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节
  程婧娆皱着眉头,头脑里想得远远比嘴上说得更多,她没办法不把姜家这遗传性的肾病突然发作和前一世姜民秀突然出现在她演讲台前捅她的那一刀联系在一起。
  前一世她临死时都想不明白,为什么,为什么就会生发这样的事呢,明明已经很多年相安无事了,这一世她和姜民秀接触后,更是奇怪了。
  她儿子性格内敛厚道,如果没有巨大的刺激是绝不会做出冲动之事来的,那前一世到底是什么样的巨大刺激呢?除了姜家这遗传性的肾病,程婧娆都想不出来还有别的了。
  她儿子是不是觉得自己要死了,才会……临死时拉上她这个从来没有管问过自己的妈呢?
  “遗传因素?”安蔷反应很灵敏,马上想到了程婧娆吓得脸色惨白的原因,“你别想太多,民秀才多大,等着出了元宵节,你带他去全面体检一下,我觉得什么事都不会有的。”
  安蔷的宽慰,让程婧娆的脸色好转了些,是的,安蔷说的对,她儿子还年轻,才十五岁,一切还都来得及,凭着她的能力,绝不会让儿子重蹈姜建国的老路的。
  “还有啊,你可别和民秀说啊,民秀还小,不懂这些,对他更好些。”
  这话哪用安蔷叮嘱,程婧娆还想反过来叮嘱安蔷几句呢,千万别在她儿子面前说走了嘴,她可不想她儿子背着这种心理负担过每一天的。
  “我要带他去办护照,就说办护照之前要休检,等着元宵节过后,我以这个理由带他去留原市最好的医院查一查吧。”
  留原市比着淮城的级别要高一些,医院的设施自然要更好,而且留原市医院程婧娆有关系在,可以查得更仔细些。
  “嗯,没事的,你别自己吓自己,实在不行和靳老大打声招呼,就是给你家民秀现换两个肾,靳老大也能做得到。”
  安蔷抬出靳老大打趣程婧娆,程婧娆苦笑摇头,若真是这么简单,就不会有‘生老病死’四个字了,还是从现在开始防患于未然吧。
  ——她一定不要她儿子出事。
  来一次不容易,好几个小时的车程很累不说,以后基本也没有再见姜建国的可能性了,程婧娆决定,当晚他们留宿在了淮城,明天上午再去看一次姜建国,下午再回留原市。
  安蔷按照淮城这里一位客户提供的信息,入住了一家离淮城人民医院比较近的宾馆,开了一个三人大套间,姜民秀住单独的卧室,程婧娆和安蔷一个卧室。
  放好物品,简短的收拾一下,程婧娆和安蔷带着小帅哥姜民秀去逛淮城,因为还在正月,淮城这种民风纯朴的小城里,处处都透露着过年的火热气息,好几家连着的羊肉馆子都挂着大红灯笼,用红纸写着春节大促的消息。
  淮城不产羊肉,羊蝎子火锅却极其闻名,这个时节又是吃羊蝎子最好的季节,既来之则安之,这顿羊蝎子火锅是跑不了的了。
  还是靠安蔷那个老客户给提供的消息,在淮城路找到那家叫‘老一锅’的饭店,他们到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等位了,好在那位安蔷那位老客户是金卡会员,不需要排队就可以有包房服务,这才免了他们一个小时的等待。
  热气腾腾的羊蝎子火锅端上来时,程婧娆已经给姜民秀套好一次性手套了,“我没要太辣的,借点味就好。”辣伤肾。
  连着饮料都换下去了,换成了温开水。
  安蔷瞄了一眼那壶大白水,觉得她自己的肾都跟着疼起来了,程婧娆这是现在开始草木皆兵了。
  姜民秀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他一向对吃喝都是他妈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听妈妈的话,肯定没有错。
  “今天一天累了吧?”程婧娆先给姜民秀盛了点汤,让他喝了压胃里的寒气。
  姜民秀摇头,“还好,”撕了一小块羊肉喂旁边小椅子上眼巴巴望他的来福。
  儿子在她面前一向不说累的,小小年纪就要求自己像男子汉一样,她觉得很欣慰,难免又想起姜家那倒霉的病,太阳穴都跟着跳了。
  “他说他想吃汽水糖,让我们明天给他带一包,汽水糖是什么?”
