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4节
两只本来就粗的小手手,现在磨的,像个干活的农民的手一样。
“biu!”小家伙就是一下。
苏樱桃哪知道该怎么办,反正,舍利子她在梦里,从褚岩那儿抢了过来,现在,也绝不可能送给越南人。
希哈努克捐的款,过了这么多年,才算真正能用在石窟里了。
据说,所有大菩萨雕像上的眼珠子要重新装回去,舍利子也要填回菩萨的雕像内部,他要敢把舍利子送出去,跟褚岩一样,他就等着遭报应吧。
那不,苏樱桃从厨房出来,看儿子用枪射着钉子,嗖的伸了一下手,杰瑞立刻皱起眉头了:“妈妈,不要开玩笑,你会受伤的。”
“我就想看看,这个小坏蛋会不会把钉子扎到他妈妈手上。”苏樱桃开玩笑说。
杰瑞眉头皱起来了:“这是很严肃的事情,我练射击的时候你不能从我眼前经过,五米范围内都不行。”
一本正经,小家伙枪法怎么样不说,至少懂得注意安全,不止是自己,还有别人。
回头,看博士在沙发上愁眉苦脸的坐着,苏樱桃终究是忍不住,还是说:“你就别管了,这件事情我来想办法吧。”
不送舍利子,又该怎么安慰那个远在越南的老母亲。
越南从40年经受战火,到现在,整整36年,那个老母亲人生的一大半时光,都是在漫天的战火和硝烟中度过的。当然,阮红星是个恶人,但不可否认,他母亲的教育是成功的,直至死的那一刻,他想的,依旧是回到故乡,回报自己的母亲。
博士是真想不到该怎么办,才能安慰到那位母亲,毕竟就他连自己的母亲,他都没有安慰过。
不过这天,博士刚下班,下了楼,就在半路碰上郑凯了。
披件衣服,叼支烟,粗声粗气,郑凯半路迎上博士,瞪了他一眼,径自就说:“邓博士,苏厂长让我来问你一趟,那个越南人的骨灰呢,她要用。”
要用骨灰?
阮红星的骨灰就在博士的办公室楼上,他一直在考虑,要怎么送出去呢。
“拿来,给我。”郑凯点着了烟,深吸一口,吐了个烟圈儿说。
郑凯的雕塑车间虽然没有刺绣车间发展的那么大,而且并不走量,但是价格高,利润高,而且他是子承父业,干这一行是真有天赋,摆弄泥土,摆弄的比谁都好。
进了车间,苏樱桃居然也在,正在笑着跟一个工人聊天,指着一尊整件的菩萨雕塑说:“这儿先不要封口,我把东西填进去再说。”
那是一尊美伦美焕的菩萨塑像,几乎是按照一比一,复圆了敦煌洞窟里的菩萨,菩萨慈眉善目,端庄相好,博士看了,都要忍不住称赞,这是东方美学的巅峰。
不过它出自谁的手呢,并不是什么大师级的人物,而是郑凯。
叼着一支烟,郑凯吐了一口烟圈儿出来,由衷的感叹说:“咱们苏厂长啊,就是太善良,太善良了一点。”
看博士提着阮红星的骨灰盒来了,苏樱桃接过骨灰盒,说:“以我自己来度,我这辈子,只要活着,就永远不想听到我几个孩子去世的消息,这骨灰,咱们把它装进这个菩萨造像里,送回越南之后,给官方看看他的骨灰,真实的情况就别告诉他母亲了,他母亲要问起,就让那边的政府告诉他,他在这儿学雕菩萨,不就行了?”
