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谢锦随端起白粥,闻了一下,“很香。”然后便一口一口吹凉,喂到孟长宁嘴边,“先喝粥垫垫肚子再喝药。”
两人一个喂一个喝的,不免羡煞旁人。
宋黎边吃着蜜饯果子经过的时候,瞧见左路站在孟长宁,往门缝里一瞧,人家夫妻俩正你侬我侬的,不由得开口戏谑道:“羡慕啊?有本事把人抢回来啊?”
左路瞪他一眼,转身就离开了。
宋黎“切”了一声。
“没种。人家将军在你身边那么久都不敢上手去追,现在正主来了在这儿难过,活该。”
一口蜜饯果子塞进嘴里,再瞧一眼里面的一室春风,他还小,怕自己长针眼,赶忙遮着眼睛就跑了。
屋里,孟长宁将一碗白粥喝得干干净净,可当谢锦随把药喂到她嘴边的时候却使起了小性子,将头扭到了一边。
其实从前沈万安喂药时她也没有那么矫情,如今不过是有人宠着便开始娇气起来了。
谢锦随忍不住笑出了声,“多大的人了还是这样,一喝药就耍赖。”
孟长宁嘟起唇,眼里拒绝之意鲜明:不想喝就是不想喝。
谢锦随如今何时将她宝贝得很,哄道:“瞧瞧这是什么?”
孟长宁低眼,见是一颗话梅糖正在自己嘴边,顿时眉眼弯弯,就要张嘴吃下,却生生看着糖果离开自己的唇边,顿时瘪了嘴看着谢锦随。
谢锦随耐心地哄道:“喝了药,我就给你糖。”
孟长宁委屈巴巴地看着他,那眼神都要将他的心看化了,却不得不硬下心肠,把药喂上前,“乖,喝药。”
孟长宁见撒娇无用,她如今又打不赢谢锦随,迫于形势便只好张嘴。
虽苦可是一勺又一勺不间断的,一碗药喝起来倒也快。
到最后药喝完了,话梅糖也如愿以偿到了嘴里。谢锦随见她笑得这般开心,觉得便是雪天,这心也是满满当当的。
明月嫂子收拾顶楼暖阁的时候瞧见一地的空瓶,看见醉得东倒西歪的人,摇摇头,所谓有缘无分便是如此。
认识也是左路先认识孟长宁,喜欢也是左路先喜欢孟长宁,可是谁知道孟长宁回一趟晋州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呢。
不过,这魄力,这果断的性格,她喜欢。
所以说啊,要是喜欢就别老是等啊等,等到的未必是水到渠成,也可能是人家半路截胡。
明月嫂子瞅瞅那借酒消愁的人,这性子又倔,又不屑于做出有违道德的事情来,既不能趁虚而入又不好将自己的伤口露于人前,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明月将地上的空瓶子收拾了,然后叫人把暖阁给烧热乎了,就离开了。
这种事儿就得他自己想清楚,越过这个坎,旁人的劝解都没用。
第71章 帷帽之下
谢锦随好不容易寻回了孟长宁之后, 真是护得跟个宝贝眼珠子似的, 那轮椅就没叫旁人碰过一下。
好在孟长宁虽然伤势重,可随着这年节到来,身体也渐渐好起来了,偶尔的时候还能自己走两步,不过腿上的新伤旧伤实在太多,走起来还是难。
除夕夜, 众人聚在明月酒馆, 一炉火,几坛酒, 满席佳肴, 众人围坐在一起, 欢声笑语不停。
宋黎这小崽子嚣张得不行,喝醉酒就开始吹牛皮说大话了。
“你们是没看见我当时啊, 一个人单挑十个人,他们还拿不……呃……拿不下我。”
孟长宁浅笑,舌头都捋不直了还还要宣扬自己的威风。
“你们瞧我这只手!”宋黎歪歪扭扭地把他明显不太利索还带着一块巨大的疤痕伸到别人面前, “瞧瞧, 瞧瞧, 这就是小爷我的荣誉勋章!”
