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色大黄
  你们听过这样的声音吗?
  嘶哑,无奈,挣扎,低沉,醇厚,敏感,挣扎,真挚。
  向思滢弓着身子,包含着他身下硬挺的肉棒,吞吐套弄,檀口香腮,灵动的一双眼尽是娇媚。
  对女生来说,主动用口舌侍奉对方,并不会给她们带来任何生理愉悦感,进的深了,会觉得恶心难忍,弄的久了,两腮都是酸涩的。但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愿意去做呢?
  一是因为对方要求了,你碍于情面不好拒绝。二么,就是为了享受这难得的掌控感。你会看到他最脆弱的一面,把自己全然暴露给情欲的一面,而这一切,只因为你。
  但你要说现在是她在掌控局面,好像也不对。
  颈上系着红色项圈,后面连着一条皮绳,被他握在手里,只要他轻轻一拉,你就得抬起头乖乖的跟他走。前面挂着两条细细的银链,分别连着左右两个震动乳夹,链子不长,勉强能够上,殷红的乳尖挺翘着,承接乳尖搓揉感带来的阵阵酥麻。动作不敢太大,不然拉扯间乳夹会滑开,夹到的乳尖从一整颗变成半粒,痛感越发明显。
  床单被洇湿了一片,是她动情的证据,也是她身下嗡嗡作响的小玩具的功绩。后穴塞着拇指大小的一粒,震动随机,时断时续。蜜穴先前被他用手指玩过,现在却空荡荡的,瘙痒难耐。还有前面那粒粉珠!那才是最让她受不了的一处!
  到底是谁发明了吮吸器这种毁天灭地的玩具?这种器具像是能模拟被口的吮吸感,吮吸口是软质硅胶,把整粒粉珠被包裹着,声波吮吸带来的刺激比起普通震动器来的更加彻底,粉珠深处的8000神经一齐唤醒,快感喷涌而出,瞬间就能达到峰值!但究竟让不让你到,还得看握着遥控的他!
  这两人,一仰躺一趴跪,一时间倒也分不清,到底是谁,在掌控谁。
  吕凯竟不知道,她的那张小嘴,不仅能唱出动人的歌,还藏了只噬魂的妖!吞吐之间,突然倾尽全力一吮,快感如冲破堤坝的洪水,汹涌而来,理智早就不顶用了,顾不得什么绅士,吕凯伸手按住了她的后脑,欲望凝结成浊液,在她嘴里喷射而出。
  手无意间划到遥控,也给了她最强的一波刺激,向思滢全身发软,嘴里的腥膻气也顾不上了,注意力全都在身下那处小点。因为太刺激了,本能的想躲开,又因为太舒服了,心底渴望更多,矛盾、纠结,又无处躲闪,终是泄了一身。
  向思滢趴伏在他腿间,此刻的她已经不是她,是只勾魂魅惑的女妖。
  她抬头看着你,下巴还贴着你半硬的肉棒,张开嘴给你看,看她嘴里包着的那团白液,看她咽下你的子孙千万。她还要笑,笑的像个懵懂的孩子,刮起棒身上的粘稠,在两指间拉成一条细细的线。一边玩,一边用她那双勾魂的眼睛盯着你,又纯,又媚。
  路遇女妖如此,难怪那些赶考的学子,会落入圈套,心甘情愿的被她摄了魂魄,吸了阳气。
  吕凯看着身下亦圣亦邪的女子,心中的欲望再度涌起,盘旋而上,倾泻而下。伸手拽掉了她胸前的乳夹,在她尖叫的瞬间,倾身狠狠扑到她。顾不得刚刚爆发过,还酸软着的分身,他现在只想狠狠的吻她,咬她,狠狠的进入她!要把她插个透,狠狠的干到死!
  像是摔在一起的烈酒和鲜奶。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他的每一次插入,都像是刺客的利刃,凶狠,利落,用尽十分力,定要致你于死地。
  她疼,疼的要哭,指甲扣在他背上,留下一道道血痕,但这不是为了反抗和制止,而是为了鼓励他。为了告诉他自己能感觉到他的付出,自己也想陪他一起,一起体会机制的快乐。
  他抓着她的腿,掰开在两边,扣在腰上。再从底下去搂她的腰,让她无处可逃。额角青筋暴起,抽动,低吼,一下下的刺入最深处。
  没有什么技巧可言,也顾不上什么节奏控制。已经过了毛头小子的年岁,他本不该如此,但面对身下的人,他不得不这样。好像只有这样,才能牢牢的抓住她。
  就连他射在里面的时候,都没有停下动作,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到达了巅峰。就像是个杀红了眼的战士,他停不下来,只能继续砍,继续杀,直到倒下。
  衣衫凌乱,两具肉体纠葛在一起,这下,真的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开,拆不散。她的蜜穴还在抽缩,咬的他想死。他的手还在抚弄交合处肿胀的那粒粉珠,揉的她丢魂。
  像是到过天堂,也像是一起坠入了炼狱。谁知道呢?谁又在乎呢?
