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三白眼在远处跳着脚大骂,气急败坏地将一个上前报告的士兵踹翻了个跟头。没人敢在他面前傻站着,数百士卒负弓荷箭前往追捕那群不知好歹、四散而逃的“汉狗”。无数马蹄声如闷雷般隆隆响动,震耳欲聋。借助夜色的遮蔽,林可假装去抓流民,也混进了人群,只是跟着跑了一段路之后,就毫不犹豫地拐进了山林里。
沿途她也碰上了几波北齐士兵,但她穿着千夫长亲卫的衣服,没有谁敢来为难她。半个时辰之后,林可已经顺利摆脱了北齐军队。然而没等她松口气,左边林子里却有呼救声传来,声音隐隐还有些熟悉。
“林寡妇?”
林可心头一惊,躲在暗处看着那边的情形。暗淡的月色映出了林中三人的轮廓,两个北齐鞑子抓住了林寡妇,其中一个满脸淫.色,将林寡妇按倒在地,用力撕扯着她的衣服。
为了自己的安全,林可当然可以当作没看到,就这么转身离去,可是…………
深深地吸了口气,林可张弓搭箭,瞬间出手,箭出如流光,瞬间便收割了一条性命。
放风的一人应声而倒。另一人伏在林寡妇身上,正哼哧哼哧想要脱裤子,听见惨呼声立刻就地一滚,避开了林可的第二箭。
可惜他的裤带已经松了,仓促之下提着裤子根本站不起来。说时迟那时快,林可抢步上前,一把按住这人的嘴,同时将匕首从他颈项之间插了进去。
鲜血飙出,这北齐士兵手脚抽搐,犹自挣扎。垂死之际,那人动作大得出奇,林可死死压着他,一边抓着匕首拼命乱搅,淋了一头一脸的血,等他整个软倒下来,才松开手,任由尸体滑落到地上。
林寡妇傻愣愣地看着这惨烈的一幕,等林可快步走近,嘴一张又想尖叫。林可顺手用皮帽捂住她的口鼻,低声道:“别喊,是我。”
林寡妇瞪大了眼睛。林可移开皮帽,轻轻一推她,示意她跟着走。
“小哑巴,你是小哑巴?”
走了一段路,林寡妇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
“是。”林可转头冲她笑了笑:“别怕,到了这里,差不多就算安全了。”
林寡妇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怎么会穿着外族人的衣服?”
“说来话长。”林可叹了口气,随即道:“你还能走吗?鞑子要攻城,从行进方向来看,他们的目标恐怕是长莱,咱们得抄近路赶去报信。”
前些天做准备的时候,林可已经从祥子这些人那里,将周围的情况都摸清楚了。长莱是座小城,北齐这数百人说不定还真能将它给攻下来。
林寡妇吃了一惊:“要攻城,那长莱不是要打仗了吗?咱们还往那里去?”
“这是乱世。”
林可苦笑了一声道:“鞑子攻其不备,这才可能拿下长莱。但如果长莱早做准备,向当地汾阳守军报信求援,那胜负尚未可知。咱们身无长物,唯一值钱的就是这条命了。富贵险中求,世道艰难,再这样下去,不是饿死就是被强盗鞑子杀掉,还不如豁出去拼点军功,或许还能活得更好些。”
林寡妇垂着头沉默了片刻,忽然道:“小哑巴,你是有大志向的,婶子我不能拖累你。”
林可一愣,便听林寡妇继续道:“我先前逃命时崴了脚,这会儿走了段山路,脚越发肿了,剩下的路怕是怎么也走不快了。你先去吧,放心,婶子慢慢走,很快就能追上来的。”
伤了腿还能赶上来,那就是瞎话了。纵使没伤,林寡妇一介弱质女流,又手无寸铁,想在深山老林里活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林可抿唇看去,发现林寡妇的右脚踝果然肿得跟个馒头一样,难为这一路上林寡妇竟然都咬牙跟上了她的步伐,连半点异样都不曾显露出来。
可刚救下的人,就这么扔在这里吗?
林可握紧拳头,开口道:“我给你做条拐杖,路实在难走的时候,我背你过去。”
“不成,不成!”
林寡妇连连摇头。先前她对林可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可如今却只剩下满心敬佩,只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这个沉默寡言却无比可靠的少年。那份不可言说的心思一歇,便觉得先前的行止太过放浪,心下羞愤悔恨,此刻哪里还肯再让林可背她?
