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节
云七冷冷一哼,捏着男人的那只手不放松,另一只手朝小雨一伸,小雨便将彩鸽放在了他的手里。
“这只鸽子,我买了。”云七淡淡道。
他的帽檐压得很低,围观的百姓只能看见他轻轻掀动的唇,而只有被钳制住的那个男人可以看见他的眼睛里的冷光。
“你,你一个乞丐,你买得起吗你?”男子仍然嘴硬。
云七看向小雨,小雨想了想,便掏了钱递过去。
男子瞪大眼睛,愣是没敢伸手去接。而周围更是响起了一声惊呼。
“一绽金子啊?天啊,为一只鸽子花这么大的价钱?”
“一个小乞丐身上竟然有这么多钱,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小雨见他不接,便将金子放在了男子的脚边,看向云七。
云七微微抬起头,唇角轻轻翘了翘,给了小雨一个赞赏的眼神。随后修长的手指一张,松了手,捧着彩鸽转身走出了人群,小雨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
男子缓慢地收回僵硬的手臂,望着云七和小雨走远,回头看了那个被他称作强哥的人。
“强哥,这……”
从头到尾,强哥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云七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与他的装扮极为不相符的气场让他沉默了。他同样盯着云七的背影,半响才道,“一只鸽子而已,卖了就卖了吧。”
男子动作利索地蹲身捡起那锭金子,有些不敢相信地放嘴里咬了咬,确定是真的,神情里还是跟做了一场梦的感觉。
“现在的乞丐都这么阔绰了?”
不远处的沉香阁楼上窗口处,站着一个白衣男子和一个绿衣女子。
起先发生的一幕,都尽收了他们眼里。
女子拿着绣帕掩嘴笑了,“公子,这人可真傻,一只鸽子哪能值一绽金子?”
白衣男子轻摇折扇,淡淡一笑,“婉兮,那可不是普通的鸽子。”
婉兮轻蹙秀眉,不解地道,“就算是一只彩鸽,确实稀有,那也不能比一头牛还贵吧?”
白衣男子笑出了声,“的确,这彩鸽的价值绝对比得过一头牛的。”
郊外的小河边,云七席地而坐,扳开彩鸽的嘴,从里面取出一根裹好的细长纸条来,展开了看了看,便撕碎扔进了河里。细细的纸屑便顺着水流飘远了。
他若无其事地开始给彩鸽检查伤口。箭口处的血液已经凝固,漂亮的彩色羽毛也粘在了一起。
云七轻轻地替它理顺了羽毛,再将药粉洒在它有伤口处,用纱布将它的伤口包扎了起来。全程动作都十分地轻柔,像是生怕碰痛了它一般。
彩鸽伤得很重,连眼皮子都快抬不动了。
“公子,灵儿还有救吗?”小雨担忧地瞅着彩鸽。
云七勾了勾唇,道,“当然有救,灵儿才不会那么脆弱。”
小雨偷偷看了看云七的眼色,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敢说,憋了半天,终是忍不住,问道,“公子,又是催您回去的信吧?小雨想着,咱们也出来好久了,是该回去了吧?您这乞丐倒是做得开心了,若是夫人知道了,不知道该是怎样的伤心呢。”
云七将灵儿轻轻捧在手里,往松软的草坪上一躺,将毡帽往脸上一盖,手势轻缓地抚摸着灵儿的羽毛。
不一会儿,他缓缓从毡帽下吐出两个字。
“不急!”
又是这两个字,小雨愁着一张脸,充满了忧伤。
毫无疑问,到时候回去,受罚的还是自己。
第89章 喜欢是一种习惯
云七夕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前途真是一片光明。可谁能想到她讨债的过程竟然那么地坎坷,晋王府的管家竟然告诉她,单连城去了望岳山。
竟然放她的鸽子?
