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什么教团?”我觉得我现在一定是“一脸懵”的表情。从小志的言行来看,这里似乎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就是宗教的教团,不是现存的某个宗教,而是一个新生的邪教。你应该明白,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无神论者,对一些宗教的感觉也不好。一些宗教以神的名义压迫剥削他人,发动战争排除异己,制造屠杀,所以不少人对此很反感。在国内,搞邪教是没有前途的。”
我说道:“但你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宗教是导人向善的。我在想,每一样东西的出现都有意义,在最初它们一定符合了许多人的诉求,不然也不会得到广泛传播。反正大家都快死了,有个信仰总是好事,至少给个盼头,人没盼头就活得特别苦。”
毕竟社会已经崩溃了,用所谓的信仰来指引幸存者也许是一件好事。
可是,神体现神性,负责将其贯彻的却是人,而人是不可靠的——即使宣扬超脱的宗教也可能做强取豪夺的事情,宣扬慈爱和平等的宗教也可能肆无忌惮地屠杀其他民族。
果不其然,庄晓蝶也提到了这一点。
“这里所谓的教团就是由人主导的,而不是神。而且这个人,我恰好认识。在末日前,他就是一个神棍。”庄晓蝶说道,“有句老话说得好,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有些做了亏心事的人害怕怪力乱神的事情,所以就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神棍专门为他们服务。”
“所以他现在算是教主一样的人物?你怎么知道这些?”我好奇道。
“是的。从前我不知道,但求生时,大家接纳新人不都会追根究底吗?”庄晓蝶说道。
“你是说他是你原来的队友?”我问道。
“没错,就是因为了解他,我才会对这里充满戒备。这里的教主名叫郑宏颖,五十多岁,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其实就是个骗子,而且他还是一桩命案的嫌疑人。”
“那你们是怎么分开的,为什么他突然成了你口中的教主,案子又是怎么回事?”我有太多的疑问了。
一个神棍怎么可能在短短几个月里建立起这样的组织,庄晓蝶说的命案是什么?就算是末日,杀人也是不被允许的,别看那么多灾难片中,幸存者没过几日就开始相互残杀,现实生活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人类花费数千年建立起的道德体系不会那么脆弱。
如果这里的领导是谋杀犯,那这里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我认为做人和写字一样,是有格子的,一旦出了格,打零分也不为过,而且如果出格一次,就极有可能出格第二次。法律不可能绑着人,越过一次底线而没有受到惩罚,那就会失去对底线的敬畏感,让一个没有底线的人当首领是件可怕的事情。
“我慢慢和你说吧。”庄晓蝶道,“我和郑宏颖在同一支队伍里,算上我,那支队伍大概有十五人。”
“那已经是支不小的队伍了。”我说道。
毕竟,我和唐玄鸣他们才四个人。
“这个队伍能成立,全亏了我们的领队。”庄晓蝶说道,“有些人天生就是领袖,能自然而然地聚集起一波人。就像雨一样,如果只有水汽,那很难凝结成雨滴,只有有了一颗尘埃作核,雨滴才会成形——王子诺就是这样的人。而他被谋杀了。”
我问道:“如果他真是你说的那种人,那为什么会有人杀他?他活着才对大家有利。”
“动机也是疑点之一。”庄晓蝶突然压低了声音说道,“而且他死在了密室当中。”
“密室?”
