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他浅浅地笑,说:“锅里还有。”
她没有客套,一顿饭,也算宾主尽欢,餐桌上交谈并不多,却也不拘谨,自然又闲适,姜九笙很喜欢这种感觉,淡淡的,舒服自然,显然,时瑾的礼仪与气度都拿捏得很好。
吃完早饭,她在沙发上坐着,时瑾在厨房洗碗,客厅里只有她一个人,偶尔有锅碗瓢盆的声音,那只可爱又漂亮的狗狗不知躲哪儿去了。姜九笙这才有些如坐针毡,她便起身,打量时瑾的房子,与她的公寓一样的格局,偏中式的风格,色彩元素比较深沉,灰白素色为主,干净,却冷峻,不同于卧室冷素的纯黑,添了几抹白,很像时瑾给人的感觉。
整个装修的设计感很强,严谨又庄重的着色,当然不免沉冷与严肃,唯独有几样饰物显得格格不入,比如深灰色沙发上的木吉他抱枕,比如窗台前水滴状的藤木吊篮椅,比如沉香木书架前的老旧cd机,还比如楼梯拐角倾斜摆放的大提琴。
真巧啊,这些东西,都是她的心头好,与她公寓里的一模一样。
时瑾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急又不缓,他喊她:“笙笙。”
熟稔又亲近的称呼,似乎顺其自然。
姜九笙回头:“啊?”
很多人都喊她笙笙,可从来没有哪个人像时瑾这样,很轻,很温柔,像散在耳边的风,无知无觉地侵入。
她不是声控,照样入了迷,一时恍惚,不禁想,时瑾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一举一动都能扯着人的思绪,像谜,像笼了雾的月,像拨开朦胧,却抓不住轮廓。
“吃药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小时,你现在可以喝牛奶,不过冰的不行。”
时瑾递过来了一杯牛奶。
姜九笙接过去,是温的,她喝了一口,黄桃味的。
原来上次电梯里,不是巧合。
“时瑾。”
“嗯。”
姜九笙稍稍停顿,看着时瑾的眼睛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第一卷 019:时瑾是私生饭?
姜九笙稍稍停顿,看着时瑾的眼睛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窗前的吊篮椅,书架上的cd机,楼梯口的大提琴,还有洗手间里的香薰,餐桌上的甜食与果饮。她的喜好、习惯,他似乎全部知道。
甚至于他身上的味道,除却淡淡的消毒水味,还有一股薄荷香,与她的一模一样,是国外的一个沐浴露牌子,她很喜欢,用了很久。
她重复地又问了一遍:“我们,是不是见过?”
时瑾迟疑了很短时间,点了点头:“见过。”他走近一点,白衬衫的衣袖挽起,出来得急,没有擦手,水滴顺着指尖落在客厅的羊绒地毯里,他说,“如果没有手术,你的演唱会我都会去。”
姜九笙愕然:“你是我的粉丝吗?”
时瑾颔首:“是。”
她实在没有办法将一身明华与贵气的时瑾与摇滚乐联想到一处,话到嘴边转了几道,问他:“你搬来这里跟我有关?”
看得出来,时瑾为人绅士礼貌,可却并不与人亲近,相处时总是带着距离感,唯独对她多了些熟稔与热络。
他点头,眸光里,多了些局促不安,漂亮的手规规矩矩地压着黑色西装裤的边线,手指不自然地曲着,有些紧绷,他指腹肤色白,隐隐有细微的青色筋脉。
姜九笙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她迟疑了很久,还是问出了口:“你是我的私生饭吗?”
她的粉丝不少,私生饭也常见,不是没有见过,只是,从未见过时瑾这般自制又懂分寸的,她看不懂他,也猜不透除了搬来她的隔壁他还做过什么疯狂的举动,不是不好奇,就是不知道为何没有追根究底。
“是吗?”她问得小心翼翼。
时瑾也同样,像如履薄冰,带了不确定:“会讨厌吗?”
她确实不喜欢私生饭,可如果是时瑾……姜九笙摇了摇头,没怎么迟疑,至少时瑾到目前为止,从未让她有过一丝的不舒服与不自在,相反,与他相处她很放松,甚至,很想摸他的手。
时瑾松开由始至终都紧皱的眉:“那我是。”
姜九笙突然想起来了,昨晚她烧晕乎的时候,也问过时瑾是不是她的脑残粉,既然有了确凿的名义,那是不是以后可以随时摸他的手了,她也可以用签名照和合影换……
正想得出神——
“汪!”阳台传来狗叫,又是两声,“汪汪!”
姜九笙回神,目光朝向阳台,一个狗脑袋露出来一小撮毛,怯怯地,又不敢跑出来,用屁股对着客厅,把尾巴甩了出来。
“汪!”
时瑾走去阳台,给姜博美倒了些狗粮。
姜九笙跟着走过去,站在一人一狗的身后:“它叫博美?”
