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他放低了声音,接下来的内容让沈慎微眯了眼。
显王府里的那位,他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这儿来?
“那位公子好像在寻什么人。”这人顿了顿,“不过找得很隐秘,属下也打探不到所寻之人的身份。”
沈慎颔首,“不跟,那边的人都很谨慎,不要另生枝节。”
此行是为留侯秘密办事,不能让任何人察觉。
“是,不过他们好像与我们之前的路线相同,这样一来就要绕路了,而且……”瞄了眼在打理自己乱糟糟头发的阿宓,“和另外几人恐怕只能到京城再会合。”
他们自然不介意,就怕这姑娘知道短时间都见不到自己姨母会闹。
但沈慎显然没在意这点,摩挲了下剑柄后再度点头,“走水路,往游城去。”
阿宓尚不知与翠姨重聚的日子要再度延后,没能得到答案的她此时正专心和满头乌发作斗争。她头发是被雨水打湿了再在火边烤干的,又胡乱压了一整夜,失了柔顺,她费了好大力气才让它们散下来,然后开始笨手地自己编发。
她努力得脸都涨红,那一团头发还是时不时从手上散下去,手忙脚乱的模样叫那些注意到的人暗地发笑。
暂时没事做的这群人中有几个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刚承了这小姑娘的情用她打来的水洗漱,这时总不好一味无视人家。
虽然初见时阿宓给他们的印象十分惊艳,但这大半天和一夜下来,阿宓这狼狈的模样和瘦小的身形在他们看来更像个可怜兮兮蔫巴巴的小动物,除了觉得弱小以外能有什么想法?
“头发不是这么编的。”如响雷的粗粝声突然在阿宓耳畔惊起,吓得她下意识松手,头发就被那人接了过去,“我以前给小妹编过,姑娘看着啊。”
然而在后面的动作阿宓哪儿看得了,她也不好动,只能听着几个人在自己身后讨论。
明明最初看起来都是些冷漠又凶狠的青年,这时却像姑娘家一样争论起该怎么给她编发。这人说她年纪小得扎两个小辫,那人说得束起来才好看。阿宓的头发在他们手里接来拿去,有几次拉扯的动作不轻,疼得她小脸都皱成一团,也没阻止。
沈慎交待完事情往回走,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副几个属下围着小姑娘头发讨论的画面,神色顿时有几分古怪。
作者有话要说:
这大概是阿宓的金手指之一吧,亲和力比常人高那么一丢丢一丢丢hhhh
第8章 穿衣
沈慎御下并不严苛,甚至可以说很少管束。他天生性格漠然,双眼总是含着戾气,不用特意教训只一个眼神就能叫人心里发慌,导致身边的属下格外顺从,同时继承了他一贯作风,寡言冷淡,行事绝不拖泥带水。
这是他第一次见他们待人如此“和善”的模样。
沈慎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只在路上时不时不经意看一眼阿宓。
阿宓最终被扎了两条小辫儿垂在胸前,手艺说不上精致,比她自己折腾的总要好许多。不过阿宓的脸摆在那儿,即便是狗啃似的发型也能看得过去。
经过梳发这一遭,阿宓无形中和这些人熟悉了些。走水路时他们雇了艘大船,顺着河流一路朝东去。
大船分两层,一层内舱,一层可以上去看风景或喝茶下棋。
沈慎在上面静坐,阿宓没有跟上去,留在了下面看几人拿工具在那儿捞鱼。
阿宓起初蹲在那儿望,过了会儿觉得看不清就干脆探出脑袋半趴在那儿。船速不快,水流也很平稳,她肉眼就能看到好些游水的鱼虾,只一眨眼就被他们捞了上来。
这条河好像鱼类特别丰富,仅小半刻阿宓就看他们收获不少,甚至还有一只河蟹。河蟹本来是靠岸边的,也不知怎么就倒霉到了这水中间。
