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那里是虞城最早的居民区,简陋的平房大多建于解放前,因为实在太老旧了,大多已成了危房。
春节期间,有一间老房子塌了一堵墙,还砸伤了一个熊孩子,政府不得不下决心重建这里,要求居民马上搬离。
现在这里已腾成空地,在没有建好之前,谁会没事来这里?
叶纤红到了弄堂口,向两边望了望,见没人注意自己,匆匆往里走。
走到一间老房子的屋檐下,这里光线非常暗,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就算站在几米开外,也不会发现她。
叶纤红选定了地方,就马上进入空间。
空间还是老样子,唯一有变化的是,原先没有任何声音,感觉死气沉沉的地方,因为有了一只鸭子,偶然嘎嘎叫两声,给空间里增添了一丝生机。
叶纤红解开塑料袋,匆匆把鱼倒进河里,才过去两三分钟,已有几条鱼身子翻白,浮在河面上一动不动了。
好在大多数鱼很快就钻进水里,自由自在地游走了。
正要把那几条死鱼捞起来,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刚碰到它们,居然又动了,
原来它们只是一时闭气,并没有真正死掉。
望着它们在河里畅快的样子,叶纤红无来由地开心起来。
在河边站了一会,她打算离开空间,去农贸市场继续给它们找伙伴。
鸭子的叫声也提醒了她,应该买几只家禽到空间里,让里面热闹一点。
想到大公鸡每天喔喔地打鸣,母鸡咕咕叫着,带着一群小鸡在空间乱跑的场景,叶纤红感觉生活是那么美好。
至于猪牛羊什么的,还是算了,它们吃得多拉得多,会把空间搞得臭烘烘的。
她可不想空间被污染得一团糟。
如果有狗,倒可以养一只。
它们最有灵性,说不定在空间久了,会变得更聪明。
叶纤红这样想着,出了空间,站在原先的屋檐下。
身边静悄悄,果然没有人打扰她。
叶纤红松了口气,正要离开弄堂,一声尖利的婴儿啼哭声忽然从弄堂深处传出来,钻入叶纤红的耳朵,把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她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巷子里的人不是全搬走了吗?怎么还会有婴儿的哭声?
叶纤红往里走了一步,凝神细听,想确定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可是她失望了。
那哭声响了一下之后就消失了,四周一片死寂,似乎刚才是她幻听,其实根本没有婴儿哭过。
见鬼了?
叶纤红再次往里望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感觉这条阴暗的弄堂,突然给她阴森森的感觉,把她全身的汗毛都激得立了起来。
她不敢再停留,仿佛被什么撵似的,匆匆往外跑。
出了弄堂,回到人头攒动的农贸市场,耳边是鼎沸的人声,叶纤红的感觉才好了些。
原来自己胆子也就这么大?她暗暗取笑自己。
走到刚才跟她打招呼的摊主前,分别买了一斤泥鳅和黄鳝,提在手里。
这两种鱼即使离开水,也不会短时间死掉,叶纤红可以放心地带着它们,在边上继续逛。
本地虽然是江南水乡,淡水鱼的品种其实不多,叶纤红发现已找不到她想买的鱼类,就进了市场内部。
最后又买了几条昂刺。
这种鱼在本地,算得上是鱼中贵族,价格比较高。
如果想经常吃到,自己养是最好的办法。
螃蟹和河虾的价格也贵,她原想着下次有钱了再买,但是见老板娘非常好说话,不嫌她买得少,最后还是买了一些。
五六只河虾大概三两,她花了十五块钱。
又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三只小小的黄甲蟹,也就是青蟹。
这种螃蟹比较好吃,不管做成蟹黄粉丝煲,还是姜葱炝炒,味道都很赞。
如果懒得做,还可以蒸水蛋,一样好吃。
叶纤红对它的味道算得上情有独钟。
前世的深圳,到处都是以蟹煲为主打的美食店,她吃过很多次,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见东西买得差不多了,叶纤红离开市场,准备回家。
至于家禽,市场买的还不如家里养的,到时回家捉几只就行。
“前面的小姑娘,你等等——”叶纤红走出市场,刚在人行道走了几步,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然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你——叫我?”她停住身子,疑惑地问。
面前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妈,因为很瘦,显得老。
穿着一套宽松的练功服,像是城里打拳回来的退休老人。
手里提出几个袋子,应该是刚从农贸市场买菜回来的。
看她的神情,明显认识自己,问题是她不认得对方啊?
