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首称臣 第4节
沈概也不是会逛街的人,只是母亲知道他在晋城开了第一家商场后就勒令他出来亲自给她买些东西。
意欲何为,昭然若揭。
不过是给儿子增加一点脱单的可能性罢了。
毕竟b市呆了那么久也没能脱单,来到新城市,换了一批人,说不定有人眼瞎就给看上了呢?说不定就能脱单呢?
但再好看的花也得出去溜溜才能被别人看到并采走呐,路涟为了让沈概脱个单也是费尽了心思。
沈概一直推辞,也是被逼到了退无可退,才抿着唇不太情愿地出门。
罗赫心中暗道:说不定真让路女士美梦成真了,说不定采走沈总这朵“花”的就是刚才撞上的那位呢?
姜还是老的辣,路女士的苦心孤诣冥冥之中说不定就有了结果。
“快递过去就行。”
“好的。”
-
霍悠我很重视和沈氏的交谈会,换上了和唐沁无一起买的白色镂空纹长裙,露出纤细德过分的腰肢和瓷白的小腿,化了精致的妆,还拿卷发棒卷了卷及腰长发。
霍饶一穿着定制的黑色西装,恰到好处地贴合着身体,黑色这种颜色又冷却了他身上的温和。他靠在沙发上翻阅着文件,一边等霍悠我,神色慵懒,像是早已习惯了这种等待。
不经意间抬眸,见她还在涂抹,眉心不自觉一褶,“只是去见个沈概,合作方而已,至于这么打扮?”
“爸爸,你不懂。”霍悠我不为所动,继续挑选耳饰。挑到最后,耐心耗尽,弯弯的细眉一蹙,“爸爸,你过来帮我挑一下?”
霍饶一非常不愿意,毕竟女儿的打扮是为了去见别的男人,可妻子出差前的叮嘱“女儿长大了,你不许再拦着她的桃花”犹如在耳,他只得很勉强地起身过去。
给傅樱挑了二十多年各种配饰,他也有经验,在数排各式各样的耳饰中,随手就给挑了一对,“这个吧。”
每一只耳钉,都只是一颗一克拉的钻石,这是这些耳饰中设计最简单的一对。但钻石是不规则几何,平添了三分设计的美感,搭配长发与白裙,似乎有着独到的一份恰到好处。
霍悠我接过,戴上,看了下镜中的人儿,她满意地扬了下唇,“我好啦,我们出发吧爸爸。”
见她打扮得犹如盛开的玫瑰,明艳张扬,肆意地绽放着耀眼的光芒,霍饶一脸色微微沉了沉,脸上不见一丝笑意,扯动了下嘴角,“嗯。”
开车途中,霍饶一终于还是没忍住,“喔喔。”
“嗯?”
“外面人心险恶,尤其是不认识的男人,你要更加小心些。”
“我知道的,拜托,爸爸,我也是从小被追到大的,要是不小心的话,早就谈了八百场恋爱了。”
霍饶一听了这话,嘴角却抿得更紧了。是啊,他的小喔喔,从小被追到大的。可是,追求者泛泛,万一……哪天就看上哪个了呢?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微一收紧。
尤其是这个沈概,生的好模样,难得一见的皮相,迷惑性十足。
他突然有点后悔和沈氏的这次基本上已经板上钉钉的合作。
这次会谈对象是霍饶一、霍悠我、沈概及沈氏市场部经理,双方约在了晋城一家顶级的西餐厅。有人曾调侃,这家餐厅仿佛连水都镀了金。
霍悠我进门前小嘴还在叭叭叭,“爸爸,这是新开的西餐厅吗?你这么轻车熟路的是不是常来?那一定很好吃咯?你以后跟妈妈来这约会的时候能不能捎上我?我保证做个合格的电灯泡~”
反正从小到大也做惯了,可是明明她做得那么合格,爸爸还是喜欢偷偷带着老婆出来约会不带她!过分实锤了。
霍饶一嫌她聒噪,刚想让她闭嘴,又觉得不行,万一他不如那些男人温柔,而让那些男人哄骗走了霍悠我,那似乎有点得不偿失。霍饶一按住心思,若有所思地点头,“行。”
霍悠我每说一句话都是抱着被拒绝的态度来的,他这么爽快,是她没想到的。霍悠我挑了挑眉,惊讶得忘记了说话。
