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
  ……
  见是历名明来了,顾升站起了身,笑着拍了拍他的肩膀。
  “来的比我想象中快多了。”
  历名明没好气地说,“听你语气蛮急的,就赶来了。”
  一路上的颠簸,差点把他的屁股都撞烂了。到了之后,他还得拎着重重的东西爬山,实在是太累了。
  历名明把两大袋东西都放在了桌子上,“你要的都在里面了。”
  他又从里头拿出了猪肉,“这个天气肉容易变坏,中午就可以烧了。”
  “嗯,”马上有鸡肉吃了,顾升没有看那猪肉一眼,他问,“三黑来了吗?”
  历名明说:“我和他们联系了,今天是他们度假的最后一天,他们明天就过来,”他压低了声音,“这里很危险吗?如果有的话,顾总你还是回去吧。”
  他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对于追求生活质量的顾总来说,在往后的日子,可能天天会让他送猪肉。
  顾升摇了摇头,“我也不清楚,对我来说,未知就代表着危险,保险点总没有问题。”
  历名明:“……顾总说得很有道理。”
  忽得想起一件事,历名明对南山笑笑,“南山小姐,能稍微回避一下吗?我有重要的事情要对顾总说。”
  “好的。”
  南山见他笑容中带着些许严肃,以为他们要讲商业机密,乖乖地走到了门口,还贴心地带上了门。
  历名明压低声音道,“顾总,我特地给你带了样东西,保证你会喜欢。”
  “什么东西?”顾升挑眉。
  历名明一脸神秘得从大塑料袋子底部拿出了一个小袋子,“duang,你看!”
  还自带特效。
  顾升探头看了一眼,里面都是避孕套。
  还未等顾升开口,历名明就贴心地讲解起来,“不知道顾总喜欢什么口味和牌子,我统统都挑了一样,”他又顿了顿,“我对顾总有信心,统统挑了大号哦!”
  历名明朝他眨了眨眼睛,一副我只能帮到这里的模样。
  顾升:……
  ☆、第七十七章
  果然很贴心!
  可这种环境下,顾升怎么可能下手?!
  在顾升的预想中,他同南山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应该有柔和的灯光,喜欢的音乐,配以美味的红酒,朦朦胧胧的调调,最后再来一张舒适的大床。
  而不是,闪烁的破灯泡,窗外的蛐蛐声,自己打的井水,质朴无比的感觉,最后是一张硬板床,咯得人疼。
  顾升淡淡地瞥了历助理一眼,“这些你拿回去吧!我暂时还没有这个想法。”
  历名明一副过来人的模样,“这种事情说不准的,有句话听说过没,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这话是用在这里的吗?
  “你拿回去自己用吧!”顾升又重复了一遍。
  历名明摇了摇头,“这尺寸我用不上。”
  厚厚!顾升一听,莫名有点小自豪。
  到了最后,那袋子安全套还是留在了购物袋的最底部。
  顾升寻思着,等会把它藏到柜子上面。
  ……
  顾升和历名明面对面坐下,谈了一会儿公司的事情。
  “万一真的遇到棘手的事情,就打村里小卖部的电话。我已经和小卖部主人打过招呼了,桃婶会通知我的,到时候我再打给你。”
  历名明点头,“那到时候联系。”
  他心里不认为会出什么事情,毕竟有顾升的哥哥帮着管理公司。
  该聊得聊的差不多了,历名明起身告别,“我走了。”
  “嗯。”
  顾升把历名明送到了门口。
  他转头,对顾升比了个加油的手势,,又对坐在旁边小石凳上的南山说,“加油,南山。”
  南山一头雾水地抬头,“……加油什么?”
  历名明:“总之加油,答应我好吗?”
  他一脸殷切地看着南山,让她生不起拒绝的心思。
  “好的。”她答道。
  历名明闻言,满意地笑笑,朝院子走去
  他的手放到了后脑勺处,用力地挥了挥,“再见。”
  有些许调皮。
  等历名明走远了,南山看向顾升,“历助理说的加油,是什么意思?”
