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它也是我的故乡,是二十多年前雷歇尔带走我的地方。
  “对。”雷歇尔缓缓回答,“我的血亲,应该还活在那里。”
  第28章 旧地重游
  “血亲?!”我叫得比刚才还大声。
  这回雷歇尔终于抬头看我,没好气地说:“你卡壳了吗?”
  我干笑了几声,依然没法收起震惊的表情。
  在不得不跟我上床之前,我亲爱的导师是个高龄处子。话说回来,对于法师来说,没有对象却有后代并不算惊世骇俗。许多邪恶法术需要血亲当原材料,禁术中有不少能凭空制造血脉后裔,要是雷歇尔说他给自己造个了孩子当备用肉体,我一点都不会奇怪。
  “不是我的后裔。”看出了我在脑补些什么,雷歇尔难得好心地解释了一句,“我的父母在图塔隆出生。”
  我刚刚恢复平静的脸再一次完全扭曲,下巴险些落地。
  雷歇尔有父母?
  简直比他有孩子还吓人好吗?!
  我脑中出现了一个雷歇尔与一个女体雷歇尔抱着襁褓中的小型雷歇尔(等比例缩小,恕我无法想象一个童年时期的老师),这画面宛如五雷轰顶,让我从头顶到脚后跟都在发麻。雷歇尔常年保持着二三十岁的外表,仿佛生于某个魔法工厂,今天出厂明天入塔,将毫无效率的童年幼年少年时期在几天内完成。雷歇尔有父母?!
  魔法之神在上,这事太离奇了。难道他的父母还活着?他不是已经……好吧,其实我也不知道雷歇尔究竟几岁,他显然不是会举办生日派对的类型。他是个“年轻”的传奇法师,对于动辄一两百岁的传奇法师来说相当年轻,没人知道他的起源,只知道他活跃了几十年。要是雷歇尔的父母还活着……
  “他们早就死了,我弟弟还活着。”雷歇尔打断了我脱缰野狗般的思路,翻了个巨大的白眼,“还愣着干什么?去收拾东西!”
  我把自己的下巴安回去,乖乖滚去收拾。
  大部分情况下,我们能轻装出行,传送术能将旅途中的消耗压缩到最小。但倘若目的地是图塔隆,我们要准备的东西就不能少。我们得从安森出发,走上几天的路,图塔隆是个不能传送的奇特国度。
  主物质位面,或者说这片被称作埃瑞安的大地,几乎没有法师不能传送到的地方。那些仅有的传送禁区,除了环境恶劣(空间乱流或死魔区)导致法术失效外,便是人为制造的禁地,例如强大神祇的神殿、法师协会的总部、德鲁伊圣地……全都有钱有势。图塔隆是唯一的例外,这个无钱无势的小地方成为传送禁区,全赖它的邻居。
  白垩平原环境险恶,深山老林里藏着一大群地狱崇拜者——成分为六成脑子有病的邪教徒和四成特别疯的黑巫师。这些疯子把白垩平原变成了一个谁都不想碰的马蜂窝,而数十年前,他们居然明目张胆地入侵了图塔隆,袭击了王室。“不插手世俗王权更替”是职业者默认的潜规则,这趟直接传送到国都核心地带的侵略战引发了恐慌,犯了众怒。正义之神的信徒、法师协会与安森王国的军队携手击退了这次入侵,并布置了著名的图塔隆防护网,在那之后,图塔隆便再也无法传送。
  也只有像图塔隆这样的小国,才能做到举国禁区的壮举吧。
  我暂且收好一大堆好奇心,准备完行李,与雷歇尔传送到安森王国,而后租了一辆马车,跟着商队前往图塔隆。出发前他跟我大干一场,摆明了不打算在途中玩车震。我对此颇为遗憾,不过真到了途中,我也没空再去想这个了。
  上一次我来这里,好像是跟哪个雇佣兵朋友赚路费的时候。上一次我和雷歇尔一起来这里,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想想真不可思议,图瓦隆居然也是雷歇尔的故乡,他要是不说,谁能猜到呢?
  我在马车上频频撩开窗帘,把头伸出去,想从记忆中找些熟悉的东西。自从我有能力独自离开塔,雷歇尔就没阻止过我回老家;叛逃之后,我也不止一次来过这里。我从没害过思乡病,只是旧地重游总让人心情复杂。雷歇尔在车厢里闭目养神,没阻止我东张西望,也无意向前方的故国看上一眼。
  “看!”我指向越来越近的山丘,“老师,您对这里有印象吗?”