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这个词。凶手做些什么事,一定是有原因的。而制造密室,大概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原因。
一、由于意外,现场变成了密室,不是凶手的本意。
二、让人以为死者是自杀,或者是死于意外。
三、用密室来掩盖杀人时留下的什么线索,比如里面放了什么装置,需要撞门来毁掉这个装置。
四、嫁祸给有可能出入密室的人,或是和死者一起身处密室的人。
五、凶手为了脱罪。与第四条类似,但不是靠嫁祸他人,而是让凶手看起来没有作案条件,让警方转移注意力。
六、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给凶手更多时间逃离或做准备。
“所以一个没有理由被害的人死在密室当中。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问。
“案子发生那天是这样的。”庄晓蝶陷入了回忆之中。
案子发生在午后,王子诺正在自己房间内办公,大概是计算物资存量和思考明天的部署吧。他的房间在三层,外面是一条小巷。王子诺有远眺的习惯,工作一段时间就要远望一会儿,休息一下。
这里要说明一下,王子诺的队伍此时正驻扎在西湖景区的别墅内。这间别墅一共四层,由于位于景区,过于喧闹,别墅的主人只是偶尔使用这间别墅,所以他们找到这里时,里面没有人和丧尸,而且别墅内设施完善,地下室甚至有发电机。安保没有问题,门窗也完好,一层、二层都加装有防盗窗,门窗都从里面上了锁,外人和丧尸闯不进来,是个完美的据点。
王子诺泡了咖啡,由于条件有限,酷爱咖啡的王子诺也只能靠速溶咖啡解馋。就在此时,一位熟人敲响了王子诺的房门,王子诺迎他进来,随手也为他泡了一杯咖啡。
后来调查时发现,王子诺桌上有两杯咖啡,一杯喝了三分之一,另一杯好像只喝了一小口,应该是来者接下了这杯咖啡,然后喝了一点。
咖啡杯上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痕迹。也许杯壁上留有指纹,如果他们掌握鉴定技术,就能知道谁喝过那杯咖啡了。只可惜人类社会已成了灰烬,现代刑侦技术与之陪葬,至少在案件侦破技术方面,人们又回到了原始社会。
回归正题,这两人应该聊了一些事情,王子诺将自己的后背毫无防备地露给对方,结果,对方用利器刺杀了王子诺。
从伤口上来看,那应该是一把匕首,从后心刺入,仅仅一下就杀死了王子诺,凶手还用绑带裹住了王子诺。
然后,凶手就离开了房间,将门反锁。
庄晓蝶他们来到这个房间,发现房门关着,撞开门发现王子诺死了,而且由于王子诺是背后中刀,所以绝不可能是自杀。
王子诺死后,他们彼此猜忌,毕竟谁也不想和杀人凶手待在一起。
他敢在基地杀人,就敢在外面杀人——在外面杀人还要容易一些,他只需要故意把人往丧尸群里一推就好了。
没过多久,他们平分了物资离开了那里。就算再相遇,他们也形同陌路。
庄晓蝶觉得郑宏颖可疑,因为在他们散伙后,郑宏颖过得最好。
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杀戮,一桩杀人案背后,获利最多者总是嫌疑最大。
虽然郑宏颖的成功与王子诺的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凭借女人的第六感,庄晓蝶认定郑宏颖这个人有问题。当然,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庄晓蝶没有证据。
我皱着眉头,诚恳地说道:“怎么说呢,我脑子不算太好,上学的时候,数学成绩就不好,看刑侦剧和推理小说,除非特别俗套的剧情,一般情况下我是猜不中手法和诡计的。当然,我很愿意听你说。”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庄晓蝶说道,“当初那么多人也没能查明真相,过了这么久,就更难查了。我刚刚只说了个大概,你有什么想法都可以问我。”
“那我问几个问题,你们最后看到王子诺是什么时候?”我问道。
庄晓蝶回答道:“上午九点,许大禹找过王子诺。”
“中午呢,他不和你们一起吃饭吗?”我问道。
“我们午餐一般不在一起吃。”庄晓蝶说道,“晚餐是一起吃的,午餐是前一天剩下的干粮。”
我点了点头,这是很正常的情况,白天大家都在忙活,把大家聚集起来烧火做饭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你们中午吃了什么?”我问。
“前一天做的饭团,里面塞了话梅什么的。如果在屋里,可以烧热水做成汤泡饭。”
看来他们比我们吃得好一点。
“平时找王子诺的人多吗?”我问道,“下午的时候会有人找他吗?”
“不多,几乎没有。”庄晓蝶说道,“王子诺是那种很强调计划性的人,每天晚上,他会查看大家的收获,计划的进展情况,大家讨论下一步该怎么办,定下方向后,他给出大概的方案。除非有突发事件,大家平时不会找王子诺。”
“听起来,他的工作很清闲。”
庄晓蝶的脸立刻板了起来。我觉得我踩到地雷了。
“不,他参加劳作。”庄晓蝶说道,“他会和搜寻队一起出去,有时也会留在基地帮忙做饭什么的,哪里缺人,他就会去哪里。上午,他基本和其他人一起忙活。中午,他会午休一会儿——我们都会午休,这不是他的特权。为了方便大家找他,下午他基本就待在房间里了。”
“但你刚才说最后看到王子诺是在上午,还是许大禹去找他的。”
“那天刚好在休整,除了四五个人在外面,剩下的人都没出去,活儿也都放下了,不过午饭还是各自吃。许大禹找王子诺是因为一批物资的事情。”
“这么说来,凶手可能是特意选这天下手的。他有足够的作案时间和作案条件,还有足够多的嫌疑人来隐藏自己。”我说道,“那你们赶到时,咖啡是什么样子的,容量多少,温度如何?”