“是是是!荣誉勋章!”明月嫂子把人站不直的人拽下来坐着, 怕他摔倒。
“勋章——嗝——”
宋黎熏红着一张脸,不死心道。
长正笑了笑,没说话,他伤了一条腿, 不细瞧看不出来走路时有些跛脚,不过比起战死的将士们,这已是莫大的幸运了。
众人把酒话青春、话前程、话荣誉光辉。
孟长宁笑看着他们,这份欢愉和平静来之不易。
谢锦随瞧出了她眼里的异样,附在她耳边轻道:“可是不舒服?”
孟长宁摇摇头,从她穿上战甲的那天她就知道死亡和受伤都是不可避免的,以战止战或许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反抗却是最尊严的活法。
秦圆死的那天,她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为何要选择打仗,若是直接投降不是能有更多人活命,可以减少更多的杀戮吗?
可是,现实并非如此,并非所有的君主都会善待降民,至少大庆不会,大夏也未必会。
连宋城里住着的人有许多都是曾经的宋民,可是,一旦真的有战事起,他们还是会被遗弃,他们得不到大庆子民应有的待遇,而这些想法不是在位者一个人的观念,是千千万万的战胜国子民所拥有的优越感。
一旦投降就意味着失去了人权,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所有。他们将成为大夏侵略脚步下的牺牲品和可以肆意玩弄杀戮的奴隶。
所以,她要战,她不能降。
而如今看着这一室温馨,她很荣幸,她曾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
时间一晃而过,已近初春。
谁也不喜欢自己满身伤痕的模样被许多人瞧见,谢锦随怕她被从前认识的人认出心中不舒服又憋着不会说出口,便在外边寻了一个小屋,时间匆忙一时间也找不到这般合适的,便租住了下来。
何况如今孟长宁恢复了女装,再住在军营也多有不便,而小屋就在明月酒馆旁,同熟悉的人在一起也能心情舒畅许多。
旁边的邻居倒是不知道这里就住着曾经的摄政王,更不知道带来的姑娘就是曾经的女战神,只道是男的俊俏,女的神秘,倒也和谐。
谢锦随在前面牵着孟长宁的手,扶着她慢慢地往前走,她如今已经能勉强走上半刻钟的时间了。
谢锦随见她满头大汗的,不由得停下脚步,等她走到自己面前时,将人揽在怀里,用袖子给她擦汗。
“今日便先练到这里吧。”
孟长宁点头。
“呦呦呦——我一个没看见,你俩就开始不害臊起来了呢。”沈万安提着新配的药进来,故意逗这俩人道。
孟长宁还羞红了耳朵,可谢锦随如今是脸皮越来越厚了,“那沈老可莫要再看了,毕竟您老可没有媳妇儿——。”
“啧啧啧——”沈万安面露嫌弃,“你就嘚瑟吧,没有我看你哪来的香喷喷的小媳妇儿!”
“是是是。”
谢锦随把孟长宁放回轮椅上,推倒沈万安面前。
沈万安道:“这是我新配的药,对你的嗓子应该有用,每日一服,早晚各一次,共五帖药,若是有效便照着这个继续喝下去。”
“多谢沈叔叔。”
“哼——我才不是为了你。”沈万安把头一扭,“道谢时叫我沈叔,揶揄我时叫我沈老,你这小子!”
