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节
林大少无意对阿福和他爹的爱好表达意见,只是转了话题,“母亲何时走的?”
“回少爷,就……就一开始还好好的,后来也不知道是谁说的小少爷不是老爷的种,外头也疯传起来,谣言越来越离谱,大夫人迫不得已到寺里静养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天突然回林府收拾细软,被一辆小轿车接走了。”
阿福瞧大少爷盯着远处树梢上的布谷鸟没有说话,忐忑地问:“少爷,您真的要同意分家吗?”
林葳蕤冷笑:“为何不分?”
说是要分家,也不是一天之内就能分得了的,首先要经过族中的族老的同意,然后要一一请来当见证人,有个别刚好有行程的族老碰巧不在襄城,也只能等人齐。之后家产的分割也是一笔硬仗要打。
林葳蕤已非昔日吴下阿蒙,曾经的他,可以从一介孤儿到后来享誉全球,凭借手中的技艺受全世界追捧,如今自然也不是好打发的。该是他的,便是他的。
这日上午便这般平静地过去了,阿福被自家少爷派出去调查周围有哪些田地,又各是哪户人家的,年收成几何,更奇怪的是,着重看看襄城附近有没有大片的农田出售。虽然摸不着自家少爷要做什么,但阿福还是拱手弯腰,外出打探消息去了。
而在林府的林大少,却是在询问过仆人厨房在哪之后,优雅地卷起衬衫袖子,悠哉地开始洗手作羹汤。刚才的鸿门宴只有一碗面汤合他的胃口,要祭五脏府还是要自己动手。自从有能力之后,林葳蕤再没有亏待过自己,无论是在行装上,还是舌头上,即便是换了个地方也如此。
身为以前的林家大少,还是饕餮之家,院里自然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厨房。不过因为林父走后,林家二房得势,因此小厨房虽然名存,但是里头是要啥啥没有,在主人不在的这段期间,小厨房便成了下人打牙祭料理食物的地方。
林葳蕤在灶台上扫了一圈,最后在厨娘战战兢兢的眼光中,捏起了几只被随意放在竹筐里的大闸蟹,又晃走了一把葱和芫荽,白菇。秋风起,蟹脚痒,现在还是四月,不是大闸蟹最肥美的季节,但是因为长得多营养足,没人捞,因此个个个头都挺够看的。在时人看来,这种没有几俩肉还难以下嘴的食物除了一些老餮,多半只有吃不上饭的穷苦人家才会到河里捞来随便煮煮充饥。
心惊胆战不知道主人家为什么进厨房还亲自动手了的厨娘就这样看着大少爷一双仿佛艺术家的手将狰狞可爱的大闸蟹一一料理,完整地挖出其中的蟹肉蟹黄来。又分别将其他的配料都切丁,然后就打开了在厨娘赶来前就已经动手煮上的白粥的锅盖。
外头不知何时又起了飘雨,四月的天,总是这般烟雨蒙蒙。厨房里在锅盖掀开的瞬间,一阵阵蒸汽像白雾一样飘起。随之而来是一阵奇异的芳香,仿佛误染了窗外的春·色,青的柳叶,粉的桃花。原本还欲言又止在旁边拉风箱的厨娘不知何时已经痴痴呆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竟然从眼前的这一锅米粥感觉到了春天泥土气息和草木清香。
就在她还诧异的时候,林葳蕤已经将蟹肉蟹黄倒入沸粥中,那双白玉的手执勺柄徐徐搅动,直到锅里小块的粉色蟹肉完全脱离成丝,游离在米粥中和粒粒分明的蟹黄融合,才加入白色菇末、青色葱末和切段芫荽,简单勾兑,起锅。
“给我一个碗。”
猛一听到大少的吩咐,厨娘才将视线从那碗蟹羹里勉强拔了下来,赶紧拿了个粉青白瓷的碗递过去。这倒是跟锅里的蟹羹相映成趣了,同样青白中若隐若现粉粉嫩嫩的蟹肉,如同一片荷叶中盛开的粉荷,清新脱俗,当然重点是单单那个味道就令人心驰神往。
林葳蕤端碗走人,身后自然有人替他收拾厨房。跨过门槛,在厨房门口遇见了一颗被淋成落汤鸡的小土豆。他的脸很瘦,所以更显得他的眼睛大,此时正直勾勾看着林葳蕤端盘里的东西,喉咙里明显在咽口水。自从在餐桌上得了一个便宜弟弟,别人也没看出大少对他是什么态度,说态度好,这大少就没同小少爷说过一句话,说不好,他又没大骂他。
不过,这小的倒是看出来是个怕兄长的,又或者是惧怕周围所有的人,一见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哥哥“就开始躲。
林葳蕤盯了半饷眼前灰头土脸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小土豆,说道:“给他倒碗,然后帮他洗澡,脏兮兮的。“小孩一听后面这句,突然就打了一个哆嗦。林葳蕤却是没再理他,转身就回房了。
厨房看着远去的大少,再看看眼巴巴地站在她面前,实际上是看着锅里的蟹羹的小少爷,咽了咽口水,特别想问一句:大少,能不能让我也尝一点!
给小少爷舀了一碗蟹羹,厨娘看着他吃得狼吞虎咽,三俩下解决完又把空碗递给他,流着口水又给他端了一碗。这是什么神仙美味哟,真是要了老命了!好想吃!之前又不是没用过螃蟹做粥,怎么从来不知道原本是贱物的螃蟹这么香?!以前都没听说过大少爷会下厨,不愧是家学渊源!
