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谢绝循环利用!_52
也就是程子琛,才有这样让学渣们只能仰望、不敢冒犯的气场。
程子琛坐在简泽安旁边、白火刚才坐过的位置,将一双筷子摆在简泽安跟前的餐盘:“买了你喜欢的红烧排骨和肉龙。”
简泽安低头一看,却拧了拧眉毛:“……你知道我不喜欢芥蓝。”
“叶子菜就只有这个和菜花,你更不爱吃菜花。”程子琛一面说一面又分好了餐巾纸。
“……都不爱吃就不能不要吗。”
“总得吃青菜。”程子琛伸手拍了拍身边人的脑袋,“快吃。晚上你练篮球,中午看看能不能抽时间给你讲几道题。”
“哦。”简泽安乖乖点了点头,拿起筷子开吃。
他对面的林霄默默看着眼前人虽然表情不乐意、却还是挟了芥蓝吃下去的样子,垂下了眼睛:
“我吃完了,先走了。”
简泽安咽下一口芥蓝,为那个带点蔬菜苦味的味道又拧了拧眉毛,抬头对林霄挥挥手表示听到了。
林霄端着餐盘,在原地站了一秒,才离开桌子朝着残食台走去。他身后洪创磊嚷嚷着“霄哥我也吃完了,你等一等”,他却充耳不闻,笔直地走远了。
.
晚上练完篮球,简泽安让家里司机来接自己。回家的路上他打开手机刷朋友圈,就看到几个月也不发一条的程子琛居然发了新动态。
他一看,是张照片。
男生修长的手指握着一支黑色的钢笔,灯光打在笔身上,反射出一线锋芒,金色的笔尖雕花细致,笔尖下的白纸上落了个应该是刚写的字,程。笔画有力,自有一股风骨在内。
照片配文很简单,就三个字:很喜欢。
简泽安都没注意,自己在看到的刹那,便从嘴角开始,笑意一路蔓延到眉梢。
照片下面已经有不少共同的好友点赞了,还有人留了评论。大部分是夸笔好看的,也有夸字好看的,然后……还有夸手好看的。
好几个同班同学看了牌子都留言说土豪,但也有和程子琛简泽安同一个圈子比较熟的朋友问他为什么用这款。
黄桃:【这牌子实用性还行,不过哥你之前不是用万宝龙的猎·枪吗?论手感这个比不上吧?这根拿来收藏?但这牌子的钢笔收藏价值也不是很高。】
简泽安看到不由怔了一下。
“黄桃”真名是黄涛,程子琛的表弟。
简泽安看他这个意思,程子琛对钢笔是有些研究的,而且有习惯的品牌和系列?
简泽安对好鞋比较了解,因为父亲的缘故对表也还行,但是钢笔真的知道得不多。他打开浏览器查了一下,很快根据关键词找到了胡涛说的猎·枪钢笔,胡桃木笔身,18K金尖,设计十分细腻,看着就扑面而来一种贵气,珍珠贝母的六芒星标志明明白白彰显着这支笔出自高端线的顶配身份。价格差不多是他送的那支的六倍。
一看就自带尊贵奢华的气质。
不过简泽安还是觉得,自己送的那支要好看一些。但这只是他的审美。
程子琛还是更喜欢猎·枪钢笔吧。
简泽安想想自己送给对方的这支大概率要束之高阁,忍不住有点失望。不过这也正常,他安慰自己送的礼物未必完全合收礼的人口味,程子琛既然说了喜欢……偶尔应该还算会用一用,也不算是自己白费心思。
他关掉搜索的浏览器,重新打开V信,却发现那条朋友圈下面,程子琛回复了黄涛。
程子琛:【原来用猎·枪。现在更喜欢这一根,以后主要用它。】
简泽安忍不住自己微笑起来。果然,他的审美很好的,子琛也更喜欢他送的嘛。品牌和稀缺性又不是一切,关键还得是用的人喜欢。
他把图片又打开来,看着照片里男生骨玉般修长的手,那支钢笔衬在他指间更显得格外优雅。再看对方笔下字迹,风华内敛,和程子琛本人的气质如出一辙。宝剑赠英雄,好笔就是要遇上合适的主人。
简泽安把照片看了又看,乐滋滋地满意于自己挑礼物的审美和眼光。
作者有话要说:噫,有小天使说喜欢林霄,有说喜欢夏何然的,还有说喜欢俞越的。当然啦,他们肯定各有各的可爱之处嘛,不然我写他们干吗。但是本文攻已经定了哦嘿嘿,程神他不香吗?