谢锦随与孟长宁对视一眼,都笑了。
沈万安受不了这两人的腻歪,赶紧起身,“我先走了。”
谢锦随蹲在孟长宁身前,把药放在旁边,然后给她捏捏腿,边话家常道:“左路过几日就要回晋州了,听说他父亲身体愈发不好,向摄政王求了恩典,可以归家了。”
孟长宁点点头,如此也好。
“对了,你可知新的摄政王是谁?你必然想不到是季林,从前他与我鬼混的时候,你还见过呢。他如今这摄政王也是当得不错,恩威并施这些个伎俩用得是炉火纯青。”
孟长宁想起那个性子有些漫不经心的人,眉眼一弯,着实想不到那样散漫的人最后竟是当了摄政王,不过又一想眼前的人也曾当过,便也不觉得奇怪了。
“李九过了科举,混了个小官,到地方任职去了也是不错。”谢锦随絮絮叨叨,将这些日子的见闻都要分享给孟长宁才罢休。
“刘川那小子听说他父亲本是给他说了一门亲事,还是个户部侍郎的女儿,可是不知怎的,婚事竟是被搅黄了,气得他爹对他一顿好打,他们家如今可都是他弟弟刘河做主。他现在啊,可真是夹起尾巴做人。三人之中他如今过得最惨。”
“对了,陆易铭自新帝出生便称病,后来更是直接辞官做起了逍遥王爷,每日里不是溜猫逗狗就是四处云游,比当年的我还要更加会玩儿呢,听说他如今可是蝉联晋州纨绔榜第一名呢。”
说到这儿,谢锦随就不开心了,“不过,他长得好,想嫁给他的女子比我那时可多了去了。”
孟长宁瞪他一眼,谢锦随立马狗腿道:“不过我有长宁就够了。”
两人闲聊竟也是愉快地度过了不少平静的时光。
都说春捂秋冻的,孟长宁看着自己身上的羊毛大氅,不由得有些好笑,谢锦随如今也太过紧张了些。
闲来无事,几天后下午,谢锦随怕孟长宁觉得闷,便推着孟长宁在城里逛了逛,谢锦随见孟长宁盯着远处的糖铺子眼睛发光,人又拥挤,便低声道:“我去给你买糖,你在这儿等我。”
孟长宁乖乖点头,看着谢锦随挤进人群里。
恰巧旁边有个小孩正在吃糖果,孟长宁不由得笑了笑,一阵风起,撩开面纱,小孩看见了孟长宁的容颜,尤其是左耳至脸上的疤痕,顿时“哇哇”大哭起来。
孟长宁忙将自己的帷帽捂紧,怕再吓着小孩子。
谢锦随出来的时候,便瞧见这番模样,见孟长宁着急得“啊啊”大叫,心疼得很,若不是碍于这小孩年纪小,真是恨不得揍他一顿。
孟长宁接过糖果,递给小孩,“吃……吃……对……呃……”
话语间有些吃力,可谢锦随却惊在了原地,眼眶湿润,她……能出声了。这些日子孟长宁喝了多少药,他都数不清了,明明那么怕苦的一个人却接连喝了这么久,连带着一身都是药草的苦味了。
小孩听见她嘶哑的声音,更是害怕了,嚎啕大哭,孟长宁便把糖果递到他手里,算是吓着他的补偿。
小孩舔了舔糖,渐渐地倒是不哭了。
孟长宁见他不哭了,便忍不住笑了,自己也含一颗,“甜。”
许是小孩的哭声终于把远处的父母寻来了,两人瞧着孟长宁同谢锦随一看就是惹不起的模样,抱着孩子就跑了。
谢锦随怕她心里手上,便蹲下身,钻进她的帷帽里,摸着她的脸,轻道:“我们长宁是最好的了。”手还会不自觉地抚摸上那道至左耳的疤痕,痕迹太深去不掉。听闻当时深可见骨,光是面纱就围了好几个月。
孟长宁笑笑,然后把糖也喂进谢锦随嘴里,“甜。”
这回孟长宁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是可以发声了,虽是嘶哑可是辨别意思却是不难,她有些惊喜道:“我……可以……说话……”
谢锦随点头,“嗯,长宁可以说话了,许是沈叔叔的新药有用了。”
那一瞬间孟长宁的喜悦便是那帷帽都掩饰不住,她有些激动可是在这大街上的又不好意思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便只好按捺着,想了想,又握住了谢锦随的手放在自己左耳的疤痕上,摸了摸他红润的眼眶,道:“这里、不、疼。”
她其实没有说谎,这道疤痕是她在近乎昏迷的时候被砍伤的,那个时候整个人已经接近麻木了,身上到处都在流血根本就分不清到底哪里疼,哪里还完好。这一道伤没有坏了她的听觉已是万幸,不过是留下一道疤哪里还能再计较呢。
谢锦随抚摸着那道微微凸起的疤痕,不论她说的是真是假,他只知道他的姑娘,身上又多了无数的疤痕,而这只是其中一道,他有些哽咽道:“不疼就好。”
他微微起身,将自己的唇贴上那道疤痕,孟长宁感受到脸上温软的肌肤和湿热的气息,耳根突然觉得发烫。
帷帽之中,两人如此亲密好在是有东西挡住,要不然她真是会羞死,这实在是太过大胆了,虽说他们是夫妻……
两人一个喂一个喝的,不免羡煞旁人。
宋黎边吃着蜜饯果子经过的时候,瞧见左路站在孟长宁,往门缝里一瞧,人家夫妻俩正你侬我侬的,不由得开口戏谑道:“羡慕啊?有本事把人抢回来啊?”
