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结束
  寒假前,楼坤参加了系里的期末考,在这之前,科目三考试也过了。期末考结束后没立刻回家,在运城待了三天,拿到了驾驶证才回了龙城。
  高冉今年的工作还未收尾,楼坤便是自己一人先回的龙城。龙城距离运城火车车程2个多小时,没有直达的飞机,高铁也在修建。坐在火车上,他不由自主想起去年来这找她的金羽,孤零零一人。
  以后,他一定会带她一起回家,再一起返校。
  高三上学期的期末考正式结束,成绩出来时,金羽和林乐两姑娘捧着成绩单笑得乐哉哉。
  “小羽毛,你又进步了!”看看金羽的成绩单,班级名次25名。
  金羽再看看林乐:“你也进步了,咱俩还真是异父异母的亲姐妹!”
  林乐24名,一前一后挨着。
  再看看楼琛,往前进了两名,罗军也是,不禁欣慰,四'人'帮无论名次多少,总之在进步就是对自己最大的负责。
  按照老王说的话,班级前30名稳定发挥,达到三本线不成问题。金羽把三本看做最后一道防线,想想运城,又想想去年看到的华安大学,多气派呀。她又觉得,那最后一道防线必须是二本。
  楼坤回来也有一个多星期,金羽才放了假。假期是用来放松自己的,又正值过年,楼坤便给她放了几天假带她出去玩。
  龙城是三线城市,比不了一线二线,逛街玩的地方虽不多,但山多。
  两人爬落云山,山脚有农家乐和零散的游乐设施,边上就是散落的马群和牛羊,今日又是晴朗高照,大自然风光无限美好。
  金羽体力是不错的,但爬山也太累了,穿着大衣和白色平底鞋,腿都酸了。
  坐石凳上休息,看散客团的大爷大妈拄着拐杖登峰。
  “不爬了,真累,比跑步还累!”弯腰揉自己的腿肚子。
  再看看楼坤,也是件大衣,黑裤白鞋,却精精神神,好似山上不落败的松针树。
  “不是自己说要爬山的?”扭开瓶盖给她喝水。
  她抬头,阳光穿透树叶丛,洒在少年脸庞,一派柔和。
  “看电影吧人又多,逛街呢也到处都是人,不爬山还能干嘛?”咕噜咕噜喝水。
  刚放下水就被人拿走了,也仰着头喝了几口,喉结一哽一哽。
  “那还能不能爬上去了?”擦擦嘴角垂眸看她。
  金羽都看呆了,不知从何时开始起,楼坤都不嫌弃她了,估计是由爱生爱吧。
  她伸着手让他拉她,细细的胳膊被圈在粉大衣里头,白嫩小巧。
  “当然得上去了,我已经很久都不知道半途而废是什么感觉了!”
  “嗯,半途而废不是好习惯。”
  楼坤抵着唇笑,想她长大一岁是越来越明白生活的道理,也顺应接受每一个困难的到来。
  长大了,真是一件好事。
  两人手牵手,一会金羽带头,一会是楼坤带头,在山间,她清脆的笑声来回荡漾,楼坤就跟在后头让她看点路。
  山腰上有卖糖人的老爷爷,她看两眼没说话,心里知道楼坤肯定不让她吃。再走几步,看到卖糖葫芦的,裹着草莓的,奇异果的,橘子的,五花八门,实在走不动道了。
  “这些东西少吃,都是防腐剂。”赶紧推她走。
  定海神针,屹立不动。
  她不信邪,指着说:“新鲜水果呢,外头就是熬化的糖裹的,这些老人家哪来的钱买防腐剂啊!”
  不为所动看着她,意志坚定盯着他。
  认命,给她买了什锦口味的一串,看着她砸吧砸吧舔着。
  “就那么爱吃糖?有没有坏牙?”说着捏着下颚,仔细瞧瞧。
  一嘴白牙,牙口好的不行。
  她难受,脱了他手,龇牙给他看:“我小时候不爱刷牙,我爸就说不刷牙不给吃糖,被逼着养成了早晚都得刷牙的习惯,一颗坏牙也没有。”
  笑得正开心,他俯身亲她一口,她早就习惯了,来回看看身边的人,好在人不多。
  “保持习惯,牙白笑的很好看。”
  被表扬被夸赞,一百个心甘情愿。
  吃到最后一个吃不下了,有点舔齁了。
  举着胳膊给楼坤吃:“吃一口。”
  “不吃。”
  “你吃过吗?”
