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人有所思 第27节
甄珠重复:“诚惠,十两。”
“你居然跟我收钱!”阿圆指着自己鼻子,怒了。
甄珠奇怪地看着他:“为什么不收?我画地那么辛苦,难道白画的吗?其实十两还是低的,这是友情价了。不收也可以,画留下就行。”
阿圆更怒:“小爷的画像怎么能随便流落在外!”说罢,脑子里忽然冒出前几天夜里看的那不要脸的图,他的脸登时红了。
这不要脸的,画要是放她这里,万一她拿他画那种不要脸的画怎么办?必须拿走!
甄珠笑:“那就给钱啊。阿圆少爷应该不会缺这十两银子吧?”
阿圆气得当场就要翻荷包,正翻着,忽然想起一件事,手立马停下来,反而指着甄珠鼻子叫道:“你还好意思收我的钱?我刚刚帮你出气好不好!”
甄珠疑惑地“嗯”了一声。
阿圆鼻孔朝天:“哼,来的时候,我替你打了那铁匠一顿。”
甄珠“啊”了一声,张大眼睛。
他顿时得意洋洋起来,手舞足蹈地跟她形容方才在街上是如何威风如何厉害,如何把何山打地跪地求饶屁滚尿流。
“他跟一帮无赖嘴里不干不净说你坏话,被我听到了,我可全是为你出气,我这么仗义,你连幅画都不送给我!”他指着甄珠的鼻子,一脸控诉。
乍听到何山的作为,甄珠心下微愣,旋即又被这活宝弄得哭笑不得。
“那谢谢了。”她道。“这画就当做你替我出气的谢礼了。”
阿圆鼻子一哼,下巴一扬:“这还差不多!”
等到阿朗回来,阿圆和少八已经打马离开。
阿朗有些闷,回来也不说话,沉默着做着事,甄珠也正在想事情,倒是没心思注意阿朗的反常,只是饭后,突然叫住他。
她微笑着,说出的话却立刻让阿朗愣在原地:“阿朗,咱们搬家吧。”
阿朗抬头,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在这个时代,搬家可不是件小事,住的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家?阿朗疑惑地看着甄珠。
甄珠揉揉太阳穴:“这里很好,但是……似乎不太适合住下去了。”
原本选择这里,一来是觉得这里价格,二来旁边就是繁华的街市,生活方便又热闹,市井风情也是别有趣味。如今住了一年多,原本看中的优点的确有,可缺点同样明显。
这种小门小户小胡同的地方,一发生什么事就左邻右舍全知道,然后就街知巷闻了。普通人家还没什么,便是有什么丑事也就让人议论一阵子,谁家还没个丑事儿,今天你家明天我家,谁也别笑谁。
但是,她还是有些不同的。
她注定不会像其他普通人家那样过日子,样貌又太显眼,才找了一个炮友就弄得这么风风雨雨的,可就算她安安生生地不惹事儿不找炮友,难道就能清净了么?当然不可能。
一个美貌有财,大龄单身独居的女子,本身就足以让人兴趣十足了。
“以前是没钱,只能住这种小院子,现在我也算小有积蓄了,太好的宅子买不了,普通大点的还是可以的,也不用太大,就三进,最好有很大的园子,弄个花园,有花有树有池塘,咱们住不了那么多房间,也没法全部自己打扫,所以要请些人,打扫的,料理园子的,还有看家护院的,对,这个要紧,也要找几个……”
甄珠掰着手指头一一说着,越说越清晰。
虽然她不习惯自己家里有外人住进来,也不方便让人服侍,但入乡随俗,在这古代,想活得有保障点不被打扰,还是起高墙住大宅比较好。外面那些人,包括何山,为什么能肆无忌惮地对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因为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孤苦无依的单身弱女子,完全没有足以让他们惧怕的地方。但如果她是一座大宅的主人,有仆佣随从,有家丁保卫,情况就会大大不同。
这是个男权社会,但这更是个封建社会。
男人欺压女人,富人欺压穷人,不同等级间,等级的压制是大过男女性别的差异的。
虽然起高墙住大宅也不是说就高枕无忧了,万一碰上恶奴欺主,结果恐怕会比被人说三道四更糟糕,然而总不能因噎废食,总体而言还是提升下阶层,从普通小市民变成富人阶层的好处多一些。
甄珠把想法说完,便看向阿朗:“你觉得怎么样?”
