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节
常征重重地一声长叹:“恰恰相反,是因为我把病人救活了,所以才挨了打。”
常征是一位儿科医生,上个月,有一名男婴出生时重度窒息。因为孕妇分娩前的状态就很不好,妇产科一早就call了他一起协助手术。也幸亏有他在场,一番紧急施救后,婴儿在三分钟内恢复了正常的呼吸与心跳。
这期间,一名护士曾经离开手术室通知孩子的父亲新生儿重度窒息,抢救过来后可能会成为脑瘫。孩子父亲当时一听,果断做出了决定。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小孩我不要了,你们也不用抢救了,只要我老婆平安就行。”
可是护士回到手术室时,孩子已经被抢救过来了。当救治存活的婴儿被检查出有“缺血缺氧性脑病”,孩子的父亲怒不可遏地冲去办公室朝着常征拳脚相加。
“我都说过这个小孩我不要了,你为什么还要救活他?这么一来我下半辈子都要耗在这个傻子身上。”
常征也很愤怒:“我是医生,我的职业就是救人。你这个父亲可以不要自己的亲生儿子,我这个医生却不能见死不救。”
站在医生的角度,常征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错,因为他的职业要求就是救人。如果医生不救人那就是失职,可是现在救活了人却又有增加负担之嫌。孩子父亲无法接受一个脑瘫儿,因此迁怒于医生。这让常征无法不感到愤怒与悲哀。
“那个婴儿已经生下来了,脱离了母体,是一个独立的有权利主宰自我的个体,医生如果不救会被追究责任,救了却要挨打。而且还有不少人站在孩子父亲那边指责我不该救活孩子,不该让一个脑瘫儿去增加父母的负担。照这么说来,如果是个十岁的孩子患了脑瘫,是不是应该杀死他减轻父母的负担?如果是一个老年人患上脑瘫,是不是也应该杀死他减轻子女的负担。但法律是肯定不允许那样做的,那么请问他们和新生儿的本质区别又在哪里呢?”
雷霆与马啸都沉默无声,救与不活,这的确是个两难的问题。医生果断救人绝对没有错,家长的顾虑也可以理解,但做法不够道德。然而,现实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子,有的事明知道不道德,人们也依然会去做。因为人类天性中的自私,会让人们在面临选择时,本能地挑选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好半晌后,雷霆才重新开口:“这是上个月发生的事,那位孩子的父亲肯定不可能穿越到三年前去伤害你妹妹。你能不能好好回忆一下,三年前是否有和什么病人或其家属发生过类似的强烈冲突?”
“三年前……”常征用心思索片刻后,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开口说:“三年前没有,不过四年前曾经发生过一件事类似的事。”
马啸立刻追问:“哦,到底是什么事?”
“四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在一家社区医院的急诊室值班。夜里十点多的时候,有位妈妈抱着孩子冲进医院求助。她儿子才两岁,因为吃枣子卡住气管窒息过去了。当时我刚刚救治了一名醉汉,被他吐得一身狼藉,所以就去了休息室换身衣服,顺便上个厕所。护士紧急call我时,我立刻就从厕所跑出来救人,发现孩子已经死了。”
马啸明了地问:“你没能第一时间出现在急诊室抢救孩子,孩子又死了,那他妈妈一定会怪你吧?”
常征叹口气说:“是的,她不只是怪我,还像疯了一样追打我,质问我为什么耽误了几分钟才出现。她认定如果我能及时抢救,她的儿子可能就不会死。但事实上小孩的气管非常狭窄,一旦卡入异物,短短数分钟内就会窒息身亡。护士也证实孩子抱到医院时就已经没气了,只是她不肯接受儿子已经死亡的事实,还徒劳地想要医生抢救。”
雷霆表示理解:“是啊,孩子的气管一旦被卡进异物,十有八-九救不回来。这个严格说起来其实是家长的责任,没能细致小心地照顾好孩子。但这位妈妈显然不愿接受自己的失职,比起责怪自己,她当然更愿意责怪医生了。”
常征报之以苦笑:“总之我这个医生当得很窝囊,救不活病人要挨打,救活了病人还是要挨打。”
顿了顿后,他又说:“记得这件事发生在冬天,然后第二年春天,乐乐开学不久后就在学校被人砸伤了头部。有可能是那位妈妈干的呢?”
马啸点着头说:“有这种可能。这位妈妈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你还找得到吗?”
常征爱莫能助地叹口气说:“不行。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她直接抱着孩子就冲进了急诊室。等我赶到发现孩子已经死了,当然也就不可能再要求她去挂号登记了。”
“她也没要你们开死亡证明吗?”
