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郑志添来到一楼后,脚步才开始变急。
  他从停车场上来,像怀揣一个水球,滚圆肚皮随身影边走边颠,十分滑稽。人人都看得出他确实着急,似是有束无形的火纵在他皮鞋后跟。
  “阿德——”
  洪正德抬头,还未开口,郑志添立即说,“你来我办公室。”
  二人面对面落座,郑志添斟了三杯半凉茶水,咕嘟咕嘟猛咽下去。他解下勒出手腕红痕的机械表,另一手轻轻摩挲,“我刚刚从慧云回来。”
  洪正德问,“怎么了?”
  郑志添语气笃定,“这件事,先别声张。我现在怀疑屠振邦安插的那只【鬼】不在反黑组,在商罪科。”
  洪正德想拍桌,又强忍下来,音量激动,“我早就说了,你现在才信我!”
  “慧云体联那边,查了这么久都没结果,我觉得有人在作怪。今日特意过去,现场有一个人很可疑。”
  “是谁?”
  “枪神周,他老婆是总警司的亲戚。去年才刚调来我们这里,他一来,就发生那么多事。我今早去的时候在慧云办公室发现有几张纸屑,是烧过剩下的。我问了其他人,那个位置只有他经常去抽烟。”
  郑志添叹了口气。
  “人家仗着有关系,脾气一向比你还硬,没人敢当面讲他。我留在那里核对了两个钟的证据清单,确实都齐全。所以我只是在怀疑,还没十足的证据。”
  洪正德听罢,有些怨气,“枪神是铁板,打都打不穿,你应该一早就把慧云体联给我。”
  “又怨我?我是为了分担你的压力,这么大一单案子,你……”
  “行了行了!”
  郑志添手腕的酸胀终于缓解,又把腕表戴回,“你有没有想过,叶世文其实没失踪,而是被屠振邦包庇起来了?”
  “怎么可能呢?”洪正德反驳,“杜元已经在找人挖叶世文出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就不能是贼喊抓贼,转移警方视线?”
  洪正德一怔。
  “你上次跟我讲,叶世文是冯敬棠私生子,我信。但是他跟屠振邦更久,说不定两个人一早谈妥。就等这场风波过去,他再出现,与屠振邦的天星船坞联合起来,岂不是赚更多?亲生的也有可能是白眼狼。”
  “那屠振邦为什么要插眼线在慧云体联?这不是白费力气吗?”
  “人家是插来盯我们的,你以为插来挖叶世文把柄?”郑志添露了个晦暗不明的笑容,“若被我们查出叶世文在慧云体联帮冯敬棠周转过的证据,叶世文肯定跑不掉,他的江湖令能比我们的通缉令厉害?贼斗不赢兵,当务之急,慧云体联要先换人过去。”
  “我去接手吧,我的人靠得住。”
  “急什么?”郑志添拒绝洪正德的请缨,“你叫不动他们的,我去。你三番四次与枪神那组人起矛盾,人家对你意见很大。”
  “你是老顶,你开口,谁敢不从?我去就行,我不怕得罪人。”
  “你不怕我怕。”郑志添又道,“你去做另一件事,做完来慧云找我。”
  “什么事?”
  “你先去找你的线人,想办法联系叶世文。无论如何,一定要让屠振邦相信警方决定不再彻查慧云,混淆视线。”
  “这个时候?她不一定能联系上。”洪正德摇头,“况且我觉得叶世文不可能在屠振邦手上。”
  “她不是杜元那边也有关系吗?叫她去杜元那边吹风,总之先让外面放松警惕。万一被内鬼嗅到风声,我怕皇亲国戚搬出大佛来镇压,上头嫌我们拖了太久,到时候慧云体联就轮不到我们话事了。”
  洪正德没答话。
  他只是抬眼去看郑志添,不怒,也不慌,像看一个陌生人一样。两片厚唇在自己眼内接触,分离,接触,分离,吐出来的字眼飞得很远,远到他根本听不进去。
  共事十年。
  为了保证眼线安全,他们之间一向有个不成文的默契:你的线人归你,我的线人归我。
  这一桩案,郑志添已经第二次插手线人。
  这不是他的作风。
  直到郑志添吩咐完毕,洪正德点头,装作同意,待郑志添离开才走。他拎起外套出门,乘坐电梯下楼,拨出电话。
  “公仔,你今日有在慧云体联吗?”
