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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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美食生存手札》
作者:初燧
作品简评:
现代美食大家一朝穿越成未婚生子带球跑的国公府小姐,容妤靠着一手好厨艺开酒楼、养儿子、顺带还和隔壁邻居谈起了恋爱,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突然有一天发现,邻居居然是孩儿他亲爹……骗婚一时爽,一直骗婚火葬场!
本文行文流畅,节奏轻快,男女主人设鲜明,日常互动温馨有爱,作者以轻松的笔调勾勒出一副美好和乐的生活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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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白粥(已修)
三天了。
看看窗外格外灿烂的艳阳天,再看看屋里古色古香的陈设布置,容妤终于艰难的接受了这一事实——
她穿越了!
想到这几天接收到的原主的记忆,容妤整个人都不好了。
穿越就算了,不说皇子公主吧,怎么也得是个可人疼的无忧无虑小姑娘,结果呢——
未婚先育带球跑的国公府嫡小姐,身份配置绝对算顶尖,可怎么就这么操蛋呢!
大庆朝跟华国的古代有些相似,对女子的约束虽然算不上十分严苛,但这种高门贵女未婚生子绝对算丑闻,然后,原主就偷偷摸摸趁黑跑了。
容妤也很佩服原主的勇气,一个娇养大的小姑娘居然能一声不吭的带球跑到离家千里之外的淮安城,危难之时还能遇到好人家收留,如今孩子都三岁了。
只是原主到底是身娇肉贵的娇小姐,离家久了总会思念亲人,久而久之思念成疾,一场风寒过后干脆香消玉殒,这才便宜了她。
容妤理了理原主有限的记忆,有些叹息。
这姑娘满打满算也才十九呢,放现代那就是一个刚成年的学生,估计还没上大学,小小年纪就遭此大难,要是被她找出来孩子的爹是谁,非活剐了他的皮!
真特么不是个东西!
既来之则安之,容妤本来就是个乐观豁达的性子,三天的时间足够她理好思路接受这一既定事实,况且,就算不接受也没得法。
既然接收了原主的身体,那就得承担起原主肩上的责任。
她可没忘记,自己现在可是做娘的人了。
不用结婚就可以养现成的娃,容妤砸吧了一下嘴,这笔生意她好像是赚了。
既然原主不愿意回国公府,那她一个孤魂野鬼就更不会回去,与其被关小黑屋一辈子,还不如在外头潇洒自在,她就不信了,有手有脚一个大活人还养不活一个娃。
思绪一通,容妤觉得心情都明朗了。
麻利的起身下床穿衣,然后,打开了那扇关了三天的门。
刚一打开,容妤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一个圆滚滚的团子滚了进来,趴在了她脚边。
容妤:“......”
大号团子拱了拱,抬头露出一张精致白嫩的小脸。
与那双黑黝黝跟葡萄似的大眼睛对视了三秒,容妤嘴角一勾,直接俯身准备将团子抱起来,然后,僵了一下,没抱动。
这什么破小姐身子!
容妤心中暗唾,手臂用力,终于将团子从地上提了起来。
“儿子,摔痛了没有?”看着面前这个小不点儿,容妤只觉得心都要萌化了,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小而挺的鼻子,白嫩的小脸肉嘟嘟的,精致得跟着小仙童似的,这简直满足了她对未来儿子的所有幻想。
这就是原主三岁的儿子,小名团哥儿。
容妤平生有两大爱好。
第一是美食,第二就是颜控。
就凭这张脸,容妤毫无心理负担的秒带入母亲角色,从今以后,这就是她儿子了,亲的!
可能是她的目光太过灼热,团子怯怯的往后退了一步,目光盯着她,眼中带了孺慕,但更多的是怯意,半响才摇了摇头。
半大的孩子根本就不会掩饰情绪,容妤心里一酸。
因为这孩子来的意外,原主从来都对他不怎么亲近,甚至还有些埋怨,毕竟,如果没有他,原主还是那个千娇万宠的国公府嫡小姐,根本不用背井离乡至此。
而这孩子,小小年纪却也知事了,知道母亲不喜欢自己,每次都只远远的看着,并不往前凑。
可到底是胎里不足,后期又没有仔细调养,加上母亲的冷待,如今都三岁了却还是连话都不会说。
想到自己刚醒来看见这孩子趴在自己身上的小身影,再看看孩子眼中掩饰不住的孺慕胆怯,容妤吸了一下鼻子,上前一步将团子拥在了怀里,“吧唧”一声亲了他一口。
“儿子真乖!”
