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
  裴铮的眼前浮现了柳朝朝的身影,这些日子他常常可以梦见朝朝,只不过梦里的她再也不会对着自己笑,她面对自己的时候转身离开,走的决绝,并没有回过头看他一眼。
  他拼了命的追,却根本追不到她,连一片衣角都没有留住,只能看着朝朝消失在自己面前。
  每次醒来的时候,裴铮的心绪总是久久不能平静。
  “亭曈,那都是过去的事情。”
  “母亲,没有过去。”裴铮态度坚定的打断阮氏的话,语气平静的告诉她,朝朝从前受过太多委屈,错已铸成,他已不知如何弥补,绝不会让玖玖再受同样的委屈,“我要为玖玖正名。”
  阮氏闻言皱起了眉头,冷声道,“你可知道你自己在说什么吗?”
  “母亲,朝朝是我的妻子。”裴铮的语气非常的平静,他是得有多荒唐,才会觉得让朝朝当妾,他们还能重新开始?
  裴铮看到母亲欲言又止,他知道母亲要说什么,也知道该怎样做才是最好的打算,只是他已经办不到了,他无法假装平静,也没有办法娶别人为妻,就算是假装的也不可以。
  就算他们之间只是一场交易,也不可以。
  裴铮将孩子放在了阮氏的怀中,一撩衣袍,重重的跪在地上,求母亲原谅,“儿恐怕,要做出让父母为难之事了。”
  阮氏的眼眸颤了颤,并不想再听下去,但裴铮却已经打定了主意,“明日我会亲自去宋家,和宋然商议退亲之事,母亲说的不错,她是女子退婚一事于她更加艰难,若是宋家有什么要求,还望母亲尽力周全。”
  裴铮面无表情的陈诉着,并不觉得被退婚是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
  而且他也笃定宋然会答应,他承诺宋然的,足以让她满意。
  “之后,我会和陛下请旨外放,只是我要带走玖玖。”裴铮并不是个喜欢逃避之人,无论朝朝因为什么而离开他,他都不能丢下玖玖一个,他已经没了娘亲在身边,再不能没有他。
  “裴铮!你可知道你在说什么?!”阮氏忍无可忍的喝道,“你不要这么糊涂!”
  裴铮看着面前不复优雅的母亲,只觉得自己罪孽深重,他究竟做了些什么?让身边的人一个又一个的受到伤害,“母亲,我从来没有像现在这般清醒过。”
  “朝朝在我身边的时候,我以为名声,权力,财富是最要紧的,我看不到她的痛苦和委屈,自以为她定能理解我,但朝朝离开之后,我才知道什么是最重要的。”
  只是物是人非,最重要的人都已经不在。
  裴铮甚至不知道要去什么地方找她。
  但无论能不能找到朝朝,他都万万不可能再与旁人成婚。
  “裴铮!站住,你会身败名裂的。”阮氏在裴铮的身后喊着他,可裴铮却没有回头。
  他决绝的从母亲面前离去,唇边泛起幽幽的冷笑,身败名裂吗?
  早在他抛弃妻子的那一刻,他不就已经是个罪人了吗?