  姜民秀放下啃了一半儿的羊蝎子,想起他妈出去时,他爸和他提的这个要求。
  那糖是二十年前的产物了,很廉价、做成汽车瓶似的小糖块,一咬开一股子糖汽水,专门放在学校门口卖给小孩子吃,当时是一分钱一个还是一毛钱五个来的,程婧娆不太爱吃糖,都不太记得了。
  要是姜民秀都不知道什么是汽水糖,那估计在姜民秀上学的时候,学校门口就已经没有卖的了。
  “还有卖的吗?”
  程婧娆自言自语地说完,就看到她儿子正冲她摇头,她连忙温和地笑,“明天找家小学门口碰运气吧。”
  正规超市和商场是绝不会有这种三无产品的。
  这姜建国也是有意思,活了三十几岁,将死之时,忽然想起三岁时的东西了。
  淮城人民医院特殊病房里,姜建国自程婧娆和姜民秀走后,一直没有睡,眼神专一地盯着头顶那面雪白的墙棚,时间过到吃晚饭,照顾他的那名狱友要给他喂饭,他才注意窗外的天,已经黑了。
  “吃吧,今天的饭味道还不错,”
  照顾姜建国的那名狱友姓尚,之前和姜建国同一寝室的,判的也是无期,坐了十几年的牢,最近几年表现得好,也获得了几次减刑的机会。
  有狱警在的时候,老尚一般不和姜建国多说话的,他是守规矩的人,就等着再获得减刑机会,就有可能出去了。
  晚饭时间,两名狱警都在门口吃饭,他这才借着喂饭的时候,悄声和姜建国说上几句。
  “嗯,”姜建国勉强撑着精神,吃了两口饭,就不想再吃了。
  老尚瞧着姜建国实在吃不下去,就放下饭碗,喂姜建国喝了口水,艳羡地说:“老姜,我都没想到,你儿子这么大了。”
  他进来的时候,还没有娶妻,这一晃十多年过去了,二十多岁变成四十岁,不知道出去后还能不能有人看得上他,他还想给自家传宗接待,留脉香火呢。
  “生得早,”姜建国挑挑唇,他也就这件事上,有点自傲的资本了,至少死后,膝下不荒凉。
  “那位大美女是你前妻?”
  这才是老尚最想问的,自那女人进了病房和姜建国说话开始,他就觉得眼前发生的是幻觉了。
  “不算前妻,我们没有婚姻关系,”他和程婧娆在一起的那年,别说程婧娆不够法定年纪,就是他,也不够啊,“我们很小的时候,好过一段,生了民秀,就是我儿子。”
  老尚小心措词地问着,“那……那老姜,你那时候一定混得挺好吧?”要不那大美女能跟他嘛。
  “不,”姜建国冷哼一声,随后苦笑着说:“是她那时候比较眼瞎。”
  要不能看上他这种街头小混混吗?哪怕事隔多年,姜建国反应过来,程婧娆对他或许只是一种空虚叛逆时的添补和利用,他也仍对当年那段时光甘之如蜜。如果一切可能重来,回到当初,他还是会走同样的路。
  姜建国这种解释,老尚就比较容易接受了,肯定是那大美女瞎过一段时间,才会被姜建国骗的,要不依着姜建国这模样这德性,被彩票砸中一次,都不可能对那位大美女一亲芳泽的啊。
  这真是人的命天注定啊,不管怎么样,姜建国捞到实惠了,还生了一个长相俊秀的大儿子,就算是时日无多,人家死后也是有儿子孝敬的啊,不像他,都四十岁一把年纪了,狗屁没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