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还说这个名字非常合他的八字,以后绝对会出人头地,考了秀才绝对不成问题。
  这当然不是诅咒,说他不能考上状元什么的,而是说的很实际,因为他们家往上数八代没一个识字的。
  不管其他人是怎么高兴的,三丫绝对是厌恶这个弟弟的,十文钱呀,能买十个鸡蛋,她长这么大吃鸡蛋的次数一只手都能数的过来,每次一个鸡蛋还都是和姐姐三个人分着吃。
  他满周岁的时候,一个云游的道士从他家门口路过,讨碗水喝的时候,说了一句:“府上必出贵人。”然后扬长而去。
  明明没有指明是谁,但是全家人都认为这个贵人指的是他们儿子。
  唯有三丫不忿,又没有指名道姓的,也可能是她呢。
  两岁的时候,弟弟害了一场大病,把大姐卖了换了银钱拿了药才治好。
  五岁的时候,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弟弟见天的想吃肉,就把二姐卖了,换了银钱攒着,什么时候儿子馋了,就割上二两肉,让他一个人吃。
  弟弟吃肉,全家人吃糠咽菜的时候,爹还笑着说:贵人吗,就是要和其他人不一样。
  七岁的时候,弟弟该上学了,三丫想着该轮到自己了,果然没过两天,娘就鼻子一把泪一把的说对不起自己,一副伤心欲绝的样子。
  当时三丫只是想着,现在家里没有女儿了,也不知道以后家里再出什么事该怎么办,从哪儿再找一个女儿让他们卖。
  附近村里就有人牙子,经常给大户人家挑些丫鬟,也有黑心肝子的往勾栏院里卖人,不过人家也不瞒着掖着,价钱有高有低,随便你选。
  可正巧赶上有贵人来买女孩,价钱也公道无比,听说是要去东京那边的,而且买的也多,差不多笼络了全县的女孩子了。
  不过有的家人还不舍得,虽然想卖了自己女儿,但还是想着卖的近些,这样还能时不时的看一眼。
  三丫的两个姐姐就是如此,三丫就不屑一顾,两个姐姐还时不时的托人往家稍几次东西,爹娘成天说想念,但是没有去看过她们一次,三丫砍在眼里冷在心里。
  既然为了钱卖了我,就别给我讲什么感情,直接跟着人走的远远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再见面正好。
  嘴里这么说着,真的要离开了,坐在马车上的时候,她还是哭了几场。
  这个时代有的祖祖辈辈都没有离开过他们县城,现在要离开这么远,小性子的女孩子很多都受不住,有几个还趁机偷偷跑掉了,更让大家心神不安。
  可是这次的人牙子竟然没有动静,直接对她们说道,这是去送她们享福的,谁要是不想去现在就可以走,要是想去东京享受荣华富贵的就留下。
  本来偷着要走,现在说开了倒是没有要走的了,马车离东京越近,车上的人越多,到了东京的时候,五辆车上满满的都是人。
  这时她的小悲伤早就没有了,她们没有去城里面,先到郊外的一庄子上住一段时间。
  一进去之后就是洗澡,几个粗壮的仆妇拿着猪毛刷子刷人,疼的让三丫直叫唤,但是看到自己身上那一层层的污垢,她就恨不得再刷疼一点。
  整个人红彤彤的出来之后,一人就发了一件上好布料做成的衣服,她只敢摸摸根本就舍不得穿。
  接下来的日子三丫感到自己好像上了天堂,每日都有新衣服穿,一日三餐都有不同的菜式,各种点心随时可以去吃。
  还有一群先生们教她们识字谱曲,唱歌跳舞,琴棋书画,好像要把她们培养成大家闺秀一般。
  竟然还有女孩子矫情起来了,整天的喊累,这好日子才过了几天呀,三丫不屑的想到,自己学起来更加的用功了。
  没过几天,一个穿着锦衣的公子哥过来了,他身材高大,脸上带着和煦的笑容,手中拿着一把纸扇,头上绑了一条上好的丝带,腰间挂了一块水头足的玉佩,别无他物,但全身就透着不寻常的气势。
  从别人对他恭敬的态度来看,他应该就是主人了,听别人都喊他高衙内。
  高衙内可能知道了这里的情况,一来就把所有的先生都叫了进去,也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然后还把她们叫了过来,说了很多富贵的生活,然后说道,想过这些生活,就要靠自己!