吸溜~厨娘看着锅里剩下还挺多的,大少爷只端了一碗,小少爷人小肯定吃不完那么多的,厨娘摸摸算计着,然后恶从胆边生,也拿了个碗来,小心舀了一碗,第一口入口,舌尖都颤抖了,那种满园春色皆在口中的感觉,真的,真的,太好吃了。
像八百年没吃过饭正埋头喝羹的小孩一看,警惕地用根本就没多长的小手臂将灶上的锅围了起来,厨娘尴尬地笑了笑,躲到另一处吃去了。至于她因为吃了这一碗蟹羹,导致接下来几天吃啥都没味就盼着自家大少再次下厨这事便按下不表了。
这边林葳蕤心满意足地喝完了一碗蟹羹,看了会从国外带回来的书,盘算了会最近要做的事就打算小憩。外头已经换了身干净衣服的小土豆这会自以为悄悄地扒着门缝,瞧着里头的人没动静了,才蹑手蹑脚地踏进来。林葳蕤其实没睡着,不知道小土豆想干什么,也没多大兴趣,索性继续闭着眼睛休憩。
而小土豆原本还在偷偷观察林葳蕤,盯着盯着,也困了,左右摇晃一下,轻轻地叭的一声,侧倒在软软的锦被上,竟是蜷缩在步摇床一旁的踏板上也睡去了。林葳蕤睁开清明的眼,叹了口气,将底下的小土豆提起来,放在床尾处,替他盖了盖被子,然后自己才真正睡去。
安静的午后,西边的当家人忙着联系拉拢族老,东边的院子里两位主人却仿佛无所察觉地睡去。窗子没关紧,外头的飘雨打在窗棂上,发出轻微的响声,桌上的书被轻风翻阅,书页上印着《植物的杂交实验》。
微微的亮光,暖暖地覆盖在眼睑上。雨天哪里来的阳光?林葳蕤睁开眼睑,盯着头顶雾蒙蒙的“天空”,他已经不再像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一样惊慌了。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林葳蕤拍拍身上的泥土,往记忆里的小木屋去。
第一次睡着后,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是在林葳蕤来到这个世界的几天后。当时他以为自己二度穿越,后来才发现自己还能回去,在两个空间中不定期穿梭。这个无意间来到的地方不知道是哪里,林葳蕤没有探寻到尽头,只在附近找到一块类似地标的木板,上面刻画着笔划奇怪的符号,瞧着像是汉字。
此方天地永远灰蒙蒙的,但这种灰蒙又不是阴天的那种灰,反而是万物初开混沌似的朦胧,带着微微的天光。此地又永无黑夜——这显然就不是在地球了。奇异的是,这里没有人烟踪迹,只有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田野沃土,上头杂乱地疯长着不知名的作物。
一条小溪沿着田间小道蔓延汇聚成不远处的一处冒着水雾的碧绿小水塘,在旁边还栽着株几乎高耸入云的梧桐树,高是高,就是没啥好看的,只有孤零零几截横生的树枝。
五年前,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后,因为遍寻不到人迹,以为误入荒野的林葳蕤利用当地多种不知名的树木建成了此处天地唯一一座房子——简易小木屋。
林葳蕤慢悠悠地来到小木屋前,木屋前是一片比起周围要相对整齐划一的田埂,种着的是林葳蕤从外头带来的小麦和水稻。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这里种植出的东西无论是口感还是品质,比起在外头另外一个世界都要来得好,于是也就在被睡梦甩到这里时,闲来开垦了小块荒地种植,如今又到了收获的季节。
林葳蕤不是干农活的料,所以收完作物后直接累瘫,但还是坚持着来到了小水塘,洗了洗脸,在下游泡了泡脚,顿时疲劳减去大半。这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林葳蕤不知道第几次在心里验证。
第3章 壬子年清明·微雨燕
几天后傍晚的时候,阿福回来了,他是打小跟在林家大少身边伺候的土生土长的襄城人,几天时间跑了大半个城和周围的几个镇打听消息,还是得到了些有用的。
“大少爷,东边的姜庄有一户姓陈的人家,原本是做土布生意的,这几年,洋布盛行,大家都不爱买土布了,他们家在镇上的几家布店经营不下去了,就想要变卖一些田地到上海去做点别的生意。那边的地好,还是连片的,周围还有个不小的水塘,不过就是死咬着价格不放,价格高。还有就是……我回来的时候,在姓陈那户人家门口看到了二房的大管事,据说也是为了收购这大片地去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事就不好办了。毕竟分家在即,叔侄俩抢同一块地,除了外头人看笑话外,这大少爷也斗不过在襄城经营了这么久的林家二爷呀!
林葳蕤却不慌,思索片刻,问道:“家里原先的地大都在何处?”
”分得比较散,大块的在靠近范阳镇那边,不过在姜庄那也有几块小的零散的,虽说是零散的,但是合起来面积也不小,就是靠近牛伏山那边,不太好种。”
“嗯,我知道,这几天辛苦了,下去吃饭歇着吧。”阿福被少爷那赞赏的小眼神看着,踩着棉花飘飘然地走了,路过厨房才淡定下来,在外跑了一天,虽说有填饱东西,但这回也消化完了,阿福拐进厨房觅食去。
就见着厨娘正在开火,不过手上的东西却是平日里大伙都不太爱吃的螃蟹。
“胖婶,给我炒碗饭呗,多下点肉,以前少爷不在,他们大厨房那边克扣我们的肉,现在少爷回来了,我们终于能沾点荤腥了!今天怎么想起吃这个了?”