一只河蟹没什么好食的,几人随意把它甩在了板上,它慌张得很,胡乱横走几下就到了阿宓身边,一钳子夹住了阿宓裙裾。
阿宓睁大眼望着它,抖了抖裙摆没挥下去,便伸手去掰,不妨又给它夹住了手,疼得她差点掉眼泪,一时也不敢伸出另一只手去与河蟹斗争。
秦书笑起来,一步上前帮她把河蟹拿下,“离远些吧,当心掉下去了。”
早先帮阿宓扎发的人也笑话她,“小丫头就是小丫头,连只蟹都怕。”
阿宓有些不服气地看着那只蟹,她不怕它的,只是不防备被夹疼了而已。
“周大。”秦书半玩笑地叫了声,让他给小姑娘留点面子。
阿宓的手被夹红了,好在没破皮,担心她再出什么意外,秦书着人把她带回了内舱,给了她一本书打发时辰。
对着手上的《云氏游记》四字望了会儿,阿宓慢慢翻开,很快就沉浸在了里面。
《云氏游记》通俗概括就是笔者游山玩水之作,记载了他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和特色,有些生涩的字阿宓还看不懂,但不妨碍她的想象。阿宓从不知世上竟有这么多奇怪有趣的东西,如一年四季如春的山谷、足足有几十丈高的巨树、像传说中凤鸟一样拥有五彩羽翼的雀鸟……
阿宓的心跟着游记在飞,脸上的神情也十分丰富,惊叹感表露无遗,这样的她叫人着实难以想象会是某个人派来的探子。
沈慎看着手上只写了寥寥几句的信笺,上面汇报的正是对阿宓身世的查探结果,也在他意料之中,陵西并没有哪户姓洛的人家里有个这般大的女儿。
秦书犹疑,还是偏于相信阿宓的,他始终觉得这姑娘不像别有心思。
他看沈慎脸色也看不出这位在想什么,现下倒是没说任何有关阿宓的处置问题,只是让人加快了船速往游城去。
一日半后,游城就到了。
游城位于出海口,位置好占地广,商船来往便利,相较其他地方便格外热闹繁华,也因此出了好些富商。
其中最有名的富商名郝金银,光从这名儿就能知晓当初他爹娘期盼。郝金银不负众望把家业做大,成了这南来北往赫赫有名的人物,十多年前组建的游商商行也颇具规模,天下第一富商许算不上,但论生意遍布之广,绝对排得上名号。
沈慎并不认识郝金银,不过郝金银与留侯熟络,为拓广人脉做生意,他暗地与留侯勾结,借留侯的权势为两人大肆敛财,可以说留侯盖半的家产都是从郝金银这处的孝敬得来。
郝金银凭留侯的势认识了不少达官显贵,又因留侯胃口太大,每年做生意所得有七八成都要被揽去,他早就心生不满,很有脱离留侯另谋出路的想法。
留侯这等心狠手辣的人,上了他的船岂有安然下去的道理。察觉到郝金银有异心时,他就暗地和游商商行的另外几人联络了,如今已达成共识,就待把郝金银做掉弄来他的家产和账本。
沈慎此行来游城,就是要帮留侯做好这件事。
郝金银不曾见过沈慎也知道他在京里的名声,与其说是朝廷鹰犬不如说是留侯的一把好刀,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事,光看那煞气腾腾的模样就知道手下定有不少人命。
虽说起来也就是留侯派人来的一次正常交接,但这次派的人身份特殊,郝金银也打起了十二分小心。
郝金银率了管家亲自来码头接人,还没见着本尊先带三分笑意,白胖的脸颊像热腾腾的白面馒头,笑起来一双眼眯成了缝,十足的奸商架势。
“沈都督,沈大人。”他疾走几步赶上去,笑道,“百闻不如一见,沈大人果然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啊。”
只得了个点头郝金银也不恼,转头跟在了旁边为沈慎介绍。
沈慎为人冷淡的说法也大都知道些,传言他不爱财不爱色,最常做的就是查案杀人,说是活阎王也不为过。但郝金银并不信,世上哪有没弱点的人,他走南闯北那么多年,遇见过那么多硬骨头,最后不都屈服于给出的利益之下?