“是啊!”这个大妈精神倒是特别好,虽然跑了一段路,居然脸不红,气不喘,倒像是闲庭胜步过来的。“你不记得我了?”
呃——
叶纤红没想到这个年纪的大妈,也有兴趣跟自己玩猜猜我是谁?
不过仔细看,还真的有点脸熟。
第七十二章不速之客
“你真的不记得了啊——”大妈热情地提示:“慕尼黑舞厅——”
“你是——”叶纤红一下子想起来了,面前的大妈,竟然是上次跟段俊希去舞厅,那个喜欢化浓妆,折扇遮脸,走脸妖娆的舞厅经理。
“是不是变化太大,让你不敢相信?”大妈咯咯笑道。
此时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笑得那么肆无忌惮,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来,像一朵完全开放的菊花。
“是不敢认。”叶纤红点头承认。“完全是两个人。”
“那是当然。”大妈得意得像个孩子。“以前因为工作需要,所以那样打扮。现在离开慕尼黑,算是彻底退休了,我是怎么舒适怎么来,自己喜欢就行——”
“这样很好啊!”叶纤红见她能笑得这么开心,知道她最近肯定过得好,也替她开心。
重生前,经常看到一些退休老人,满世界到处跑,那种享受生活的积极心态,让她非常羡慕。
总想着如果自己老了,也能这样潇洒就好了。
重生回九十年代初,因为贫穷,不管什么年纪的人,都在努力为生活打拼,很少见到这样的老人,没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位。
“那还得谢谢你。”大妈感激地说:“因为有了你给的舞蹈和歌,我才敢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培养女儿。前几天找熟人重新编曲配舞,把舞曲制作好了,现在已送去沪市人民广播电台了——”
“啊?”叶纤红有点摸不清头脑,既然歌已制作好了,要么出磁带,要么出唱片,送去电台做什么?
“这些你可能不了解——”见叶纤红疑惑,大妈解释道:“这首歌制作好后,监制也非常看好,帮我们送去沪市电台fm103.7兆赫,参加‘上录音乐万花筒’的流行歌曲排行榜评选,如果排名能进前十,就能一炮而红了——”
原来如此。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新歌想红,只能靠电台。
叶纤红担心的是,这首歌太新潮,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九二年的年轻人。
记得前世去深圳后,买过一盘盗版磁带,叫《一九九二年十大劲歌金曲》,应该是香港排的榜单,她听了好几年,所以对那些歌印象很深,除了林忆莲、叶倩文、王靖文各有一首歌上榜外,其它七首,全是四大天王的。
而沪市的音乐榜单,还有大量的台湾歌星打榜,所以难度会更大。
不过做为新人,能不能进前十其实不是重点,只要能被电台看中,多播放几次,就等于成功了。
九二的舞曲,大多数是歌红了之后,再编成舞曲,所以重点在歌身上。
而那首《独一无二》,像那个时代的所有舞曲一样,因为用电脑制作而成,所以曲风反而成了重点。
只要你听久了,就会跟着抖腿,就会被洗脑。
所以才会被填上各种词,出各种语言的版本,因为歌词真的不是重点。
“这是好事啊!”叶纤红由衷地替她高兴。“等这首歌唱红了,她肯定成了大歌星,你就可以享福了。”
“那是。”像所有做母亲的一样,只要有人夸自己的女儿有出息,她们就开心了。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叶纤红手里还有刚买的泥鳅黄鳝和蟹虾,所以得抓紧回家,免得不小心闷死它们。
“对了,我向你的同伴打听你的住址,想当面道谢,可惜没有人知道。”大妈遗憾地说道。
“哦。”叶纤红离开酒店后,确实没有告诉别人自己的新住址,连朱亚婷也只有电话号码,没有去过她住的地方。“谢什么,我当初就说过,不需要酬劳。”
有一句话叶纤红没说,她大脑里能哼唱出歌词的好歌,至少有几百首,如果靠它们卖钱,那自己不是立马就成为百万富翁了?