“没有,她哭闹完后就抱着孩子走了。”
雷霆怔了一下:“可是她如果没有开死亡证明的话,就没办法把孩子的遗体送去火化呢,那她怎么处理遗体呢?”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没有挂号登记,没有提供相关证件开具死亡证明,医院方面就连这对母子的姓名都不知道。事情又发生在三年前,医院的监控录像也不会保留那么久,关于那位母亲的一切都已经无迹可寻。
与常征的一番谈话后,雷霆和马啸都觉得四年前那位身份不明的母亲,极有可能就是两桩伤人案的真相。
“一位母亲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又认定这是常征的错,如果想要报复他也很正常。马叔你说是吧?”
“嗯,这位母亲很符合凶手特征。她在四年前失去了儿子,并迁怒于常征。而这件事发生几个月后,常乐就遭人袭击受伤。时间线比较吻合,让人想不怀疑她都难。”
“现在这位身份不明的母亲是我们的重点怀疑对象,可是我们该怎么把她找出来呢?我们不知道她的姓名身份,而且时间隔了三四年之久,常征也记不清她的长相模样,想让他配合做张人像素描都不行。”
马啸对此也有些头痛:“是啊,现在想要找人真是有些困难呢?不过,她当初是亲自抱着孩子去医院求诊,估计应该就住在医院附近。先让片警查一查那一带有没有这么一个人吧。”
“如果是常住人口这个办法会有效,可如果是暂住人口就很难了,只要一搬走就找不到人了。还有……”
迟疑地停顿了一下后,雷霆神色凝重地看着马啸说:“她当初没开死亡证明的话,孩子就无法送去火化。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她违规把孩子土葬了。要么——她一直没有安葬孩子,极有可能把遗体长期保存在家里的冰箱或冰柜中。”
雷霆的这个假设让马啸都无法不心头一凛:“但愿她是把孩子土葬了。如果是一直把孩子的遗体冰冻在冰箱或冰柜里,那她的心理可以说完全就是病态了。”
“如果她的心理真这么病态的话,那么两起袭击案一定是她所为。”
“嗯,这个女人得赶紧想办法找出来,否则,常征的亲人中一定还会有人出事。但愿她不是暂住人口,而是常住人口,不然人可就难找了。”
雷霆也怀着同样的担忧,不过,瞥见走廊天花板上角落里趴着的一只蜘蛛时,他忽然计上心头,一拍大腿说:“有了,池清清在案发当晚曾以蜘蛛的身份在那个女人脸上咬过一口。这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到她。”
以前上警校的时候,雷霆所在的宿舍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有位舍友临睡前把脱下的裤子随便往床头柜一扔就上床睡觉了。裤子半夜悄然滑落在地板上,不知几时爬进了一只蜘蛛。第二天早晨,舍友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捡起裤子就往身上套,结果大腿被受惊的蜘蛛毫不客气咬了一口。
当时,雷霆的那位舍友还不以为然,觉得被一只小蜘蛛咬上一口不算什么大事。可是第三天被咬伤的地方开始起疱,痛感明显。伤口周围甚至还出现发黑发硬的症状,整个大腿都变得红肿起来。他舍友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跑去医院救治。
雷霆叙述的这件往事,听得马啸眼睛一亮:“如果池清清附身的那只蜘蛛也能咬得女嫌犯必须去医院求医的话,那我们就不难找出她了。”
“对,我听说蜘蛛很少伤人,但一旦伤人就有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女嫌犯中了蜘蛛毒,这两天肯定要去医院疗伤的。马叔,我想我们可以给医院方面发公函,要求他们上报类似病例。”
一份公函很快发往s市所有医院,不过截止到当天上午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接诊过类似病人。相关信息反馈到刑警队时,马啸还有些失望,但雷霆却笃定地说:“马叔,耐心点,那个女人一定会去医院的,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
因为雷霆已经查阅了相关资料,得知世界已知的四万多种蜘蛛,除了涡蛛科、中突蛛等300多种蜘蛛无毒外,剩下的都有毒。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蜘蛛基本都是有毒的,只是大部分毒性不强,对人没有致命威胁,从没发生过蜘蛛咬死人的案例。可一旦被蜘蛛咬伤了,多半都要住院治疗。因为蜘蛛会分泌毒液,毒液里的酶能溶解掉肌肉,让皮肤坏死,形成大面积溃烂。
第44章
不出雷霆所料, 当天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 一位名叫洪艳秋的三十八岁女子因为蜘蛛咬伤的症状, 来到市中心医院就诊。
洪艳秋自称在昨晚睡觉时被蜘蛛咬伤左颊, 一开始还以为不要紧, 所以没有及时求医。可现在伤口周围不但出现水疱,而且整张脸都开始肿胀起来,还导致了吞咽困难。她这才赶紧跑来医院看医生。
医院方面接诊了这位特殊的女患者后,迅速把这一消息上报给了公安局。雷霆和马啸一接到通知就立刻赶往医院,还带上一名鉴证科同事大刘同行。
大刘从洪艳秋刚吃完药的一次性水杯上提取了指纹。进行对比后, 确认与两桩伤人案证物中遗留的指纹吻合。洪艳秋就是警方要找的嫌犯。
对于警方这么快就找到了自己, 洪艳秋十分意外与吃惊。
尽管那晚吴悠没有被她成功勒死,留下了一个活口给警方, 但是洪艳秋自信她并没有看清楚自己的长相。又尽管她逃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衬衫袖口钮扣少了一枚,极有可能掉落在案发现场。但她也坚信那起不到什么作用。这种39元一件的衬衫是大路货, 穿它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警方又怎么可能查得过来呢?