  七贤。
  “那你这是,正式见家长了?”向思滢脱了鞋盘着腿窝在沙发上,手里抱着一杯热红酒。
  “算是吧。”潘玥脸上难得出现一点小女人的娇羞,她前天陪叶安回了趟家,吃到了传说中的biang biang 面,也见了他的家人。
  “那,你们这是要更进一步了?”向思滢牵着她的手,小声问她,她是真心替潘玥开心。
  “我不知道。”潘玥嘴上说的都是不准确的话,脸上却是藏不住的笑意,“只是见了面嘛,他也没说什么呀。”
  “哎呀!我要当伴娘!我必须当伴娘!”
  “哪儿就伴娘了~向小屁你讨厌~”
  两个小姑娘嬉笑着闹成一团,说着说着已经讨论着要减肥,不然以后穿婚纱就不好看了。
  叶安正在给客人道歉。明明点的科罗纳,他却不知怎么,开了瓶百威递出去。今晚这是第叁次出错酒了,钢镚拍了拍他的肩,叫他出去抽根烟缓缓。
  这趟回家,叶家人并不满意潘玥。
  叶太太心中的完美儿媳,得是个温柔贤淑,勤俭持家的。之前,在视频里和潘玥打过招呼,只觉得她是个单纯大方的好孩子。这次叫叶安带她回家见见,也是想着两个孩子处了这么久,得多了解一下,这趟叫他回来,是为了劝他俩搬回长沙,也好把婚事提上日程了。
  原本,潘玥嘴甜又大方,叶太太是满意的。可过了一会儿,就不是那个味儿了。
  叶太太觉得,潘玥就是个没长大的孩子,绝对不是能够持家的女人。要是把这样的姑娘娶进门,根本就是请了个佛爷回家伺候,别说指望她相夫教子侍奉公婆了,她自己的那一摊子事儿都盘不顺呢!吃饭的时候还要使唤叶安替她夹菜盛汤,饭后擦了嘴就走,也不说帮着洗碗干活!像什么样子,一点自觉性都没有!
  提起要他们搬回西安的时候,叶安还没说话,她倒是先插嘴了!说什么江城的发展不错,不就是跟人合伙弄了个小酒吧嘛,哪儿有高中老师的工作稳定体面?说到底,还不是为了她自己在医院的那个工作,也就是个辅助科室,算什么呀?!婚后不一样要以家庭为重!
  饭后,叶太太拉着叶安在厨房,直言这样一个不分轻重,不知顾家的姑娘,绝对不能进门。
  叶家并不富裕,这么些年供他学了艺术,还出国留学,已经是掏空了家底。叶安知道父母为自己付出了很多,他也是个孝顺的,对母亲的话不说言听计从,也是不敢忤逆的。但看着天真可爱的潘玥,这是他真心喜欢的人,要他快刀斩情丝,他怎么做得到?
  可叶太太的不满,潘玥是一点儿都没感觉到。她满脑子只记着这肉夹馍真好吃,走之前一定要买点儿带回去给向小屁和钢镚。还有那个凉皮、泡馍和回民街的烤羊肉!一定要再去吃一次,不!两次!
  对潘玥来说,叶太太的顾虑她连想都没想过。在江城生活,是两人离开多伦多的时候,一起做的决定。这一年,叶安把七贤经营的有声有色,自己在医院的工作体面又稳定,收入也不错。江城的东西好吃好喝又不贵,江城的人也热情友好讲义气。过不了两年,不用找家里开口,两人也能攒出一套小公寓的首付了!这一切都在往更好的方向发展,怎么能说走就走。
  而洗碗恰恰是她最讨厌的家务。平时在家里,洗衣扫地收屋子都是她包了,洗碗拖地则交给叶安,分工明确,好着呢。再说了,她来之前还专门问了潘麻麻呢,潘麻麻也只叮嘱她不能空手去,要穿的正式点儿,问什么答什么,嘴甜懂礼貌,也没叫她去洗碗啊!毕竟在家里,洗碗这事儿也是潘教授的活儿,她们娘俩儿从不沾手的!
  一来二去,潘玥个傻丫头,喜不滋滋的,就等着穿婚纱了。叶安则陷入了两难,他不想忤逆父母,也不想放下潘玥,一个头两个大,该如何是好?
  Hermes - 血色大黄
  中性香,酸甜味,清新,舒服,不做作。
  瓶身是红色,山楂感,丝丝缕缕的绕着你,诱人又不过分妩媚。蛮喜欢的。
  缺点的话,就是不持久!相当的,不持久!!!
  最-新·更·新:ρо18s𝓕.cᴏm(ωoo18.νⅰ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