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节
韩子煜忘了自己找这家海鲜餐馆是一家网红海鲜餐馆,其实他对很多网红餐馆的印象不好,感觉很多网红餐馆都是营销出来的,其实味道非常一般,他希望深浅海鲜餐馆不要让他失望。
等到将近一点助理才回来,已经饿扁的韩子煜迫不及待打开快餐盒,一道红油鲜亮的肉蟹煲呈现面前,瞬间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鲜香,韩子煜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立马拿出筷子开吃。
夹起一块螃蟹用力一咬,立刻感受蟹肉的鲜甜多汁。
“好香!”韩子煜震惊到了,喜欢海鲜的他吃过世界各地的海鲜,依然还是被面前这份肉蟹煲香到了。
蟹肉极其鲜嫩,挂着浓郁的酱汁,香辣又鲜甜,每一口都让人幸福满满。
除了蟹肉,底下的鸡爪软烂入味,糯嫩又有劲道,越嗦越香。
就连里面的年糕和土豆在秘制酱汁浸泡下也变得又辣又香,不到一会儿韩子煜就把肉蟹煲一扫而空。
一煲下肚,韩子煜立马又打开另一个快餐盒,紫苏的香气扑面而来,已经吃了一份肉蟹煲的韩子煜依然像饿狼一样急迫地夹起一个蛏子放进嘴里,紫苏的香气和蛏子的鲜甜在口腔里萦绕,韩子煜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鲜香包围着,幸福感爆棚。
一份肉蟹煲和一份紫苏蛏子,韩子煜吃到撑,此时他特别感谢那位给他发私信的粉丝,让他有机会吃到如此美味的海鲜。
结果他刚打开微博,又收到那位粉丝发来的私信。
不当熬夜冠军:【今天深浅海鲜餐馆又出新菜品了,是血蛤,不知道你会不会吃血蛤,虽然血蛤看起来有点血腥,但吃起来非常的鲜。】
黄雅萱已经成了深浅海鲜餐馆的常客,她现在的乐趣是每天去深浅海鲜餐馆吃饭和给自己的偶像发海鲜餐馆的美食照片,就算不知道偶像会不会看到,她也坚持发。
万一就被看到了呢。
今天深浅海鲜餐馆出了新菜品血蛤,她以前有吃过血蛤,但并不是很喜欢,不是因为觉得血腥恶心,而是因为味道太腥,腥到她无法接受。
听说深浅海鲜餐馆的新菜品是血蛤时,她还是非常期待的,她吃过深浅海鲜餐馆的海胆水饺,以前她也觉得海胆太腥不喜欢吃,但深浅海鲜餐馆的海胆鲜而不腥。她觉得深浅海鲜餐馆的血蛤可能也不会腥,所以她也去尝尝。
果然深浅海鲜餐馆没有让她失望,血蛤个头很大,饱满又肥美。
血蛤的做法很简单,烧开水,放入血蛤烫几秒就捞出。
烫血蛤经验是非常重要的,烫太久的话,蛤壳就会打开,血蛤里的“血浆”就会流失,蛤肉吃起来干瘪无血,一点都不鲜。
林浅浅记得自己第一次烫血蛤的时候,就因为多烫了一秒,蛤壳就打开了。再尝试一次,少烫一秒,蛤壳又不好打开。林浅浅自己练习了好多遍,才完美地学会了烫血蛤的技巧,精准的掌握了烫血蛤的时间,烫出来的血蛤一个蛤壳都没有开,而且蛤壳可以轻松地掰开。
黄雅萱用手轻轻一掰,蛤壳就打开了,剥壳见血,红艳软嫩,蛤肉饱满软滑,黄雅萱大胆地吸一口,蛤肉和汁水全溜进嘴里,汁水流入喉咙,浓郁的鲜味唤醒味蕾,一点腥味都没有,反而有点清甜。
紧接着黄雅萱一口咬开嫩滑的蛤肉,黏黏的口感里夹杂着一点脆爽,肉嫩润滑,鲜甜多汁,是谁也拒绝不了的别样滋味。
黄雅琼立马拿起第二个掰开,小嘴一嘬,便能感受到极致的鲜,让人欲罢不能。
