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
谢煜凡熟门熟路地在走廊上拐了几个弯,然后推开其中的一扇门,那是一个教室。
教室里很热闹,有人在拉手风琴、有人在吹笛子、有人在拉二胡……虽然是不同的乐器,却都是在演奏同一首歌,组成了一支交响乐。
教室里的桌椅被拉到了一边,中间腾出来一大片空地,兴致好的人便随着音乐,即兴来一段。这感觉倒是有点像大学里的联谊会,只不过,各年龄阶层的人都有。
谢煜凡进门后,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仿佛不管到哪里,他都能把漫天的光华抓在手心里。
不知是谁叫了一句,“小凡来了。”
音乐停止了,舞也不跳了,大家放下手中的事,纷纷迎了过来。
一个戴着眼镜的大叔笑呵呵地道,“外面下这么大雨,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
谢煜凡将花和蛋糕递过去,道,“今天是社团成立三周年,我怎么可能不来?”
大叔接过,半真半假地开玩笑,“又是蛋糕,加上你这个,已经是三个了。看来今天,我们大家都要胖一圈,顶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家了。”
谢煜凡跟着笑,此时此刻的他没有了在商场上的算计和狠戾,就像一个平凡人。但他永远不会成为平凡人,因为他是谢煜凡。
大家说了几句后,才发现跟在他身后的余晚。
大叔旁边的大婶见了,忙问,“这位是谁?”
谢煜凡牵住余晚的手,道,“这是我的女朋友。”
这句话说出口后,原本热烈的气氛稍稍一滞,大叔道,“原来你真的有女朋友了。我还以为你是不想相亲,随便找的借口。”
谢煜凡笑了笑,将余晚介绍给大家,“这是我的女朋友,叫何茹。”
听到这句话,众人都八卦地望来一眼。余晚没有化妆,所以少了一分娇艳,多了一份清秀,看上去就像一个素素静静的大学生。
大婶拉着余晚左看右看,满心喜欢,不住地赞扬道,“小凡,你的女朋友真漂亮。”
大叔也跟着打趣,“是啊,小宋知道你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可要伤心了。”
第14章
余晚发现,谢煜凡用了化名,这里的人都叫他小凡,似乎没人把他和龙腾集团那个雷厉风行的谢大公子联系在一块。大家都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普通人稍微杰出一点的年轻人,所以,在这儿没有人会刻意奉承,若是喜欢,就是真心实意的。
见谢煜凡被人喊走,大叔大婶也不跳舞了,索性过来和余晚聊天。大家都喜欢谢煜凡,所以对余晚也是爱屋及乌,围着她东拉西扯。
“小何是做什么的?”
余晚,“我是学生。”
大叔继续问,“学什么?”
余晚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经济。”
大婶在一边听了,插嘴道,“经济好啊!学经济容易找工作,我闺女也在学经济,你是哪所学校的?”
“我刚从国外回来……”
话还没说完,大婶儿就把话头抢过去了,“原来是留学生啊!不过现在工作不好找,海归回来就成海待。”
大叔用胳膊顶了一下大婶,大婶儿立马意识到自己说多了,忙打了个哈哈,又把话圆回来,“不过何小姐一看就像是海外精英,找个好工作应该不成问题。”
余晚不以为然,就着大叔大婶的话题,哄了他们几句开心。话锋一转,便问出了藏在自己心里的疑问。
“这是一个什么社团?”
大婶有些惊讶,“怎么你不知道吗?”
余晚摇了摇头,一脸委屈,“他没对我说。”
大婶,“这就是小凡不对了,参加义工团是做好事,这有什么可隐瞒的?”
余晚没接嘴,而是眨着眼睛看她,等她下文。
“我们这个社工团叫做‘天涯海角找到你’。”
名字很是奇特。
见余晚一脸不明,大婶继续解释道,“就是专门寻找被拐儿童的。”
余晚一脸恍然地哦了一声。
大叔道,“这年头,走失儿童越来越多,立案一年后,找不到也就但渐渐被各界人士淡忘了,只有父母仍然揪心揪肺。我们成立这个社团,就是想帮助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给他们一些希望和支持。”
余晚点了点头,“其实我也是被拐儿童。”
大婶啊了一声,眼中露出同情,握住她的手问,“那你找到你的生父生母了吗?”
