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43)
  森予压在他身上,正扼住林葳喉咙的手丝毫没有放松力道,用的是杀人一般的力气。起初林葳是错愕的,他不知道森予为何会发疯。但很快他便镇定下来,他觉出森予此时面如寒霜的脸上泻出的冷漠。
  很快,血液冲上脑门,视线里的那张脸渐渐模糊起来,林葳从始至终都未有任何反抗或者挣扎。或者说,他根本没想过,森予会真的杀了他。
  果然,在感觉肺部缺氧已经达到临界值即将爆炸时,林葳感觉道喉咙处的力道蓦然消失。森予一把揪住他的领口,将他又从沙发上拽起来,用自己的唇堵住他的嘴。
  森予闭着眼睛,学着林葳刚才的样子,轻轻的吻着这个让他几度失控的男人。他的嘴唇有些微微颤抖,他一遍又一遍的亲吻着,试图想要从这副躯体上抓住些什么,从而填补多年来身体上一直存在的缺口。
  起初林葳对森予前后截然不同的两种反应有些怔忡,片刻后,他也闭上了眼睛,双手主动环住森予的脖子,反客为主,回应着他无比生涩的吻。他将刚才原本要做的事情付诸实际。
  在白疏耀眼的灯光下,两人彼此都忘情般的,想要从对方身上掠取更多。
  也不知过了多久,他们才终于分开。
  林葳又换了副面孔,一抹阴柔的笑意写在脸上,全然忘了自己刚才还险些在森予手中丧命的事实。
  他开口说:又是掐又是亲,真是应了那句俗语,打一巴掌给颗糖。
  说着,目光又挪到森予微抿的嘴上,别有深意道:不过糖倒是颗好糖,够甜。
  森予没有他那兴致,好在脸色已经缓和了许多,不再是瘆人的阴沉。他抓起林葳的手,放在胸口上。
  这是喜欢的感觉,是吗?
  林葳迎着他微敛的目光,手掌的大小鱼际肌瞬间感触到一阵略快的心跳,他斩钉截铁的回应,
  是。
  森予又道:父亲从小便教会我,对于自己想要的东西,要将它牢牢捏在手心里。即便是将它捏碎捏散,也绝不松手。
  森予没注意到,当他说到父亲两个字时,林葳眼底划过一抹暗光,却被他用浅笑掩盖过去。
  他紧紧盯着林葳,赤金色的眼眸中透露着一股决绝。
  林葳先生今后要是想逃,哪怕是掐死你,我也绝不可能放手。
  作者有话要说:  这俩货的感情戏太tm难写了。
  给我整的恨不得分分钟让他俩相爱相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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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章 囚一
  这厚重的铁链是你赠予我的囚牢,铜墙铁壁下的折磨,我哭的撕心,笑的癫狂。你笑着,亲手为我斩断铁链,我却早已忘了如何逃走。为了留下,我毅然决然重拾起枷锁,并将它镶入我骨肉之下。再次低头,我才发现我的手早已沾满鲜血
  我爱上了一个罪犯,所以我也要成为罪犯。
  时间恍恍惚惚就到了初春,频繁降雨的潮湿气候总容易影响人的心情。然而对于一向讨厌下雨的森予来说,这无疑不是个段难捱的时光。
  他感觉自己正生活在一片汪洋中,周身一切都浸泡在湿气中,空气里满是厚重粘稠的霉菌滋生的味道。
  刘玉琨案子结束后,他已经暗自派人调查有关刘玉琨口中那个神秘组织。遗憾的是,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进展。这些天,陆凌风的电话依旧不定时的打过来,不过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问候。
  没有案子,这段日子他几乎没出过门。他每天除了看书,就是躲在自己地下实验室里做实验。要不然就被林葳拉着一起去超市购置生活用品。
  日子好像归于平静。
  当然,最近有件事成了他当下最重要的生活调剂。甚至可以说,能取缔破案给他带来的乐趣和快感
  想着,森予的视线不由自主落在了面前那扇落地窗的位置林葳正坐在电脑前,专注于自己的事情。
  从吃完午饭后,两人就这样,在同一空间里,彼此互不打扰地做着各自的事情。森予抬腕看了看时间,随即又不动声色地合上了手里的书。
  林葳正全神贯注的敲击着键盘,不一会他停下,将一则网页从头到尾浏览了一遍,接着又切换页面,进入私人邮箱,点开一封邮件。
  那是国内某家著名企业内部人员发来的,他简明扼要的回复过去。他其实早就察觉到了身后人的气息,他立刻关掉网页,一副兴致盎然的模样。修长的手指轻轻叩响桌面,发出一段不规律的声响。林葳并没回头,而是透过电脑显示屏,冲那上面倒映出来的面孔付之一笑。
  他知道,森予一定懂得他的意思。
  果不其然,森予淡淡的开口:看样子林葳先生也很无聊。
  最近新学的,怎么样?听懂了吗?
