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节
毛思嘉慢慢啃了一片西瓜,表情有点儿微妙。
又过了几天,毛思嘉下午从水库钓鱼回来,远远的看到孙继东朝她招了招手。
没说什么,和一起的几个胡同孩子回家去了。把钓起来的鱼交给了毛妈,转头也不说什么,就跑了出去。
“你怎么来了?”毛思嘉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眼睛里全是笑意。
一点儿不担心毛思嘉一去不复返,一直等在胡同外的孙继东带着毛思嘉去附近的一个公园——其实说是公园罢了,实际上就是一片有几棵树,有一片小空地,能让有需求的老人晨练的地方而已。
这个时候这里是没人的,边上有水泥砌的桌椅,上面贴了瓷砖。
孙继东手上提着一个网兜,里头是个西瓜。稀奇的是,这个西瓜不知道在哪里冰镇过,表面上沁出了一层细细的水珠。
一把小小的这叠水果刀将西瓜一分为二,毛思嘉一半,孙继东一半。最后孙继东找出两只金属汤匙,递给毛思嘉一只:“毛叔叔说你最喜欢这么挖着吃。”
虽然觉得爸爸在别人家提起自己很奇怪,但毛思嘉也没有深想,快快乐乐接过了汤匙,他们之间已经不需要那种生疏的客气了。
她不会知道,孙继东知道这件事才不是因为毛爸...这是很久很久以前,他亲眼见过的。那个时候首都有冰箱的人家很少,她家却是当时就买了,毛思嘉最喜欢的就是放半个西瓜进冰箱,到时候用不锈钢汤匙挖着吃。
毛思嘉掂量着汤匙,觉得不太对,又仔细摸了摸汤匙把手上的花纹,有些惊奇:“这不是外头买的吧,应该是老东西了!”
她不太懂这些,但这把勺子和时下工业产品的天然差异她还是感觉的出来的。而且毛思嘉分明看到了一个类似商标的东西,既艺术又洋气,就算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会觉得这是个名牌货。
现在的中国是不可能进口这些东西的,只能是以前的旧东西了!所以毛思嘉才觉得是古董一类。
孙继东点了点头:“是个意大利的餐具牌子...镀银货,就和老莫的一样。”
老莫的餐具也是镀银的。
毛思嘉虽然惊讶自己说中了,却没有多想——管它是什么古董呢,事实就是现在拿出去换东西,还换不来这一半的西瓜!不是这时候的人不知道古董,而是大家不认为这种外国餐具也算古董!
“...我拜了个师傅,弄了点儿...古玩生意。”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他似乎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说。
毛思嘉咬住勺子,有些惊讶地看了孙继东一眼,但没有说什么,只是一切如常一样低下头继续吃瓜。
说实在的,这可有点儿意外啊...但真要说毛思嘉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会改变她对孙继东的看法,那却是没有的。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孩子,不可能如这个时代的人一样,或好或坏,有着很强烈的反应。
孙继东曾经当过兵,后来意识到自己的梦想并不在绿色军营,就复员了。之后他又在警局做过刑警,但那也是一个糊口的职业,和他个人的理想或爱好没什么关系。直到79年年初的时候,他才算是最终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事。
最开始是78年的时候捣毁了一起文物走私案,初步了解到古玩行当...一开始就入迷了。
很多人觉得他和这一行不搭,从小到大他并没有展现出对历史之类的东西有太多热爱。那种搞收藏的人的文人气质他是没有的,可要说是古玩商人的市侩精明,他也没有啊...总之就是让人想不通。
但这种事本身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孙继东照旧入行了,并且很快辞掉了刑警的工作,投身进入这一行。
而现在,回到六十年代,这种生意更加低调了,但也不是不能做。而且他还发现这个时候有一个好处,竞争者少,好东西更多...也更不容易打眼。他本身不是科班出身,更没什么家学渊源,底子是很差的,纯靠着小心谨慎才没有交太多学费。
那还是七十年代末呢,他估计随着经济发展,古玩行业更繁荣,造假只会越来越多,对眼力的要求也会更高——这些只要对古玩行当有些了解,就能够推测出来。
毛思嘉没有傻乎乎地问,这门生意能不能做。
事实上,就她知道的,旁边胡同就有一个寡妇,她死去的老公就是一个收藏品颇多的富商。这几年有人想要图谋她家的好东西,只是她老公都死了,自己的出身则比较‘根红苗正’,一般人根本没法下手。
据说她一个带七个孩子,经济上却一点儿不窘迫,靠的就是丈夫给她留下的那些藏品——反正她就偷偷卖,一个宝贝也能买几十块呢!这一方面说明这个时候有私下的古玩市场活跃,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她其实也懂行。
这可是这个时候的几十块!考虑到此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这绝对是一笔巨款!
