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但是在东宫应该还是很隐秘的。
  “亦晚,”花慕之抬手帮他抚平耳边的银色碎发,动作轻柔却并不暧昧:“我们已经结婚了。”
  “你现在是我的终身伴侣。”
  越亦晚有点想把脸埋在枕头里,裹紧被子道:“所以这个行为是合理而且合法的。”
  “嗯。”
  “我有点冷。”他小声道。
  花慕之何其聪明,大方的张开手臂:“过来吧。”
  于是嘴硬的某人就这么看似不情不愿地又蹭了过来。
  然后已经颇为熟练的把脸埋在了他的怀里。
  “我们没有谈恋爱。”他仿佛担心花慕之想太多,哪怕已经窝在他的怀里了,也自我防御地否认着,声音闷闷的:“没有。”
  花慕之并不觉得被刺伤,只低头抱紧他:“没有。”
  温暖的怀抱让人昏昏欲睡,仿佛眼睛一闭就是一场好梦。
  “我们也没有暧昧……”越亦晚话还没说完,就困的睡过去了。
  “嗯,没有。”
  花慕之帮他再次掖好了杯子,抱着他沉沉睡去。
  我们只是在互相取暖而已。
  第二天一早,就要结对去雾步山上去冬狩。
  侍从们早已准备好了越野车和司机,所有的器具都分装清点好,车上还备了午餐盒。
  想多玩一会儿既可以中途开车折返回来吃饭,也可以享用保温箱里的牡蛎汤和各种餐点。
  花月夫夫和一帮亲戚们客套废话了许久,等到老亲王姗姗来迟了,才各自驱车上山。
  越亦晚已经准备好陪跑一趟,毕竟确实没实打实的打猎过,不帮倒忙就行了。
  在这项集体活动里,他唯一的优点,大概就是没有什么多余的怜悯心。
  如果这是什么狗血言情剧,可能会有个小白花般楚楚可怜的太子妃,一把按住太子的枪托,说兔兔这么可怜不能吃兔兔。
  然而越越同学不光想吃兔兔,还想吃鹿肉獐肉野鸡翅膀。
  红烧煎炸烘烤样样皆可,最好再撒点芝麻。
  待到了合适的地点,他们和侍从一起放轻脚步前行,去靠近山林间活动的那些动物。
  越亦晚出来活动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现在身上的衣物重量比夏天还要单薄,可是在山上依旧暖和地甚至有些发汗。
  高科技涂料的抗寒能力是真的很不错。
  “在那里。”花慕之忽然目光一定,旁边的掌侍即刻端着枪和子弹过来了。
  越亦晚屏住呼吸,感觉自己什么都没看到。
  远处已经传来隐约的枪声,还有什么动物扑棱翅膀的声音。
  哦,这和自己玩吃鸡的时候真是一模一样。
  到处都在刚枪,然而自己什么都没看见。
  花慕之挑好了瞄准镜,半趴在草丛上,隔着六七十码锁定了那只野鹿。
  瞄准,上膛,呼吸,射击。
  消音器让子弹出膛的声音钝化的如同一声闷响。
  越亦晚直到这个时候都没看见他们在打啥。
  远处的灌木丛里忽然有只公鹿猛地跳了起来,撒丫子就想往外跑。
  可在它跃出去的那一刻,没等太子再补一枪,便突然直挺挺地倒地了。
  子弹发挥作用是需要时间的。
  “咦!这就打死一只了吗!”越亦晚精神道:“它的角很好看哎!”
  花慕之抬手作了噤声的动作,往东南方向指了指。
  远处另一块平地上,竟有只圆滚滚的红尾雉鸡。
  它根本没察觉到危险,还在专心啄食着草籽。
  太子缓缓站了起来,挑了把轻一点的步枪,递给了越亦晚。
  他伸手半圈住他,低头教他怎么上子弹。
  “这只猎物归你了。”
  越亦晚看着枪托上虚扶着的那只手,目光在白皙修长的指节上停顿了许久。
  他的心开始砰砰乱跳。
  作者有话要说:  太子会把各种类型的文都尝试一遍的,就跟《戏骨之子》里有各种剧本一样,
  but《银色权杖》有原型!原型就是我大年初一会开坑且连更三章的《陪达芬奇超神的日子》!