洪艳秋怎么都想不到,警方居然这么快就在医院找到了她,并以涉嫌两桩伤人罪的罪名将她正式拘捕。两枚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指纹成为铁证,让她无法抵赖。
“你们怎么是怎么查到我的?又是怎么知道我会来医院看病的?”
之前洪艳秋来医院求诊时, 医生询问了她的求诊原因后就以上厕所的理由离开了诊室几分钟。当时她没有觉出异样,后来才意识到那应该是医生去向警方通报了她前来就诊的事。显然警方早就知道她有需要来医院求诊的可能性。
雷霆当然不可能把池清清说出来, 只能另找理由说:“因为吴悠提供了一点很重要的线索。她说你在背后用力勒她的脖子时,忽然尖叫着松开手去拍打自己的面部。鉴于楼道天花板上有不少蛛网盘结,我们推测应该是有蜘蛛掉在了你脸上, 所以才导致了你在蓄意杀人过程中的失控行为。而根据这一推测,我们进一步猜测你是否会被蜘蛛咬伤,通知各医院留意是否有此类病人就诊。果然,一切都被我们料中了。”
洪艳秋脸色阴沉地哼了一声:“算你们运气好吧。”
马啸在一旁说:“不是我们运气好,而是天网恢恢疏而不露。三年前被你侥幸逃脱了法网,这一回你无论如何逃不掉了。”
洪艳秋落网后,被关押在一间单人病房接受治疗。她对自己犯下的两桩蓄意伤人案供认不讳,而她的动机也果然是源于儿子的意外夭折。
洪艳秋出生于苏北乡下的一个小镇,高中毕业后来到s市这座大城市务工。一开始她在一家美容美发沙龙当洗头妹,后来因勤奋上进得到了一位化妆师的赏识,收她当了徒弟,让她学会了一门化妆的手艺。
二十六岁那年,洪艳秋和一位同乡的发型师结了婚。婚后两个人的小家庭就安顿在s市,尽管是租来的房子,但在一对年轻人眼里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家。而他们的梦想是努力工作赚钱,争取将来在这座大城市中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婚后不久洪艳秋就怀孕了,但是因为身体缘故胎儿没保住,还令她从此患上了习惯性流产。在一连三次的惯性流产后,她终于在第四次保胎成功,并顺利生下了儿子涛涛。那一年她三十二岁,终于如愿以偿地做了母亲。
涛涛的出生,让这个小家庭充满了喜悦与希望,也让他们夫妇俩更加努力地在大城市中奋斗与打拼。除了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城市谋求一席之地的本意外,现在还多了孩子这个因素——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人生起点能立足于大城市,而非他们出生的小乡镇。
然而,好景不长。涛涛出生还不到一年,洪艳秋的丈夫就骑摩托车出意外摔死了。她失去了丈夫,变成了无依无靠的单亲妈妈一个。在极度的悲痛中,是涛涛的存在让她重新振作起来。为了儿子,她决心继承丈夫的遗愿,继续留在城市为儿子努力打拼出一片天地。
儿子一直是洪艳秋的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丈夫死后,儿子更加成为了她的所有与全部。当那天晚上,涛涛因为吃枣子而被意外噎死后,她的世界一片天塌地陷,完完全全成了废墟。
丈夫的死,已经让洪艳秋悲痛万分。而儿子的死,更是令她痛得摧心裂肺。她无法接受丧子的事实,更加无法承受自己一时疏忽大意让儿子吃了那枚致命的枣子。而她最恨的是当她抱着儿子冲进医院时,急诊室的医生居然耽误了几分钟才出现。
尽管常征的迟到事出有因,但洪艳秋无法原谅,也深深地憎恨上了他。
涛涛意外噎死后,洪艳秋抱着儿子的尸体在出租屋痛哭了一整夜。第二天,她红肿着双眼抱着儿子坐了八个小时的长途汽车回老家。
汽车上的乘客们,都还以为被这个神色悲痛的女人抱在怀里的孩子是生病了,所以才一直蜷在妈妈怀里一动不动。谁也想不到,孩子其实已经死了。
回到乡下老家后,洪艳秋特别请人打制了一具小棺材。含泪将儿子葬入了丈夫的墓地,让他们父子俩一起作伴。
