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改变主意
一从书房出来,谢氏的脸就瞬间冷下来。
叶锦茹皱着眉也不悦,谢氏看着女儿的神情,突然抓住叶锦茹的双手说:“你也看到了,你爹爹到如今心里还有那个女人。”
叶锦茹咬着嘴唇不满,“我知道,爹他太过分了!”
谢氏比叶锦茹看得开,生气也只是一时的。这会她已经想开了,只抓着叶锦茹的道:“男人永远是这样的,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有了锅里的又想着别人碗里的。”
“茹儿,你要长大,”谢氏语重心长的说,“这些事也要会应对,葬礼这件事,娘就交给你办。”
叶锦茹从小被娇惯惯了,一直被锦衣玉食养着,从来也没接手过什么事。如今谢氏把这件事交到她手里,叶锦茹一下子紧张起来,“娘……我,我怕我弄不好。”
谢氏一看叶锦茹脸上犹豫的表情,当场板起了脸,“说什么话!你是我的女儿,是这叶府的嫡女!你的能力我这个当娘的能不知道吗!”
叶锦茹被训斥地有点瑟瑟的,谢氏严厉起来一点不逊色叶秉洐,“以后不许再说这样的话!听到了吗!”
“你想想叶锦苏,才不过比你大半岁,就敢和你娘我斗了!你想永远被她压过一头吗!”
听见叶锦苏的名字,叶锦茹果然开始有些动容。她也不得不承认,叶锦苏某些方面,手段确实比她厉害。
想到这里,叶锦茹才下定决心,点头应下。
总有一天,她要把叶锦苏这个贱人踩在脚下!
看见叶锦茹态度转变,谢氏这才又恢复了温柔的表情。
叶锦茹不愧是谢氏的女儿,很快便开始思量起这件事了。
司香已经死了好几天了,夏天尸体不能放太久,最好是这两天就赶紧办好。不仅要办,而且要办仔细,办盛大。要显出他们叶府的仁至义尽。
这样既得了叶秉洐的心,又给叶秉洐这个一家之主赚足了面子。
到时候参加葬礼的肯定很多人,众人看见是自己的料理这些事,肯定也会对自己大有褒奖。
想着,叶锦茹宽了心,这事就是繁琐了点。只要她细心些,不出什么错,到时候好处自然大把的。
稳赚不赔。
想到这些,叶锦茹连带着走路都更加趾高气扬起来,她的名声被叶锦苏压了这么久,也该是她出出风头的时候了。
暮春苑。
叶锦苏满意地看着小红改大的袍子,又让小红在衣服上划了些口子,端了一碗鸡血准备涂上去。
保证看上去效果足足的。
小红用毛笔蘸了些鲜红的血液,在袍子的下摆处涂着,和叶锦苏讲着外面的新鲜事。
“老爷说要给司香姑娘厚葬,可把夫人给气死了。”小红有些兴奋地说。
叶锦苏嗑瓜子的动作一顿,来了兴趣,“谢氏什么反应。”
“还能有什么反应,”小红噘着嘴说,“还不是故作大方地答应了。”
真是没半点意外的答案,叶锦苏无趣地重新躺回去,“所以今天外面这么吵,就是因为急着筹办司香的葬礼?”
小红点点头,“对啊,说是要赶着在头七那天办。不过不是夫人操办的,而是二小姐。”
“叶锦茹?”叶锦苏一下从软塌上弹起来。
“对啊。”小红纳闷叶锦苏的反应,呆呆地点了下头。
叶锦苏眯起了眼,换了个姿势手肘撑着腿,手背撑下巴思考着。
谢氏这是准备,培养她女儿?
想起叶锦茹那张骄横过度的脸,叶锦苏发出一声嗤笑,她女儿那个样子,怕是有一阵好教。
小红刚好画完最后一笔,抖着未干的袍子在叶锦苏面前晃了晃,“小姐你看看怎么样?”
叶锦苏把目光移过去,仔细端详了好一阵,最后十分满意地点点头。
“快晾干,让朔风今晚就去!”