  作者专栏点进去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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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6章
  他努力让自己不要想别的事情,也不要思考两个人现在靠的有多近。
  骑马也好,狩猎也好,都是在光天化日下近距离接触。
  越亦晚听着就花慕之的呼吸声,向来的冷静自持都有些绷不住了。
  他对着瞄准镜锁定了那只肥硕的大山鸡,深呼吸着调准着角度。
  一只温暖又有力的手扶了过来。
  “枪口要微微往下压,因为会有后坐力。”花慕之沉声道:“放松。”
  他扣住了越亦晚的食指,按下了扳机。
  在那一刻,枪口猛地一震,后坐力直接让越亦晚陷在他的怀里,两人的脸颊蹭到了一起。
  远处的红尾雉鸡甚至没来得及咕咕一声,直接被铅弹的冲击力轰到地上打了几个滚,然后就见上帝去了。
  越亦晚眨了眨眼,意识到两个人脸蹭着脸,光滑细腻的皮肤碰触着对方,几乎一扭头就可以来一个吻。
  “你是故意的吧。”他抱着枪道。
  “什么?”花慕之松开了他,去检查掌侍们拖回来的猎物。
  “你在撩我。”越亦晚试图划清界限:“肯定是故意的!”
  “什么是撩?”太子松开那长长的尾羽,侧眸瞥了他一眼。
  “……没,没什么。”
  越亦晚气鼓鼓地扭过头,准备去找老亲王他们玩儿去。
  他还没走几步,花慕之忽然开口道:“那儿有兔子。”
  “哪里?!”
  “两只,灰色的。”
  于是太子妃还是口是心非的跟他打猎了一上午。
  太子一个人干掉了三头鹿两只珍珠鸡和一只兔子,太子妃虽然不太熟练,但也猎了一对兔子和一头鹿,顺带误伤了一只黄鼠狼。
  ……他还以为是鼬鼠呢。
  下午约好了要去千树原采风,所以他们在十一点便随着第一批大部队回休息区吃饭修整,换好衣服之后再坐车离开。
  离老亲王的山庄大概四十多分钟的车程,就是临都周边著名景点之一,千树原。
  这里不仅是全球知名的生态保护区,还堪称是一大奇观。
  整个景区基本上都是全年开放,但有贵客来直接提前预约就好。
  景区会提前在网上公告信息,解释说是‘设施检修与环境维护’,然后让特殊的客人可以包场般的浏览全景。
  越亦晚作为临都的土著,其实对大伙儿趋之若鹜的景区没什么概念。
  ——就像许多北京人到了二十多岁都没去过长城一样。
  他走在花慕之的身旁,两人进入了那片绿云一般的森林。
  身后的随从们跟得不近不远,随时准备过去供应热茶或者折叠椅。
  所谓的千树原,其实是一大片犹如瀚海般的榕树林。
  榕树是一种非常奇异的树木。
  这种乔木高达十几米甚至二十几米,树冠有些像压扁的西蓝花,但远远望去也有种巨人般的震撼感。
  当它生长到一定状态了,就会在粗壮的树枝树干上垂下来气生根,再次伸展到地面,扎根深远。
  一棵老榕树可能会衍生出三五十根不止,苍老虬结的树根深扎于地,偌大的森绿色枝叶犹如浮空之云。
  在云与地之间,是如同密林般的气生根,便成了独木成林的景观。
  这千树原上有上百棵年龄超过百年的榕树,更有不计其数的气生根。漫游在这森林之中,便好像是误入了妖精们的迷宫。
  越亦晚感觉略有些冷,把外套拢紧了些,呼吸着干净到极点的空气。
  每一次的呼吸仿佛都是在净化身体,连思绪都变得轻盈而又灵敏。
  “看那边。”花慕之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