“这怎么行?”大妈不高兴了。“原先我不知道一首好歌的价值,也没当一回事。听那个监制说,这种创新的好歌,市场价起码几万,我怎么能白占你的便宜呢?”
“那也要等你女儿赚了钱,确定是首好歌,你再看着给吧!”没想到这个大妈还这么固执,叶纤红只好让步了。
如果他们硬是要给,自己也意思一下收一点吧。
叶纤红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反正在她心里,重生一场,靠自己的阅历和见识赚钱,她心安理得。如果把别人辛苦得来的创意,比如小说,比如歌曲,占为已有,她心里就会有压力。
所以她宁愿替人化妆赚辛苦钱,也不愿意做个盗版作家和音乐人,即使钱少,也花得心安理得。
“那行。”大妈也不是死板的人,为了请人给女儿制作这首歌,她把多年的积蓄全部搭进去了,现在要她拿一万块钱出来,她还真没这个本事。
只能盼望女儿能靠这首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了。
“大妈,我还有事,得回去了。”叶纤红记挂着袋子里的东西。“下次有机会再聊吧!”
“好。”大妈说的普通话非常标准,老家应该是北方的。“那我们下次再见。”
等叶纤红走了几十米,她又追上来。
春节期间,有一间老房子塌了一堵墙,还砸伤了一个熊孩子,政府不得不下决心重建这里,要求居民马上搬离。
现在这里已腾成空地,在没有建好之前,谁会没事来这里?
叶纤红到了弄堂口,向两边望了望,见没人注意自己,匆匆往里走。
走到一间老房子的屋檐下,这里光线非常暗,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就算站在几米开外,也不会发现她。
叶纤红选定了地方,就马上进入空间。
空间还是老样子,唯一有变化的是,原先没有任何声音,感觉死气沉沉的地方,因为有了一只鸭子,偶然嘎嘎叫两声,给空间里增添了一丝生机。
叶纤红解开塑料袋,匆匆把鱼倒进河里,才过去两三分钟,已有几条鱼身子翻白,浮在河面上一动不动了。
好在大多数鱼很快就钻进水里,自由自在地游走了。
正要把那几条死鱼捞起来,忽然发现自己的手刚碰到它们,居然又动了,
原来它们只是一时闭气,并没有真正死掉。
望着它们在河里畅快的样子,叶纤红无来由地开心起来。
在河边站了一会,她打算离开空间,去农贸市场继续给它们找伙伴。
鸭子的叫声也提醒了她,应该买几只家禽到空间里,让里面热闹一点。
想到大公鸡每天喔喔地打鸣,母鸡咕咕叫着,带着一群小鸡在空间乱跑的场景,叶纤红感觉生活是那么美好。
至于猪牛羊什么的,还是算了,它们吃得多拉得多,会把空间搞得臭烘烘的。
她可不想空间被污染得一团糟。
如果有狗,倒可以养一只。
它们最有灵性,说不定在空间久了,会变得更聪明。
叶纤红这样想着,出了空间,站在原先的屋檐下。
身边静悄悄,果然没有人打扰她。
叶纤红松了口气,正要离开弄堂,一声尖利的婴儿啼哭声忽然从弄堂深处传出来,钻入叶纤红的耳朵,把没有任何心理准备的她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巷子里的人不是全搬走了吗?怎么还会有婴儿的哭声?
