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政王(种田文) 第65节
  沈斐不想让她去,说是不安全,朝曦说了一个让他无法拒绝的理由。
  “你这么弱都能去,我为什么不能去?”
  沈斐沉默了很久,最后还是依了她,但是要她保证,不能逞强,不能去太危险的地方,也不能一个人离开军营,去山上采这个采那个,总之吃的喝的不够要告诉他,他会让人安排。
  这回朝曦没跟他杠,答应了下来,其实整个军营明明就她功夫最好,偏偏沈斐谁不担心,就担心她。
  也不知道到时候谁帮谁,如果不玩那些虚的,朝曦敢保证整个军营,乃至整个元军,没人是她的对手。
  比力气还是比技巧,比武功还是比暗器,没人比她玩的溜,想用人轮战也没用,朝曦的银针上有毒,这种普通的银针随处可买,几乎可以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最擅长对付人轮战,人越多,倒的越快,一洒倒下大片。
  她身上不知道藏了多少毒药,用完了去森林抓回条毒蛇,只要一滴,在稍稍加些别的东西,就够她给好些银针涂毒。
  元军那么可恶,不弄死他们,总觉得自己的武功白学了,朝曦不想守在后方,她要上前线打仗,一来保护沈斐,二来让自己的功夫有个用途。
  上前线首先要翻过凤凰山,再走一天的路程,到两军交战处,这个过程十分磨人,朝曦怀着满心仇恨,在走了两天后都有些蔫,没想到沈斐居然还能坚持,而且每次都是他带头走。
  这人到底是弱,还是强,朝曦登时有些摸不透,说他弱吧,一样的路程,很多强壮的侍卫,就连朝曦都有些受不了,要知道凤凰山朝曦可以经常来来回回的跑,可能好久没爬过,有些不适应,脚下磨出泡,疼得厉害。
  但也比一般人强,沈斐居然比她还厉害,没有喊过一声累,坚持走三个时辰休息半柱香,走三个时辰再休息半柱香。
  半柱香太短,每次坐下就不想起来,每次都是沈斐带头,想一想他这样的贵公子都能坚持,不能比他差不是?于是一路紧赶慢赶,用了两天半左右翻过凤凰山,再走一天差不多就能到地方。
  只有晚上能休息,躺下的那一刻朝曦有种幸福的感觉,她原来虽然也爬凤凰山,但是没这么赶,几乎走走停停,反正一个人,累了就休息休息,哪想到跟着沈斐连休息都有规定时间,半柱香揉揉脚的功夫都不够。
  难怪总有人说他铁面无私,如果他骑着马,坐着马车还会有人抱怨他腐败云云,但是人家也是一脚一个印走过来的,大家只能佩服。
  朝曦也改变了对他的看法,从弱,变得稍稍强了一些。
  傍晚大家在做饭,朝曦趁着功夫将沿途遇到的毒物和药收拾收拾,她跟旁人不一样,一路走来看到什么都会花些功夫采回来。
  然后顺着队伍留下的痕迹追上大家,晚上睡在帐篷里,沈斐不让她单独在外头。
  饭是沿途打的猎物,煮的肉汤,喝完全身舒坦,朝曦往沈斐帐篷里一躺,深深睡去,没有一点睡前犹豫,几乎倒下就能睡着。
  沈斐还要处理各地运来的奏折,小事已经被众大臣自己消化,一些拿不定主意的事才会运来他这边。
  皇帝还小,才七岁,完全没有判断能力,后宫不能参政,只能他这个监国王爷多费费功夫,在大家都睡得香甜的时候还要撑住身子处理奏折,通常半夜才能睡。
  这里不用担心打扰朝曦,因为根本吵不醒,累成这副模样,打雷都不太可能叫醒她,所以沈斐几乎每天都在帐篷里批阅奏折,只要一抬头,就能看到朝曦不堪入目的睡姿。
  她平时睡觉还好,最近有些累,胳膊腿酸痛无比,怎么躺怎么不舒服,虽然人是睡着了,但是身体本能翻来覆去的折腾。
  沈斐离睡觉的时间还早,也不差那一刻半刻,奏折看累,便坐在地铺前,让人拿来热毛巾给她敷腿,自己都顾不上,给她敷完才有空看自己的。
  山里潮湿,路难走,他的膝盖入寒,不知是冻的,还是肿的,青一块,紫一块,像被人打过似的。
  沈斐已经习惯,拧了毛巾盖在膝盖处,又用剩余的热水倒在盆里泡了泡脚,缓和一些后继续处理奏折。
  夜深人静,该睡的人差不多都睡去,只有他这个帐篷亮着光,一直亮到三更才幽幽熄火。
  第78章 是大勇士
  朝曦一大早被哨声吵醒, 俩眼一睁发现沈斐不在,不知道去了哪?