我想要通过咖啡的状态来判断案发时间。
热水的温度会逐渐降低,最终会和周围的空气温度保持一致,因为热量是会扩散的,周围的冷空气和热水的热量交融,最终平衡。
牛顿冷却模型是指:在常温环境下,如果最初的温度是θ1,环境温度是θ0,则经过时间t(单位:min)后物体的温度θ(单位:c)将满足;θ=f(t)=θ0+(θ1-θ0)e-kt,其中k为正常数。现在室温是二十五摄氏度,我们可以拿一杯同样体积、杯型一样的沸腾咖啡来做实验,将它放到室温,求出k的数值,就能用来计算t了。
“撞门时,我们就看过了时间,下午三点二十六分。但我们查看咖啡已经是二十分钟之后了。咖啡虽然是温的,但已经接近室温了……你问这个有什么用吗?”
“我想知道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对了,你们能估计死亡时间吗?”
庄晓蝶面露难色,说:“我们都是普通人,缺乏相关的知识,准确的时间,我们估计不出来,王子诺尸体上还没有尸斑,从这点来看,死亡时间应该是下午一点二十六分到三点二十六分之间。”
由于人死后血液停止循环,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暗红色或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呈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一般在人死后二至四小时出现。
庄晓蝶又说道:“但我们普遍认为王子诺是下午两点左右被害的。”
我问道:“为什么?”
“因为王子诺尸变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庄晓蝶。
“对不起。”
先前的友人变成了丧尸,他们还要再“杀”他一次,心里一定不好过,怪不得他们过了二十分钟才查看咖啡。
“没关系,有错的是凶手。”庄晓蝶说道。
“这样吧,你还是从头说起。”我说道,“那天下午,你在干什么?听到什么动静才知道王子诺出事了?”
“那天我在一层处理食物。其实就是腌制鸡蛋,前几天,我们搜到一批鸡蛋,准备吃掉一部分,另一部分仿照咸鸭蛋的方法做成咸鸡蛋。”
“三点左右,我听见一声巨响,是从王子诺房间的方向传出来的。”庄晓蝶说道,“丧尸有听觉,我们平时都不敢发出太大的响声。虽然丧尸攻不进房子,但如果它们堵住出入口,也会让我们很头疼。所以有警惕性比较高的人想去查看一下。我也因为关心王子诺,想去看看。”
“到王子诺房间,你们花了二十分钟?”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没错,走廊、过道上的门都被锁上了。”
“那些门平时也是锁上的吗?”
“平时只是关上,不会上锁。”庄晓蝶说道,“这都是为了防丧尸。”
在丧尸年代,大家的生活习惯已经不一样了。学不会随手关门的人早就死了。丧尸没有智慧,它们不能开关门。如果有丧尸跑到屋内,它也会被困在一定区域内,不会威胁到其他人。
“这个凶手很谨慎啊。”我说道,“你们平时都关着门,不去开门的话,大家不会发现门已经上锁了。我想凶手一定把门都锁上了,再优哉游哉地去杀了王子诺,就算出现意外状况,他也有时间逃离。”
“是的。”庄晓蝶点了点头,“我们也是这样想的。”
“然后呢?”我急着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我们最开始是想绕路的。”庄晓蝶说道,“我原来在一层,跑到了二层。王子诺的房间在三层。二层门也锁着,于是大家又跑到三层,遇到有人下来说三层的门锁了,他想下来拿钥匙。”
“这人是谁,他还活着吗,你能联系到他吗?”
“他还活着,就是许大禹。”庄晓蝶说道,“出去后,你就可以找到他。”
我点了点头,又问道:“然后呢?”
“我们觉得再下去拿钥匙太花时间了。”庄晓蝶做了一个撞门的姿势,“我们决定撞门,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撞开了门。一路上的门都关着。这栋建筑很奇怪,设了不少门,关于这点,以后我细说。我们撞开了很多门,大家跑向王子诺的房间。王子诺的房门也上了锁,我们听到里面有动静,于是我们先敲了门,喊王子诺的名字,问他发生了什么。”庄晓蝶闭上了眼睛,眉头渐渐锁了起来,像是在忍受来自回忆的痛苦,“他没有回答。我们不敢轻易撞门,所以我还是去拿了钥匙。”
“多少人有钥匙?”我问道。
“每个房间都有两把钥匙,房间主人手里有一把,杂物室还有一把备用钥匙。”
“凶手可能用钥匙吗?”