  其实,适才林葳用手指在桌面上敲击,并不是随意的,而是暗藏了一串摩斯密码。
  森予站在他身后,眸色加深了几分,他回应道:HISIMY。hiSatan,Imissyou。他的声音低沉富有磁性,简单的一句英文从他口中念出来,颇有股异国风情的味道。
  林葳加深了笑意,将椅子调转方向,面朝森予,别有深意道:这是我学会的第一句
  森予无视他的话,问:你刚才在做什么?
  有家企业系统遭到黑客恶意入侵,找我帮个忙而已。
  森予挑眉:解决了?
  林葳双手环于胸前,朝椅背上一靠,眼底划过一丝讥讽:只是个小角色罢了。
  森予又向他走进了一步,直视着他的目光,却没再说话。
  林葳重新将面前的人审视了一遍,沉思片刻开口问:你好像有话想说?
  林葳先生,你现在想接吻吗?
  问出这句话时,森予依旧持着平日那淡漠的口吻。他很绅士的在征询对方同意。没错,这就是他突然从沙发那里走到林葳身边的原因。
  林葳无声一笑,笑得异常勾人。他从座椅上起身,一步并作两步来到森予近身出,两人默契相拥,立刻投入一场热吻之中
  自从那天他们第一次接吻后,这段日子,接吻已经成了他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件事。在这个三百多平米的空间里,没有时间,没有地点,只要他们想要对方的吻,便会异常默契,也彼此配合,随时随地便投入到一场游戏中去。
  没错,对森予和林葳而言,这是一场游戏。
  玩家只有他们二人。在游戏的过程中,无论是他们的身亦或者是心,都能从这场游戏中获得前所未有的快感。
  他们在沙发上接吻、在冰箱敞开的厨房接吻、在楼梯上、玄关、卧室门口甚至是阳台上忘情专注的吻着对方。
  甚至有次跳闸停电,他们就在烛光摇曳的客厅地板上接吻。整个过程十分和谐自然,似乎和他们彼此对视一般简单、没有任何杂念。
  最重要的是,他们二人都沉溺其中。
  结束了这个吻后,二人走到沙发边坐下。
  说实话,这段时间没有案子,林葳偶尔也感觉到了枯燥,坠入蛮荒之境一般。虽然他没有森予那般热衷于查案、破案。但他还是很享受能与森予并肩作战的那种感觉。
  有案子发生就等同于生命的逝世。遗憾的是,森予和林葳都没有这样的意识。即便有,他们也更热衷于案件本身给他们带来的乐趣。
  用森予的话来说,他们只是介于好人和坏人之间,为寻找猎物而活的猎手。
  林葳慵懒的躺着,将手搭在沙发的扶手上。亲爱的罪犯先生们,难道你们也讨厌下雨天?
  森予捧着书,头也没抬道:有项犯罪心理调查结果显示罪犯更喜欢选择在雨天的夜晚作案。不光是因为雨水能冲刷掉他们遗留在现场的证据,以及黑夜能掩护他们踪迹。还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原因,那就是潮湿黑暗的环境能激起罪犯的犯罪欲*望,更容易让受害人对罪犯产生一种神秘感以及恐惧感。这样一来,罪犯也会在杀人的过程中产生一种自我陶醉的快感。
  下雨的夜晚林葳沉思片刻,又道:呃如果我是罪犯,我更愿意选择晴朗的白天。越是看似安全的环境,更容易让目标掉以轻心。温水煮青蛙不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说着,他露出一个十分惬意的笑容。
  ***
  这天,难得的好天气。
  晏城西边一处农家大院好不热闹,这家主人特意选了今天,在大院里摆了桌酒席,请了村里四五个朋友以及邻村一位风水先生。
  午饭后,外头暖阳当头,大伙扛起锄头铁锹往村旁野郊外走。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走到一处坟头,风水先生先是摆上贡品,然后要求主人烧了黄纸冥币。不大一会,风水先生叫人开始动土挖坟。挖了约摸半小时,其中一人再次将铁锹嵌入土堆坑,用力一提挖走一大块泥,一块异物赫然出现在众人面前。
  看上去是破旧的衣服布料。
  坟头里怎么会有衣服布料?逝者安葬都是一把骨灰,哪里还有什么衣服。大伙儿都觉得奇怪,于是几铁锹下去,这才看清了那土里埋着的究竟是什么。
  几十分钟后,几辆警车出现在野郊。
  陆凌风从车上下来,几名经过的警务人员朝他简单敬礼打招呼。陆凌风对他们一一摆摆手,走到警戒线内,立刻看到不远处有个土坑。
  坑不算深,一旁堆积着大片泥土,徐谨言和助理袁雨笙就蹲在上面,从坑里清理上来一块一块人骨。
  这时,孙弈博走过来,向他汇报大致情况。
  报案者叫李长青,就住在前面那个村子里,据他所说,今天是他家迁坟的日子,于是他带了一帮人在风水先生指导下来挖坟迁坟。结果他父亲坟墓才挖了一半,就挖到了一块旧衣服。他们都好奇坟墓里怎么会出现人的衣服,于是就接着挖,没两下就挖到一个头骨。给他们吓得不轻,之后他就报案了。
  陆凌风的目光转向距离土坑不到三米处的一堆红砖瓦片上。那些砖头从哪里来的?
