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节
  第四十四章
  八月中秋, 阖家团圆。谢瑾华和柯祺回庆阳侯府中住了整整一月。
  季达是柯祺的先生,他们师生间每三日有一次交流, 然而季达却不愿意随柯祺一起住到谢府的维桢阁中去。为此,他一口气给柯祺布置了一个多月的功课。而柯祺平时还需要跟着谢瑾华学习别的。
  每个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 随着忆仙楼的摊子越铺越大, 柯祺渐渐觉得工作学习没法两不误了。
  吕管事此人是有能力的, 但他眼界不够, 虽然能管理好酒楼,却没法让柯祺把一站到底的赛事彻底交付于他。至于谢瑾华,他倒是有眼界了,可作为一个不怎么接地气的人, 他其实不擅长搞管理。
  招贤纳士就变得很有必要了。
  然而,人才却不是那么好招的。有本事的人易得, 忠心的人也易得, 可既有本事又有忠心的人却不易得了。谢瑾华总不能每回一有点什么事就去求谢大哥吧?自己的事业怎么能总是叫家长帮忙呢?
  与其去求谢大哥,还不如去找李旭。
  尽管谢瑾华和柯祺都是伪小孩,但在大人们看来,他们和李旭年纪相当, 应该能“玩”到一起去。说得现实一点, 他们和李旭之间的交往,是在增进友谊, 但也是在组队。这是拓展人脉的一种方式。
  在柯祺的计划中,他必须在九月进入秋林书院前找到一位能打理忆仙楼所有事务的职业经理人。
  好在如今还是八月,柯祺尚有一个月的时间去做这件事。
  谢瑾华心中对季达的身份存疑, 既回了谢府,等见到谢大时,就略提了一提。然而谢大却没有明着回答,只道:“他……这些年不易,原因不必多说,想来你们也猜到了。”季达确实被黥面流放过。
  “他是大哥的旧识?”谢瑾华问。
  谢大依然没有直接回答这个问题,反问道:“你们已与他相处多日,对他观感如何?”
  “胸有成算,腹有乾坤。且对柯弟一直尽心尽力。”谢瑾华说。
  “既然这样,又何必多问?”谢纯英的眼中仿佛藏着无尽的深意,却不愿意轻易泄露一丝情绪。
  只要季达有本事,又不曾错待柯祺,那他究竟从何处来就不重要了。而且,谢瑾华已经从谢大的言辞中明白了一点,谢大是知道季达真实身份的。既然谢大早已心中有数,谢瑾华就更不用担心了。
  谢瑾华本身并不是一个好奇心特别重的人,而且他一直很相信谢大。
  “我明白了。谢长兄提点。”谢瑾华郑重其事地说。
  谢大穿的朝服还没来得及换下来。朝服的袖子极其宽大,可以把手全部挡住。谢大手指微动,似乎想要抬手揉揉谢瑾华的头。不过,谢瑾华已经长大了,仿佛是一眨眼的时间,就由一个安静的孩童长成了一个峻拔的少年。既如此,就再不能用哄孩子的方式对待他了,于是谢大克制了自己的欲望。
  谢大想了想,说:“说起来难免叫人觉得诧异,不过季达确实是你的子侄辈。”
  子侄辈和子侄是两个概念。世家之间多有联姻,几十上百年下来,互相扯一扯族谱,总能扯上那么一点关系。子侄辈不意味着谢瑾华和季达之间真有很亲密的血缘关系,只说明季达的辈分比较低。
  当然,这也说明了季达确实出身良好,只恨家道中落。
  谢瑾华眨了眨眼睛,一脸严肃地说:“我明白了,我一定会好好照顾季……大侄子的。”
  “……”谢大觉得这话他没法接。
  季达已过而立,虽是辈分小了些,但身为一个有阅历有手段的成年人,他哪里需要谢瑾华的特别照顾?就算季达真遇到些没法解决的事,谢大自己就撸起袖子帮忙去了,并不需要谢瑾华挡在前头。
