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六章 仪式感
锦瑟和莺歌已经把马车牵到了城关,林皎皎伸展了伸展脖子。
京城里热闹十分,就连一些玩意儿都比西城要稀罕许多,这些人穿在身上的布料也要好看不少。
莺歌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也就拿了一根糖葫芦,“怪不得人人都向往京城,这街上天天这样热闹。要是让我在这里待一辈子,我也不会腻。”
林皎皎拿着手里的帕子轻轻扫在了她的头上。“这里是京城,一阵风刮过来,掉一块儿砖砸死十个人,九个可能是皇亲国戚。所以你这大大咧咧的性子可一定要改一改。”
这里终归不是自己的地盘,走在街上的人指不定哪一个就是皇室的,这里的热闹西城自然是没法比,可是这里的危机也未必比西城少。
锦瑟考虑的比较周全,“小姐,我们有包袱,还有马车,还是先找个客栈吧。”
林皎皎点了点头,“前面不远处就有一家酒楼,咱们先过去吃些东西,天色还早,客栈好说。”
几个人去了酒楼。吃了些东西,莺歌又向小厮打听了京城的动态,神秘兮兮的像林皎皎跑了过来。
“小姐,我都已经问清楚了,再往前走不远就有一家客栈,如今京城里还算是太平。人人都知道少爷骠骑大将军的名号。”
林皎皎喝了一口茶,打趣她,“看看你还是有点用处的嘛。”
莺歌嘿嘿笑,“小姐,不,虽然平日里大大咧咧的是个大嘴巴。可是奴婢心里有数,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心里都记着呢。”
林皎皎把银子放在了桌上,一个小厮过去收了起来。
从酒楼里出来,走了不过百十米。前面果然有个客栈。
林皎皎一脚迈进去,客栈里的老板急忙迎了出来,“姑娘,住店?”
林皎皎大大方方的从袖子里掏出了些银子,“两间上好的厢房,要挨在一起的。”
银子是使唤人的好东西。老板看到白花花的银子,连忙挑了两间最好的。让人带着他们上去。
这客栈的地理位置很好,林皎皎在楼上打开窗户。还能够看到街道上人来人往。
林皎皎刚要休息,锦瑟敲了敲门进来,“小姐,我看你刚刚在酒楼里一直在喝茶,没有怎么吃东西特意找客栈的老板借了厨房熬了些粥。”
她把热气腾腾的粥放在了桌上,林皎皎看了一眼,“辛苦你了,先放着吧。一会儿我饿了会吃。”
锦瑟点头,“小姐,如果我们要定居京城,就要有住的地方。一直住在客栈里不是一个办法。”
更何况,林皎皎虽然不缺钱,可是她们这一路走过来,基本上都是花钱的地方多于挣钱的地方。
这里是京城,虽然的确繁华,可是物价也普遍都高。
如果她们仅仅靠着手里仅有的一些银子过日子,就只能坐等吃山空。
虽然知道林皎皎很有想法,她们也不至于会沦落到那个地步,可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必须要找一个正经的营生。
林皎皎知道锦瑟说的有道理,她们来京城的时间不长,又是人生地不熟的,虽然要在这里扎根确实有些困难,可每一个地方总是要有些适应的时候。
“你说的这些话我会好好的思考思考的,至于在什么地方置办房子,等明天一早我们出去瞧一瞧,四处打听打听。”
锦瑟看林皎皎心里有数,也放下心来,“这一路上,风尘仆仆的小姐应该是累了,时间也不早了,小姐早些歇息,我回去告诉莺歌,我们明天一早还要去看房子。”
林皎皎挥了挥手,锦瑟退下。
初到京城,即便是林皎皎很累,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她很难安然入睡,到了客栈之后,她就写了一封信给徐清尘报平安,只是这封信到徐清尘手里恐怕也得十几天的时间。
林皎皎觉得有些麻烦了,如果有个智能手机在,他们联系起来也不用这么浪费时间。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收信的人对于每封信都有一份期待,这算是很特别的仪式感。