  他从小到大都不爱吃糖类的东西,摇头:“没吃过。”
  “必须得吃!”蛮横劲是越来越厉害了。
  一颗草莓裹着糖浆,有人咬了下来,三两下皱着眉吃进去了。
  “生命在于尝试,怎么样?”
  他揽过人肩膀,准备踏完最后百级台阶,有感而发::“hold不住。”
  这一年,台湾搞笑艺人谢依霖红遍大陆年轻圈,引领潮流,成为年轻人口中的hold姐。也不知楼坤是看了综艺,还是被潮流吸引,竟也学会了这些流行词。
  金羽觉得他越来越不高冷了,起码对她那是百分百的保留着热情。
  山顶有一处五层亭,名为登高亭。
  落云山薄云笼罩,从五层亭看向阔大的天空和远方,绵延不绝的雾气腾腾翻涌,那一束束光芒射在稀薄的云层间,洒向落云山的这处亭子,温暖了每一寸心房。
  “坤哥哥,再有三个月我就要高考了,真的好快呀!”
  两人一前一后趴在栏杆上沐浴阳光,楼坤下巴磕在她天灵盖顶,搂着她的肩看向远方。
  “时间就是这样快的,一眨眼的工夫,你就要上大学了,好好珍惜最后的高中时光吧。”
  直到后来,金羽才想通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
  人生就是无数场的宴席,总有散场的一刻,有的人幸运,彼此一生联系;有的人淡薄相忘,毕业的那刻,便是此生最后一次相见。
  楼坤入了大一下学期,有了自己的新计划,初级程序员考试日设在五月下旬阶段,入学已是初春之日。夏初时,除了这一项考试,还有四级英语。
  不过对他来说,都是掌握之中的计划,按部就班进行即可。
  伤筋动骨一百天,刘明宇彻底摆脱石膏和纱布活动自如时,已到人间四月天。在楼坤的带领与影响下,整个宿舍都在准备五月份的考试,他这个闲人不得不收起心来,专心致志补漏。
  另一边的金羽,此时正在盯着黑板上的数字深呼吸。
  距离高考仅剩66天。
  越来越紧张,也越来越适应这种高强度的学习。
  这天放学,四人一道去吃饭,两姑娘匆忙急促,两少年搁后头晃悠。
  微风习习,青草幽幽。
  楼琛看前边的两人,来不及似的,挠挠脑袋:“她俩还真是越来越好了,搞不好能考上二本。”
  罗军一直看着金羽的马尾辫,直到现在,他仍然没想通金羽怎么就和楼坤好上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金羽寒假和楼坤出去玩,两人牵着手挨一块,被罗军撞到了。当时那场景,有够尴尬和惊讶,以至于那刻,罗军都不知道如何开口问一句。
  他只记得楼坤牵着她的手,她怎么拽也拽不出来。
  最后金羽找他,让他先不要说出去,在毕业前谁都不能告诉。
  他答应了,他从来没拒绝过她的要求。
  “发什么呆呢?罗军,你到底去燕城还是运城?”
  楼琛一直纠结这个,现在按他的成绩和去年的分数线相比,三本稳的,罗军就不一样了,上下浮动。
  罗军有些挫败,想到优异的楼坤,越来越努力的金羽,他也能想通金羽为什么会突然改变自己了。
  他低了头,踢了眼前那块石头:“算了,去燕城。”
  “那无缘了,我妈让我考运城,我其实也挺想去的。”
  “去吧,那挺好的。”
  两人扯扯嘴,追前头两姑娘去了。
  送走整个春季,便迎来了立夏日。
  楼坤考试前一晚,金羽打电话给他加油打气。
  对面的楼坤笑了,对她这套加油打气甚是熟悉,都可以想象她握着拳头的样子。
  “程序员是什么呀?”她很不解。
  “简单来说,就是从事程序开发和维护的专业人员。”
  金羽思考了一会:“还是不懂。”
  通俗易懂点:“倒腾电脑,做网站的。”
  有点懂了:“哦哦。”
  “两个星期后高考,有信心吗?”
