己在公司的根底果然还是太浅了。要不是自己跟他们还在同一条船上,他都有冲动劝妹妹别理这帮白痴,干脆去投奔胜利算了!胜利那边肯定会乐得合不拢嘴的!
想想emi总公司那边对自己寄予的厚望,他终于还是把这个念头压了下去。他的想法是,等他收拾完公司内部的那帮杂碎,再给妹妹补偿也不迟。没想到,妹妹那边的反应却出乎了他的意料。
“既然是这个价,那么四哥,我们不用谈了。胜利唱片公司刚刚有人来找过我,问我有没有兴趣跟他们签长约。”陆秀嘿嘿一笑,伸出了一根手指,“他们给的是这个价!我现在很缺钱,你可别怪我亲兄弟,明算账。”
她笑得奸邪无比,张若玮又再度产生了怀疑这到底是不是自己亲妹妹的诡异感觉。短暂的错愕之后,他立刻露出了满脸笑容。既然胜利都已经掺合进来了,他不信公司的那帮家伙还会坚持己见。
《夜来香》和《夜上海》如今已经传遍了上海的大街小巷,百代那边当然不可能蠢到真的不明白陆秀的价值,那帮家伙不过是看张若玮跟陆秀走得近,借此给他一个下马威而已。无论是现在还是后世,大家对空降兵总免不了有种天然的排斥。
陆秀这边拿出了胜利作为筹码,那边当然只能乖乖提价。如果不是因为顾忌张若玮的存在,遇到这样的事情,陆秀肯定已经毫不犹豫投奔胜利了。难怪胜利会后来居上,那边给出的条件的确相当诱人。
虽然看在张若玮的面子上没有跟百代撕破脸皮,但陆秀对百代的观感却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影响,只答应了唱片的再版,却不客气地否决了趁热打铁出新唱片的请求。
她倒是有意再出新唱片,却不是在百代。
“四哥,你有办法让我在英国出唱片吗?”身边有这么好的关系不用白不用,何必跟这边浅滩里的虾兵蟹将计较。
百代原本是一家法国公司,被emi收购后,因为百代这个名字早已耳熟能详,所以才没有改名。百代如今不过是emi旗下的子公司,陆秀虽然跟百代签了约,但如果在总部那边出唱片,绝对算不上违约。
“英国?”张若玮果然被妹妹的野心勃勃吓到了。
“我手里有两首不错的英文歌,觉得欧美那边应该会喜欢。”应该是保守说法,陆秀确定的两首歌是《我要你的爱》跟后世大火的《nobody》的英文版。《nobody》还从来没唱过不清楚,但百乐门的那帮老外对《我要你的爱》却是喜欢得不得了。虽然他们是美国人,但既然都是白种人,口味应该差不多才对。
“四哥,我连艺名都想好了,就叫marysue。”她的这个大胆的想法是从之前的译作中来的。反正只是唱歌又不是拍电影,根本不用露脸,声音又听不出种族。至于这个艺名,倒也不是纯粹只为了恶搞。她实在想不出比这更琅琅上口跟好记的英文名了。
后世marysue这个名字为什么会从国外同人圈传到中国,一夜之间被所有人记住,成为某种经典形象的象征?还不是因为它好记!