他是个老谋深算的商人,此时不急着讨好,只细细观察。
阿宓听嘱咐就跟沈慎身边,亦步亦趋,她戴着帷帽身形娇小,一看就知道是个姑娘家。郝金银有些好奇她身份,不过因沈慎未表露过什么,便也暂时放下了。
等到了这游城鼎鼎有名的郝府,众人当即就被晃花了眼。
只看气派和门楣大小,说这是城主府也有人信。跨过门槛,富丽堂皇四字都不足以形容,雕檐飞柱、长廊壁挂无不精致珍稀,连用来盖内墙的瓦都是上好的青白瓷,可见郝金银富贵到了何种地步。
他背靠留侯,即使做了这明显不符合商户规制的府邸也没人来查,每每看到客人惊叹的目光都叫他心中自得。
口中仍道:“寒舍粗鄙,委屈沈大人了。”
沈慎沉沉看了他一眼,郝金银一愣,回头与管家琢磨道:“这位沈都督着实不易讨好,寻常财帛怕是难以打动。”
管家道:“留侯权势富贵滔天,这位大人想必见惯了,老爷前些日子不是买了个戏班子,里面有对双生姊妹花……”
不为财动便用色,这是他们用惯的伎俩。可先前被沈慎的气势眼神,郝金银仍有踟蹰不敢轻举妄动,“不好,还是再看看罢,不然献好不成反结仇就不美。”
管家应了,转身去做郝金银吩咐的其他事。
阿宓被一同带到了给他们这行贵客准备的院子里,说是院子,其实比寻常人家的府邸还要大些,里面池子花圃一个不少,另备了十余个美婢,对众人齐齐福身揖首,“奴婢们见过各位大人。”
香风扑面,婢子们个个面貌姣美体态婀娜,按说哪个男子都要忍不住多瞧几眼,可领路的仆从仔细看了,这行人中竟没有一个移了视线的,气势依旧骇人。
这情境下他也不敢再把管家交待的话儿问出口,等秦书让他把这些婢子全都带走时更是不敢置喙,转身就领着人全都回了。
只剩自己人时秦书才玩笑般道:“瞧我都忘了,适才该给洛姑娘留个婢子服侍才对。”
阿宓听到自己名字,收回凝在花木的视线,好奇来望了望,谁的目光也没对上,人都进屋或被沈慎叫去议事了。
阿宓也得了选屋子的权利,这间院子太大了,如果他们想选,几乎可以每个人都隔开。但他们本就是别有目的来的郝府,当然不会分开,最后阿宓选在了他们中间那块儿,离沈慎秦书很近。
回绝了郝府的仆从,意味着所有人的寻常起居都要自己打理。照理来说并不难,他们要什么都会有人送来,只是不服侍罢了,对这群人来说根本就是小问题,可对阿宓不同。
阿宓在洛府再不受宠爱,也有翠姨不离不弃地服侍她,帮她料理一切,更别说那两年在别庄的日子,她差点连用饭食都无需自己动手。
天□□晚,待会儿主人家要宴请贵客,阿宓房里也被送来了香汤和衣裳。她在桶里昏昏得泡了好一会儿,在破庙过了一夜的寒气被祛除,出来时就有些没章法了。
她用干巾随便擦了擦湿漉漉的发,任它们散在身后,又去穿里衣,穿好里衣后就对着郝府送来的华裳皱起小脸。
太复杂了,她不会穿。
湿发被短暂拭干后开始滴答渗水,把座下铺了软垫的绣凳淋成深红,阿宓顾不了它,摸索着终于勉强把这几件按照顺序给套了上去。耳边听到隔壁开门的声音,以为是要走了,便急急走到门前去。
刚打开门的沈慎对上阿宓的目光,动作暂时顿在了那儿。
阿宓刚泡了澡,双颊浮着微微红晕,眸光像夜色下的湖水,唇瓣看上去如花瓣柔软湿润,缎发随意散在肩颈背部,濡湿了颈前的衣裳,露出雪白的脖颈和锁骨。望见只有他一人时不安地颤了眼睫抿唇,那汪湖水也起了涟漪。
即使她年纪尚小,也着实有了引诱人的资本。或者说,有时正是因为这青涩的风|情,才愈发使人沉醉。
沈慎没有避开,他目光沉静地把阿宓从头看到脚,除了那明显湿淋淋的头发,也没有忽略她略为凌乱的衣衫,“不会穿衣?”