“之前没觉着,如今才知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啊,炒饭算什么!肉算什么!等哪天你吃过少爷做的蟹羹,你才知道什么是好吃到舌头都要吞下去。”
“大少爷竟然还会下厨?!”阿福说完,看向门口,刚才有个人跟他发出了一样的惊叹。
“原来是张师傅啊!是来见少爷的吧,少爷正在书房里。”因为林家是靠美食发家的,虽然自从林家曾祖父去世这名气就下降了,大多数家业也都与之无关,但是家中却是依照规矩请了几位名气和手艺都厉害的家厨。不过张师傅却不是外头请的,而是林父的朋友之一,林父对他有恩,他为了报恩也为了混口饭吃,就成了林府的家厨。林父逝世后,他也时常惦记着在外留学的大少爷,今天的一整桌菜都是他拿手的,他可是老早就盼着大少爷回来了。
“大少爷身体怎么样,瘦了没?在外头肯定吃不好,是不是胃口不好啊,我听人说今天那桌菜他都没动几个。”倒不是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做的菜没人吃而生气,林家两夫妇吃的可香了——平日里张师傅可没这么用心。就怕大少爷身体哪里不好,老爷去了,他这个老人家可得帮着多看顾些哩。
“大少爷挺好的,就是……跟以前不太一样,哎,不知道该怎么说,您自己去看吧。反正我挺喜欢现在的大少爷的!”
“你呀你呀,大少爷去了国外五年了,当然会变了。对了你们刚才在说什么大少爷下厨的事情?”
厨娘胖婶于是将这几天大少爷亲自下厨的事情说了一遍,重点是描述了那蟹羹有多美味,简直让胖婶从此改变了对螃蟹的看法。这不这会就琢磨着自己做。
不过,其余二人不在现场,更是没尝过那被胖婶夸成了神仙美味的蟹羹,所以都不太信。胖婶也不生气,这样更好,下次她可以一个人偷偷吃剩下的独食。
这一日下午,刚刚归国歇没几天的林葳蕤访客有点多,先是见了家厨张师傅,得知那有些惊艳他的潢川贡面是他做的,倒是起了更多的谈兴,主仆二人于是接下来的谈话内容都围绕着庖厨之事。
虽然找到一个跟自己有共同话题的人很激动,但是大少爷什么时候对烹调这么感兴趣了?说好的,长辈关心小辈两眼想看泪眼汪汪的温情画面呢?为什么变成了同好大法好?
张师傅纠结又欣慰地走了之后,阿福就进来说,外头有官府的人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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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里站着一位瞧着五十出头,头戴瓜皮小帽,身穿靛蓝夹袍,外套同色大团龙缎子马褂的男士,身材发福,一张有些油腻的脸上画满了褶子,嘴上还留了两撇胡子,这会正端着阿福端上来的茶眯着眼睛小口斟酌,细听还有吸溜的响声。这幅做派真真是就差身前挂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是官家大老爷”。
这会见林葳蕤从内厅出来,慢悠悠地放下茶杯,“你家小厮这话可传错了,我可不是什么官府的老爷,如今革命胜利,各省议员齐聚京师共商联合政府之百年大计。我们以后便是人民的公仆了……”
这人不请自来,还好装模作样说了一番大道理之后,就自我介绍了自己是襄城市刚建立的政府的工商局副局长,免贵姓庞,要不林葳蕤只能冷漠脸抓瞎到底了。
“听闻林先生之前乃京师学堂学生,后留学英美等国多年。如今革命初成,国家百废待兴,正是需要像林先生这样有大才能的人啊!林先生可有此打算?”
林葳蕤:“多谢庞局长高看,林某也欲为国为家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奈何林某学艺粗浅,在外留学所学非办厂等实业之事,就怕难当此任。”
“林先生这话就谦虚过头了,这留过学的肯定跟咱们不一样,就不知先生所学为何?”
“所学乃农业种植科。”
庞副局局长:……
庞副局长试探道:“听说泰西那边的机械农具比之我等之农具,所耗时间更短,且省人省力。”
林葳蕤故作遗憾:“确实如此,可惜林某没学得,”随即雀跃道,“不过某在农业种植方面倒是可为我国之新政府效犬马之力。”
你一个堂堂京师大学堂毕业的,跑到国外留学,竟然只是学习怎么种田?脑子进水了吧。要是往上头推荐此人,恐怕没有半分功劳,反而惹一身笑话。
庞副局内心鄙夷,打着哈哈,随后就走了,再没提让林葳蕤去做官。
林葳蕤送他到门口,随即脸色恢复了冷淡。
作者有话要说: 庞副局:先生一定是个有大才的【工商人才政治人才】
林葳蕤:我就是个学种田的【学了别的也不告诉你】
第4章 壬子年清明·青团子
少爷?!“这天天刚亮,胖婶打着呵欠走进厨房就见着自家少爷又进了厨房,这会正在灶台前动作。年轻的公子哥穿着干净的白色西服衬衫,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袖子被整整齐齐地挽起,来到手腕处。天色初霁,厨房昏暗,但在微弱的晨光中,那异常白皙的皮肤格外显眼。
林葳蕤看了她一眼说了声早算是打招呼,胖婶立马就他跟前帮忙,被吩咐拉风箱生火。胖婶自从上次见着大少爷的本事后,就对自家大少盲目崇拜,这会更是好奇地不行。边生火边瞧那边的动静。
只见盆底一块艾青色的面胚,青年人神色淡淡地揉着面团,眼神专注,又将他们摘成半个拳头大小的面团子,搓成长条,逐个按扁之后,包入旁边放着的豆沙馅,捏拢收口,复又搓成圆头圆脑状。他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垫着粽叶的蒸屉上便放满了二十来个大小形状几乎一模一样的碧色团子。这要是个强迫症的人来看,铁定很舒服。
火生起来了,不用大少吩咐,胖婶就麻溜地将蒸屉架上,拉风箱。
“火候不要变,蒸一刻钟。”胖婶点头如蒜捣,虽然看不出大少爷在做什么,但是通通照做。
林葳蕤问道:“胖婶臂力如何?”