团子眼中满是不可置信,呆呆的站着任由她将自己抱在怀里,阿娘今天对他笑了,还抱他亲他了。
小娃娃的皮肤就是好,跟水蜜桃似的,容妤怜意上来,忍不住又多亲了几口,看小团子一张白皙的精致小脸瞬间红透,容妤手臂用力将他抱了起来,“走,咱们去吃早膳。”
团子有些不安的扭了扭身子,就听女声响起,“坐好了,再乱动阿娘可就抱不动了。”
不得不说,这娃娃养得还不错,虽然不算胖,但三岁娃娃的重量对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小姐来说显然有些超纲。
看来接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锻炼呐,不然连娃都抱不起,忒丢人!
容妤心中嘀咕,脚下却不停。
阿娘身上真的好香,团子果然不再动,老实的趴在了她的肩上,将头埋在她的脖颈。
这是一座二进的宅院,有些年份了,位于永安巷,虽然地段算不上上佳,但胜在清净宜人,十分适合居住,加上不久前上任的知府要对这边的商业街重新进行规划改制,恰巧永安巷所在的万户坊就被纳入了改建范围,不少商铺都要往这一带搬迁,连着这一带的地价都上涨了不少。
这情景倒与现代的商业中心开发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当年原主从盛京来到淮安,就是被这宅子的原主人林婆婆收留,每月交点租钱倒也过得不错,林婆婆年岁大了又无儿无女的,半年前去世之时就干脆将这宅子赠与了原主。
如今这宅子里也不过就三个人,容妤母子,和一个买来的小丫头,红豆。
容妤凭着原主的记忆,抱着便宜儿子一路进了厨房。
“小姐,您出来啦?”红豆正在厨房忙活呢,见容妤二人进来,脸上闪过一丝惊喜,等看见容妤怀里抱着的小团子时,就只剩下惊了。
下意识的探头看了看外面金灿灿的太阳,今儿个太阳没打西边出来啊!
当年原主带球跑带的银钱不少,在路上恰好碰见牙婆卖丫头,又合了眼缘,就干脆将这丫头买了下来,取名红豆。
不得不说,千金小姐就是千金小姐,哪怕是离家出走也段不肯委屈了自己半分。
这些年,除了去世的林婆婆外,就是红豆一直守在她们母子身边,十分的忠心。
红豆也只是惊了惊,惊过之后就是喜。
小姐终于愿意亲近少爷了!
她一路跟着小姐到淮安,又一手照顾小少爷长大,眼见小姐终于肯接纳少爷了,红豆欣慰至极,差点哭出来。
见小丫头眼泪汪汪的,容妤头皮一阵发麻,原主得有多过分,才会让一个丫头看见她抱了自己儿子就激动成这样。
红豆抽了抽鼻子,“小姐等会儿,早膳马上就好。”
说到早膳,容妤默了一默。
盯着小丫头明显不怎么熟
练的烹饪手法,再想想过去几天自己吃到的食物,容妤突然就觉得好像不饿了。
讲真的,也就只是能果腹而已,要说味道,那还真不怎么样。
她出身华国厨师世家,祖上据说还当过御厨,耳濡目染加上自身兴趣,虽然年纪不大,但对美食的研究也算是深刻了,这清水煮白粥,在她看来只能判不合格。
容妤默默的站在一边看小丫头煮粥,见红豆直接将洗好的米和水一起放进了锅里眉心就是一跳,“我来吧。”
“啊?”红豆有些懵。
“我来煮粥。”容妤觉得,再怎么样都不能容忍自己的胃被虐待。
看看娇弱的好像一阵风都能吹走的自家小姐,红豆有些迟疑,“您会吗?”