阿宓迟疑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拼命摇头,她可以学。
但沈慎已经转过了身,随手招来属下,让他为阿宓带了一个婢子。
作者有话要说:
阿宓现在会偏安静胆小,以后胆子会慢慢变大哒,毕竟是要骑♂上某人头顶的
还有嗓子的事也不能急~总要遇到契机才能恢复
第9章 宴会
婢子心灵手巧,很快帮阿宓打理好了湿发并为她重新选了套衣裳,对她笑道:“贵人肤白,夜里穿这套衣裳更好看。”
被管家交待了要好好服侍这行贵客,婢子不知阿宓姓名,连“姑娘”都不敢称呼,也只敢小心捡些好听的话。过了会儿见阿宓着实好伺候,虽然不说话,可基本说什么都能应,就大着胆子问了句,“贵人是那位大人的妹妹?”
阿宓摇头,她又问,“那是甚么?”
这下没回答了,婢子细观她神色也看不出来,怕问多了客人会恼,就暂时收在心底琢磨。她见那些大人对这位姑娘能说照顾,但也不亲近,偏偏这住的位置却同地位最高的那位大人这么近,思来想去,她都不知要怎么和管家答。
由于年纪小,婢子就没给阿宓上妆,只给她摘来一朵粉芙蓉插在发上。夜色融融,灯火下粉芙蓉不曾夺去阿宓半点容光,反倒衬得她愈发鲜妍娇嫩,添了一丝艳色。
婢子心中感叹这位贵人容貌,边把人领去了宴会。
两世加起来的十几年里,阿宓也不曾参加过这种的宴会。洛府的家宴不会让她去,公子更不会带她去参宴,所以她显得格外安静。
以阿宓的年纪来论,这个时候的小姑娘就像含苞欲放的花儿,可在大部分的姑娘还是个花骨朵时,阿宓却已经缓缓绽开了小半,露出微粉的花蕊,娇妍而不自知,连香气也是似有若无,最勾|引人心。
有人喜欢繁花盛放后的艳丽风情,自然也有人钟爱青涩难言似绽非绽的花儿,郝金银的独子就有此癖好。
显王府里的那位,他怎么会千里迢迢跑到这儿来?
“那位公子好像在寻什么人。”这人顿了顿,“不过找得很隐秘,属下也打探不到所寻之人的身份。”
沈慎颔首,“不跟,那边的人都很谨慎,不要另生枝节。”
此行是为留侯秘密办事,不能让任何人察觉。
“是,不过他们好像与我们之前的路线相同,这样一来就要绕路了,而且……”瞄了眼在打理自己乱糟糟头发的阿宓,“和另外几人恐怕只能到京城再会合。”
他们自然不介意,就怕这姑娘知道短时间都见不到自己姨母会闹。
但沈慎显然没在意这点,摩挲了下剑柄后再度点头,“走水路,往游城去。”
阿宓尚不知与翠姨重聚的日子要再度延后,没能得到答案的她此时正专心和满头乌发作斗争。她头发是被雨水打湿了再在火边烤干的,又胡乱压了一整夜,失了柔顺,她费了好大力气才让它们散下来,然后开始笨手地自己编发。
她努力得脸都涨红,那一团头发还是时不时从手上散下去,手忙脚乱的模样叫那些注意到的人暗地发笑。
暂时没事做的这群人中有几个实在看不下去了,他们刚承了这小姑娘的情用她打来的水洗漱,这时总不好一味无视人家。
虽然初见时阿宓给他们的印象十分惊艳,但这大半天和一夜下来,阿宓这狼狈的模样和瘦小的身形在他们看来更像个可怜兮兮蔫巴巴的小动物,除了觉得弱小以外能有什么想法?