吃到好吃的东西,黄雅萱的第一反应是发私信推荐给自己的偶像韩子煜,但又担心韩子煜无法接受血蛤这种食物,在她生活中就有一些朋友是不敢吃血蛤,因为他们觉得血蛤血淋淋的有点可怕。但只要敢尝试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所以在给韩子煜私信的时候,黄雅萱特意强烈虽然血蛤看起来有点血腥,但吃起来非常的鲜。
然而韩子煜一点都不害怕血蛤,反而很喜欢血蛤,他喜欢血蛤的鲜,血淋淋的汁水虽然看起来很可怕,但那恰恰是血蛤的灵魂。韩子煜曾经吃过没有血汁的血蛤,干瘪无味,难吃至极。
有血汁的血蛤和没有血汁的血蛤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看到粉丝推荐深浅海鲜餐馆的血蛤,韩子煜想的是海鲜餐馆做的肉蟹煲和紫苏蛏子那么好吃,血蛤肯定不会差。
他心里就升出想去深浅海鲜餐馆吃血蛤的念头,今天的广告拍摄已经全部完成了,他们计划的是今天下午离开承市,但嘴馋的韩子煜决定留下来再吃一顿海鲜。
血蛤刚上桌热乎乎的时候是最鲜甜的,如果凉了血汁会有一点腥味,口感会变差。为了品尝到口感最佳的血蛤,韩子煜决定亲自去一趟深浅海鲜餐馆。
在去海鲜餐馆之前,助理要求韩子煜戴上帽子,穿着低调一点,避免在餐馆被人认出来引起轰动。
作为当红的流量歌手,韩子煜经常在外面被别人认出来,引起路人的围堵拍照。他已经习惯这些,有时候甚至有点享受被众人围观的感觉。
但公司担心在外面围堵的过程容易发生事故,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通常都要求他低调出行。
然而低调出行作用也不大,就算他穿得很低调,戴上帽子口罩,还是经常被认出来。
“没办法,都怪我太红。”韩子煜自恋的说。
最后韩子煜还是听助理的话,下午他穿着普通的休闲服、戴上帽子前往深浅海鲜餐馆,他已经做好一会儿被认出来的准备。
助理提前去领号,快到时间的时候韩子煜才过去,进餐馆就找了一个空位坐下。刚坐下,韩子煜看了看周围的客人,每个客人都在埋头吃东西,好像都没人注意到他这个大明星的到来 。
韩子煜坐了好一会儿,周围的客人没有一个往他这边看的,都沉浸在美食中。他来之前以为自己刚进来就会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毕竟自己身材那么优越,就算戴着口罩也是非常□□的。
可是这家海鲜餐馆的客人的注意力全在美食上,走到哪里都是焦点的韩子煜有点失落。但他失落不到两秒,白亮个头大的血蛤让他瞬间忘了前面的事情,眼里、脑里都只有面前的血蛤。
光是看外表,就能感受到血蛤的肥美。
韩子煜拿起一个就掰开,他没想到轻轻一掰血蛤就开了,比预想中的轻松很多。以前他掰血蛤的时候,都需要用指甲用力抠一下才会打开。
看到血蛤过于容易打开,韩子煜有点失望,根据他吃血蛤的经验,容易打开的血蛤都是烫过了,吃起来会不够鲜嫩。
但他看着手里掰开的血蛤,红红嫩嫩的,非常诱人,又开始充满了期待。
嘴巴一嘬,蛤肉和血汁便滑到舌尖,立马感受到蛤肉的嫩滑和血汁的鲜甜,韩子煜不由得瞪大双眼。
血蛤的鲜嫩在口腔中爆开,让人惊艳无比。
韩子煜开始埋头苦吃,一掰一嘬,就吃完了一个。过不到一会儿,桌子上已经堆满了蛤壳。
此时,韩子煜终于可以理解海鲜餐馆里客人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他,在那么美味的海鲜面前,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估计也没人会注意到。
