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
“这种意料之中的事就不用说了。”锦荣淡淡瞥了他一眼道。
别人以她的女子身份攻讦于她,她就用功在千秋的名声将这些骂声和阻碍冲垮。
“你就不怕名声太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萧约半是调侃半是告诫地道。
“没关系,再高调的名声我也担得起。”锦荣坦然而自信地道。
这种坦然和自信是凭借着她的能力还有努力撑起来的,所以她毫不畏惧。
能在这个时代弄来马铃薯和土豆,虽是侥幸,但背后也付出了她不少的心血。过去为了给沈家留后路兼赚钱,开展了海上贸易,锦荣决定参与争逐天下后,就立刻命人在海外搜寻这两样东西。
开通海路,敢做到这么彻底大胆,沈家也算是开天辟地头一人了,在尝到大甜头,也不吃独食,拉拢了天下其他商户一起做,目的不只为了赚钱,也是为了把他们也都给绑到沈家这条船上,锦荣想要掌控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也不是没人看出她的野心和其中的利害之处,不过海上贸易带来的巨富蒙蔽了很多人的眼睛,甘心跟着沈家走。更重要的是皇权衰弱,沈家成势后再难动得了,也对沈家这些动作无法遏止。
锦荣简直爱死了这个皇权已压不住底下蠢蠢欲动的野心,乱世群雄将起的时代,因为它让这个帝国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包括锦荣。
锦荣正兴致勃勃地谋划造反一事时,见证了她这三年所为的萧约也在心中感叹,即便早有意料,但沈锦荣的许多计划还是让他啧啧称叹啊。
好在,他也不算选错了人。
萧约初次见到沈锦荣是在花灯会上,她就坐在笑呵呵的沈父肩头,不哭不闹,也不被旁边颜色鲜艳的花灯所吸引。
当时萧约就觉得此女不凡,再仔细一看她的面相,心中一惊,凤生龙相,日后贵极至尊。
萧约自幼学习相面之术,且为师门中的天才人物,今日不过闲云野鹤,游走至此地,居然就碰到了这样的面相。他的师门从未见过这样的面相,萧约一边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一边又跃跃欲试,想看看这小姑娘日后是否会如他所预测的一般,登上至尊之位。
于是第二日,萧约便找到了沈家,自荐为书画师傅,沈虔见他风姿俊雅,又的确擅长丹青书法,便答应了。
而锦荣也是无可无不可,只当作打发时间了。
萧约越教导这个面相非凡的女孩,越觉得她不同,胸中自有一番见识,且品性也不凡,赏罚分明,处事有度。
之后又助家中开辟财路,积蓄势力。
但还差了一点,直到那日寻常教书时,锦荣忽然说出了那句话,萧约几年来略微浮躁的心绪也终于平静了。
他看的不错,此女日后当贵极之尊。
小说剧情的内容对锦荣来说犹如鸡肋,男主能在短短数年里成就大业,锦荣不觉得自己会输给他,更何况最大的阻碍也可以解决。
早在多年前,锦荣已经布下局,改变了很多剧情,就连男主邵云沛也没有如同小说中写的出现在锦荣身边,让她有个除掉他的机会。
对这一改变,锦荣也不奇怪,如今天下人都知道她沈锦荣的昭昭之心,并且将她当作有力的对手之一,男主只要是个有脑子有野心的就不会跑到她这边乱窜,因为,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小说中,女配沈锦荣会输给女主,不是因为男主邵云沛爱女主胜过女配,而是因为女配能给他的已经给了,当然就要追求没有得到的女主背后的军权势力了。
从女主徐碧君的角度来看,却未必比女配好上多少,她是大将军的女儿,却自幼熟读诗书经略,有着自认不输于男儿的傲气。