阿朗用力点头,眼睛发亮:“好!”
甄珠笑了:“那明天咱们就去牙行。”
——
甄珠和阿朗商量着搬家的事,那边,阿圆对此却一无所知。
他拿着那画回到官署,天还没黑透,他饭也没吃几口,坐在厅里翻来覆去地看那副画,时而脸红时而傻笑,看到那四行诗,又时而脸色严肃,看得一旁的缺七不住用眼神询问少八今儿少爷出门都干啥了,可惜少八没接收到她的脑回路,傻愣愣地没个回应。正看着,外面又有小吏来报:知府大人求见。
阿圆不耐烦地挥挥手:“不见不见。”
缺七犹豫了下,还是道:“公子,还是见下吧,前两天他便来求见过一次。咱们到底还住在官署。”
毕竟是一方知府,也不是什么小官小吏的,若非方家本身根深蒂固底蕴深厚,只凭如今方家家主一个户部尚书的名头,其实还不足以让一方知府如此卑躬屈膝,他们如今在人家地盘上,又不是京城,也不好太过拂他面子。
阿圆一撇嘴:“罢了,让他进来。”
说罢小心把手里的画卷了,递给缺七:“明天找人裱了,小心些,别弄坏了。”
缺七接过画,也没看这让她家公子看了半天的画到底画的什么,只应声答是。
不一会儿,知府大人便到了。
知府姓刘,姓氏普普通通,人也普普通通,五十多岁的人,面白微胖,留着小胡须,长相不丑也不俊,若非穿着官服,便是扔人堆里也看不出什么贵人相来。
也的确不算什么贵人,刘知府出身普通耕读乡绅家庭,又没拜什么名师,无家族可依,无名师可靠,三十来岁考中举人后靠着资历慢慢熬,五十多岁堪堪熬到知府,顶多再过十年便致仕了,运气好再往上升个一两级,运气不好知府就是他的天花板。
若非这样的关系,知府好歹也是一方大员,对阿圆一个京城来的纨绔也不会这般恭敬到巴结的程度。
不过阿圆受惯了巴结讨好,也没觉得刘知府这态度有什么不妥的。
刘知府来也没什么事儿,罗里吧嗦一大堆,不过是问阿圆这些天可曾吃好玩好,问他还想去哪些地方,事先说下他一定奉陪云云。
阿圆耐心听了半天,见他还是这般废话连篇,便不耐烦了,不吭不气地拐着弯儿地赶客。
那知府又岂是没眼色的,很快便知道他不耐烦了,于是又笑着说了几句便收了尾,只是最后,又小心问道:
“公子,您还要在洛城待几日?令……悦心堂那事已了,这些天我让人盯着,的确已经不再售卖那‘风月庵主人’的图,坊间私底下也无流传,想来那……悦心堂东家也不敢阳奉阴违。”
阿圆挑眉笑道:“怎么,不耐烦伺候小爷了?”
刘知府抹了把额头不存在的虚汗,忙道:“哪里哪里,下官怎么敢。只是听闻方大人辛勤国事,几位公子中又只对公子您格外看中,公子这般久居外地,下官唯恐方大人担心您哪。”
说白了,便是怕阿圆在洛城待久了,他爹思子心切责怪他这个地主。
这也不是没可能发生的事儿。
阿圆点点头,没趣儿地道:“知道了知道了,真是,胆子还没耗子大。”
顿了下又道:“我再留些时日,等走时自会告知你,你且忙你的,没事儿也别来烦我。”
刘知府笑着应是。
——
刘知府也是住在官署的,与阿圆住的院子不过百米之遥,事实上原本阿圆住的那院子便是刘知府住所的一部分,阿圆来了后,刘知府便赶紧把那院子腾出来给了阿圆住,自己家人倒退后了一步,部分给迁到了偏僻的小院子住。
回到自己住处,刘知府直接去了书房。
早有人在书房外等着,见刘知府来了,便双手奉上一封无抬头无署名的书信。
刘知府进了书房,拆开信看了,有些疑惑地喃喃着:“柳树胡同?怎么又去了那里……”
喃喃罢又摇头,“算了,干我什么事儿。”
然后便将那信又塞回信封,放在一边,伏案又写起信来。
这信不长,一会儿便写好了,他把新写的信纸折好,一并放到方才那信封里,又喊来外面方才那奉上信的人,嘱咐道:“还跟往常一般,小心些。”
那人点点头,一言不发地去了。
刘知府回到书房,有些疲累地揉了揉脑袋,低声叹道:“唉……双面人不好做啊……”
——
甄珠不是拖拖拉拉的人,说去牙行,第二天就真去了牙行,先是买个大宅,把自己的要求跟牙人说了,银子给足,没过几天,便找到合适的地方。