  阮氏拦不住裴铮。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决绝的离去。
  七日之后,宋家主动来退婚,两家分手的体体面面。
  两家都以为问题出在自己的孩子身上,故而并未有太多的争执,可他们两家的体面,却被好事者谣传成为宋然容不下裴铮的爱妾。
  裴铮冲冠一怒为红颜。
  这些谣言传的京城沸沸扬扬,成为许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宋然毫不在意,而裴铮却说到做到,说要为朝朝正名,便不会食言,他拿出了自己和朝朝的婚书,坦言他曾受伤失忆,而朝朝是他失忆时娶的妻子。
  一时之间,流言蜚语甚嚣尘上。
  裴铮亲手将把柄递给政敌,弹劾奏本如雪花片一般堆积在御书房。
  再也没有人关心宋然和裴铮的婚约。
  一个乐得不用出嫁,另一个则是什么都不在乎。
  一月之后,宋然避走扬州,去外祖家高高兴兴的接管家业,而裴铮则是带着玖玖,去往雍州。
  京城很大很繁华,每日都有新鲜的事儿发生,昔日由裴铮闹出来的那些轰轰烈烈,最终被其他事情所替代。
  没有人再提起裴铮和宋然之间的婚约,只记得镇南侯世子为寻妻远走他乡的事情。
  而裴铮这一走,就是五年。
  ——
  五年后,雍州,贺兰山。
  朝朝正和一群农妇一块儿爬着山,倒也不是想锻炼身体,只是想去贺兰山上看看枸杞,同常见的红色枸杞不同,雍州这边的枸杞是黑色的。
  产量极少,价值极高,很是珍贵。
  当地人都靠采摘枸杞为生,将枸杞卖给城中大商户,再由商户贩卖到全国各地。
  枸杞收购的价格并不低,但是贺兰山也不低,就算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想要摘到枸杞,也要费一番功夫。
  农户们原本也想自己贩卖,只是他们摘到的枸杞始终有限,满足不了西域商人的需求,只能将枸杞卖给商户,平时靠贩卖苦力为生。
  朝朝和她们不一样,她同商户才是一伙的,雍州往西便是西域,从西边过来的不仅仅是西域的商人,还有更远的波斯商人。
  几日前打听到再过不久会有新的波斯的商人过来,波斯来的商人,每次出手都非常的大方,从未来过的生面孔,也许会更加的大方。
  这就是朝朝出现在山腰的原因,她是来看看枸杞有没有长成,长得什么模样。
  她心中有数,才好在波斯商人来的时候,同他们好好的做生意。
  只是贺兰山实在是太高,朝朝一个江南水乡长大的姑娘,实在是不太能适应,没一会儿就累得气喘吁吁,脸上还有着不自然的红晕,好在过了五年,她多少是有些习惯。
  在朝朝身边做农妇打扮的便是城中富商徐云,她们俩乔装打扮,跟着众人一块儿爬山,徐云是雍州人,比起朝朝的狼狈来,稍稍好上一些。
  但也累得够呛,她一个当地主的,什么时候自己爬过山?
  若非是拗不过朝朝,她才懒得来,此时此刻徐云压低声音问道,“你可还受得住?”
  朝朝那张白皙的小脸被晒的红扑扑的,她其实有些晕,但还是很镇定的点点头,“你别同我说话,我有些累得慌。”
  朝朝的声音很轻也很细,说起话来就同她这个人一般,软绵绵的,徐云不知她是因为出身江南的缘故还是因为从前不会说话的缘故。
  她的嗓音并没有太多改变。
  只是说出来的话就不怎么好听。
  但这并不妨碍徐云喜欢逗她说话,因为每每听见朝朝那软绵绵的声音,她的心就酥了一片。
  徐云时常和朝朝开玩笑,说当初就是因为朝朝这把嗓音,才会色令智昏,将朝朝带在身边。
  而朝朝根本不搭理她,只是冷着一张小脸反驳:“那时候我根本不会说话,你不过是瞧着我有些用处,才收留我的。”
  每当这时候徐云都会装傻,说她那是慧眼识珠。
  朝朝虽然挺嫌弃,但心中还是由衷的感激徐云。