左路瞪他一眼,转身就离开了。
宋黎“切”了一声。
“没种。人家将军在你身边那么久都不敢上手去追,现在正主来了在这儿难过,活该。”
一口蜜饯果子塞进嘴里,再瞧一眼里面的一室春风,他还小,怕自己长针眼,赶忙遮着眼睛就跑了。
屋里,孟长宁将一碗白粥喝得干干净净,可当谢锦随把药喂到她嘴边的时候却使起了小性子,将头扭到了一边。
其实从前沈万安喂药时她也没有那么矫情,如今不过是有人宠着便开始娇气起来了。
谢锦随忍不住笑出了声,“多大的人了还是这样,一喝药就耍赖。”
孟长宁嘟起唇,眼里拒绝之意鲜明:不想喝就是不想喝。
谢锦随如今何时将她宝贝得很,哄道:“瞧瞧这是什么?”
孟长宁低眼,见是一颗话梅糖正在自己嘴边,顿时眉眼弯弯,就要张嘴吃下,却生生看着糖果离开自己的唇边,顿时瘪了嘴看着谢锦随。
谢锦随耐心地哄道:“喝了药,我就给你糖。”
孟长宁委屈巴巴地看着他,那眼神都要将他的心看化了,却不得不硬下心肠,把药喂上前,“乖,喝药。”
孟长宁见撒娇无用,她如今又打不赢谢锦随,迫于形势便只好张嘴。
虽苦可是一勺又一勺不间断的,一碗药喝起来倒也快。
到最后药喝完了,话梅糖也如愿以偿到了嘴里。谢锦随见她笑得这般开心,觉得便是雪天,这心也是满满当当的。
明月嫂子收拾顶楼暖阁的时候瞧见一地的空瓶,看见醉得东倒西歪的人,摇摇头,所谓有缘无分便是如此。
认识也是左路先认识孟长宁,喜欢也是左路先喜欢孟长宁,可是谁知道孟长宁回一趟晋州就把自己给嫁出去了呢。
不过,这魄力,这果断的性格,她喜欢。
所以说啊,要是喜欢就别老是等啊等,等到的未必是水到渠成,也可能是人家半路截胡。
明月嫂子瞅瞅那借酒消愁的人,这性子又倔,又不屑于做出有违道德的事情来,既不能趁虚而入又不好将自己的伤口露于人前,真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明月将地上的空瓶子收拾了,然后叫人把暖阁给烧热乎了,就离开了。
这种事儿就得他自己想清楚,越过这个坎,旁人的劝解都没用。
第71章 帷帽之下
谢锦随好不容易寻回了孟长宁之后, 真是护得跟个宝贝眼珠子似的, 那轮椅就没叫旁人碰过一下。
好在孟长宁虽然伤势重,可随着这年节到来,身体也渐渐好起来了,偶尔的时候还能自己走两步,不过腿上的新伤旧伤实在太多,走起来还是难。
除夕夜, 众人聚在明月酒馆, 一炉火,几坛酒, 满席佳肴, 众人围坐在一起, 欢声笑语不停。
宋黎这小崽子嚣张得不行,喝醉酒就开始吹牛皮说大话了。
“你们是没看见我当时啊, 一个人单挑十个人,他们还拿不……呃……拿不下我。”
孟长宁浅笑,舌头都捋不直了还还要宣扬自己的威风。
“你们瞧我这只手!”宋黎歪歪扭扭地把他明显不太利索还带着一块巨大的疤痕伸到别人面前, “瞧瞧, 瞧瞧, 这就是小爷我的荣誉勋章!”
“是是是!荣誉勋章!”明月嫂子把人站不直的人拽下来坐着, 怕他摔倒。
“勋章——嗝——”
宋黎熏红着一张脸,不死心道。
长正笑了笑,没说话,他伤了一条腿, 不细瞧看不出来走路时有些跛脚,不过比起战死的将士们,这已是莫大的幸运了。
众人把酒话青春、话前程、话荣誉光辉。
孟长宁笑看着他们,这份欢愉和平静来之不易。
谢锦随瞧出了她眼里的异样,附在她耳边轻道:“可是不舒服?”
