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灭口型犯罪
张山大步流星的走上楼梯,因为小区过于陈旧,并没有电梯一类的公共设施,所以想要上楼只能走楼梯,并且还是那种十分陡峭的楼梯,在这一点上,楼梯的设计十分不合理。张山三步并两步的上楼,一步狠不得迈三级楼梯,一分多钟的功夫终于带着气喘吁吁的几个人来到了董良的家门口。
破旧的防盗门的钢丝网随着岁月已经有些生锈,锈迹斑斑的门框上布满灰尘。防盗门里面是一扇木门,这是8、90年代非常常用的建筑风格,在大门的外面加设一扇防盗门。看着平淡无奇的防盗门,张山的内心却处于高度紧绷状态,他十分警惕的盯着这扇门,他不知道进屋以后会看到什么,但敏锐的嗅觉已经让他闻到了血腥味,他估计,董良这个唯一的目击证人恐怕已经遇害了,而且遇害的地点就是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里。
“一会儿屋子里可能会有很血腥的场面,慕云,你要做好准备。”
“不是吧,你进都没进去怎么知道的?”
慕云满脸的狐疑看着张山,张山没有搭话,只是让小李带上手套用技术手段把防盗门打开,警方的技术不亚于任何一个开锁公司,虽然说这是一扇防盗门,但它的年代太久远了,只用了十秒钟的功夫,最外层的防盗门就被小李给打开,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防盗门的后面,还有一扇木质的大门,同样是几秒钟,伴随着咔嚓一声落锁的声音,小李抬起头对着众人说道:“开了。”
“进!”
张山一声令下,小李直接把门推开,首当其冲的进去,随后第一时间说了一句脏话:“卧槽!”
“什么情况?”孙鹏见小李做出这样的表现,第一时间好奇的挤进去,可眼前的一幕让他觉得触目惊心……
狼藉,一片狼藉。
茶几歪歪扭扭的躺在地板上,书架上的书散落一地,就连电视也被移动了位置,一把椅子横在门前,沙发上是一片殷红的血迹,正对着他的墙壁上也几乎被染成了一面“血”墙,在墙根下面,一个男人躺在了血泊之中,他身上的白色衬衫已经被血液染成了粉色,喉咙处出现一道触目惊心的豁口,甚至他觉得如果扒开伤口都能看到死者的颈骨……因为这伤口太深了,与其说他是被割喉,倒不如说凶手差一点就把他的脑袋给割下来了!
死者翻着眼皮看着客厅房顶上的吊灯,吊灯上也可以看到他被“割喉”后喷溅而出的血。
虽然说来到这里的刑警都不是新人了,但看到此情此景后心里还是忍不住的发颤,慕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甚至一时间都忘了自己要问张山的问题:“你是怎么知道他已经死了的?”
“封锁现场,催促外勤、痕迹、技术和法医快点过来,孙鹏,你打电话了吗?”