“你想进军英国市场?”张若玮惊得目瞪口呆。
“音乐又不分国籍!只要好听,我就不信英国人会不识货!如果怕我黄种人的身份会受到歧视的话,那就隐瞒下来好了,反正是英文歌。”
张若玮已经因为妹妹野心勃勃的计划呆滞了。
他果然是绝世好哥哥,竟然真的趁着录音棚没人的时候带着陆秀去录了清唱版的样片,寄回了英国总部。至于陆秀的身份,只说是一个自己无意中遇到的神秘女子,因为一直戴着面纱,他并不知道对方的真实面目。
样片中,陆秀一口特别训练过的伦敦腔英语,不信那边不上钩。
之所以选英国,不是没原因的。虽然六十年代异军突起的披头士乐队会让英国摇滚音乐响彻全球,但是现在这个时候,英国的本土音乐却被美国爵士乐冲击得很惨,几乎没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作品。陆秀确信,自己的两首歌绝对会让英国人眼前一亮。
这个时代的信件主要靠海运,样片寄出去后,天知道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有回应。陆秀录完,就把这件事情抛到了九霄云外。
想起之前去上大时那位阳光少年提到的《日出》,陆秀特意去买了一本《小说月刊》,想见识一下这篇原本历史上并不存在的小说会是什么模样。
林大文豪的笔力果然还是如陆秀印象中那样雄厚,大概因为立场的关系,此时再读到,她却已没了当初萝莉时代的那种拜读大师杰作的激动之情。看完之后,她倒是的确激动了,可惜,却不是因为小说太好看而激动的,而是被气的。
看完,陆秀怒气冲冲地把新买的《小说月刊》狠狠扔在了地上,气得整个人都在颤抖。原因无它,这篇小说竟然是以他自己的爱情故事作为原型的。如果是以客观的立场来写还好,偏偏小说的倾向性实在太严重了。
小说盛赞了白莲花小三的温柔体贴,高贵优雅,那绝世的美貌,那文雅的谈吐,那渊博的学识,林凤麟恨不得把这世上所有美好的形容词都用在她身上,简直把她夸得天上没有,地上难寻。而以张瑞云为原型的原配,却被污蔑为大字不识,粗鄙又愚昧的乡野村妇,每天只会关心柴米油盐,偶尔甚至还会摆主人的架子欺压下人。拿簪子刺贴身丫鬟啦,虐打说错了话的仆人啦。那形象简直比后世小说中的恶毒女配还遭人恨。
虽然这位恶毒的原配最后红杏出墙,跟着奸夫私奔了,但她那帮同样恶毒的家属却并没有因此放过可怜的男主。不仅污蔑男主害死了原配,原配那邪恶的父亲甚至还动用关系,将男主一家整得欲仙欲死。
这背景,这故事,简直可以写一篇以男主为主角的重生逆袭文。在这艰难的岁月里,唯一支撑男主坚强生活下去的就只有他跟白莲花那纯洁的爱情。
白莲花可不是陆秀的污蔑,连林大文豪自己都这么觉得。这是小说里的原句:“你是污浊的水塘之中开出的一朵白莲花,我堕入污泥,只为亲吻你的脚跟。”
也只有他能够写出如此恶心的句子。见过无耻的人,没见过这么无耻的人。他竟然自比天上的明月,以明月落在水塘中的倒影暗喻如今糟糕的处境。
明月如果知道自己被这么糟蹋,肯定会气得从此再也不愿出现在天空中!
陆秀原以为做了抛妻弃子这样的事情,他好歹会有一点负罪感,没想到他非但没觉得自己有丝毫内疚,反而觉得自己才是受害者,摆出了一副全天下人都对不起他的架势。偏偏他文笔太好,又把他自己洗得太白,如果不了解背景,连陆秀都会忍不住同情他。
她已经可以想像得到读者看到这篇小说后的反应了。
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
陆秀深吸了好几口气也无法平静下来,终于还是忍不住铺开纸笔,写了一篇杀气腾腾的檄文,揭露他无耻又伪善的真面目。挑了一家印象中跟林凤麟不睦的报纸,寄了出去。感谢她脑残萝莉时期对风流倜傥的林凤麟的迷恋,才能让她到现在还记得那家在所有人都舔跪林大文豪的时候,依旧坚定不移地跟他作对的报纸。
当初她还觉得那家报纸无耻,现在,那家报纸在她眼里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害怕被林凤麟顺藤摸瓜找到,更害怕再出现不小心被人扒掉马甲那样的事情,她不仅故意写了一个错误的寄信人地址,甚至还改变了自己的笔迹。确定没人能找到自己后,才放心地把那封信寄了出去。
第40章
随着唱片的再版跟电台的不停点播,那两首歌的影响力渐渐开始扩大。因为陆秀坚持没有用自己的照片做唱片的封面,不少人开始好奇她这位神秘的原唱者到底长什么样。得知原唱者在百乐门驻唱,热情的粉丝纷纷蜂拥而至,只为一睹她的真容。