“什么时候走的?”云七夕的牙齿磨得“咔咔”响。
“今儿一早。”四五十岁的老管家笑容可掬地回答。
云七夕好想吐血,郁闷地望天。
今天她出门可早了,若是她出来就到晋王府门口来候着,铁定能等得到他。
“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云七夕忍着内伤问。
管家不知道她的表情为什么这么奇怪,但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女子就是未来的晋王妃,所以他一直对她十分恭敬有礼,笑呵呵地道,“这个,老奴也不知啊。”
早不走,晚不走,偏偏今天走,云七夕十分怀疑,他是刻意躲债呢?堂堂一个王爷,为了那么点儿小钱,真是连脸都不要了。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她还就不信,他出去了能不回来了?超过了还款的期限,嘿嘿,她急什么?算利息呗!利滚利,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到时,她可真是发了。
哈哈,云七夕乐了!管家傻了!
这姑娘是怎么了?开始还挺愁的,这会儿怎么又开心起来了?
“谢谢你啊管家,那我改日再来吧。”直到云七夕乐呵呵地道了别,转身走了,管家都还好半响没回过神来。
这小姑娘的节奏,完全跟不上啊。
这下子,云七夕拿回银子,只能暂时回国公府了。
背着包,带着诀别的心情离开,以为即将踏上通往人生巅峰的路口,谁知,这会儿,又背着包回去,多少有点灰溜溜的感觉。
她还是假装自己没有离开过吧。
从后院儿的大树,爬上墙,轻车熟路地回到了院子里。
趁着院子里没有人,她飞快地回到了房间里,关上了门。
回过头,她吓了一大跳。
云冲坐在书桌背后的椅子上,静静地盯着她,看样子,他已经坐在那里好一会儿了。或者说他一直就坐在那儿。
他的眼神里,有那么一瞬间地诧异和激动,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云冲起身,从书桌后走出来,来到大圆桌前,将桌子上放着的一个盒子拆开来。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绿茶糕,我特意去一品居买的。”他的声音不大,像是在对她说,又像是在自语。
她最喜欢的绿茶糕?她能说她从没见过么?
将绿茶糕摆好,云冲抬起头,缓步走到她面前来,视线掠过她背上的包,落在她的脸上。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就变成了一种习惯,其实并非离不得,只是一种习惯。什么都会慢慢习惯的。”
淡淡的酒气飘在空气里。他又喝酒了?
他的话依然像是自语,云七夕不懂。
见到她茫然的表情,云冲眼底划过一道已经不能掩饰的忧伤,随即轻轻勾唇,苦涩地笑了笑。
“你好好休息吧。”
说完,云冲离开了。
云七夕将包放好,来到桌边,拿起一块绿茶糕来。淡淡的绿色,四四方方,闻了闻,很清新香甜的味道。
这个绿茶糕应该是二小姐的最爱吧?
他其实是在与她对话?他之所以明知道她是假的,却仍然留着她,没有揭穿她,是因为她的存在会让他有一种二小姐还活着的错觉?
