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沈恪抬手看了一眼腕表,心想,这一餐,他大概率要错过了。
  他拨通附近一家餐厅的订餐专线,上次林简尝过他家的特色菜后,随口说了一句好吃,沈恪便留心将订餐号码记了下来。
  这家餐厅送餐的速度很快,为林简订好午餐不久后,送餐员就上门了。
  沈恪将几样餐食换进家里的餐碟中,然后放进微波炉中进行保温,又简单整理了一遍房间后,才给林简发了一条信息。
  【公司临时有事,我需要回南市一趟,等忙完再过来陪你。】
  过两分钟,林简的回复就过来了。
  【这么急,不能吃了午饭再走?我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回家。
  可能是这两个字间流露出来的温度太过熨帖暖心,沈恪终于无声地勾了下嘴角,敲字回答。
  【确实比较急,不能多等。不过午饭已经放在微波炉里保温了,你回来多吃一点。】
  这次林简的回复速度很快,而且是连续两条连发。
  【……你什么时候学会的用微波炉?】
  【好吧,那你路上小心。】
  沈恪嘴边的笑意缓缓放大,热意回温后的眸光,终于融化了一丝眼底的霜寒之意。
  【好。】
  出门下楼,沈恪将车子驶出园区后,才从手机中翻出那个不久前存进去的号码,没有犹豫地拨了出去。
  三声过后,电话接通,一道嘶哑暗沉的声音传来,带着莫名的冷意。
  “hello?”
  沈恪将巴博斯驶去通往城郊边缘的国道,隔两秒,语调平静地淡声问电话那端的人:“你要找林简?”
  那边的呼吸声先是猛地停滞,而后骤然急促起来,随即,对方换上了不太流利的中文,语气恶寒地问:“你是谁?!”
  “不重要。”沈恪说,“一个小时后你就知道了。”
  “要见林简,先过我。”
  第七十四章
  沈恪开车从国道收费站出来, 下了镇里自建的乡道,又行驶了一段时间后,直到周遭水泥硬化后的路面已经完全看不见, 举目皆是坑洼的土路后,才算真正到了城郊边缘一带。
  七月正午的阳光毒辣刺目, 大片金灿灿的阳光毫无遮挡地洒落在周遭房屋破败残旧的墙壁上,斑驳的砖石、狭窄的巷道,一排排连房两旁堆积着破损的杂物和成兜的垃圾, 潮湿与腐交织的气息弥漫在高温的空气中, 愈发显得刺鼻辣眼。
  这个时间, 附近租住的住户大多在工厂上工,所以四周安静异常。
  沈恪绕过两排平房, 在巷尾深处的一扇锈迹斑斑的铁门前站住了脚。
  门虚掩着, 沈恪没什么犹豫地抬手推开。
  与刚才路过的那几栋平房不同, 这一处的院墙要比旁边的院子高出很多, 而等门被推开的时候,沈恪抬眼望去, 才发现入眼即是一片很宽阔的空院子, 墙根下摆放着几台报废生锈的拉丝机,而院子尽头, 则是一间废弃空旷的厂房。
  看样子, 这里曾经是一个私人小作坊式的拔丝厂。
  沈恪抬脚迈过门槛走进去, 周围寂静, 等他步行至空院子中央的时候,对面厂房的铁门忽然“吱呀”一声, 发出一阵凌然牙酸的声响,紧接着, 就被人大力从内推开了。
  沈恪停下脚步,映着刺眼的阳光,看着从铁门中走出来的穿着低腰牛仔裤紧身运动背心的白人男人,微微眯起眼睛。
  ansel,也就是林简的生母的二继子,曾经……或者说五年前,也曾是一名建筑设计师。
  但此时,眼前的男人落拓又颓唐,发须杂乱,褐色的眼睛里已经看不见丝毫属于一名行业设计师的优雅与风度,浑身上下散发着的,尽是暴戾阴狠的气息。
  ansel手中拎着的长棍在脚边划出一道长长的拖痕,而在他身后,还跟着四个同样手拿家伙的男人,全部都是外国人。
  不知道这几个人是ansel来到国内后才开始狼狈为奸,还是一开始就跟着出狱的他从英国跑来的,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就是这几个渣滓看上去已经在这个破败的院子里藏身了一段时间。
  无声的对峙其实非常短暂,ansel眼神恶寒地将沈恪从上到下打量一遍,目光仿若毒蛇细信,而后声音沙哑地用不甚流利的中文问:“你是谁,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即便现在正处于这样寡不敌众腹背受敌的情形下,沈恪的神情依然平静淡然,没有显出丝毫慌乱无措,他一身黑裤黑衬衫,站在暴虐的阳光下宛如一棵孤拔挺立的胡杨,看着眼前的人,淡声说:“你不需要知道这些,我来只问一件事,你找林简要做什么?”
  ansel粘黏的眼神落在沈恪身上,犹如跗骨之蛆,过了很久,才声调缓慢又怪异地问:“不如你先告诉我,你是他什么人?”
  沈恪回答地非常简洁:“家人。”
  “家人……”ansel将这两个字放在唇齿见嚼咂一番,随后忽然露出了一个古怪又暧昧的笑容,“这么巧……我也是他的家人,名义上,他还应该喊我一声……哥哥。”
  男人最后两个字口吻轻佻,仿佛这两个字背后藏着某些难以告人的隐秘纠葛。
  但沈恪知道,其实什么都没有,一切都只是他的故弄玄虚罢了。
  “看样子你并不惊奇?”ansel见沈恪依旧从容平静,仿佛很遗憾似的耸了下肩膀,“那么,你一定也猜到了,我找林简究竟是想干什么,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