叶纤红往里走了一步,凝神细听,想确定声音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可是她失望了。
那哭声响了一下之后就消失了,四周一片死寂,似乎刚才是她幻听,其实根本没有婴儿哭过。
见鬼了?
叶纤红再次往里望了一眼,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她感觉这条阴暗的弄堂,突然给她阴森森的感觉,把她全身的汗毛都激得立了起来。
她不敢再停留,仿佛被什么撵似的,匆匆往外跑。
出了弄堂,回到人头攒动的农贸市场,耳边是鼎沸的人声,叶纤红的感觉才好了些。
原来自己胆子也就这么大?她暗暗取笑自己。
走到刚才跟她打招呼的摊主前,分别买了一斤泥鳅和黄鳝,提在手里。
这两种鱼即使离开水,也不会短时间死掉,叶纤红可以放心地带着它们,在边上继续逛。
本地虽然是江南水乡,淡水鱼的品种其实不多,叶纤红发现已找不到她想买的鱼类,就进了市场内部。
最后又买了几条昂刺。
这种鱼在本地,算得上是鱼中贵族,价格比较高。
如果想经常吃到,自己养是最好的办法。
螃蟹和河虾的价格也贵,她原想着下次有钱了再买,但是见老板娘非常好说话,不嫌她买得少,最后还是买了一些。
五六只河虾大概三两,她花了十五块钱。
又花了二十块钱,买了三只小小的黄甲蟹,也就是青蟹。
这种螃蟹比较好吃,不管做成蟹黄粉丝煲,还是姜葱炝炒,味道都很赞。
如果懒得做,还可以蒸水蛋,一样好吃。
叶纤红对它的味道算得上情有独钟。
前世的深圳,到处都是以蟹煲为主打的美食店,她吃过很多次,所以印象特别深刻。
见东西买得差不多了,叶纤红离开市场,准备回家。
至于家禽,市场买的还不如家里养的,到时回家捉几只就行。
“前面的小姑娘,你等等——”叶纤红走出市场,刚在人行道走了几步,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然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你——叫我?”她停住身子,疑惑地问。
面前是个五十多岁的大妈,因为很瘦,显得老。
穿着一套宽松的练功服,像是城里打拳回来的退休老人。
手里提出几个袋子,应该是刚从农贸市场买菜回来的。
看她的神情,明显认识自己,问题是她不认得对方啊?
“是啊!”这个大妈精神倒是特别好,虽然跑了一段路,居然脸不红,气不喘,倒像是闲庭胜步过来的。“你不记得我了?”
呃——
叶纤红没想到这个年纪的大妈,也有兴趣跟自己玩猜猜我是谁?
不过仔细看,还真的有点脸熟。
第七十二章不速之客
“你真的不记得了啊——”大妈热情地提示:“慕尼黑舞厅——”
“你是——”叶纤红一下子想起来了,面前的大妈,竟然是上次跟段俊希去舞厅,那个喜欢化浓妆,折扇遮脸,走脸妖娆的舞厅经理。
“是不是变化太大,让你不敢相信?”大妈咯咯笑道。
此时的她,像是换了一个人,笑得那么肆无忌惮,脸上的皱纹全部舒展开来,像一朵完全开放的菊花。
“是不敢认。”叶纤红点头承认。“完全是两个人。”
“那是当然。”大妈得意得像个孩子。“以前因为工作需要,所以那样打扮。现在离开慕尼黑,算是彻底退休了,我是怎么舒适怎么来,自己喜欢就行——”
“这样很好啊!”叶纤红见她能笑得这么开心,知道她最近肯定过得好,也替她开心。
重生前,经常看到一些退休老人,满世界到处跑,那种享受生活的积极心态,让她非常羡慕。
总想着如果自己老了,也能这样潇洒就好了。
重生回九十年代初,因为贫穷,不管什么年纪的人,都在努力为生活打拼,很少见到这样的老人,没想到今天碰到了一位。
“那还得谢谢你。”大妈感激地说:“因为有了你给的舞蹈和歌,我才敢辞了工作,一心一意培养女儿。前几天找熟人重新编曲配舞,把舞曲制作好了,现在已送去沪市人民广播电台了——”
“啊?”叶纤红有点摸不清头脑,既然歌已制作好了,要么出磁带,要么出唱片,送去电台做什么?