一只博美,取名叫博美,也算独树一帜。
“嗯,它叫博美,”时瑾回头,冲姜九笙浅笑,“它跟你姓。”
美人一笑,勾魂摄魄。
姜九笙心头发痒,想抽烟了。
便是这天,她知道了,时瑾有只狗,叫姜博美,他说他是她的私生饭。
回了自己公寓后,姜九笙才发现她把手机落时瑾家了,很奇怪,她记得她分明放在了时瑾的沙发上,只是走前怎么都找不到,这才空手回了公寓。
时瑾给她送来之后不久,她收到了他的信息,言简意赅的四个字:我的号码。
她没有客套,一顿饭,也算宾主尽欢,餐桌上交谈并不多,却也不拘谨,自然又闲适,姜九笙很喜欢这种感觉,淡淡的,舒服自然,显然,时瑾的礼仪与气度都拿捏得很好。
吃完早饭,她在沙发上坐着,时瑾在厨房洗碗,客厅里只有她一个人,偶尔有锅碗瓢盆的声音,那只可爱又漂亮的狗狗不知躲哪儿去了。姜九笙这才有些如坐针毡,她便起身,打量时瑾的房子,与她的公寓一样的格局,偏中式的风格,色彩元素比较深沉,灰白素色为主,干净,却冷峻,不同于卧室冷素的纯黑,添了几抹白,很像时瑾给人的感觉。
整个装修的设计感很强,严谨又庄重的着色,当然不免沉冷与严肃,唯独有几样饰物显得格格不入,比如深灰色沙发上的木吉他抱枕,比如窗台前水滴状的藤木吊篮椅,比如沉香木书架前的老旧cd机,还比如楼梯拐角倾斜摆放的大提琴。
真巧啊,这些东西,都是她的心头好,与她公寓里的一模一样。
时瑾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不急又不缓,他喊她:“笙笙。”
熟稔又亲近的称呼,似乎顺其自然。
姜九笙回头:“啊?”
很多人都喊她笙笙,可从来没有哪个人像时瑾这样,很轻,很温柔,像散在耳边的风,无知无觉地侵入。
她不是声控,照样入了迷,一时恍惚,不禁想,时瑾到底是怎样的一个男人,一举一动都能扯着人的思绪,像谜,像笼了雾的月,像拨开朦胧,却抓不住轮廓。
“吃药时间已经超过了一个小时,你现在可以喝牛奶,不过冰的不行。”
时瑾递过来了一杯牛奶。
姜九笙接过去,是温的,她喝了一口,黄桃味的。
原来上次电梯里,不是巧合。
“时瑾。”
“嗯。”
姜九笙稍稍停顿,看着时瑾的眼睛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第一卷 019:时瑾是私生饭?
姜九笙稍稍停顿,看着时瑾的眼睛问:“我们以前见过吗?”
窗前的吊篮椅,书架上的cd机,楼梯口的大提琴,还有洗手间里的香薰,餐桌上的甜食与果饮。她的喜好、习惯,他似乎全部知道。
甚至于他身上的味道,除却淡淡的消毒水味,还有一股薄荷香,与她的一模一样,是国外的一个沐浴露牌子,她很喜欢,用了很久。
她重复地又问了一遍:“我们,是不是见过?”
时瑾迟疑了很短时间,点了点头:“见过。”他走近一点,白衬衫的衣袖挽起,出来得急,没有擦手,水滴顺着指尖落在客厅的羊绒地毯里,他说,“如果没有手术,你的演唱会我都会去。”
姜九笙愕然:“你是我的粉丝吗?”
时瑾颔首:“是。”
她实在没有办法将一身明华与贵气的时瑾与摇滚乐联想到一处,话到嘴边转了几道,问他:“你搬来这里跟我有关?”
看得出来,时瑾为人绅士礼貌,可却并不与人亲近,相处时总是带着距离感,唯独对她多了些熟稔与热络。
他点头,眸光里,多了些局促不安,漂亮的手规规矩矩地压着黑色西装裤的边线,手指不自然地曲着,有些紧绷,他指腹肤色白,隐隐有细微的青色筋脉。
姜九笙从来没见过他这个样子,她迟疑了很久,还是问出了口:“你是我的私生饭吗?”
她的粉丝不少,私生饭也常见,不是没有见过,只是,从未见过时瑾这般自制又懂分寸的,她看不懂他,也猜不透除了搬来她的隔壁他还做过什么疯狂的举动,不是不好奇,就是不知道为何没有追根究底。
“是吗?”她问得小心翼翼。
时瑾也同样,像如履薄冰,带了不确定:“会讨厌吗?”
她确实不喜欢私生饭,可如果是时瑾……姜九笙摇了摇头,没怎么迟疑,至少时瑾到目前为止,从未让她有过一丝的不舒服与不自在,相反,与他相处她很放松,甚至,很想摸他的手。
时瑾松开由始至终都紧皱的眉:“那我是。”
姜九笙突然想起来了,昨晚她烧晕乎的时候,也问过时瑾是不是她的脑残粉,既然有了确凿的名义,那是不是以后可以随时摸他的手了,她也可以用签名照和合影换……
正想得出神——
“汪!”阳台传来狗叫,又是两声,“汪汪!”
姜九笙回神,目光朝向阳台,一个狗脑袋露出来一小撮毛,怯怯地,又不敢跑出来,用屁股对着客厅,把尾巴甩了出来。
“汪!”
时瑾走去阳台,给姜博美倒了些狗粮。
姜九笙跟着走过去,站在一人一狗的身后:“它叫博美?”
一只博美,取名叫博美,也算独树一帜。
“嗯,它叫博美,”时瑾回头,冲姜九笙浅笑,“它跟你姓。”
美人一笑,勾魂摄魄。
姜九笙心头发痒,想抽烟了。
便是这天,她知道了,时瑾有只狗,叫姜博美,他说他是她的私生饭。
回了自己公寓后,姜九笙才发现她把手机落时瑾家了,很奇怪,她记得她分明放在了时瑾的沙发上,只是走前怎么都找不到,这才空手回了公寓。
时瑾给她送来之后不久,她收到了他的信息,言简意赅的四个字:我的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