“你总不是怕男女授受不亲吧!”林可犹豫了片刻,开口道:“林嫂子,我是女的!”
林寡妇:…………
到了城里,人多是非多,隐瞒性别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不知是穿越的影响,还是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年纪太小,总之林可还没有月事。但这是怎么都避不开的,有这个时空的土著帮着遮掩,多少会好些。
林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终于还是把自己性别的秘密给说了出来。
然而林寡妇呆愣在原地,整个人仿佛被雷劈过一样,目光发直。
林可见状索性脱了皮甲,将林寡妇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胸上,开口说道:“怎么样?”
林寡妇终于回过神来,摸了摸,脸上露出狐疑的神色,然后又细细摸索了一会。
一阵冷风吹过,两人默默无语地对视,场面十分尴尬。
“小哑巴。”林寡妇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这胸,好像……比我死掉男人的还要平啊。”
林可:…………
☆、第5章 报信
林寡妇终于还是接受了林可是个妹子这种设定,若林可是个男的,林寡妇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孤身一人流落在外,为了活下去拼死拼活的,却让她觉得心口酸酸的疼。
因此她怎么也不肯让林可背自己,硬是自个儿拄着一根歪歪扭扭的枝杈当作拐杖,一拐一拐地往前走,大冬天的,后背全被汗水给浸透了,速度却不减。
林可劝了几次,见她实在不听,也只好在旁边扶着她走。
林寡妇原来住的村子就在这附近,她死掉的男人原来是个猎户,知道不少兽道小径。此时仔细想了想,竟叫林寡妇回忆起一条没多少人知道的小路来。这可是意外之喜,要走的路生生少了三分之一,两人相互搀扶着走了整整一天一夜,终于到了目的地,看着那低矮的土城墙,都有劫后余生之感。
长莱是个小县城,城墙仅有三米左右,黄土垒成,低矮的城门洞开,不时有百姓进进出出,一个形容猥琐的守城士兵懒洋洋地靠在城门旁,叼着根草在来往行人身上扫视,看着有油水又没靠山的,就借口盘查上前拦住,赚上几个“买路钱”。
林可和林寡妇灰头土脸的模样,林可身架又高大,不像是好惹的,因而倒没有被为难。
只是真进了城,林可一时之间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了。
长莱是没有多少守军的,防御大都靠各家团练。若是看着守不住,县令就得向附近的保义屯或者汾阳的募军求助。请神容易送神难,所谓匪过如梳,兵过如篦,不到万一,没有一个地方长官会想把一群丘八请到自己管辖的属地来。林可没有官身,一个平民百姓贸贸然前往报信,说不准连县衙都进不去,就是进去了,县令也不一定就会相信她的说辞,若是赶上心情不佳,说不定还会赏她一顿杀威棒,到时候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该怎么做?
林可凭着一腔血勇赶到长莱,此时此刻却忍不住犯起难来。
她在这里为难,那边酒楼之中,却有一个人正在看她。
那人身高仅三尺有余,竟是个侏儒。因为身子小,脑袋便显得又大又圆,看着怪异又可笑,叫人心生厌恶,只是身上穿着厚重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玉石的发冠,一看就出身富贵人家,许是这样,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这三寸丁给打出门去。
见这侏儒的视线投向窗外,旁边的小厮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发多了,竟涌进城来脏了少爷您的眼睛,小的这就去把人赶开。”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们在路上走,平白无故去赶他们做什么。都是可怜人,送几个馒头过去吧,等他们吃了,就把人带到这里来。”
林可正考虑是不是到县衙敲鼓造个势,逼迫县令见一见自己,就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朝着自己走了过来。那男孩十岁上下的年纪,一脸倨傲,嫌弃地站在三尺开外,随手丢了两个馒头过来,然后粗声粗气地说道:“喂,我家少爷赏你的。赶紧吃了,你祖坟上冒青烟,少爷要见见你。”
家仆这般无礼,主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是个纨绔子弟。
林可心中一寒。
要见她?
按照穿越文的套路,那所谓的主子不会是一眼就看出她女扮男装、貌美如花,要强抢她回去当姨太太吧……
哆嗦了一下,林可和林寡妇不由对视一眼。
林寡妇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哑巴,他们不会是要抢我回去当姨太太吧。”
林可:…………
果断把自己开得太大的脑洞揉吧揉吧给丢了,林可捡起地上的馒头,分给林寡妇一个,随后埋头吃起来。
这年头,自尊没那么重要,吃饱比较重要,吃了这“嗟来之食”,一会儿有什么状况才来得及跑路不是?