“我我我这就打!”孙鹏慌了神,在场的几个刑警里面,孙鹏是心理承受能力最弱的一个人了,在城郊建筑工地死亡的李勇的死状就让他大为反胃,甚至好几天晚上都睡不着觉,今天又看到横死的董良,他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随着刚刚吃完的汉堡一路沿着食道从喉咙涌出了。他下意识的逼近嘴巴,使劲吞咽了一口唾沫,将这种反胃的生理反应强行压制下去了。
法医和外勤组十分钟后便赶到了,刑警们有条不紊的拉起了警戒线,三辆警车横在了小区的楼下,爆闪警灯,所有群众都下意识的远离。
居民们听到楼下的动静纷纷拉开窗户探头看去,悄声议论着。
法医刘明带着白手套和鞋套赶往了案发现场,在董良的家里做初步勘验。
他第一步检查了尸体的僵硬情况,开口道:“尸体温热,没有尸僵,喷溅的血液只有边角处有凝结迹象,初步鉴定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一个小时。”旁边的助手负责记录,张山全程都在跟着刘明一起勘验尸体。
“死者的指甲非常干净,有疑似表面活性剂的残留,应该是死后被凶手清洗过,死亡之前应该和凶手发生过搏斗,指甲缝里有残留凶手的皮肤组织,凶手杀死死者后担心通过dna找到他就大费周折的把凶手的手指洗干净了。”
这一点张山同样注意到了,不留痕迹的作案,倒是和731案的凶手的做法不谋而合。
“死者的右臂肘关节脱臼,后腰处有4公分左右的淤青,左脸有尘土,电视前的地面上发现与死者的五官所吻合的印记,死者生前应该被凶手制服过。”
张山道:“右手肘关节脱臼,腰部有淤青,左脸着地,这是很标准的警用格斗术。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接受过非常严格的训练, 甚至很有可能是和我们体制有关的人。”
刘明表示赞同,旁边的助手飞快的记录着这一切。
“死者的脖颈双侧颈动脉被完全割断,这是死者身上的致命伤,喉管也被锐器完全割断,根据伤口横切面判断,凶器应当是长度不低于6公分,有尖一类的匕首。且比较重要的是,伤口横切面非常整齐平滑,凶手只用了一刀。”
张山根据这一条线索开口道:“凶手的力量很大,而且使用的匕首必须十分锋利,应该不是水果刀一类的凶器,很有可能是高端的军用产品,民用防身级别的刀具做不到这么高的锋利程度和硬度。”张山用手抻了两下手套,看到地上散落着一把水果刀,水果刀上面有血迹,但却是喷溅上去的几个血点,水果刀的反面并没有发现血迹,这证明凶手是有备而来,并没有使用死者家里的刀具杀人,“而且是预谋杀人,杀人犯很有可能是冲着731案来的。”
此话一出口,孙鹏等人咬牙切齿,他已经进入现场有几分钟了,对于凶案现场最初的不适感已经适应了许多,直接破口大骂道:“他妈的!竟然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的杀害目击证人,这个王八蛋是不是太嚣张了点!”
张山没有接孙鹏的话茬,道:“刘法医,接着说说其他的伤口吧。”
“好的。”刘明点头道,“死者身上的致命伤在颈部动脉,而他的左手手肘,肩膀和手指出现不同程度的劈砍伤,伤口的横切面很窄,应该是一把中等长度的砍刀,而且也十分锋利。”
“那割喉的刀和劈砍死者的刀不是同一把吗?”慕云追问道。
“这个我不确定,但根据伤口创面来看两把刀很有可能是同一把,但是割喉的这么深,应该是一把很尖锐,很锋利并且至少五公分以上的匕首才能做到。凶手的脸部红肿,局部有脱皮的烫伤迹象,应该被热水烫伤了一下脸,而死者身上的劈砍伤应该是至少长达20公分以上的刀具才对。所以我不排除凶手换过刀具的可能性,我只能尽我所能描述作案工具的特征。。”
“是同一把刀。”张山道。
“不会吧?可是董良身上的刀伤是被砍的,喉咙处是被割的啊!”
“孙鹏,玩儿过穿越火线么?”