给那位将死的老人一尊菩萨,再给她一个美丽的谎言,就说阮红星留在秦州,是在给菩萨造像,阮母听了,必定会很欣慰吧。
难怪郑凯叼着烟,要感叹一句,苏樱桃太善良了一点。
她这个方法倒是不错,既能让那边的官方知道阮红星已经死了,也能把骨灰送回他母亲的身边,更重要的是,他母亲也能瞑目。
不得不说,很多博士觉得格外为难的事情,小苏永远会给他惊喜,总是处理的,让他不知道该如何感激才好。
阮红星的执恋是舍利子,但阮母的并不是。
比起舍利子,她更希望自己的儿子生活在安稳,稳定的环境中,有一份好工作,哪怕此生不见,只要他幸福就好。
而一尊精美的菩萨,于那老太太来说,就是最好的报答了。
俩口子一起回家,明天,他们就要正式带着孩子们去大佛石窟,归还舍利子了。
苏樱桃今天没开车,走到博士的自行车前,等他上了自行车,顺顺当当一跳,就跳到自行车的后座上了。
“那些越南盾,也不能一下子给老太太,到时候让褚岩亲自去一趟吧,给老太太换成衣服,再给她做口棺材,要是老太太身体好,就把剩下的钱给她存起来,要是身体不好,找个人托付了,好歹也算有个善终。”絮絮叨叨,苏樱桃坐在车后坐上,又说。
博士点头,答应了一声:“好。”
“前几天,我听东方说自己怀孕了,她还说,闻放鹤说,他会一直看着我们,看我们轻工厂的发展,历史将证明,改革是错误的行为。”苏樱桃又笑着说:“他还说,尤其是汤姆那种孩子将来当了干部,于这个国家,将是莫大的悲哀。”
“那就让汤姆做给他看,这没什么难的。”博士在前面骑着自行车,笑着说。
“在我梦里,他亲手搞垮了秦钢,也不知道看着那么多工人下岗,三四十岁的年龄跑出去当小摊小贩,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苏樱桃又说。
梦,又是那个梦。
在苏樱桃那个奇怪的梦里,褚岩不知所踪,闻放鹤搞垮了一个厂。
而博士,分明距离她呆的地方,骑着自行车只有30分钟的路程,但是二十年时间,从来没有去看过她,一切听起来都是那么的荒唐。
博士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知道,在苏樱桃那个梦里,他到底怎么过了一生了。
但是就在第二天,他居然还真就知道了,在苏樱桃的梦里,自己为什么二十年时间都没去见过她一面了。
而且还发现,自己在她那个梦里的那一生,其实很早很早以前就曾见过她了。
还是很多次!
第273章 大结局(上)三次,他都与她擦肩而过……
一早起来, 汤姆接到一封信,就跑出门去了。
在军区晒了一个夏天,又黑又酷的珍妮悄声跟苏樱桃说:“我估计, 汤姆应该有什么好事儿, 那样子,像是去见女孩子了。”
不会是见宝秋吧,苏樱桃心说。
虽然汤姆经常邀请宝秋到小白楼来玩儿, 但是她不会经常来,而且每回要来, 总要带点东西, 或者掰两个苞米, 或者摘两颗梨, 这是毛纪兰的行事作风影响的, 小女孩虽小, 但很有自尊心,懂得亲戚之间往来的分寸感。
最近秋收已经完了,家里大概是没东西好拿了,她就不怎么愿意来了。
不过,苏樱桃正收拾着, 准备去大佛石窟呢,就见汤姆背着杰瑞, 身边走着一个小女孩, 并不是宝秋, 而是宋清溪。
“就去我们红岩读书吧,我都听我爸说了,要给你叔,你们家在红岩审请一套房子, 两室一厅呢。”这小女孩笑嘻嘻的说。
汤姆笑了一下,但是没说话。
“你就不想当省城一中,共青团的团支书吗,到时候我选你呀?宋清溪又说。
这个小女孩很有意思,大概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汤姆了。
这也很正常,汤姆长的帅气,尤其是五官,小时候两只褐色的大眼睛,水汪汪的,又天真又稚气,现在长大了,五官长开了,清眉秀眼,带着异域风情的帅气。
不说宋清溪了,这院儿里的小女孩们,哪一个不喜欢汤姆的。
但显然,汤姆这种各方面都优秀的小伙子,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到底是配不上的。帅气的小哥哥,向来属于白富美。
前几天,苏樱桃才听博士念叨过,说宋正刚邀请他们全家到红岩去住,准备给他们在红岩省委审请一套房子,而且还说,到时候要让汤姆辅导宋清溪的作业。
就这种大手笔,一般人家有吗?