霍饶一耳根终于清净。
沈概和市场部经理周近歌已到,看到他们过来,起身。
明明这里有这么多人,可不知道为什么,霍悠我第一眼就锁住了他。
或许,是他相貌出众,也或许,是他气质卓然。
一身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多少套的普普通通的黑西装,被他穿出了浑然不同的味道。
她的眼睛顷刻间化身透视眼,一眼就能看出他宽肩窄腰的身材。
霍悠我眸光微闪,怎么都压不住心头那股子,想包养他的冲动和欲望。
那冲动,就快从她的胸腔中喷薄而出。快、快压不住了qaq
再一转眼,那张妖孽一般的脸已在跟前,三分寡冷,三分冷漠,四分礼貌的客气。
霍悠我也是见识过无数美男帅哥的人,东方的西方的都看得多了去了。不说别的,就亲爹都这副人神共愤的长相,她可是从小看到大的,看得都快对男人的颜值免疫了。
——她甚至一度以为她已经免疫。
直到遇到了沈概,她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
她这哪里是免疫?分明是没遇到个顶级的,是还没遇到个“人间尤物”!
沈概再次出现,她发现,她对沈概的颜值,居然,真的,按捺不住。昨天那惊鸿一瞥冲击力不够,今天的冲击力劲头足的她就差把人直接扑倒了!
霍悠我掐紧了手心,紧紧扯住尚存的些许理智。
等父亲和沈概打完招呼,又跟沈概介绍了她,霍悠我才礼貌地打招呼:“你好,沈总。”
“你好,小霍总。”
沈概听到霍饶一的介绍,下意识摩挲了下指腹。
原来是她。
原来她就是霍悠我。
霍家大小姐,霍氏唯一继承人,霍悠我。
跟他问路“迷迭”怎么走,又在舞台上“大放异彩”的那个女人。
昨天商场撞上,因为他对陌生女人从不给予过多的注意与目光,是以才没认出来。
算起来,今天竟是第三次见面了。
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五官精致又特别,怪不得罗赫这样常年跟在他身边见惯了人的也会多夸上一句。
只不过,她好像没认出他。
或许是在迷迭遇见时他戴了墨镜的缘故。
只是。
想不到堂堂霍家大小姐——
竟然还有在迷迭的那一面。
沈概勾了下唇,这判若两人的两幅面孔。
他不动声色地将目光收回,恢复如常的死水一样的平静。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第一次听这称呼,霍悠我心中微漾,有些小小的膨胀感。她也被叫“总”了哎。
抚裙入座,对面是周近歌。对于这个女人,她也有所听闻,这是沈概的得力干将,给他开疆扩土的本事那叫一个厉害,让圈里人闻之色变。
霍悠我悄无声息地打量了下。没想到职场的女强人长相也居于上乘,这也的确少见。
侍者来点单时,霍悠我扫了眼菜单,点了些看上去还不错的招牌的食物。
指尖滑到酒水饮料区时,她的目光流连在最喜欢喝的几种酒和她没喝过的几种酒上,刚要开口,身侧一声轻咳,她即将出口的话在舌尖溜了一圈下意识又给咽了回去,出口已不再是刚刚想说的话:“一杯,冰水,谢谢。”
霍悠我咬牙,冲亲爹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沈概将二人的互动纳入眼底,嘴角几不可见地微微上扬,扬起一个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的小弧度。
这么久的淑女模样,终于出现了一丝扯裂,终于看得出一点在迷迭时的那种真面目了。
作者有话要说: 霍悠我:亲爹太狗!!毁我形象!!
