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节
  傅恒之可不管其他人怎么想,深藏的眸子凝视着自家人儿,薄唇牵起一抹浅浅的弧度,一步一步的走了过去,沉稳而有力,一双修长的宛若艺术家的手,将手中的梅花鹿幼崽递了过去。
  顾子安下意识地伸手接过,如醇酒般醉人的嗓音从耳畔传来。
  “听说,上古时聘礼须用全鹿,我想你应该会喜欢。”
  一句话,众人没听明白,顾子安却听明白了,他之所以会用古时候的礼节,也不外乎,比起她在现在这个时代待的时间,终究是不如那个时期的长,某些习惯她到底还是偏好于那早已经被淹没的时期。
  就比如,苍华集团在住宅方面,忍不住往古代因素靠拢;就比如,中华馆旗下的服装就忍不住加了古代因素进去;就比如,上宣一中的校庆上,她弹奏出的曲子,也依旧是她埋藏在心底的事儿。
  “可这梅花鹿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就这样抱过来不会出什么事儿吧?”沈琴还是担忧,眼睛还时不时的往门外看去,生怕下一秒就有人过来抓捕了!
  傅恒之眉头动都没动,眸子只深深地注视着自家人儿,薄唇动了动,一句话又接着从口中而出,“一件军功,换一只梅花鹿,已经经过上面批准了。”言外之意,不会有事,当然,还有一句话他没说的是,只要不被杀掉就行。
  顾子安浑身一震,清亮的眼眸中涌起阵阵波动,一瞬间只觉得怀中的梅花鹿重若千金,一件军功换一只梅花鹿?!
  一件军功在如今看似和平的年代有多难得,而他私下替上面处理的事儿,危险系数更是不用说,她可不觉得上面会派简单的任务给他,可偏偏,他却将它拿来换了一只梅花鹿,这事儿怕是只有他才会做出来。
  清亮的眼眸中浮出一层水雾,顾子安隔着水雾看着面前模糊不清的道,含糊的吐出了一个字,“傻。”
  傅恒之轻笑了笑,修长的指尖触上了顾子安的眉眼,同样回了一个字,“值。”
  “喜欢么?”从她的反应,他已然知道,自己赌对了,可偏偏,他却想听她亲口说。
  “……喜欢。”
  她没告诉他的是,这所有的聘礼中,他赌错了全部,那些东西虽是古代民间流行的聘礼,也适用于娲族人,却唯独不对于娲族灵女。
  她也没告诉他的是,他赌错了全部,却唯独赌对了这一只鹿,也仅仅是这一只鹿,便足够让她心悸。
  傅老爷子面露疑惑,明显瞧出了孙媳妇儿情绪似乎有点儿不对,刚刚看见那么多聘礼时,虽是嘴角带着笑,但见到这只鹿时,笑虽笑,但配上了那星星点点的泪光,竟有种动人心魄的美。
  老爷子暗暗惊奇,莫不是这孙媳妇儿和自家孙子之间,与这鹿有什么其他的渊源不成?否则,怎么自家孙子宁愿拿军功来换一只梅花鹿?
  想当初,他也就是因为听见这话之后,才同意让自家孙子带过来的,自家孙子都这么坚持了,他哪还能再说什么?
  其他人虽是不理解,但瞧着这气氛貌似不错,尤其傅恒之刚刚也说了,这鹿就算是他们养着也不会出什么问题,于是乎,一行人纷纷松了一口气,反倒是越瞧那鹿越觉得稀奇,越看越觉得喜爱,以前只能在电视剧看见,有点儿钱的时候,能在动物园看见了,哪里想过,如今,自己还能再养一只鹿?!
  这养猫养狗养鸟等等的他们倒是听过,这养鹿的,还是不违法的,估摸着他们是第一个了!
  沈琴瞧着这边的东西也搬完了,看着桌子上的菜,突然想到了什么,赶紧招呼道:“哎呀,这菜都上了,还是边吃边说吧,不然待会儿冷了可就不好吃了。”
  “对对对!先吃饭,先吃饭,老爷子你们先坐。”顾纯中连连点头,也跟在后面说着,直接将上首的位置让了出来。
  傅老爷子也不推辞,这菜都搬上桌了,也总不能看着它们冷了吧,这不是浪费粮食么!结果,等他和傅正衫坐上去了之后,这旁边的一行人却站在一旁不动了,一个个你望我,我望你,谁也不敢先坐上去,这跟老首长在一起吃饭的事儿,他们还从来没想过!