韩子煜细细品味着嘴里的鲜甜,这个血蛤不仅容易掰开,而且吃起来非常的鲜嫩,真的太厉害了。
“好厉害的厨师!”韩子煜情不自禁地夸了一句。
他开始对海鲜餐馆的老板充满了好奇,可以做出如此美味海鲜的厨师会是怎样的人。
刚想着,就听到海鲜餐馆的食客突然热闹了起来。
“林老板,你今天做的血蛤真鲜,我们很喜欢,您辛苦了。”
“林老板,您今天又漂亮了,你做的血蛤也和您一样漂亮好吃。”
原本都在埋头苦吃的食客纷纷看向从后厨走出来的林浅浅。
今天的新菜品是血蛤,烫血蛤需要非常集中注意力,如果稍微一走神,血蛤就会烫过。长时间集中注意力会让人很累,今天血蛤又特别的畅销,才下午五点餐馆的血蛤就已经全部卖完了。
烫完最后一波血蛤,林浅浅就出来透透气,每次出来看到食客吃得开开心心的,她心情也开开心心的,她非常喜欢这种气氛,每个食客都是发自内心的在夸奖她。
一时之间,海鲜餐馆异常的热闹。
原本韩子煜以为食客们都沉迷于美食,不会有任何人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就连他这个大明星都无法引起他们的注意。没想到海鲜餐馆的老板一出来,他们都放下手中的美食,不约而同地看向海鲜餐馆老板。
在食客们的眼里,他这个大明星还不如一个海鲜餐馆老板,韩子煜转头看向食客们望着的方向,一个清秀、温温柔柔的女生站在这里,即使在娱乐圈见过无数的美女,韩子煜还是觉得这位海鲜餐馆老板的气质非常独特,让人觉得很舒服。
又美又有气质,做菜又好吃,怪不得可以吸引食客们的注意力,就连韩子煜也忍不住多看几眼。
在这些食客们在开开心心享受血蛤的时候,在外面领号的食客收到了一个坏消息,今天的血蛤已经售罄。
“天啊!现在还不到五点,怎么买完那么快!”
“无语了,特意过来吃新菜品,怎么就卖完了?”
“太恐怖了,这些人都是土匪嘛,这么快就把血蛤给抢完了。”
“我要哭死了,要不是因为路上堵车,现在我可能已经在餐馆里坐着吃血蛤,该死的堵车!”
美滋滋在吃血蛤的食客都庆幸自己来早了一步。
“好险,还好我来早了一点,要不然现在就是我站在外面哭泣了。”
“本来我是打算六点才过来吃晚饭的,是我朋友让我来早一点,感谢我那个朋友,感谢他让我今天就可以品尝到海鲜餐馆的新菜品。有点可怜外面的客人,他们要到明天才可以吃到那么好吃的血蛤。”
“还是我聪明,每次有新菜品我都会特意来早一点。”
韩子煜也庆幸自己来早了一步,要是慢了十分钟他可能也吃不到血蛤。
此时,黄雅萱也在海鲜餐馆里,今天中午她早早就来海鲜餐馆吃了新菜品血蛤。下午她又陪小姨过来吃血蛤,一天吃两顿血蛤,怎么吃都吃不腻。
黄雅萱也没想到今天血蛤会卖完那么快,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韩子煜,想着她就拿出手机给韩子煜发私信。
不当熬夜冠军:【通常海鲜餐馆的新菜品都会卖完很快的,如果你想来海鲜餐馆吃新菜品的话,记得要来早一点。我刚在海鲜餐馆听到说今天的新菜品血蛤已经售罄了,真的很恐怖。】
就算知道韩子煜大概率不会看到自己的私信,黄雅萱还是认认真真地发私信。
吃完一顿血蛤,韩子煜又吃了一份椒盐皮皮虾,他已经彻底爱上海鲜餐馆的海鲜,恨不得天天来吃。
可惜现实不允许,他明天下午还要去另一个城市工作。