很多人手里也有好东西,但自己不懂,又或者找不到好买家,最终只能几块钱、十几块钱地贱卖了。
知道这个时候也有古玩交易,毛思嘉才真正感叹不愧是首都,不愧是古都——在这块地界上,倒腾古玩对于大家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不然换一个一般的城市试试看,说不定人家都没有这个意识!
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此时不是乱世,但也够不上倒腾古董的‘盛世’吧。
“你以前送我那支钢笔也是这么倒腾来的?”毛思嘉忽然想了起来。
孙继东‘嗯’了一声,他没对毛思嘉说谎,那支笔没花多少钱,算是他捡的一个小漏——也只能说是小漏了,那支笔在如今的古玩市场中本来就很难说有太高的价值。
今天用的两个汤匙是他收的整套餐具中拆出来的...其实这个餐具没有太多搞头,至少十年内涨价的幅度不会太大,偏偏价钱也不算低——大家就是不把这个当古董,当成是日用工业品,这样整套的餐具也不便宜了。
但他还是买下了,不是用来挣钱,就为了使用。
“你在倒腾古玩啊...不错,以后肯定能发财,是大老板!”毛思嘉是笑着说的,看得出来她真心实意。当时的社会风气初开,赚钱不再那么羞于启齿,但也有的人是嘲讽鄙夷的态度。
“不然你帮我留意一套外国的老餐具吧...我攒了一笔钱,想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我总想着怎么布置屋子——要有漂亮的家具!餐具的话要一套西式的,一套中式的。”她的脸笑意盈盈,鲜明了那么久。
“这套餐具打算自己使用...还打算收一套民国中式的。”
毛思嘉‘咦’了一声:“好巧啊,我也是这么想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01-30 19:43:27~2020-01-31 12:56:1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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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5章
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里,毛思嘉最不喜欢的就是冬天。以前的她没有太多感觉,这种喜恶是这几年建立起来的。
这个年代的首都冬天可不怎么好过!
几十年后的国民会调侃说‘北方人过冬靠暖气,南方人过冬靠一身正气’,冬季要严寒的多的北方,居民反而不如南方人抗冻!说到底,这就是让暖气宠坏了而已。
但暖气这种东西也不是天生就有的,反正现在的首都并不存在全市性的供暖。一般各单位自己有烧锅炉,单位少数建筑物是有规划暖气的。至于民居,很少有暖气的存在。
新建的楼房还好一点,有些修建之初有考虑暖气供应。至于城内的平房,除了极少数经过改造的‘高级公寓’,都是没有暖气的。冬天取暖,只能依靠生炉子...至于生炉子的热力不够,还是冷怎么办?
那就只能靠扛了。
除了取暖问题,穿衣也是一个大问题。虽然在初冬的时候毛思嘉为了好看会‘耍单儿’,但这种行为也只能在初冬进行而已,毕竟她是图好看,而不是作死。温度到了零下,再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不是她能扛得住的。
所以和这个时候的每一个人一样,她的冬天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秋衣秋裤、毛衣毛裤、棉衣棉裤,说是三层还说少了,因为还有内衣内裤、罩衣,以及第二件毛衣的存在呢!
臃肿成了一个球,不只是不好看,行动都变得笨重起来了。
冬天的衣服里面,毛思嘉最不喜欢这个时候的棉衣。关于这一点,几十年后的孩子可能没有相关意识,那就是这个时候的棉衣和棉被一样,是需要拆洗的!