第21章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运动会的时候。
程子琛坐在简泽安旁边、白火刚才坐过的位置,将一双筷子摆在简泽安跟前的餐盘:“买了你喜欢的红烧排骨和肉龙。”
简泽安低头一看,却拧了拧眉毛:“……你知道我不喜欢芥蓝。”
“叶子菜就只有这个和菜花,你更不爱吃菜花。”程子琛一面说一面又分好了餐巾纸。
“……都不爱吃就不能不要吗。”
“总得吃青菜。”程子琛伸手拍了拍身边人的脑袋,“快吃。晚上你练篮球,中午看看能不能抽时间给你讲几道题。”
“哦。”简泽安乖乖点了点头,拿起筷子开吃。
他对面的林霄默默看着眼前人虽然表情不乐意、却还是挟了芥蓝吃下去的样子,垂下了眼睛:
“我吃完了,先走了。”
简泽安咽下一口芥蓝,为那个带点蔬菜苦味的味道又拧了拧眉毛,抬头对林霄挥挥手表示听到了。
林霄端着餐盘,在原地站了一秒,才离开桌子朝着残食台走去。他身后洪创磊嚷嚷着“霄哥我也吃完了,你等一等”,他却充耳不闻,笔直地走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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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练完篮球,简泽安让家里司机来接自己。回家的路上他打开手机刷朋友圈,就看到几个月也不发一条的程子琛居然发了新动态。
他一看,是张照片。
男生修长的手指握着一支黑色的钢笔,灯光打在笔身上,反射出一线锋芒,金色的笔尖雕花细致,笔尖下的白纸上落了个应该是刚写的字,程。笔画有力,自有一股风骨在内。
照片配文很简单,就三个字:很喜欢。
简泽安都没注意,自己在看到的刹那,便从嘴角开始,笑意一路蔓延到眉梢。
照片下面已经有不少共同的好友点赞了,还有人留了评论。大部分是夸笔好看的,也有夸字好看的,然后……还有夸手好看的。
好几个同班同学看了牌子都留言说土豪,但也有和程子琛简泽安同一个圈子比较熟的朋友问他为什么用这款。
黄桃:【这牌子实用性还行,不过哥你之前不是用万宝龙的猎·枪吗?论手感这个比不上吧?这根拿来收藏?但这牌子的钢笔收藏价值也不是很高。】
简泽安看到不由怔了一下。
“黄桃”真名是黄涛,程子琛的表弟。
简泽安看他这个意思,程子琛对钢笔是有些研究的,而且有习惯的品牌和系列?
简泽安对好鞋比较了解,因为父亲的缘故对表也还行,但是钢笔真的知道得不多。他打开浏览器查了一下,很快根据关键词找到了胡涛说的猎·枪钢笔,胡桃木笔身,18K金尖,设计十分细腻,看着就扑面而来一种贵气,珍珠贝母的六芒星标志明明白白彰显着这支笔出自高端线的顶配身份。价格差不多是他送的那支的六倍。
一看就自带尊贵奢华的气质。
不过简泽安还是觉得,自己送的那支要好看一些。但这只是他的审美。
程子琛还是更喜欢猎·枪钢笔吧。
简泽安想想自己送给对方的这支大概率要束之高阁,忍不住有点失望。不过这也正常,他安慰自己送的礼物未必完全合收礼的人口味,程子琛既然说了喜欢……偶尔应该还算会用一用,也不算是自己白费心思。
他关掉搜索的浏览器,重新打开V信,却发现那条朋友圈下面,程子琛回复了黄涛。
程子琛:【原来用猎·枪。现在更喜欢这一根,以后主要用它。】
简泽安忍不住自己微笑起来。果然,他的审美很好的,子琛也更喜欢他送的嘛。品牌和稀缺性又不是一切,关键还得是用的人喜欢。
他把图片又打开来,看着照片里男生骨玉般修长的手,那支钢笔衬在他指间更显得格外优雅。再看对方笔下字迹,风华内敛,和程子琛本人的气质如出一辙。宝剑赠英雄,好笔就是要遇上合适的主人。
简泽安把照片看了又看,乐滋滋地满意于自己挑礼物的审美和眼光。
作者有话要说:噫,有小天使说喜欢林霄,有说喜欢夏何然的,还有说喜欢俞越的。当然啦,他们肯定各有各的可爱之处嘛,不然我写他们干吗。但是本文攻已经定了哦嘿嘿,程神他不香吗?
第21章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就到了运动会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