余晚摇头,“茫茫人海,找不到了。”
大叔叹息,“这些人贩子,抓到后真应该枪毙。”
大婶热忱地道,“你还记得一些往事吗?我们可以帮你找。”
大叔也道,“是啊,你可别小看我们这个社团。虽然来在这里的只有十来个人,可是团里的志愿者却是遍布全国。像你这种失散十几年的,最后父母子女相认情况不是没有过。所以,你要相信我们,相信奇迹。”
余晚笑了笑,“我相信你们,也相信奇迹,不过,我实在记不清了。被拐那年我才6岁,转眼那么多年过去,连妈妈长什么样子,我都记不得。”
“我们的社团一直在,你什么时候想起来了,随时可以来找我们……”
大婶儿打断他,“不用找我们,找小凡就行。”
余晚笑了笑,心想,找他,拉倒吧!但嘴里却道,“我会的。”
说到小凡,大家又开始八卦起来,大婶问,“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在国外。”余晚想了想,补充道,“在荷兰,在大风车下。”
大婶,“你们年轻人真是浪漫。我们那年代都是相亲认识,哪能出国!现在啊,你们是赶上好时代了。”
大叔也在一边道,“小凡是个好孩子,精明能干,关键是人品好,心地善良,又谦和,千年难得的。你可要好好把握。”
闻言,余晚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真有那么好吗?”
“好,当然好。”
见大叔大婶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回答,余晚好奇地问,“怎么个好法?”
“他啊,条理清晰,组织能力又强,临危不惧,和他共事的人都觉得他特别靠得住。”
余晚摆出一脸不信,“靠的住,他怎么总是欺负我?”
大婶笑道,“那是在逗你玩。”
大叔一本正经地想说服她,占据了一个实例,“有一次,我们得到消息,去外地的县镇解救一个被卖儿童。当时出了一点纰漏,当地警方没有出动,我们被村民围击,差点出大事。所有人都吓坏了,拼命打电话报警,只有小凡一脸镇定地和他们谈判周旋,硬是用语言缓解了危机。”
余晚挑了挑眉,“真的吗?他那么厉害?”
“还不止这一点。他替社团筹集资金,排忧解难,也亏得有他,社团才能成立了三年没有垮。”
这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大家加入进来,全是凭着一颗善良的心,谁也不低谁一等。能让这些人买他的帐,确实不容易。
余晚半真半假的开玩笑,“那我岂不是捡了一个大便宜?”
可能因为她是被拐的孩子,大叔大婶本就对她怀有同情,再加上她嘴甜会哄人,所以表现出了莫大的热情。
大婶道,“看得出来,小何你是个有福气的人。这里有很多女孩喜欢他,喏,那个小宋,宋明珠,这姑娘家庭背景都很好,父母也给她介绍了一个不错的对象,可她就是喜欢小凡。现在,小凡把你带来了,她也该死心了。还有那个李丹丹……”
余晚一边听大叔大婶八卦,一边在心里感慨,难怪谢煜凡会带自己来,原来是想拿她挡烂桃花。他不近女色,既没有情妇,也没有红颜知己,而且龙腾集团那个圈子里的女人也不适合带来这里,算来算去,也就剩下了她。
余晚看向不远处,被宋明珠缠得脱不了身的谢煜凡,眯起了眼睛。这大概是谢煜凡最不为人知的一面了吧?
在余晚心里,谢煜凡不是敌人,而是自己要攻克的一座山,要达到的一个目的,要拽上床的一个男人。所以,她要多方位地了解他,知己知彼,才能踩着他的弱点百战百胜。
***
“小凡,周末有空吗?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谢煜凡客气却又冷淡地拒绝,“周末没时间,我要陪女朋友。”
闻言,宋明珠一脸惊讶,“你,你有女朋友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谢煜凡不想回她,将脸转向另一处,却瞧见向他走来的余晚。他想也不想,立即跨出脚步迎了过去。
余晚一手拿着蛋糕,一手拿着叉子,见他过来,便叉下一小块,往他嘴上送。
“他们说是黑森林的蓝莓蛋糕,你要不要尝一口?”
其实,谢煜凡没有吃甜点的习惯,比起甜的,他更喜欢吃苦的,忆苦思甜嘛。但他还是张嘴,就着余晚的手,吃了一口蛋糕。
浓郁的奶油香味顿时充斥着整个口腔,这甜腻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的皱了下眉头。
余晚没有忽视他脸上的表情,明知故问,“好吃吗?”