  谢瑾华却以为大哥是把季达托付给了自己,所以他一定要圆满完成这个任务。
  真不愧是大哥啊,竟然透过他这具尚年轻的身体看到了他一颗稳重的心!果然在藏珍阁中的那些年不是白待的,大哥一定觉得他比三十多岁的季达都要成熟可靠了。谢瑾华觉得大哥真是太厉害了。
  谢大将手握拳放在唇边咳嗽了两声,再开口时语气中就透着一种难言的情绪:“既是子侄小辈,你要有什么事情不好做的,完全可以推给他去做。他……只窝在院子里种种地,真是浪费一身才华了。”
  “大哥请放心,我一定会督促他上进的。”谢瑾华小脸上的表情越发严肃。
  “……”谢大觉得小四似乎对他自己的定位存在了某种误解。
  谢瑾华认真想了想,反正带一个孩子也是带,带两个“孩子”就一样带。不就是要催柯祺和季达上进吗?柯祺做事向来叫人放心,而季达又不是真的孩子,所以只要给予他们精神上的关爱就可以了。
  谢瑾华努力地让自己模仿了谢大的表情,九分严厉中还必须要带上一分的慈祥。
  谢大觉得自己大约是真的开始老了,于是不明白现在的少年们整日都在想些什么。他心中犹豫了一番,最终还是伸出手拍了拍谢瑾华的肩膀,像个老父亲似的嘱咐谢瑾华道:“这辈分的事,你心中有数就可以了,莫要在人前说漏嘴。季达肯定不愿意听你说起从前。你莫要给他继续苛待自己的机会。”
  季达连姓氏都舍了,他这是在进行自我惩罚啊。
  谢瑾华听话地点了点头:“我平时都叫他季达先生。柯弟也是如此。”
  谢大又关心了一下谢瑾华最近念的什么书,才让谢瑾华回了维桢阁。谢瑾华立刻和柯祺说起了季达的事,虽然不好对外说那是他们的大侄子,但两个十四岁的少年都觉得应该给大侄子找点事情做。
  “不如把忆仙楼的事情都交给他吧,如何?”柯祺立刻就想到了自己的当务之急。不怕季达大材小用,柯祺只是想要叫他忙碌起来。男人有了为之奋斗的事业,自然就会慢慢恢复从前的意气风发了。
  柯祺觉得季达的内心应该是非常矛盾的,他或许恨命运不公,又恨自己无用,但其实从未放弃过希望,仍想有所作为,但命运又确实不公。所以,他不得不把门窗紧闭,得有人帮他打开一扇窗户。
  谢瑾华没什么意见:“这自然可以。”其实忆仙楼的事情并不简单,想要把一站到底搞好就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事,推广《忆仙集》更是需要有手段。这个事情还真不是随随便便一个人就能做好的。
  中秋过后,谢瑾华和柯祺去秋林书院参加了招生考试。
  有了庆阳侯府的面子,虽然姿态总是摆得很高的秋林书院不会刻意对谢瑾华、柯祺放宽要求,但只要他们通过了考核,书院中也不会有人故意为难他们。所以,谢瑾华和柯祺都轻轻松松地入了学。
  诸事皆定。柯祺回落泉村中对舅舅刘谷一家报了喜讯。秋林书院规模不大,但名头很大。刘谷平时不怎么喝酒,在知道这个好消息后,非叫刘亚去打了酒来,喝了两杯就醉了。他心里真是高兴啊。
  刘谷如今在柯祺的帮衬下做些小买卖,虽不会大富大贵,但这样的日子已是他从前不敢想的了。
  喝醉酒的刘谷抱着阿黄汪唠嗑:“儿啊,你日后要好好听你表哥的啊!你表哥叫你往东,就不许往西了。儿啊,莫要给你表哥惹麻烦,叫他能安安心心念书。念书好啊,念书好。儿啊,这大热天的,你咋穿了一身毛呢?咱家哪有皮毛,别是你表哥拿回来的吧?这败家玩意,就不能等到冬天再穿吗?”