失去儿子带来的锥心刺骨的打击,让洪艳秋大病了一场。她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几乎哭干了所有的泪水,直到心头只剩下仇恨的烈焰。
那份仇恨,让洪艳秋在病好后重新返回了s市,她决心要去报复那个令她失去了孩子的医生。
一开始,洪艳秋打算直接报复常征本人。可鉴于他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而她只是一个弱女子,直接伏击他的成功率不会太高。所以她不得不改变策略。她想:他害得我失去了儿子,或许我也应该让这位医生尝一尝失去至爱亲人的痛苦。
洪艳秋于是决定对付常征身边的亲人,暗中跟踪了他一阵子。很快发现他和妹妹常乐的感情很好,常乐因为成为了她的下手目标。经常长达两个月的跟踪观察后,她渐渐地摸清楚了常乐日常生活的行为规律,从中找到了下手的机会。
那一晚,洪艳秋尾随常乐离开了图书馆。经过一条僻静的林荫道上时,她快步追上去用一块石头狠砸她的头部。如果当时不是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了,她不得不仓惶逃离的话,她是打算当场砸死她的。
常乐虽然侥幸未死,但是洪艳秋报复的目的还是达成到了一大半。常乐重伤不醒的那十几天,她天天都会跑去医院偷看常征痛苦不堪的表情,从中感到快慰与解气。
与此同时,洪艳秋高度留意这桩案子的相关报道,想从中获得警方的破案进展。得知他们从伤人凶器的石头上提取到了自己的指纹时,她暗中后悔没有把那块石头扔得更远一些。不过幸好警方并没有从这枚指纹追查到她,这让她暗中庆幸不已。
成功报复了常征后,洪艳秋心头的仇恨得到了渲泻,日子渐渐地重回了正常轨道。虽然丧夫又丧子带来的打击是巨大的,造成的伤痛也是绵长的,但生活终究还是要继续过下去。在父母家人的百般开导下,她在s市找了新工作,也租了新房子,努力振作重新开始。
洪艳秋的职业是化妆师,目前在市中心一家名叫“珍爱”的知名婚纱影楼工作。常征与吴悠决定结婚后,打算选一家影楼拍婚纱照,上个月他们就曾经去过“珍爱”咨询。
虽然时隔四年,但洪艳秋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仇人常征。得知他要结婚了,现在是一个幸福的准新郎,仇恨之火再次在她心头熊熊燃起:我儿子死了,他凭什么过得那么幸福?不行,我得再次让他尝一尝痛苦的滋味才行。
在影楼咨询婚纱拍摄套餐时,吴悠毫无戒心地与接待员聊着自己的个人喜爱,也随口说出了自己的职业。而洪艳秋一直别有用心地坐在一旁竖起耳朵偷听,从而得知了这位准新娘在s市日报社工作。
知道了吴悠的名字和工作单位后,洪艳秋又故技重施地跟踪了她一段时间,掌握了她的往址与出入习惯。
案发当晚,趁着吴悠k歌晚归的大好时机,洪艳秋再次动手行凶。这次她吸取教训,戴上手套做案,避免留下指纹。可是她却没有想到,她穿衬衫扣钮扣时把一枚指纹留在了钮扣表面,成为了一大漏洞。
而行凶过程中,原本一切都在洪艳秋的掌控之中,她差一点就能成功地勒死常征的准新娘,让他深陷痛苦的漩涡难以自拔。然而,一只意外降落在脸上的蜘蛛,却让她的复仇行动功亏一篑。
低头看着铐在自己手腕上的手铐时,洪艳秋十分不甘心地说:“如果不是那只该死的蜘蛛,我本来可以成功的。”
雷霆盯着她,话里有话意味深长地说:“是啊,所以警方十分感激那位见义勇为的蜘蛛侠。”
夕阳西沉,暮色如烟。
雷霆驾车来到广告公司楼下,第一时间对下班的池清清告知警方已经破获昨晚吴悠遇袭案的好消息。她十分意外与惊喜。
“哇,这次居然这么快就破了案。你们真是太棒了!一开始我还担心又会变成悬案呢!”
“这得感谢你呀!神奇女侠,如果不是你附身蜘蛛时咬了那个女人一口,我们想要找出她恐怕还得费点时间功夫呢。”
得知了具体情况后,池清清笑盈盈地说:“这么说来,这桩案子能火速破案,我的功劳大大滴。”
“是啊是啊,你居功至伟。我们魏大队长都想请你吃饭表示感谢呢。”
“呃……这个就算了吧。告诉他好意心领。”
“知道你不愿意,我跟魏队说了,我会代表警队请你吃饭表示感谢,就不劳他的大驾了。”
“嗯,你这位代表我很满意。那么雷代表,今晚你要请我吃什么呀!”