在回去的路上,韩子煜依然回味着海鲜的美味,脑海里想着菜单上那些他还没有吃过的菜品,爆炒芒果螺、水晶虾冻、鲜虾菌菇汤面……
他已经计划好,下次没有工作的时候他要再来承市,继续品尝剩下那些他没有吃过的菜品。
心情愉悦的韩子煜拿出手机发了一条微博。
韩子煜:【今天心情很好,感谢某位粉丝给我推荐的海鲜,真的很好吃。】
作为流量,韩子煜的微博发出不到一分钟,评论就五千多了。
子煜老婆:【我们子煜哥哥又去吃最爱的海鲜了,哪位粉丝推荐的,推荐的是哪里的海鲜,想去打卡。】
今天也要看帅哥:【老公心情好,我心情也好,今天我也要去吃海鲜,煜哥可不可以给我推荐一下好吃的海鲜。】
韩子煜的耳朵粉:【是不是哪个粉丝在微博给煜哥推荐的,这个粉丝也太幸运了吧,明天开始我也要给煜哥推荐好吃的海鲜,希望煜哥可以看到我推荐的。】
因为韩子煜发的这条微博,他的粉丝都开始积极地给他推荐好吃的。
陀螺战士:【子煜哥哥,我知道一家好吃的海鲜酒楼,柳市海鲜大酒楼,蟹粥和椒盐皮皮虾都很好吃@韩子煜】
煜煜小可爱:【@韩子煜 煜煜快来我们朝市,我们超市遍地都是好吃的海鲜,喜欢海鲜的人来我们朝市都会爱上朝市的。】
子煜的互联网老婆:【老公快看看我,城东路那边有一家超级无敌好吃的面馆,里面的海鲜面很好@韩子煜】
蝴蝶飞了:【@韩子煜希望老公可以看到我推荐的,我可以给老公推荐很多家好吃的饭店。广辉大饭店和永隆大饭店的海鲜都不错,你可以去试试。】
韩子煜随便看了几条,很多粉丝推荐的饭店都是有名的饭店,有好几家是他已经去吃过的,确实还不错。但跟深浅海鲜餐馆比起来就一般了,现在他心里只有深浅海鲜餐馆。
在看粉丝微博的时候,他顺便看了看私信,看到那位给他推荐深浅海鲜餐馆的粉丝。根据那位粉丝发的私信内容,推测刚刚他在海鲜餐馆的时候,那位粉丝也在,只是那位粉丝没有发现他。
韩子煜有点想笑,如果那位粉丝知道刚刚和他在同一个餐馆里,肯定会后悔没有发现他。
刚回到家的黄雅萱打开微博就看到自己的偶像韩子煜发微博了。
韩子煜吃了粉丝推荐的海鲜?
黄雅琼有点激动,她每天都给韩子煜推荐深浅海鲜餐馆的海鲜,难道韩子煜说的那位粉丝是她自己?
越想越激动,她细看了韩子煜发微博的ip地址,ip地址是承市!
黄雅萱已经激动到手抖。
承市,粉丝推荐的,好吃的海鲜。
难道韩子煜今天去了她推荐的深浅海鲜餐馆?
“为什么我没有偶遇到韩子煜?”她今天去了两趟深浅海鲜餐馆,都没有遇到韩子煜。
等到将近一点助理才回来,已经饿扁的韩子煜迫不及待打开快餐盒,一道红油鲜亮的肉蟹煲呈现面前,瞬间就闻到一股浓郁的鲜香,韩子煜忍不住吞了吞口水,立马拿出筷子开吃。
夹起一块螃蟹用力一咬,立刻感受蟹肉的鲜甜多汁。
“好香!”韩子煜震惊到了,喜欢海鲜的他吃过世界各地的海鲜,依然还是被面前这份肉蟹煲香到了。
蟹肉极其鲜嫩,挂着浓郁的酱汁,香辣又鲜甜,每一口都让人幸福满满。
除了蟹肉,底下的鸡爪软烂入味,糯嫩又有劲道,越嗦越香。
就连里面的年糕和土豆在秘制酱汁浸泡下也变得又辣又香,不到一会儿韩子煜就把肉蟹煲一扫而空。
一煲下肚,韩子煜立马又打开另一个快餐盒,紫苏的香气扑面而来,已经吃了一份肉蟹煲的韩子煜依然像饿狼一样急迫地夹起一个蛏子放进嘴里,紫苏的香气和蛏子的鲜甜在口腔里萦绕,韩子煜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鲜香包围着,幸福感爆棚。
一份肉蟹煲和一份紫苏蛏子,韩子煜吃到撑,此时他特别感谢那位给他发私信的粉丝,让他有机会吃到如此美味的海鲜。