  他掀开眼皮往我指的方向看了看,又瞥了我一眼,说:“你第一次落跑的地方。”
  我立刻打了个哈哈混过去。
  我没想到雷歇尔记着这个,我都快忘了这茬了。或者说记忆的侧重点不同,我清楚地记得后来的事,倒没怎么去记那件事的起因。
  雷歇尔不记得半精灵崽子要吃饭,我被他带走,没有投喂,差点饿死。等他把我救回来,我已经断定对方是个吝啬的奴隶主,准备好跑路。谁都有年轻的时候,十一岁的街头小贼没听说过雷歇尔,对法师的威能也知之甚少,天真地以为自己跑掉。我趁他与人交涉时脚底抹油,慌不择路地跑到图塔隆边境地带,不幸被强盗团抓了个正着。
  图塔隆是个国力不强的小国,需要它的大佬们会斥巨资打造传送禁区,却不会管这里的贫穷与混乱。城市里的扒手团伙控制着街头所有流浪儿,城市外的强盗团更加凶残。他们从来没有什么不伤老人孩子的规矩,不如说对弱者更加凶狠。我逃跑路上的同路人死于强盗刀下,我费劲口舌才捡回一条命,被带回贼窝入伙。
  所谓的入伙,其实只是被带回去当童工罢了,地位跟奴隶差不了多少。能捡回一条命全靠我脑袋机灵嘴皮子利索,但我所谓的聪明才智,也只能让我当一个待遇稍好的奴隶。
  我刚出虎口又入狼窝,不由得陷入了深深的迷茫。我开始怀疑自己的选择,逃离那个法师真的正确吗?可是不逃走好像会被饿死。被带走前途未卜,留在街头饥一餐饱一餐,被困在强盗窝里性命堪忧,好像无论那个选择,全都看不到未来。仿佛生来命运已定,我不知道我的挣扎到底有没有意义,我甚至想象不出一个好结局。
  然后,有人来了。
  困住我的那个强盗团在图塔隆数一数二,大本营里几千人,有刀有马还有不少职业者。这样一个规模大又实力强的贼窝,竟被人打上门来。那天所有人都骚动不安,我这样的喽啰也被塞了武器,被赶去充场面。跑在前面的小头目难以置信地咋呼了起来,因为打破山门的敌人,只有一个人。
  那是个衣着体面的男人,手无寸铁,外表文弱,一双手拢在袖子里,我远远看见他,心便狂跳起来。我认出那个人就是带走我的法师,他站在强盗们的包围圈中,神色平静。
  “滚开,施法者!”强盗头子高喊道,“别以为炸掉几块石头就能虚张声势,这里可是图塔隆!你真敢杀人,圣殿骑士图案立刻会把你吊死!”
  “我只说最后一次。”文弱的法师轻柔地说,他的声音在每个人耳边响起,“棕发蓝眼,十一岁的半精灵……把他还给我。”
  他在说我。
  我几乎难以呼吸,无数念头与情绪让我连思维都难以运转。我从没期待过这个,真的。我早知道自己的小命不值一文,就算陷进强盗窝,也没人会来找我——此前十一年,我都是条烂泥里自力更生的泥鳅,拼命瞎转找出口,不然还能怎么样?我没想过真的会有人把我捞出来,还捞了两次。有人为我而来,如同白日做梦。
  我还剩下一点儿理智,知道自己不能高声应答。我咬着下唇,偷偷捡起一颗石子,砸向不远处的马匹。我扔得很准,被惊动的马踢起了蹄子,又惊动了不少人,这动静足以让对峙中的人往这个方向望。我趁乱换了位置,爬到高处,祈祷法师自己能被法师看见。狂喜与恐惧轮流折磨着我,我拼命伸长脖子,怕他看不到我就会离开。
  雷歇尔的目光遥遥对上了我,他笑了起来。
  要到几个月之后,我才会知道一个法师能多么轻易地追踪到落跑的小鬼,雷歇尔早就知道我在这里,精确度以厘米计。他的微笑并不是因为找到了我,而是因为我如此努力地要回到他身边。被取悦的法师微笑起来,仁慈地对我的落跑既往不咎。
  第29章 大场面
  我不记得强盗们那时候说了什么,但接下来雷歇尔说的一举一动,我都永生难忘。
  “图塔隆从不是什么‘法师禁地’,只是有所限制。”雷歇尔说,“结界的力量国都最强,向外渐弱,这里的强度……不过如此。”
  他的手从袖子里伸了出来,这是我第二次好好端详这双手,苍白而修长,看起来养尊处优,只是指甲青紫——并不难看,倒让我想起那些夫人们往手上涂抹的胭脂。这双纤细的手动起来,远远望去,好似白蝴蝶翻飞,能被莽汉一下捏断。当强盗们冲向他,我简直不忍去看。
  包围圈本来就很小,他们距离雷歇尔只有几步之遥。强盗头子见势不妙便一声呼啸,一群人声势浩大地冲了过去。一时间到处都是高大的成年人,他们挥舞着棍棒刀枪,口中鬼哭狼嚎,法师与他的手被淹没在洪流之中,蝴蝶被犀牛群碾过。突然,所有声音戛然而止,我怀疑自己聋了,更可能疯了。