☆、第 4 章
点完餐,沈概和霍饶一随口谈起正事。
霍悠我听着他们说话,很惊讶地发现沈概的声音很好听,也很少见,她从未听过这种声音。——跟泉水一样冰凉又清凌凌的,有点冷,却很干净,还带着独特的磁性。
她从小到大见过的人不知凡己,东方西方,各国各洲,各种种族,可还真的第一次听到这种音质的。
周近歌见这位霍大小姐神色懒散,怕是走神走到天边去了。心底暗暗嗤了一声。又是个不中用的花瓶,跟来这里玩的?
这种富家女真是见多了,除了会耽误功夫,还会什么?除了会拖后腿,还会什么?
殊不知,霍悠我看似百无聊赖,随意听着,但其实她已经上了心。
她和周近歌所想的人设不一样。
圈中不乏纨绔子弟,但她霍悠我从小到大就带着野心与傲气。
毕竟,生的非凡,又怎甘平庸?
很多人都说,她含着金汤匙出生,一出生便是许多人的终点,可这都是父母给的。
父母能给她最好的条件,她当然每件事也都要做到最好,变成一个最好的霍悠我,才配得上这一切。
从小到大,还没有她做不好的事情。能拿冠军,她就绝不会去拿亚军季军。
她有家世有好条件有天赋,也有后天的努力和勤恳,想要第一,想要冠军,每每都是唾手可得,如愿以偿地收入囊中。
这样骄傲的,如同明珠一样的,才是她霍悠我。
至于做生意嘛——
从小跟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就算是第一次入行,也不能给亲爹丢人吧?
就算赚不到钱,也不能亏吧?
不然脸还不得丢到太平洋去?
霍悠我看出亲爹有放手给她的心思,对这项目也上了点心。
而只要是她上了心的东西,凭她的能力,就算只分出三分心力,也会做得极好。
比如,现在,就算她看上去还带了些漫不经心,但她其实已经开始动脑动心,默默地在心中展开了一片宏图。
霍饶一和沈概聊了一会,突然提问她,“悠我,你觉得这个投资方案怎么样?”
意欲何为,昭然若揭。
不过是给儿子增加一点脱单的可能性罢了。
毕竟b市呆了那么久也没能脱单,来到新城市,换了一批人,说不定有人眼瞎就给看上了呢?说不定就能脱单呢?
但再好看的花也得出去溜溜才能被别人看到并采走呐,路涟为了让沈概脱个单也是费尽了心思。
沈概一直推辞,也是被逼到了退无可退,才抿着唇不太情愿地出门。
罗赫心中暗道:说不定真让路女士美梦成真了,说不定采走沈总这朵“花”的就是刚才撞上的那位呢?
姜还是老的辣,路女士的苦心孤诣冥冥之中说不定就有了结果。
“快递过去就行。”
“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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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悠我很重视和沈氏的交谈会,换上了和唐沁无一起买的白色镂空纹长裙,露出纤细德过分的腰肢和瓷白的小腿,化了精致的妆,还拿卷发棒卷了卷及腰长发。
霍饶一穿着定制的黑色西装,恰到好处地贴合着身体,黑色这种颜色又冷却了他身上的温和。他靠在沙发上翻阅着文件,一边等霍悠我,神色慵懒,像是早已习惯了这种等待。
不经意间抬眸,见她还在涂抹,眉心不自觉一褶,“只是去见个沈概,合作方而已,至于这么打扮?”
“爸爸,你不懂。”霍悠我不为所动,继续挑选耳饰。挑到最后,耐心耗尽,弯弯的细眉一蹙,“爸爸,你过来帮我挑一下?”