女扮男装离家远行时,意外救下了重伤的男主,相处之后有感于男主有意于天下的志向,愿意作为幕僚为他出谋划策。
她的才智谋略帮助男主一路直上攻无不克,更是成为争夺天下的一方豪雄,得了她父亲大将军的看重,将女儿下嫁,自此再将青衫换罗裙。
成为男主妻子后,徐碧君也无法再像以前那般出谋划策,所有的计谋是限于闺房私语。邵云沛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待天下一统后,徐碧君虽贵为皇后,但却未必有以前自在,后宫争斗让她觉得疲惫,而邵云沛也忌惮于她的聪慧,担心她胁子篡位,最后赐下毒酒。
徐碧君知道但从容饮下,为了一双儿女,也为了寻求解脱,与其困于后宫,倒不如死了个干净。
所以与其说这是一部言情文,倒不如说是男主争霸文,女主和女配都是被男主牺牲的存在。小说结尾,男主孤家寡人,高坐于龙椅之上,追怀故人。
当然,现在已经变了,不会再有这样的结局。
第22章 女皇篇
又是三年一过,天下的形势已渐渐明显,大楚皇室名存实亡,世家门阀占据南方,且经营良久根基深厚难以动摇。都城长安一带由诸侯掌控,协天子匡扶朝政治更名正言顺。
西北有前大将军徐渭,手握兵权,徐家军悍勇,实力最强。但为了以防北边戎狄借中原内乱趁机来袭,所以一直死守西北凉州一带,难以参与中原诸雄争霸之中。
东部一带以沈家势力最盛,虽然是几方势力中根基最浅,实力稍弱的,但沈家最大的优势便是钱财,几乎掌控了天下近八成的经济命脉。
各方豪雄虽有心防范其他势力的打探,但也避不了商人的南来北往,只要沈家一句话,天下的米价盐价就能变。即便已经开展种植马铃薯和玉米了,但米盐依旧是重中之重,民之根基。
沈家家主沈虔早已让权给了女儿,专心去赚钱供女儿造反起事了。沈家又在沈锦荣的几番谋划之下,夺下了大片东南之地,之后就安心发展自己的地盘。
以发展教育,训练军队为主。锦荣也不免庆幸上一世因为家庭的缘故,在部队经过专门训练,尤其是后期林老爷子生怕她死在了那地方,连特种部队都让她待了一段时间,枪械也亲自学过组装,大炮这些重型军事武器也参观过。还在非洲那样混乱暴动的地方经历过枪林弹火的洗礼,知道如何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制造普通炸药和地雷。
锦荣按着新式军队的方式训练着沈家军,在最短的时间里提升沈家军的战斗力,又给家族工匠提供了现代的火药制作方子,让他们进一步研制,有成果者厚赏。
如果说训练军队和研发火器还只是在暗地里行动,那么大力发展教育就是坦然摆在世人面前了。
锦荣毫不吝惜钱财,大建学堂,免费让寒门子弟求学,甚至以奖励的形式提供食宿,除此之外,还搜集天下孤本古籍,经书典籍,建立藏书楼,供读书人翻阅抄写。
锦荣为的就是得到百姓的认同感,以及掌控舆论。
让普通百姓们吃饱肚子的确会让他们感激一时,但真正让他们认同并尊敬的却是学识,以及子孙后代能步入士人阶层,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书都比黄金贵,各阶层的人都更愿意尊敬读书人,这是扎根了数千年的思想。
锦荣这一举,着实让很多人感恩戴德,便是仍然诟病于她女子身份的儒家学子也不禁朝沈家地方深深一鞠躬。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仅仅是为读书人提供庇护之所,便能得到天下学子的尊崇,更何况是提供读书这条上品路呢。
锦荣为了实施这些计划费了不少钱财心力,不过,沈家,别的东西不多,就是钱多。而她更知道,唯名与器,不可让人。
但物以稀为贵,锦荣把读书这种一般只有富贵人家能够享受的权利广泛地落到了贫苦阶层,让书本也不再私有化,自然也会受到其他人的敌对。