结果他刚打开微博,又收到那位粉丝发来的私信。
不当熬夜冠军:【今天深浅海鲜餐馆又出新菜品了,是血蛤,不知道你会不会吃血蛤,虽然血蛤看起来有点血腥,但吃起来非常的鲜。】
黄雅萱已经成了深浅海鲜餐馆的常客,她现在的乐趣是每天去深浅海鲜餐馆吃饭和给自己的偶像发海鲜餐馆的美食照片,就算不知道偶像会不会看到,她也坚持发。
万一就被看到了呢。
今天深浅海鲜餐馆出了新菜品血蛤,她以前有吃过血蛤,但并不是很喜欢,不是因为觉得血腥恶心,而是因为味道太腥,腥到她无法接受。
听说深浅海鲜餐馆的新菜品是血蛤时,她还是非常期待的,她吃过深浅海鲜餐馆的海胆水饺,以前她也觉得海胆太腥不喜欢吃,但深浅海鲜餐馆的海胆鲜而不腥。她觉得深浅海鲜餐馆的血蛤可能也不会腥,所以她也去尝尝。
果然深浅海鲜餐馆没有让她失望,血蛤个头很大,饱满又肥美。
血蛤的做法很简单,烧开水,放入血蛤烫几秒就捞出。
烫血蛤经验是非常重要的,烫太久的话,蛤壳就会打开,血蛤里的“血浆”就会流失,蛤肉吃起来干瘪无血,一点都不鲜。
林浅浅记得自己第一次烫血蛤的时候,就因为多烫了一秒,蛤壳就打开了。再尝试一次,少烫一秒,蛤壳又不好打开。林浅浅自己练习了好多遍,才完美地学会了烫血蛤的技巧,精准的掌握了烫血蛤的时间,烫出来的血蛤一个蛤壳都没有开,而且蛤壳可以轻松地掰开。
黄雅萱用手轻轻一掰,蛤壳就打开了,剥壳见血,红艳软嫩,蛤肉饱满软滑,黄雅萱大胆地吸一口,蛤肉和汁水全溜进嘴里,汁水流入喉咙,浓郁的鲜味唤醒味蕾,一点腥味都没有,反而有点清甜。
紧接着黄雅萱一口咬开嫩滑的蛤肉,黏黏的口感里夹杂着一点脆爽,肉嫩润滑,鲜甜多汁,是谁也拒绝不了的别样滋味。
黄雅琼立马拿起第二个掰开,小嘴一嘬,便能感受到极致的鲜,让人欲罢不能。
吃到好吃的东西,黄雅萱的第一反应是发私信推荐给自己的偶像韩子煜,但又担心韩子煜无法接受血蛤这种食物,在她生活中就有一些朋友是不敢吃血蛤,因为他们觉得血蛤血淋淋的有点可怕。但只要敢尝试一次,就会有无数次。
所以在给韩子煜私信的时候,黄雅萱特意强烈虽然血蛤看起来有点血腥,但吃起来非常的鲜。
然而韩子煜一点都不害怕血蛤,反而很喜欢血蛤,他喜欢血蛤的鲜,血淋淋的汁水虽然看起来很可怕,但那恰恰是血蛤的灵魂。韩子煜曾经吃过没有血汁的血蛤,干瘪无味,难吃至极。
有血汁的血蛤和没有血汁的血蛤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
看到粉丝推荐深浅海鲜餐馆的血蛤,韩子煜想的是海鲜餐馆做的肉蟹煲和紫苏蛏子那么好吃,血蛤肯定不会差。
他心里就升出想去深浅海鲜餐馆吃血蛤的念头,今天的广告拍摄已经全部完成了,他们计划的是今天下午离开承市,但嘴馋的韩子煜决定留下来再吃一顿海鲜。
血蛤刚上桌热乎乎的时候是最鲜甜的,如果凉了血汁会有一点腥味,口感会变差。为了品尝到口感最佳的血蛤,韩子煜决定亲自去一趟深浅海鲜餐馆。
在去海鲜餐馆之前,助理要求韩子煜戴上帽子,穿着低调一点,避免在餐馆被人认出来引起轰动。
作为当红的流量歌手,韩子煜经常在外面被别人认出来,引起路人的围堵拍照。他已经习惯这些,有时候甚至有点享受被众人围观的感觉。
但公司担心在外面围堵的过程容易发生事故,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通常都要求他低调出行。
然而低调出行作用也不大,就算他穿得很低调,戴上帽子口罩,还是经常被认出来。
