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28节
  “夫君,今天有风,你冷不冷?”朝曦叫的实在顺口,对着沈斐也喊了声‘夫君’ 。
  沈斐沉默了很久,半响才憋出一句话,“……不冷。”
  于是俩人又继续赶起路来,还是担心沈斐冷,把轮椅下篮子里的毛毡拿出来,披在沈斐身上。
  沈斐坐着轮椅,很容易成为众人关注的对象,他平时不爱出门也是因为这个,总有人可怜他,看他的眼神带着异样,还有人惋惜道,好好的人怎么就瘸了腿云云,很多声音。
  “沈斐,你长的太好看,老有人看你怎么办?”
  上次出门是晚上,朝曦已经领教过了,这回还没到地方,突然推开沈斐的肩膀,将被他压在背后的披风帽子拉出来,陡然盖在他脑袋上。
  “这样就不会有人看你了。”
  帽子很大,能将沈斐严严实实包住,也遮住了视线,沈斐抬手扶了扶,不经意似的道,“谢谢你。”
  朝曦给他盖帽子,单纯是不想让别人讨论他,其它都是她随便找的借口。
  其实也确实有不想让别人多看他的想法,心里不舒服,朝曦不说而已。
  俩人边走边聊,着实花了些时间才到街上,不是平常买菜那个,是更大的一条街,比村里附近那个热闹许多,一到地方,惊喜的发现今天逢集,有人搭戏台子,引来了不少人,有人自然有小贩,那一条街上尽数都是吃吃喝喝玩的东西。
  这种小吃,小玩意只有乡下有,城里不一定买得着,尤其是沈斐,生活的圈子太高,不特意去找,根本接触不到。
  朝曦还是担心他会走,现在已经抱着随缘的心态,不走最好,走也没办法,只在最后让沈斐过一段不一样的生活,留下些稍稍美好的回忆,别让他每次想起她,都是看他身子,占他便宜,将他虚弱一面尽收眼底的流氓。
  朝曦很有自觉,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是个流氓,将流氓能做的都做了,说她是流氓一点也不为过。
  好像大顺还从来没出过女流氓,看来她要做第一个了。
  “沈斐你要不要吃棉花糖?”朝曦瞧沈斐眼睛落在棉花糖上,主动问道。
  沈斐没说话,她便干脆买了两个,又连续买了糖人,串烧,烧饼,和臭豆腐,最后喝了一碗豆花,撑的俩人吃不下才老实去戏台,准备听戏。
  那戏台搭的高,底下也有一些小贩,挂了好些彩灯,底下串了块牌子,牌子上有字。
  “猜灯谜哎。”朝曦拉过一个看了看,“年终岁尾,不缺鱼米……”
  以为自己自己能猜到,实际上并不可能的朝曦站了很久,依旧没明白什么意思。
  沈斐都看不下去,她那副认真,又无可奈何的表情,极是逗人。
  “鳞。”
  说的太快,朝曦脑子反应不过来,险些错过,“你猜到了?”
  她去拿花灯里的谜底,展开一看,果然是个‘麟’字。
  朝曦一喜,连忙将花灯提去给小贩换礼品,换了块手帕回来,那帕上绣了花,端是好看,这也算是沈斐第一次送给她礼物,朝曦很喜欢,来回瞅了几眼。
  沈斐似乎被她的情绪感染,难得来了兴致,抬头瞧了瞧挂了一排的花灯。
  一柱香后,朝曦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跟在他身后,沈斐实在厉害,一个人包揽了整个灯会,将所有的灯谜都猜到了,猜的小贩险些哭了。
  朝曦知道他生意难做,给了些银子,也没全部拿走,只挑了几样好拿的,挂满了整个轮椅。
  沈斐怀里抱了几个,轮椅下的篮子,挂在后面的布袋里,装的尽是小礼品,没拆过,还不知道里面是什么?
  想一想晚上才礼品的画面,登时笑开了花,一路心情都很好。
  朝曦听完戏,与沈斐一道回去,路上竟发现还有几家店没关,卖的恰好是成衣,沈斐给她赢来这么多小礼品,她要礼尚往来,给沈斐买几身衣裳。
  沈斐对这个不挑,他比较沉稳,看中的不是黑色就是灰色,米色之类的,而且不喜欢有过多花纹陪衬,更喜欢简单的。
  古板,布料选的都很厚,以保暖为先,第二个选的才是美观,跟年轻人思想完全背驰。
  就朝曦这样的如果有条件,也会以好看为先,她给沈斐买了衣裳,瞧着银票还很多,没忍住也想给自己买两身。
  总要配得上沈斐吧?要不然沈斐穿的光鲜亮丽,她穿的宛如乞丐,别人非但不会夸她节俭,反而会说她黄脸婆,老姑娘云云。
  朝曦听着会刺耳。
  她还是买不着女装,挑了些颜色鲜艳的男装,“沈斐这件怎么样?隔壁二狗子说我很适合红色。”
  二狗子?
  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男的。
  沈斐挑眉,“你穿红色不好看,黑色好看,穿黑色吧。”
  第37章 心情微妙
  他指了指朝曦身后,有一套黑白纱的衣裳, 里头是白色的, 外面有一层黑色薄纱,“这套好看。”
  朝曦走过去拿在手里, “这件吗?”