其中最为针对的便是门阀世家,他们自恃出身高贵不凡,又有常言道,流水的皇帝,铁打的世家。原以为可以顺利地再扶持一个合他们心意的皇帝,没想到局势乱得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以前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的默默无名小辈,如今一个比一个厉害。
只道时势造英雄。
沈家就是其中崛起的最快也是势力最雄厚的一个,沈锦荣从一个商家女到如今,不过言笑晏晏,便能斩断他们的臂膀,还让他们毫无反击之力。
被世家怨恨的沈锦荣此时正乔装赶往北方,为的是购买战马一事,还有萧约和几个护卫随行。
沈家虽豪富,但也是什么东西想买就能买到的,比如战马,任谁都知道它的价值,沈家过去也收购了不少马匹,甚至自己开辟马场培育良种,但短短的几年的工夫还是比不如有多年养马做马匹买卖经验的北方马场。
购进大批良马这种事虽然重要,但也不至于让锦荣以身犯险,毕竟她的身份今非昔比,不再是沈虔的独生女,而是争逐天下的霸主之一。
对于这事,连沈父也有来劝阻,但锦荣自有主意,她此行除了买马,还另有打算,而且让别人做她不放心。至于萧约,纯粹是他死皮赖脸跟上来的,真是越老越活过去了,锦荣看着依旧童颜俊秀的萧约,忍不住摇头叹气。
五月风乍起,
北方样貌到底于南方不同,更多了分雄奇豪放。
“现在是到哪了?”坐在车厢里的锦荣低头翻阅着手里的书卷,随意道了一句。
外头驾车的侍卫沉声道,“小姐,是到了青州,再行上两天过关就能到百里坞堡了。”
百里坞堡,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交易马匹的对象。
萧约也在车厢里,车厢外表瞧着不起眼,但实则内里宽敞,坐下四五个人也绰绰有余,萧约一路上也悠然闲适,应该说不愧是游走天下的人吗?甚至还不忘记督促锦荣学习奇兵诡道。
进了城后,锦荣一行人稍作休息,侍卫去做了些补给。
锦荣和萧约上临江楼饮了一杯清茶,听得远处桥边传来喧哗声,瞧着人群中央有一个眉清目秀头戴纶巾腰间配着长剑的书生在说话,这是如今士人的惯常打扮,到底世道不太平,刚出来孤身行走的书生多是会点护身的武艺,或佩戴长剑。
萧约眉头微蹙,唤来了一个侍卫,“沈泉,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锦荣眼眸微闪,萧老师似乎不是个爱听热闹的人啊,不过是些小事罢了,锦荣也没有多话。
沈泉很快就去又复回,“禀告小姐,萧先生,是个年轻书生在断案。”
“哦,什么案。”锦荣随口一道。
沈泉犹豫了一下,“起先是偷窃案,后又变成了妻与人偷情杀夫……最后那书生竟指出了那奸夫乃是曾经犯下大案逃窜的山匪。”
锦荣点点头,“是个聪明的书生。”
她往楼下一瞥,却正好对上那书生的眸子,纯澈干净,眉目清秀。
锦荣轻笑了一声,竟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她忽然又想起了小说里的一件事,女主徐碧君不愿拘泥于宅院之中,故扮作男儿相,云游天下,也行过不少侠义公正之事。
“那书生叫什么?”锦荣忽然问道。
沈泉愣了一下,“好像……是叫周君璧。”
那就没错了,周君璧正是徐碧君男扮女装所用化名。
锦荣正思考时,萧约却是一笑,“我观此人面相也是不凡。”
竟兼有皇后和宰相两种面相,闻所未闻,和沈锦荣凤生龙相一般令人不可思议,正是怪事年年有,今朝特别多。萧约既然已经打算帮这个学生走下去,这样不可多得的人才也自然要为她设法收下。
锦荣看了萧约一眼,微微笑道,“我也正有此意。”