  真儿子刘亚很同情被酒气熏到了的“败家玩意儿”。他爹平时不爱说话,喝醉酒话就多了。
  柯祺揉了揉阿黄的头,开着玩笑说:“舅啊,这是我儿砸。”
  “胡说,是你表弟!”刘谷嫌弃地放开了狗儿子,“快去把毛脱了,别被汗弄脏了。”
  阿黄开心地舔了舔刘谷的手。
  柯祺觉得阿黄怎么看怎么可爱,恨不得能把它抱去问草园里养起来。只可惜阿黄要看家啊。
  很快就到了柯祺和谢瑾华去秋林书院念书的日子,那一日正是云淡风轻的好天气。书院有规定,不管学生是什么身份,进书院后都不许带小厮。厉阳舍不得自家少爷,而他家少爷舍不得大猫阿黄。
  忠心耿耿的厉阳在每月总有那么三十天觉得人不如猫。
  季达不甘不愿地接手了忆仙楼的事。说是不甘不愿,但如果他真的不愿意,那么他总有千百种方法拒绝。这位大侄子还不知道自己侄子的身份已经暴露了,于是心中隐隐有那么一点点恨铁不成钢。
  在季达看来,他都教了柯祺好些日子了,柯祺怎么还能这么容易地相信别人呢?怎么还能不先拿捏住别人的把柄就把重要的事情交付了呢?就算这个别人是他季达也不行啊!必须要给柯祺加功课!
  季达翻着柯祺留给他的策划案,心里有不下十种方案叫柯祺蒙受了损失后还有苦说不出。
  大侄子冷冷一笑,他就是这么凶残哒!
  然后,凶残的季达大笔一挥,在纸上修改了几处。其实柯祺已经想得很全面了,所以季达并未发现什么严重的不足,他修改的这几处都是为了要锦上添花。忆仙楼肯定能在季达的经营下蒸蒸日上。
  第四十五章
  秋林书院建在半山上。“半山”不是指半山腰, 而是那座山的名字。半山旁边是红林山。估计是因为半山的高度只有红林山的一半,所以当初才会被人叫作半山吧?想出这名字的人明显是个起名废。
  再说这红林山, 是因为枫树满山,到了秋季便红枫似火, 于是才被叫作红林山的。红林山是京郊一处十分有名的景点, 这里时常会举办文人雅集。而到了秋高气爽的季节, 贵人们也爱来这里游玩。
  问草园便离着红林山不远。
  虽然秋林书院每年招收的学生不多, 但学院的占地面积却很广。包括半山、红林山在内的几座山都是秋林书院的产业,山脚下还有良田千顷、庄园数十个。半山下的老百姓们世代都在为书院种地。
  这就是古代版的地产大鳄啊!
  大约是因为不差钱吧,不提书院内雄厚的师资力量,这里的基础设施也非常好。在分配住处时, 柯祺和谢瑾华二人竟然分到了一个小院子。报到的这天,学院方面特意安排了一位杂役为他们引路。
  学院之中不计较家世, 即便谢瑾华来自于侯府, 也没有师长们亲自出来迎接他的道理。
  引路的杂役脸上不见巴结,一边领着柯谢二人往住处走去,一边口齿清楚地给他们介绍学院中的各类安排。晨起时间是什么,就寝时间又是什么, 就学期间要注意什么……这杂役都说得非常详细。
  其实柯祺来学院之前特意了解过各方面的信息, 但此刻听杂役说起,也不觉得他多事。
  虽说学子们不准自带小厮, 但学院方面肯定不会什么事情都叫学子们自己去做,所以学院雇佣了好一些手脚麻利的杂役。他们负责打扫卫生,负责为学子们准备一日两餐, 还可以帮学子们洗衣服。
  对于柯祺这种早就习惯了自力更生的人来说,学院中的生活简直像是天堂一样。
  然而,对于谢瑾华这种……每天早上起床时,都会有小厮帮忙穿衣服,想要洗脸时,自然有侍女准备好了毛巾递到手边,对于他们这种娇生惯养的小公子们来说,学院中的生活应该算是艰苦的吧。
  柯祺虽出了三月重孝,但还未出三年孝期,于是饮食上就需要特别注意。杂役便仔细说了这点,告诉柯祺吃饭时不必去饭堂,自有人会为他准备毫无荤腥的素食,到了饭点就会送到他的房间里去。
  “真是让你们费心了。”柯祺道。
  杂役恭敬地回答说:“公子客气了,这原就是学院中早已有之的安排。”虽然古人多重孝,但安朝在守孝方面抓得不算严,只要过了三月之期,学子求学、官员复职、小贩经商等就都不会被限制了,只是依然不能宴请娱乐,也不能穿红戴绿吃肉喝酒。就目前来说,学院中需要守孝的不独柯祺一人。
  三人还未走到住处,迎面便走来一位身穿学院常服的书生。