  “嗯。”沈斐点头。
  “那等等,我去试试。”朝曦想了想, 将红色那件也拿在手里, “这件我也试试。”
  她以前瞧见过村里的女子穿红色的花裙子,本来只能算小家碧绿,穿上那裙子之后惊艳了许多, 看着都漂亮不少,朝曦也想好看些。
  原来没有条件, 也不在乎这个, 每次攒了钱打算买两身衣裳,结果一到街上, 脚步不由自主走向药铺, 意外发现新出来一种狗皮膏药, 据说很好用,朝曦便用攒的钱买了一贴, 带回去研究,至于衣裳,只能搁浅下回攒了钱再来, 结果下回又迈进了药铺, 几乎从无例外。
  她的衣裳还是被请去城里给大老爷治病, 人家嫌她穷酸,怕脏了自己,叫管家给她买了几身。
  朝曦穿了好久,加上时不时需要上山采药,大多数衣裳都是被山上的树杈,或者洗不掉的青草痕迹弄的乌漆麻黑,看不出原样,早该买新的了。
  她进去后很快出来,先穿的是红色的,因为对红色更期待,红也不是全部都是红色,是红色和米色拼接,斜襟上衣是米色,襦裙是红色,大氅也是红色,整个一套显得光鲜亮丽。
  朝曦很满意,炫耀似的在沈斐面前转了一圈,“好看吗?”
  “不好看。”沈斐只瞧了一眼便扭开视线,落在其它上面。
  朝曦不信,“你都没有细看。”
  沈斐又瞧了一眼,还是那个答案,“不好看。”
  朝曦:“……”
  沈斐自个儿自己暗色的衣裳,他的意见不用听,朝曦让掌柜帮她看看,掌柜的满意的点点头,“好看,显得姑娘脸白。”
  “是吗?”朝曦找到同音,“我也有这种感觉。”
  铺子放了一面稍大些的铜镜,瞧不见整个人,但是可以看到一半,朝曦往后退了退,一直退到门口才将她整个人显出来。
  越看越喜欢,真的显得她脸白,比平时精神,头发随便一挽便能衬出气质。
  “这套我要了。”
  左右腰包里有钱,说话都底气十足,朝曦又去换了沈斐指的那身黑色的。
  沈斐眼光不错,这身也好看,显得利索,干净,虽然没有红色那身惊艳,但是胜在日常,红色那件感觉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穿,衣摆大,袖筒也大,她平时要干活,不太方便,唯一的优点是好看。
  “沈斐这件怎么样?”毕竟是沈斐选的,朝曦心底有了答案,还是问一问沈斐。
  “好看。”沈斐不假思索回答,“比红色好看。”
  他怎么老是强调这个?
  明明红色比黑色惊艳,但是黑色更大气。
  朝曦都看出来了,他能看不出来?
  朝曦疑惑的瞅他两眼,沈斐心思沉,自然不可能让她看出端详,想一想这一路似乎没发生什么?沈斐没道理闹别扭,便也没当回事,跟掌柜说两套都要了。
  掌柜给她的价格高,朝曦讨价还价,许久才便宜了一点,将两套都拿下,抱起来带回去。
  路上沈斐一句话不说,朝曦主动跟他说话,他也只是淡淡回应一句,不是‘嗯’就是‘哦’,没别的。
  怎么回事?
  朝曦莫名有一种他在生气的感觉,可没做什么啊,无端生什么气?
  “你怎么了?”朝曦绕到正面看他。
  沈斐蹙眉,“怎么这么问?”
  “朝曦摸着下巴,有些不确定道,“感觉有点生气,是我的错觉吗?”
  沈斐扭过头,“你多心了,我没有生气。”
  还说没有,都不看她了,平时可不是这样的。
  很明显,沈斐在生她的气。
  “是衣裳吗?”
  沈斐不承认,“什么衣裳?”
  “是我没听你的劝把红色也买下来了,所以你生气?”朝曦有些理解不了,“红色挺好看的啊,你为什么生气?”
  “我没有。”沈斐不想继续回答这个问题,身子朝后一倒,闭眼道,“我困了,到了叫我。”
  果然生气了,小气鬼。
  红色那套朝曦很喜欢,不可能为了他再跑去退掉,人家也不一定肯,她也嫌麻烦,就这么着吧,大不了不在他面前穿便是。
  朝曦将人推回家,没叫他,直接弄上床,自己收拾收拾东西,跟着进屋,红色那套收进衣柜里,黑色那套洗洗,准备明天穿。
  明天还不能成亲,还要再请一回酒楼的人过来办酒席,媒婆就找刘大娘,要给媒婆封包,与其便宜外人,不如给刘大娘。
  其它一些小东西,还没有买齐,等明天沈斐醒来,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去买,他不愿意的话就把门杠上,假装家里没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他,老是过来问东问西,沈斐那么好的耐心都架不住。
  朝曦简单洗漱一下,也掀开被子上床,习惯性搂住沈斐,闭眼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不想弄醒沈斐,轻手轻脚掀开被子下床,去外面收她的新衣裳,很幸运,全都干了,就是怕不干,特意撑开晒的,里里外外总共四层,布料很厚,还想着如果不干搁火盆上烤烤。
  许是最近回暖,天气干燥,晒的快。
  朝曦拿回来换,沈斐没醒,就在屋里,就算醒了也没关系,迟早是她夫君,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她换好衣裳,做完饭,沈斐正好起来,自己拧干了手帕擦脸,他穿的还是昨天那套,并没有因为买了新衣裳就不要旧的,其实他身上这件也是新的,前几天买的。
  沈斐有早起喝水的习惯,平时朝曦都会给他倒上,晓得他有怪癖,那杯子几乎特定给他,但是刚刚朝曦想喝水,水壶里没有了,她便喝了沈斐的,忘了给他重新倒,眼看沈斐要喝,朝曦连忙喊住,“我喝过的。”
  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依旧拿起杯子,几口将水喝完。
  朝曦愣住,“我真的喝过了。”
  沈斐瞥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
  那……好像是没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