女主徐碧君,现在正化名为周君璧,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她断完了那件案子之后,走在大街上,回想起刚才惊鸿一瞥的楼上女子。
那身气度,竟然不输于她父亲徐渭徐大将军,见到她,会让人完全抛却了她是个女子的印象,而是把她当作一个人,一个令人心折不凡的人。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女子。
徐碧君忽然有些自惭不如,一抬眼已经走到了沈氏藏书楼门口。
沈氏藏书楼乃沈锦荣所创立,供天下读书人阅览,徐碧君亦心向往之,进去后,里面往来无白丁之人,皆纶巾青衫,痴痴阅读。藏书楼所藏书籍千千万万,博大精深,囊括了诸子百家的思想。
它在各地的建立也为沈家树立了极大的名声,就算有人包藏祸心,也不敢顶着天下士人的骂声破坏藏书楼。
徐碧君也寻到了一本喜爱之书,静下心来阅览。
她也曾到过沈锦荣治下的地方,百姓食饱衣足,吏治清明,路不拾遗,乱世之中独留一片太平。
在徐碧君心目中,沈锦荣是个传奇人物,她做到了一切以往女子做不到的事情,以女子身份登上了逐鹿天下的舞台。如此豪情壮志,岂能不让徐碧君心潮澎湃。
徐碧君敬重沈锦荣的才能和豪情,也羡慕于她有父亲大力支持,不惧人言。
徐碧君的父亲徐渭,前朝大将军,虽然也疼爱她,但却依旧有着重男轻女和女子理应三从四德的思想。她这次还是破天荒离家出来,想要看一看这个天下。
而不是永远待在家里那四四方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院,眼光只着于针线红妆,还有未来所嫁夫婿。
听说,沈锦荣手下还任用女官,徐碧君握着书卷,眼眸微闪。良久后还是未能下定决心,她要顾及的太多了,只是离家父亲母亲还有可能宽恕她,但要是知道她跑去做了沈锦荣麾下的女官……
当初,她听闻沈锦荣起事,为一方霸主,不过脱口出言赞了一句,被父亲母亲听见了,就罚抄写女训十遍,禁足三日。
只恨自己不是赤条条一个人,了无牵挂,便是粉身碎骨也不怕。
第23章 女皇篇
北方的雨势也来得及,徐碧君听人说这城野有一种长相奇异的动物,有兴致来一观,未料遇上这急雨,又未带油纸伞,幸好看见远处有个长亭,赶忙跑过去避雨。
进了这亭子,徐碧君才发现里面已经有人了,白衣男子和黄衫女子在亭中对弈,守候在旁边的都是些面容普通却并不简单的侍卫侍女。
别人以她的女子身份攻讦于她,她就用功在千秋的名声将这些骂声和阻碍冲垮。
“你就不怕名声太重,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萧约半是调侃半是告诫地道。
“没关系,再高调的名声我也担得起。”锦荣坦然而自信地道。
这种坦然和自信是凭借着她的能力还有努力撑起来的,所以她毫不畏惧。
能在这个时代弄来马铃薯和土豆,虽是侥幸,但背后也付出了她不少的心血。过去为了给沈家留后路兼赚钱,开展了海上贸易,锦荣决定参与争逐天下后,就立刻命人在海外搜寻这两样东西。
开通海路,敢做到这么彻底大胆,沈家也算是开天辟地头一人了,在尝到大甜头,也不吃独食,拉拢了天下其他商户一起做,目的不只为了赚钱,也是为了把他们也都给绑到沈家这条船上,锦荣想要掌控这个国家的经济命脉。
也不是没人看出她的野心和其中的利害之处,不过海上贸易带来的巨富蒙蔽了很多人的眼睛,甘心跟着沈家走。更重要的是皇权衰弱,沈家成势后再难动得了,也对沈家这些动作无法遏止。
锦荣简直爱死了这个皇权已压不住底下蠢蠢欲动的野心,乱世群雄将起的时代,因为它让这个帝国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包括锦荣。
锦荣正兴致勃勃地谋划造反一事时,见证了她这三年所为的萧约也在心中感叹,即便早有意料,但沈锦荣的许多计划还是让他啧啧称叹啊。
