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
  这次出门,是蒋勇开着一辆面包车带着他们去的,本来朱云轩以为车子能直达,却不想后面还要走山路。他楞楞地看着蒋勇背起了孙凌,又带上了他们两个人的行李,然后看着自己的两大包东西傻眼了。
  崎岖的山路应该是时常有人走的,倒是并不难走,路边长着参天大树,开着不知名的小花,风景也好的很,可是朱云轩却已经没有力气去欣赏了。他的身体素质其实不错,可是在不错也只是一个七岁的孩子,这会儿背着东西跟着蒋勇走了一个多小时,早就累的快趴下了。
  “我帮你背一些吧。”李锐带的东西很少,不过是几件夏天替换的衣服罢了,可是即使如此,这会儿也有点气息不匀。
  “不用,我应该还能坚持。”朱云轩拒绝了对方,这些东西是他自己带来的,麻烦李锐背他也会不好意思。
  “这样吧,你把那些吃的分我一点?”李锐再次开口。
  “我……”
  “蒋勇,你帮他把那包吃的拿了,算是他孝敬我们的。”孙凌突然笑眯眯地开口。
  没了那些非常沉重的食物,朱云轩倒是轻松了很多,他可以猜到,他们要去的地方肯定非常贫穷,可是他也是过过苦日子的,就算可能有二十天的时间吃不上肉,又算得了什么?
  足足走了六个小时,中间由停下来休息了一个小时,他们才终于在晚上八点的时候到达了目的地,要不是前面半年朱云轩和李锐都没少跟着蒋勇跑步,两人肯定撑不下来。
  蒋勇似乎对这里很熟,很快就安排了他们住到了村里的学校里,如今学校已经放假,这里倒是空得很,最后,几乎一有可以躺下的地方,朱云轩和李锐就软倒了,连多看一眼自己所处的环境都没精力了。
  第二天两人醒来的时候已经太阳高升了,一出门,没看到蒋勇和孙凌,反而看到了一个小伙子正在打理学校前面的一块地,看到他们,对方马上露出了笑容:“你们醒了?”
  这个小伙子身高最多一米六,长得很黑,牙齿还是地包天的,模样实在不好,可是笑容却很真诚,朱云轩揉了揉睡了一觉以后异常酸疼的腿:“大哥哥,孙爷爷和蒋叔叔去哪里了?”
  “孙老师跟着蒋大哥去村子那头的周家了了,不过我估计他们就快回来了,你们饿了吗?去吃早饭吧!”那个年轻人顿了顿,又道:“我叫陈晓明,是这所学校的老师,你们以后叫我陈大哥就好,哈,千万不要叫我陈叔叔啊!”
  “陈大哥,”朱云轩马上就甜甜地叫了一声,“我们去吃饭吧。”他们昨天只在路上休息的时候吃了点杂七杂八的东西,还真是饿得很了。
  陈晓明带着他们去了一个教室,没一会儿就带上来了一大碗咸菜和一锅粥,朱云轩看了一眼,竟然还在粥里发现了切碎的火腿肠。
  火腿肠这种东西,在这个时候很受孩子们的热爱,大人也会买回家做菜,可是朱云轩和李锐都不喜欢,这次也是为了方便携带才带来的,却不想这时候就吃上了。
  “孙老师给了我一些好东西,我想着如今也没什么东西好吃,就放进粥里了。”陈晓明拿碗装了粥,递给了朱云轩和李锐一人一碗。
  两人都饿得很了,一边吃一边听陈晓明说话,这才知道陈晓明是这边教书的人里唯一的一个非本地人,他从师范学校毕业以后,被分配到这里来实习,一开始他非常厌恶这里的环境,慢慢地却喜欢上了这里,最终选择了留下来。