胖婶瞧着有自己展现的机会了,立马就信誓旦旦地亮起了自己的肌肉,“少爷放心,咱这都是从小干农活的,肯定有力气!”
于是,等天色完全亮起来,林府东边院子的人都被一阵奇异的清香唤醒,哪怕是蒙着被子都无孔不入的似有若无的香气完全覆盖了整个院子。昨天的晚饭经过一夜的消化,肚子已经完全空空如也,这让这股香气更加容易入侵。
厨房门口,一个小不点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那里。胖婶眼尖瞧见了,跑出来见他没穿鞋子,念叨着“小少爷怎么没穿鞋就跑出来了,这小三儿是干什么吃的,都不看着点”,立马将他抱了起来。林家大哥扫了下他光秃秃的脚丫,抿了抿嘴。但是胖婶和小不点就是知道,大少/大哥在生气。
毕竟,主仆二人是见过最多林家大哥在厨房的状态的,别看平日里大少爷没什么脾气的,但是威严挺重的,大伙都有点怕他。一般而言,只有在厨房里,这位爷才是最放松,最好说话的时候。
胖婶对这个身世特别的小少爷其实也挺怜惜,都是大人的错,偏偏所有的罪都由小孩子受了。不过之前大少爷不在,他们也是做下人的,只能在小少爷肚子饿的时候,偷偷给他点吃的,其他的就无能为力了。所以小不点才没有拒绝她的亲近,当然也有可能是在陌生的大哥面前不敢放肆。胖婶还在忙,索性就将他放在灶头边上坐着。他也自得其乐,边吸空气中的香气,边偷偷瞄另一边正在弄咸蛋黄的青年。
等又过了会,院子里的动静大起来了,打扫的打扫,烧水的烧水,东院的人不多,但是今天早上基本上人人都要装作若无其事的经过厨房,再做陶醉状地吸一口空气中沸腾的异香,因为出锅了,这比之前闻到的更加浓郁了。本来大家伙都以为是胖婶手艺突然突飞猛进,赶紧起床连脸都没洗呢兴冲冲地来到了厨房,结果还没踏进厨房呢就瞧见了自家大少爷,硬生生地拐了个弯。
毕竟他们这些人之前都是西院那边的人,这次还是二夫人说大少爷没个人伺候派了一些人过来。所以大部分下人都跟这边的主家不太熟悉,这林家大少看着没脾气,但是是个气势足的,又是学问顶顶厉害的先生,下人们在他面前都不敢放肆。
阿福进来的时候,第二锅青团子已经出炉了,掀开蒸屉,刷上一层油,一瞬间的香气让他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再看那团子一个个碧绿晶莹,不是浑然的墨绿,而是犹如和田玉般不规则的带着透亮的青色,艺术品似的,瞧着都不忍下口。
灶台边上的小少爷已经被准许开吃了,圆头圆脑的青团子个头小,两口一个,糯韧绵软、不沾牙口,里头馅料是加了少许艾叶汁、不知经过怎么特殊处理的豆沙,黑的发绿,肥而不腴,一口下去,清香、清涩、清甜,口感层次分明,让人一口气可以吃十个!阿福仗着是少爷身边的小厮,也偷偷抓了个塞进嘴里。
呜……洒家这辈子值了。
胖婶瞧他那没出息的样,敲了敲他的头,让他别让大少看到他在偷吃,如果她能把嘴边的豆沙馅抹干净的话会更有说服力。个头小,就算小口小口吃,没几口也吃完了。不过这个时候,阿福可不敢再去偷偷拿了。
轻手轻脚蹭到大少身边,讨好地问:“少爷,这小绿团子是什么呀?小的之前都没吃过这种点心。”
“青团,等会我拿一些装起来,其他的你拿去分了吧。”他早看到两人在偷吃了,顿了会,瞧了瞧那边今天打扮的还算干净的小土豆,补充道:“给小少爷留些做午后的点心,不要让他一次吃太多。”这东西别看个子小,吃多了容易积食。那边蹲灶头的小孩儿估计也听到了,大大的眼睛瞬间刷的一下就亮了。
最后的一屉是肉松蛋黄馅的青团,比较少,主要是咸蛋黄少,肉松还是胖婶刚才炒的。不过显而易见,后者更受众人欢迎,特别是吃多了甜腻的豆沙青团后。
“大少爷,我们今天要去拜访林四爷吗?”吃饱喝足阿福边打下手边问道,昨日,不知怎的,大少让自己去跑了一趟林四爷的家中递拜帖。
“嗯。”
阿福担忧道:“这林四爷是个脾气古怪的。”
林四爷按照亲戚关系,系林父的堂弟,是林家这一脉中除了林葳蕤所在林家外,家业比较富足的一家,做的是买办生意,林四爷因而在族中说话分量也大。这林四爷最为外人道不是他凭借手中人脉顺利和洋人搭上关系创下如今的家业,而是他娶了位江南的世家小姐为妻,且爱妻如命,家中无一通房小妾,连在外头都是洁身自好,为时人所奇。
带上凉了更好吃的青团和其他一些糕点,外加上两瓶三寸大小、木塞银盖、玉壶春瓶形制的玻璃酒瓶,里头装的不知是什么酒水。不过看少爷拿出来的时候挺小心的,阿福赶紧将它护地严严实实的,肯定是好东西!