正像她要求的那样,三进的宅院,有大大的花园,有给下人家丁住的地方,一应设施俱全,稍微修整下便能入住,而这么大一个宅子也就九百多两不到一千两,甄珠怀揣着近三千两“巨款”,买下这个宅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爽快地结契过户,然后就是挑选仆从护卫。
仆从倒是好挑,牙行里人牙子手里各种各样的都有,有卖身契在手里也比较安心,甄珠便挑了两个做饭洗衣的妇人,两个干粗活的男人,这四人中一男一女恰是夫妻,还带了个十岁的小丫头,也就一并买过来了,充作甄珠的丫鬟。对一个三进的大宅子而言这些人还有些少,不过甄珠也不急,反正还没搬进去,就先寻摸这些人,以后不够了就再添吧。
仆人从牙行里找,护卫却是要有些功夫的,起码能上马能挥刀的,于是便没从牙行里买人,而是经过镇远镖局的关系,雇了几个有些功夫,但功夫又不太拔尖的壮年男人,虽然酬劳比仆人高许多,但起码若遇事儿了能真顶些用,以后甄珠外出写生也不用太过束手束脚了。
如此这般办好,也不过几天的功夫,马上便可以搬家入住了。
第31章 保护你
有钱好办事,不过几天后,甄珠和阿朗就搬进了新居。
新居位于铜驼坊西北边的清化坊,清化坊靠近旧皇城,往年洛城做都城时,这里住的都是大官豪富,如今虽然比不得当年,却也少有平民。占地广阔的宅院比比皆是,便是左邻右舍,因为宅院太大,大门都隔了几百米,因此若非特意来往,也谈不上什么邻里情谊,比柳树胡同的环境要安宁清净许多。
却正符合甄珠的心意。
三进的院子,甄珠和阿朗住了中间的二进,仆人们住在前院,三进就暂且空着。
院子太大,甄珠和阿朗两人独占一个二进,两人分别占了一个院子,中间隔了一个花园,虽然还一起吃饭,却再也不像以往那样抬头不见低头见了,而且甄珠身边还多了个小丫头,才十岁的萍儿,阿朗去见甄珠,这小丫头还煞有介事地要先通传一番。
阿朗很不适应。
甄珠倒是适应良好。
她早就习惯一个人,倒是之前在柳树胡同,虽然跟阿朗不在一个房间,但门对门窗对窗,想做点什么私密的事儿都还得偷偷摸摸,让她很不适应,如今倒正称了她的意。
只是让那小丫头萍儿不要再亦步亦趋,平时没事儿就自己玩儿,其他的,倒跟穿越前的日子很是相像。
是以她很快便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而且有了护卫,她便不再像以前那样顾忌外出,每次出行起码带着四个衣衫整齐的带刀护卫,这样即便是去人潮涌涌的洛水河边,也没无赖再敢来招惹了。头两次阿朗还陪着,第三次甄珠便不让他陪了。
“有护卫就够了。”她笑道,“你不是还要跟秦师傅学功夫?趁着秦师傅在,多往镖局跑跑,现在有护卫,也不用拘着你了。”
“你也该多认识些朋友,整天跟着我,见的人就太少了。小孩子还是要活泼点,朋友多点嘛。”
阿朗没说话,只是没有再执意跟着。
之后,他便再没跟着。
而没有他跟随的甄珠,也的确像她说的那样,有护卫保护就够了。
等闲无赖看到佩刀的护卫便吓破了胆子,哪里还敢招惹。而何山,也不知道是上次被阿圆打怕了不敢出门,还是也顾忌护卫们,甄珠几次出去游逛,都没碰到过他,估计以后不特意去找的话,也不会再见面了吧。
毕竟是这个世界第一个亲密接触的人,甄珠有些唏嘘,却也转眼便抛过了。
聚散离合,本是常事。
“你居然跟我收钱!”阿圆指着自己鼻子,怒了。
甄珠奇怪地看着他:“为什么不收?我画地那么辛苦,难道白画的吗?其实十两还是低的,这是友情价了。不收也可以,画留下就行。”
阿圆更怒:“小爷的画像怎么能随便流落在外!”说罢,脑子里忽然冒出前几天夜里看的那不要脸的图,他的脸登时红了。
这不要脸的,画要是放她这里,万一她拿他画那种不要脸的画怎么办?必须拿走!
