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黎明II_368
  这里一向只有瘾君子出没,这里的人也时常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原本他在这里根本不会有人发现,谁想到有一个注射了过量drug的人居然没死,他从垃圾堆中乱刨,刨到了卡萨帕的手腕,上面戴着一块价值10万美金的表。那个人把手表撸下来去卖钱,流通的时候被警察监测到,因为那块手表的背面写着卡萨帕的名字,那是莫斯卡专门为弟弟订制的30岁的生日礼物。
  “他是被谋杀的!”
  莫斯卡知道,警察也知道,他们却无能为力。一切证据都湮灭了,即使莫斯卡很有权势,也异常富有,但是事情就是这样,无论怎么努力,刑事案件只有少于一半的概率能被破掉。整整一年,无论莫斯卡怎么努力,这个案件毫无线索可言。
  还有。
  一些只有莫斯卡知道的事情,绝对不能对联邦警察透露。
  他甚至一度怀疑,他就死于这个秘密。
  卡萨帕,名义上是一位年轻有为的律师,又是慈善家,并且同时还拥有一位很美丽的未婚妻,可,实际上,他常年买春,而他购买的对象,全部是10岁左右的小男孩。
  第284章 番外·普林斯顿
  alice买了一杯咖啡一个三明治,就坐在路边,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
  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跑到这个时空来,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在这里呆多久,还不知道自己那个时代的家人究竟会怎么样,她暂时不想那些,不管怎么说,今天是周末,她打工的店面放假,还有,今天真是一个好天气。湛蓝色的天空几乎可以用万里无云来形容了。
  华尔街还是那条华尔街。
  只不过,这个时候,华尔街没有arthur hsun,也没有康斯坦丁。
  世贸双子塔还屹立与曼哈顿岛的西南端,十年后,它将被炸毁,二十年后,它将在废墟的原址上重生。
  这个时候的纽约,似乎与她居住时候的纽约相比,几乎没有什么区别。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城市似乎已经进化完美,所以,从20世纪初期开始,这些高楼大厦开始保留一个堕落繁华的躯壳,进入漫长的时间长河。
  阳光照在头顶上。
  她咬了一口三文鱼苹果蔓越莓三明治,身边忽然坐下来一个人。
  她扭头。
  “你怎么在这里?”
  arthur穿着帽衫牛仔裤。他还没有进化成为勋世奉,所以他的后背没有那么直,他像这个年纪的普通的男孩子一样,微微驼着背,手肘压在膝盖上,双手握在一起。
  “今天是周末,波士顿离这里又不远。”他拿起来原本放在一旁椅子上冰沙饮料,“走吧,我带你逛逛纽约。”
  “嗯,不去。”
  他当然知道,她在拒绝他。
  “你现在住在sophie的屋子,和她一起分担房租,为了表示感情,我带你逛逛纽约?”
  “嗯,不太想动。”
  “好吧,我本来不想这么说。”arthur歪着头,“alice,你看,虽然我们是朋友,但是好朋友也要分清楚一些事情。sophie并没有收你一半的房租,并且她没有要你分担水电有线电视的费用,所以,其实sophie实在适当的照顾你。基于你拥有这些额外的好处,那么,你是不是应该适当的表示一下你的善意,比如,陪我逛逛纽约?”
  alice,“……”
  原来,勋先生从小就是一个讨价还价的高手!
  她抬手摸了摸他的头发,——,呃,今天稍微整理了一下,看上去似乎整齐了一些,不想杂草丛生的荒原,只是还是那样的嚣张与桀骜不驯。
  “别摸我的头发。”
  不喜欢被她这样摸头发,好像她在抚摸安慰一个小孩子。
  果然,alice说,“你这个样子,很像我儿子大牛。”
  “你有儿子?”
  “嗯,在我老家。”
  “divorcewidow ?”(离婚还是寡妇?)
  “都不是,他们都很好。”
  “大牛?”
  “daniel,他的名字。”
  “他有中文名字吗?”
  “原本他爸爸只想管他叫大牛,不过,后来,他爸爸还是给他起了一个名字,正则。”
  正则,出自《离骚》:“名余曰正则兮,字余曰灵均”。
  arthur不说话,从吸管中吸了几口橙子味道的冰沙。
  “那么,你丈夫是个什么样子的人?是个好人吗?”
  好人,……,勋世奉。
  alice忽然想起来一个经典笑话。如果有一天勋先生下葬了,有人树一块墓碑,上面写着——arthur hsun,一个好人。
  那么,肯定有人以为,这块墓地埋葬了两个棺材,——好人,与勋世奉。
  呃。
  她想,她应该就是那个好人。
  “不算是。”alice认真的想了想回答。
  “那么他是个好丈夫吗?”
  “以后也许是,现在还不算。”
  “你为什么会同他结婚?”
  “我爱他。”
  arthur很认真的说,“爱情是一场狂热的疾病,会被治愈,会消散。”
  alice,“……”
  呃。
  少年,希望你以后能记得你今天说过的话,每一个字。
  “好了。”arthur跳过这个话题,“我说过这么多,有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你和我一起逛逛纽约?”
  其实,她对这个城市并不陌生。
  她同勋先生结婚之后就搬来这里,但是大部分时间她都居住在alice mansion里面,那里像一个独立的王国,隔绝了她同这个真实的世界。
  20世纪90年代初的纽约,是很多江湖大佬心目中的青春。
  这个时候他们还没有叱咤风云,他们很多人只是在美帝的穷学生,一面啃着面包艰苦的读书,一面骑着自行车满街道的送披萨。
  如果你爱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天堂,如果你恨他,就把他送到纽约,因为那里是地狱。
  这种语句会在2年后广泛流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