“头发不是这么编的。”如响雷的粗粝声突然在阿宓耳畔惊起,吓得她下意识松手,头发就被那人接了过去,“我以前给小妹编过,姑娘看着啊。”
然而在后面的动作阿宓哪儿看得了,她也不好动,只能听着几个人在自己身后讨论。
明明最初看起来都是些冷漠又凶狠的青年,这时却像姑娘家一样争论起该怎么给她编发。这人说她年纪小得扎两个小辫,那人说得束起来才好看。阿宓的头发在他们手里接来拿去,有几次拉扯的动作不轻,疼得她小脸都皱成一团,也没阻止。
沈慎交待完事情往回走,看见的就是这么一副几个属下围着小姑娘头发讨论的画面,神色顿时有几分古怪。
作者有话要说:
这大概是阿宓的金手指之一吧,亲和力比常人高那么一丢丢一丢丢hhhh
第8章 穿衣
沈慎御下并不严苛,甚至可以说很少管束。他天生性格漠然,双眼总是含着戾气,不用特意教训只一个眼神就能叫人心里发慌,导致身边的属下格外顺从,同时继承了他一贯作风,寡言冷淡,行事绝不拖泥带水。
这是他第一次见他们待人如此“和善”的模样。
沈慎最终还是没说什么,只在路上时不时不经意看一眼阿宓。
阿宓最终被扎了两条小辫儿垂在胸前,手艺说不上精致,比她自己折腾的总要好许多。不过阿宓的脸摆在那儿,即便是狗啃似的发型也能看得过去。
经过梳发这一遭,阿宓无形中和这些人熟悉了些。走水路时他们雇了艘大船,顺着河流一路朝东去。
大船分两层,一层内舱,一层可以上去看风景或喝茶下棋。
沈慎在上面静坐,阿宓没有跟上去,留在了下面看几人拿工具在那儿捞鱼。
阿宓起初蹲在那儿望,过了会儿觉得看不清就干脆探出脑袋半趴在那儿。船速不快,水流也很平稳,她肉眼就能看到好些游水的鱼虾,只一眨眼就被他们捞了上来。
这条河好像鱼类特别丰富,仅小半刻阿宓就看他们收获不少,甚至还有一只河蟹。河蟹本来是靠岸边的,也不知怎么就倒霉到了这水中间。
一只河蟹没什么好食的,几人随意把它甩在了板上,它慌张得很,胡乱横走几下就到了阿宓身边,一钳子夹住了阿宓裙裾。
阿宓睁大眼望着它,抖了抖裙摆没挥下去,便伸手去掰,不妨又给它夹住了手,疼得她差点掉眼泪,一时也不敢伸出另一只手去与河蟹斗争。
秦书笑起来,一步上前帮她把河蟹拿下,“离远些吧,当心掉下去了。”
早先帮阿宓扎发的人也笑话她,“小丫头就是小丫头,连只蟹都怕。”
阿宓有些不服气地看着那只蟹,她不怕它的,只是不防备被夹疼了而已。
“周大。”秦书半玩笑地叫了声,让他给小姑娘留点面子。
阿宓的手被夹红了,好在没破皮,担心她再出什么意外,秦书着人把她带回了内舱,给了她一本书打发时辰。
对着手上的《云氏游记》四字望了会儿,阿宓慢慢翻开,很快就沉浸在了里面。
《云氏游记》通俗概括就是笔者游山玩水之作,记载了他所到之处的风土人情和特色,有些生涩的字阿宓还看不懂,但不妨碍她的想象。阿宓从不知世上竟有这么多奇怪有趣的东西,如一年四季如春的山谷、足足有几十丈高的巨树、像传说中凤鸟一样拥有五彩羽翼的雀鸟……
阿宓的心跟着游记在飞,脸上的神情也十分丰富,惊叹感表露无遗,这样的她叫人着实难以想象会是某个人派来的探子。
沈慎看着手上只写了寥寥几句的信笺,上面汇报的正是对阿宓身世的查探结果,也在他意料之中,陵西并没有哪户姓洛的人家里有个这般大的女儿。
秦书犹疑,还是偏于相信阿宓的,他始终觉得这姑娘不像别有心思。
他看沈慎脸色也看不出这位在想什么,现下倒是没说任何有关阿宓的处置问题,只是让人加快了船速往游城去。
一日半后,游城就到了。
游城位于出海口,位置好占地广,商船来往便利,相较其他地方便格外热闹繁华,也因此出了好些富商。