谢煜凡,“太甜了。”
余晚脸上闪过一丝笑意,飞快地凑过来,在他嘴上啄了一下,然后面露调皮地问,“有我甜吗?”
谢煜凡排斥她的靠近,但此时此刻,却也不能拆穿,只能忍住不悦,不轻不重地斥责了声,“别胡闹。”
余晚的目光四处溜达一圈,瞧见站在他身后,面色铁青的宋明珠,便惊讶地问,“这位是?”
谢煜凡道,“是我们社团的一员,叫宋明珠。”
余晚将叉子插在蛋糕上,腾出一只右手,主动示好道,“你好,我是何茹,是小凡的女友。还请宋小姐多多关照。”
宋明珠不想理她,可伸手不打笑脸人,只能勉为其难地在她手上握了握。
打了个短短的照面,余晚就掂量出她有多少分量。这姑娘喜怒哀乐全都写在脸上,半点心事都藏不住,要在宫斗电视剧中,也就是个三秒被毙的女炮灰。
余晚对她不再感兴趣,拽着谢煜凡走入舞池。
“我们去跳个舞吧!”
谢煜凡倒是没有拒绝,估计也是因为不想和这位宋明珠小姐单独相处。
不知是有意无意,余晚总是走错舞步,频频地踩到谢煜凡的脚,把他的一双黑皮鞋都踩成灰色了。
谢煜凡放在她腰上的手紧了紧,带着几分警告的语气,道,“别太过分。”
余晚从他肩膀上游移到他背部,游刃有余地一路抚摸下去,虽然隔着一层衣服,但她仍然感受到,他衬衫下的肌肉绷得死紧,那是一种和女性柔软相反的坚实触感。
她看见他微微皱起的眉头,突然起了坏心,在他背腰上最敏感的地方,用力地掐了一把。
谢煜凡像是被她点中了穴道似的,浑身战栗了下,望向她的目光包含着几丝怒意。
余晚却笑得有恃无恐,上一闪而过的轻佻,更是仿佛在说,我就是在调戏你,如何?
教室里很热闹,有人在拉手风琴、有人在吹笛子、有人在拉二胡……虽然是不同的乐器,却都是在演奏同一首歌,组成了一支交响乐。
教室里的桌椅被拉到了一边,中间腾出来一大片空地,兴致好的人便随着音乐,即兴来一段。这感觉倒是有点像大学里的联谊会,只不过,各年龄阶层的人都有。
谢煜凡进门后,立即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仿佛不管到哪里,他都能把漫天的光华抓在手心里。
不知是谁叫了一句,“小凡来了。”
音乐停止了,舞也不跳了,大家放下手中的事,纷纷迎了过来。
一个戴着眼镜的大叔笑呵呵地道,“外面下这么大雨,我们还以为你不来了。”
谢煜凡将花和蛋糕递过去,道,“今天是社团成立三周年,我怎么可能不来?”
大叔接过,半真半假地开玩笑,“又是蛋糕,加上你这个,已经是三个了。看来今天,我们大家都要胖一圈,顶着圆滚滚的肚子回家了。”
谢煜凡跟着笑,此时此刻的他没有了在商场上的算计和狠戾,就像一个平凡人。但他永远不会成为平凡人,因为他是谢煜凡。
大家说了几句后,才发现跟在他身后的余晚。
大叔旁边的大婶见了,忙问,“这位是谁?”
谢煜凡牵住余晚的手,道,“这是我的女朋友。”
这句话说出口后,原本热烈的气氛稍稍一滞,大叔道,“原来你真的有女朋友了。我还以为你是不想相亲,随便找的借口。”
谢煜凡笑了笑,将余晚介绍给大家,“这是我的女朋友,叫何茹。”
听到这句话,众人都八卦地望来一眼。余晚没有化妆,所以少了一分娇艳,多了一份清秀,看上去就像一个素素静静的大学生。
大婶拉着余晚左看右看,满心喜欢,不住地赞扬道,“小凡,你的女朋友真漂亮。”
大叔也跟着打趣,“是啊,小宋知道你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可要伤心了。”
第14章
余晚发现,谢煜凡用了化名,这里的人都叫他小凡,似乎没人把他和龙腾集团那个雷厉风行的谢大公子联系在一块。大家都以为,他只是一个比普通人稍微杰出一点的年轻人,所以,在这儿没有人会刻意奉承,若是喜欢,就是真心实意的。
见谢煜凡被人喊走,大叔大婶也不跳舞了,索性过来和余晚聊天。大家都喜欢谢煜凡,所以对余晚也是爱屋及乌,围着她东拉西扯。
“小何是做什么的?”