  他走之后没有两天,又来了一群女人教导她们,这些女人年纪已经很大了,满脸都是疲惫和沧桑,但是浑身都透着诱人的姿态,特别是教导她们的时候,一眸一笑都是无比的好看,好像浑身都带着钩子一样。
  她们教的都是私密的东西,比如在什么场合说什么话,怎么保养身体的各个部位。
  同事管理也更严格起来,直接把人分为三六九等,最上等的,随身有四个丫鬟使唤,可以指定先生教导自己,衣服首饰脂粉全是最好的,想吃什么随意点,即使是外面卖的东西,照样热乎乎的给你送过来。
  中等的两个丫鬟,衣服首饰脂粉一般,饭菜只能是有什么吃什么。
  下等的没有丫鬟,什么都是人家挑剩下的,饭菜还需要自己去提。
  半个月考评一次,当然考试的标准不是你琴棋书画样样出色,而是看你的魅力。
  其实说穿了,你学这么多东西都是来增加你的个人魅力,自身涵养的,知道自己的优点,能吸引更多男人的目光。
  哪怕你所有的东西都学不好,但就是有灵气,单单往那里一站,就能吸引所有人的目光,这样就是上等。
  接受了差不多半年的培训之后,除了年纪特别小的继续留下来,和新人一起学习之外,她们这些适龄的全都来到了一个叫‘天上人间’的地方。
  开始了她们在人前的第一次亮相。
  这个时候她们都有了自己的名字,这名字都是自己取的,然后报给管事姑姑听,她认为这个名字符合你,就留下,要是不符合,就另外给你换个名字。
  她想到了那天一身锦衣的白小飞,就给自己取了一个‘锦娘’,希望自己一生都能穿锦衣,过人上人的生活。
  来到了‘天上人间’之后,她走的是外柔内刚的路线,获得了无数男人的追捧,但她觉得远远不够,就在这个时候,她听说了李师师的事情。
  果断的更改了自己的路线,唱歌跳舞什么都舍弃了,专攻书画,让自己柔情似水的同时,添了一股书香气。
  果然,她的努力没有白费,一年之后的百花大会上,她被评为了‘花中状元’,微服私访的徽宗看着她都是满脸的惊艳。
  她不知道李师师是怎么想的,反正她抓住机会就进了后宫,成为新一任的解语花,并在高家的保驾护航之下,一年后成功生下了一个儿子。
  只可惜徽宗是个热爱百花的人,她变换了无数的风格,也只坎坎留住他的专宠五年,然后就被抛在了脑后,不过没有关系,这个世界最尊贵的女人从来不是妃子,也不是皇后,而是皇太后!
  她只要教导自己儿子就行了,同时结交好高家,一定要让自己儿子坐上那个位置!
  公元1125年,皇帝成了名义上的君主,没有了任何的实权,所有的成年皇子都气愤不已。
  但她却一点也不担心,就算只有个虚名也好,皇帝照样是皇帝,太后也照样是太后!
  可是为了儿子能成为皇帝,她到底该做些什么?当她询问的时候,白小飞只告诉她一句话:“活的时间长点。”
  当初她不是很明白这句话,
  要她说这样更好呢,她是喜欢享受的人,可不想处理什么朝政,她要做的就是保证自己和儿子健健康康的,活的长远点。
  当徽宗都快七十岁了,还活的好好的时候,她终于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徽宗本来就是闲情雅致的人,现在没有了朝政这样的烦心事,心情可不是更加的舒畅了吗。
  公元1150年,在各方面势力的拉锯之下,自己儿子终于登上了皇位,他不占嫡也不占长,才能更不出最突出的,但他绝对是性情最温和,最淡泊名利醉心书画的。
  大臣们刚尝到了甜头,怎么会希望再来一个有野心的太后或者皇帝把手中的权利收回去,这样性情的人当皇帝才是最好的。
  当锦娘终于成为太后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当年的那个道人,心情马上舒畅无比:我就说吗,他当年说的贵人肯定是我!
  第九章 小矮人1
  白小飞感到有一股腥风朝着自己扑来的时候,来有些愣怔,他本来已经打通关升完级了,改变自己原来凄惨的命运,还使大宋的命运转了一个弯。
  正在好好的享受生活的时候,任凭他是多么警觉的人,原来还坐在金碧辉煌的大厅中欣赏歌舞,猛地来到了野外,任谁的反应都会慢两拍。
  等到那股腥风扑到自己身上,沉重的身体差点把他压断了气,锋利的牙齿已经咬在了自己肩膀上,剧痛才让他清醒过来。
  生死之间,白小飞早就忘了之前鲁智深交给他的那两脚猫的功夫,胡乱的在他周边的地上抓起东西,就往身上这个毛绒绒的东西打去。
  他打的毫无章法,也许是生死之间爆发了潜力,几十下之后,身上的东西就没了生息,血腥味十足,把它从自己身上推下来的时候。
  才发现这东西的脑袋已经被自己砸的不成样子了,从皮毛上来看,这应该是一头狼。
  白小飞坐在地上喘了口气,半天才想起来,狼?这东西不是向来都是成群结队的?