“备用钥匙还在原地,负责管理杂物的朋友确认没有人拿走过备用钥匙,而门的钥匙,还在王子诺身上。”
“那真的是密室。”我叹道,“你继续说吧。”
“我拿来钥匙打开了房门。”庄晓蝶心有余悸地说道,“我们看到王子诺身上缠满绷带,直直扑向我们。他已经被转化成丧尸了,我们费了不少功夫才制服它。”
“就是宗教的教团,不是现存的某个宗教,而是一个新生的邪教。你应该明白,我们绝大多数人都是无神论者,对一些宗教的感觉也不好。一些宗教以神的名义压迫剥削他人,发动战争排除异己,制造屠杀,所以不少人对此很反感。在国内,搞邪教是没有前途的。”
我说道:“但你也不得不承认,有些宗教是导人向善的。我在想,每一样东西的出现都有意义,在最初它们一定符合了许多人的诉求,不然也不会得到广泛传播。反正大家都快死了,有个信仰总是好事,至少给个盼头,人没盼头就活得特别苦。”
毕竟社会已经崩溃了,用所谓的信仰来指引幸存者也许是一件好事。
可是,神体现神性,负责将其贯彻的却是人,而人是不可靠的——即使宣扬超脱的宗教也可能做强取豪夺的事情,宣扬慈爱和平等的宗教也可能肆无忌惮地屠杀其他民族。
果不其然,庄晓蝶也提到了这一点。
“这里所谓的教团就是由人主导的,而不是神。而且这个人,我恰好认识。在末日前,他就是一个神棍。”庄晓蝶说道,“有句老话说得好,平生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有些做了亏心事的人害怕怪力乱神的事情,所以就有一些奇奇怪怪的神棍专门为他们服务。”
“所以他现在算是教主一样的人物?你怎么知道这些?”我好奇道。
“是的。从前我不知道,但求生时,大家接纳新人不都会追根究底吗?”庄晓蝶说道。
“你是说他是你原来的队友?”我问道。
“没错,就是因为了解他,我才会对这里充满戒备。这里的教主名叫郑宏颖,五十多岁,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其实就是个骗子,而且他还是一桩命案的嫌疑人。”
“那你们是怎么分开的,为什么他突然成了你口中的教主,案子又是怎么回事?”我有太多的疑问了。
一个神棍怎么可能在短短几个月里建立起这样的组织,庄晓蝶说的命案是什么?就算是末日,杀人也是不被允许的,别看那么多灾难片中,幸存者没过几日就开始相互残杀,现实生活中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人类花费数千年建立起的道德体系不会那么脆弱。
如果这里的领导是谋杀犯,那这里的性质就完全不同了。我认为做人和写字一样,是有格子的,一旦出了格,打零分也不为过,而且如果出格一次,就极有可能出格第二次。法律不可能绑着人,越过一次底线而没有受到惩罚,那就会失去对底线的敬畏感,让一个没有底线的人当首领是件可怕的事情。
“我慢慢和你说吧。”庄晓蝶道,“我和郑宏颖在同一支队伍里,算上我,那支队伍大概有十五人。”
“那已经是支不小的队伍了。”我说道。
毕竟,我和唐玄鸣他们才四个人。
“这个队伍能成立,全亏了我们的领队。”庄晓蝶说道,“有些人天生就是领袖,能自然而然地聚集起一波人。就像雨一样,如果只有水汽,那很难凝结成雨滴,只有有了一颗尘埃作核,雨滴才会成形——王子诺就是这样的人。而他被谋杀了。”
我问道:“如果他真是你说的那种人,那为什么会有人杀他?他活着才对大家有利。”
“动机也是疑点之一。”庄晓蝶突然压低了声音说道,“而且他死在了密室当中。”
“密室?”