余晚,“我是学生。”
大叔继续问,“学什么?”
余晚脸不红心不跳地撒谎,“经济。”
大婶在一边听了,插嘴道,“经济好啊!学经济容易找工作,我闺女也在学经济,你是哪所学校的?”
“我刚从国外回来……”
话还没说完,大婶儿就把话头抢过去了,“原来是留学生啊!不过现在工作不好找,海归回来就成海待。”
大叔用胳膊顶了一下大婶,大婶儿立马意识到自己说多了,忙打了个哈哈,又把话圆回来,“不过何小姐一看就像是海外精英,找个好工作应该不成问题。”
余晚不以为然,就着大叔大婶的话题,哄了他们几句开心。话锋一转,便问出了藏在自己心里的疑问。
“这是一个什么社团?”
大婶有些惊讶,“怎么你不知道吗?”
余晚摇了摇头,一脸委屈,“他没对我说。”
大婶,“这就是小凡不对了,参加义工团是做好事,这有什么可隐瞒的?”
余晚没接嘴,而是眨着眼睛看她,等她下文。
“我们这个社工团叫做‘天涯海角找到你’。”
名字很是奇特。
见余晚一脸不明,大婶继续解释道,“就是专门寻找被拐儿童的。”
余晚一脸恍然地哦了一声。
大叔道,“这年头,走失儿童越来越多,立案一年后,找不到也就但渐渐被各界人士淡忘了,只有父母仍然揪心揪肺。我们成立这个社团,就是想帮助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给他们一些希望和支持。”
余晚点了点头,“其实我也是被拐儿童。”
大婶啊了一声,眼中露出同情,握住她的手问,“那你找到你的生父生母了吗?”
余晚摇头,“茫茫人海,找不到了。”
大叔叹息,“这些人贩子,抓到后真应该枪毙。”
大婶热忱地道,“你还记得一些往事吗?我们可以帮你找。”
大叔也道,“是啊,你可别小看我们这个社团。虽然来在这里的只有十来个人,可是团里的志愿者却是遍布全国。像你这种失散十几年的,最后父母子女相认情况不是没有过。所以,你要相信我们,相信奇迹。”
余晚笑了笑,“我相信你们,也相信奇迹,不过,我实在记不清了。被拐那年我才6岁,转眼那么多年过去,连妈妈长什么样子,我都记不得。”
“我们的社团一直在,你什么时候想起来了,随时可以来找我们……”
大婶儿打断他,“不用找我们,找小凡就行。”
余晚笑了笑,心想,找他,拉倒吧!但嘴里却道,“我会的。”
说到小凡,大家又开始八卦起来,大婶问,“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在国外。”余晚想了想,补充道,“在荷兰,在大风车下。”
大婶,“你们年轻人真是浪漫。我们那年代都是相亲认识,哪能出国!现在啊,你们是赶上好时代了。”
大叔也在一边道,“小凡是个好孩子,精明能干,关键是人品好,心地善良,又谦和,千年难得的。你可要好好把握。”
闻言,余晚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他真有那么好吗?”
“好,当然好。”
见大叔大婶几乎是异口同声地回答,余晚好奇地问,“怎么个好法?”
“他啊,条理清晰,组织能力又强,临危不惧,和他共事的人都觉得他特别靠得住。”
余晚摆出一脸不信,“靠的住,他怎么总是欺负我?”
大婶笑道,“那是在逗你玩。”
大叔一本正经地想说服她,占据了一个实例,“有一次,我们得到消息,去外地的县镇解救一个被卖儿童。当时出了一点纰漏,当地警方没有出动,我们被村民围击,差点出大事。所有人都吓坏了,拼命打电话报警,只有小凡一脸镇定地和他们谈判周旋,硬是用语言缓解了危机。”
余晚挑了挑眉,“真的吗?他那么厉害?”