因为棉衣里是絮的真材实料的棉花,一般来说是不能清洗的...这就像没有人洗棉被一样。这种材料过水一次,想要恢复蓬松是很麻烦的!不比化纤产品,晒干了之后就会恢复原状。
而且这个时候都是手洗,厚重的棉衣棉裤下水...想想都头疼。
所以聪明人就想出了棉衣里子和面子可拆的办法,这样只需要把里子面子拆出来洗就可以了,方便了很多。但是拆洗还是麻烦,只能说比之前要好一些。也是因此,绵衣外面经常流行穿制服罩衣,薄薄的一层,像是春秋衫。
这件罩衣防风的用处不过是附带,真正的目的其实是把里面的棉衣保护起来,就像一个围裙一样。这样,棉衣一个冬天可以只洗一两次,算是减少了主妇的工作量。
然而再不喜欢,冬天还是要穿棉衣的。
想着要出门,上午起床之后毛思嘉就找出了一套棉衣,浅灰色斜纹棉布面的棉裤,白色灯芯绒面的短棉袄。不是现在最常见的‘棉猴’(就是后面连帽的款式),没有帽子,领子是黑色栽绒的。
这种栽绒领子正流行呢。
想了想,毛思嘉翻出了毛线帽和围脖。围脖和毛线帽都是红色的,现在穿戴很少见鲜艳颜色,也就是毛线可以正大光明这样了,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买毛线,要颜色越艳丽越好。
毛思嘉一开始不习惯,现在也逃不过‘真香’。
围脖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丛红色堆在脖子上,扒拉了两下胸口的位置,让围脖层层叠叠堆好,显得有型一些。然后就是帽子,这个时候除了军帽男女通用,冬天男孩子专戴一种平顶的栽绒帽子(也有不是平顶的瓜皮帽,但孩子们不喜欢,只有买不到平顶栽绒帽才会买这种),而女孩儿就专戴这种毛线帽。
毛线帽的款式可以说是历久弥新,很久以前就有人戴,几十年后也不落伍。
就是套头帽,最多就是一些细节不一样,但本质是没有差别的。
毛思嘉不喜欢这个时候套头帽的款式,形似一个头盔也就算了,她最不喜欢的是帽子会留两根系带。这系带又短又细,戴帽子的时候就紧紧勒在下巴上,非常难看!
所以毛妈织帽子的时候她就在一边指手画脚,最后帽子较这个时候的毛线帽宽松了不少(不知道是为了保暖,还是为了省毛线,这个时候的毛线帽是非常紧绷的,丝毫没有款型可严),头顶还有一个大毛球。另外,两边耳朵的位置还延伸出两条‘舌头’...这有些像雷锋帽,天气冷的时候也可以解开冒顶的扣眼,耷拉出两条‘舌头’,这是为了护耳防风。
大约耷拉到和下巴平齐的位置,底部还缀了小毛球。
戴上手套,穿上棉鞋,蒙上口罩,毛思嘉这才出门——她没有骑自行车,这个季节骑自行车是非常受罪的。距离远她更多坐公车,距离近她就走路了,走路还更暖和呢!
走了一段路,又搭了一小截公车,然后又不行了几百米,毛思嘉就到了目的地——毛妈的工作单位,一座规模不算小的纺织厂。
毛思嘉之所以会今天特意过来,是毛妈昨天晚上告诉她的,今天厂子里有一批次品要处理。这次次品的种类比较多,她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来挑,不然的话就只能毛妈自己看着挑了。
厂子当然有门卫,但毛思嘉也算是职工家属了,看门大爷早认识她,打了声招呼就放她进去了。
“小嘉来了啊?”人事科这边毛思嘉不能更熟了,她一来就有个阿姨搬了把椅子给她坐:“你妈和领导去车间那边儿办事去了,来坐坐!”
显然今天人事这边都不忙,毛思嘉点了点头,摘了帽子这些东西,又脱了棉衣,露出里面的鸡心领深灰色毛衣,和白色衬衣的领子来。
这间办公室有锅炉供暖,和外面相比就像是春天一样。
人事科这边都是毛妈的同事,大部分可以说是看着毛思嘉长大的,一直觉得这姑娘长得好看。本来应该看习惯了才对,然而这才一段时间没见,再见这姑娘,竟觉得更好看了!