这样帅小伙,一般女孩子哪有条件追啊,只有白富美才追得起啊。
“不用了,我还是觉得留在秦州更好,再见。”汤姆居然说。
就这么着,他就把白富美给拒绝了?
宋清溪是来做客的,其实想来苏樱桃家坐坐,但人家不邀请,她就嘟着嘴巴,去隔壁了。
汤姆背着杰瑞,俩兄弟摇头晃脑的,进门来了。
这小伙子不是最喜欢当官的吗,怎么就不愿意去红岩读书,那地方,有他更能施展的大舞台啊。
“你们看我干嘛?”汤姆进了门,见珍妮和苏樱桃都盯着自己,于是问。
杰瑞也说:“看我们干嘛?”
“走吧,今天,咱们得去个好地方。”苏樱桃笑着说。
大佛石窟离秦州本地并不远,不过因为革命的关系,前些年一直关着,也只有大领导们来了,想参观的时候才会开放,直到最近,罗衡过问了一下,省里才拨款,才开始修葺。
修葺是个大工程,所以,四处都搭着脚手架,整个洞窟都是灰秃秃的。
博士一家子来的时候,就见研究院的大门口站着黑鸦鸦一群人,搓手跺脚的,这帮人看起来挺激动的。
毕竟十年时间没进过人,最近才开始进年青同志,研究院的老职工们,大都头发花白了。
不过,好在研究所的房子虽然很旧,而且墙上刷满了各式各样的标语。
但是,曾经戴过的枷锁被扔在柴堆上,标语上面贴着各项保护条例,而重新开放的洞窟上,全搭着脚手架,门前的池塘里荷叶青青。
初秋九月,处处还是一派绿意,生机勃勃。
看到博士一家子下车,有一个老同志走了过来,伸手就把杰瑞给举了起来,笑着问了句:“就是你找到的佛眼,这还真是个孩子啊。”
杰瑞猛然被抱起来,当然要挣扎。
博士还愣着,苏樱桃反应过来了:“不不,找着佛眼的,是这一个。”
这位老同志于是顺着苏樱桃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一个身材瘦高,皮肤白皙,比自己还高一头的少年。
人群中顿时轰然一阵笑,有人说:“段院长,抱抱吧?”
“这不行,他抱我还差不多,我可抱不动他,孩子真经长啊,找到佛眼这才几年,这孩子就长这么大啦?”
这位老同志,正是研究所的段所长。
他还没见过汤姆,只是听人形容过,说找到佛眼的,是个矮矮的小胖墩儿。
刚才博士一家来之前,还跟大家开玩笑,说自己要抱抱那个小家伙。
结果却没想到,所谓的小家伙,身高看起来至少175,又帅又高,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
段院长带着一家子,要去参观一下洞窟,而且,据说今天为了博士一家子,是所有的洞窟全部开放。
珍妮杰瑞并不喜欢看那些灰秃秃的造像。
只进去转了一圈儿,就溜出来了。
杰瑞更喜欢文物研究所的池塘,因为正值八月,池塘里满是莲蓬,小伙子还没吃过莲蓬,珍妮悄悄钻进水里,凫了一圈儿,给他摘了一个,把皮子剥了,再把瓤子去了,鲜莲蓬,甜甜的,甭提多好吃了。
相比之下,汤姆是最欣慰的人了。
因为大佛的眼珠子,是他找着的,进了洞窟,他只要见个人,就得夸一下自己:“看到那些珠子了吗,那全是我找着的。”
因为他,这些泥菩萨的眼睛终于重现能看得见了,就说他骄不骄傲。