  顾子安轻笑了笑,也不多说,直接拉开了椅子,对着父母和爷爷道:“爸妈,爷爷你们坐。”
  傅老爷子也反应了过来,唬道:“我一个老人家,又不是老虎,你们怕什么怕,来来来,这是子安爷爷吧,就坐这儿,咱老人家坐在一起也能多说说话。”说着,还拍了拍身边的座位。
  这下子可把沈忠国吓得够呛,从刚刚开始看见傅老首长后,他就一直没回过神来,这会儿见到以往只在电视里瞧过的人,见到他们那个时代尝尝挂在嘴边称赞的人,竟然主动和自己说话?!
  沈忠国立马条件反射地挺直了腰杆儿,唰地将手举了起来,倒是有模有样的敬了个军礼,“老首长好!”声如洪钟,活像是学生见到老师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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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五章 只传嫡媳
  傅老爷子哈哈一笑,摆了摆手,半是玩笑的道:“成了,没什么首长不首长的,赶紧坐,待会儿菜凉了,要是都浪费了,我可是要发脾气的。”
  这话一出,吓得一行人一惊,赶忙麻溜儿的坐了上去,都不用人再叫了!看的傅老爷子好一阵郁闷。
  “老爷子,恒之他姑姑,这菜都是一些家常菜,不比大院儿的,也不知道你们吃不吃的惯。”沈琴不好意思地笑道,要是早知道老爷子会来,她怎么说也要多烧几个菜才是。
  傅老爷子看着面前的一桌子菜,倒是很给面子的直接夹了一筷子,一边夹一边咋呼道:“这要是家常菜,那我岂不是天天在吃牢饭了。”说着,还似模似样的点了点头。
  沈琴错愕,一时半会儿没明白过来老爷子这话是什么意思,怎么还成吃牢饭了?她可记得电视里天天放的,有钱有势的人家不都是请的大厨来烧饭的么,就算是傅家没请,但也不至于成牢饭吧?!
  傅正衫尬尴地笑了笑,对着沈琴道:“亲家母不用客气,叫我正衫就行了,爸平常在家里吃的是营养餐,饮食比较注意,都是一早搭配好了,偏清淡,倒是没这么多。”
  心下却忍不住想着,老爷子自从开始慢慢放权后,倒是越活越老小孩了,当然,这只是在某些时候,要是一个不小心犯错了,那就另当别论了!
  一行人一愣,这说起来,这老首长在家里的日子还没他们过的自在,好歹他们还能想吃什么就能吃什么,不过一想到老首长都已经年过八旬了,这身子骨还能这么健朗,这跟注意饮食怕是也离不开关系。
  “哎,好,正衫你多吃点儿菜”沈琴连连点头应道,看着这满桌子的菜,也同样想到了后一点,犹豫的说着,“那老爷子是不是有哪些忌口的东西,不如我把这些菜换一换,我瞧着那边的菜比较清淡,应该更适合老爷子吃。”说着,就要起身将菜端走。
  傅老爷子二话不说,赶忙护住面前的几盘菜,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板着脸,一本正经的道:“别听他们瞎说,没什么忌不忌口的,他们就是瞎担心,我这身体好得很,这大过年的哪能还不让人吃东西了!”
  沈琴愕然,见老爷子都这么说了,而且傅正衫也没拦着,想了想这吃个一两顿应该没事,只好将手中的菜又放了回去。
  傅老爷子高兴了,一边嚼着口中的菜,一边赞道:“不错不错,小琴啊,你这厨艺不错啊。”
  这要是以前沈琴听了这话,怕是别提多高兴了,不过这会儿高兴归高兴,目光却下意识地看向了坐在对面的傅恒之,笑道:“我这点儿手艺可比不过恒之,他那才叫真的好。”
  这话说的绝对是真心实意,然而,这话一出,傅老爷子和傅正衫两人却齐刷刷地抬起头来,一副见鬼的样子,面上满是惊诧,异口同声的道:“什么?!恒之会烧菜?!”不仅如此,貌似味道还不错?!
  沈琴愣住了,顾纯中也愣住了,老爷子竟然不知道恒之会烧菜?那岂不是说这吃都没吃过?!所以,这是亲爷爷和亲姑姑都没吃过,他们这岳父岳母倒是先吃过了?
  傅老爷子不答应了,这自家孙子会烧菜,他都还没尝过了,老眼瞪着自家孙子,“你会烧菜怎么也没见烧给老子吃!”
  傅恒之不慌不忙地抬起头来,幽幽地说了一句,“爷爷平时的饭菜是由营养师搭配的。”言外之意,用不上我。
  傅老爷子接着瞪眼,下意识地就道:“老子用不上,那你烧着干什么!”