“试试看。”容妤淡淡道。
红豆“哦”了一声,说真的,她还没见小姐下过厨呢,可她这样子也不想会下厨的人啊!不过就是煮个粥而已,应该也没有特别难吧。
红豆洗净了手就准备将团子接过去,结果——
看着搂着容妤脖子死活不撒手的小娃娃,面上有些为难,“小姐。”
容妤抽手拍了拍小娃娃的头,“儿子先让红豆姐姐抱,阿娘给你做早膳。”
毛茸茸的小脑袋抬起来,眼眶周围还有些红。
这是哭了?
容妤有些惊讶,见小娃娃水润的大眼睛看着自己,里面只差没写着几个大字:不想下来!
可这不下来也不行啊,她就抱了这么一会儿胳膊已经酸的不行了,一边抱娃一边做饭?不好意思,她现在还没有开启这项功能。
容妤放柔了声音:“儿子乖,阿娘给你煮粥喝。”
团子瘪了瘪嘴,但还是什么都没说,乖乖的让红豆抱了过去。
容妤洗净了手,就接过了红豆的活。
“煮粥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都说平淡见滋味,最平常的白粥是最考验功夫的。”容妤一边用锅铲顺时针在锅底搅拌,一边指点,“煮粥最好是开水下锅,先大火煮开,再小火慢熬,这样煮出的粥才细腻软糯,滋味更浓。”
“给灶里再加把火。”容妤道。
“哦好,”红豆找了把小凳子将团子放好,自己则蹲在灶前打下手。
不多时,米香渐渐溢出,“好香啊。”红豆吸了
吸鼻子,眼睛一亮。
“白粥最好的状态就是,色浓味香,食之无米,入口即化。”说起来容妤就有些嫌弃,前两天喝的哪里叫粥,分明就是米汤,米加汤!
想到这几天一日三餐顿顿白粥,容妤觉得嘴里都快淡出个鸟了,她方才看过来,虽然这里的调料比不上现代那么齐全,但由于林婆婆本来就是开早点铺的,家里调料该有的也还都有。
想了想,容妤道:“去洗些青菜过来,有鸡蛋的话也拿两个过来。”
《古代美食生存手札》
作者:初燧
作品简评:
现代美食大家一朝穿越成未婚生子带球跑的国公府小姐,容妤靠着一手好厨艺开酒楼、养儿子、顺带还和隔壁邻居谈起了恋爱,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突然有一天发现,邻居居然是孩儿他亲爹……骗婚一时爽,一直骗婚火葬场!
本文行文流畅,节奏轻快,男女主人设鲜明,日常互动温馨有爱,作者以轻松的笔调勾勒出一副美好和乐的生活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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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1、白粥(已修)
三天了。
看看窗外格外灿烂的艳阳天,再看看屋里古色古香的陈设布置,容妤终于艰难的接受了这一事实——
她穿越了!
想到这几天接收到的原主的记忆,容妤整个人都不好了。
穿越就算了,不说皇子公主吧,怎么也得是个可人疼的无忧无虑小姑娘,结果呢——
未婚先育带球跑的国公府嫡小姐,身份配置绝对算顶尖,可怎么就这么操蛋呢!
大庆朝跟华国的古代有些相似,对女子的约束虽然算不上十分严苛,但这种高门贵女未婚生子绝对算丑闻,然后,原主就偷偷摸摸趁黑跑了。
容妤也很佩服原主的勇气,一个娇养大的小姑娘居然能一声不吭的带球跑到离家千里之外的淮安城,危难之时还能遇到好人家收留,如今孩子都三岁了。
只是原主到底是身娇肉贵的娇小姐,离家久了总会思念亲人,久而久之思念成疾,一场风寒过后干脆香消玉殒,这才便宜了她。
容妤理了理原主有限的记忆,有些叹息。
这姑娘满打满算也才十九呢,放现代那就是一个刚成年的学生,估计还没上大学,小小年纪就遭此大难,要是被她找出来孩子的爹是谁,非活剐了他的皮!
真特么不是个东西!
