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9节
  她想起他白日总是学她的一举一动,眼睛蓦的一亮,便把自己身上的衣服脱了下来。
  “看着我。”
  金瞳僵尸抬眸看她。
  她以身示范,用极慢的速度把衣服穿在身上。
  “懂了吗?”她一边系纽扣,一边问。
  金瞳僵尸很聪明,抖一抖那件薄薄的料子,一条胳膊有样学样的伸进袖管……
  “主人。”金瞳的僵尸的头发已经不再生长,长长的披在肩上,虽然发质还不错,但打理起来并不方便……
  赵灵找了把剪刀,“咔擦”一声将他一头青丝剪得坑坑洼洼,好在僵尸没什么审美观,倒也不在乎被狗啃过的头发。
  “叫我赵灵。”她可以接受这只僵尸,但不习惯有人叫她主人。
  “灵……”他的声音很低,沉沉的在周围回荡。
  “赵灵。”她一边纠正,一边熄灯上床。
  “灵……”他依然故我,跟着她身后上床。
  黑暗中,赵灵瞥一眼身旁多出的庞然大物,皱着眉踢了他一脚,可惜僵尸浑身都是硬的,她凡人肉身,疼的反倒是她的脚趾头。
  “去床底。”
  金瞳僵尸就像一只活了百年的老妖精,装着不懂,无论赵灵如何叫唤,他仍旧跟块巨石一样的压在床沿,雷打不动。
  赵灵皱了皱眉,见推不动他便不再与他计较,只当身旁睡了只宠物,她当他不存在就是。
  可谁知就是这一霎的纵容,令金瞳僵尸得寸进尺,不仅从此占了她的床,终有一日甚至占了她的身……
  ——
  隔天乔莞特意起了一大早,正坐在客厅里吃着管家做的小米粥。
  但随后当她瞧到衣冠楚楚的金瞳僵尸时,心中小小的失落了一把。
  昨晚被老公看得太紧,没能瞧个真切,唉……可惜……可惜……
  傅天琅替她夹了点送粥的小菜,淡淡看她一眼,声音微凉的在她头顶想起:“可惜什么。”
  两人的目光在空气中相撞,乔莞噎了下,下意识的捂嘴,她明明什么也没说,他怎么知道……
  “么有。”她心虚的垂下脸,没敢吭气。
  李宗堂抚着白须,对赵灵说:“灵儿,这金瞳僵尸性子温和,往后有他跟着你,我也算放心了。”
  赵灵不说话,她虽然被迫接手,但一晚下来,她觉得这头僵尸倒也不坏,至少他会听话,从不胡乱伤人,而且她想起自己身上的生死契……
  赵通阳曾告诉她,僵尸集天地晦气而生,生来便是祸害,不管如今伤不伤人,往后总会作恶。
  假如她在野外遇到僵尸,拼去一条命也不能留后患。
  赵灵一直谨遵父亲教诲,可谁知她如今却反其道而行,非但没有杀了他,往后还必须养着他。
  不过这样也好,就让他跟着她。
  一来,可以在她有生之年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以防止这僵尸四处造孽。
  二来,她们赵家平均年龄在八十岁左右,她大概还能活六十年,等她寿终正寝那日,便借由生死契将他带走,也算为世间除去一道隐患。
  赵灵点头应下:“我会好好看着他。”
  那只金瞳僵尸见赵灵坐下吃饭,也跟着坐下吃饭,但他吃了几口又吐出来,最后苦着一张脸可怜巴巴的望向主人,意思大概是:俺饿了,俺要喝奶奶……
  乔莞掩着嘴偷笑,忍不住又瞧了他一眼。
  见他大咧咧的沐浴在晨光之中,似乎并不害怕阳光的照射?既然不怕光,当初李宗堂为什么要将他关在一个又昏暗,又潮湿的地下室中?
  后来的后来,乔莞才知道这老头子分明是懒,也根本不是见他“无亲无故”才“好心”带回,明明是他看僵尸体格高大,可以给他清扫后院,便趁着对方熟睡之际,叫来鬼童把人家偷偷扛回家中,谁知他当晚一高兴,喝了点小酒过后,竟忘了对方的存在,这么一搁置,便是十几年……
  ……真不靠谱啊。
  不过即便李宗堂一再强调这僵尸性子温和,不会伤人,但它总归要进食的。
  千百年来,僵尸以血为食的习惯从未改变。
  可赵灵不让他吃人血,他只能一转身,将主意打在后院的鸡……
  于是,老管家心碎了。
  做为一只死去多年的鸡魂,每日眼睁睁的看着后院失踪了一只又一只的徒子徒孙,他……
  老爷,这只僵尸偷鸡啊!
  至于参娃,自从知道家里多了一个满身晦气,还嗜血吃腥的妖怪,整个人顿时老实了,每日跟着乔莞进进出出,就差没化作灵参钻入她衣兜。
  ——
  秋去冬来,随着初冬的临近,温度日渐降低。
  云溪洞内。
  寒冷的湖水冰冷刺骨,黑暗里,只听“噗”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