  金羽正坐在书桌前,一杯温牛奶,旁边就是手写的运城两大字,看一次,振奋一次。
  “信心满满!老王还找我聊天了,说我是这届学生里挺让他惊讶的一个。”
  “也让我惊讶。”笑着回的,还呵了口气。
  她也笑,问:“你干嘛呢,那么喘?”
  楼坤在做俯卧撑,塞着耳机打电话,两头都不耽误。
  “做俯卧撑呢。”又喘上了。
  她来兴趣了:“一分钟能做多少个?”
  他想想:“快50个。”
  她叫了一声,脱口而出:“好厉害呀,比罗军还要多五六个呢。”
  对面的人脸色一沉不做了,翻身躺床上喘气:“你看过他做?”
  “是呀,之前体育测试,女生仰卧起坐,男生俯卧撑,罗军是班级第一呢。”
  脸色又一沉,一点不想听她嘴里蹦出罗军的名字。
  转话题:“这段时间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题目也别做了,多看看以前容易错的知识点,背背政史地,英语多做点听力,翻阅错过的阅读理解复习一下。最重要的,不要熬夜了,一定要睡好。知道了吗?”
  全听进心里去了,抱着电话甜甜的答应:“我知道,我会的,你就放一百个心吧,等我好消息!”
  这之后,一个在运城准备两场考试,心里为她加油祈祷。一个在龙城全身心备战高考,奋力一搏,只为了更好的未来。
  重回龙城一中的校门,居然是因为高考。再次站在这,金羽不禁会想起六年前的自己,毛没长齐的丫头,整日在这芝麻点大的学校奔来奔去。
  转眼的时光,她匆匆懵懂的校园青春竟去了大半了。
  带着一腔热血与这一年多来的努力,她勇敢踏进了迈入未来的征程。
  最后一门英语结束的那天下午,阳光穿透云层,知了初鸣,她于焦急庞大的人海之中,再次找到了金岁山。
  “几成把握?”金岁山给她递了一瓶水,摸摸脑袋,替她拿着书包。
  她笑的像空中的太阳,带着光晕,洁白的牙齿熠熠生辉。
  “稳了!”
  楼坤的期末考试成绩出来,已是六月中旬那段日子。
  期间,C语言的代课老师韩老师找他谈话,希望他下学期大二,能加入系里创办的实验基地活动中心,多学学项目,实际操作运用,才能更大程度上的掌握软件编程。
  这件事楼坤没异疑,当时便答应了。
  返回龙城,他身心振奋,自拿到驾照后,高冉便让他多练车,如今手到擒来。她坐在副驾驶座上看资料发邮件,又平又稳。
  高考结束后,金羽先是参加了班级的毕业聚餐,那天晚上第一次喝了酒,醉醺醺,又跟他们唱歌,唱周杰伦的七里香,彩虹,又唱林俊杰的她说,高兴到后来,抱着林乐哭了。
  两个姑娘一块哭,说着当初入高一,她们是多皮的两个姑娘。上课说话吃零食,下课打闹满走廊的疯跑,一天没干多少正经事,尽想着怎么偷懒快活的人却在某一天相互激励,在彼此信任中越来越努力,也用行动珍惜了所付出的每一滴汗水。
  她们做到了,无论结果如何,欣然接受。
  很醉的那晚,林乐脑子都不清醒了,一直在问金羽:“你为什么…突然那么想考大学,还非运城不行啊?”
  瘫软在金羽身上,金羽一个劲傻笑,抱着话筒唱那首第几个一百天,后来她告诉林乐,亮晶晶的眸子似是一点都没醉过。
  “林乐,我好喜欢楼坤哥哥的,我跟他谈恋爱了。”
  那刻,林乐彻底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