“二小姐,您去哪里了?怎么一早就不见你啊?”巧儿从门外进来了。问完,她瞧见桌上的绿茶糕,了然地笑了。
“这绿茶糕是大少爷买的吧,大少爷对您一直都这么好,以前,大少爷只要在家,几乎每天都买,如果是出征一段时间回来,会一下子买好多,好像要把漏掉的那些天都补上似的。仔细想来,大少爷有好久都没买了。奴婢还想着,大少爷或许太忙了,忘了。原来大少爷一直都没有忘,您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大少爷永远都记得那么清楚。”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会变成一种习惯。他那么了解二小姐的喜好,为她买绿茶糕也是一种习惯,对她好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轻轻地咬了一口,淡淡的茶香,甜而不腻,连一向不爱吃甜食的她都觉得不错。
“好吃。”云七夕道。
巧儿笑了,“二小姐,您一直都那么爱吃的。”
二小姐喜欢吃绿茶糕,是一种喜欢,兴许也是一种习惯。也许她习惯的并不是这绿茶糕的味道,而是云冲对她的好。
云七夕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很邪恶的想法,如果二小姐与云冲没有血缘关系,那么他们能在一起吗?应该不能,因为二小姐的心里只有单子隐。
人总是这样的,时常看不见身边的好,总是去追逐一些遥远而虚幻的东西。
“从今以后,我有了一样喜欢吃的甜食了,绿茶糕。”云七夕轻轻笑着道。
巧儿诧异地看着她,“二小姐,您一直都喜欢的呀。”
“哦,呵呵。”云七夕又不得已地傻笑了。
午饭过后,云七夕来到云冲的院子。
自从住进国公府,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到他的院子里来。
在院子外,她就听见一阵刀剑破风的刷刷声。
站在院子门口,看见云冲正在练剑,她便停下了脚步。
此刻太阳正当头,可云冲却好像完全不觉,练得极其投入。
云冲平日里话不多,大多时候,他给她的印象是有点沉闷,可沉闷里又有几分实在。而此刻沉浸在自己的一招一式中的云冲,却多了几分野性和阳刚。
不知过了多久,云冲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她,收了剑,看着她。
不知他从几时开始练的,此刻脸上全是汗,大概几分酒气也变成汗。可却似乎并不累,气息很稳。
“中午练剑,顶着烈日,难道不热?”云七夕走进去,从旁边的石桌上,拿起一张帕子,递过去。
云冲接过,擦了擦脸上的汗,眼底噙了个若有似无的笑。
“还好,打仗的时候,老天爷可不会挑时间和天气。兴许是毒日头,兴许是冰天雪地。总不能因为天气不好就自动退兵投降吧?”
云冲好像第一次跟她说话带着那么点儿半天玩笑的语气。云七夕乐呵呵地瞅着他,感叹道,“好有道理。”
擦完了汗,云冲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很多,瞧着她那一脸崇拜的样子,突然笑意就深了。
“找我什么事?”
果真,他早已看穿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了。
“这只鸽子,我买了。”云七淡淡道。
他的帽檐压得很低,围观的百姓只能看见他轻轻掀动的唇,而只有被钳制住的那个男人可以看见他的眼睛里的冷光。
“你,你一个乞丐,你买得起吗你?”男子仍然嘴硬。
云七看向小雨,小雨想了想,便掏了钱递过去。
男子瞪大眼睛,愣是没敢伸手去接。而周围更是响起了一声惊呼。
“一绽金子啊?天啊,为一只鸽子花这么大的价钱?”
“一个小乞丐身上竟然有这么多钱,这也太不可思议了!”
小雨见他不接,便将金子放在了男子的脚边,看向云七。
云七微微抬起头,唇角轻轻翘了翘,给了小雨一个赞赏的眼神。随后修长的手指一张,松了手,捧着彩鸽转身走出了人群,小雨紧紧地跟在他的后面。
男子缓慢地收回僵硬的手臂,望着云七和小雨走远,回头看了那个被他称作强哥的人。
“强哥,这……”
从头到尾,强哥都没有说过一句话。云七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与他的装扮极为不相符的气场让他沉默了。他同样盯着云七的背影,半响才道,“一只鸽子而已,卖了就卖了吧。”
男子动作利索地蹲身捡起那锭金子,有些不敢相信地放嘴里咬了咬,确定是真的,神情里还是跟做了一场梦的感觉。
“现在的乞丐都这么阔绰了?”
不远处的沉香阁楼上窗口处,站着一个白衣男子和一个绿衣女子。
起先发生的一幕,都尽收了他们眼里。
女子拿着绣帕掩嘴笑了,“公子,这人可真傻,一只鸽子哪能值一绽金子?”
白衣男子轻摇折扇,淡淡一笑,“婉兮,那可不是普通的鸽子。”
婉兮轻蹙秀眉,不解地道,“就算是一只彩鸽,确实稀有,那也不能比一头牛还贵吧?”