  简单洗漱完毕后出去, 发现人家已经开始指挥人做早饭, 收拾帐篷, 做好离开的准备。
  如果不是帐篷里多了个处理公务的小桌子,朝曦差点以为他整晚没有回来过,床上也有睡过的痕迹,沈斐似乎压力很大, 最近掉发掉的厉害。
  朝曦闲着没事会把他掉的发收集起来,装在香囊里,万一以后这厮掉成了秃子,还能拿出来看看, 证明沈斐以前发质多好。
  沈斐不仅发质好, 头发还长,正好齐腰, 朝曦才到肩膀。
  她嫌长了麻烦,不是第一次剪,几乎每年剪个三四次, 才能一直保持这个长度。
  古往今来一直都有身体发肤, 受之父母, 不敢毁伤, 孝至始也的说法, 当然那是读书人才会遵守的规则, 朝曦没怎么读过书, 才不管那些,不舒服她就剪,毕竟她母亲不在,父亲也跟没有一样,‘孝’这个字于她而言就是空谈。
  朝曦一个人,随着心,怎么舒服怎么来,不仅剪头发,还没学过女德女训,总之正常女子学的东西她几乎都没接触过,不也一样活的好好的?而且比大多数人潇洒。
  这就够了。
  早饭很简单,吃完又是上路的一天,朝曦因为要摘草药,基本不与他们一起,自己掉在后面,原来只有她一个人,后来越来越多的大夫和伙夫吊在后面,一来自由,可以稍稍歇歇,晚上赶上大部队便是,二来可以顺便采采草药和食物,自供自给。
  朝曦每天早上出来时都会背个空篓,晚上满载而归,因为有她这个先例在,沈斐不好偏袒,干脆尽数放任,只要赶在晚上点数前回来便可。
  森林里可不是闹着玩的,搞不好就是死,没人拿自己小命开玩笑,只有那种艺高胆大的人才敢单独行动,后来死了几个人,沈斐干脆找人带队,在一片范围内采草药和吃食。
  也会尽量等等他们,现在朝曦中午饭也能赶上队伍。
  这么急着回来当然不是为了合群,是为了沈斐,几日不断赶路,沈斐好像又瘦了,不好好吃饭的毛病又出来。
  毕竟是赶路,没那么多功夫搞花样,逮着什么吃什么,有时候时间紧的动物内脏都来不及去,直接上架子烤,这样烤出来的食物只能裹腹罢了,哪有什么味道可言?
  怕自己坚持不住,沈斐会吃一些,最多只能维持小命,再多没有,人自然会瘦,所以朝曦回来是为了给他带饭。
  大部队吃的不好,不代表她也吃的不好,朝曦路上瞧见溪逮鱼吃,瞧见蘑菇炖汤喝,瞧见兔子搁在竹筒里烤着吃,花样百出,吃完不忘带回来给沈斐,偷偷摸摸把竹筒塞进他怀里,给他挡着光,不让别人瞧见他吃独食。
  沈斐对她一个人外出还有些意见,不过每次一说朝曦,朝曦便捂着耳朵说听到了听到了,然后第二天继续我行我素,一大早出去采草药,其实主要目的还是弄吃的 。
  为了谁啊,还不是为了沈斐,沈斐还真找不着理由说她,毕竟朝曦有丰富的山里生存经验,一直没出过事,倒也没再过问过,就这样不知不觉到了军营。
  军营戒备森严,到处都是士兵看守,朝曦再想跑都难。
  但是……似乎也没能难倒朝曦,刚到时正好是晚饭时间,回头去找朝曦,发现这人不见了。
  每天晚饭前都会点一回数,确定所有人都在才进军营,那时的数目是对的,朝曦也在,她是进了军营后才离开的。
  不知道使了什么法子,避开了守卫,让人去查,都说不知道,许是用了什么特殊手段。
  在军营里被别人带走的可能性不大,朝曦的武功不是摆设,又通医毒,正面打不过她,玩下三滥的手段也避不开她,几乎很难活捉或是拿捏她,除了她自己出去,沈斐想不到旁的理由。
  也许去熟悉地形了。
  朝曦有个习惯,只要到一个新地方,就要到处看看,熟悉地形,据说是跟她师傅学的,她师傅是赫赫有名的女采花贼,自然要熟悉地形,好方便逃跑,朝曦跟了她,好的不学尽学坏的。
  “王爷,有个不好的消息。”
  镜花和水月只是两个弱女子,经不起徒步翻山,沈斐放她们绕远路过来,最少七八天才能到,这个侍女是军营里的人给他挑的。
  “奴婢听一个做饭的伙夫说,附近的山上闹野兽,如果朝曦姑娘真的上了山,怕是……”
  “多大的野兽?”沈斐手里捧着热茶,淡淡喝了一口。
  朝曦常年混迹凤凰山,一般的野兽怕是对付不了她。
  “大虫……”
  砰!