霍饶一非常不愿意,毕竟女儿的打扮是为了去见别的男人,可妻子出差前的叮嘱“女儿长大了,你不许再拦着她的桃花”犹如在耳,他只得很勉强地起身过去。
给傅樱挑了二十多年各种配饰,他也有经验,在数排各式各样的耳饰中,随手就给挑了一对,“这个吧。”
每一只耳钉,都只是一颗一克拉的钻石,这是这些耳饰中设计最简单的一对。但钻石是不规则几何,平添了三分设计的美感,搭配长发与白裙,似乎有着独到的一份恰到好处。
霍悠我接过,戴上,看了下镜中的人儿,她满意地扬了下唇,“我好啦,我们出发吧爸爸。”
见她打扮得犹如盛开的玫瑰,明艳张扬,肆意地绽放着耀眼的光芒,霍饶一脸色微微沉了沉,脸上不见一丝笑意,扯动了下嘴角,“嗯。”
开车途中,霍饶一终于还是没忍住,“喔喔。”
“嗯?”
“外面人心险恶,尤其是不认识的男人,你要更加小心些。”
“我知道的,拜托,爸爸,我也是从小被追到大的,要是不小心的话,早就谈了八百场恋爱了。”
霍饶一听了这话,嘴角却抿得更紧了。是啊,他的小喔喔,从小被追到大的。可是,追求者泛泛,万一……哪天就看上哪个了呢?
他握着方向盘的手微一收紧。
尤其是这个沈概,生的好模样,难得一见的皮相,迷惑性十足。
他突然有点后悔和沈氏的这次基本上已经板上钉钉的合作。
这次会谈对象是霍饶一、霍悠我、沈概及沈氏市场部经理,双方约在了晋城一家顶级的西餐厅。有人曾调侃,这家餐厅仿佛连水都镀了金。
霍悠我进门前小嘴还在叭叭叭,“爸爸,这是新开的西餐厅吗?你这么轻车熟路的是不是常来?那一定很好吃咯?你以后跟妈妈来这约会的时候能不能捎上我?我保证做个合格的电灯泡~”
反正从小到大也做惯了,可是明明她做得那么合格,爸爸还是喜欢偷偷带着老婆出来约会不带她!过分实锤了。
霍饶一嫌她聒噪,刚想让她闭嘴,又觉得不行,万一他不如那些男人温柔,而让那些男人哄骗走了霍悠我,那似乎有点得不偿失。霍饶一按住心思,若有所思地点头,“行。”
霍悠我每说一句话都是抱着被拒绝的态度来的,他这么爽快,是她没想到的。霍悠我挑了挑眉,惊讶得忘记了说话。
霍饶一耳根终于清净。
沈概和市场部经理周近歌已到,看到他们过来,起身。
明明这里有这么多人,可不知道为什么,霍悠我第一眼就锁住了他。
或许,是他相貌出众,也或许,是他气质卓然。
一身她从小到大不知见过多少套的普普通通的黑西装,被他穿出了浑然不同的味道。
她的眼睛顷刻间化身透视眼,一眼就能看出他宽肩窄腰的身材。
霍悠我眸光微闪,怎么都压不住心头那股子,想包养他的冲动和欲望。
那冲动,就快从她的胸腔中喷薄而出。快、快压不住了qaq
再一转眼,那张妖孽一般的脸已在跟前,三分寡冷,三分冷漠,四分礼貌的客气。
霍悠我也是见识过无数美男帅哥的人,东方的西方的都看得多了去了。不说别的,就亲爹都这副人神共愤的长相,她可是从小看到大的,看得都快对男人的颜值免疫了。
——她甚至一度以为她已经免疫。
直到遇到了沈概,她才知道自己太天真了。
她这哪里是免疫?分明是没遇到个顶级的,是还没遇到个“人间尤物”!
沈概再次出现,她发现,她对沈概的颜值,居然,真的,按捺不住。昨天那惊鸿一瞥冲击力不够,今天的冲击力劲头足的她就差把人直接扑倒了!