甄珠笑:“那就给钱啊。阿圆少爷应该不会缺这十两银子吧?”
阿圆气得当场就要翻荷包,正翻着,忽然想起一件事,手立马停下来,反而指着甄珠鼻子叫道:“你还好意思收我的钱?我刚刚帮你出气好不好!”
甄珠疑惑地“嗯”了一声。
阿圆鼻孔朝天:“哼,来的时候,我替你打了那铁匠一顿。”
甄珠“啊”了一声,张大眼睛。
他顿时得意洋洋起来,手舞足蹈地跟她形容方才在街上是如何威风如何厉害,如何把何山打地跪地求饶屁滚尿流。
“他跟一帮无赖嘴里不干不净说你坏话,被我听到了,我可全是为你出气,我这么仗义,你连幅画都不送给我!”他指着甄珠的鼻子,一脸控诉。
乍听到何山的作为,甄珠心下微愣,旋即又被这活宝弄得哭笑不得。
“那谢谢了。”她道。“这画就当做你替我出气的谢礼了。”
阿圆鼻子一哼,下巴一扬:“这还差不多!”
等到阿朗回来,阿圆和少八已经打马离开。
阿朗有些闷,回来也不说话,沉默着做着事,甄珠也正在想事情,倒是没心思注意阿朗的反常,只是饭后,突然叫住他。
她微笑着,说出的话却立刻让阿朗愣在原地:“阿朗,咱们搬家吧。”
阿朗抬头,脸上露出惊讶之色。
在这个时代,搬家可不是件小事,住的好好的,怎么突然要搬家?阿朗疑惑地看着甄珠。
甄珠揉揉太阳穴:“这里很好,但是……似乎不太适合住下去了。”
原本选择这里,一来是觉得这里价格,二来旁边就是繁华的街市,生活方便又热闹,市井风情也是别有趣味。如今住了一年多,原本看中的优点的确有,可缺点同样明显。
这种小门小户小胡同的地方,一发生什么事就左邻右舍全知道,然后就街知巷闻了。普通人家还没什么,便是有什么丑事也就让人议论一阵子,谁家还没个丑事儿,今天你家明天我家,谁也别笑谁。
但是,她还是有些不同的。
她注定不会像其他普通人家那样过日子,样貌又太显眼,才找了一个炮友就弄得这么风风雨雨的,可就算她安安生生地不惹事儿不找炮友,难道就能清净了么?当然不可能。
一个美貌有财,大龄单身独居的女子,本身就足以让人兴趣十足了。
“以前是没钱,只能住这种小院子,现在我也算小有积蓄了,太好的宅子买不了,普通大点的还是可以的,也不用太大,就三进,最好有很大的园子,弄个花园,有花有树有池塘,咱们住不了那么多房间,也没法全部自己打扫,所以要请些人,打扫的,料理园子的,还有看家护院的,对,这个要紧,也要找几个……”
甄珠掰着手指头一一说着,越说越清晰。
虽然她不习惯自己家里有外人住进来,也不方便让人服侍,但入乡随俗,在这古代,想活得有保障点不被打扰,还是起高墙住大宅比较好。外面那些人,包括何山,为什么能肆无忌惮地对她指指点点议论纷纷?因为在他们眼里,她就是个孤苦无依的单身弱女子,完全没有足以让他们惧怕的地方。但如果她是一座大宅的主人,有仆佣随从,有家丁保卫,情况就会大大不同。
这是个男权社会,但这更是个封建社会。
男人欺压女人,富人欺压穷人,不同等级间,等级的压制是大过男女性别的差异的。
虽然起高墙住大宅也不是说就高枕无忧了,万一碰上恶奴欺主,结果恐怕会比被人说三道四更糟糕,然而总不能因噎废食,总体而言还是提升下阶层,从普通小市民变成富人阶层的好处多一些。
甄珠把想法说完,便看向阿朗:“你觉得怎么样?”