孟长宁摇摇头,从她穿上战甲的那天她就知道死亡和受伤都是不可避免的,以战止战或许不是最好的办法,但反抗却是最尊严的活法。
秦圆死的那天,她不是没有怀疑过自己为何要选择打仗,若是直接投降不是能有更多人活命,可以减少更多的杀戮吗?
可是,现实并非如此,并非所有的君主都会善待降民,至少大庆不会,大夏也未必会。
连宋城里住着的人有许多都是曾经的宋民,可是,一旦真的有战事起,他们还是会被遗弃,他们得不到大庆子民应有的待遇,而这些想法不是在位者一个人的观念,是千千万万的战胜国子民所拥有的优越感。
一旦投降就意味着失去了人权,失去了尊严,失去了自由,失去了所有。他们将成为大夏侵略脚步下的牺牲品和可以肆意玩弄杀戮的奴隶。
所以,她要战,她不能降。
而如今看着这一室温馨,她很荣幸,她曾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
时间一晃而过,已近初春。
谁也不喜欢自己满身伤痕的模样被许多人瞧见,谢锦随怕她被从前认识的人认出心中不舒服又憋着不会说出口,便在外边寻了一个小屋,时间匆忙一时间也找不到这般合适的,便租住了下来。
何况如今孟长宁恢复了女装,再住在军营也多有不便,而小屋就在明月酒馆旁,同熟悉的人在一起也能心情舒畅许多。
旁边的邻居倒是不知道这里就住着曾经的摄政王,更不知道带来的姑娘就是曾经的女战神,只道是男的俊俏,女的神秘,倒也和谐。
谢锦随在前面牵着孟长宁的手,扶着她慢慢地往前走,她如今已经能勉强走上半刻钟的时间了。
谢锦随见她满头大汗的,不由得停下脚步,等她走到自己面前时,将人揽在怀里,用袖子给她擦汗。
“今日便先练到这里吧。”
孟长宁点头。
“呦呦呦——我一个没看见,你俩就开始不害臊起来了呢。”沈万安提着新配的药进来,故意逗这俩人道。
孟长宁还羞红了耳朵,可谢锦随如今是脸皮越来越厚了,“那沈老可莫要再看了,毕竟您老可没有媳妇儿——。”
“啧啧啧——”沈万安面露嫌弃,“你就嘚瑟吧,没有我看你哪来的香喷喷的小媳妇儿!”
“是是是。”
谢锦随把孟长宁放回轮椅上,推倒沈万安面前。
沈万安道:“这是我新配的药,对你的嗓子应该有用,每日一服,早晚各一次,共五帖药,若是有效便照着这个继续喝下去。”
“多谢沈叔叔。”
“哼——我才不是为了你。”沈万安把头一扭,“道谢时叫我沈叔,揶揄我时叫我沈老,你这小子!”