  这里真的是一个非常贫穷的地方,村民们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种香菇,可是就算种香菇,因为交通不便的缘故,他们要运出去也不容易,运了出去卖的钱也只够买一些生活用品。
  “我这人长的不好,读师范也就读了个大专而已,在别的地方肯定混不好不说估计连媳妇也娶不上,在这里就不一样了,如今我可是校长。”陈晓明兴致勃勃地开口。
  在一个连肉都没处买的地方当校长,比得上在别的地方当个可以开补习班的老师吗?明显是不能的。
  可是这个地方,总共就没几个老师,要是陈晓明不留下来,估计都没人能教初中了。
  “其实我在这里当老师也是不错的,至少比其他人好多了,那些来上学的孩子家里都很远,每星期都会背上一袋米带上一罐子香菇过来上课,然后在学校住一星期……这里家家户户种香菇,可是很多人家还舍不得吃一点,也只有家境好的人家,带来的咸菜里才是有油还放着香菇的……”陈晓明算是看出来了,这两个孩子就是被带来受苦的,他当然也不介意帮忙教教这些孩子。
  他来这里教书已经整整两年了,也在村子里谈了一个对象,但常常也会回家一趟,每次回去的时候,看到自己的侄子顿顿吃肉,这里的孩子一罐咸菜却要吃一星期,心里总是不是滋味的。
  朱云轩是过过苦日子的,李锐虽然从小就衣食无缺,可是贫困山区的情况也不是全无知晓,所以听着陈晓明说话的时候并不觉得怎么样,但是等吃完了粥,陈晓明带他们参观学校的时候,却是直观地了解了这一切。
  “这里是那些住得远的学生到了这里以后睡觉的地方,一间屋子要挤二十个人,要是那些学生在的话,你们肯定能被这里的味道熏晕了。”
  “外面的地是属于老师们的,我们吃的菜都要自己种,当然那些学生也会帮忙,另外,村里也会配一些香菇给我们。”
  “其实这个村子还算可以,山里头还有几个村子,那边没有学校,学生们都要走四五个小时才能到达这里……”
  “我在这边最稀罕的食物就是鸡蛋了,每到周末我们就能吃个蛋花汤,里头想要找出一块鸡蛋来都不容易。”
  ……
  陈晓明是个很健谈的人,一边听他说话,一边看着村子里低矮的房屋,朱云轩和李锐都有些沉默。
  这里交通不便,房子自然不可能是砖头的,而是用泥土和石块制成的,两块木板相隔三四分米固定,然后往里面填土并且打的非常严实,这样一点点打高,一堵墙就夯出来了。
  等陈晓明把这里的情况都介绍过一遍以后,孙凌和蒋勇就带着一个六十来岁的老太太过来了。
  “周嫂子是蒋勇的干娘,你们叫她周奶奶就好。”孙凌跟朱云轩和李锐介绍了一句,然后那个老太太就对着两人笑起来,还从带着的篮子里摸出来两个茶叶蛋,给了他们一人一个。
  这个,好像是姜月秀给自己煮的茶叶蛋?朱云轩看着那个老太太满脸微笑地说着他有些听不懂的土话,最终在蒋勇眼神的示意下接过了鸡蛋。
  他们在这里的生活开始了。
  孙凌果然没有说假话,他对两人的要求更加严格了,而且,朱云轩看着孙凌给李锐念了一段英语就让对方全部复述一遍,给自己看了一串数字又让自己默写……他不会是想让他们过目不忘吧?