只能说少年少女的发育期就是这么神奇,有的时候感觉什么变化都没有,有的时候又觉得变化大的惊人。
身体柔韧、气血丰盈、营养充足...毛思嘉现在看起来好的不得了,得益于体质和饮食作息方面的有意控制,她一点儿没有青春期常见的皮肤困扰,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打了一层柔光一样。
在无仇无怨的情况下,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孩子?这群长辈们这个时候正好无事可做,便纷纷逗毛思嘉——然而别说毛思嘉不是一般孩子了,就算毛思嘉是个真正的十五岁少女,也不会这么不经逗啊!
“这孩子真水灵!太得人意了!”办公室里一大妈特别稀罕毛思嘉,把自己桌上放的一柑橘递给毛思嘉。毛思嘉很礼貌地谢谢人家,这才接过来。
毛思嘉吃橘子的时候毛妈正好回来,见同事们都围着自家闺女,笑眯眯地宣布:“那边儿开库房了,还在这儿坐着呢!”纺织厂自己的职工可以购买一些次品,这当然不是一个人的福利,而是大家一起的福利。不过一起去挑布料显然不现实,所以都是分批进去的。人事这边的人属于比较早的批次挑选,可挑选的余地比较大。
毛妈这样一说,谁还坐的住,一个个穿外套去挑布料去了。
毛思嘉也穿衣,和毛妈慢吞吞地跟在后面。
就像毛妈昨天给毛思嘉说的那样,攒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次品’,能让厂子里职工都沾点儿光。而不是像往常一样轮批次,只有一两批职工能挑布料,果然种类和数量都很多!
毛思嘉看中了一块蓝色平纹棉布,一块红色的平纹棉布。这两块都是染坏了,蓝色的那块颜色很不均匀,深深浅浅、颜色渐变。这在现在看无疑是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毛思嘉觉得这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好看。至于红色的那块,则是不同于时下那种很灰暗的棕红,反而更接近砖红。
两块布料都不大,适合用来做夏装,毛思嘉已经在脑海里构想怎么使用了。
除了这两块布料,毛思嘉并没有再挑其他的。她只用挑给自己用的,至于毛妈自己和毛爸的,毛妈都会选好...其实还有一块颜色比较轻、比较粉嫩的人字呢布料也不错,但这么多也够了。
每次这种员工福利也不是没有限度的,每个职工只能分到有限的份额。毛思嘉知道,如果自己挑选过多,毛妈可能就会减少自己和毛爸本来挑好的布料。在吃穿用上,家长总是这样迁就孩子。
“就这些?不要了?”毛妈将自己选好的布料叠放起来,对毛思嘉指了指仓库里面:“别担心,妈妈找同事换了一些份额。”
其实这种福利能分到的布料始终是有限的,能足够做一身衣服就算是了不起了!每次毛妈能多多地拿布料,就是找到了那些不打算拿布料的同事,交换到了他们手上的份额。
不能直接用钱交换,所以她都是用一些紧俏票之类的...毛爸在汽车公司上班,人脉足,不少票都能搞到。
尽管购买这种次品布料是很不错的福利,一般没有人会放弃,但总有人愿意让给别人,交换到更需要的东西。有的是因为真的不那么缺布料,毕竟守着这么个纺织厂么。有的则是缺钱,次品布料也是要花钱买的!有的人根本不愿意多这一笔开支。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就像有人把自己家的细粮份额换成是粗粮,就为了细粮比粗粮要贵一些。
即使是首都,生活条件位居全国之冠的首都,也有相对拮据的家庭。
毛妈把选好的布料包好,让毛思嘉带着回家去:“路上小心点儿,看着车...对了,下午有空就去煤站把这个月的煤定了,让煤站的人送去——你别碰那煤,就卸在院儿门口,等我回去了再弄。”
又过了几天,毛思嘉下午从水库钓鱼回来,远远的看到孙继东朝她招了招手。
没说什么,和一起的几个胡同孩子回家去了。把钓起来的鱼交给了毛妈,转头也不说什么,就跑了出去。
“你怎么来了?”毛思嘉没有注意到自己的眼睛里全是笑意。
一点儿不担心毛思嘉一去不复返,一直等在胡同外的孙继东带着毛思嘉去附近的一个公园——其实说是公园罢了,实际上就是一片有几棵树,有一片小空地,能让有需求的老人晨练的地方而已。