阿朗用力点头,眼睛发亮:“好!”
甄珠笑了:“那明天咱们就去牙行。”
——
甄珠和阿朗商量着搬家的事,那边,阿圆对此却一无所知。
他拿着那画回到官署,天还没黑透,他饭也没吃几口,坐在厅里翻来覆去地看那副画,时而脸红时而傻笑,看到那四行诗,又时而脸色严肃,看得一旁的缺七不住用眼神询问少八今儿少爷出门都干啥了,可惜少八没接收到她的脑回路,傻愣愣地没个回应。正看着,外面又有小吏来报:知府大人求见。
阿圆不耐烦地挥挥手:“不见不见。”
缺七犹豫了下,还是道:“公子,还是见下吧,前两天他便来求见过一次。咱们到底还住在官署。”
毕竟是一方知府,也不是什么小官小吏的,若非方家本身根深蒂固底蕴深厚,只凭如今方家家主一个户部尚书的名头,其实还不足以让一方知府如此卑躬屈膝,他们如今在人家地盘上,又不是京城,也不好太过拂他面子。
阿圆一撇嘴:“罢了,让他进来。”
说罢小心把手里的画卷了,递给缺七:“明天找人裱了,小心些,别弄坏了。”
缺七接过画,也没看这让她家公子看了半天的画到底画的什么,只应声答是。
不一会儿,知府大人便到了。
知府姓刘,姓氏普普通通,人也普普通通,五十多岁的人,面白微胖,留着小胡须,长相不丑也不俊,若非穿着官服,便是扔人堆里也看不出什么贵人相来。
也的确不算什么贵人,刘知府出身普通耕读乡绅家庭,又没拜什么名师,无家族可依,无名师可靠,三十来岁考中举人后靠着资历慢慢熬,五十多岁堪堪熬到知府,顶多再过十年便致仕了,运气好再往上升个一两级,运气不好知府就是他的天花板。
若非这样的关系,知府好歹也是一方大员,对阿圆一个京城来的纨绔也不会这般恭敬到巴结的程度。
不过阿圆受惯了巴结讨好,也没觉得刘知府这态度有什么不妥的。
刘知府来也没什么事儿,罗里吧嗦一大堆,不过是问阿圆这些天可曾吃好玩好,问他还想去哪些地方,事先说下他一定奉陪云云。
阿圆耐心听了半天,见他还是这般废话连篇,便不耐烦了,不吭不气地拐着弯儿地赶客。
那知府又岂是没眼色的,很快便知道他不耐烦了,于是又笑着说了几句便收了尾,只是最后,又小心问道:
“公子,您还要在洛城待几日?令……悦心堂那事已了,这些天我让人盯着,的确已经不再售卖那‘风月庵主人’的图,坊间私底下也无流传,想来那……悦心堂东家也不敢阳奉阴违。”
阿圆挑眉笑道:“怎么,不耐烦伺候小爷了?”
刘知府抹了把额头不存在的虚汗,忙道:“哪里哪里,下官怎么敢。只是听闻方大人辛勤国事,几位公子中又只对公子您格外看中,公子这般久居外地,下官唯恐方大人担心您哪。”
说白了,便是怕阿圆在洛城待久了,他爹思子心切责怪他这个地主。
这也不是没可能发生的事儿。
阿圆点点头,没趣儿地道:“知道了知道了,真是,胆子还没耗子大。”
顿了下又道:“我再留些时日,等走时自会告知你,你且忙你的,没事儿也别来烦我。”
刘知府笑着应是。
——
刘知府也是住在官署的,与阿圆住的院子不过百米之遥,事实上原本阿圆住的那院子便是刘知府住所的一部分,阿圆来了后,刘知府便赶紧把那院子腾出来给了阿圆住,自己家人倒退后了一步,部分给迁到了偏僻的小院子住。
回到自己住处,刘知府直接去了书房。
早有人在书房外等着,见刘知府来了,便双手奉上一封无抬头无署名的书信。
刘知府进了书房,拆开信看了,有些疑惑地喃喃着:“柳树胡同?怎么又去了那里……”
喃喃罢又摇头,“算了,干我什么事儿。”
然后便将那信又塞回信封,放在一边,伏案又写起信来。
这信不长,一会儿便写好了,他把新写的信纸折好,一并放到方才那信封里,又喊来外面方才那奉上信的人,嘱咐道:“还跟往常一般,小心些。”
那人点点头,一言不发地去了。