看他们的吃相,小厮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吃的差不多了就跟着来吧,别让我家少爷等急了。”
林可点点头,搀扶着林寡妇跟了上去,进了酒楼见到那侏儒,脸上微露讶异。
那侏儒却丝毫不以为意,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绕着林可走了几圈,眼睛越来越亮,高声赞叹道:“好一条汉子,此真壮士也!”
林可:…………
壮士什么的,好气啊,可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姓谢,这里的县令是我的远房叔叔。”
那侏儒接着道:“你才十三四岁吧,这身量日后恐怕还能长。乡野之中也有草莽英雄,小兄弟,你若就此埋没,实在是可惜了,不如跟着我?”
林可若是有意,此时就该纳头便拜,可她实在不想莫名其妙就当了别人的手下。心念一转,林可便深深地作了一个揖,沉声道:“谢公子,长莱危矣!林某是来报信的,百里外有一支近七百人的北齐骑兵,怕是要来大举攻城!”
侏儒——谢公子微微一怔:“北齐鞑子入寇?你如何得知,又有何证据?”
先前林可已经把容易引起误会的甲胄和弓箭都丢了,当下便掏出那把匕首。匕首上的纹饰不同于中原,确是北齐样式。
“小人林可,家住双河村,朝北边逃难途中撞上了北齐军,历经千辛万苦才逃了出来。看他们前行的方向,必是有意于长莱。小人实在不忍看城中百姓受难,因而走山中近路赶来报信。这匕首,是小人当初逃跑的时候,杀了个鞑子,从他身上摸来的。”
谢公子微微动容:“你倒是有一腔报国的热血。”
林可正色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其因祸福避趋之。小人读过几天书,却是明白道理的。”
谢公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收起了匕首,转头对小厮道:“我这就去县衙找谢林,你速请各家来,别说是北齐鞑子要攻城,只说要商议大事,快去,不要耽搁。”
林可这才松了口气。
她知道古人对读书人一向看重,于是为了加重自己的分量,便搜肠刮肚找了这么一句诗来装点门面。她成绩一向不怎么样,学过的东西早大半还给了语文老师,能念出这么一句来,简直是要了她的老命。
谢公子却不知道这些,只觉得林可文武双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招揽之心愈重。
县令和士绅们具体商议什么,可就不关林可一个平头百姓的事儿了。她和林寡妇被谢公子安排着住进了一个院子。早有人替她们准备了一桌吃食,林可两人风卷残云,总算是吃到了几个月来的第一顿饱饭。
吃饱了饭,林可让林寡妇先去房中歇了,自己走出门去,想要看看情况。没走几步,她就撞上了先前那个小厮。
那小厮没了趾高气昂的劲头,一把扯住林可往旁边带,小声说道:“县太爷派人求援去了,可这援兵至少也要三两天才能到。林小哥,我可问你,这鞑子当真要来攻城么?”
林可点点头:“不出一日也就到了吧。”
“这可怎么办?”小厮急得团团转:“少爷偏要跟着守城,唉,他要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夫人交代啊?”
林可道:“不要急,县中有多少丁壮?”
小厮摇摇头:“这我怎么知道,反正不多,而且一个个瘦得东倒西歪,能顶什么用?倒是我家还有十余个家丁,可是,可是…………”
“鞑子此来是为了劫掠,干一票就走的,只要卫所或汾阳派兵来救,不会拼死攻城,立时就会退走。”林可道:“我学过弓箭,力气也大,等闲几人近不了身。若有武器,就分我一点,我在公子身边守着,必然不叫他有失。”
“你?”小厮看了她一会,点点头道:“好,少爷已经叫县太爷打开了武库,我给你弄副好些的弓箭来。对了,我叫谢福,你别光顾着少爷,也得看护看护我啊。”
林可笑着点点头。
小厮默默地看着她,忽然郑重道:“…………林小哥,这出了院门往左拐就是后院了,您可千万别去啊。”
林可一愣:“什么意思?”