“今晚?”小红有些吃惊,叶锦苏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对,今晚就去,”叶锦苏推开窗散掉屋子里的血腥味,又把鼻子里的棉花团塞地紧了些,“离司香的头七还有三天,我们在头七那天给叶锦茹送点礼。”
小红把袍子挂好,又拔出棉花闻了闻,血腥味冲的她作呕。
“小姐,这血腥味这么重,怕是瞒不住。”
叶锦苏挥手把所有窗户都打开,“不用瞒。”
“对外就说,我病的严重,听说用血做药引子能治病,就拿来试。”
这说法完美可信,还能用来迷惑众人,小红一下就舒展了眉头。
这血腥味一直到了晚上,才彻底消散。
叶锦苏得以呼吸两口新鲜空气,将那件单看起来已经很恐怖的袍子丢给朔风,“注意别被人看出端倪来。”
朔风还是有些僵硬,但是比起之前,已经接受不少了。
无奈地套上袍子,朔风一提脚,径直往老太太的院子过去。
老太太自从那次问安被气晕后,身子就一直不大好。好不容易好了些,又遭遇上司香的事。一来二去,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住,老太太已经卧床好几天了。
叶秉洐倒是孝顺,每日有空就往这里钻,老太太不见他,他就在院子里站着。
可惜好几天,老太太还是不肯见他。
已经入夜,老太太早早就熄灯上床睡觉了,夜静静。
朔风一闪身进了内屋,老太太面容安详地睡着。朔风皱着眉毛站了一会,突然挥手将所有的窗户全部打开,窗外凉风瞬间灌进来。
又走到书桌旁,朔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从桌上取了一只毛笔在瓶内蘸了蘸,挥手在宣纸上写了几个字。
只是瓶内液体无色,写出来的字,也无色。
罢了朔风又将毛笔擦干净,重新磨了一池墨,笔尖蘸墨摆在一边。
又从怀里掏出一颗金铃,轻轻放在书桌底下。
凉风略过,吹进账内。老太太睡梦中掖紧了被子,现在虽然是夏季,但是老人家多少怕冷,把被子蜷地更紧了。
却是没醒。
朔风站在暗处等了一会,毫无动静,又拿出一串铃铛,站在床边晃了晃。
金铃声清脆,直直传进老太太的耳朵里。
叶锦茹皱着眉也不悦,谢氏看着女儿的神情,突然抓住叶锦茹的双手说:“你也看到了,你爹爹到如今心里还有那个女人。”
叶锦茹咬着嘴唇不满,“我知道,爹他太过分了!”
谢氏比叶锦茹看得开,生气也只是一时的。这会她已经想开了,只抓着叶锦茹的道:“男人永远是这样的,吃着碗里的想着锅里的,有了锅里的又想着别人碗里的。”
“茹儿,你要长大,”谢氏语重心长的说,“这些事也要会应对,葬礼这件事,娘就交给你办。”
叶锦茹从小被娇惯惯了,一直被锦衣玉食养着,从来也没接手过什么事。如今谢氏把这件事交到她手里,叶锦茹一下子紧张起来,“娘……我,我怕我弄不好。”
谢氏一看叶锦茹脸上犹豫的表情,当场板起了脸,“说什么话!你是我的女儿,是这叶府的嫡女!你的能力我这个当娘的能不知道吗!”
叶锦茹被训斥地有点瑟瑟的,谢氏严厉起来一点不逊色叶秉洐,“以后不许再说这样的话!听到了吗!”
“你想想叶锦苏,才不过比你大半岁,就敢和你娘我斗了!你想永远被她压过一头吗!”
听见叶锦苏的名字,叶锦茹果然开始有些动容。她也不得不承认,叶锦苏某些方面,手段确实比她厉害。
想到这里,叶锦茹才下定决心,点头应下。
总有一天,她要把叶锦苏这个贱人踩在脚下!