  打死了一只还有一群,白小飞虽然不明白现在的状况是什么,但是从突然转换的场景,还有身上的衣服已经双手来看,自己已经不是高衙内了,而是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来不及不多想什么,撒腿就跑,打死这只狼只是侥幸,再来几只可就没有活命的机会了。
  跑了几步他又转过来,把狼尸扛了起来,他现在已经换了一个身份,也不知道原主是什么身份,家庭条件好不好,这东西还是拿走吧,可别浪费了。
  事实证明他的做法绝对正确。
  白小飞顺着原主的记忆跑到了居住的城镇上,马上就斯巴达了,他这是来到了中世纪的欧洲了吧。
  房子都是欧式风格的,还有尖顶的教堂,来往的人群头发眸色各异,但明显都是欧洲人,他也没有在城里逛逛,因为原主的家就在城镇的边上,靠近森林。
  说是家,其实就是一个四面透气的房子,里面还没有家具,东西全摆在地上,让白小飞看的眼直抽抽。
  这差别也太大了吧,他作为高衙内的人生最后阶段,光是洗澡堂子都比这里大,而且沐浴的池子都是用白色玉石组成的,里面都是引来的温泉水。
  洗澡的时候还有十个侍女服侍,脱衣服的,洗头发的,擦背的,修剪指甲的,按摩的,刮痧的,拔罐的,擦身子的,涂香粉的,穿衣服的,一个都不能少!
  刚进来的时候那股酸臭气差点没把他熏到,妈蛋,我才过了多长的好日子呀,你又给我来了这么一出,白小飞差点流出了心酸的泪水。
  “咕噜噜~~”肚子已经饿的叫了起来,白小飞找了一圈也没有找到什么做饭的东西,除了一个火堆,难道原主每天都把肉串到枝条上烤着吃?
  这也没见什么调料呀。
  最重要的就是他搜遍了整个屋子,连一个铜板都没有找到,这自己不能做着吃,也不能去外面买东西吃,难道自己要活生生的饿死不成?
  最后他扛着自己打死了那只狼,来到了原主经常去的小酒馆里面,来个最简单的交易,以物换物吧。
  这就是个破旧的酒馆,连个招牌都没有,只挂着一个粗糙的木牌子,上面歪歪扭扭的刻着一个酒杯,他推开门走了进去,在柜台正在擦酒杯的一个男子马上打起了招呼:“嘿,威尔格林,老伙计,你有些日子没来了,准备来点什么。”
  白小飞仔细的看着这个酒馆的主人,原主的记忆告诉他,他叫哈佛潘,这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他只有正常人的一半高,也就是只到了正常人的腰部!
  现在站在椅子上才能让上半身露出柜台,白小飞终于不能骗自己了!
  他终于要面对自己也是个侏儒的事实了!
  虽然在西幻小说中,这个种族和精灵,龙族,鱼人,恶魔,天使一样都是不可或缺的种族。
  而且他们的设定是性情豪爽,喜欢烈酒,都是有名的机械工程师、技师,发明出了很多令人惊讶的工具、车辆、盔甲和武器,但是!
  出场的好像都是些大胡子,是很强壮,但没有一个是帅气的。
  白小飞之前的身体高衙内,虽然不英俊,但是个字中等,皮肤白皙,经过自己的改造之后,也成为中上了!
  尤其是那通身的气质,比起那些世家子都不逊色!
  看他这圆筒似的身材,粗糙的肌肤,满脸的络腮胡子,哦,他之前摸到自己的头顶好像都有些秃顶了。
  他一直都用不是自己太矮,而是其他人长的太高了来欺骗自己,看看眼前这个侏儒看面相起码得有三十了,那自己不也是这个岁数了?说不定年纪更大。
  白小飞费了一些力气把打死的狼扔在了桌子上,“换点食物吃,看能换多少?”
  哈佛潘摸了摸那皮毛,转身端过来一个盘子,上面放着一个黑面包,还有一杯清水:“这皮毛我还得找人弄好,管两天的饭!”
  很显然这饭指的就是黑面包和清水,他只说了狼皮,没说肉和骨头,应该是不知道用处。
  可恶自己是知道肉和骨头的用处,但是不知道狼皮怎么鞣制加工的,好像需要石灰和明矾?等有时间了自己再试试。
  白小飞拿起面包就往肚子里塞,第一口下去差点没把他的牙齿磕掉,这和石头一样的东西能吃吗好不容易吃下去了,又被噎住了,他把水喝了半杯才缓解过来。
  看着剩下的面包上还留着自己的牙齿印,白小飞实在鼓不起勇气去咬第二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