“回少爷,就……就一开始还好好的,后来也不知道是谁说的小少爷不是老爷的种,外头也疯传起来,谣言越来越离谱,大夫人迫不得已到寺里静养了一段时间后,有一天突然回林府收拾细软,被一辆小轿车接走了。”
阿福瞧大少爷盯着远处树梢上的布谷鸟没有说话,忐忑地问:“少爷,您真的要同意分家吗?”
林葳蕤冷笑:“为何不分?”
说是要分家,也不是一天之内就能分得了的,首先要经过族中的族老的同意,然后要一一请来当见证人,有个别刚好有行程的族老碰巧不在襄城,也只能等人齐。之后家产的分割也是一笔硬仗要打。
林葳蕤已非昔日吴下阿蒙,曾经的他,可以从一介孤儿到后来享誉全球,凭借手中的技艺受全世界追捧,如今自然也不是好打发的。该是他的,便是他的。
这日上午便这般平静地过去了,阿福被自家少爷派出去调查周围有哪些田地,又各是哪户人家的,年收成几何,更奇怪的是,着重看看襄城附近有没有大片的农田出售。虽然摸不着自家少爷要做什么,但阿福还是拱手弯腰,外出打探消息去了。
而在林府的林大少,却是在询问过仆人厨房在哪之后,优雅地卷起衬衫袖子,悠哉地开始洗手作羹汤。刚才的鸿门宴只有一碗面汤合他的胃口,要祭五脏府还是要自己动手。自从有能力之后,林葳蕤再没有亏待过自己,无论是在行装上,还是舌头上,即便是换了个地方也如此。
身为以前的林家大少,还是饕餮之家,院里自然有着属于自己的小厨房。不过因为林父走后,林家二房得势,因此小厨房虽然名存,但是里头是要啥啥没有,在主人不在的这段期间,小厨房便成了下人打牙祭料理食物的地方。
林葳蕤在灶台上扫了一圈,最后在厨娘战战兢兢的眼光中,捏起了几只被随意放在竹筐里的大闸蟹,又晃走了一把葱和芫荽,白菇。秋风起,蟹脚痒,现在还是四月,不是大闸蟹最肥美的季节,但是因为长得多营养足,没人捞,因此个个个头都挺够看的。在时人看来,这种没有几俩肉还难以下嘴的食物除了一些老餮,多半只有吃不上饭的穷苦人家才会到河里捞来随便煮煮充饥。
心惊胆战不知道主人家为什么进厨房还亲自动手了的厨娘就这样看着大少爷一双仿佛艺术家的手将狰狞可爱的大闸蟹一一料理,完整地挖出其中的蟹肉蟹黄来。又分别将其他的配料都切丁,然后就打开了在厨娘赶来前就已经动手煮上的白粥的锅盖。
外头不知何时又起了飘雨,四月的天,总是这般烟雨蒙蒙。厨房里在锅盖掀开的瞬间,一阵阵蒸汽像白雾一样飘起。随之而来是一阵奇异的芳香,仿佛误染了窗外的春·色,青的柳叶,粉的桃花。原本还欲言又止在旁边拉风箱的厨娘不知何时已经痴痴呆了,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竟然从眼前的这一锅米粥感觉到了春天泥土气息和草木清香。
就在她还诧异的时候,林葳蕤已经将蟹肉蟹黄倒入沸粥中,那双白玉的手执勺柄徐徐搅动,直到锅里小块的粉色蟹肉完全脱离成丝,游离在米粥中和粒粒分明的蟹黄融合,才加入白色菇末、青色葱末和切段芫荽,简单勾兑,起锅。
“给我一个碗。”
猛一听到大少的吩咐,厨娘才将视线从那碗蟹羹里勉强拔了下来,赶紧拿了个粉青白瓷的碗递过去。这倒是跟锅里的蟹羹相映成趣了,同样青白中若隐若现粉粉嫩嫩的蟹肉,如同一片荷叶中盛开的粉荷,清新脱俗,当然重点是单单那个味道就令人心驰神往。
林葳蕤端碗走人,身后自然有人替他收拾厨房。跨过门槛,在厨房门口遇见了一颗被淋成落汤鸡的小土豆。他的脸很瘦,所以更显得他的眼睛大,此时正直勾勾看着林葳蕤端盘里的东西,喉咙里明显在咽口水。自从在餐桌上得了一个便宜弟弟,别人也没看出大少对他是什么态度,说态度好,这大少就没同小少爷说过一句话,说不好,他又没大骂他。
不过,这小的倒是看出来是个怕兄长的,又或者是惧怕周围所有的人,一见着眼前这个陌生的”哥哥“就开始躲。
林葳蕤盯了半饷眼前灰头土脸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小土豆,说道:“给他倒碗,然后帮他洗澡,脏兮兮的。“小孩一听后面这句,突然就打了一个哆嗦。林葳蕤却是没再理他,转身就回房了。
厨房看着远去的大少,再看看眼巴巴地站在她面前,实际上是看着锅里的蟹羹的小少爷,咽了咽口水,特别想问一句:大少,能不能让我也尝一点!
给小少爷舀了一碗蟹羹,厨娘看着他吃得狼吞虎咽,三俩下解决完又把空碗递给他,流着口水又给他端了一碗。这是什么神仙美味哟,真是要了老命了!好想吃!之前又不是没用过螃蟹做粥,怎么从来不知道原本是贱物的螃蟹这么香?!以前都没听说过大少爷会下厨,不愧是家学渊源!