既来之则安之,容妤本来就是个乐观豁达的性子,三天的时间足够她理好思路接受这一既定事实,况且,就算不接受也没得法。
既然接收了原主的身体,那就得承担起原主肩上的责任。
她可没忘记,自己现在可是做娘的人了。
不用结婚就可以养现成的娃,容妤砸吧了一下嘴,这笔生意她好像是赚了。
既然原主不愿意回国公府,那她一个孤魂野鬼就更不会回去,与其被关小黑屋一辈子,还不如在外头潇洒自在,她就不信了,有手有脚一个大活人还养不活一个娃。
思绪一通,容妤觉得心情都明朗了。
麻利的起身下床穿衣,然后,打开了那扇关了三天的门。
刚一打开,容妤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一个圆滚滚的团子滚了进来,趴在了她脚边。
容妤:“......”
大号团子拱了拱,抬头露出一张精致白嫩的小脸。
与那双黑黝黝跟葡萄似的大眼睛对视了三秒,容妤嘴角一勾,直接俯身准备将团子抱起来,然后,僵了一下,没抱动。
这什么破小姐身子!
容妤心中暗唾,手臂用力,终于将团子从地上提了起来。
“儿子,摔痛了没有?”看着面前这个小不点儿,容妤只觉得心都要萌化了,黑葡萄似的大眼睛,小而挺的鼻子,白嫩的小脸肉嘟嘟的,精致得跟着小仙童似的,这简直满足了她对未来儿子的所有幻想。
这就是原主三岁的儿子,小名团哥儿。
容妤平生有两大爱好。
第一是美食,第二就是颜控。
就凭这张脸,容妤毫无心理负担的秒带入母亲角色,从今以后,这就是她儿子了,亲的!
可能是她的目光太过灼热,团子怯怯的往后退了一步,目光盯着她,眼中带了孺慕,但更多的是怯意,半响才摇了摇头。
半大的孩子根本就不会掩饰情绪,容妤心里一酸。
因为这孩子来的意外,原主从来都对他不怎么亲近,甚至还有些埋怨,毕竟,如果没有他,原主还是那个千娇万宠的国公府嫡小姐,根本不用背井离乡至此。
而这孩子,小小年纪却也知事了,知道母亲不喜欢自己,每次都只远远的看着,并不往前凑。
可到底是胎里不足,后期又没有仔细调养,加上母亲的冷待,如今都三岁了却还是连话都不会说。
想到自己刚醒来看见这孩子趴在自己身上的小身影,再看看孩子眼中掩饰不住的孺慕胆怯,容妤吸了一下鼻子,上前一步将团子拥在了怀里,“吧唧”一声亲了他一口。
“儿子真乖!”
团子眼中满是不可置信,呆呆的站着任由她将自己抱在怀里,阿娘今天对他笑了,还抱他亲他了。
小娃娃的皮肤就是好,跟水蜜桃似的,容妤怜意上来,忍不住又多亲了几口,看小团子一张白皙的精致小脸瞬间红透,容妤手臂用力将他抱了起来,“走,咱们去吃早膳。”
团子有些不安的扭了扭身子,就听女声响起,“坐好了,再乱动阿娘可就抱不动了。”
不得不说,这娃娃养得还不错,虽然不算胖,但三岁娃娃的重量对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小姐来说显然有些超纲。
看来接下来的第一件事就是要锻炼呐,不然连娃都抱不起,忒丢人!
容妤心中嘀咕,脚下却不停。
阿娘身上真的好香,团子果然不再动,老实的趴在了她的肩上,将头埋在她的脖颈。
这是一座二进的宅院,有些年份了,位于永安巷,虽然地段算不上上佳,但胜在清净宜人,十分适合居住,加上不久前上任的知府要对这边的商业街重新进行规划改制,恰巧永安巷所在的万户坊就被纳入了改建范围,不少商铺都要往这一带搬迁,连着这一带的地价都上涨了不少。
这情景倒与现代的商业中心开发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当年原主从盛京来到淮安,就是被这宅子的原主人林婆婆收留,每月交点租钱倒也过得不错,林婆婆年岁大了又无儿无女的,半年前去世之时就干脆将这宅子赠与了原主。
如今这宅子里也不过就三个人,容妤母子,和一个买来的小丫头,红豆。
容妤凭着原主的记忆,抱着便宜儿子一路进了厨房。
“小姐,您出来啦?”红豆正在厨房忙活呢,见容妤二人进来,脸上闪过一丝惊喜,等看见容妤怀里抱着的小团子时,就只剩下惊了。
下意识的探头看了看外面金灿灿的太阳,今儿个太阳没打西边出来啊!