“这些你可能不了解——”见叶纤红疑惑,大妈解释道:“这首歌制作好后,监制也非常看好,帮我们送去沪市电台fm103.7兆赫,参加‘上录音乐万花筒’的流行歌曲排行榜评选,如果排名能进前十,就能一炮而红了——”
原来如此。
这个时代没有网络,新歌想红,只能靠电台。
叶纤红担心的是,这首歌太新潮,不知道能不能吸引九二年的年轻人。
记得前世去深圳后,买过一盘盗版磁带,叫《一九九二年十大劲歌金曲》,应该是香港排的榜单,她听了好几年,所以对那些歌印象很深,除了林忆莲、叶倩文、王靖文各有一首歌上榜外,其它七首,全是四大天王的。
而沪市的音乐榜单,还有大量的台湾歌星打榜,所以难度会更大。
不过做为新人,能不能进前十其实不是重点,只要能被电台看中,多播放几次,就等于成功了。
九二的舞曲,大多数是歌红了之后,再编成舞曲,所以重点在歌身上。
而那首《独一无二》,像那个时代的所有舞曲一样,因为用电脑制作而成,所以曲风反而成了重点。
只要你听久了,就会跟着抖腿,就会被洗脑。
所以才会被填上各种词,出各种语言的版本,因为歌词真的不是重点。
“这是好事啊!”叶纤红由衷地替她高兴。“等这首歌唱红了,她肯定成了大歌星,你就可以享福了。”
“那是。”像所有做母亲的一样,只要有人夸自己的女儿有出息,她们就开心了。
两人又寒暄了几句,叶纤红手里还有刚买的泥鳅黄鳝和蟹虾,所以得抓紧回家,免得不小心闷死它们。
“对了,我向你的同伴打听你的住址,想当面道谢,可惜没有人知道。”大妈遗憾地说道。
“哦。”叶纤红离开酒店后,确实没有告诉别人自己的新住址,连朱亚婷也只有电话号码,没有去过她住的地方。“谢什么,我当初就说过,不需要酬劳。”
有一句话叶纤红没说,她大脑里能哼唱出歌词的好歌,至少有几百首,如果靠它们卖钱,那自己不是立马就成为百万富翁了?
“这怎么行?”大妈不高兴了。“原先我不知道一首好歌的价值,也没当一回事。听那个监制说,这种创新的好歌,市场价起码几万,我怎么能白占你的便宜呢?”
“那也要等你女儿赚了钱,确定是首好歌,你再看着给吧!”没想到这个大妈还这么固执,叶纤红只好让步了。
如果他们硬是要给,自己也意思一下收一点吧。
叶纤红没有在这件事上过多纠结,反正在她心里,重生一场,靠自己的阅历和见识赚钱,她心安理得。如果把别人辛苦得来的创意,比如小说,比如歌曲,占为已有,她心里就会有压力。
所以她宁愿替人化妆赚辛苦钱,也不愿意做个盗版作家和音乐人,即使钱少,也花得心安理得。
“那行。”大妈也不是死板的人,为了请人给女儿制作这首歌,她把多年的积蓄全部搭进去了,现在要她拿一万块钱出来,她还真没这个本事。
只能盼望女儿能靠这首歌,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了。
“大妈,我还有事,得回去了。”叶纤红记挂着袋子里的东西。“下次有机会再聊吧!”
“好。”大妈说的普通话非常标准,老家应该是北方的。“那我们下次再见。”
等叶纤红走了几十米,她又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