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4节
  北边一排房子面积最大,是整个工厂的生产车间。东面靠近厂门,是一个小厨房和食堂,南面因为被厂门占了一块地方,所以面积比北面小,主要是仓库,还有两个小房间做了员工宿舍。西边两间两层楼房是办公室。
  宿舍后面,还有一个小天井,挖了一口井,平时吃喝用的水,都是从那边打上来的。
  可以说,这个工厂麻雀虽小,五脏却俱全。
  如果要扩大规模,肯定得把空间充分利用起来。
  这一点得交给爸爸和茂琳姐去想办法了,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这是叶纤红的原则。
  在叶纤红看来,九二年的房地产业还不算发达,所以苏家和蒋家的订单有限,这样的厂房面积足够用了。
  等做个两三年,积累了一点资本,到里可以找一块面积大一点的地方,把地皮买下来,建设新厂房,做为企业的根据地,又可以让土地升值。
  第四十一章焕然一新的家
  三人走了一圈,来到办公室坐下来。
  小苹苹看大人在谈事情了,自觉地拿着饼干到一边吃,安安静静地不吵也不闹,乖得让人心疼。
  叶纤红拿出跟蒋家和苏家的合同,把情况跟王茂琳说了一下。
  听说两家的门窗订单被她包下来了,王茂琳眼睛瞪大了。
  作为虞城人,自然知道蒋家和苏家的厉害。能轻松拿到两家的生意,这可不是普通人能搞定的。
  “这是不是表示,工厂的订单不用我操心,只要控制好质量和交货期,就万事大吉了?”她似乎有点不敢相信,所以用不太确定地语气问道。
  九十年代的制造业,重头戏就是销售,大多数工厂为了打开销路,都会派精兵强将,全国到处跑。
  业务员的提成也很高,只要拿到几张订单,就吃喝不愁,可以过上很潇洒的生活。
  “是的,茂琳姐,你的主要工作,就是统筹和安排。”叶纤红明确地回答她。“现阶段的工作,先把工厂的架子搭起来,招人和工人数量,都要你来决定。至于具体的技术问题,可以交给我爸去解决。”
  这样的生产模式,二千后其实很常见,大多数叫外贸企业或订单企业。
  “行。”王茂琳信心十足地说道:“听你这样一说,我更有信心了。”
  把自己想表达的说完,叶纤红搂过小苹苹,逗她玩,把剩下的事交给他们两人去商量。
  郑建国原先什么事都要管,经常觉得心力交瘁,就怕有什么地方没顾及到,影响了工作。现在有一个懂管理的人来帮忙,就方便多了。就把自己平时的工作跟她交接了一下。
  见这个工厂真的还是个空架子,王茂琳拿起纸笔,考虑工厂架构的事。
  会计肯定得招个专业的,否则帐面乱七八糟肯定不行。办公室也得招个文员,可以叫她跑跑腿,负责接待和工人沟通。得招一个会炒菜做饭的大姐,安排午饭,免得浪费时间回家吃。
  其它生产相关人员,得根据订单再安排,不过先招几个有机械基础的熟练工人,是必须要做的。
  见时间也到十点半,他们也谈得差不多了,叶纤红就叫他们有事下午再说,先回家吃饭。
  到了家里,看到焕然一新的房子,叶纤红也很激动。
  因为赶时间,郑建国叫了好几个水泥匠同时干活,外墙的磁砖两天就全部贴好了,内里的石灰刷白也很快完成,屋里亮堂堂的,送来的电器也全部摆上,看起来非常漂亮。
  就是家具很多是旧的,看起来有些碍眼。
  叶纤红考虑了一下,打算等一下写个单子,叫木匠统一做新些家具。
  看到女儿回来了,叶知书高兴地从屋里迎出来。
  “小苹苹,叫奶奶。”叶纤红抱着小苹苹走在前面,看到妈妈,主动提醒道。
  “奶奶——”小苹苹甜甜地叫。
  “哟,这是谁家的孩子,长得可真漂亮。”叶妈妈被她叫得稀罕死了,也不嫌重,抱起来亲了亲。
  小苹苹也感受到了叶妈妈的善意,咯咯真笑。
  “这是茂琳姐的女儿。”叶纤红替妈妈介绍。“她是我新招来的厂长,帮我管理工厂,以后有她在,爸爸就可以轻松一点了。”
  “那就好。”叶知书笑的很安心。“你爸有什么水平,叫他管工厂,实在太为难他了。”
  又对王茂琳说道:“闺女,快进屋,外面热。”
  因为嫌费电,楼下客厅没有装空调,只在屋顶安了台吊扇,这时候哗哗地转着,屋里倒确实很凉爽。
  “谢谢阿姨。”王茂琳感觉到叶纤红一家人都很热情和善良,略略放了心,笑着向叶妈妈道谢。
  “这房子还不错吧!刚造好没几天。”叶纤红怕王茂琳陌生,主动带他在屋里走了走。“以后你嫌麻烦,也可以带苹苹来这里过夜,反正楼上房间很多,可以给你专门留一个房间。”
  “那怎么好意思?”王茂琳见叶纤红真的当她自家人一样,有些吃惊。
  大多数企业老板,怕镇不住管理人员,不是喜欢跟他们保持距离的吗?为什么叶纤红却把自己往家里领,似乎一点也不担心过于亲近,反而恨不得跟自己成为一家人?