吸溜~厨娘看着锅里剩下还挺多的,大少爷只端了一碗,小少爷人小肯定吃不完那么多的,厨娘摸摸算计着,然后恶从胆边生,也拿了个碗来,小心舀了一碗,第一口入口,舌尖都颤抖了,那种满园春色皆在口中的感觉,真的,真的,太好吃了。
像八百年没吃过饭正埋头喝羹的小孩一看,警惕地用根本就没多长的小手臂将灶上的锅围了起来,厨娘尴尬地笑了笑,躲到另一处吃去了。至于她因为吃了这一碗蟹羹,导致接下来几天吃啥都没味就盼着自家大少再次下厨这事便按下不表了。
这边林葳蕤心满意足地喝完了一碗蟹羹,看了会从国外带回来的书,盘算了会最近要做的事就打算小憩。外头已经换了身干净衣服的小土豆这会自以为悄悄地扒着门缝,瞧着里头的人没动静了,才蹑手蹑脚地踏进来。林葳蕤其实没睡着,不知道小土豆想干什么,也没多大兴趣,索性继续闭着眼睛休憩。
而小土豆原本还在偷偷观察林葳蕤,盯着盯着,也困了,左右摇晃一下,轻轻地叭的一声,侧倒在软软的锦被上,竟是蜷缩在步摇床一旁的踏板上也睡去了。林葳蕤睁开清明的眼,叹了口气,将底下的小土豆提起来,放在床尾处,替他盖了盖被子,然后自己才真正睡去。
安静的午后,西边的当家人忙着联系拉拢族老,东边的院子里两位主人却仿佛无所察觉地睡去。窗子没关紧,外头的飘雨打在窗棂上,发出轻微的响声,桌上的书被轻风翻阅,书页上印着《植物的杂交实验》。
微微的亮光,暖暖地覆盖在眼睑上。雨天哪里来的阳光?林葳蕤睁开眼睑,盯着头顶雾蒙蒙的“天空”,他已经不再像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一样惊慌了。不慌不忙地站起身来,林葳蕤拍拍身上的泥土,往记忆里的小木屋去。
第一次睡着后,无缘无故出现在这里,是在林葳蕤来到这个世界的几天后。当时他以为自己二度穿越,后来才发现自己还能回去,在两个空间中不定期穿梭。这个无意间来到的地方不知道是哪里,林葳蕤没有探寻到尽头,只在附近找到一块类似地标的木板,上面刻画着笔划奇怪的符号,瞧着像是汉字。
此方天地永远灰蒙蒙的,但这种灰蒙又不是阴天的那种灰,反而是万物初开混沌似的朦胧,带着微微的天光。此地又永无黑夜——这显然就不是在地球了。奇异的是,这里没有人烟踪迹,只有一眼望不到尽头的田野沃土,上头杂乱地疯长着不知名的作物。
一条小溪沿着田间小道蔓延汇聚成不远处的一处冒着水雾的碧绿小水塘,在旁边还栽着株几乎高耸入云的梧桐树,高是高,就是没啥好看的,只有孤零零几截横生的树枝。
五年前,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后,因为遍寻不到人迹,以为误入荒野的林葳蕤利用当地多种不知名的树木建成了此处天地唯一一座房子——简易小木屋。
林葳蕤慢悠悠地来到小木屋前,木屋前是一片比起周围要相对整齐划一的田埂,种着的是林葳蕤从外头带来的小麦和水稻。偶然的机会,他发现这里种植出的东西无论是口感还是品质,比起在外头另外一个世界都要来得好,于是也就在被睡梦甩到这里时,闲来开垦了小块荒地种植,如今又到了收获的季节。
林葳蕤不是干农活的料,所以收完作物后直接累瘫,但还是坚持着来到了小水塘,洗了洗脸,在下游泡了泡脚,顿时疲劳减去大半。这真是个神奇的地方。林葳蕤不知道第几次在心里验证。
第3章 壬子年清明·微雨燕
几天后傍晚的时候,阿福回来了,他是打小跟在林家大少身边伺候的土生土长的襄城人,几天时间跑了大半个城和周围的几个镇打听消息,还是得到了些有用的。
“大少爷,东边的姜庄有一户姓陈的人家,原本是做土布生意的,这几年,洋布盛行,大家都不爱买土布了,他们家在镇上的几家布店经营不下去了,就想要变卖一些田地到上海去做点别的生意。那边的地好,还是连片的,周围还有个不小的水塘,不过就是死咬着价格不放,价格高。还有就是……我回来的时候,在姓陈那户人家门口看到了二房的大管事,据说也是为了收购这大片地去的。”
如果真是这样,那这事就不好办了。毕竟分家在即,叔侄俩抢同一块地,除了外头人看笑话外,这大少爷也斗不过在襄城经营了这么久的林家二爷呀!
林葳蕤却不慌,思索片刻,问道:“家里原先的地大都在何处?”
”分得比较散,大块的在靠近范阳镇那边,不过在姜庄那也有几块小的零散的,虽说是零散的,但是合起来面积也不小,就是靠近牛伏山那边,不太好种。”
“嗯,我知道,这几天辛苦了,下去吃饭歇着吧。”阿福被少爷那赞赏的小眼神看着,踩着棉花飘飘然地走了,路过厨房才淡定下来,在外跑了一天,虽说有填饱东西,但这回也消化完了,阿福拐进厨房觅食去。
就见着厨娘正在开火,不过手上的东西却是平日里大伙都不太爱吃的螃蟹。
“胖婶,给我炒碗饭呗,多下点肉,以前少爷不在,他们大厨房那边克扣我们的肉,现在少爷回来了,我们终于能沾点荤腥了!今天怎么想起吃这个了?”