这骄傲是看得见的,果然,所有人都在给他竖大拇指。
不过,汤姆最近也有点小烦恼。
共青团的人是最红最专的,而宝秋,在阮红星的事情上,算是做过贡献的人了吧,结果现在,共青团的人,一致不允许她入团了。
“biu!”小家伙就是一下。
苏樱桃哪知道该怎么办,反正,舍利子她在梦里,从褚岩那儿抢了过来,现在,也绝不可能送给越南人。
希哈努克捐的款,过了这么多年,才算真正能用在石窟里了。
据说,所有大菩萨雕像上的眼珠子要重新装回去,舍利子也要填回菩萨的雕像内部,他要敢把舍利子送出去,跟褚岩一样,他就等着遭报应吧。
那不,苏樱桃从厨房出来,看儿子用枪射着钉子,嗖的伸了一下手,杰瑞立刻皱起眉头了:“妈妈,不要开玩笑,你会受伤的。”
“我就想看看,这个小坏蛋会不会把钉子扎到他妈妈手上。”苏樱桃开玩笑说。
杰瑞眉头皱起来了:“这是很严肃的事情,我练射击的时候你不能从我眼前经过,五米范围内都不行。”
一本正经,小家伙枪法怎么样不说,至少懂得注意安全,不止是自己,还有别人。
回头,看博士在沙发上愁眉苦脸的坐着,苏樱桃终究是忍不住,还是说:“你就别管了,这件事情我来想办法吧。”
不送舍利子,又该怎么安慰那个远在越南的老母亲。
越南从40年经受战火,到现在,整整36年,那个老母亲人生的一大半时光,都是在漫天的战火和硝烟中度过的。当然,阮红星是个恶人,但不可否认,他母亲的教育是成功的,直至死的那一刻,他想的,依旧是回到故乡,回报自己的母亲。
博士是真想不到该怎么办,才能安慰到那位母亲,毕竟就他连自己的母亲,他都没有安慰过。
不过这天,博士刚下班,下了楼,就在半路碰上郑凯了。
披件衣服,叼支烟,粗声粗气,郑凯半路迎上博士,瞪了他一眼,径自就说:“邓博士,苏厂长让我来问你一趟,那个越南人的骨灰呢,她要用。”
要用骨灰?
阮红星的骨灰就在博士的办公室楼上,他一直在考虑,要怎么送出去呢。
“拿来,给我。”郑凯点着了烟,深吸一口,吐了个烟圈儿说。
郑凯的雕塑车间虽然没有刺绣车间发展的那么大,而且并不走量,但是价格高,利润高,而且他是子承父业,干这一行是真有天赋,摆弄泥土,摆弄的比谁都好。
进了车间,苏樱桃居然也在,正在笑着跟一个工人聊天,指着一尊整件的菩萨雕塑说:“这儿先不要封口,我把东西填进去再说。”
那是一尊美伦美焕的菩萨塑像,几乎是按照一比一,复圆了敦煌洞窟里的菩萨,菩萨慈眉善目,端庄相好,博士看了,都要忍不住称赞,这是东方美学的巅峰。
不过它出自谁的手呢,并不是什么大师级的人物,而是郑凯。
叼着一支烟,郑凯吐了一口烟圈儿出来,由衷的感叹说:“咱们苏厂长啊,就是太善良,太善良了一点。”
看博士提着阮红星的骨灰盒来了,苏樱桃接过骨灰盒,说:“以我自己来度,我这辈子,只要活着,就永远不想听到我几个孩子去世的消息,这骨灰,咱们把它装进这个菩萨造像里,送回越南之后,给官方看看他的骨灰,真实的情况就别告诉他母亲了,他母亲要问起,就让那边的政府告诉他,他在这儿学雕菩萨,不就行了?”