“没办法,都怪我太红。”韩子煜自恋的说。
最后韩子煜还是听助理的话,下午他穿着普通的休闲服、戴上帽子前往深浅海鲜餐馆,他已经做好一会儿被认出来的准备。
助理提前去领号,快到时间的时候韩子煜才过去,进餐馆就找了一个空位坐下。刚坐下,韩子煜看了看周围的客人,每个客人都在埋头吃东西,好像都没人注意到他这个大明星的到来 。
韩子煜坐了好一会儿,周围的客人没有一个往他这边看的,都沉浸在美食中。他来之前以为自己刚进来就会把所有人的目光吸引过来,毕竟自己身材那么优越,就算戴着口罩也是非常□□的。
可是这家海鲜餐馆的客人的注意力全在美食上,走到哪里都是焦点的韩子煜有点失落。但他失落不到两秒,白亮个头大的血蛤让他瞬间忘了前面的事情,眼里、脑里都只有面前的血蛤。
光是看外表,就能感受到血蛤的肥美。
韩子煜拿起一个就掰开,他没想到轻轻一掰血蛤就开了,比预想中的轻松很多。以前他掰血蛤的时候,都需要用指甲用力抠一下才会打开。
看到血蛤过于容易打开,韩子煜有点失望,根据他吃血蛤的经验,容易打开的血蛤都是烫过了,吃起来会不够鲜嫩。
但他看着手里掰开的血蛤,红红嫩嫩的,非常诱人,又开始充满了期待。
嘴巴一嘬,蛤肉和血汁便滑到舌尖,立马感受到蛤肉的嫩滑和血汁的鲜甜,韩子煜不由得瞪大双眼。
血蛤的鲜嫩在口腔中爆开,让人惊艳无比。
韩子煜开始埋头苦吃,一掰一嘬,就吃完了一个。过不到一会儿,桌子上已经堆满了蛤壳。
此时,韩子煜终于可以理解海鲜餐馆里客人为什么没有人注意到他,在那么美味的海鲜面前,就算是天王老子来了,估计也没人会注意到。
韩子煜细细品味着嘴里的鲜甜,这个血蛤不仅容易掰开,而且吃起来非常的鲜嫩,真的太厉害了。
“好厉害的厨师!”韩子煜情不自禁地夸了一句。
他开始对海鲜餐馆的老板充满了好奇,可以做出如此美味海鲜的厨师会是怎样的人。
刚想着,就听到海鲜餐馆的食客突然热闹了起来。
“林老板,你今天做的血蛤真鲜,我们很喜欢,您辛苦了。”
“林老板,您今天又漂亮了,你做的血蛤也和您一样漂亮好吃。”
原本都在埋头苦吃的食客纷纷看向从后厨走出来的林浅浅。
今天的新菜品是血蛤,烫血蛤需要非常集中注意力,如果稍微一走神,血蛤就会烫过。长时间集中注意力会让人很累,今天血蛤又特别的畅销,才下午五点餐馆的血蛤就已经全部卖完了。
烫完最后一波血蛤,林浅浅就出来透透气,每次出来看到食客吃得开开心心的,她心情也开开心心的,她非常喜欢这种气氛,每个食客都是发自内心的在夸奖她。
一时之间,海鲜餐馆异常的热闹。
原本韩子煜以为食客们都沉迷于美食,不会有任何人可以引起他们的注意,就连他这个大明星都无法引起他们的注意。没想到海鲜餐馆的老板一出来,他们都放下手中的美食,不约而同地看向海鲜餐馆老板。
在食客们的眼里,他这个大明星还不如一个海鲜餐馆老板,韩子煜转头看向食客们望着的方向,一个清秀、温温柔柔的女生站在这里,即使在娱乐圈见过无数的美女,韩子煜还是觉得这位海鲜餐馆老板的气质非常独特,让人觉得很舒服。
又美又有气质,做菜又好吃,怪不得可以吸引食客们的注意力,就连韩子煜也忍不住多看几眼。
在这些食客们在开开心心享受血蛤的时候,在外面领号的食客收到了一个坏消息,今天的血蛤已经售罄。
“天啊!现在还不到五点,怎么买完那么快!”
“无语了,特意过来吃新菜品,怎么就卖完了?”
“太恐怖了,这些人都是土匪嘛,这么快就把血蛤给抢完了。”
“我要哭死了,要不是因为路上堵车,现在我可能已经在餐馆里坐着吃血蛤,该死的堵车!”
