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的朋友 一生不分离
  月光洒落,细碾成金沙笼罩大地。
  一院兰花,一盆砂锅,一壶清酒,一抹白影,一个球汇成了一幅不协调的画卷,而我,就是那个不和谐因素。
  一个胖成球的娃娃当真算不上可爱,长期不照太阳的皮肤略显苍白,原本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都被脸上的肥嘟嘟挤成了一条缝。
  肥胖毁颜值,一胖毁所有这句话在我身上展现得淋淋尽致。
  “你们以后就有好日过啦,我宣布,从明天开始,本少夫人就不来这儿霍霍你们了。”
  柳千羽手上的酒杯一怔,微微点头。
  我看到他眼里闪过的失落,没有一丝掩饰,住在谷里的人恐怕没有几个是不寂寞的,他们之间不允许私下来往,每个人都安分守己,各司其职。整个山谷只有两个人是绝对自由的,一个包子,还有一个就是我。
  可是我的心装着宇宙,一个小小的倩幽山庄装不下我这颗容纳浩瀚宇宙的内心。
  当初,如果包子在给我吃包子之后没有说那番与他相配的话,或许我真的会因为他这两年为我做得一切感动。可他的居心叵测在我这里已经昭然若揭,怀疑的种子在心里早已生根发芽。
  他骗我,我也在骗他,而我们俩明明知道一切都是谎言,却全然接受,我说着喜欢他的话,他做着喜欢我的事。
  每个人都是孤独的,柳千羽如此,我如此,包子亦是如此。
  真心付出怎么就这么难?
  还是吃火锅来的舒服,只可惜,肉的品种太少,还没有虾丸鱼滑牛百叶和牛肉酱,得亏我会做午餐肉,子曾经说过,没有午餐肉的火锅不叫火锅。
  瞧我,多能耐。
  “这一顿算是我最后的口粮了,他不给我肉吃,还把运物车的时间改到了白日。我呢,一切准备就绪,明晚开始去打猎。”
  “夜晚,树林很危险。他宠你,或许可以和他好好说说,不差你几口肉吃。”
  一口腊肉进口,“呼~我不怕,他派了黑大叔监视我。你别回头,我也不知道他躲在哪儿。我还巴不得碰上老虎黑熊,就是不知道老虎熊肉不知道好不好吃。”
  “黑大叔是谁?”
  柳千羽仰头喝完杯中酒,修长的脖颈映着月光微微泛着亮,酒水顺着他的喉咙往下滑,我看到喉结滚动,口水不禁泛滥。
  顺着他的喉结往下看...
  衣服挡住,什么都看不到,真是糟心,吃火锅就吃火锅,大晚上穿什么衣服!
  “就是他原来身边黑着一张脸的大叔,特别酷的那个。别看他总是黑着脸,他人可好了,他是好人,包子是好人,你也是好人,”
  柳千羽一边听我说一边为自己斟满酒,清澈的酒水流畅滑进他的杯子,没有溅出一滴,他嘴角微扬,道:“你该让他为你寻个大夫治治眼疾。”笑得我有点渗人。
  “什么意思?”我夹起一筷自制的午餐肉放进他的碗,又夹进一条菜,催道:“你也吃呀。”
  他一直在喝酒,锅里的菜一筷子没有动过。
  灵光一闪,我一拍脑袋,道:“对不起,我忘了你有洁癖,这就去给你拿个新的碗。不对!要不,我重新再给你烧一锅,我们两个锅子放一起吃呀。”
  我起身,往小厨房走,暗自庆幸,还好他平时注重养颜养生,小厨房里炉子砂锅好几副。
  他拉住我,神色复杂地看着我,良久,他拾起桌上的筷子,捡起碗里的菜,轻咬,细嚼之后缓缓下咽。
  一个男人竟能把吃东西这门活儿吃出了艺术,吃出了慢嚼出细活的韵味。而给我更大的震撼是,他吃下了我给他夹的菜,给他夹菜之前,妞儿好像还把筷子放嘴里砸吧了好几口。
  我诧异,这都不嫌弃?!
  貌似两年行为治疗下来,我还真把他的洁癖治好了。阿弥陀佛,这可真算得上是功德一件,哈哈...
  我很是开心,继续往他碗里夹菜,道:“你太清瘦了些,说什么过午不食,又不是出家人,咱们凡人还是俗一点的好,一日三餐加夜宵,吃饱上床睡大觉。呀,我好有智慧,这么有人生感悟的经典语录说来就来,修佛,或许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呀!别笑,多吃点儿,吃得这么慢,我跟你说浪费可耻,不吃完别想着我放你去睡觉。”
  一整碗菜肉混在一起,卖相确实不好看,柳千羽一小口一小口地竟全部吃干净。
  我看着他吃完,竟有些感动。
  因为,他吃饭的速度实在太慢。他吃完一碗,我已干掉一锅。以后可以叫他多请客,不怕他跟我抢吃的,想想心里就美滋滋。
  缘分和感情这些个东西很是神奇,当初我和柳千羽相看两厌,只不过一晚上就冰释前嫌,又一个晚上我们成了朋友。
  这个时候要是没有美酒助兴,岂不浪费了这值得刻碑纪念的欢乐时光?
  我飞奔跑去小厨房,取来两只小碗,酒壶里的酒刚好倒满,我举碗,咧嘴:“为了友谊。”
  他坐着直视我,缓缓捏起酒碗,流光溢彩的双眸一闪一闪,嫣然一笑,“为了友谊。”
  酒碗相碰发出的清脆声悦耳动听,丝丝清酒顺着我的唇角流下,我从随身小包包里取出一方帕子随意擦了擦嘴,又给塞进包里。
  他诧异地看着我,我才反应过来,那绣着兰花的帕子也是他的,赶忙捂住小包包:“这里头虽说都是你的东西,却都是我凭本事挣得的,你可别觉着咱俩关系好了就想要回去,打死你我也不会同意的。”
  他抬手点一下我的头,宠溺二字悄然刻入他粉红的面颊:“果真是个小财迷,这个院子里,但凡有你看得上眼的,你拿去便是。”
  我伸出肉手,抚上他的脸:“这个包太小装不下你,下回你送我个大包包,我把你背着带走。”这个男人真是越看越好看,仗着这个小身子我调戏死他,他还不能把我怎么滴。
  我就喜欢逗他,或许我并不是真的讨厌他,这两年来,不拿工资也没有糖果诱惑,无论刮风下雨,打雷下雪,我每夜必来兰馨院报道,喜欢看他被我气得跳脚,羞得脸红,然而打我打不得,杀我杀不得,吼我我不听的那种囧样。
  包子没时间陪我,我就拿他取闷逗乐,欺负他已然成了习惯,乐此不彼。
  柳千羽笑而不语,玉雕的脸不知不喝酒红的,还是被我的小不要脸给羞的,透着粉红的光,诱人得想上去舔一口。
  兴许是受了酒精的蛊惑,我当真上前舔了一口,果然,软糯香甜。
  占到他的便宜我真开心,跳到凳子上,小手一挥,大声朗诵:“啊,我的朋友,我当你是下酒菜,一生不离开。我的朋友,老了我们一起遛遛狗,一生不离开。我的朋友,几辈子也要牵牵手。千羽哥哥,你看我,真是个灵活的...”小胖子。
  世界天旋地转...真的是天也转,地也转,我也跟着转。
  这小破身子,才多少点儿酒就把你灌倒了,太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