  孙弈博:噢,那里是李长青母亲的坟墓,那些旧砖原本是修葺坟头用的。这个村一直有个风俗,如果年纪大的女性比丈夫后走,骨灰不能直接入土,而是将骨灰盒或者棺材用砖瓦堆砌成一个临时坟头,三年后才能同丈夫合坟下葬。
  陆凌风点头,很多地方的确是有这样的风俗,我曾经从老人那里听到过。接着,他又问:李长青父亲是什么时候下葬的?
  孙弈博打开手里的一个小本子,翻了两页后道:五年前,李长青的父亲是五年前下葬的。
  陆凌风不假思索道:死者很可能是在李长青父亲下葬后被害,接着被凶手埋进去的。这些坟包都很明显,常人只要看一眼就知道是坟墓。凶手也不可能蠢到把坟墓看成了土包,于是将死者埋于此地。
  我推测他很可能故意选择坟墓来藏尸的。将死者的尸体埋进去别人坟墓里,因为他知道一般人是不会轻易掘开别人坟墓的,这样尸体就不容易被人挖到。只是他忽略了逝者家属会迁坟这一举动。
  我的天,这个凶手也太变态了吧。孙弈顿觉头皮有些发麻。
  陆凌风露出一个冷笑,继续道:而且,凶手只可能是在晚上埋尸。这里虽然是野郊,但离村子算不上远。况且这片坟地地势明显比村子低,要是白天在这里掘人家亲人坟墓,村里的人只要抬头往这里瞧一眼,凶手就会暴露。
  所以这个凶手很可能是提前踩点,恰巧选中了李长青父亲的坟,然后在深夜将尸体运到这片坟地里来,等村里差不多都熄灯了,开始动手埋尸。由此可见,这个凶手心理素质极高,很可能是个惯犯。
  作者有话要说:  来新案子啦。
  不知道大家有木有听过陈奕迅那首《斯德哥尔摩情人》。真的超级喜欢这首歌,于是就打算写这个案子。
  感兴趣可以去听一下,我每次听都能把森予和林葳带入进去。哈哈哈。
  这几天给好多小天使给我砸雷,实在太感谢了。爱你们。会多多撒糖的。
  第61章 囚二
  法医花了将近一个半小时,才将一副完整的人体骨架从坭坑中清理出来。
  陆凌风将后续收尾工作交给了孙弈博,自已则是坐上法医部的车,跟徐谨言等人一起回了市局。警车刚开到市局大门口,一辆黑色轿车抢先开了进去。
  陆凌风认得,那是森予的车。
  下车后,陆凌风见森予一人从车上下来。
  小林呢?陆凌风问。
  森予有些心不在焉,很显然,他并没来。
  我有眼睛,当然看得出来。我只是好奇,平时你们都跟连体的一样,今天怎么没带他一起来?真不像你。
  森予斜睨了他一样:有什么问题吗?
  陆凌风四下看了看,见没人往他俩这里来,于是熟练的从外套内侧一处夹层里掏了掏。
  森予正有些好奇他在做什么,结果他的手已经从衣服内侧伸了出来,同时,两指间不知何时夹了根烟。陆凌风熟稔地点上,猛吸了两口。接着悠然道:
  没问题,就是连着这么多天没看到他了,怪想的。
  森予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没说话。
  解剖室内
  解剖台上赫然摆放着一具骨骸,森予也加入到徐谨言的尸检工作中来。等徒弟袁雨笙将尸骨拍照固定后,徐谨言才正式展开尸检工作。
  徐谨言从解剖台上拿起一块人骨,即便是没了皮肉组织,骨头拿在手里依旧很有分量。
  尸骨骨头粗重,盆骨狭小耻骨狭长,初步可判断死者为男性。
  徐谨言挑出长骨,测量了下长度。接着道:根据长骨的长度可以估算出死者身高大约在170到175厘米之间。
  袁雨笙在一旁认真记录着
  另外,考虑到埋尸现场的环境,泥土适度以及气候影响,再从骨盆腐败磨损程度可推测死者的死亡时间大概有五年左右,不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