当年原主带球跑带的银钱不少,在路上恰好碰见牙婆卖丫头,又合了眼缘,就干脆将这丫头买了下来,取名红豆。
不得不说,千金小姐就是千金小姐,哪怕是离家出走也段不肯委屈了自己半分。
这些年,除了去世的林婆婆外,就是红豆一直守在她们母子身边,十分的忠心。
红豆也只是惊了惊,惊过之后就是喜。
小姐终于愿意亲近少爷了!
她一路跟着小姐到淮安,又一手照顾小少爷长大,眼见小姐终于肯接纳少爷了,红豆欣慰至极,差点哭出来。
见小丫头眼泪汪汪的,容妤头皮一阵发麻,原主得有多过分,才会让一个丫头看见她抱了自己儿子就激动成这样。
红豆抽了抽鼻子,“小姐等会儿,早膳马上就好。”
说到早膳,容妤默了一默。
盯着小丫头明显不怎么熟
练的烹饪手法,再想想过去几天自己吃到的食物,容妤突然就觉得好像不饿了。
讲真的,也就只是能果腹而已,要说味道,那还真不怎么样。
她出身华国厨师世家,祖上据说还当过御厨,耳濡目染加上自身兴趣,虽然年纪不大,但对美食的研究也算是深刻了,这清水煮白粥,在她看来只能判不合格。
容妤默默的站在一边看小丫头煮粥,见红豆直接将洗好的米和水一起放进了锅里眉心就是一跳,“我来吧。”
“啊?”红豆有些懵。
“我来煮粥。”容妤觉得,再怎么样都不能容忍自己的胃被虐待。
看看娇弱的好像一阵风都能吹走的自家小姐,红豆有些迟疑,“您会吗?”
“试试看。”容妤淡淡道。
红豆“哦”了一声,说真的,她还没见小姐下过厨呢,可她这样子也不想会下厨的人啊!不过就是煮个粥而已,应该也没有特别难吧。
红豆洗净了手就准备将团子接过去,结果——
看着搂着容妤脖子死活不撒手的小娃娃,面上有些为难,“小姐。”
容妤抽手拍了拍小娃娃的头,“儿子先让红豆姐姐抱,阿娘给你做早膳。”
毛茸茸的小脑袋抬起来,眼眶周围还有些红。
这是哭了?
容妤有些惊讶,见小娃娃水润的大眼睛看着自己,里面只差没写着几个大字:不想下来!
可这不下来也不行啊,她就抱了这么一会儿胳膊已经酸的不行了,一边抱娃一边做饭?不好意思,她现在还没有开启这项功能。
容妤放柔了声音:“儿子乖,阿娘给你煮粥喝。”
团子瘪了瘪嘴,但还是什么都没说,乖乖的让红豆抱了过去。
容妤洗净了手,就接过了红豆的活。
“煮粥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都说平淡见滋味,最平常的白粥是最考验功夫的。”容妤一边用锅铲顺时针在锅底搅拌,一边指点,“煮粥最好是开水下锅,先大火煮开,再小火慢熬,这样煮出的粥才细腻软糯,滋味更浓。”
“给灶里再加把火。”容妤道。
“哦好,”红豆找了把小凳子将团子放好,自己则蹲在灶前打下手。
不多时,米香渐渐溢出,“好香啊。”红豆吸了
吸鼻子,眼睛一亮。
“白粥最好的状态就是,色浓味香,食之无米,入口即化。”说起来容妤就有些嫌弃,前两天喝的哪里叫粥,分明就是米汤,米加汤!
想到这几天一日三餐顿顿白粥,容妤觉得嘴里都快淡出个鸟了,她方才看过来,虽然这里的调料比不上现代那么齐全,但由于林婆婆本来就是开早点铺的,家里调料该有的也还都有。
想了想,容妤道:“去洗些青菜过来,有鸡蛋的话也拿两个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