好在,他也不算选错了人。
萧约初次见到沈锦荣是在花灯会上,她就坐在笑呵呵的沈父肩头,不哭不闹,也不被旁边颜色鲜艳的花灯所吸引。
当时萧约就觉得此女不凡,再仔细一看她的面相,心中一惊,凤生龙相,日后贵极至尊。
萧约自幼学习相面之术,且为师门中的天才人物,今日不过闲云野鹤,游走至此地,居然就碰到了这样的面相。他的师门从未见过这样的面相,萧约一边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一边又跃跃欲试,想看看这小姑娘日后是否会如他所预测的一般,登上至尊之位。
于是第二日,萧约便找到了沈家,自荐为书画师傅,沈虔见他风姿俊雅,又的确擅长丹青书法,便答应了。
而锦荣也是无可无不可,只当作打发时间了。
萧约越教导这个面相非凡的女孩,越觉得她不同,胸中自有一番见识,且品性也不凡,赏罚分明,处事有度。
之后又助家中开辟财路,积蓄势力。
但还差了一点,直到那日寻常教书时,锦荣忽然说出了那句话,萧约几年来略微浮躁的心绪也终于平静了。
他看的不错,此女日后当贵极之尊。
小说剧情的内容对锦荣来说犹如鸡肋,男主能在短短数年里成就大业,锦荣不觉得自己会输给他,更何况最大的阻碍也可以解决。
早在多年前,锦荣已经布下局,改变了很多剧情,就连男主邵云沛也没有如同小说中写的出现在锦荣身边,让她有个除掉他的机会。
对这一改变,锦荣也不奇怪,如今天下人都知道她沈锦荣的昭昭之心,并且将她当作有力的对手之一,男主只要是个有脑子有野心的就不会跑到她这边乱窜,因为,得不到任何的好处。
小说中,女配沈锦荣会输给女主,不是因为男主邵云沛爱女主胜过女配,而是因为女配能给他的已经给了,当然就要追求没有得到的女主背后的军权势力了。
从女主徐碧君的角度来看,却未必比女配好上多少,她是大将军的女儿,却自幼熟读诗书经略,有着自认不输于男儿的傲气。
女扮男装离家远行时,意外救下了重伤的男主,相处之后有感于男主有意于天下的志向,愿意作为幕僚为他出谋划策。
她的才智谋略帮助男主一路直上攻无不克,更是成为争夺天下的一方豪雄,得了她父亲大将军的看重,将女儿下嫁,自此再将青衫换罗裙。
成为男主妻子后,徐碧君也无法再像以前那般出谋划策,所有的计谋是限于闺房私语。邵云沛是个大男子主义者,待天下一统后,徐碧君虽贵为皇后,但却未必有以前自在,后宫争斗让她觉得疲惫,而邵云沛也忌惮于她的聪慧,担心她胁子篡位,最后赐下毒酒。
徐碧君知道但从容饮下,为了一双儿女,也为了寻求解脱,与其困于后宫,倒不如死了个干净。
所以与其说这是一部言情文,倒不如说是男主争霸文,女主和女配都是被男主牺牲的存在。小说结尾,男主孤家寡人,高坐于龙椅之上,追怀故人。
当然,现在已经变了,不会再有这样的结局。
第22章 女皇篇
又是三年一过,天下的形势已渐渐明显,大楚皇室名存实亡,世家门阀占据南方,且经营良久根基深厚难以动摇。都城长安一带由诸侯掌控,协天子匡扶朝政治更名正言顺。
西北有前大将军徐渭,手握兵权,徐家军悍勇,实力最强。但为了以防北边戎狄借中原内乱趁机来袭,所以一直死守西北凉州一带,难以参与中原诸雄争霸之中。
东部一带以沈家势力最盛,虽然是几方势力中根基最浅,实力稍弱的,但沈家最大的优势便是钱财,几乎掌控了天下近八成的经济命脉。
各方豪雄虽有心防范其他势力的打探,但也避不了商人的南来北往,只要沈家一句话,天下的米价盐价就能变。即便已经开展种植马铃薯和玉米了,但米盐依旧是重中之重,民之根基。
沈家家主沈虔早已让权给了女儿,专心去赚钱供女儿造反起事了。沈家又在沈锦荣的几番谋划之下,夺下了大片东南之地,之后就安心发展自己的地盘。