刘知府回到书房,有些疲累地揉了揉脑袋,低声叹道:“唉……双面人不好做啊……”
——
甄珠不是拖拖拉拉的人,说去牙行,第二天就真去了牙行,先是买个大宅,把自己的要求跟牙人说了,银子给足,没过几天,便找到合适的地方。
正像她要求的那样,三进的宅院,有大大的花园,有给下人家丁住的地方,一应设施俱全,稍微修整下便能入住,而这么大一个宅子也就九百多两不到一千两,甄珠怀揣着近三千两“巨款”,买下这个宅子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爽快地结契过户,然后就是挑选仆从护卫。
仆从倒是好挑,牙行里人牙子手里各种各样的都有,有卖身契在手里也比较安心,甄珠便挑了两个做饭洗衣的妇人,两个干粗活的男人,这四人中一男一女恰是夫妻,还带了个十岁的小丫头,也就一并买过来了,充作甄珠的丫鬟。对一个三进的大宅子而言这些人还有些少,不过甄珠也不急,反正还没搬进去,就先寻摸这些人,以后不够了就再添吧。
仆人从牙行里找,护卫却是要有些功夫的,起码能上马能挥刀的,于是便没从牙行里买人,而是经过镇远镖局的关系,雇了几个有些功夫,但功夫又不太拔尖的壮年男人,虽然酬劳比仆人高许多,但起码若遇事儿了能真顶些用,以后甄珠外出写生也不用太过束手束脚了。
如此这般办好,也不过几天的功夫,马上便可以搬家入住了。
第31章 保护你
有钱好办事,不过几天后,甄珠和阿朗就搬进了新居。
新居位于铜驼坊西北边的清化坊,清化坊靠近旧皇城,往年洛城做都城时,这里住的都是大官豪富,如今虽然比不得当年,却也少有平民。占地广阔的宅院比比皆是,便是左邻右舍,因为宅院太大,大门都隔了几百米,因此若非特意来往,也谈不上什么邻里情谊,比柳树胡同的环境要安宁清净许多。
却正符合甄珠的心意。
三进的院子,甄珠和阿朗住了中间的二进,仆人们住在前院,三进就暂且空着。
院子太大,甄珠和阿朗两人独占一个二进,两人分别占了一个院子,中间隔了一个花园,虽然还一起吃饭,却再也不像以往那样抬头不见低头见了,而且甄珠身边还多了个小丫头,才十岁的萍儿,阿朗去见甄珠,这小丫头还煞有介事地要先通传一番。
阿朗很不适应。
甄珠倒是适应良好。
她早就习惯一个人,倒是之前在柳树胡同,虽然跟阿朗不在一个房间,但门对门窗对窗,想做点什么私密的事儿都还得偷偷摸摸,让她很不适应,如今倒正称了她的意。
只是让那小丫头萍儿不要再亦步亦趋,平时没事儿就自己玩儿,其他的,倒跟穿越前的日子很是相像。
是以她很快便适应了这样的生活方式。
而且有了护卫,她便不再像以前那样顾忌外出,每次出行起码带着四个衣衫整齐的带刀护卫,这样即便是去人潮涌涌的洛水河边,也没无赖再敢来招惹了。头两次阿朗还陪着,第三次甄珠便不让他陪了。
“有护卫就够了。”她笑道,“你不是还要跟秦师傅学功夫?趁着秦师傅在,多往镖局跑跑,现在有护卫,也不用拘着你了。”
“你也该多认识些朋友,整天跟着我,见的人就太少了。小孩子还是要活泼点,朋友多点嘛。”
阿朗没说话,只是没有再执意跟着。
之后,他便再没跟着。
而没有他跟随的甄珠,也的确像她说的那样,有护卫保护就够了。
等闲无赖看到佩刀的护卫便吓破了胆子,哪里还敢招惹。而何山,也不知道是上次被阿圆打怕了不敢出门,还是也顾忌护卫们,甄珠几次出去游逛,都没碰到过他,估计以后不特意去找的话,也不会再见面了吧。
毕竟是这个世界第一个亲密接触的人,甄珠有些唏嘘,却也转眼便抛过了。
聚散离合,本是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