  她五年前离开京城时,身上只带了二十两银子,不是她不稀罕银子,只是银子多了带不动,还容易遭贼人惦记,银票那就更没有用,到了别的地方,只是废纸一张。
  她不过只是让自己不至于太落魄,免得活不下去。
  朝朝彼时内心茫然,不知该去往何处,京城是万万不能待的,东水乡也回不去,她虽同裴铮说过自己要回家。
  可东水乡那个地方,对朝朝而言不过是一个念想,那间泥瓦房没有她期待的那个人,也只是一个房子而已,她没有什么故土难离的心思。
  所以根本就没有回江南,朝朝知道裴铮一定会去江南找她,故而存了骗他的心思。
  沿途更是一直都花铜板和人打听消息,最后知道雍州地处偏僻,远离京城,她想裴铮肯定不会来这种地方。
  便在雍州安了家。
  起初她是在一大户人家府中当丫鬟的,主家人很好,并没有嫌弃她不会说话,反而因为她哑言对她很是照顾。
  后来,那家男主人要举家迁往京城,夫人甚至还想带她一块儿走,可朝朝却不愿意,只说京城有她不想见到的人,夫人通情达理,赠与她一些银两,就此断了缘分。
  之后,朝朝做过很多工,只要是她可以做的,都去尝试过。
  江南鱼米之乡,百姓多富饶,可雍州地处偏僻,远比其他地方要苦的多,大家都是穷苦人,忙着活下去,没有人会因为她长得好看而心生怜惜,只会有人见她是女人而想方设法的欺负。
  男女皆有,朝朝并不抱怨,柔弱和眼泪保护不了自己,人善被人欺,这是千古不变的道理。欺凌弱小之事常有,她们欺,不过是欺她哑言,不会说话,无法据理力争。
  但有些事情,有一就有二,所以朝朝在第二次被人踢翻饭菜时,拿起了一旁的木棍,也是在那时,朝朝遇见徐云。
  徐云是个商人,商人从不做亏本买卖,她起初不过是见朝朝柔柔弱弱却心智坚定,身上实在太过反差,想要留在身边以备不时之需。
  哪里知道朝朝之后会逐渐展露出自己的天赋,她聪明非常,跟着徐云出了几趟城,竟然听懂了不少方言,要知道许多地方的方言都是晦涩难懂的。
  只因为徐云是个女人,那些商户总是抱团排挤他,因为朝朝的提醒,徐云挽回了许多损失。
  徐云发觉了她的天赋,很是惊喜,只是可惜她不会说话。
  但朝朝给她的惊喜却不止于此,她竟不满足于在徐云身边当侍女,反而要同徐云合作,也是从那天之后,徐云发现朝朝竟然能说话了。
  起初只是简单的吐字,后来越说越清晰。
  徐云颇具经商头脑,而朝朝有语言天赋,许多晦涩难懂的语言,她跟着人学几句便能学会,甚至还听得懂波斯话。
  于是两人通力合作,再也没有被中间人坑银子的事儿。
  而她们的关系也变得愈发亲密,徐云年长朝朝几岁,便认了朝朝当妹子。
  而她也的确把朝朝当自家妹子疼。
  “你平日不是,最厌烦爬山之事,怎么今日这般积极?”徐云见朝朝已经累的够呛,但一点儿也没有放弃,忍不住打趣道。
  朝朝抿唇不言,只因她脑子都有些嗡嗡作响,这会儿纯粹只是不想浪费力气,只是徐云一个劲地在耳边嘟嘟囔囔的,朝朝觉得有点儿吵。
  波斯商人因语言不通的缘故,只会和固定的商户合作,旁人很难分一杯羹,这一回是因为有新的波斯商人要过来,朝朝想要帮徐云率先谈下合作,才要亲自上山来瞧一瞧枸杞,徐云不放心,这才跟了上来。
  朝朝心说这人明明知道是怎么回事,还非要明知故问的。
  朝朝有点烦,见徐云同她开玩笑,便也随口胡诌:“大概是波斯商人,给的太多了些。”
  想了想又很善解人意的补充道,“比你给的还多。”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
  何况,她还只是个人。
  徐云:“……”
  她有时候真的觉得,朝朝比自己还要像奸·商。
  这财迷的程度,简直令人发指。
  第36章 不要同情男人
  朝朝和徐云两人随着大部队徐徐向前, 朝朝似乎全靠一口气撑着,拄着一根木棍,一步一步的往上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