“之前没觉着,如今才知这才是真正的人间美味啊,炒饭算什么!肉算什么!等哪天你吃过少爷做的蟹羹,你才知道什么是好吃到舌头都要吞下去。”
“大少爷竟然还会下厨?!”阿福说完,看向门口,刚才有个人跟他发出了一样的惊叹。
“原来是张师傅啊!是来见少爷的吧,少爷正在书房里。”因为林家是靠美食发家的,虽然自从林家曾祖父去世这名气就下降了,大多数家业也都与之无关,但是家中却是依照规矩请了几位名气和手艺都厉害的家厨。不过张师傅却不是外头请的,而是林父的朋友之一,林父对他有恩,他为了报恩也为了混口饭吃,就成了林府的家厨。林父逝世后,他也时常惦记着在外留学的大少爷,今天的一整桌菜都是他拿手的,他可是老早就盼着大少爷回来了。
“大少爷身体怎么样,瘦了没?在外头肯定吃不好,是不是胃口不好啊,我听人说今天那桌菜他都没动几个。”倒不是觉得自己辛辛苦苦做的菜没人吃而生气,林家两夫妇吃的可香了——平日里张师傅可没这么用心。就怕大少爷身体哪里不好,老爷去了,他这个老人家可得帮着多看顾些哩。
“大少爷挺好的,就是……跟以前不太一样,哎,不知道该怎么说,您自己去看吧。反正我挺喜欢现在的大少爷的!”
“你呀你呀,大少爷去了国外五年了,当然会变了。对了你们刚才在说什么大少爷下厨的事情?”
厨娘胖婶于是将这几天大少爷亲自下厨的事情说了一遍,重点是描述了那蟹羹有多美味,简直让胖婶从此改变了对螃蟹的看法。这不这会就琢磨着自己做。
不过,其余二人不在现场,更是没尝过那被胖婶夸成了神仙美味的蟹羹,所以都不太信。胖婶也不生气,这样更好,下次她可以一个人偷偷吃剩下的独食。
这一日下午,刚刚归国歇没几天的林葳蕤访客有点多,先是见了家厨张师傅,得知那有些惊艳他的潢川贡面是他做的,倒是起了更多的谈兴,主仆二人于是接下来的谈话内容都围绕着庖厨之事。
虽然找到一个跟自己有共同话题的人很激动,但是大少爷什么时候对烹调这么感兴趣了?说好的,长辈关心小辈两眼想看泪眼汪汪的温情画面呢?为什么变成了同好大法好?
张师傅纠结又欣慰地走了之后,阿福就进来说,外头有官府的人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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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里站着一位瞧着五十出头,头戴瓜皮小帽,身穿靛蓝夹袍,外套同色大团龙缎子马褂的男士,身材发福,一张有些油腻的脸上画满了褶子,嘴上还留了两撇胡子,这会正端着阿福端上来的茶眯着眼睛小口斟酌,细听还有吸溜的响声。这幅做派真真是就差身前挂着个牌子上面写着“我是官家大老爷”。
这会见林葳蕤从内厅出来,慢悠悠地放下茶杯,“你家小厮这话可传错了,我可不是什么官府的老爷,如今革命胜利,各省议员齐聚京师共商联合政府之百年大计。我们以后便是人民的公仆了……”
这人不请自来,还好装模作样说了一番大道理之后,就自我介绍了自己是襄城市刚建立的政府的工商局副局长,免贵姓庞,要不林葳蕤只能冷漠脸抓瞎到底了。
“听闻林先生之前乃京师学堂学生,后留学英美等国多年。如今革命初成,国家百废待兴,正是需要像林先生这样有大才能的人啊!林先生可有此打算?”
林葳蕤:“多谢庞局长高看,林某也欲为国为家奉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奈何林某学艺粗浅,在外留学所学非办厂等实业之事,就怕难当此任。”
“林先生这话就谦虚过头了,这留过学的肯定跟咱们不一样,就不知先生所学为何?”
“所学乃农业种植科。”
庞副局局长:……
庞副局长试探道:“听说泰西那边的机械农具比之我等之农具,所耗时间更短,且省人省力。”
林葳蕤故作遗憾:“确实如此,可惜林某没学得,”随即雀跃道,“不过某在农业种植方面倒是可为我国之新政府效犬马之力。”
你一个堂堂京师大学堂毕业的,跑到国外留学,竟然只是学习怎么种田?脑子进水了吧。要是往上头推荐此人,恐怕没有半分功劳,反而惹一身笑话。
庞副局内心鄙夷,打着哈哈,随后就走了,再没提让林葳蕤去做官。
林葳蕤送他到门口,随即脸色恢复了冷淡。
作者有话要说: 庞副局:先生一定是个有大才的【工商人才政治人才】
林葳蕤:我就是个学种田的【学了别的也不告诉你】
第4章 壬子年清明·青团子
少爷?!“这天天刚亮,胖婶打着呵欠走进厨房就见着自家少爷又进了厨房,这会正在灶台前动作。年轻的公子哥穿着干净的白色西服衬衫,扣子系到最上面一颗,袖子被整整齐齐地挽起,来到手腕处。天色初霁,厨房昏暗,但在微弱的晨光中,那异常白皙的皮肤格外显眼。
林葳蕤看了她一眼说了声早算是打招呼,胖婶立马就他跟前帮忙,被吩咐拉风箱生火。胖婶自从上次见着大少爷的本事后,就对自家大少盲目崇拜,这会更是好奇地不行。边生火边瞧那边的动静。
只见盆底一块艾青色的面胚,青年人神色淡淡地揉着面团,眼神专注,又将他们摘成半个拳头大小的面团子,搓成长条,逐个按扁之后,包入旁边放着的豆沙馅,捏拢收口,复又搓成圆头圆脑状。他的动作很快,不一会儿,垫着粽叶的蒸屉上便放满了二十来个大小形状几乎一模一样的碧色团子。这要是个强迫症的人来看,铁定很舒服。
火生起来了,不用大少吩咐,胖婶就麻溜地将蒸屉架上,拉风箱。
“火候不要变,蒸一刻钟。”胖婶点头如蒜捣,虽然看不出大少爷在做什么,但是通通照做。
林葳蕤问道:“胖婶臂力如何?”