  电话那头的女声很年轻,“老大,早上我都在,现在回警局。枪神那群人什么都不肯给我接触,我只能靠墙拍乌蝇,没办法了。”
  “郑老今日有没有去过慧云?”
  “没喔,我今日没见过他。”
  “你现在调头,回慧云体联。如果郑老出现,你立即打电话给我。”
  洪正德挂断电话。
  他黑着脸,坐进自己的车里,左右张望一番,又拨号,“阿真,你在哪里?”
  “地球。”
  洪正德恼了,“没心情跟你讲笑,现在去百老汇等我。”
  “日光日白见面?太显眼了,等半夜。”
  “我老顶现在怀疑是屠振邦在包庇叶世文。”
  “你们差佬查案查到傻了?”程真语气不屑,“这两个简直是血海深仇,谁都不会包庇谁。”
  “我知道,就是因为我知道,我才约你。”洪正德苦笑一声,“我下午要过去慧云体联接手,今晚没时间见你。你先去电影院,电话里面讲不清。”
  他吐出一口闷气,“我现在怀疑那只【鬼】另有其人,我有事要你帮忙。”
  “每次找我都没好事。”程真嘟囔一句,又应下,“我现在去。”
  洪正德把车驶离。
  2001年5月10日。
  日光热起来,比火焰更炙眼。人与城市的关系,既有依赖,又有反哺。像一双终日争执的父与子,你嫌我不好,我也嫌你不孝。
  都在盼着对方先付出些什么来成全自己。
  洪正德生在此,长在此,对红港怀着终老希冀,想在这片土地上显赫一份薄名。当年报考警察,黎茵意见最大,她总是胆怯,说自己不想做烈士遗孀。
  洪正德听完哈哈大笑,“我若牺牲了,你就拿我的抚恤金做嫁妆,嫁给另一个男人。”
  敢这样开玩笑,是因为他对自己有信心。有信心能在警坛施展拳脚,捧一堆闪耀勋章,与儿孙戏话当年替港民警恶惩奸的英雄事迹。
  他自认是个有抱负的人。
  穿起这身制服,手足同心,警察也拜关二爷,重情重义。只是没想到有朝一日,要在自己的队伍里面抓鬼。
  曹胜炎案,是郑志添带着他查的。当时,郑志添还笑呵呵问他,“阿德,查熟人,会不会下不了手?”
  “怎么会呢?我在学堂(警校)拿银鸡头的时候发过誓,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哈哈哈,那个字不是念【蔗】吗?”
  “蔗就蔗,保证这次掂过碌蔗(一切顺利)!”
  果然,他们在那桩案后都升职加薪了。荣誉的荣,也可以是虚荣的荣。肩上两粒花,确实很轻,状若无物,一颗别针就能扣紧;但又很重,压在肩头,叮嘱他们扛起警察的责任。
  洪正德不愿设想最坏结果。
  车停在斑马线前。手提电话响起,他瞄一眼,是陌生号码,没有接。对方不肯停,洪正德犹豫两秒,还是决定接听。
  “喂?”
  “洪sir。”
  这把声音有些耳熟。
  洪正德问,“哪位?”
  “你现在叫程真回去。”
  洪正德双眼睁大,“叶世文?”
  叶世文道,“你不准再见她。”
  “你有什么资格指使我?”
  “别人当差,你当差,怎么就你死蠢,现在才发现自己人是鬼?又打算让她帮你陷害杜元,钓内鬼出来?”
  洪正德又气又好笑,“你先顾好你自己吧,你以为她还是你女人?她早就背叛你了。”
  叶世文没理会,“你不如想想,我为什么现在给你打电话?”
  洪正德沉默。
  叶世文听见他呼吸声渐重,无声地笑,“跟我玩吧,我保你平步青云,信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