谢锦随与孟长宁对视一眼,都笑了。
沈万安受不了这两人的腻歪,赶紧起身,“我先走了。”
谢锦随蹲在孟长宁身前,把药放在旁边,然后给她捏捏腿,边话家常道:“左路过几日就要回晋州了,听说他父亲身体愈发不好,向摄政王求了恩典,可以归家了。”
孟长宁点点头,如此也好。
“对了,你可知新的摄政王是谁?你必然想不到是季林,从前他与我鬼混的时候,你还见过呢。他如今这摄政王也是当得不错,恩威并施这些个伎俩用得是炉火纯青。”
孟长宁想起那个性子有些漫不经心的人,眉眼一弯,着实想不到那样散漫的人最后竟是当了摄政王,不过又一想眼前的人也曾当过,便也不觉得奇怪了。
“李九过了科举,混了个小官,到地方任职去了也是不错。”谢锦随絮絮叨叨,将这些日子的见闻都要分享给孟长宁才罢休。
“刘川那小子听说他父亲本是给他说了一门亲事,还是个户部侍郎的女儿,可是不知怎的,婚事竟是被搅黄了,气得他爹对他一顿好打,他们家如今可都是他弟弟刘河做主。他现在啊,可真是夹起尾巴做人。三人之中他如今过得最惨。”
“对了,陆易铭自新帝出生便称病,后来更是直接辞官做起了逍遥王爷,每日里不是溜猫逗狗就是四处云游,比当年的我还要更加会玩儿呢,听说他如今可是蝉联晋州纨绔榜第一名呢。”
说到这儿,谢锦随就不开心了,“不过,他长得好,想嫁给他的女子比我那时可多了去了。”
孟长宁瞪他一眼,谢锦随立马狗腿道:“不过我有长宁就够了。”
两人闲聊竟也是愉快地度过了不少平静的时光。
都说春捂秋冻的,孟长宁看着自己身上的羊毛大氅,不由得有些好笑,谢锦随如今也太过紧张了些。
闲来无事,几天后下午,谢锦随怕孟长宁觉得闷,便推着孟长宁在城里逛了逛,谢锦随见孟长宁盯着远处的糖铺子眼睛发光,人又拥挤,便低声道:“我去给你买糖,你在这儿等我。”
孟长宁乖乖点头,看着谢锦随挤进人群里。
恰巧旁边有个小孩正在吃糖果,孟长宁不由得笑了笑,一阵风起,撩开面纱,小孩看见了孟长宁的容颜,尤其是左耳至脸上的疤痕,顿时“哇哇”大哭起来。
孟长宁忙将自己的帷帽捂紧,怕再吓着小孩子。
谢锦随出来的时候,便瞧见这番模样,见孟长宁着急得“啊啊”大叫,心疼得很,若不是碍于这小孩年纪小,真是恨不得揍他一顿。
孟长宁接过糖果,递给小孩,“吃……吃……对……呃……”
话语间有些吃力,可谢锦随却惊在了原地,眼眶湿润,她……能出声了。这些日子孟长宁喝了多少药,他都数不清了,明明那么怕苦的一个人却接连喝了这么久,连带着一身都是药草的苦味了。
小孩听见她嘶哑的声音,更是害怕了,嚎啕大哭,孟长宁便把糖果递到他手里,算是吓着他的补偿。
小孩舔了舔糖,渐渐地倒是不哭了。
孟长宁见他不哭了,便忍不住笑了,自己也含一颗,“甜。”
许是小孩的哭声终于把远处的父母寻来了,两人瞧着孟长宁同谢锦随一看就是惹不起的模样,抱着孩子就跑了。
谢锦随怕她心里手上,便蹲下身,钻进她的帷帽里,摸着她的脸,轻道:“我们长宁是最好的了。”手还会不自觉地抚摸上那道至左耳的疤痕,痕迹太深去不掉。听闻当时深可见骨,光是面纱就围了好几个月。
孟长宁笑笑,然后把糖也喂进谢锦随嘴里,“甜。”
这回孟长宁才意识到自己似乎是可以发声了,虽是嘶哑可是辨别意思却是不难,她有些惊喜道:“我……可以……说话……”
谢锦随点头,“嗯,长宁可以说话了,许是沈叔叔的新药有用了。”
那一瞬间孟长宁的喜悦便是那帷帽都掩饰不住,她有些激动可是在这大街上的又不好意思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便只好按捺着,想了想,又握住了谢锦随的手放在自己左耳的疤痕上,摸了摸他红润的眼眶,道:“这里、不、疼。”
她其实没有说谎,这道疤痕是她在近乎昏迷的时候被砍伤的,那个时候整个人已经接近麻木了,身上到处都在流血根本就分不清到底哪里疼,哪里还完好。这一道伤没有坏了她的听觉已是万幸,不过是留下一道疤哪里还能再计较呢。
谢锦随抚摸着那道微微凸起的疤痕,不论她说的是真是假,他只知道他的姑娘,身上又多了无数的疤痕,而这只是其中一道,他有些哽咽道:“不疼就好。”
他微微起身,将自己的唇贴上那道疤痕,孟长宁感受到脸上温软的肌肤和湿热的气息,耳根突然觉得发烫。
帷帽之中,两人如此亲密好在是有东西挡住,要不然她真是会羞死,这实在是太过大胆了,虽说他们是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