“后院住的是都是女眷。”小厮幽幽道:“我怕你一去,就把人都给勾引跑了。”
林可:…………
☆、第6章 守城
沿途她也碰上了几波北齐士兵,但她穿着千夫长亲卫的衣服,没有谁敢来为难她。半个时辰之后,林可已经顺利摆脱了北齐军队。然而没等她松口气,左边林子里却有呼救声传来,声音隐隐还有些熟悉。
“林寡妇?”
林可心头一惊,躲在暗处看着那边的情形。暗淡的月色映出了林中三人的轮廓,两个北齐鞑子抓住了林寡妇,其中一个满脸淫.色,将林寡妇按倒在地,用力撕扯着她的衣服。
为了自己的安全,林可当然可以当作没看到,就这么转身离去,可是…………
深深地吸了口气,林可张弓搭箭,瞬间出手,箭出如流光,瞬间便收割了一条性命。
放风的一人应声而倒。另一人伏在林寡妇身上,正哼哧哼哧想要脱裤子,听见惨呼声立刻就地一滚,避开了林可的第二箭。
可惜他的裤带已经松了,仓促之下提着裤子根本站不起来。说时迟那时快,林可抢步上前,一把按住这人的嘴,同时将匕首从他颈项之间插了进去。
鲜血飙出,这北齐士兵手脚抽搐,犹自挣扎。垂死之际,那人动作大得出奇,林可死死压着他,一边抓着匕首拼命乱搅,淋了一头一脸的血,等他整个软倒下来,才松开手,任由尸体滑落到地上。
林寡妇傻愣愣地看着这惨烈的一幕,等林可快步走近,嘴一张又想尖叫。林可顺手用皮帽捂住她的口鼻,低声道:“别喊,是我。”
林寡妇瞪大了眼睛。林可移开皮帽,轻轻一推她,示意她跟着走。
“小哑巴,你是小哑巴?”
走了一段路,林寡妇终于忍不住出声问道。
“是。”林可转头冲她笑了笑:“别怕,到了这里,差不多就算安全了。”
林寡妇咽了口唾沫,小心翼翼地问道:“你怎么会穿着外族人的衣服?”
“说来话长。”林可叹了口气,随即道:“你还能走吗?鞑子要攻城,从行进方向来看,他们的目标恐怕是长莱,咱们得抄近路赶去报信。”
前些天做准备的时候,林可已经从祥子这些人那里,将周围的情况都摸清楚了。长莱是座小城,北齐这数百人说不定还真能将它给攻下来。
林寡妇吃了一惊:“要攻城,那长莱不是要打仗了吗?咱们还往那里去?”
“这是乱世。”
林可苦笑了一声道:“鞑子攻其不备,这才可能拿下长莱。但如果长莱早做准备,向当地汾阳守军报信求援,那胜负尚未可知。咱们身无长物,唯一值钱的就是这条命了。富贵险中求,世道艰难,再这样下去,不是饿死就是被强盗鞑子杀掉,还不如豁出去拼点军功,或许还能活得更好些。”
林寡妇垂着头沉默了片刻,忽然道:“小哑巴,你是有大志向的,婶子我不能拖累你。”
林可一愣,便听林寡妇继续道:“我先前逃命时崴了脚,这会儿走了段山路,脚越发肿了,剩下的路怕是怎么也走不快了。你先去吧,放心,婶子慢慢走,很快就能追上来的。”
伤了腿还能赶上来,那就是瞎话了。纵使没伤,林寡妇一介弱质女流,又手无寸铁,想在深山老林里活下来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
林可抿唇看去,发现林寡妇的右脚踝果然肿得跟个馒头一样,难为这一路上林寡妇竟然都咬牙跟上了她的步伐,连半点异样都不曾显露出来。
可刚救下的人,就这么扔在这里吗?
林可握紧拳头,开口道:“我给你做条拐杖,路实在难走的时候,我背你过去。”
“不成,不成!”
林寡妇连连摇头。先前她对林可确实有那么一点意思,可如今却只剩下满心敬佩,只觉得自己根本配不上这个沉默寡言却无比可靠的少年。那份不可言说的心思一歇,便觉得先前的行止太过放浪,心下羞愤悔恨,此刻哪里还肯再让林可背她?
“你总不是怕男女授受不亲吧!”林可犹豫了片刻,开口道:“林嫂子,我是女的!”