  除了这个,孙凌还给他们讲了不少经济金融方面的知识,看得出来,郑家的人都是希望李锐能经商的。
  学习累一点没关系,不过朱云轩很后悔,后悔自己一开始的时候没有坚持住,最后把装满了食物的袋子给了蒋勇。李锐也很后悔,他一开始就应该强硬地帮朱云轩分担一半食物,而不是任由蒋勇拿走朱云轩的东西。
  其实两人都不是不能吃苦的人,睡觉的房间里有蟑螂有壁虎杂七杂八什么都有他们是可以忍受的,天天吃素菜也是可以忍受的,可是每天吃同一个菜还不放油就让人难以接受了。
  一开始几天的时候他们还能坚持,可是过了一星期,一直吃没油水的东西的两个人就有点受不了了,又过了一星期,他们就整天觉得肚子饿了,下午一定要用剩饭裹着咸菜捏一个饭团吃了才能好受一点。
  期间陈晓明出去了一趟,带回来十斤肥肉,送去了他女朋友家一半以后,学校里也留了一半,熬猪油的时候引来了很多附近的孩子,将油渣一扫而空不说,过了两天,那罐子猪油竟然被偷走了……
  陈晓明捶胸顿足,后悔自己没把罐子藏好,朱云轩和李锐也有种悲从中来的感觉,更可气的是,偶尔孙凌还能拿出个火腿肠来吃……
  “孙爷爷,你是想让我们来看看民间疾苦?”终于再过一天就能走了,朱云轩有种自己将要重见天日的感觉,这个地方虽然通了电,但是电器只有电灯一种……
  这些日子,他和李锐都黑了很多,也瘦了很多。
  “不全是,还有一个原因是,蒋勇要来把你们周奶奶接去文德镇。”
  “真的?”朱云轩和李锐住了一些时候,也就能听懂一些这里的方言了,那个周奶奶很乐意跟他们说话,他们也知道了不少事情,不过他们并没有从对方嘴里听到这个消息。
  “这已经不是蒋勇第一次来了,不过他前几趟也不是白来的,这次周嫂子终于松口了,”孙凌也没有卖关子,“生活在这样的村子里,能当兵也是个不错的出路,周嫂子就有个儿子去当了兵,正好是蒋勇的战友,他去世的时候,拜托了蒋勇照顾他的母亲。”
  “原来如此。”李锐开口,突然又奇怪地看了孙凌一眼。
  “你怎么了?”孙凌觉得李锐的眼神有些不对劲,问道。
  “师父,我记得你已经七十岁了,可是周奶奶才五十岁,你为什么一直叫他周嫂子?”李锐也是从陈晓明那里得到了一些消息的。
  “五十岁?”孙凌神色怪异,有种不可置信的感觉。
  “嗯,五十岁,周奶奶是十六岁的时候嫁人的,十八岁的时候生了儿子,丈夫在她二十岁的时候就去世了……”老人都喜欢讲讲我当年什么的,朱云轩跟她聊天的时候,就知道了不少事情,周奶奶在知道朱云轩的妈妈怀孕的时候,更是讲了不少自己当初生孩子的事情,据说她大着肚子挑泥填出土地来,突然肚子痛了,把泥挑到以后就生了孩子。
  生孩子不吉利,她却不小心在生孩子的时候弄脏了被褥,结果她丈夫没被子盖将她骂了一顿,最后村子里发下来的给生孩子的女人吃的红糖也被她丈夫吃掉了一半……
  孙凌后来再也没叫过那个老太太周嫂子。
  而他们离开的时候,周奶奶虽然非常不舍,但还是跟着他们走了,她岁数不小了,可是走起山路来却轻松得很,还背了不少香菇出去。
  朱云轩再次回到文德镇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他想家想得很,马不停蹄地回了家,然后就看到提前得了通知的朱成才已经为他烧了一只鸡。
  等朱云轩一边风卷残云一般地吃东西一边夸姜月秀的白斩鸡做得好,被姜月秀一拳头打在脑袋上告知他白斩鸡是最好做的菜的时候,冯仙开始阵痛了。
  朱成功和冯仙一开始谁也没告诉,因为这时候的孕妇很害羞的缘故,冯仙还打算多等等再去医院,结果这一等,羊水就破了。
  朱成功这才急了,怕羊水流尽不敢让冯仙走着去医院,骑车带她又颠簸,只能把冯仙抱到一辆板车上,打算拉着去镇上的医院,然后一边拜托朱成才明天照顾朱秋月,一边叫上了王凤儿一起去了医院。
  第45章 生子
  朱云轩回家去了,李锐一行人自然也回了家。
  这次他们从山区带出来的老人原名叫周娟,她是个苦命的女人,早年丧夫中年丧子,又是住在那么一个穷山坳里的,对她来说,外面的一切都是新鲜的,就说他们这会儿坐着的这辆面包车,她就稀罕的很。
  李锐的语言学习能力不是吹的,而且到底也是浙江的农村,土话总归有些相似,如今过了二十天,就已经能跟对方说上话了。