“玩儿过。”
“尼泊尔军刀看过吗、”
“尼泊尔……军刀?”孙鹏一愣,道:“对啊!尼泊尔军刀,能劈能砍能割喉,最重要的是锋利,它符合刘法医所说的所有特征,但是能达到这么锋利的尼泊尔价格恐怕不便宜。”
刘明法医对张山的判断表示支持,紧接着道:“他身上其他的伤口应该是防卫性伤口,至于更深入的细节,要把人拉到解剖室做进一步检验。”
“剩下的交给技术队吧。”张山开口道,技术队和痕迹科的同志们开始有条不紊的搜查现场,外勤组的同志也第一时间去走访了小区内其他居民。看到在一旁一直气的骂娘的孙鹏,张山走近身边说道:“不要再骂了,这起案子的凶手的作案手法和731案的其中一个凶手高度一致,虽然现场看起来很乱,但是他很精细的处理好了自己的指纹和dna,并且时间选择在了所有人都在吃午饭的时间,恐怕找不到什么目击证人了。”
“山哥,我是气不过啊,董良是我们的目击证人,我们还没有找到他,反而被凶手抢先一步登门给灭口了,这他妈是瞧不起我们啊!我当几年警察,第一次觉得这么憋屈啊,廉狄迟迟无法定罪,2号嫌疑人又迟迟无法浮出水面……”
张山回答道:“虽然说嫌疑人通过自己的某种途径得知了我们准备调查董良,并且把董良灭口了。但这起案子的难度比731案要低很多,731案是预谋很久的案子,而董良一案应该是凶手害怕事情暴露被人指认而临时起意的所为。他准备的不如731案充分,就势必会留下马脚。”
“比如说呢?”孙鹏问道,“这起案子同样没有留下指纹和脚印。”
“谁说什么证据都没有留下的?首先,刘法医说了,董良的手肘关节脱臼,后腰有淤青,地面上有他五官的印记,证明他生前被凶手制服过。而且用的方法是警察常用的制服方式,他曾经十分用力的把死者给按在地上,证明他曾经做过警察,或者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其次,被害者董良身高175公分,体重80公斤,这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壮硕的中年人身材。如果要将这样身材的成年人制服,凶手的身高应该在180公分以上。而凶手所运用的作案工具,初步推测是一把高端的尼泊尔军刀、狗腿刀一类能劈能砍的便携式军用刀具,这类刀具的价格都十分昂贵,甚至普普通通的正版军刀都要上千元。凶手是一个非常懂刀的人,一定是一个资深的军迷,且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否则是舍不得买这样的刀具的。记住,如果所有的证据都能摆在你面前的话,那我们这些人全都得失业了。”
“是的。”慕云接着话茬说道,“所以你认为,这是一起没有预谋,临时起意的灭口型暴力犯罪吗?”
“对,董良是731案的唯一目击证人,凶手一定掌握了我们的动态才会杀掉董良。而且我敢肯定,在杀人的时候凶手露出了一些破绽,所以董良才会有殊死反抗的机会。”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是在一种很着急的情况下杀的人?”
“没错,因为他知道我们要来找董良,他急于在我们赶到之前杀死他。杀人、处理痕迹,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说他作案的时间非常仓促,所以必定留下了一些没有清理干净的证据。”
破旧的防盗门的钢丝网随着岁月已经有些生锈,锈迹斑斑的门框上布满灰尘。防盗门里面是一扇木门,这是8、90年代非常常用的建筑风格,在大门的外面加设一扇防盗门。看着平淡无奇的防盗门,张山的内心却处于高度紧绷状态,他十分警惕的盯着这扇门,他不知道进屋以后会看到什么,但敏锐的嗅觉已经让他闻到了血腥味,他估计,董良这个唯一的目击证人恐怕已经遇害了,而且遇害的地点就是自己住了几十年的房子里。
“一会儿屋子里可能会有很血腥的场面,慕云,你要做好准备。”
“不是吧,你进都没进去怎么知道的?”
慕云满脸的狐疑看着张山,张山没有搭话,只是让小李带上手套用技术手段把防盗门打开,警方的技术不亚于任何一个开锁公司,虽然说这是一扇防盗门,但它的年代太久远了,只用了十秒钟的功夫,最外层的防盗门就被小李给打开,发出吱呀吱呀的响声。防盗门的后面,还有一扇木质的大门,同样是几秒钟,伴随着咔嚓一声落锁的声音,小李抬起头对着众人说道:“开了。”
“进!”
张山一声令下,小李直接把门推开,首当其冲的进去,随后第一时间说了一句脏话:“卧槽!”
“什么情况?”孙鹏见小李做出这样的表现,第一时间好奇的挤进去,可眼前的一幕让他觉得触目惊心……
狼藉,一片狼藉。
茶几歪歪扭扭的躺在地板上,书架上的书散落一地,就连电视也被移动了位置,一把椅子横在门前,沙发上是一片殷红的血迹,正对着他的墙壁上也几乎被染成了一面“血”墙,在墙根下面,一个男人躺在了血泊之中,他身上的白色衬衫已经被血液染成了粉色,喉咙处出现一道触目惊心的豁口,甚至他觉得如果扒开伤口都能看到死者的颈骨……因为这伤口太深了,与其说他是被割喉,倒不如说凶手差一点就把他的脑袋给割下来了!