“你想吃什么,我就请你吃什么。”
池清清想了想:“我想吃麻辣小龙虾。”
“麻辣小龙虾——你这要求真心有点低啊!我原本还想请你吃澳洲大龙虾呢。”
常征是一位儿科医生,上个月,有一名男婴出生时重度窒息。因为孕妇分娩前的状态就很不好,妇产科一早就call了他一起协助手术。也幸亏有他在场,一番紧急施救后,婴儿在三分钟内恢复了正常的呼吸与心跳。
这期间,一名护士曾经离开手术室通知孩子的父亲新生儿重度窒息,抢救过来后可能会成为脑瘫。孩子父亲当时一听,果断做出了决定。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小孩我不要了,你们也不用抢救了,只要我老婆平安就行。”
可是护士回到手术室时,孩子已经被抢救过来了。当救治存活的婴儿被检查出有“缺血缺氧性脑病”,孩子的父亲怒不可遏地冲去办公室朝着常征拳脚相加。
“我都说过这个小孩我不要了,你为什么还要救活他?这么一来我下半辈子都要耗在这个傻子身上。”
常征也很愤怒:“我是医生,我的职业就是救人。你这个父亲可以不要自己的亲生儿子,我这个医生却不能见死不救。”
站在医生的角度,常征在这件事上没有任何错,因为他的职业要求就是救人。如果医生不救人那就是失职,可是现在救活了人却又有增加负担之嫌。孩子父亲无法接受一个脑瘫儿,因此迁怒于医生。这让常征无法不感到愤怒与悲哀。
“那个婴儿已经生下来了,脱离了母体,是一个独立的有权利主宰自我的个体,医生如果不救会被追究责任,救了却要挨打。而且还有不少人站在孩子父亲那边指责我不该救活孩子,不该让一个脑瘫儿去增加父母的负担。照这么说来,如果是个十岁的孩子患了脑瘫,是不是应该杀死他减轻父母的负担?如果是一个老年人患上脑瘫,是不是也应该杀死他减轻子女的负担。但法律是肯定不允许那样做的,那么请问他们和新生儿的本质区别又在哪里呢?”
雷霆与马啸都沉默无声,救与不活,这的确是个两难的问题。医生果断救人绝对没有错,家长的顾虑也可以理解,但做法不够道德。然而,现实生活往往就是这样子,有的事明知道不道德,人们也依然会去做。因为人类天性中的自私,会让人们在面临选择时,本能地挑选对自己最有利的结果。
好半晌后,雷霆才重新开口:“这是上个月发生的事,那位孩子的父亲肯定不可能穿越到三年前去伤害你妹妹。你能不能好好回忆一下,三年前是否有和什么病人或其家属发生过类似的强烈冲突?”
“三年前……”常征用心思索片刻后,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开口说:“三年前没有,不过四年前曾经发生过一件事类似的事。”
马啸立刻追问:“哦,到底是什么事?”
“四年前的一个晚上,我在一家社区医院的急诊室值班。夜里十点多的时候,有位妈妈抱着孩子冲进医院求助。她儿子才两岁,因为吃枣子卡住气管窒息过去了。当时我刚刚救治了一名醉汉,被他吐得一身狼藉,所以就去了休息室换身衣服,顺便上个厕所。护士紧急call我时,我立刻就从厕所跑出来救人,发现孩子已经死了。”
马啸明了地问:“你没能第一时间出现在急诊室抢救孩子,孩子又死了,那他妈妈一定会怪你吧?”
常征叹口气说:“是的,她不只是怪我,还像疯了一样追打我,质问我为什么耽误了几分钟才出现。她认定如果我能及时抢救,她的儿子可能就不会死。但事实上小孩的气管非常狭窄,一旦卡入异物,短短数分钟内就会窒息身亡。护士也证实孩子抱到医院时就已经没气了,只是她不肯接受儿子已经死亡的事实,还徒劳地想要医生抢救。”
雷霆表示理解:“是啊,孩子的气管一旦被卡进异物,十有八-九救不回来。这个严格说起来其实是家长的责任,没能细致小心地照顾好孩子。但这位妈妈显然不愿接受自己的失职,比起责怪自己,她当然更愿意责怪医生了。”
常征报之以苦笑:“总之我这个医生当得很窝囊,救不活病人要挨打,救活了病人还是要挨打。”
顿了顿后,他又说:“记得这件事发生在冬天,然后第二年春天,乐乐开学不久后就在学校被人砸伤了头部。有可能是那位妈妈干的呢?”
马啸点着头说:“有这种可能。这位妈妈的姓名住址和联系方式你还找得到吗?”
常征爱莫能助地叹口气说:“不行。因为当时情况紧急,她直接抱着孩子就冲进了急诊室。等我赶到发现孩子已经死了,当然也就不可能再要求她去挂号登记了。”
“她也没要你们开死亡证明吗?”
“没有,她哭闹完后就抱着孩子走了。”
雷霆怔了一下:“可是她如果没有开死亡证明的话,就没办法把孩子的遗体送去火化呢,那她怎么处理遗体呢?”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没有挂号登记,没有提供相关证件开具死亡证明,医院方面就连这对母子的姓名都不知道。事情又发生在三年前,医院的监控录像也不会保留那么久,关于那位母亲的一切都已经无迹可寻。
与常征的一番谈话后,雷霆和马啸都觉得四年前那位身份不明的母亲,极有可能就是两桩伤人案的真相。
“一位母亲失去了自己的儿子,而且她又认定这是常征的错,如果想要报复他也很正常。马叔你说是吧?”