  周娟原本并不想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地方,可是她的丈夫的兄弟老早就看上她家的地了,本来她儿子还在世的时候,也就是打着帮她种地的名号占了她一半的地,可是等后来她儿子的死讯传来,几个侄子又都结婚了,占她的地就占的越来越多了。
  周娟种香菇的手艺不错,勉强还能糊口,期间蒋勇也去过几次山村,给她带了一些吃的用的东西,她的日子也就好过多了。可是她的日子好过了,别人却也是会眼红的。
  她的小侄子也到了结婚年龄,却没房子结婚更没钱,知道蒋勇想接她离开她却不走以后,她那嫂子就天天带着孙子孙女来她家里哭,心心念念惦记上她的房子和剩下的地以及料理着的香菇了。
  周娟还记得三十多年前她刚结婚的时候,跟这个嫂子关系还是挺好的,丈夫刚去世的时候也全靠对方一家帮忙,可是现在怎么就变成这样了呢?而且她嫂子后来可以说是变本加厉了,从哭诉变为破口大骂,骂她克夫克子,她到底还是在这地方住不下去了。
  这会儿,带着一大袋子晒干的香菇,几件换洗的衣服,七八双鞋子,周娟算是跟着蒋勇离开了住了大半辈子的地方。
  文德镇不算大,但是在周娟眼里,晚上都有路灯的地方,却跟大城市差不多了,他们每次背着晒干的香菇到山外头去卖的时候,看到的县城也就这么大。
  朱云轩下了车,周娟眼看着他跑走,目光就放在了李锐身上:“娃儿,他不是你弟弟啊?”
  “不是,他是我同学。”李锐看了看对面笑眯眯的老人,开口。这个老人非常质朴,也许是生活太过艰辛的缘故,明明只有五十岁,看起来却有六七十岁了,她非常地瘦,穿的是自己做的短袖,夹杂了半数白发的头发绑了两个辫子垂在耳边。
  “原来是同学啊,我还以为你们是兄弟,俺们那里就连兄弟都没有这么要好的。”周娟还是很喜欢这两个孩子的,这次跟着李勇出来,她就说了她会帮忙照顾孙凌和李勇的生活,只要以后李勇能处理她的身后事就好。
  “我们是挺要好的。”李锐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其实这二十天除了没东西吃让人觉得难受以外,过的还算不错。
  山里有小溪,因为没有自来水的缘故,他和朱云轩两个还赤身裸体地下水洗了澡……好吧,虽然对着孩子的身体连眼福都没得饱,可两人这些天确实是朝夕相对的。
  说到小溪,他们这些日子还从小溪里抓到了不少的小鱼,小鱼只有孩子手指大小,骨头又多,那里的人们是不拿来吃的,不过朱云轩见过以后,却想用油炸了吃,油炸鱼,这对李锐来说都是很有诱惑的,偏偏陈晓明好不容易带回来的猪油被偷了,他们根本没有炸鱼的油……最后只能洗剖干净以后晒干带回来了。
  “怎么样,走这一趟,有没有什么感触?”孙凌看了一眼李锐,问道。
  “你想让我说大面上的话还是说我自己的真实想法?”李锐看了一眼孙凌,问道。
  “当然是说说你的真实想法,当然,我教的是经济。”
  “生活水平低的地方劳动力廉价,但是并不能只因为劳动力廉价就确定投资,环境因素也是要考虑到的,比如之前的地方,那里交通实在不便,就算有赚钱的项目也赚不到什么钱……”李锐慢慢地说了起来,分析了那里的交通环境,然后又说起了那边的风气:“那个山村里的人大部分都安于现状,我看到很多人干完了活就闲闲地四处游逛。我跟他们聊天也得知了他们的一些生活方式,在他们看来,好像只要自己能吃饱就没问题了,有这样思想的人要做员工也是不合适的,我想他们很可能工作一个月有钱以后就先会选择玩上一个月,然后再去工作……另外,山里其实还有很多可以寻找的商机,比如那边的河里就有不少鱼,可是却只有孩子去抓,附近的大山也是宝库,可是并没有人想要从中获取什么……”李锐说了很多,在孙凌笑眯眯的眼光里,连着说了将近五分钟,直到无话可说。
  明明是那样贫困的地方,据说所有人都拿着国家的补贴,可是人们却并没有太多的进取心,他看到一些不到五十岁的人,儿子一结婚就把所有的伙计全部交出去,自己似乎就是混吃等死了……
  其实,这里的香菇是可以种更多的,如果能把路做通,有人组织,应该也能完全改善他们的生活,可要是真的到了那个时候,这些人应该也会偷奸耍滑的吧?