其中最有名的富商名郝金银,光从这名儿就能知晓当初他爹娘期盼。郝金银不负众望把家业做大,成了这南来北往赫赫有名的人物,十多年前组建的游商商行也颇具规模,天下第一富商许算不上,但论生意遍布之广,绝对排得上名号。
沈慎并不认识郝金银,不过郝金银与留侯熟络,为拓广人脉做生意,他暗地与留侯勾结,借留侯的权势为两人大肆敛财,可以说留侯盖半的家产都是从郝金银这处的孝敬得来。
郝金银凭留侯的势认识了不少达官显贵,又因留侯胃口太大,每年做生意所得有七八成都要被揽去,他早就心生不满,很有脱离留侯另谋出路的想法。
留侯这等心狠手辣的人,上了他的船岂有安然下去的道理。察觉到郝金银有异心时,他就暗地和游商商行的另外几人联络了,如今已达成共识,就待把郝金银做掉弄来他的家产和账本。
沈慎此行来游城,就是要帮留侯做好这件事。
郝金银不曾见过沈慎也知道他在京里的名声,与其说是朝廷鹰犬不如说是留侯的一把好刀,做的都是见不得光的事,光看那煞气腾腾的模样就知道手下定有不少人命。
虽说起来也就是留侯派人来的一次正常交接,但这次派的人身份特殊,郝金银也打起了十二分小心。
郝金银率了管家亲自来码头接人,还没见着本尊先带三分笑意,白胖的脸颊像热腾腾的白面馒头,笑起来一双眼眯成了缝,十足的奸商架势。
“沈都督,沈大人。”他疾走几步赶上去,笑道,“百闻不如一见,沈大人果然是一表人才气度不凡啊。”
只得了个点头郝金银也不恼,转头跟在了旁边为沈慎介绍。
沈慎为人冷淡的说法也大都知道些,传言他不爱财不爱色,最常做的就是查案杀人,说是活阎王也不为过。但郝金银并不信,世上哪有没弱点的人,他走南闯北那么多年,遇见过那么多硬骨头,最后不都屈服于给出的利益之下?
他是个老谋深算的商人,此时不急着讨好,只细细观察。
阿宓听嘱咐就跟沈慎身边,亦步亦趋,她戴着帷帽身形娇小,一看就知道是个姑娘家。郝金银有些好奇她身份,不过因沈慎未表露过什么,便也暂时放下了。
等到了这游城鼎鼎有名的郝府,众人当即就被晃花了眼。
只看气派和门楣大小,说这是城主府也有人信。跨过门槛,富丽堂皇四字都不足以形容,雕檐飞柱、长廊壁挂无不精致珍稀,连用来盖内墙的瓦都是上好的青白瓷,可见郝金银富贵到了何种地步。
他背靠留侯,即使做了这明显不符合商户规制的府邸也没人来查,每每看到客人惊叹的目光都叫他心中自得。
口中仍道:“寒舍粗鄙,委屈沈大人了。”
沈慎沉沉看了他一眼,郝金银一愣,回头与管家琢磨道:“这位沈都督着实不易讨好,寻常财帛怕是难以打动。”
管家道:“留侯权势富贵滔天,这位大人想必见惯了,老爷前些日子不是买了个戏班子,里面有对双生姊妹花……”
不为财动便用色,这是他们用惯的伎俩。可先前被沈慎的气势眼神,郝金银仍有踟蹰不敢轻举妄动,“不好,还是再看看罢,不然献好不成反结仇就不美。”
管家应了,转身去做郝金银吩咐的其他事。
阿宓被一同带到了给他们这行贵客准备的院子里,说是院子,其实比寻常人家的府邸还要大些,里面池子花圃一个不少,另备了十余个美婢,对众人齐齐福身揖首,“奴婢们见过各位大人。”
香风扑面,婢子们个个面貌姣美体态婀娜,按说哪个男子都要忍不住多瞧几眼,可领路的仆从仔细看了,这行人中竟没有一个移了视线的,气势依旧骇人。
这情境下他也不敢再把管家交待的话儿问出口,等秦书让他把这些婢子全都带走时更是不敢置喙,转身就领着人全都回了。
只剩自己人时秦书才玩笑般道:“瞧我都忘了,适才该给洛姑娘留个婢子服侍才对。”