美滋滋在吃血蛤的食客都庆幸自己来早了一步。
“好险,还好我来早了一点,要不然现在就是我站在外面哭泣了。”
“本来我是打算六点才过来吃晚饭的,是我朋友让我来早一点,感谢我那个朋友,感谢他让我今天就可以品尝到海鲜餐馆的新菜品。有点可怜外面的客人,他们要到明天才可以吃到那么好吃的血蛤。”
“还是我聪明,每次有新菜品我都会特意来早一点。”
韩子煜也庆幸自己来早了一步,要是慢了十分钟他可能也吃不到血蛤。
此时,黄雅萱也在海鲜餐馆里,今天中午她早早就来海鲜餐馆吃了新菜品血蛤。下午她又陪小姨过来吃血蛤,一天吃两顿血蛤,怎么吃都吃不腻。
黄雅萱也没想到今天血蛤会卖完那么快,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韩子煜,想着她就拿出手机给韩子煜发私信。
不当熬夜冠军:【通常海鲜餐馆的新菜品都会卖完很快的,如果你想来海鲜餐馆吃新菜品的话,记得要来早一点。我刚在海鲜餐馆听到说今天的新菜品血蛤已经售罄了,真的很恐怖。】
就算知道韩子煜大概率不会看到自己的私信,黄雅萱还是认认真真地发私信。
吃完一顿血蛤,韩子煜又吃了一份椒盐皮皮虾,他已经彻底爱上海鲜餐馆的海鲜,恨不得天天来吃。
可惜现实不允许,他明天下午还要去另一个城市工作。
在回去的路上,韩子煜依然回味着海鲜的美味,脑海里想着菜单上那些他还没有吃过的菜品,爆炒芒果螺、水晶虾冻、鲜虾菌菇汤面……
他已经计划好,下次没有工作的时候他要再来承市,继续品尝剩下那些他没有吃过的菜品。
心情愉悦的韩子煜拿出手机发了一条微博。
韩子煜:【今天心情很好,感谢某位粉丝给我推荐的海鲜,真的很好吃。】
作为流量,韩子煜的微博发出不到一分钟,评论就五千多了。
子煜老婆:【我们子煜哥哥又去吃最爱的海鲜了,哪位粉丝推荐的,推荐的是哪里的海鲜,想去打卡。】
今天也要看帅哥:【老公心情好,我心情也好,今天我也要去吃海鲜,煜哥可不可以给我推荐一下好吃的海鲜。】
韩子煜的耳朵粉:【是不是哪个粉丝在微博给煜哥推荐的,这个粉丝也太幸运了吧,明天开始我也要给煜哥推荐好吃的海鲜,希望煜哥可以看到我推荐的。】
因为韩子煜发的这条微博,他的粉丝都开始积极地给他推荐好吃的。
陀螺战士:【子煜哥哥,我知道一家好吃的海鲜酒楼,柳市海鲜大酒楼,蟹粥和椒盐皮皮虾都很好吃@韩子煜】
煜煜小可爱:【@韩子煜 煜煜快来我们朝市,我们超市遍地都是好吃的海鲜,喜欢海鲜的人来我们朝市都会爱上朝市的。】
子煜的互联网老婆:【老公快看看我,城东路那边有一家超级无敌好吃的面馆,里面的海鲜面很好@韩子煜】
蝴蝶飞了:【@韩子煜希望老公可以看到我推荐的,我可以给老公推荐很多家好吃的饭店。广辉大饭店和永隆大饭店的海鲜都不错,你可以去试试。】
韩子煜随便看了几条,很多粉丝推荐的饭店都是有名的饭店,有好几家是他已经去吃过的,确实还不错。但跟深浅海鲜餐馆比起来就一般了,现在他心里只有深浅海鲜餐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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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子煜有点想笑,如果那位粉丝知道刚刚和他在同一个餐馆里,肯定会后悔没有发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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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子煜吃了粉丝推荐的海鲜?
黄雅琼有点激动,她每天都给韩子煜推荐深浅海鲜餐馆的海鲜,难道韩子煜说的那位粉丝是她自己?
越想越激动,她细看了韩子煜发微博的ip地址,ip地址是承市!
黄雅萱已经激动到手抖。
承市,粉丝推荐的,好吃的海鲜。
难道韩子煜今天去了她推荐的深浅海鲜餐馆?
“为什么我没有偶遇到韩子煜?”她今天去了两趟深浅海鲜餐馆,都没有遇到韩子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