这个时候这里是没人的,边上有水泥砌的桌椅,上面贴了瓷砖。
孙继东手上提着一个网兜,里头是个西瓜。稀奇的是,这个西瓜不知道在哪里冰镇过,表面上沁出了一层细细的水珠。
一把小小的这叠水果刀将西瓜一分为二,毛思嘉一半,孙继东一半。最后孙继东找出两只金属汤匙,递给毛思嘉一只:“毛叔叔说你最喜欢这么挖着吃。”
虽然觉得爸爸在别人家提起自己很奇怪,但毛思嘉也没有深想,快快乐乐接过了汤匙,他们之间已经不需要那种生疏的客气了。
她不会知道,孙继东知道这件事才不是因为毛爸...这是很久很久以前,他亲眼见过的。那个时候首都有冰箱的人家很少,她家却是当时就买了,毛思嘉最喜欢的就是放半个西瓜进冰箱,到时候用不锈钢汤匙挖着吃。
毛思嘉掂量着汤匙,觉得不太对,又仔细摸了摸汤匙把手上的花纹,有些惊奇:“这不是外头买的吧,应该是老东西了!”
她不太懂这些,但这把勺子和时下工业产品的天然差异她还是感觉的出来的。而且毛思嘉分明看到了一个类似商标的东西,既艺术又洋气,就算她不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也会觉得这是个名牌货。
现在的中国是不可能进口这些东西的,只能是以前的旧东西了!所以毛思嘉才觉得是古董一类。
孙继东点了点头:“是个意大利的餐具牌子...镀银货,就和老莫的一样。”
老莫的餐具也是镀银的。
毛思嘉虽然惊讶自己说中了,却没有多想——管它是什么古董呢,事实就是现在拿出去换东西,还换不来这一半的西瓜!不是这时候的人不知道古董,而是大家不认为这种外国餐具也算古董!
“...我拜了个师傅,弄了点儿...古玩生意。”说到最后两个字的时候,他似乎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说。
毛思嘉咬住勺子,有些惊讶地看了孙继东一眼,但没有说什么,只是一切如常一样低下头继续吃瓜。
说实在的,这可有点儿意外啊...但真要说毛思嘉觉得这有什么问题,会改变她对孙继东的看法,那却是没有的。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土生土长的孩子,不可能如这个时代的人一样,或好或坏,有着很强烈的反应。
孙继东曾经当过兵,后来意识到自己的梦想并不在绿色军营,就复员了。之后他又在警局做过刑警,但那也是一个糊口的职业,和他个人的理想或爱好没什么关系。直到79年年初的时候,他才算是最终找到了自己感兴趣的事。
最开始是78年的时候捣毁了一起文物走私案,初步了解到古玩行当...一开始就入迷了。
很多人觉得他和这一行不搭,从小到大他并没有展现出对历史之类的东西有太多热爱。那种搞收藏的人的文人气质他是没有的,可要说是古玩商人的市侩精明,他也没有啊...总之就是让人想不通。
但这种事本身也没什么可说的,反正孙继东照旧入行了,并且很快辞掉了刑警的工作,投身进入这一行。
而现在,回到六十年代,这种生意更加低调了,但也不是不能做。而且他还发现这个时候有一个好处,竞争者少,好东西更多...也更不容易打眼。他本身不是科班出身,更没什么家学渊源,底子是很差的,纯靠着小心谨慎才没有交太多学费。
那还是七十年代末呢,他估计随着经济发展,古玩行业更繁荣,造假只会越来越多,对眼力的要求也会更高——这些只要对古玩行当有些了解,就能够推测出来。
毛思嘉没有傻乎乎地问,这门生意能不能做。
事实上,就她知道的,旁边胡同就有一个寡妇,她死去的老公就是一个收藏品颇多的富商。这几年有人想要图谋她家的好东西,只是她老公都死了,自己的出身则比较‘根红苗正’,一般人根本没法下手。
据说她一个带七个孩子,经济上却一点儿不窘迫,靠的就是丈夫给她留下的那些藏品——反正她就偷偷卖,一个宝贝也能买几十块呢!这一方面说明这个时候有私下的古玩市场活跃,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她其实也懂行。
这可是这个时候的几十块!考虑到此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这绝对是一笔巨款!