这段时间,百乐门的生意简直好得令人难以置信。不仅男客盈门,连女客都是纷至沓来。这个结果令陆秀始料未及,她当初之所以拒绝,不过是因为嫌弃这个时代的照片像素太低,无法百分百还原张瑞云的美貌而已。当然,就算能她也没这个胆子放出来,要是被张家或者林家的人看到,那可就麻烦了。
粉丝是这世上最可爱的生物,他们一旦喜欢上你,就会觉得你无论做什么都是好的。同时,他们也是这世上最可怕的存在,会自动把你想象成世间最美好的形象,稍一不符合他们的期待,便会炸毛,甚至粉转黑。
虽然对张瑞云的这张脸很有信心,但面对不停涌来的狂热粉丝,陆秀还是不由自主地紧张了起来。不仅演唱比以往更加用心,甚至还画了大堆的服装设计图,拜托六叔赶制了一批全新的演出服。
为了让慕名而来的粉丝能够满意,陆秀可谓使出了浑身的解数。少女风,熟女风,清新自然,成熟美艳……各种风格,各种形象,变着法的来。张瑞云的身体如今也不过十七八岁的样子,因为生了孩子,兼有少女的清新,跟成熟女子的妖娆,竟然每一种风格都能完美驾驭。
善良的粉丝果然因为她那天籁般的声音把她脑补成了世间罕有的大美女,还好,在陆秀的拼命努力下,并没有让大家失望。不过,因为她那多变的着装风格,不同时间过来看他的粉丝对她的印象却截然不同。令陆秀哭笑不得的是,不同派别的粉丝竟然还在报纸上打起了嘴仗,纷纷维护心目中偶像的形象。
不少报纸的记者纷纷希望能够有幸刊载陆秀的照片。因为身份的关系,陆秀当然不可能同意。
可惜,这并不能阻挡这个时代狗仔的热情。如果记者们真的有职业道德这种东西,著名影星阮玉英也就不会因为人言可畏而死了。
陆秀不同意,但人家可以偷拍,舞台上光线充足,就算不开闪光灯,曝光度也足够。陆秀欲哭无泪地发现自己的舞台照竟然出现在了好几家小报的版面上。
所幸这个时代的照片像素真的很低,同一个人不同角度拍出来的照片都能弄得像两个人,更何况是偷拍的照片了。因为陆秀形象百变,对方偷拍的距离又远,明明是同一个人,却硬是被他们拍出了不同人的效果。
确定连熟人都不可能从照片上认出自己后,陆秀才长舒了一口气。
报纸上那些模糊的照片反而让大众更加好奇陆秀到底长什么样,百乐门的生意越来越火爆,挤兑得仙乐斯,大世界之流欲哭无泪。
眼看着再这样下去身份就要曝光了,陆秀果断开始考虑从百乐门退休的问题。
杜雪怀之前说过只要陆秀帮助他解决了眼前的麻烦,他就放她离开。如今百乐门生意好成这样,如果他还不肯放人,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这个问题实在太敏感,虽然如此,过去跟杜雪怀摊牌的时候,陆秀还是忍不住捏了一把汗。
还好,杜雪怀的答复令她长舒了一口气:“你想离开?也好,多留点时间照顾两个孩子也不错。”
“你放心,离开前,我会给自己找好接班人的。”陆秀口中所谓的接班人,当然就是指她一直在拼命操练的那九个姑娘。
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训练,就算她们中胆子最小的柳莺莺也已经习惯了舞台上的气氛。考虑到九人的组合在这样的舞台上人数实在太多了些,陆秀把她们九人分成了两个组合,一个五人,一个四人。合为全明星,分为春组和夏组。
春组为:姜秀珠,张思思,柳莺莺,周蕊,于青萍。夏组为:蒋凌云,朱采薇,梁胜男,上官雨桐。
女孩子之间,想要完全杜绝各种明争暗斗的小心思,那是根本不可能的。陆秀分组的时候特别考虑了她们之间的亲疏远近,分成两个组后,干脆让她们正大光明地较劲。
陆秀很快便发现分组之后训练效果比起平时好了不止一星半点,真后悔自己没早这么干。
之后的日子里,陆秀一边加紧对九人进行训练,一边继续应付她那帮狂热的粉丝。
大部分粉丝都没让她产生太深的印象,除了一位姓朱的少爷。原因无它,只因这位少爷来得实在太早了。她们还在排练的时候就出现了百乐门里,令她惊奇的是,张汉声他们竟然还真让他进来了。
看到那个突然出现在百乐门里的英俊少年的时候,陆秀还吃了一惊,以为百乐门是不是开拓了什么特别的业务。没办法,他长得实在太好看了。