林寡妇:…………
到了城里,人多是非多,隐瞒性别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不知是穿越的影响,还是她现在的这具身体年纪太小,总之林可还没有月事。但这是怎么都避不开的,有这个时空的土著帮着遮掩,多少会好些。
林可给自己找了个借口,终于还是把自己性别的秘密给说了出来。
然而林寡妇呆愣在原地,整个人仿佛被雷劈过一样,目光发直。
林可见状索性脱了皮甲,将林寡妇的手按在了自己的胸上,开口说道:“怎么样?”
林寡妇终于回过神来,摸了摸,脸上露出狐疑的神色,然后又细细摸索了一会。
一阵冷风吹过,两人默默无语地对视,场面十分尴尬。
“小哑巴。”林寡妇犹豫了一下,问道:“你这胸,好像……比我死掉男人的还要平啊。”
林可:…………
☆、第5章 报信
林寡妇终于还是接受了林可是个妹子这种设定,若林可是个男的,林寡妇还不觉得有什么,可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孤身一人流落在外,为了活下去拼死拼活的,却让她觉得心口酸酸的疼。
因此她怎么也不肯让林可背自己,硬是自个儿拄着一根歪歪扭扭的枝杈当作拐杖,一拐一拐地往前走,大冬天的,后背全被汗水给浸透了,速度却不减。
林可劝了几次,见她实在不听,也只好在旁边扶着她走。
林寡妇原来住的村子就在这附近,她死掉的男人原来是个猎户,知道不少兽道小径。此时仔细想了想,竟叫林寡妇回忆起一条没多少人知道的小路来。这可是意外之喜,要走的路生生少了三分之一,两人相互搀扶着走了整整一天一夜,终于到了目的地,看着那低矮的土城墙,都有劫后余生之感。
长莱是个小县城,城墙仅有三米左右,黄土垒成,低矮的城门洞开,不时有百姓进进出出,一个形容猥琐的守城士兵懒洋洋地靠在城门旁,叼着根草在来往行人身上扫视,看着有油水又没靠山的,就借口盘查上前拦住,赚上几个“买路钱”。
林可和林寡妇灰头土脸的模样,林可身架又高大,不像是好惹的,因而倒没有被为难。
只是真进了城,林可一时之间却不知道接下来应该怎么办了。
长莱是没有多少守军的,防御大都靠各家团练。若是看着守不住,县令就得向附近的保义屯或者汾阳的募军求助。请神容易送神难,所谓匪过如梳,兵过如篦,不到万一,没有一个地方长官会想把一群丘八请到自己管辖的属地来。林可没有官身,一个平民百姓贸贸然前往报信,说不准连县衙都进不去,就是进去了,县令也不一定就会相信她的说辞,若是赶上心情不佳,说不定还会赏她一顿杀威棒,到时候就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该怎么做?
林可凭着一腔血勇赶到长莱,此时此刻却忍不住犯起难来。
她在这里为难,那边酒楼之中,却有一个人正在看她。
那人身高仅三尺有余,竟是个侏儒。因为身子小,脑袋便显得又大又圆,看着怪异又可笑,叫人心生厌恶,只是身上穿着厚重的棉袍,长可及膝,头上戴着玉石的发冠,一看就出身富贵人家,许是这样,店家才殷切有加,而不是把这三寸丁给打出门去。
见这侏儒的视线投向窗外,旁边的小厮立刻道:“年景不好,流民越发多了,竟涌进城来脏了少爷您的眼睛,小的这就去把人赶开。”
侏儒斜睨了他一眼,淡淡道:“他们在路上走,平白无故去赶他们做什么。都是可怜人,送几个馒头过去吧,等他们吃了,就把人带到这里来。”
林可正考虑是不是到县衙敲鼓造个势,逼迫县令见一见自己,就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孩朝着自己走了过来。那男孩十岁上下的年纪,一脸倨傲,嫌弃地站在三尺开外,随手丢了两个馒头过来,然后粗声粗气地说道:“喂,我家少爷赏你的。赶紧吃了,你祖坟上冒青烟,少爷要见见你。”
家仆这般无礼,主子估计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还是个纨绔子弟。
林可心中一寒。
要见她?
按照穿越文的套路,那所谓的主子不会是一眼就看出她女扮男装、貌美如花,要强抢她回去当姨太太吧……
哆嗦了一下,林可和林寡妇不由对视一眼。
林寡妇忧心忡忡地问道:“小哑巴,他们不会是要抢我回去当姨太太吧。”
林可:…………
果断把自己开得太大的脑洞揉吧揉吧给丢了,林可捡起地上的馒头,分给林寡妇一个,随后埋头吃起来。
这年头,自尊没那么重要,吃饱比较重要,吃了这“嗟来之食”,一会儿有什么状况才来得及跑路不是?