胖婶瞧着有自己展现的机会了,立马就信誓旦旦地亮起了自己的肌肉,“少爷放心,咱这都是从小干农活的,肯定有力气!”
于是,等天色完全亮起来,林府东边院子的人都被一阵奇异的清香唤醒,哪怕是蒙着被子都无孔不入的似有若无的香气完全覆盖了整个院子。昨天的晚饭经过一夜的消化,肚子已经完全空空如也,这让这股香气更加容易入侵。
厨房门口,一个小不点不知道什么时候蹲在那里。胖婶眼尖瞧见了,跑出来见他没穿鞋子,念叨着“小少爷怎么没穿鞋就跑出来了,这小三儿是干什么吃的,都不看着点”,立马将他抱了起来。林家大哥扫了下他光秃秃的脚丫,抿了抿嘴。但是胖婶和小不点就是知道,大少/大哥在生气。
毕竟,主仆二人是见过最多林家大哥在厨房的状态的,别看平日里大少爷没什么脾气的,但是威严挺重的,大伙都有点怕他。一般而言,只有在厨房里,这位爷才是最放松,最好说话的时候。
胖婶对这个身世特别的小少爷其实也挺怜惜,都是大人的错,偏偏所有的罪都由小孩子受了。不过之前大少爷不在,他们也是做下人的,只能在小少爷肚子饿的时候,偷偷给他点吃的,其他的就无能为力了。所以小不点才没有拒绝她的亲近,当然也有可能是在陌生的大哥面前不敢放肆。胖婶还在忙,索性就将他放在灶头边上坐着。他也自得其乐,边吸空气中的香气,边偷偷瞄另一边正在弄咸蛋黄的青年。
等又过了会,院子里的动静大起来了,打扫的打扫,烧水的烧水,东院的人不多,但是今天早上基本上人人都要装作若无其事的经过厨房,再做陶醉状地吸一口空气中沸腾的异香,因为出锅了,这比之前闻到的更加浓郁了。本来大家伙都以为是胖婶手艺突然突飞猛进,赶紧起床连脸都没洗呢兴冲冲地来到了厨房,结果还没踏进厨房呢就瞧见了自家大少爷,硬生生地拐了个弯。
毕竟他们这些人之前都是西院那边的人,这次还是二夫人说大少爷没个人伺候派了一些人过来。所以大部分下人都跟这边的主家不太熟悉,这林家大少看着没脾气,但是是个气势足的,又是学问顶顶厉害的先生,下人们在他面前都不敢放肆。
阿福进来的时候,第二锅青团子已经出炉了,掀开蒸屉,刷上一层油,一瞬间的香气让他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再看那团子一个个碧绿晶莹,不是浑然的墨绿,而是犹如和田玉般不规则的带着透亮的青色,艺术品似的,瞧着都不忍下口。
灶台边上的小少爷已经被准许开吃了,圆头圆脑的青团子个头小,两口一个,糯韧绵软、不沾牙口,里头馅料是加了少许艾叶汁、不知经过怎么特殊处理的豆沙,黑的发绿,肥而不腴,一口下去,清香、清涩、清甜,口感层次分明,让人一口气可以吃十个!阿福仗着是少爷身边的小厮,也偷偷抓了个塞进嘴里。
呜……洒家这辈子值了。
胖婶瞧他那没出息的样,敲了敲他的头,让他别让大少看到他在偷吃,如果她能把嘴边的豆沙馅抹干净的话会更有说服力。个头小,就算小口小口吃,没几口也吃完了。不过这个时候,阿福可不敢再去偷偷拿了。
轻手轻脚蹭到大少身边,讨好地问:“少爷,这小绿团子是什么呀?小的之前都没吃过这种点心。”
“青团,等会我拿一些装起来,其他的你拿去分了吧。”他早看到两人在偷吃了,顿了会,瞧了瞧那边今天打扮的还算干净的小土豆,补充道:“给小少爷留些做午后的点心,不要让他一次吃太多。”这东西别看个子小,吃多了容易积食。那边蹲灶头的小孩儿估计也听到了,大大的眼睛瞬间刷的一下就亮了。
最后的一屉是肉松蛋黄馅的青团,比较少,主要是咸蛋黄少,肉松还是胖婶刚才炒的。不过显而易见,后者更受众人欢迎,特别是吃多了甜腻的豆沙青团后。
“大少爷,我们今天要去拜访林四爷吗?”吃饱喝足阿福边打下手边问道,昨日,不知怎的,大少让自己去跑了一趟林四爷的家中递拜帖。
“嗯。”
阿福担忧道:“这林四爷是个脾气古怪的。”
林四爷按照亲戚关系,系林父的堂弟,是林家这一脉中除了林葳蕤所在林家外,家业比较富足的一家,做的是买办生意,林四爷因而在族中说话分量也大。这林四爷最为外人道不是他凭借手中人脉顺利和洋人搭上关系创下如今的家业,而是他娶了位江南的世家小姐为妻,且爱妻如命,家中无一通房小妾,连在外头都是洁身自好,为时人所奇。
带上凉了更好吃的青团和其他一些糕点,外加上两瓶三寸大小、木塞银盖、玉壶春瓶形制的玻璃酒瓶,里头装的不知是什么酒水。不过看少爷拿出来的时候挺小心的,阿福赶紧将它护地严严实实的,肯定是好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