死者翻着眼皮看着客厅房顶上的吊灯,吊灯上也可以看到他被“割喉”后喷溅而出的血。
虽然说来到这里的刑警都不是新人了,但看到此情此景后心里还是忍不住的发颤,慕云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甚至一时间都忘了自己要问张山的问题:“你是怎么知道他已经死了的?”
“封锁现场,催促外勤、痕迹、技术和法医快点过来,孙鹏,你打电话了吗?”
“我我我这就打!”孙鹏慌了神,在场的几个刑警里面,孙鹏是心理承受能力最弱的一个人了,在城郊建筑工地死亡的李勇的死状就让他大为反胃,甚至好几天晚上都睡不着觉,今天又看到横死的董良,他感觉自己的五脏六腑都要随着刚刚吃完的汉堡一路沿着食道从喉咙涌出了。他下意识的逼近嘴巴,使劲吞咽了一口唾沫,将这种反胃的生理反应强行压制下去了。
法医和外勤组十分钟后便赶到了,刑警们有条不紊的拉起了警戒线,三辆警车横在了小区的楼下,爆闪警灯,所有群众都下意识的远离。
居民们听到楼下的动静纷纷拉开窗户探头看去,悄声议论着。
法医刘明带着白手套和鞋套赶往了案发现场,在董良的家里做初步勘验。
他第一步检查了尸体的僵硬情况,开口道:“尸体温热,没有尸僵,喷溅的血液只有边角处有凝结迹象,初步鉴定死亡时间应该不超过一个小时。”旁边的助手负责记录,张山全程都在跟着刘明一起勘验尸体。
“死者的指甲非常干净,有疑似表面活性剂的残留,应该是死后被凶手清洗过,死亡之前应该和凶手发生过搏斗,指甲缝里有残留凶手的皮肤组织,凶手杀死死者后担心通过dna找到他就大费周折的把凶手的手指洗干净了。”
这一点张山同样注意到了,不留痕迹的作案,倒是和731案的凶手的做法不谋而合。
“死者的右臂肘关节脱臼,后腰处有4公分左右的淤青,左脸有尘土,电视前的地面上发现与死者的五官所吻合的印记,死者生前应该被凶手制服过。”
张山道:“右手肘关节脱臼,腰部有淤青,左脸着地,这是很标准的警用格斗术。犯罪嫌疑人很有可能接受过非常严格的训练, 甚至很有可能是和我们体制有关的人。”
刘明表示赞同,旁边的助手飞快的记录着这一切。
“死者的脖颈双侧颈动脉被完全割断,这是死者身上的致命伤,喉管也被锐器完全割断,根据伤口横切面判断,凶器应当是长度不低于6公分,有尖一类的匕首。且比较重要的是,伤口横切面非常整齐平滑,凶手只用了一刀。”
张山根据这一条线索开口道:“凶手的力量很大,而且使用的匕首必须十分锋利,应该不是水果刀一类的凶器,很有可能是高端的军用产品,民用防身级别的刀具做不到这么高的锋利程度和硬度。”张山用手抻了两下手套,看到地上散落着一把水果刀,水果刀上面有血迹,但却是喷溅上去的几个血点,水果刀的反面并没有发现血迹,这证明凶手是有备而来,并没有使用死者家里的刀具杀人,“而且是预谋杀人,杀人犯很有可能是冲着731案来的。”
此话一出口,孙鹏等人咬牙切齿,他已经进入现场有几分钟了,对于凶案现场最初的不适感已经适应了许多,直接破口大骂道:“他妈的!竟然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堂而皇之的杀害目击证人,这个王八蛋是不是太嚣张了点!”