白衣男子笑出了声,“的确,这彩鸽的价值绝对比得过一头牛的。”
郊外的小河边,云七席地而坐,扳开彩鸽的嘴,从里面取出一根裹好的细长纸条来,展开了看了看,便撕碎扔进了河里。细细的纸屑便顺着水流飘远了。
他若无其事地开始给彩鸽检查伤口。箭口处的血液已经凝固,漂亮的彩色羽毛也粘在了一起。
云七轻轻地替它理顺了羽毛,再将药粉洒在它有伤口处,用纱布将它的伤口包扎了起来。全程动作都十分地轻柔,像是生怕碰痛了它一般。
彩鸽伤得很重,连眼皮子都快抬不动了。
“公子,灵儿还有救吗?”小雨担忧地瞅着彩鸽。
云七勾了勾唇,道,“当然有救,灵儿才不会那么脆弱。”
小雨偷偷看了看云七的眼色,似乎想说什么,又不敢说,憋了半天,终是忍不住,问道,“公子,又是催您回去的信吧?小雨想着,咱们也出来好久了,是该回去了吧?您这乞丐倒是做得开心了,若是夫人知道了,不知道该是怎样的伤心呢。”
云七将灵儿轻轻捧在手里,往松软的草坪上一躺,将毡帽往脸上一盖,手势轻缓地抚摸着灵儿的羽毛。
不一会儿,他缓缓从毡帽下吐出两个字。
“不急!”
又是这两个字,小雨愁着一张脸,充满了忧伤。
毫无疑问,到时候回去,受罚的还是自己。
第89章 喜欢是一种习惯
云七夕越想越觉得,自己的前途真是一片光明。可谁能想到她讨债的过程竟然那么地坎坷,晋王府的管家竟然告诉她,单连城去了望岳山。
竟然放她的鸽子?
“什么时候走的?”云七夕的牙齿磨得“咔咔”响。
“今儿一早。”四五十岁的老管家笑容可掬地回答。
云七夕好想吐血,郁闷地望天。
今天她出门可早了,若是她出来就到晋王府门口来候着,铁定能等得到他。
“他有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云七夕忍着内伤问。
管家不知道她的表情为什么这么奇怪,但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女子就是未来的晋王妃,所以他一直对她十分恭敬有礼,笑呵呵地道,“这个,老奴也不知啊。”
早不走,晚不走,偏偏今天走,云七夕十分怀疑,他是刻意躲债呢?堂堂一个王爷,为了那么点儿小钱,真是连脸都不要了。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她还就不信,他出去了能不回来了?超过了还款的期限,嘿嘿,她急什么?算利息呗!利滚利,如滚雪球一般越滚越大,到时,她可真是发了。
哈哈,云七夕乐了!管家傻了!
这姑娘是怎么了?开始还挺愁的,这会儿怎么又开心起来了?
“谢谢你啊管家,那我改日再来吧。”直到云七夕乐呵呵地道了别,转身走了,管家都还好半响没回过神来。
这小姑娘的节奏,完全跟不上啊。
这下子,云七夕拿回银子,只能暂时回国公府了。
背着包,带着诀别的心情离开,以为即将踏上通往人生巅峰的路口,谁知,这会儿,又背着包回去,多少有点灰溜溜的感觉。
她还是假装自己没有离开过吧。
从后院儿的大树,爬上墙,轻车熟路地回到了院子里。
趁着院子里没有人,她飞快地回到了房间里,关上了门。
回过头,她吓了一大跳。
云冲坐在书桌背后的椅子上,静静地盯着她,看样子,他已经坐在那里好一会儿了。或者说他一直就坐在那儿。
他的眼神里,有那么一瞬间地诧异和激动,不过很快就恢复了平静。
云冲起身,从书桌后走出来,来到大圆桌前,将桌子上放着的一个盒子拆开来。
“这是你最喜欢吃的绿茶糕,我特意去一品居买的。”他的声音不大,像是在对她说,又像是在自语。
她最喜欢的绿茶糕?她能说她从没见过么?
