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肖磊站起来:“睿哥,吃饭吗?”
黎英睿打了个哈欠:“不怎么饿,给我冲杯咖啡。”
话音刚落,就见丁凯复从沙发上猛弹起来,风一样地出去了。
余远洲这一天过得相当糟糕。
工作连连出错,图纸上那几个破数字乱码似的,怎么都进不来脑子。
晚上下班回来又是抓心挠肝的。想看个电影,十来分钟哪个是主角都没记住。
他扣上电脑,披衣服出了门。
夏末的夜,飘着似雾非雾的毛毛雨。静荡荡的街,像是大狗的湿鼻头,难受地一嗅一嗅,就是打不出那个喷嚏。
余远洲没撑伞,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下了雨。两个肩膀潮嗒嗒的发沉,像是骑了个鬼怪,挥之不去。
他食指抹了下眼角,心里翻搅着难受。他知道自己难受的是什么。是难受自己没出息。
和丁凯复发消息这一年,他再度对这人生了情。所以当看到黎英睿疏离的态度时,他竟有种失恋的痛感。
结果呢,还他妈是这个王八蛋。就好像他喜欢丁凯复是天生的似的。
这怎么能让他不为自己难堪?爱上刽子手的杀头犯,都贱出邪了。
余远洲摘了表,借着昏暗的灯光看腕子内的疤。叠着的三四条,深红的,带着缝合的印迹。
表皮的伤口已经长上了,但是神经和肌腱的损伤还没好利索。尤其是掌长肌断裂后的修复,并不理想。前阵子局部产生了粘连,活动时有轻度的牵拉感。
他右手拇指轻轻搓着腕子内凸起的疤,眸色越来越深。丁凯复,为什么就不肯放过他呢。把他伤得这么深,这么惨,又来演绎这一出情深深雨濛濛干什么呢?
余远洲不相信丁凯复爱自己。因为他了解丁凯复。这人霸道惯了,他只是想要征服。越是逮不着,他就越来劲儿,就像是享受狩猎的乐趣。
就是这么一个混账!应该恨,应该忘!可心里那点情,就跟陈年老锈似的,怎么刮都刮不干净。
这让余远洲感到恶心。对自己恶心。他站在马路上,扇了自己一耳光。随后用手腕抹着脸,委屈地哭了起来。
他讨厌自己这种娘们唧唧钻牛角尖的样儿,可越是自我厌恶,抑郁的黑狗就越是撕扯。周遭的一切都开始远去,他又掉进了湖里。
忽然拐角出现一辆拖车,两道车前灯的强光破开雾气,直直打在他的身上。
时间缓慢地拉长,感官快速地远去。他忽然觉得自己‘消失’了,眼睁睁看着车头冲他扑过来。
伴随着一声尖锐急促的喇叭,他像是被人用铁锹拍了大臂。紧着一股失重席卷而来,强烈的光晃过他的眼睛,天旋地转间除了白什么也看不见。
等四周恢复了寂静和昏暗,他才从那种诡异的消失感中稍稍清醒。
他扶着昏沉的脑袋,迷迷糊糊地拍压在自己身上的人:“sorry...”
耳边响起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
“远洲。”
这声呼唤,像是一柄钢锥,直直扎进余远洲的太阳穴。他眼睛蓦地睁大,黑瞳孔大大地浮在眼白上,像两个橄榄圈。紧接着他开始抖,抖得像是踩了电门。
作者有话说:
我像那劳模志愿者,一天到晚爆肝。这一章放明天,我怕你们睡不着觉。
双更吧。
第七十一章
丁凯复手掌垫着余远洲的后脑勺,把他搂得死紧。
他一年没碰着余远洲了。隔着照片,隔着屏幕,隔着人偶的软毛料。思念成灾,成宿成宿睡不着觉,就是想。
想他细滑的发丝,想他柔软的唇舌,想他白净的身子,想他锃亮的眼镜,想他稳重的声音。一天想八百遍,想得心里窸窸窣窣长苔藓。
可余远洲的病,让他不敢上前。
刚才跟在他身后,看他打自己,看他哭。丁凯复的心都跟着碎了。初见时,那么有精气神的一小伙儿,生气都别有风情。
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他真恨不得崩了他自己!