很多人手里也有好东西,但自己不懂,又或者找不到好买家,最终只能几块钱、十几块钱地贱卖了。
知道这个时候也有古玩交易,毛思嘉才真正感叹不愧是首都,不愧是古都——在这块地界上,倒腾古玩对于大家来说再熟悉不过了!不然换一个一般的城市试试看,说不定人家都没有这个意识!
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此时不是乱世,但也够不上倒腾古董的‘盛世’吧。
“你以前送我那支钢笔也是这么倒腾来的?”毛思嘉忽然想了起来。
孙继东‘嗯’了一声,他没对毛思嘉说谎,那支笔没花多少钱,算是他捡的一个小漏——也只能说是小漏了,那支笔在如今的古玩市场中本来就很难说有太高的价值。
今天用的两个汤匙是他收的整套餐具中拆出来的...其实这个餐具没有太多搞头,至少十年内涨价的幅度不会太大,偏偏价钱也不算低——大家就是不把这个当古董,当成是日用工业品,这样整套的餐具也不便宜了。
但他还是买下了,不是用来挣钱,就为了使用。
“你在倒腾古玩啊...不错,以后肯定能发财,是大老板!”毛思嘉是笑着说的,看得出来她真心实意。当时的社会风气初开,赚钱不再那么羞于启齿,但也有的人是嘲讽鄙夷的态度。
“不然你帮我留意一套外国的老餐具吧...我攒了一笔钱,想买个属于自己的房子,我总想着怎么布置屋子——要有漂亮的家具!餐具的话要一套西式的,一套中式的。”她的脸笑意盈盈,鲜明了那么久。
“这套餐具打算自己使用...还打算收一套民国中式的。”
毛思嘉‘咦’了一声:“好巧啊,我也是这么想的。”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在2020-01-30 19:43:27~2020-01-31 12:56:15期间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感谢投出地雷的小天使:二毛和小咪2个;
感谢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绿竹猗猗20瓶;小小爱兔兔6瓶;一期一会asd、鼻涕上的川也木子5瓶;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45章
春夏秋冬四个季节里,毛思嘉最不喜欢的就是冬天。以前的她没有太多感觉,这种喜恶是这几年建立起来的。
这个年代的首都冬天可不怎么好过!
几十年后的国民会调侃说‘北方人过冬靠暖气,南方人过冬靠一身正气’,冬季要严寒的多的北方,居民反而不如南方人抗冻!说到底,这就是让暖气宠坏了而已。
但暖气这种东西也不是天生就有的,反正现在的首都并不存在全市性的供暖。一般各单位自己有烧锅炉,单位少数建筑物是有规划暖气的。至于民居,很少有暖气的存在。
新建的楼房还好一点,有些修建之初有考虑暖气供应。至于城内的平房,除了极少数经过改造的‘高级公寓’,都是没有暖气的。冬天取暖,只能依靠生炉子...至于生炉子的热力不够,还是冷怎么办?
那就只能靠扛了。
除了取暖问题,穿衣也是一个大问题。虽然在初冬的时候毛思嘉为了好看会‘耍单儿’,但这种行为也只能在初冬进行而已,毕竟她是图好看,而不是作死。温度到了零下,再要风度不要温度,这不是她能扛得住的。
所以和这个时候的每一个人一样,她的冬天也是里三层外三层。秋衣秋裤、毛衣毛裤、棉衣棉裤,说是三层还说少了,因为还有内衣内裤、罩衣,以及第二件毛衣的存在呢!
臃肿成了一个球,不只是不好看,行动都变得笨重起来了。
冬天的衣服里面,毛思嘉最不喜欢这个时候的棉衣。关于这一点,几十年后的孩子可能没有相关意识,那就是这个时候的棉衣和棉被一样,是需要拆洗的!