双眉如剑,眼眸似星,高鼻朱唇,那张脸在百乐门不算明亮的光线下仿佛加了ps效果,干干净净,没有一丝瑕疵。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很开心,少年的嘴角噙着一抹微笑,那笑容灿烂无比,映得周遭的景物都带上了奇特的光晕。
陆秀前世好歹也曾在娱乐圈摸爬滚打了那么多年,漂亮少年见的多了。但眼前这位依然让她有些惊艳,如果他晚生一百年,就算什么都不做,只要往娱乐圈一站,便能引来万千少女的疯狂追捧。
少年竟然注意到了她的目光。想来,他早已习惯了女孩子用这种眼神看他,自信地一笑,竟快步向她走来。
“陆小姐,你好。我叫朱横,横刀立马的横,不是蛮横的横。虽然你不认识我,但我已经注意你很久了。其实我很早以前就想来看你了,可惜一直没找到机会。”
朱横?!陆秀吃了一惊。她竟然又遇到了一个后世有名的美男。当年,还是小萝莉的她曾经因为好奇搜索过他的照片,可惜,只看到了一个杀气腾腾的大叔,帅是帅,但那一脸胡茬唏嘘的沧桑模样却不是她的菜。没想到,他也有这么青葱粉嫩的时代。校草,小鲜肉,她的脑海中不由自主开始冒出后世那些用来形容此等美少年的各式形容词。
她抬起头,一点点偷偷打量他。眼前的少年果然嫩得一塌糊涂。
嘴唇很薄,有着好看的线条,此刻还不像中年后那样严肃地抿着,嘴角微弯,满满都是笑意。剑眉下,那双瞳孔微微放大,赤裸裸地写着我喜欢你的眼睛,正目不转睛地望着她,仿佛想将她的模样印进心里。
望着眼前那张青春洋溢的脸,陆秀不由惋惜时间果然是把杀猪刀,就连这样精致的美少年也终有一天会变成胡子拉碴的糙大叔。
“你的歌真好听。歌好听,人更美!”朱横肯定没料到面前的女孩此刻脑海中浮现出的是他中年以后胡子拉碴的模样,依旧目不转睛地盯着陆秀,目光灼灼。
除了民国数一数二的美男子,朱横还有另外一个身份,那就是历史上著名的物理学家,陆秀实在无法把面前笑容轻佻的少年跟被学生评价为治学严谨的世界顶级物理界大牛联系到一起。历史什么的,果然都是骗人的!
虽然她并不讨厌被男人恭维,但如果对方是个未成年的少年,那可就另当别论了。虽然两人的生理年龄其实差不多,但鉴于陆秀的心理年龄,眼前这一幕,总觉得有种森森的诡异违和感。在她看来,杜雪怀才是她的同辈。
微愣片刻之后,她竟不由自主地使出了长辈教训晚辈的语气:“你跑到这种地方来,家里人难道就不管吗?”
“啊?”朱横没料到自己热情洋溢的表白得来的竟是这样的回应,瞬间有些哭笑不得,“你说话怎么这么像我妈?”
“看你的样子,应该还未成年吧!这里不是你应该来的地方!”面前的少年看起来撑死也不过是个高中生,陆秀实在无法眼睁睁看着他在自己面前堕落。
“等……等一下!”陆秀正想指挥小弟把面前的未成年人从百乐门丢出去,那家伙却忽然上前一步,一把捧起了她的脸,二话不说便开始擦她脸上的妆。
“喂!喂!你干嘛?”活了两世,还是头一回遭遇这样的待遇,就算自己今天的妆的确有点浓,他也不能这样啊!陆秀瞬间涨得满脸通红。呜呜呜,这妆可是她画了半天才画好的,爵士风格烟熏妆……
她正想抗议,却见面前的少年竟定定望着她的脸,露出了一脸见了鬼的表情。他仿佛被点了穴般,就这么一直保持着那个表情定定地望着她,半天,才如梦初醒般回过神来。
“你……”他咽了咽口水,接下来的那句话让陆秀倒吸了一口凉气,“我知道你是谁。”
陆秀现在最怕的就是暴露身份,当即如遭雷击般愣在了当场。那一瞬,她真的产生过将眼前的少年杀人灭口的冲动。
还好,他接下来的那句话救了他自己一命:“那天在学校,我替你捡过一本书,你难道不记得了吗?”
陆秀皱眉:“那天的少年明明叫朱希文!”
“希文是我的字。父母觉得横字杀气太重,所以给我取了个温文尔雅的字压一压。”
字……这个时代的人就是讲究。陆秀猛然想起,就连杜雪怀都有字,他字若谷,虚怀若谷的若谷。
陆秀正为这个后世已经消失了的传统而惋惜,少年忽然嘴角一勾,笑得仿佛一只奸邪的小狐狸:“同学,如果我把你的另一重身份告诉学校,你觉得会发生什么?”
同……同学?陆秀哭笑不得。原来是把她误会成了上大的学生。吓一跳,还以为他知道了张瑞云的身份。毕竟,他可是林凤麟的学生。
仔细一想,忽然觉得自己的想法有些可笑。张瑞云跟林凤麟虽然的确拍过合影,但那家伙可是对她避之如蛇蝎,将她所有的照片毁尸灭迹还差不多,又怎么可能让学生看到他们两个的合影?
第41章
“嘿嘿嘿……怕了吧!”见陆秀有些愣神,朱横笑得一脸得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