“嗯,这位母亲很符合凶手特征。她在四年前失去了儿子,并迁怒于常征。而这件事发生几个月后,常乐就遭人袭击受伤。时间线比较吻合,让人想不怀疑她都难。”
“现在这位身份不明的母亲是我们的重点怀疑对象,可是我们该怎么把她找出来呢?我们不知道她的姓名身份,而且时间隔了三四年之久,常征也记不清她的长相模样,想让他配合做张人像素描都不行。”
马啸对此也有些头痛:“是啊,现在想要找人真是有些困难呢?不过,她当初是亲自抱着孩子去医院求诊,估计应该就住在医院附近。先让片警查一查那一带有没有这么一个人吧。”
“如果是常住人口这个办法会有效,可如果是暂住人口就很难了,只要一搬走就找不到人了。还有……”
迟疑地停顿了一下后,雷霆神色凝重地看着马啸说:“她当初没开死亡证明的话,孩子就无法送去火化。这意味着两种可能,要么,她违规把孩子土葬了。要么——她一直没有安葬孩子,极有可能把遗体长期保存在家里的冰箱或冰柜中。”
雷霆的这个假设让马啸都无法不心头一凛:“但愿她是把孩子土葬了。如果是一直把孩子的遗体冰冻在冰箱或冰柜里,那她的心理可以说完全就是病态了。”
“如果她的心理真这么病态的话,那么两起袭击案一定是她所为。”
“嗯,这个女人得赶紧想办法找出来,否则,常征的亲人中一定还会有人出事。但愿她不是暂住人口,而是常住人口,不然人可就难找了。”
雷霆也怀着同样的担忧,不过,瞥见走廊天花板上角落里趴着的一只蜘蛛时,他忽然计上心头,一拍大腿说:“有了,池清清在案发当晚曾以蜘蛛的身份在那个女人脸上咬过一口。这或许能帮助我们找到她。”
以前上警校的时候,雷霆所在的宿舍曾经发生过这样一件事。
有位舍友临睡前把脱下的裤子随便往床头柜一扔就上床睡觉了。裤子半夜悄然滑落在地板上,不知几时爬进了一只蜘蛛。第二天早晨,舍友一边打着哈欠一边捡起裤子就往身上套,结果大腿被受惊的蜘蛛毫不客气咬了一口。
当时,雷霆的那位舍友还不以为然,觉得被一只小蜘蛛咬上一口不算什么大事。可是第三天被咬伤的地方开始起疱,痛感明显。伤口周围甚至还出现发黑发硬的症状,整个大腿都变得红肿起来。他舍友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赶紧跑去医院救治。
雷霆叙述的这件往事,听得马啸眼睛一亮:“如果池清清附身的那只蜘蛛也能咬得女嫌犯必须去医院求医的话,那我们就不难找出她了。”
“对,我听说蜘蛛很少伤人,但一旦伤人就有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女嫌犯中了蜘蛛毒,这两天肯定要去医院疗伤的。马叔,我想我们可以给医院方面发公函,要求他们上报类似病例。”
一份公函很快发往s市所有医院,不过截止到当天上午为止,还没有任何一家医院接诊过类似病人。相关信息反馈到刑警队时,马啸还有些失望,但雷霆却笃定地说:“马叔,耐心点,那个女人一定会去医院的,只是时间迟早的问题。”
因为雷霆已经查阅了相关资料,得知世界已知的四万多种蜘蛛,除了涡蛛科、中突蛛等300多种蜘蛛无毒外,剩下的都有毒。而日常生活中常见的蜘蛛基本都是有毒的,只是大部分毒性不强,对人没有致命威胁,从没发生过蜘蛛咬死人的案例。可一旦被蜘蛛咬伤了,多半都要住院治疗。因为蜘蛛会分泌毒液,毒液里的酶能溶解掉肌肉,让皮肤坏死,形成大面积溃烂。
第44章
不出雷霆所料, 当天下午三点多钟的时候, 一位名叫洪艳秋的三十八岁女子因为蜘蛛咬伤的症状, 来到市中心医院就诊。
洪艳秋自称在昨晚睡觉时被蜘蛛咬伤左颊, 一开始还以为不要紧, 所以没有及时求医。可现在伤口周围不但出现水疱,而且整张脸都开始肿胀起来,还导致了吞咽困难。她这才赶紧跑来医院看医生。
医院方面接诊了这位特殊的女患者后,迅速把这一消息上报给了公安局。雷霆和马啸一接到通知就立刻赶往医院,还带上一名鉴证科同事大刘同行。
大刘从洪艳秋刚吃完药的一次性水杯上提取了指纹。进行对比后, 确认与两桩伤人案证物中遗留的指纹吻合。洪艳秋就是警方要找的嫌犯。
对于警方这么快就找到了自己, 洪艳秋十分意外与吃惊。
尽管那晚吴悠没有被她成功勒死,留下了一个活口给警方, 但是洪艳秋自信她并没有看清楚自己的长相。又尽管她逃回家后发现自己的衬衫袖口钮扣少了一枚,极有可能掉落在案发现场。但她也坚信那起不到什么作用。这种39元一件的衬衫是大路货, 穿它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警方又怎么可能查得过来呢?