  深藏的眸底闪过一道幽光,傅恒之牵了牵唇,回的那叫一个自然,“给我媳妇儿烧的。”仔细听,甚至还有种得意的意味在里面。
  桌上的人齐齐一愣,傅老爷子更是整个儿一噎,刚刚还雄赳赳气昂昂要找麻烦的态势,这会儿瞬间怏了下来,突然有种儿大不中留的深切感悟,话说,他这到底是娶孙媳妇儿还是在嫁儿子呢?
  顾子安心下一囧,轻咳了一声,面上却一本正经的对着傅老爷子笑道:“傅恒之刚才还说,爷爷大老远从京城跑来,正巧现在没营养师搭配了,怕爷爷会吃不惯,打算明天亲自下厨专门烧给爷爷吃。”
  沈琴、顾纯中一行人也瞬间反应过来了什么,连连帮衬的道:“是啊,老爷子要是不着急走的话,就在这边多待两天,想吃什么就让恒之烧什么。”
  “对对对!这难得过年,就当是给自己放个假了,这要是天天吃着早就搭配好的东西,不得憋坏了。”
  傅老爷子哼唧了两声,听着这话舒坦了,瞧瞧,瞧瞧,还是他孙媳妇儿孝顺,还是他孙媳妇儿会说话,这么想着,这眼神却还不忘往自家孙子那儿瞟,活像是不听他说一句不罢休似的。
  傅恒之还未说话,腰间突然被人捏了一把,眼神一暗,下意识地低了低头,沉闷地应了一声,“……嗯。”
  傅老爷子瞧着自家孙子仿佛认识到错误似的吃瘪态度,咂摸着胡子满意了,这才对嘛,这有了媳妇儿也不能忘了爷爷啊!他哪里知道自家孙子这时候压根就没想着这一茬!
  于是,接下来这一顿饭,傅老爷子和傅正衫仿佛重新认识了傅恒之一样,两双眼睛越睁越大,一副活见鬼似的表情,嘴上吃着饭,眼神却止不住往那边瞟。
  这边,桌子上热热闹闹。
  “老爷子,您尝尝这菜,这菜味道烧的不错。”
  “老爷子您再尝尝这个,这几样菜烧的时间久,入味,子安不大喜欢吃蒜,我们放的也少一些,也不知道您习不习惯。”
  “老爷子您尝尝这鱼,小心刺。”
  “老爷子这汤是刚热的,来来来,我帮你盛一碗您尝尝,正衫啊,你也多吃点儿,就当在自己家里一样,可千万别跟我们客气……”
  傅老爷子高高兴兴地点头,吃的那叫一个欢快,这在傅家规矩多,平时就算是那些个子女们都回来了,在一起吃饭的时候可也不会像这么热闹,结果这吃着吃着,一抬头,老爷子傻眼了!
  那给别人夹菜的是自家孙子吗?那给别人盛汤的是自家孙子吗?那给别人挑蒜挑鱼刺的是自家孙子吗?!
  傅老爷子觉得他可能眼花了,嗯,他这孙子这会儿应该是被人掉包了,结果再一看,这别人也不是其他人,正是他那孙媳妇儿,刚刚的想法瞬间收回,咽了咽口水,心下连连感叹,嗯,他可能真的不是在娶孙媳妇儿,而是在嫁孙儿。
  心下虽是这么想着,一张老脸上却忍不住露出一抹欣慰的表情,傅老爷子暗暗点头,自家孙儿这样子瞧着才总算有了点人气嘛,这才多大啊,整天冷着一张脸,瞧瞧现在这样子看着可就顺眼多了。
  尤其再看着自家孙儿和孙媳妇儿的互动,即便是不知道的人,也能瞧出两人的默契,明明什么话都没说,却仿佛对对方的一举一动都了如指掌,一个眼神,一个细微的小动作,一皱眉一挑唇均有着他们自己方懂的心领神会,这若不是相识相熟相爱到一定程度,哪能做的如此自然?