  挤压裹挟着我的人流不见踪影,面前黑压压的人群蓦然一清。我能直接看到雷歇尔,中间再无阻碍。我茫然地望向他,一时间没反应过来,直到鲜血滴落到我头上。我抬起头来,在半空中看到一片尸体组成的森林。
  黑色丝线在空气中飘扬,穿过强盗们的身体,将他们晾在空中。我听到细微的“滋滋”声,像细雪在阳光下融化。没有错,的确在融化。几千人的围攻眨眼间被瓦解,不久前势不可挡的暴徒变成了尸体,很快连尸体都没有留下。一条丝线滑下来,绕过我僵硬的脖子,舔掉我脸上的血。
  过去十多年被我们当成天边乌云的强盗团、过去几天掌握我小命的庞然大物,就这样全军覆没,豕突狼奔敌不过一只轻盈的毒蛾。我捏紧的拳头还没放下,战斗便已经结束。我对法师怀有盲目的信心,至少那时我以为自己的预计已经足够乐观盲目,可是我想象中的龙争虎斗根本没有发生,没有大战,如同巨龙踏过蚊虫。
  雷歇尔抬起手,手心向上。
  他没有招手或者挥手,就只是把手掌抬到一个不算高的高度——跟我身高差不多的位置。他看着我,伸出手,仿佛确定我会理解并且遵从。的确如此,我在看到他的瞬间理解了他的意思,在我想明白之前,我的腿已经动了起来。我向着雷歇尔跑去,好似乳燕投林。
  回头看来这简直说不通,那群强盗在年幼的我眼中强大得可怕,能在片刻间杀光他们的雷歇尔不是更加可怕吗?可是我不假思索地跑向他,胸膛里满是说不出来的雀跃。我说不出来,不过我的表情一定交出了让他满意的答卷,雷歇尔看着我,又一次微笑。
  “这是魔法。”他说。
  “魔法……”我喃喃自语,还在为奔跑而大口喘气,“这种力量……”
  我知道穿袍子的人不好对付,我听过他人与雷歇尔本人提及魔法,只是到此时此刻,我才真正开蒙,隐约意识到魔法是多么强大的东西。它很可怕,却更加迷人,那是一个非凡的新世界,散发着致命的吸引力,让我热血沸腾。
  “不。”雷歇尔说,“它可不是武器。”
  不是吗?法术是我见过的最强大的武器了。我心中这样想,却没有反驳,只是顺从地应下。雷歇尔一眼看破了我的口是心非,摇头道:“把魔法当成武器摆弄的,只能当杀手,而不是个法师。”
  “那魔法应该是什么?”我大着胆子问。
  “魔法可以是很多东西。”雷歇尔说,“比如……”
  他的手搭到我肩膀上,把我转了个身。我那时候又瘦又矮,他能很轻松地把我笼在怀里,如鹰隼笼着雏鸟。雷歇尔贴着我的后背,胳膊越过我的肩膀,手指在我跟前拨动。
  我们脚下的大地升了起来。
  “魔法是改变世界之手。”他说。
  地面轰隆隆抬起,平地升起山丘,新生的山脉就在我们脚下。雷歇尔的手心抬起,山峰便涌现;他的手掌下压,河流便转向。我的视线拔高再拔高,视野扩张再扩张,参天大树变成脚下的草丛,一望无垠的树林出现了边缘。远处的城镇露出痕迹,这是个阴天,许多人早早点灯,百里以外的灯火穿透灰蒙蒙的黄昏。巨大的强盗窝好似路边的煤球,我挣扎求生十多年的街道如同耗子的水沟,在那之外,大地这样宽广,世界如此开阔。
  当云层近在咫尺,山岭不再上升,我们的脚步却没有停下。我在双脚离地时惊叫出声,云雾跑进我嘴里。
  云层之上,夕阳正好。
  阴云遮蔽了日光,而我们在阴云之上,阳光比金子还要璀璨。高空的风让云层流动不休,宛如海浪,被染成了金红色。这片天上的海洋这样绚丽壮观,我竟想不出一个合适的比方。我贪婪地凝视云与太阳,如果不是一双手捂住我的眼睛,我可能会被阳光刺瞎。
  “魔法是看破迷雾之眼。”雷歇尔说。
  那双微凉的手很快离开,等我再度睁眼,我意识到他刚才不只打断了我的注视。
  无数细小的光点悬浮在空气中,语言无法描绘它们的色彩。孔雀尾羽不能与之相比,日月之光也要甘拜下风。我下意识伸出手,什么都没有摸到,像个扑打影子的傻瓜。它们穿过了我,它们也在我手中,我的双手微微发光,不,这不是光,这不是我曾见过、我能描述的任何东西。
  这是魔力。
  这是法师之眼能看到的景象,这是施法者能感知到的东西。魔力如此美丽,如此亲切,无所不在,无所不包。我们下降,来到云海以下,世界已与刚才截然不同。我头晕目眩,为自己的无知羞愧,为自己的无知欣喜若狂——在我以为已经看透了的乏味世界上,还有多少值得一看的东西啊!