张山没有接孙鹏的话茬,道:“刘法医,接着说说其他的伤口吧。”
“好的。”刘明点头道,“死者身上的致命伤在颈部动脉,而他的左手手肘,肩膀和手指出现不同程度的劈砍伤,伤口的横切面很窄,应该是一把中等长度的砍刀,而且也十分锋利。”
“那割喉的刀和劈砍死者的刀不是同一把吗?”慕云追问道。
“这个我不确定,但根据伤口创面来看两把刀很有可能是同一把,但是割喉的这么深,应该是一把很尖锐,很锋利并且至少五公分以上的匕首才能做到。凶手的脸部红肿,局部有脱皮的烫伤迹象,应该被热水烫伤了一下脸,而死者身上的劈砍伤应该是至少长达20公分以上的刀具才对。所以我不排除凶手换过刀具的可能性,我只能尽我所能描述作案工具的特征。。”
“是同一把刀。”张山道。
“不会吧?可是董良身上的刀伤是被砍的,喉咙处是被割的啊!”
“孙鹏,玩儿过穿越火线么?”
“玩儿过。”
“尼泊尔军刀看过吗、”
“尼泊尔……军刀?”孙鹏一愣,道:“对啊!尼泊尔军刀,能劈能砍能割喉,最重要的是锋利,它符合刘法医所说的所有特征,但是能达到这么锋利的尼泊尔价格恐怕不便宜。”
刘明法医对张山的判断表示支持,紧接着道:“他身上其他的伤口应该是防卫性伤口,至于更深入的细节,要把人拉到解剖室做进一步检验。”
“剩下的交给技术队吧。”张山开口道,技术队和痕迹科的同志们开始有条不紊的搜查现场,外勤组的同志也第一时间去走访了小区内其他居民。看到在一旁一直气的骂娘的孙鹏,张山走近身边说道:“不要再骂了,这起案子的凶手的作案手法和731案的其中一个凶手高度一致,虽然现场看起来很乱,但是他很精细的处理好了自己的指纹和dna,并且时间选择在了所有人都在吃午饭的时间,恐怕找不到什么目击证人了。”
“山哥,我是气不过啊,董良是我们的目击证人,我们还没有找到他,反而被凶手抢先一步登门给灭口了,这他妈是瞧不起我们啊!我当几年警察,第一次觉得这么憋屈啊,廉狄迟迟无法定罪,2号嫌疑人又迟迟无法浮出水面……”
张山回答道:“虽然说嫌疑人通过自己的某种途径得知了我们准备调查董良,并且把董良灭口了。但这起案子的难度比731案要低很多,731案是预谋很久的案子,而董良一案应该是凶手害怕事情暴露被人指认而临时起意的所为。他准备的不如731案充分,就势必会留下马脚。”
“比如说呢?”孙鹏问道,“这起案子同样没有留下指纹和脚印。”
“谁说什么证据都没有留下的?首先,刘法医说了,董良的手肘关节脱臼,后腰有淤青,地面上有他五官的印记,证明他生前被凶手制服过。而且用的方法是警察常用的制服方式,他曾经十分用力的把死者给按在地上,证明他曾经做过警察,或者接受过这方面的训练。其次,被害者董良身高175公分,体重80公斤,这绝对算得上是一个壮硕的中年人身材。如果要将这样身材的成年人制服,凶手的身高应该在180公分以上。而凶手所运用的作案工具,初步推测是一把高端的尼泊尔军刀、狗腿刀一类能劈能砍的便携式军用刀具,这类刀具的价格都十分昂贵,甚至普普通通的正版军刀都要上千元。凶手是一个非常懂刀的人,一定是一个资深的军迷,且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否则是舍不得买这样的刀具的。记住,如果所有的证据都能摆在你面前的话,那我们这些人全都得失业了。”
“是的。”慕云接着话茬说道,“所以你认为,这是一起没有预谋,临时起意的灭口型暴力犯罪吗?”
“对,董良是731案的唯一目击证人,凶手一定掌握了我们的动态才会杀掉董良。而且我敢肯定,在杀人的时候凶手露出了一些破绽,所以董良才会有殊死反抗的机会。”
“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是在一种很着急的情况下杀的人?”
“没错,因为他知道我们要来找董良,他急于在我们赶到之前杀死他。杀人、处理痕迹,这些都是需要时间的,所以说他作案的时间非常仓促,所以必定留下了一些没有清理干净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