洪艳秋怎么都想不到,警方居然这么快就在医院找到了她,并以涉嫌两桩伤人罪的罪名将她正式拘捕。两枚在案发现场发现的指纹成为铁证,让她无法抵赖。
“你们怎么是怎么查到我的?又是怎么知道我会来医院看病的?”
之前洪艳秋来医院求诊时, 医生询问了她的求诊原因后就以上厕所的理由离开了诊室几分钟。当时她没有觉出异样,后来才意识到那应该是医生去向警方通报了她前来就诊的事。显然警方早就知道她有需要来医院求诊的可能性。
雷霆当然不可能把池清清说出来, 只能另找理由说:“因为吴悠提供了一点很重要的线索。她说你在背后用力勒她的脖子时,忽然尖叫着松开手去拍打自己的面部。鉴于楼道天花板上有不少蛛网盘结,我们推测应该是有蜘蛛掉在了你脸上, 所以才导致了你在蓄意杀人过程中的失控行为。而根据这一推测,我们进一步猜测你是否会被蜘蛛咬伤,通知各医院留意是否有此类病人就诊。果然,一切都被我们料中了。”
洪艳秋脸色阴沉地哼了一声:“算你们运气好吧。”
马啸在一旁说:“不是我们运气好,而是天网恢恢疏而不露。三年前被你侥幸逃脱了法网,这一回你无论如何逃不掉了。”
洪艳秋落网后,被关押在一间单人病房接受治疗。她对自己犯下的两桩蓄意伤人案供认不讳,而她的动机也果然是源于儿子的意外夭折。
洪艳秋出生于苏北乡下的一个小镇,高中毕业后来到s市这座大城市务工。一开始她在一家美容美发沙龙当洗头妹,后来因勤奋上进得到了一位化妆师的赏识,收她当了徒弟,让她学会了一门化妆的手艺。
二十六岁那年,洪艳秋和一位同乡的发型师结了婚。婚后两个人的小家庭就安顿在s市,尽管是租来的房子,但在一对年轻人眼里也算是有了自己的家。而他们的梦想是努力工作赚钱,争取将来在这座大城市中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
婚后不久洪艳秋就怀孕了,但是因为身体缘故胎儿没保住,还令她从此患上了习惯性流产。在一连三次的惯性流产后,她终于在第四次保胎成功,并顺利生下了儿子涛涛。那一年她三十二岁,终于如愿以偿地做了母亲。
涛涛的出生,让这个小家庭充满了喜悦与希望,也让他们夫妇俩更加努力地在大城市中奋斗与打拼。除了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在城市谋求一席之地的本意外,现在还多了孩子这个因素——他们希望自己的儿子人生起点能立足于大城市,而非他们出生的小乡镇。
然而,好景不长。涛涛出生还不到一年,洪艳秋的丈夫就骑摩托车出意外摔死了。她失去了丈夫,变成了无依无靠的单亲妈妈一个。在极度的悲痛中,是涛涛的存在让她重新振作起来。为了儿子,她决心继承丈夫的遗愿,继续留在城市为儿子努力打拼出一片天地。
儿子一直是洪艳秋的心肝宝贝,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丈夫死后,儿子更加成为了她的所有与全部。当那天晚上,涛涛因为吃枣子而被意外噎死后,她的世界一片天塌地陷,完完全全成了废墟。
丈夫的死,已经让洪艳秋悲痛万分。而儿子的死,更是令她痛得摧心裂肺。她无法接受丧子的事实,更加无法承受自己一时疏忽大意让儿子吃了那枚致命的枣子。而她最恨的是当她抱着儿子冲进医院时,急诊室的医生居然耽误了几分钟才出现。
尽管常征的迟到事出有因,但洪艳秋无法原谅,也深深地憎恨上了他。
涛涛意外噎死后,洪艳秋抱着儿子的尸体在出租屋痛哭了一整夜。第二天,她红肿着双眼抱着儿子坐了八个小时的长途汽车回老家。
汽车上的乘客们,都还以为被这个神色悲痛的女人抱在怀里的孩子是生病了,所以才一直蜷在妈妈怀里一动不动。谁也想不到,孩子其实已经死了。
回到乡下老家后,洪艳秋特别请人打制了一具小棺材。含泪将儿子葬入了丈夫的墓地,让他们父子俩一起作伴。
失去儿子带来的锥心刺骨的打击,让洪艳秋大病了一场。她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几乎哭干了所有的泪水,直到心头只剩下仇恨的烈焰。