给那位将死的老人一尊菩萨,再给她一个美丽的谎言,就说阮红星留在秦州,是在给菩萨造像,阮母听了,必定会很欣慰吧。
难怪郑凯叼着烟,要感叹一句,苏樱桃太善良了一点。
她这个方法倒是不错,既能让那边的官方知道阮红星已经死了,也能把骨灰送回他母亲的身边,更重要的是,他母亲也能瞑目。
不得不说,很多博士觉得格外为难的事情,小苏永远会给他惊喜,总是处理的,让他不知道该如何感激才好。
阮红星的执恋是舍利子,但阮母的并不是。
比起舍利子,她更希望自己的儿子生活在安稳,稳定的环境中,有一份好工作,哪怕此生不见,只要他幸福就好。
而一尊精美的菩萨,于那老太太来说,就是最好的报答了。
俩口子一起回家,明天,他们就要正式带着孩子们去大佛石窟,归还舍利子了。
苏樱桃今天没开车,走到博士的自行车前,等他上了自行车,顺顺当当一跳,就跳到自行车的后座上了。
“那些越南盾,也不能一下子给老太太,到时候让褚岩亲自去一趟吧,给老太太换成衣服,再给她做口棺材,要是老太太身体好,就把剩下的钱给她存起来,要是身体不好,找个人托付了,好歹也算有个善终。”絮絮叨叨,苏樱桃坐在车后坐上,又说。
博士点头,答应了一声:“好。”
“前几天,我听东方说自己怀孕了,她还说,闻放鹤说,他会一直看着我们,看我们轻工厂的发展,历史将证明,改革是错误的行为。”苏樱桃又笑着说:“他还说,尤其是汤姆那种孩子将来当了干部,于这个国家,将是莫大的悲哀。”
“那就让汤姆做给他看,这没什么难的。”博士在前面骑着自行车,笑着说。
“在我梦里,他亲手搞垮了秦钢,也不知道看着那么多工人下岗,三四十岁的年龄跑出去当小摊小贩,他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苏樱桃又说。
梦,又是那个梦。
在苏樱桃那个奇怪的梦里,褚岩不知所踪,闻放鹤搞垮了一个厂。
而博士,分明距离她呆的地方,骑着自行车只有30分钟的路程,但是二十年时间,从来没有去看过她,一切听起来都是那么的荒唐。
博士以为自己永远不可能知道,在苏樱桃那个梦里,他到底怎么过了一生了。
但是就在第二天,他居然还真就知道了,在苏樱桃的梦里,自己为什么二十年时间都没去见过她一面了。
而且还发现,自己在她那个梦里的那一生,其实很早很早以前就曾见过她了。
还是很多次!
第273章 大结局(上)三次,他都与她擦肩而过……
一早起来, 汤姆接到一封信,就跑出门去了。
在军区晒了一个夏天,又黑又酷的珍妮悄声跟苏樱桃说:“我估计, 汤姆应该有什么好事儿, 那样子,像是去见女孩子了。”
不会是见宝秋吧,苏樱桃心说。
虽然汤姆经常邀请宝秋到小白楼来玩儿, 但是她不会经常来,而且每回要来, 总要带点东西, 或者掰两个苞米, 或者摘两颗梨, 这是毛纪兰的行事作风影响的, 小女孩虽小, 但很有自尊心,懂得亲戚之间往来的分寸感。
最近秋收已经完了,家里大概是没东西好拿了,她就不怎么愿意来了。
不过,苏樱桃正收拾着, 准备去大佛石窟呢,就见汤姆背着杰瑞, 身边走着一个小女孩, 并不是宝秋, 而是宋清溪。
“就去我们红岩读书吧,我都听我爸说了,要给你叔,你们家在红岩审请一套房子, 两室一厅呢。”这小女孩笑嘻嘻的说。
汤姆笑了一下,但是没说话。
“你就不想当省城一中,共青团的团支书吗,到时候我选你呀?宋清溪又说。
这个小女孩很有意思,大概在很小的时候就喜欢汤姆了。
这也很正常,汤姆长的帅气,尤其是五官,小时候两只褐色的大眼睛,水汪汪的,又天真又稚气,现在长大了,五官长开了,清眉秀眼,带着异域风情的帅气。
不说宋清溪了,这院儿里的小女孩们,哪一个不喜欢汤姆的。
但显然,汤姆这种各方面都优秀的小伙子,普通人家的女孩子到底是配不上的。帅气的小哥哥,向来属于白富美。
前几天,苏樱桃才听博士念叨过,说宋正刚邀请他们全家到红岩去住,准备给他们在红岩省委审请一套房子,而且还说,到时候要让汤姆辅导宋清溪的作业。
就这种大手笔,一般人家有吗?