京城里热闹十分,就连一些玩意儿都比西城要稀罕许多,这些人穿在身上的布料也要好看不少。
莺歌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也就拿了一根糖葫芦,“怪不得人人都向往京城,这街上天天这样热闹。要是让我在这里待一辈子,我也不会腻。”
林皎皎拿着手里的帕子轻轻扫在了她的头上。“这里是京城,一阵风刮过来,掉一块儿砖砸死十个人,九个可能是皇亲国戚。所以你这大大咧咧的性子可一定要改一改。”
这里终归不是自己的地盘,走在街上的人指不定哪一个就是皇室的,这里的热闹西城自然是没法比,可是这里的危机也未必比西城少。
锦瑟考虑的比较周全,“小姐,我们有包袱,还有马车,还是先找个客栈吧。”
林皎皎点了点头,“前面不远处就有一家酒楼,咱们先过去吃些东西,天色还早,客栈好说。”
几个人去了酒楼。吃了些东西,莺歌又向小厮打听了京城的动态,神秘兮兮的像林皎皎跑了过来。
“小姐,我都已经问清楚了,再往前走不远就有一家客栈,如今京城里还算是太平。人人都知道少爷骠骑大将军的名号。”
林皎皎喝了一口茶,打趣她,“看看你还是有点用处的嘛。”
莺歌嘿嘿笑,“小姐,不,虽然平日里大大咧咧的是个大嘴巴。可是奴婢心里有数,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心里都记着呢。”
林皎皎把银子放在了桌上,一个小厮过去收了起来。
从酒楼里出来,走了不过百十米。前面果然有个客栈。
林皎皎一脚迈进去,客栈里的老板急忙迎了出来,“姑娘,住店?”
林皎皎大大方方的从袖子里掏出了些银子,“两间上好的厢房,要挨在一起的。”
银子是使唤人的好东西。老板看到白花花的银子,连忙挑了两间最好的。让人带着他们上去。
这客栈的地理位置很好,林皎皎在楼上打开窗户。还能够看到街道上人来人往。
林皎皎刚要休息,锦瑟敲了敲门进来,“小姐,我看你刚刚在酒楼里一直在喝茶,没有怎么吃东西特意找客栈的老板借了厨房熬了些粥。”
她把热气腾腾的粥放在了桌上,林皎皎看了一眼,“辛苦你了,先放着吧。一会儿我饿了会吃。”
锦瑟点头,“小姐,如果我们要定居京城,就要有住的地方。一直住在客栈里不是一个办法。”
更何况,林皎皎虽然不缺钱,可是她们这一路走过来,基本上都是花钱的地方多于挣钱的地方。
这里是京城,虽然的确繁华,可是物价也普遍都高。
如果她们仅仅靠着手里仅有的一些银子过日子,就只能坐等吃山空。
虽然知道林皎皎很有想法,她们也不至于会沦落到那个地步,可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必须要找一个正经的营生。
林皎皎知道锦瑟说的有道理,她们来京城的时间不长,又是人生地不熟的,虽然要在这里扎根确实有些困难,可每一个地方总是要有些适应的时候。
“你说的这些话我会好好的思考思考的,至于在什么地方置办房子,等明天一早我们出去瞧一瞧,四处打听打听。”
锦瑟看林皎皎心里有数,也放下心来,“这一路上,风尘仆仆的小姐应该是累了,时间也不早了,小姐早些歇息,我回去告诉莺歌,我们明天一早还要去看房子。”
林皎皎挥了挥手,锦瑟退下。
初到京城,即便是林皎皎很累,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里,她很难安然入睡,到了客栈之后,她就写了一封信给徐清尘报平安,只是这封信到徐清尘手里恐怕也得十几天的时间。
林皎皎觉得有些麻烦了,如果有个智能手机在,他们联系起来也不用这么浪费时间。
不过这样也有一个好处,收信的人对于每封信都有一份期待,这算是很特别的仪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