霍悠我掐紧了手心,紧紧扯住尚存的些许理智。
等父亲和沈概打完招呼,又跟沈概介绍了她,霍悠我才礼貌地打招呼:“你好,沈总。”
“你好,小霍总。”
沈概听到霍饶一的介绍,下意识摩挲了下指腹。
原来是她。
原来她就是霍悠我。
霍家大小姐,霍氏唯一继承人,霍悠我。
跟他问路“迷迭”怎么走,又在舞台上“大放异彩”的那个女人。
昨天商场撞上,因为他对陌生女人从不给予过多的注意与目光,是以才没认出来。
算起来,今天竟是第三次见面了。
的确是个很漂亮的女人,五官精致又特别,怪不得罗赫这样常年跟在他身边见惯了人的也会多夸上一句。
只不过,她好像没认出他。
或许是在迷迭遇见时他戴了墨镜的缘故。
只是。
想不到堂堂霍家大小姐——
竟然还有在迷迭的那一面。
沈概勾了下唇,这判若两人的两幅面孔。
他不动声色地将目光收回,恢复如常的死水一样的平静。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第一次听这称呼,霍悠我心中微漾,有些小小的膨胀感。她也被叫“总”了哎。
抚裙入座,对面是周近歌。对于这个女人,她也有所听闻,这是沈概的得力干将,给他开疆扩土的本事那叫一个厉害,让圈里人闻之色变。
霍悠我悄无声息地打量了下。没想到职场的女强人长相也居于上乘,这也的确少见。
侍者来点单时,霍悠我扫了眼菜单,点了些看上去还不错的招牌的食物。
指尖滑到酒水饮料区时,她的目光流连在最喜欢喝的几种酒和她没喝过的几种酒上,刚要开口,身侧一声轻咳,她即将出口的话在舌尖溜了一圈下意识又给咽了回去,出口已不再是刚刚想说的话:“一杯,冰水,谢谢。”
霍悠我咬牙,冲亲爹露出一个淡淡的微笑。
沈概将二人的互动纳入眼底,嘴角几不可见地微微上扬,扬起一个连他自己都没发现的小弧度。
这么久的淑女模样,终于出现了一丝扯裂,终于看得出一点在迷迭时的那种真面目了。
作者有话要说: 霍悠我:亲爹太狗!!毁我形象!!
☆、第 4 章
点完餐,沈概和霍饶一随口谈起正事。
霍悠我听着他们说话,很惊讶地发现沈概的声音很好听,也很少见,她从未听过这种声音。——跟泉水一样冰凉又清凌凌的,有点冷,却很干净,还带着独特的磁性。
她从小到大见过的人不知凡己,东方西方,各国各洲,各种种族,可还真的第一次听到这种音质的。
周近歌见这位霍大小姐神色懒散,怕是走神走到天边去了。心底暗暗嗤了一声。又是个不中用的花瓶,跟来这里玩的?
这种富家女真是见多了,除了会耽误功夫,还会什么?除了会拖后腿,还会什么?
殊不知,霍悠我看似百无聊赖,随意听着,但其实她已经上了心。
她和周近歌所想的人设不一样。
圈中不乏纨绔子弟,但她霍悠我从小到大就带着野心与傲气。
毕竟,生的非凡,又怎甘平庸?
很多人都说,她含着金汤匙出生,一出生便是许多人的终点,可这都是父母给的。
父母能给她最好的条件,她当然每件事也都要做到最好,变成一个最好的霍悠我,才配得上这一切。
从小到大,还没有她做不好的事情。能拿冠军,她就绝不会去拿亚军季军。
她有家世有好条件有天赋,也有后天的努力和勤恳,想要第一,想要冠军,每每都是唾手可得,如愿以偿地收入囊中。
这样骄傲的,如同明珠一样的,才是她霍悠我。
至于做生意嘛——
从小跟在父亲身边耳濡目染,就算是第一次入行,也不能给亲爹丢人吧?
就算赚不到钱,也不能亏吧?
不然脸还不得丢到太平洋去?
霍悠我看出亲爹有放手给她的心思,对这项目也上了点心。
而只要是她上了心的东西,凭她的能力,就算只分出三分心力,也会做得极好。
比如,现在,就算她看上去还带了些漫不经心,但她其实已经开始动脑动心,默默地在心中展开了一片宏图。
霍饶一和沈概聊了一会,突然提问她,“悠我,你觉得这个投资方案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