  在学院中,家世仿佛不太重要,功名却显得很重要。因那位书生已是秀才,杂役便低头对着那人行了一礼。而这秀才并非态度倨傲之人,还淡笑着招呼了几句,才上了另一条小路,不多时走远了。
  杂役继续之前的话题,小声地对柯祺说:“这位叶秀才在两月前才出母孝,之前也一直是在房中独自用饭的。再往那边去是偶得阁,阁中藏书众多,只是里头的书不允许被带出来,只能在阁内观看。”
  柯祺和谢瑾华对视一眼。那叶秀才不认识他们,他们却认识他。他不是别人,正是第一期一站到底的优胜者。他们早知道叶正平也是秋林书院的学生,却没想到在入学第一天就和这人打了个照面。
  按照杂役说的话算算时间,叶正平参加一站到底时,竟是刚出母孝还没多久。
  柯祺对叶正平的印象极好,如今既然成了学院同窗,以后少不得还有再接触的时候。他不动声色地问:“刚刚那位叶秀才……不知道他性情如何,若是我想要寻他请教学问,不知道他是否会拒绝。”
  杂役的脸上闪过一丝古怪的表情,道:“切磋学问是正经事,叶秀才必定不会拒绝的。”
  柯祺装作没看到杂役的表情,笑道:“那就好!我见叶秀才文质彬彬,想来定是温和大方之人。”
  杂役有心想说什么,却也清楚自己不该做个搬弄口舌的人。然而,如果他什么都不说,又唯恐柯祺和谢瑾华真去和叶秀才交往,以至于刚入学就被划分了圈子。即便学院里一直强调不看重家世,难道侯门子就真的可以得罪了吗?杂役没想要巴结谢瑾华和柯祺,然而心里也是不愿意得罪这两人的。
  于是,杂役很有技巧地提点了一句:“叶秀才学问极好,只是平日里都更喜欢独来独往。”
  “竟是这样?那我倒是不好过多地打扰他了。”柯祺很上道地说。
  柯祺和谢瑾华再次对视了一眼。喜欢独来独往的背后有很多原因,既然杂役特意强调了这一点,就说明叶正平在学院中的人缘并不好。而这就很奇怪了,叶正平看上去并不是那种很讨人厌的人啊!
  莫非是因为叶正平在学院中的表现太好了,于是引人嫉妒?
  然而,秋林书院之所以名声在外,确实是因为它名不虚传。这里的书生或许性情各异,但不至于大部分书生都是妒贤嫉能之辈。要是叶正平真的不讨大部分人喜欢,那么问题肯定出在他自己身上。
  谢瑾华轻笑了一声,道:“我一直也爱清静,说不得和刚刚那位叶秀才正好脾性相投了。”
  那杂役一听这话,心中就有些着急。他确实不愿意搬弄是非,但有些话却是不得不说了。杂役见四下无人,再次压低声音,更为小声地说:“实不相瞒,刚刚那位叶秀才在书院中的名声不太好……”
  柯祺仿佛大吃一惊,忙说:“可是有什么因由?还请小哥告知我们,莫叫我们刚进学院就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得罪了什么不该得罪的人。”他的语气中透着对杂役的尊重,丝毫没有颐指气使的意思。
  被柯祺这么一说,杂役便有些如释重负,觉得并非是自己想要多嘴多舌,他不过是在帮助两位刚刚入学的公子而已,好叫他们少走一些弯路。不过,其实他也抖不出什么具体的黑料来,只能把学院中的传闻说给柯祺听,道:“小的也不知什么太过具体的,只是大家都说叶秀才有些……忘恩负义。”
  忘恩负义是一个极重的指控!
  很快就走到了住处,杂役在给柯祺、谢瑾华指明房间后就告退了。分开前,柯祺特意问了他的名字,知道他家就在山脚下,而他名叫陈牛。陈牛只觉得这对公子哥真是好人,他都有些受宠若惊了!
  柯祺开始整理行李。学院里统一规定了要穿校服——其实这衣服的正规名字是学院常服——于是柯祺和谢瑾华并没有带上太多的外衣,但谢瑾华带了惯用的熏香和文房四宝等,这都是需要整理的。
  “怪道常有人说知人知面不知心,我这回都差点看走眼了。”柯祺一边整理一边说。
  谢瑾华也在学着整理,他就像只小蜜蜂似的,追在柯祺身后转着圈。柯祺虽然没有指名道姓,谢瑾华却知道他说的就是叶正平。谢瑾华认真地说:“我觉得肯定是大家弄错了,叶衡不该是个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