因为棉衣里是絮的真材实料的棉花,一般来说是不能清洗的...这就像没有人洗棉被一样。这种材料过水一次,想要恢复蓬松是很麻烦的!不比化纤产品,晒干了之后就会恢复原状。
而且这个时候都是手洗,厚重的棉衣棉裤下水...想想都头疼。
所以聪明人就想出了棉衣里子和面子可拆的办法,这样只需要把里子面子拆出来洗就可以了,方便了很多。但是拆洗还是麻烦,只能说比之前要好一些。也是因此,绵衣外面经常流行穿制服罩衣,薄薄的一层,像是春秋衫。
这件罩衣防风的用处不过是附带,真正的目的其实是把里面的棉衣保护起来,就像一个围裙一样。这样,棉衣一个冬天可以只洗一两次,算是减少了主妇的工作量。
然而再不喜欢,冬天还是要穿棉衣的。
想着要出门,上午起床之后毛思嘉就找出了一套棉衣,浅灰色斜纹棉布面的棉裤,白色灯芯绒面的短棉袄。不是现在最常见的‘棉猴’(就是后面连帽的款式),没有帽子,领子是黑色栽绒的。
这种栽绒领子正流行呢。
想了想,毛思嘉翻出了毛线帽和围脖。围脖和毛线帽都是红色的,现在穿戴很少见鲜艳颜色,也就是毛线可以正大光明这样了,所以大家都很喜欢买毛线,要颜色越艳丽越好。
毛思嘉一开始不习惯,现在也逃不过‘真香’。
围脖没有什么好说的,就是一丛红色堆在脖子上,扒拉了两下胸口的位置,让围脖层层叠叠堆好,显得有型一些。然后就是帽子,这个时候除了军帽男女通用,冬天男孩子专戴一种平顶的栽绒帽子(也有不是平顶的瓜皮帽,但孩子们不喜欢,只有买不到平顶栽绒帽才会买这种),而女孩儿就专戴这种毛线帽。
毛线帽的款式可以说是历久弥新,很久以前就有人戴,几十年后也不落伍。
就是套头帽,最多就是一些细节不一样,但本质是没有差别的。
毛思嘉不喜欢这个时候套头帽的款式,形似一个头盔也就算了,她最不喜欢的是帽子会留两根系带。这系带又短又细,戴帽子的时候就紧紧勒在下巴上,非常难看!
所以毛妈织帽子的时候她就在一边指手画脚,最后帽子较这个时候的毛线帽宽松了不少(不知道是为了保暖,还是为了省毛线,这个时候的毛线帽是非常紧绷的,丝毫没有款型可严),头顶还有一个大毛球。另外,两边耳朵的位置还延伸出两条‘舌头’...这有些像雷锋帽,天气冷的时候也可以解开冒顶的扣眼,耷拉出两条‘舌头’,这是为了护耳防风。
大约耷拉到和下巴平齐的位置,底部还缀了小毛球。
戴上手套,穿上棉鞋,蒙上口罩,毛思嘉这才出门——她没有骑自行车,这个季节骑自行车是非常受罪的。距离远她更多坐公车,距离近她就走路了,走路还更暖和呢!
走了一段路,又搭了一小截公车,然后又不行了几百米,毛思嘉就到了目的地——毛妈的工作单位,一座规模不算小的纺织厂。
毛思嘉之所以会今天特意过来,是毛妈昨天晚上告诉她的,今天厂子里有一批次品要处理。这次次品的种类比较多,她要是有兴趣的话可以来挑,不然的话就只能毛妈自己看着挑了。
厂子当然有门卫,但毛思嘉也算是职工家属了,看门大爷早认识她,打了声招呼就放她进去了。
“小嘉来了啊?”人事科这边毛思嘉不能更熟了,她一来就有个阿姨搬了把椅子给她坐:“你妈和领导去车间那边儿办事去了,来坐坐!”