将绿茶糕摆好,云冲抬起头,缓步走到她面前来,视线掠过她背上的包,落在她的脸上。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就变成了一种习惯,其实并非离不得,只是一种习惯。什么都会慢慢习惯的。”
淡淡的酒气飘在空气里。他又喝酒了?
他的话依然像是自语,云七夕不懂。
见到她茫然的表情,云冲眼底划过一道已经不能掩饰的忧伤,随即轻轻勾唇,苦涩地笑了笑。
“你好好休息吧。”
说完,云冲离开了。
云七夕将包放好,来到桌边,拿起一块绿茶糕来。淡淡的绿色,四四方方,闻了闻,很清新香甜的味道。
这个绿茶糕应该是二小姐的最爱吧?
他其实是在与她对话?他之所以明知道她是假的,却仍然留着她,没有揭穿她,是因为她的存在会让他有一种二小姐还活着的错觉?
“二小姐,您去哪里了?怎么一早就不见你啊?”巧儿从门外进来了。问完,她瞧见桌上的绿茶糕,了然地笑了。
“这绿茶糕是大少爷买的吧,大少爷对您一直都这么好,以前,大少爷只要在家,几乎每天都买,如果是出征一段时间回来,会一下子买好多,好像要把漏掉的那些天都补上似的。仔细想来,大少爷有好久都没买了。奴婢还想着,大少爷或许太忙了,忘了。原来大少爷一直都没有忘,您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大少爷永远都记得那么清楚。”
喜欢一样东西久了,会变成一种习惯。他那么了解二小姐的喜好,为她买绿茶糕也是一种习惯,对她好也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轻轻地咬了一口,淡淡的茶香,甜而不腻,连一向不爱吃甜食的她都觉得不错。
“好吃。”云七夕道。
巧儿笑了,“二小姐,您一直都那么爱吃的。”
二小姐喜欢吃绿茶糕,是一种喜欢,兴许也是一种习惯。也许她习惯的并不是这绿茶糕的味道,而是云冲对她的好。
云七夕的心里突然产生了一种很邪恶的想法,如果二小姐与云冲没有血缘关系,那么他们能在一起吗?应该不能,因为二小姐的心里只有单子隐。
人总是这样的,时常看不见身边的好,总是去追逐一些遥远而虚幻的东西。
“从今以后,我有了一样喜欢吃的甜食了,绿茶糕。”云七夕轻轻笑着道。
巧儿诧异地看着她,“二小姐,您一直都喜欢的呀。”
“哦,呵呵。”云七夕又不得已地傻笑了。
午饭过后,云七夕来到云冲的院子。
自从住进国公府,这是她第一次主动到他的院子里来。
在院子外,她就听见一阵刀剑破风的刷刷声。
站在院子门口,看见云冲正在练剑,她便停下了脚步。
此刻太阳正当头,可云冲却好像完全不觉,练得极其投入。
云冲平日里话不多,大多时候,他给她的印象是有点沉闷,可沉闷里又有几分实在。而此刻沉浸在自己的一招一式中的云冲,却多了几分野性和阳刚。
不知过了多久,云冲终于发现了站在门口的她,收了剑,看着她。
不知他从几时开始练的,此刻脸上全是汗,大概几分酒气也变成汗。可却似乎并不累,气息很稳。
“中午练剑,顶着烈日,难道不热?”云七夕走进去,从旁边的石桌上,拿起一张帕子,递过去。
云冲接过,擦了擦脸上的汗,眼底噙了个若有似无的笑。
“还好,打仗的时候,老天爷可不会挑时间和天气。兴许是毒日头,兴许是冰天雪地。总不能因为天气不好就自动退兵投降吧?”
云冲好像第一次跟她说话带着那么点儿半天玩笑的语气。云七夕乐呵呵地瞅着他,感叹道,“好有道理。”
擦完了汗,云冲整个人看起来清爽了很多,瞧着她那一脸崇拜的样子,突然笑意就深了。
“找我什么事?”
果真,他早已看穿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