  傅老爷子心下欣慰更甚,这边热闹非凡,那边温馨异常,早已见到过的人,如顾纯中、沈琴两人见怪不怪,第一次见的人,如傅老爷子和傅正衫,一顿饭下来整整吃了一顿饭的狗粮,偏生这一个个还都吃的心甘情愿。
  只除了赵芳一个人一声不吭的坐在一边,瞧着这热热闹闹的场景,心下不是滋味。
  吃完饭,傅正衫拉着顾子安在沙发上坐下,眼睛上下打量了面前的女生几眼,连连点头,也算是满意了,一边将顾子安的手拿过来,一边从包里拿出一个红盒子,打开,露出了端放在盒子里的老羊脂白玉手镯,仔细瞧,上面还散布着一丝丝红血丝。
  傅正衫拿出了镯子,傅老爷子面上感叹,傅恒之仿佛想到了什么似的,淡棕色的眸子忽然深了深。
  “你们这两孩子,上次说订婚就订婚,我们也没准备什么礼物,想了想,还是这个最合适不过了,这镯子一开始是恒之他奶奶戴的,后来到了他母亲手里,这镯子在傅家向来也只传嫡媳,现在你既然和恒之订了婚,这东西也该交给你了。”
  一句不大不小的话在众人耳边炸响,刚刚还只被一行人当首饰来看的镯子,这会儿却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什么叫只传嫡媳?!
  在场的人不是傻子,自然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也自然知道这镯子代表什么意义,这分明就是傅家主母另一层的身份象征!
  倘若没有这镯子,即便子安以后真嫁入了傅家,在外面的人看来,她是傅家主母,但在傅家里却尚未得到真正的认可,就好比古代的皇帝,即便是有些皇帝坐上了皇位,但倘若手中没有传国玉玺,那也只是名不顺言不正,迟早会被人拉下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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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六章 完了完了
  虽说两者不能相提并论,但这意思却是一样的。
  而如今,有了这镯子,即便两人还位结婚,但这位置却是一早就内定好了,再也不能更改,差的也不过是一个仪式罢了。
  顾子安浑身一震,看着一点一点,小心翼翼帮自己戴着镯子的人,清亮的眼眸落在手中的镯子上,微闪。
  “瞧瞧,瞧瞧,我就知道这戴着肯定合适,这不,衬着多好看。”傅正衫将镯子戴完的那一刻,仿佛经过了一个世纪之久,心下微微松了一口气,点头称赞。
  一行人听见这话,瞬间回过神来,一低头就看见了纤细的手腕上静静地戴着一只羊脂白玉手镯,纤细的手腕白皙细腻,腕上的手镯色如凝脂,如月光姣姣,拖曳于上,手镯一端奇异的多出的那丝丝缕缕的红血丝却在无形之中更是多添了几抹高贵,交相辉映,看着倒是相称。
  温润的触感从手腕传来,顾子安静静地看着戴在手中的羊脂白玉手镯,目光不由得被这红血丝所吸引,虽只是极小一部分,却让她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想着傅正衫刚才所说的话,心下也明白这镯子怕是傅家的传家之宝,这戴着的时间定也不短,只当这红血丝是戴得久了才出现的,正所谓‘人养玉,玉养人’玉戴得久了通了灵性,倒也会如此,可看了几眼之后,清亮的眼眸却闪过明显的惊诧,只因为这红血丝是红血丝,但这上面竟隐隐约约的显出了一个傅字!
  顾子安眨了眨眼,惊奇了,示意地看向上面的红血丝,“这上面是?”
  一行人还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傅家的人却瞬间了然。
  傅老爷子满面红光,得意的笑道:“孙媳妇儿,我这镯子比起你那赤羽轩的也不差吧,是不是挺稀奇的,想当初我第一次瞧见的时候也稀奇的紧,这红血丝不多不少,什么形状不凑,偏生就凑出了这个傅字,这不就一直当家传之物一代代传下去了,你可要好好保管啊。”
  这话一出,一行人当即再一细看,轻嘶了一声,可不是么,刚刚没瞧出来,这会儿一说,再一细瞧,这红血丝拼凑出来的不正好是傅家的傅字!这倒是稀奇!
  顾子安唇角勾勒出一抹深深地笑意,淡淡的声音却包含出了真心,“好。”
  傅老爷子哼唧了脸上,满意了,见这边的事儿差不多解决了,又对着顾纯中、沈琴两人接着规划下一件事儿了,“小琴、纯中啊,你们瞧着这两孩子的婚事什么时候办比较好?”
  沈琴和顾纯中还在感叹这羊脂白玉手镯,下一秒就被老爷子这话给吓着了,连忙回过神来,尴尬地笑道:“老爷子,这事儿不急,子安还在上大学了,现在商量婚事是不是太早了点儿,怎么说也要等到孩子毕业后,您说是不是?”
  心下却忍不住嘀咕着,这老爷子怎么和傅恒之一样,前面的事儿刚解决,就立马把结婚的事儿挂在嘴边了?!
  闻言,老爷子倏地瞪大了眼,唰地就站了起来,一副不可置信的样子,“毕业后?!那岂不是还要三四年的时间?!”这反应简直比傅恒之当初的反应还大,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他要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