  沈斐手里的茶杯掉在地上,摔了个粉碎,滚烫的茶水溅起,湿了他半个鞋面,他没管,站起来去拿披风,“去找几个经验丰富的人过来,我要上山一趟。”
  那侍女颌首,福了福身子退出帐篷,没多久又走了进来,“王爷,不用找了,朝曦姑娘回来了。”
  朝曦不仅回来了,还带了个大家伙,运气不好,正好与山上闹事的大虫撞面,运气好的是她把大虫打死了,一路拖回来,迎着众人吃惊,钦佩,怀疑的目光拉到军营,有沈斐给的腰牌在,没人拦她,着实让她耀武扬威了一阵。
  还有人给她发了百两银子,说是那畜牲狡猾,总爱袭击人,又逮不着,为了清除这个潜在威胁,悬赏百两。
  那后山其实就是小兵们平时训练,晨跑的地方,陡然出现一只大虫,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偏又爱躲,寻不着踪迹,只找落单的人下手。
  朝曦恰好一个人上山,被那只大虫当成猎物盯上,谁知那只大虫反而死在她手里。
  朝曦傍晚上山有两个目的,第一,勘察地形,第二,寻找食物,第一个是做到了,第二个并没有,因为这座山被小兵们翻了又翻,连根蘑菇都没有。
  以后想开小灶都开不起,只能在旁人吃不得的东西上下手,比如烤蝎子,烤蜘蛛之类的,还有湖里的漏网之鱼,刚下过雨,跑的勤快些搞不好还能摘一些新鲜的蘑菇和木耳。
  那只大虫又大又重,本不想带回来,因为没找着食物,所以……
  晚上愉快的烤大虫肉吃,别说,还挺劲道。
  最嫩,最好啃的地方自然献给大勇士朝曦,因为打死了大虫,朝曦莫名其妙变成了大勇士,似乎没人发现她是女儿身。
  这边比凤凰山还冷,朝曦的两套衣裳换不过来,日常穿沈斐的,每天早上起来胡乱套衣裳,不管你的我的,反正在她手边就套,沈斐经常被她搞得没衣裳穿。
  本来穿了一天的衣裳,打算第二天接着穿,第二天不见了,穿在了朝曦身上,冬天穿的厚,朝曦又喜欢简单扎发,不挽花,也不梳髻,越发显得男儿不拘小节一般,几乎没几个人能认出她女儿身,就连原来跟她一起来的众人都开始怀疑起来。
  女子真的能打死大虫吗?
  朝曦姑娘,不,朝曦公子必然是个男的。
  朝曦还不知道‘大勇士’的真正意思,只以为是个荣耀,开心坏了,到处跟人炫耀,还跑去沈斐的帐篷里,郑重其事的告诉他,“我现在是大勇士了。”
  沈斐敷衍似的点头,“嗯嗯。”
  大勇士是只有男人才能冠的头衔,朝曦承认自己是大勇士,相当于间接承认自己是男人。
  这样也好,军营是个十之八九都是男人的地方,女人不到小半成,在边疆打仗,一打三五个月,一年两年的都有,都是些精力旺盛的年轻人,早便憋坏,别说是个女子,就是个长相稍微好看些的男子都有许多人觊觎,朝曦还是‘当男子’的好,能省去很多麻烦。
  “你都没有大勇士的头衔。”这是不是说明,她比沈斐厉害?
  沈斐听出了她的言外之意,有些无奈道,“嗯,我不如你。”
  朝曦开心了,心满意足的分了一半烤肉给他,烤肉没烤好,朝曦自己又加工了一下,将采回来的花瓣捏成汁滴在上面,烤出来的肉带花香。
  虽然是冬天,不过总有些四季常开的花存在,为冬天添一抹色彩,为朝曦添一份调料。
  抹了花汁的烤肉比没抹的香了百倍,一整条腿,吃了大半,全填了朝曦的肚子,撑的饱饱的,还剩下一些用刀切下来,留着明天做竹筒饭吃。
  今天这一趟进山,没白进,收获颇丰,既得了大虫肉,又得了‘大勇士’的头衔,还得了百两银子。
  百两银子是个巨款,朝曦已经好久没有摸到,原来倒是摸过,只可惜还没捂热呢就给沈斐买药材了。
  陡然得了百两银子,对朝曦来说是个意外之喜,总觉得藏哪都不安全,关键也没地方给她藏,帐篷就这么大,藏外面她也不放心。
  如果在集上干脆全部换成药材,锁进她的药箱里,这地方前不着店,后不着村,想花钱都难。
  朝曦抱着银子,着实苦恼了一阵子。
  沈斐丝毫体会不到她的‘忧’,坐在一旁批阅奏折,脚下搁了个木盆,上面正正经经,下面撸起裤腿泡脚。
  修长白皙的指间握了一只笔,还没来得及落下,身上陡然一重,压的那一笔划了个大圈。
  “沈斐。”朝曦扑在他背上,“你帮我存着银子好不好?”
  第79章 我生气了
  沈斐没理她, 用纸沾了沾划出线的地方。
  “沈斐。”又是一扑, 沈斐手里的毛笔登时又点了一下,火上浇油似的, 在原来划出线的地方添了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