看他们的吃相,小厮不屑地撇了撇嘴:“行了,吃的差不多了就跟着来吧,别让我家少爷等急了。”
林可点点头,搀扶着林寡妇跟了上去,进了酒楼见到那侏儒,脸上微露讶异。
那侏儒却丝毫不以为意,从椅子上跳了下来,绕着林可走了几圈,眼睛越来越亮,高声赞叹道:“好一条汉子,此真壮士也!”
林可:…………
壮士什么的,好气啊,可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姓谢,这里的县令是我的远房叔叔。”
那侏儒接着道:“你才十三四岁吧,这身量日后恐怕还能长。乡野之中也有草莽英雄,小兄弟,你若就此埋没,实在是可惜了,不如跟着我?”
林可若是有意,此时就该纳头便拜,可她实在不想莫名其妙就当了别人的手下。心念一转,林可便深深地作了一个揖,沉声道:“谢公子,长莱危矣!林某是来报信的,百里外有一支近七百人的北齐骑兵,怕是要来大举攻城!”
侏儒——谢公子微微一怔:“北齐鞑子入寇?你如何得知,又有何证据?”
先前林可已经把容易引起误会的甲胄和弓箭都丢了,当下便掏出那把匕首。匕首上的纹饰不同于中原,确是北齐样式。
“小人林可,家住双河村,朝北边逃难途中撞上了北齐军,历经千辛万苦才逃了出来。看他们前行的方向,必是有意于长莱。小人实在不忍看城中百姓受难,因而走山中近路赶来报信。这匕首,是小人当初逃跑的时候,杀了个鞑子,从他身上摸来的。”
谢公子微微动容:“你倒是有一腔报国的热血。”
林可正色道:“苟利国家生死以,其因祸福避趋之。小人读过几天书,却是明白道理的。”
谢公子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收起了匕首,转头对小厮道:“我这就去县衙找谢林,你速请各家来,别说是北齐鞑子要攻城,只说要商议大事,快去,不要耽搁。”
林可这才松了口气。
她知道古人对读书人一向看重,于是为了加重自己的分量,便搜肠刮肚找了这么一句诗来装点门面。她成绩一向不怎么样,学过的东西早大半还给了语文老师,能念出这么一句来,简直是要了她的老命。
谢公子却不知道这些,只觉得林可文武双全,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招揽之心愈重。
县令和士绅们具体商议什么,可就不关林可一个平头百姓的事儿了。她和林寡妇被谢公子安排着住进了一个院子。早有人替她们准备了一桌吃食,林可两人风卷残云,总算是吃到了几个月来的第一顿饱饭。
吃饱了饭,林可让林寡妇先去房中歇了,自己走出门去,想要看看情况。没走几步,她就撞上了先前那个小厮。
那小厮没了趾高气昂的劲头,一把扯住林可往旁边带,小声说道:“县太爷派人求援去了,可这援兵至少也要三两天才能到。林小哥,我可问你,这鞑子当真要来攻城么?”
林可点点头:“不出一日也就到了吧。”
“这可怎么办?”小厮急得团团转:“少爷偏要跟着守城,唉,他要有个三长两短,我怎么跟夫人交代啊?”
林可道:“不要急,县中有多少丁壮?”
小厮摇摇头:“这我怎么知道,反正不多,而且一个个瘦得东倒西歪,能顶什么用?倒是我家还有十余个家丁,可是,可是…………”
“鞑子此来是为了劫掠,干一票就走的,只要卫所或汾阳派兵来救,不会拼死攻城,立时就会退走。”林可道:“我学过弓箭,力气也大,等闲几人近不了身。若有武器,就分我一点,我在公子身边守着,必然不叫他有失。”
“你?”小厮看了她一会,点点头道:“好,少爷已经叫县太爷打开了武库,我给你弄副好些的弓箭来。对了,我叫谢福,你别光顾着少爷,也得看护看护我啊。”
林可笑着点点头。
小厮默默地看着她,忽然郑重道:“…………林小哥,这出了院门往左拐就是后院了,您可千万别去啊。”
林可一愣:“什么意思?”
“后院住的是都是女眷。”小厮幽幽道:“我怕你一去,就把人都给勾引跑了。”
林可:…………
☆、第6章 守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