  顾升耸了耸肩,“我也不知道,我猜大概是让我们在这个村子笑着活下去吧。”
  南山:……
  地上竖着两个箱子,桌子上放着日用品。
  顾升说:“我们把这些东西拿回房间,稍稍整理一下吧。”
  他俩先付了一周的房费,童老太太把钥匙重新给了顾升。
  “嗯。”
  他率先拿起了装着安全套的袋子,趁着她整理东西时,偷偷摸摸把那袋子东西藏好。
  ……
  快一点的时候,陶家还没有开饭。
  孟清河特地过来知会了一声,说要等家里的那两个男人来了,才吃饭。
  幸好顾升让历名明买了些垫肚子的食物,否则俩人只能乖乖饿肚子了。
  来了陶家快两天了,顾升没有见过陶家的男人,蛮好奇的。
  陶家到了两点才开饭,顾升和南山刚好睡完午觉。
  一进屋,南山就见到两个男主人坐在桌边。
  “爸,”孟清河对年长的男人说,“这两位就是我们屋子的租客。”
  陶老爷爷点了点头,脸上满是褶皱与斑点,如树皮。
  “既然客人都到了,那咱们就开饭。”
  顾升和南山的对面坐的是孟清河的老公陶明,矮矮瘦瘦的,皮肤黝黑,和孟清河有些不搭。
  孟清河点头,和童老太太一起把菜端上了桌。
  大概是家里有男人的缘故,今天的菜格外丰盛。
  炖鸡,梅干菜烧肉,这猪肉是顾升贡献的,红烧茄子,清炒冬瓜,还有水蒸蛋。
  “你喝酒吗?”陶明看向顾升。
  顾升摇了摇头,“不喝的。”
  平日里,他几乎是不沾酒的。除非是生意场上无法推脱,才会浅酌几口。
  喝酒误事,更何况在这个陌生的地方,就更加不能喝了。
  陶明一脸遗憾,“我家酿的酒可香了,”说完,他从身后的柜子里取出了个雪碧瓶子,外头的包装纸早就被撕了,里头装的应该就是陶明所说的酒。
  他替自己和陶老爷爷都倒了半杯酒,拿起酒杯咪了一口。
  童老太太和孟清河都已入座,几人动起了筷子。
  顾升见南山只吃蔬菜,一点肉都没吃,就夹了块肉到她的碗里。
  “味道蛮不错的,你尝尝。”
  南山瞅了那块肉一眼,一半肥一半瘦,轻轻地对顾升说,“我不吃肥肉。”
  她本是无肉不欢,可不喜欢吃肥肉和皮。
  盘里的红烧肉都带着些肥肉。
  在别人家里,南山不敢明目张胆的浪费粮食。
  顾升闻言笑笑,他以为是她胃口不好,原来问题出在这儿。
  之后,他把瘦肉和肥肉分离开来后,才把瘦肉放到了她的碗里,而肥肉则是他一个人解决了。
  “现在可以吃了。”
  他想起上次聚餐,她是吃鸡肉的。猜测她是不喜欢吃皮,又把鸡肉和皮分离……
  南山吃着顾升替她夹的肉,只觉得今天的肉特别好吃。
  陶明把他俩的互动都看在眼里,忍不住开口,“女孩子不应该这么宠。”
  听了这话,顾升有些不赞同,一本正经地说道,“女朋友本就是应该捧在手心的,温柔对待的。她高兴,我也开心了。”
  况且,他压根就没觉得这种行为叫宠。关心体贴心爱的人,是一种很自然的行为。
  爱一个人,就想着要对她好,顾升觉得自己做的还远远不够多。
  南山暗搓搓地瞥了陶明一眼,觉得他有些多管闲事。听到顾升说的话,她挺开心的,看得出来,顾升那话是发自肺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