显然今天人事这边都不忙,毛思嘉点了点头,摘了帽子这些东西,又脱了棉衣,露出里面的鸡心领深灰色毛衣,和白色衬衣的领子来。
这间办公室有锅炉供暖,和外面相比就像是春天一样。
人事科这边都是毛妈的同事,大部分可以说是看着毛思嘉长大的,一直觉得这姑娘长得好看。本来应该看习惯了才对,然而这才一段时间没见,再见这姑娘,竟觉得更好看了!
只能说少年少女的发育期就是这么神奇,有的时候感觉什么变化都没有,有的时候又觉得变化大的惊人。
身体柔韧、气血丰盈、营养充足...毛思嘉现在看起来好的不得了,得益于体质和饮食作息方面的有意控制,她一点儿没有青春期常见的皮肤困扰,整个人看起来就像是打了一层柔光一样。
在无仇无怨的情况下,谁不喜欢长得好看的孩子?这群长辈们这个时候正好无事可做,便纷纷逗毛思嘉——然而别说毛思嘉不是一般孩子了,就算毛思嘉是个真正的十五岁少女,也不会这么不经逗啊!
“这孩子真水灵!太得人意了!”办公室里一大妈特别稀罕毛思嘉,把自己桌上放的一柑橘递给毛思嘉。毛思嘉很礼貌地谢谢人家,这才接过来。
毛思嘉吃橘子的时候毛妈正好回来,见同事们都围着自家闺女,笑眯眯地宣布:“那边儿开库房了,还在这儿坐着呢!”纺织厂自己的职工可以购买一些次品,这当然不是一个人的福利,而是大家一起的福利。不过一起去挑布料显然不现实,所以都是分批进去的。人事这边的人属于比较早的批次挑选,可挑选的余地比较大。
毛妈这样一说,谁还坐的住,一个个穿外套去挑布料去了。
毛思嘉也穿衣,和毛妈慢吞吞地跟在后面。
就像毛妈昨天给毛思嘉说的那样,攒了好长一段时间的‘次品’,能让厂子里职工都沾点儿光。而不是像往常一样轮批次,只有一两批职工能挑布料,果然种类和数量都很多!
毛思嘉看中了一块蓝色平纹棉布,一块红色的平纹棉布。这两块都是染坏了,蓝色的那块颜色很不均匀,深深浅浅、颜色渐变。这在现在看无疑是非常严重的质量问题,但毛思嘉觉得这反而有种说不出来的好看。至于红色的那块,则是不同于时下那种很灰暗的棕红,反而更接近砖红。
两块布料都不大,适合用来做夏装,毛思嘉已经在脑海里构想怎么使用了。
除了这两块布料,毛思嘉并没有再挑其他的。她只用挑给自己用的,至于毛妈自己和毛爸的,毛妈都会选好...其实还有一块颜色比较轻、比较粉嫩的人字呢布料也不错,但这么多也够了。
每次这种员工福利也不是没有限度的,每个职工只能分到有限的份额。毛思嘉知道,如果自己挑选过多,毛妈可能就会减少自己和毛爸本来挑好的布料。在吃穿用上,家长总是这样迁就孩子。
“就这些?不要了?”毛妈将自己选好的布料叠放起来,对毛思嘉指了指仓库里面:“别担心,妈妈找同事换了一些份额。”
其实这种福利能分到的布料始终是有限的,能足够做一身衣服就算是了不起了!每次毛妈能多多地拿布料,就是找到了那些不打算拿布料的同事,交换到了他们手上的份额。
不能直接用钱交换,所以她都是用一些紧俏票之类的...毛爸在汽车公司上班,人脉足,不少票都能搞到。
尽管购买这种次品布料是很不错的福利,一般没有人会放弃,但总有人愿意让给别人,交换到更需要的东西。有的是因为真的不那么缺布料,毕竟守着这么个纺织厂么。有的则是缺钱,次品布料也是要花钱买的!有的人根本不愿意多这一笔开支。
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这就像有人把自己家的细粮份额换成是粗粮,就为了细粮比粗粮要贵一些。
即使是首都,生活条件位居全国之冠的首都,也有相对拮据的家庭。
毛妈把选好的布料包好,让毛思嘉带着回家去:“路上小心点儿,看着车...对了,下午有空就去煤站把这个月的煤定了,让煤站的人送去——你别碰那煤,就卸在院儿门口,等我回去了再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