看见叶锦茹态度转变,谢氏这才又恢复了温柔的表情。
叶锦茹不愧是谢氏的女儿,很快便开始思量起这件事了。
司香已经死了好几天了,夏天尸体不能放太久,最好是这两天就赶紧办好。不仅要办,而且要办仔细,办盛大。要显出他们叶府的仁至义尽。
这样既得了叶秉洐的心,又给叶秉洐这个一家之主赚足了面子。
到时候参加葬礼的肯定很多人,众人看见是自己的料理这些事,肯定也会对自己大有褒奖。
想着,叶锦茹宽了心,这事就是繁琐了点。只要她细心些,不出什么错,到时候好处自然大把的。
稳赚不赔。
想到这些,叶锦茹连带着走路都更加趾高气扬起来,她的名声被叶锦苏压了这么久,也该是她出出风头的时候了。
暮春苑。
叶锦苏满意地看着小红改大的袍子,又让小红在衣服上划了些口子,端了一碗鸡血准备涂上去。
保证看上去效果足足的。
小红用毛笔蘸了些鲜红的血液,在袍子的下摆处涂着,和叶锦苏讲着外面的新鲜事。
“老爷说要给司香姑娘厚葬,可把夫人给气死了。”小红有些兴奋地说。
叶锦苏嗑瓜子的动作一顿,来了兴趣,“谢氏什么反应。”
“还能有什么反应,”小红噘着嘴说,“还不是故作大方地答应了。”
真是没半点意外的答案,叶锦苏无趣地重新躺回去,“所以今天外面这么吵,就是因为急着筹办司香的葬礼?”
小红点点头,“对啊,说是要赶着在头七那天办。不过不是夫人操办的,而是二小姐。”
“叶锦茹?”叶锦苏一下从软塌上弹起来。
“对啊。”小红纳闷叶锦苏的反应,呆呆地点了下头。
叶锦苏眯起了眼,换了个姿势手肘撑着腿,手背撑下巴思考着。
谢氏这是准备,培养她女儿?
想起叶锦茹那张骄横过度的脸,叶锦苏发出一声嗤笑,她女儿那个样子,怕是有一阵好教。
小红刚好画完最后一笔,抖着未干的袍子在叶锦苏面前晃了晃,“小姐你看看怎么样?”
叶锦苏把目光移过去,仔细端详了好一阵,最后十分满意地点点头。
“快晾干,让朔风今晚就去!”
“今晚?”小红有些吃惊,叶锦苏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对,今晚就去,”叶锦苏推开窗散掉屋子里的血腥味,又把鼻子里的棉花团塞地紧了些,“离司香的头七还有三天,我们在头七那天给叶锦茹送点礼。”
小红把袍子挂好,又拔出棉花闻了闻,血腥味冲的她作呕。
“小姐,这血腥味这么重,怕是瞒不住。”
叶锦苏挥手把所有窗户都打开,“不用瞒。”
“对外就说,我病的严重,听说用血做药引子能治病,就拿来试。”
这说法完美可信,还能用来迷惑众人,小红一下就舒展了眉头。
这血腥味一直到了晚上,才彻底消散。
叶锦苏得以呼吸两口新鲜空气,将那件单看起来已经很恐怖的袍子丢给朔风,“注意别被人看出端倪来。”
朔风还是有些僵硬,但是比起之前,已经接受不少了。
无奈地套上袍子,朔风一提脚,径直往老太太的院子过去。
老太太自从那次问安被气晕后,身子就一直不大好。好不容易好了些,又遭遇上司香的事。一来二去,铁打的身体也受不住,老太太已经卧床好几天了。
叶秉洐倒是孝顺,每日有空就往这里钻,老太太不见他,他就在院子里站着。
可惜好几天,老太太还是不肯见他。
已经入夜,老太太早早就熄灯上床睡觉了,夜静静。
朔风一闪身进了内屋,老太太面容安详地睡着。朔风皱着眉毛站了一会,突然挥手将所有的窗户全部打开,窗外凉风瞬间灌进来。
又走到书桌旁,朔风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从桌上取了一只毛笔在瓶内蘸了蘸,挥手在宣纸上写了几个字。
只是瓶内液体无色,写出来的字,也无色。
罢了朔风又将毛笔擦干净,重新磨了一池墨,笔尖蘸墨摆在一边。
又从怀里掏出一颗金铃,轻轻放在书桌底下。
凉风略过,吹进账内。老太太睡梦中掖紧了被子,现在虽然是夏季,但是老人家多少怕冷,把被子蜷地更紧了。
却是没醒。
朔风站在暗处等了一会,毫无动静,又拿出一串铃铛,站在床边晃了晃。
金铃声清脆,直直传进老太太的耳朵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