阿宓听到自己名字,收回凝在花木的视线,好奇来望了望,谁的目光也没对上,人都进屋或被沈慎叫去议事了。
阿宓也得了选屋子的权利,这间院子太大了,如果他们想选,几乎可以每个人都隔开。但他们本就是别有目的来的郝府,当然不会分开,最后阿宓选在了他们中间那块儿,离沈慎秦书很近。
回绝了郝府的仆从,意味着所有人的寻常起居都要自己打理。照理来说并不难,他们要什么都会有人送来,只是不服侍罢了,对这群人来说根本就是小问题,可对阿宓不同。
阿宓在洛府再不受宠爱,也有翠姨不离不弃地服侍她,帮她料理一切,更别说那两年在别庄的日子,她差点连用饭食都无需自己动手。
天□□晚,待会儿主人家要宴请贵客,阿宓房里也被送来了香汤和衣裳。她在桶里昏昏得泡了好一会儿,在破庙过了一夜的寒气被祛除,出来时就有些没章法了。
她用干巾随便擦了擦湿漉漉的发,任它们散在身后,又去穿里衣,穿好里衣后就对着郝府送来的华裳皱起小脸。
太复杂了,她不会穿。
湿发被短暂拭干后开始滴答渗水,把座下铺了软垫的绣凳淋成深红,阿宓顾不了它,摸索着终于勉强把这几件按照顺序给套了上去。耳边听到隔壁开门的声音,以为是要走了,便急急走到门前去。
刚打开门的沈慎对上阿宓的目光,动作暂时顿在了那儿。
阿宓刚泡了澡,双颊浮着微微红晕,眸光像夜色下的湖水,唇瓣看上去如花瓣柔软湿润,缎发随意散在肩颈背部,濡湿了颈前的衣裳,露出雪白的脖颈和锁骨。望见只有他一人时不安地颤了眼睫抿唇,那汪湖水也起了涟漪。
即使她年纪尚小,也着实有了引诱人的资本。或者说,有时正是因为这青涩的风|情,才愈发使人沉醉。
沈慎没有避开,他目光沉静地把阿宓从头看到脚,除了那明显湿淋淋的头发,也没有忽略她略为凌乱的衣衫,“不会穿衣?”
阿宓迟疑地点了点头,随即又拼命摇头,她可以学。
但沈慎已经转过了身,随手招来属下,让他为阿宓带了一个婢子。
作者有话要说:
阿宓现在会偏安静胆小,以后胆子会慢慢变大哒,毕竟是要骑♂上某人头顶的
还有嗓子的事也不能急~总要遇到契机才能恢复
第9章 宴会
婢子心灵手巧,很快帮阿宓打理好了湿发并为她重新选了套衣裳,对她笑道:“贵人肤白,夜里穿这套衣裳更好看。”
被管家交待了要好好服侍这行贵客,婢子不知阿宓姓名,连“姑娘”都不敢称呼,也只敢小心捡些好听的话。过了会儿见阿宓着实好伺候,虽然不说话,可基本说什么都能应,就大着胆子问了句,“贵人是那位大人的妹妹?”
阿宓摇头,她又问,“那是甚么?”
这下没回答了,婢子细观她神色也看不出来,怕问多了客人会恼,就暂时收在心底琢磨。她见那些大人对这位姑娘能说照顾,但也不亲近,偏偏这住的位置却同地位最高的那位大人这么近,思来想去,她都不知要怎么和管家答。
由于年纪小,婢子就没给阿宓上妆,只给她摘来一朵粉芙蓉插在发上。夜色融融,灯火下粉芙蓉不曾夺去阿宓半点容光,反倒衬得她愈发鲜妍娇嫩,添了一丝艳色。
婢子心中感叹这位贵人容貌,边把人领去了宴会。
两世加起来的十几年里,阿宓也不曾参加过这种的宴会。洛府的家宴不会让她去,公子更不会带她去参宴,所以她显得格外安静。
以阿宓的年纪来论,这个时候的小姑娘就像含苞欲放的花儿,可在大部分的姑娘还是个花骨朵时,阿宓却已经缓缓绽开了小半,露出微粉的花蕊,娇妍而不自知,连香气也是似有若无,最勾|引人心。
有人喜欢繁花盛放后的艳丽风情,自然也有人钟爱青涩难言似绽非绽的花儿,郝金银的独子就有此癖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