“我好想你,远洲。太想了,你回我消息吧,骂我也好,别不理我。”
“起来。”余远洲的声音颤得厉害。
丁凯复没动。他知道,只要起来,就会看到余远洲的眼睛。那双清丽的眼睛里会溢满憎恶,看见他会像见了鬼一样瞳孔放大。
遭报应一样。越是美好的,他越碰不得。碰了就脏,碰了就碎。
“起来。”余远洲又重复了一遍,“我喘不上气了。”
丁凯复摩挲着他的后脖颈。瘦削的肩膀在他怀里抖得厉害,好似下一秒就要散架。
他动了全部的意志力,才勉强把自己从余远洲身上撕下来。嗦了口摸到肉的手指,像是回味。
余远洲住着胳膊起身。曲起膝盖,双手摁着胸口,缺氧一样地喘。
丁凯复跪在他身边,手在半空中顿着,想碰又不敢。忽然他像是想起什么,在身上拍上拍下地摸索。从屁股兜里掏出个车钥匙大的小遥控器,递给余远洲。
“这个你拿着,以后别怕我了。”
余远洲抬起汗湿的脸瞅了眼:“什么。”
丁凯复见他肯和自己说话,脸都亮了:“遥控器。遥控我的。”
他解开衬衫纽,指着脖子上的黑色颈环:“你不是喜欢电我吗?我随你电。”说罢摁下遥控器开关。
黎英睿打了个哈欠:“不怎么饿,给我冲杯咖啡。”
话音刚落,就见丁凯复从沙发上猛弹起来,风一样地出去了。
余远洲这一天过得相当糟糕。
工作连连出错,图纸上那几个破数字乱码似的,怎么都进不来脑子。
晚上下班回来又是抓心挠肝的。想看个电影,十来分钟哪个是主角都没记住。
他扣上电脑,披衣服出了门。
夏末的夜,飘着似雾非雾的毛毛雨。静荡荡的街,像是大狗的湿鼻头,难受地一嗅一嗅,就是打不出那个喷嚏。
余远洲没撑伞,走了好一会儿才发现下了雨。两个肩膀潮嗒嗒的发沉,像是骑了个鬼怪,挥之不去。
他食指抹了下眼角,心里翻搅着难受。他知道自己难受的是什么。是难受自己没出息。
和丁凯复发消息这一年,他再度对这人生了情。所以当看到黎英睿疏离的态度时,他竟有种失恋的痛感。
结果呢,还他妈是这个王八蛋。就好像他喜欢丁凯复是天生的似的。
这怎么能让他不为自己难堪?爱上刽子手的杀头犯,都贱出邪了。
余远洲摘了表,借着昏暗的灯光看腕子内的疤。叠着的三四条,深红的,带着缝合的印迹。
表皮的伤口已经长上了,但是神经和肌腱的损伤还没好利索。尤其是掌长肌断裂后的修复,并不理想。前阵子局部产生了粘连,活动时有轻度的牵拉感。
他右手拇指轻轻搓着腕子内凸起的疤,眸色越来越深。丁凯复,为什么就不肯放过他呢。把他伤得这么深,这么惨,又来演绎这一出情深深雨濛濛干什么呢?
余远洲不相信丁凯复爱自己。因为他了解丁凯复。这人霸道惯了,他只是想要征服。越是逮不着,他就越来劲儿,就像是享受狩猎的乐趣。
就是这么一个混账!应该恨,应该忘!可心里那点情,就跟陈年老锈似的,怎么刮都刮不干净。
这让余远洲感到恶心。对自己恶心。他站在马路上,扇了自己一耳光。随后用手腕抹着脸,委屈地哭了起来。
他讨厌自己这种娘们唧唧钻牛角尖的样儿,可越是自我厌恶,抑郁的黑狗就越是撕扯。周遭的一切都开始远去,他又掉进了湖里。
忽然拐角出现一辆拖车,两道车前灯的强光破开雾气,直直打在他的身上。
时间缓慢地拉长,感官快速地远去。他忽然觉得自己‘消失’了,眼睁睁看着车头冲他扑过来。
伴随着一声尖锐急促的喇叭,他像是被人用铁锹拍了大臂。紧着一股失重席卷而来,强烈的光晃过他的眼睛,天旋地转间除了白什么也看不见。
等四周恢复了寂静和昏暗,他才从那种诡异的消失感中稍稍清醒。
他扶着昏沉的脑袋,迷迷糊糊地拍压在自己身上的人:“sorry...”
耳边响起一个低沉沙哑的声音。
“远洲。”
这声呼唤,像是一柄钢锥,直直扎进余远洲的太阳穴。他眼睛蓦地睁大,黑瞳孔大大地浮在眼白上,像两个橄榄圈。紧接着他开始抖,抖得像是踩了电门。
作者有话说:
我像那劳模志愿者,一天到晚爆肝。这一章放明天,我怕你们睡不着觉。
双更吧。
第七十一章
丁凯复手掌垫着余远洲的后脑勺,把他搂得死紧。
他一年没碰着余远洲了。隔着照片,隔着屏幕,隔着人偶的软毛料。思念成灾,成宿成宿睡不着觉,就是想。
想他细滑的发丝,想他柔软的唇舌,想他白净的身子,想他锃亮的眼镜,想他稳重的声音。一天想八百遍,想得心里窸窸窣窣长苔藓。
可余远洲的病,让他不敢上前。
刚才跟在他身后,看他打自己,看他哭。丁凯复的心都跟着碎了。初见时,那么有精气神的一小伙儿,生气都别有风情。
怎么就变成了这样。
他真恨不得崩了他自己!
“我好想你,远洲。太想了,你回我消息吧,骂我也好,别不理我。”
“起来。”余远洲的声音颤得厉害。
丁凯复没动。他知道,只要起来,就会看到余远洲的眼睛。那双清丽的眼睛里会溢满憎恶,看见他会像见了鬼一样瞳孔放大。
遭报应一样。越是美好的,他越碰不得。碰了就脏,碰了就碎。
“起来。”余远洲又重复了一遍,“我喘不上气了。”
丁凯复摩挲着他的后脖颈。瘦削的肩膀在他怀里抖得厉害,好似下一秒就要散架。
他动了全部的意志力,才勉强把自己从余远洲身上撕下来。嗦了口摸到肉的手指,像是回味。
余远洲住着胳膊起身。曲起膝盖,双手摁着胸口,缺氧一样地喘。
丁凯复跪在他身边,手在半空中顿着,想碰又不敢。忽然他像是想起什么,在身上拍上拍下地摸索。从屁股兜里掏出个车钥匙大的小遥控器,递给余远洲。
“这个你拿着,以后别怕我了。”
余远洲抬起汗湿的脸瞅了眼:“什么。”
丁凯复见他肯和自己说话,脸都亮了:“遥控器。遥控我的。”
他解开衬衫纽,指着脖子上的黑色颈环:“你不是喜欢电我吗?我随你电。”说罢摁下遥控器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