这样帅小伙,一般女孩子哪有条件追啊,只有白富美才追得起啊。
“不用了,我还是觉得留在秦州更好,再见。”汤姆居然说。
就这么着,他就把白富美给拒绝了?
宋清溪是来做客的,其实想来苏樱桃家坐坐,但人家不邀请,她就嘟着嘴巴,去隔壁了。
汤姆背着杰瑞,俩兄弟摇头晃脑的,进门来了。
这小伙子不是最喜欢当官的吗,怎么就不愿意去红岩读书,那地方,有他更能施展的大舞台啊。
“你们看我干嘛?”汤姆进了门,见珍妮和苏樱桃都盯着自己,于是问。
杰瑞也说:“看我们干嘛?”
“走吧,今天,咱们得去个好地方。”苏樱桃笑着说。
大佛石窟离秦州本地并不远,不过因为革命的关系,前些年一直关着,也只有大领导们来了,想参观的时候才会开放,直到最近,罗衡过问了一下,省里才拨款,才开始修葺。
修葺是个大工程,所以,四处都搭着脚手架,整个洞窟都是灰秃秃的。
博士一家子来的时候,就见研究院的大门口站着黑鸦鸦一群人,搓手跺脚的,这帮人看起来挺激动的。
毕竟十年时间没进过人,最近才开始进年青同志,研究院的老职工们,大都头发花白了。
不过,好在研究所的房子虽然很旧,而且墙上刷满了各式各样的标语。
但是,曾经戴过的枷锁被扔在柴堆上,标语上面贴着各项保护条例,而重新开放的洞窟上,全搭着脚手架,门前的池塘里荷叶青青。
初秋九月,处处还是一派绿意,生机勃勃。
看到博士一家子下车,有一个老同志走了过来,伸手就把杰瑞给举了起来,笑着问了句:“就是你找到的佛眼,这还真是个孩子啊。”
杰瑞猛然被抱起来,当然要挣扎。
博士还愣着,苏樱桃反应过来了:“不不,找着佛眼的,是这一个。”
这位老同志于是顺着苏樱桃的目光看过去,就看到一个身材瘦高,皮肤白皙,比自己还高一头的少年。
人群中顿时轰然一阵笑,有人说:“段院长,抱抱吧?”
“这不行,他抱我还差不多,我可抱不动他,孩子真经长啊,找到佛眼这才几年,这孩子就长这么大啦?”
这位老同志,正是研究所的段所长。
他还没见过汤姆,只是听人形容过,说找到佛眼的,是个矮矮的小胖墩儿。
刚才博士一家来之前,还跟大家开玩笑,说自己要抱抱那个小家伙。
结果却没想到,所谓的小家伙,身高看起来至少175,又帅又高,已经是个大小伙子了。
段院长带着一家子,要去参观一下洞窟,而且,据说今天为了博士一家子,是所有的洞窟全部开放。
珍妮杰瑞并不喜欢看那些灰秃秃的造像。
只进去转了一圈儿,就溜出来了。
杰瑞更喜欢文物研究所的池塘,因为正值八月,池塘里满是莲蓬,小伙子还没吃过莲蓬,珍妮悄悄钻进水里,凫了一圈儿,给他摘了一个,把皮子剥了,再把瓤子去了,鲜莲蓬,甜甜的,甭提多好吃了。
相比之下,汤姆是最欣慰的人了。
因为大佛的眼珠子,是他找着的,进了洞窟,他只要见个人,就得夸一下自己:“看到那些珠子了吗,那全是我找着的。”
因为他,这些泥菩萨的眼睛终于重现能看得见了,就说他骄不骄傲。
这骄傲是看得见的,果然,所有人都在给他竖大拇指。
不过,汤姆最近也有点小烦恼。
共青团的人是最红最专的,而宝秋,在阮红星的事情上,算是做过贡献的人了吧,结果现在,共青团的人,一致不允许她入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