以发展教育,训练军队为主。锦荣也不免庆幸上一世因为家庭的缘故,在部队经过专门训练,尤其是后期林老爷子生怕她死在了那地方,连特种部队都让她待了一段时间,枪械也亲自学过组装,大炮这些重型军事武器也参观过。还在非洲那样混乱暴动的地方经历过枪林弹火的洗礼,知道如何在最艰苦的条件下制造普通炸药和地雷。
锦荣按着新式军队的方式训练着沈家军,在最短的时间里提升沈家军的战斗力,又给家族工匠提供了现代的火药制作方子,让他们进一步研制,有成果者厚赏。
如果说训练军队和研发火器还只是在暗地里行动,那么大力发展教育就是坦然摆在世人面前了。
锦荣毫不吝惜钱财,大建学堂,免费让寒门子弟求学,甚至以奖励的形式提供食宿,除此之外,还搜集天下孤本古籍,经书典籍,建立藏书楼,供读书人翻阅抄写。
锦荣为的就是得到百姓的认同感,以及掌控舆论。
让普通百姓们吃饱肚子的确会让他们感激一时,但真正让他们认同并尊敬的却是学识,以及子孙后代能步入士人阶层,无论在盛世还是乱世,书都比黄金贵,各阶层的人都更愿意尊敬读书人,这是扎根了数千年的思想。
锦荣这一举,着实让很多人感恩戴德,便是仍然诟病于她女子身份的儒家学子也不禁朝沈家地方深深一鞠躬。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仅仅是为读书人提供庇护之所,便能得到天下学子的尊崇,更何况是提供读书这条上品路呢。
锦荣为了实施这些计划费了不少钱财心力,不过,沈家,别的东西不多,就是钱多。而她更知道,唯名与器,不可让人。
但物以稀为贵,锦荣把读书这种一般只有富贵人家能够享受的权利广泛地落到了贫苦阶层,让书本也不再私有化,自然也会受到其他人的敌对。
其中最为针对的便是门阀世家,他们自恃出身高贵不凡,又有常言道,流水的皇帝,铁打的世家。原以为可以顺利地再扶持一个合他们心意的皇帝,没想到局势乱得超出了他们的想象,以前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的默默无名小辈,如今一个比一个厉害。
只道时势造英雄。
沈家就是其中崛起的最快也是势力最雄厚的一个,沈锦荣从一个商家女到如今,不过言笑晏晏,便能斩断他们的臂膀,还让他们毫无反击之力。
被世家怨恨的沈锦荣此时正乔装赶往北方,为的是购买战马一事,还有萧约和几个护卫随行。
沈家虽豪富,但也是什么东西想买就能买到的,比如战马,任谁都知道它的价值,沈家过去也收购了不少马匹,甚至自己开辟马场培育良种,但短短的几年的工夫还是比不如有多年养马做马匹买卖经验的北方马场。
购进大批良马这种事虽然重要,但也不至于让锦荣以身犯险,毕竟她的身份今非昔比,不再是沈虔的独生女,而是争逐天下的霸主之一。
对于这事,连沈父也有来劝阻,但锦荣自有主意,她此行除了买马,还另有打算,而且让别人做她不放心。至于萧约,纯粹是他死皮赖脸跟上来的,真是越老越活过去了,锦荣看着依旧童颜俊秀的萧约,忍不住摇头叹气。
五月风乍起,
北方样貌到底于南方不同,更多了分雄奇豪放。
“现在是到哪了?”坐在车厢里的锦荣低头翻阅着手里的书卷,随意道了一句。
外头驾车的侍卫沉声道,“小姐,是到了青州,再行上两天过关就能到百里坞堡了。”
百里坞堡,正是他们此行的目的地,交易马匹的对象。
萧约也在车厢里,车厢外表瞧着不起眼,但实则内里宽敞,坐下四五个人也绰绰有余,萧约一路上也悠然闲适,应该说不愧是游走天下的人吗?甚至还不忘记督促锦荣学习奇兵诡道。
进了城后,锦荣一行人稍作休息,侍卫去做了些补给。
锦荣和萧约上临江楼饮了一杯清茶,听得远处桥边传来喧哗声,瞧着人群中央有一个眉清目秀头戴纶巾腰间配着长剑的书生在说话,这是如今士人的惯常打扮,到底世道不太平,刚出来孤身行走的书生多是会点护身的武艺,或佩戴长剑。
萧约眉头微蹙,唤来了一个侍卫,“沈泉,去,看看发生了什么事?”