  “你别多想。”叶纤红似乎猜到了她的心思,笑着解释。“我的用人原则跟别人不同,是希望找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把企业做大做强,而不是想方设法,压榨下面的管理人员。那样的老板格局不够大,企业做不大,也做不长久——”
  “哦。”王茂琳应了一声。
  这些道理谁都明白,可是又有几个人做得到?
  难道自己的运气来了,真的碰到了一个千年一遇的好老板?
  中午有客人来,叶知书炒了一桌子的菜,招待王茂琳母女。
  只是儿子和女婿还没回来,还得等一会。
  没过一会儿,安安骑着他那辆山地车进了院子,脸上被晒得红扑扑,却有种阳光健康的帅气。
  “安安又买了新衣服啊!”看到儿子身上的橙色t恤,叶知书皱了皱眉。
  普通人家的孩子,有三件衣服就不错了,儿子已经有了七八件,怎么还买衣服?
  她觉得女儿花钱太大手大脚,乱给儿子买东西,担心儿子也养成了乱花钱的习惯,所以有些不痛快。
  “妈,这不是买的。”安安像个大人一样抱了抱妈妈。又指指衣服上的图案,得意地说道:“这是我设计的卡通,姐姐找了诗萍姐的工厂把它印在t恤上,我拿它去卖,一天可以卖二十多件呢!”
  “什么?安安你在卖衣服,你也能赚钱了?”叶知书不敢相信地问。
  “是啊?昨天晚上我卖了二十件,上午又卖了三十件,就算每件赚十块,我现在最少赚了五百块——”安安从口袋掏出厚厚一叠零钱,示威似地给妈妈看了看。
  “哎哟,我家安安实在太厉害——”叶知书见儿子真的赚了这么多钱,欢喜得什么似的,恨不得抱着儿子亲个够。
  “这t恤成本十块一件,你算算赚了多少?”叶纤红见弟弟还不知道衣服的成本,随口补充了一句。
  “不会吧,姐。”安安瞪大了眼睛。“一件衣服居然可以赚二十九块,那我不是赚一千四百多了——”
  “我骗你干嘛!”叶纤红笑着说道:“所以我跟你说,如果你能自己设计图案,赚钱就容易了。”
  前世那些做品牌的,特别是奢侈品牌,哪一家不是赚得钵满盆满?
  “姐,那万一别人也在衣服上印这样的图案怎么办?”安安有点担心地问。
  “所以我打算为你注册一个潮牌,把这只羊申请了专利,免得被人恶意抢注。”叶纤红回答道。
  “太好了,姐。”听说姐姐早有安排,郑兴安松了一口气。
  “还有,你空下来的时候,可以为它设计一系列的图案,比如它戴着帽子的时候,比如说它笑的时候,比如它运动的时候,否则一个图案太单一,顾客买了之后,就不用再买了。”
  “知道了,姐。”姐姐给自己指出了努力方向,郑兴安感觉自己更有动力了。
  王茂琳看她们姐弟一问一答,才知道叶纤红能赚钱,不是凭空而来的。
  她的眼界和智商,自己远远不如。
  “向阳怎么来不来?”叶妈妈已把菜全部端上桌,看外面还没有动静,自言自语了一句。
  “应该有点事吧!”叶纤红随口回答了一句。
  话音刚落,门口就传来了一阵摩托车的声音,却是胡向阳来了。
  “开饭。”叶纤红肚子也有点饿了,于是叫大家坐下来。
  胡向阳走进屋,看到大家已坐下来了,叫了一下爸妈,就在叶纤红旁边坐下来。
  “警察叔叔。”看到胡向阳身上的警服,小苹苹主动叫了一声。
  “乖。”胡向阳受叶纤红影响,也转头向孩子笑了笑。
  “叫叔叔就行。”王茂琳自觉融入了这个家庭,所以要女儿这样叫人,又指指安安,“那个叫小叔叔——”
  “叔叔,小叔叔——”小苹苹乖乖地叫了一声。
  胡向阳厚着脸皮哎了一声,倒是安安有点难为情。
  因为下午还要干活,中午没有喝酒。
  叶知书坐在儿子旁边,不停地为他夹菜。
  儿子今年才十五岁,就这么会赚钱了,她真的为他感到骄傲。如果可以,她真的想把这件事宣传得全村人都知道。
  女儿出生时,因为特殊的身份,让她从小被人嗤笑。儿子虽然好一点,因为家里穷,也没有得到什么尊重。
  就连他的亲奶奶,也更重视大孙子大孙女,对这个小孙子,几乎从来没抱过。
  想到女儿现在的本事,不但帮她姑姑和堂哥解决了工作上的难题,还自己做老板开厂开店。谁家不羡慕。
  没料到一向老实的儿子,也一下子开窍了,高中还没开始读,就可以赚大钱了。
  两天时间赚了一千多,别人家的大学生,一个月也赚不到吧?
  叶纤红见妈妈不断往弟弟碗里夹东西,理解她激动的心情,自己昨天不也如此?
  所以也没笑话她,只是夹了一些菜给王茂琳母女,免得她以为自己不欢迎她。
  第四十二章找上门来的汉子
  工厂的事交给王茂琳后,叶纤红很少再去关注。
  只要隔段时间从父亲那里了解一下进程就可以了,只要大方向不要出错,一些枝末小事,她不会介意。
  总得给别人一段时间适合和磨合嘛!
  回家后,她去了一趟美容会所,把所有人召集起来,正式宣布董采玉为店长的决定。
  以后美容店有什么事,叫她们一律向董采玉汇报,如果她解决不了,再由她打电话找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