  “魔法……”雷歇尔停顿下来。
  有人来了,这里的动静太大,雷歇尔丝毫无意隐藏。附近的驻军搬来救兵,法师协会驻扎图塔隆的成员匆匆前来,圣殿骑士与神官不甘落后。我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大人物,这阵势足够将几天前的我吓得屁滚尿流。但现在,我的老师站在我身后,他的手搭在我肩头,我半点都不觉得害怕,甚至唯恐天下不乱地期待起来。
  雷歇尔问我:“想看龙吗?”
  我差点把自己的头点下来。
  于是一条长长的线割裂了空气,天空撕开一道裂缝。缝隙蓦然扩大,伸出一颗房子那么大的头颅,它没有皮肉,缠绕着黑雾,眼眶中吞吐着红色的光。一条硕大无朋的巨龙骨架穿过空间裂缝,展开巨大的翅膀,飞到我们身边。
  “骨龙!”有人惊恐喊道,“是雷歇尔!”
  “那个雷歇尔?”
  “光明之敌!”
  听起来好像所有人都认识他,过去遥不可及的大人物们惊慌失措,严阵以待。“屠龙者雷歇尔。”一位法师谨慎地问,“您来图塔隆有何贵干?协会……”
  “我做什么,何时要向你们报备。”雷歇尔哂笑道。
  不知何时,他考究的服饰已经变成了黑袍,黑雾有生命般笼罩着他,在外面看起来大概很可怕。我不知道,我在黑雾内部,贴在我身上的烟雾冰凉而柔软,好似丝绸。黑雾并不让人窒息,骨龙的背也不硌屁股。
  骨龙拍动双翼,气流让周围的人站立不稳。战士拿起武器,施法者竖起防御,而骨龙在万众瞩目之下转身,飞回那道空间缝隙。我们穿过那层粘稠的空气,片刻后图塔隆不见踪影,一切声音被抛在身后。缝隙在我们身后合拢,我看到一座巍峨的高塔,漂浮在虚空之中。
  它如此庞大,骨龙在它面前只是一条看门狗。它是蛰伏在黑夜里的巨兽,是水下无边无际的冰山,我仰头仰到脖子发酸也看不见塔顶。但这样巨大的东西同时也精巧万分,无数秘法符文笼罩着高塔,整个图塔隆的灯火都不能装点十分之一的塔身。魔力在塔上闪耀,让它辉煌如星空。
  “告诉我,”雷歇尔问,“魔法是什么?”
  他听起来相当平静,仿佛这番大场面与掏钥匙开门没什么差别。在别人眼中,雷歇尔绝对傲慢至极,他有傲慢的底气。
  魔法是傲慢的底气,是伸手间移山倒海。魔法是能够随手制造大场面,就为了离开,带走一个学徒。魔法是哪里都能去,去哪里都无人阻拦,没人能阻拦。魔法……
  “是自由。”我说。
  雷歇尔愣了愣,勾起嘴角。
  “对,魔法是随心所欲。”他说,“只要你能活下来,总有一天,你将更胜于我。”
  第30章 入境
  “记得你当时说了什么吗?”雷歇尔说。
  位于这个时间点的老师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回来。回到现在,我三十几岁,早就不能被雷歇尔笼在袍子里。当我转头去看他,我们的视线平视,记忆中高大如山峦的领路人如今比我矮一点点,我看着他,觉得那张脸年轻得过分。
  我的老师没有返老还童,他只是从未老去。我十几岁时觉得那张脸代表着成熟年长,等我到了这个年纪,我们已经像是同龄人——如果我不是个半精灵,我搞不好会比他看着更老。这让人感慨,不知怎的更让人自豪,仿佛他停下等我,而我快步追上,我们的距离不像过去那样遥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