“还不止这一点。他替社团筹集资金,排忧解难,也亏得有他,社团才能成立了三年没有垮。”
这是一个非营利性的民间组织,大家加入进来,全是凭着一颗善良的心,谁也不低谁一等。能让这些人买他的帐,确实不容易。
余晚半真半假的开玩笑,“那我岂不是捡了一个大便宜?”
可能因为她是被拐的孩子,大叔大婶本就对她怀有同情,再加上她嘴甜会哄人,所以表现出了莫大的热情。
大婶道,“看得出来,小何你是个有福气的人。这里有很多女孩喜欢他,喏,那个小宋,宋明珠,这姑娘家庭背景都很好,父母也给她介绍了一个不错的对象,可她就是喜欢小凡。现在,小凡把你带来了,她也该死心了。还有那个李丹丹……”
余晚一边听大叔大婶八卦,一边在心里感慨,难怪谢煜凡会带自己来,原来是想拿她挡烂桃花。他不近女色,既没有情妇,也没有红颜知己,而且龙腾集团那个圈子里的女人也不适合带来这里,算来算去,也就剩下了她。
余晚看向不远处,被宋明珠缠得脱不了身的谢煜凡,眯起了眼睛。这大概是谢煜凡最不为人知的一面了吧?
在余晚心里,谢煜凡不是敌人,而是自己要攻克的一座山,要达到的一个目的,要拽上床的一个男人。所以,她要多方位地了解他,知己知彼,才能踩着他的弱点百战百胜。
***
“小凡,周末有空吗?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谢煜凡客气却又冷淡地拒绝,“周末没时间,我要陪女朋友。”
闻言,宋明珠一脸惊讶,“你,你有女朋友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谢煜凡不想回她,将脸转向另一处,却瞧见向他走来的余晚。他想也不想,立即跨出脚步迎了过去。
余晚一手拿着蛋糕,一手拿着叉子,见他过来,便叉下一小块,往他嘴上送。
“他们说是黑森林的蓝莓蛋糕,你要不要尝一口?”
其实,谢煜凡没有吃甜点的习惯,比起甜的,他更喜欢吃苦的,忆苦思甜嘛。但他还是张嘴,就着余晚的手,吃了一口蛋糕。
浓郁的奶油香味顿时充斥着整个口腔,这甜腻的感觉,让他不由自主的皱了下眉头。
余晚没有忽视他脸上的表情,明知故问,“好吃吗?”
谢煜凡,“太甜了。”
余晚脸上闪过一丝笑意,飞快地凑过来,在他嘴上啄了一下,然后面露调皮地问,“有我甜吗?”
谢煜凡排斥她的靠近,但此时此刻,却也不能拆穿,只能忍住不悦,不轻不重地斥责了声,“别胡闹。”
余晚的目光四处溜达一圈,瞧见站在他身后,面色铁青的宋明珠,便惊讶地问,“这位是?”
谢煜凡道,“是我们社团的一员,叫宋明珠。”
余晚将叉子插在蛋糕上,腾出一只右手,主动示好道,“你好,我是何茹,是小凡的女友。还请宋小姐多多关照。”
宋明珠不想理她,可伸手不打笑脸人,只能勉为其难地在她手上握了握。
打了个短短的照面,余晚就掂量出她有多少分量。这姑娘喜怒哀乐全都写在脸上,半点心事都藏不住,要在宫斗电视剧中,也就是个三秒被毙的女炮灰。
余晚对她不再感兴趣,拽着谢煜凡走入舞池。
“我们去跳个舞吧!”
谢煜凡倒是没有拒绝,估计也是因为不想和这位宋明珠小姐单独相处。
不知是有意无意,余晚总是走错舞步,频频地踩到谢煜凡的脚,把他的一双黑皮鞋都踩成灰色了。
谢煜凡放在她腰上的手紧了紧,带着几分警告的语气,道,“别太过分。”
余晚从他肩膀上游移到他背部,游刃有余地一路抚摸下去,虽然隔着一层衣服,但她仍然感受到,他衬衫下的肌肉绷得死紧,那是一种和女性柔软相反的坚实触感。
她看见他微微皱起的眉头,突然起了坏心,在他背腰上最敏感的地方,用力地掐了一把。
谢煜凡像是被她点中了穴道似的,浑身战栗了下,望向她的目光包含着几丝怒意。
余晚却笑得有恃无恐,上一闪而过的轻佻,更是仿佛在说,我就是在调戏你,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