锦荣眼眸微闪,萧老师似乎不是个爱听热闹的人啊,不过是些小事罢了,锦荣也没有多话。
沈泉很快就去又复回,“禀告小姐,萧先生,是个年轻书生在断案。”
“哦,什么案。”锦荣随口一道。
沈泉犹豫了一下,“起先是偷窃案,后又变成了妻与人偷情杀夫……最后那书生竟指出了那奸夫乃是曾经犯下大案逃窜的山匪。”
锦荣点点头,“是个聪明的书生。”
她往楼下一瞥,却正好对上那书生的眸子,纯澈干净,眉目清秀。
锦荣轻笑了一声,竟是个女扮男装的姑娘。她忽然又想起了小说里的一件事,女主徐碧君不愿拘泥于宅院之中,故扮作男儿相,云游天下,也行过不少侠义公正之事。
“那书生叫什么?”锦荣忽然问道。
沈泉愣了一下,“好像……是叫周君璧。”
那就没错了,周君璧正是徐碧君男扮女装所用化名。
锦荣正思考时,萧约却是一笑,“我观此人面相也是不凡。”
竟兼有皇后和宰相两种面相,闻所未闻,和沈锦荣凤生龙相一般令人不可思议,正是怪事年年有,今朝特别多。萧约既然已经打算帮这个学生走下去,这样不可多得的人才也自然要为她设法收下。
锦荣看了萧约一眼,微微笑道,“我也正有此意。”
女主徐碧君,现在正化名为周君璧,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她断完了那件案子之后,走在大街上,回想起刚才惊鸿一瞥的楼上女子。
那身气度,竟然不输于她父亲徐渭徐大将军,见到她,会让人完全抛却了她是个女子的印象,而是把她当作一个人,一个令人心折不凡的人。
原来这世上还有这样的女子。
徐碧君忽然有些自惭不如,一抬眼已经走到了沈氏藏书楼门口。
沈氏藏书楼乃沈锦荣所创立,供天下读书人阅览,徐碧君亦心向往之,进去后,里面往来无白丁之人,皆纶巾青衫,痴痴阅读。藏书楼所藏书籍千千万万,博大精深,囊括了诸子百家的思想。
它在各地的建立也为沈家树立了极大的名声,就算有人包藏祸心,也不敢顶着天下士人的骂声破坏藏书楼。
徐碧君也寻到了一本喜爱之书,静下心来阅览。
她也曾到过沈锦荣治下的地方,百姓食饱衣足,吏治清明,路不拾遗,乱世之中独留一片太平。
在徐碧君心目中,沈锦荣是个传奇人物,她做到了一切以往女子做不到的事情,以女子身份登上了逐鹿天下的舞台。如此豪情壮志,岂能不让徐碧君心潮澎湃。
徐碧君敬重沈锦荣的才能和豪情,也羡慕于她有父亲大力支持,不惧人言。
徐碧君的父亲徐渭,前朝大将军,虽然也疼爱她,但却依旧有着重男轻女和女子理应三从四德的思想。她这次还是破天荒离家出来,想要看一看这个天下。
而不是永远待在家里那四四方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院,眼光只着于针线红妆,还有未来所嫁夫婿。
听说,沈锦荣手下还任用女官,徐碧君握着书卷,眼眸微闪。良久后还是未能下定决心,她要顾及的太多了,只是离家父亲母亲还有可能宽恕她,但要是知道她跑去做了沈锦荣麾下的女官……
当初,她听闻沈锦荣起事,为一方霸主,不过脱口出言赞了一句,被父亲母亲听见了,就罚抄写女训十遍,禁足三日。
只恨自己不是赤条条一个人,了无牵挂,便是粉身碎骨也不怕。
第23章 女皇篇
北方的雨势也来得及,徐碧君听人说这城野有一种长相奇异的动物,有兴致来一观,未料遇上这急雨,又未带油纸伞,幸好看见远处有个长亭,赶忙跑过去避雨。
进了这亭子,徐碧君才发现里面已经有人了,白衣男子和黄衫女子在亭中对弈,守候在旁边的都是些面容普通却并不简单的侍卫侍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