那份仇恨,让洪艳秋在病好后重新返回了s市,她决心要去报复那个令她失去了孩子的医生。
一开始,洪艳秋打算直接报复常征本人。可鉴于他是一个高高大大的男人,而她只是一个弱女子,直接伏击他的成功率不会太高。所以她不得不改变策略。她想:他害得我失去了儿子,或许我也应该让这位医生尝一尝失去至爱亲人的痛苦。
洪艳秋于是决定对付常征身边的亲人,暗中跟踪了他一阵子。很快发现他和妹妹常乐的感情很好,常乐因为成为了她的下手目标。经常长达两个月的跟踪观察后,她渐渐地摸清楚了常乐日常生活的行为规律,从中找到了下手的机会。
那一晚,洪艳秋尾随常乐离开了图书馆。经过一条僻静的林荫道上时,她快步追上去用一块石头狠砸她的头部。如果当时不是有人骑着自行车过来了,她不得不仓惶逃离的话,她是打算当场砸死她的。
常乐虽然侥幸未死,但是洪艳秋报复的目的还是达成到了一大半。常乐重伤不醒的那十几天,她天天都会跑去医院偷看常征痛苦不堪的表情,从中感到快慰与解气。
与此同时,洪艳秋高度留意这桩案子的相关报道,想从中获得警方的破案进展。得知他们从伤人凶器的石头上提取到了自己的指纹时,她暗中后悔没有把那块石头扔得更远一些。不过幸好警方并没有从这枚指纹追查到她,这让她暗中庆幸不已。
成功报复了常征后,洪艳秋心头的仇恨得到了渲泻,日子渐渐地重回了正常轨道。虽然丧夫又丧子带来的打击是巨大的,造成的伤痛也是绵长的,但生活终究还是要继续过下去。在父母家人的百般开导下,她在s市找了新工作,也租了新房子,努力振作重新开始。
洪艳秋的职业是化妆师,目前在市中心一家名叫“珍爱”的知名婚纱影楼工作。常征与吴悠决定结婚后,打算选一家影楼拍婚纱照,上个月他们就曾经去过“珍爱”咨询。
虽然时隔四年,但洪艳秋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仇人常征。得知他要结婚了,现在是一个幸福的准新郎,仇恨之火再次在她心头熊熊燃起:我儿子死了,他凭什么过得那么幸福?不行,我得再次让他尝一尝痛苦的滋味才行。
在影楼咨询婚纱拍摄套餐时,吴悠毫无戒心地与接待员聊着自己的个人喜爱,也随口说出了自己的职业。而洪艳秋一直别有用心地坐在一旁竖起耳朵偷听,从而得知了这位准新娘在s市日报社工作。
知道了吴悠的名字和工作单位后,洪艳秋又故技重施地跟踪了她一段时间,掌握了她的往址与出入习惯。
案发当晚,趁着吴悠k歌晚归的大好时机,洪艳秋再次动手行凶。这次她吸取教训,戴上手套做案,避免留下指纹。可是她却没有想到,她穿衬衫扣钮扣时把一枚指纹留在了钮扣表面,成为了一大漏洞。
而行凶过程中,原本一切都在洪艳秋的掌控之中,她差一点就能成功地勒死常征的准新娘,让他深陷痛苦的漩涡难以自拔。然而,一只意外降落在脸上的蜘蛛,却让她的复仇行动功亏一篑。
低头看着铐在自己手腕上的手铐时,洪艳秋十分不甘心地说:“如果不是那只该死的蜘蛛,我本来可以成功的。”
雷霆盯着她,话里有话意味深长地说:“是啊,所以警方十分感激那位见义勇为的蜘蛛侠。”
夕阳西沉,暮色如烟。
雷霆驾车来到广告公司楼下,第一时间对下班的池清清告知警方已经破获昨晚吴悠遇袭案的好消息。她十分意外与惊喜。
“哇,这次居然这么快就破了案。你们真是太棒了!一开始我还担心又会变成悬案呢!”
“这得感谢你呀!神奇女侠,如果不是你附身蜘蛛时咬了那个女人一口,我们想要找出她恐怕还得费点时间功夫呢。”
得知了具体情况后,池清清笑盈盈地说:“这么说来,这桩案子能火速破案,我的功劳大大滴。”
“是啊是啊,你居功至伟。我们魏大队长都想请你吃饭表示感谢呢。”
“呃……这个就算了吧。告诉他好意心领。”
“知道你不愿意,我跟魏队说了,我会代表警队请你吃饭表示感谢,就不劳他的大驾了。”
“嗯,你这位代表我很满意。那么雷代表,今晚你要请我吃什么呀!”
“你想吃什么,我就请你吃什么。”
池清清想了想:“我想吃麻辣小龙虾。”
“麻辣小龙虾——你这要求真心有点低啊!我原本还想请你吃澳洲大龙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