  “说的挺不错的。”孙凌点了点头,李锐说的还有欠缺,不过对个孩子也算不错了。然后,他目光一转就笑了起来:“总算到家了,小惠应该准备了大餐吧?”朱云轩之前找地方通知了父母,他们当然也是通知了小惠的。
  小惠确实准备了很多吃的,她从上海来到这个小镇上,工资算不得最高,工作却是最最清闲的,自然也就对这份工作充满了热爱,接到李锐的电话以后,她就开始折腾起食物来了,到了如今,蒸炒煮炸的食物摆了满满一桌子。
  梅菜扣肉、粉蒸肉这两样是孙凌点名要的,杀个母鸡给儿子补补这是李跃提出的要求,除了这三样,还有的就是炸茄盒、青椒炒肉丝、清蒸带鱼、酸辣土豆丝和鱼头豆腐汤了。
  梅菜扣肉和粉蒸肉都是蒸出来的,不过一个是放了梅干菜蒸,另一个却是放了姜月秀送来的炒米粉蒸的。自从有了孩子以后,姜月秀就开始惦记朱云轩小时候爱吃的东西了,因为朱云轩从五六个开始就特别爱吃炒米粉,她干脆就自己炒熟了稻米然后让朱成才带去碾了弄了一袋子的米粉给孩子预备,后来又想到要等孩子吃米粉还要半年,只好拿出来自己吃,于是她最近时不时就放点糖泡一碗香喷喷的炒米粉来吃不说,还送给了小惠不少。
  进到屋里,李锐就被等着他的李跃抱了起来:“儿子,你这回可是瘦了也黑了,怎么就偏偏要跑去那里?”
  “爸爸,我这是健康了。”李锐反驳,不得不说,他还真的结实了不少——这些日子蒋勇可是让他跑山路的!
  “算了,你外公的决定,我也是没办法的,”李跃摸了摸儿子的头,“你本来也很健康,小孩子真不该被逼得这么紧。”孙凌的身份李跃和郑笑晴是知道的,不然他们也不会同意李锐去山区。
  跟李锐说了几句话,李跃就放下儿子,然后立刻拿了碗去盛饭,思及孙凌和蒋勇的身份,又来招呼他们,不过对于周娟,他却是一头雾水了:“这位是?”
  周娟颇为拘谨,站在门口不敢动,这屋子的地上铺着漂亮的瓷砖,她是连下脚的地方都找不到了,还有那一桌子她老远就闻到了香味的菜,去年村长的儿子娶媳妇的时候杀了猪还从外头买了鸡,也没有这么丰盛的席面啊!
  “妈,你来吃饭吧,多吃点。”蒋勇路上要开车没说什么话,这时候到底还是招呼起来。他的命是周娟的儿子救回来的,不管怎么样他都会照顾好周娟!
  “小勇,这里……”周娟慢慢地挪步子,不过看到蒋勇,明显放松了很多。
  唯一的儿子死了,她的侄子都靠不住,以后就要靠着蒋勇了。
  “这里是李锐家里,等吃完饭我们就回自己家,妈,你先吃饭吧。”蒋勇向李跃粗略地说了周娟的身份,就招呼周娟坐下来。
  “是啊,都吃饭吧。”李跃一直关注着儿子,看到李锐时不时地去看桌上的菜,当然希望马上就能开饭让儿子吃个够。
  吃饭的时候,有蒋勇帮忙夹菜,周娟本身也馋肉馋的厉害,自然也就吃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