我还是第一次在现实生活中听到这个词。凶手做些什么事,一定是有原因的。而制造密室,大概可以归纳出以下几个原因。
一、由于意外,现场变成了密室,不是凶手的本意。
二、让人以为死者是自杀,或者是死于意外。
三、用密室来掩盖杀人时留下的什么线索,比如里面放了什么装置,需要撞门来毁掉这个装置。
四、嫁祸给有可能出入密室的人,或是和死者一起身处密室的人。
五、凶手为了脱罪。与第四条类似,但不是靠嫁祸他人,而是让凶手看起来没有作案条件,让警方转移注意力。
六、延迟尸体被发现的时间,给凶手更多时间逃离或做准备。
“所以一个没有理由被害的人死在密室当中。这……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我问。
“案子发生那天是这样的。”庄晓蝶陷入了回忆之中。
案子发生在午后,王子诺正在自己房间内办公,大概是计算物资存量和思考明天的部署吧。他的房间在三层,外面是一条小巷。王子诺有远眺的习惯,工作一段时间就要远望一会儿,休息一下。
这里要说明一下,王子诺的队伍此时正驻扎在西湖景区的别墅内。这间别墅一共四层,由于位于景区,过于喧闹,别墅的主人只是偶尔使用这间别墅,所以他们找到这里时,里面没有人和丧尸,而且别墅内设施完善,地下室甚至有发电机。安保没有问题,门窗也完好,一层、二层都加装有防盗窗,门窗都从里面上了锁,外人和丧尸闯不进来,是个完美的据点。
王子诺泡了咖啡,由于条件有限,酷爱咖啡的王子诺也只能靠速溶咖啡解馋。就在此时,一位熟人敲响了王子诺的房门,王子诺迎他进来,随手也为他泡了一杯咖啡。
后来调查时发现,王子诺桌上有两杯咖啡,一杯喝了三分之一,另一杯好像只喝了一小口,应该是来者接下了这杯咖啡,然后喝了一点。
咖啡杯上没有留下什么特别的痕迹。也许杯壁上留有指纹,如果他们掌握鉴定技术,就能知道谁喝过那杯咖啡了。只可惜人类社会已成了灰烬,现代刑侦技术与之陪葬,至少在案件侦破技术方面,人们又回到了原始社会。
回归正题,这两人应该聊了一些事情,王子诺将自己的后背毫无防备地露给对方,结果,对方用利器刺杀了王子诺。
从伤口上来看,那应该是一把匕首,从后心刺入,仅仅一下就杀死了王子诺,凶手还用绑带裹住了王子诺。
然后,凶手就离开了房间,将门反锁。
庄晓蝶他们来到这个房间,发现房门关着,撞开门发现王子诺死了,而且由于王子诺是背后中刀,所以绝不可能是自杀。
王子诺死后,他们彼此猜忌,毕竟谁也不想和杀人凶手待在一起。
他敢在基地杀人,就敢在外面杀人——在外面杀人还要容易一些,他只需要故意把人往丧尸群里一推就好了。
没过多久,他们平分了物资离开了那里。就算再相遇,他们也形同陌路。
庄晓蝶觉得郑宏颖可疑,因为在他们散伙后,郑宏颖过得最好。
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杀戮,一桩杀人案背后,获利最多者总是嫌疑最大。
虽然郑宏颖的成功与王子诺的死之间没有直接关系,但凭借女人的第六感,庄晓蝶认定郑宏颖这个人有问题。当然,现在最大的问题是庄晓蝶没有证据。
我皱着眉头,诚恳地说道:“怎么说呢,我脑子不算太好,上学的时候,数学成绩就不好,看刑侦剧和推理小说,除非特别俗套的剧情,一般情况下我是猜不中手法和诡计的。当然,我很愿意听你说。”
“一人计短,两人计长。”庄晓蝶说道,“当初那么多人也没能查明真相,过了这么久,就更难查了。我刚刚只说了个大概,你有什么想法都可以问我。”
“那我问几个问题,你们最后看到王子诺是什么时候?”我问道。
庄晓蝶回答道:“上午九点,许大禹找过王子诺。”
“中午呢,他不和你们一起吃饭吗?”我问道。
“我们午餐一般不在一起吃。”庄晓蝶说道,“晚餐是一起吃的,午餐是前一天剩下的干粮。”
我点了点头,这是很正常的情况,白天大家都在忙活,把大家聚集起来烧火做饭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你们中午吃了什么?”我问。
“前一天做的饭团,里面塞了话梅什么的。如果在屋里,可以烧热水做成汤泡饭。”
看来他们比我们吃得好一点。
“平时找王子诺的人多吗?”我问道,“下午的时候会有人找他吗?”
“不多,几乎没有。”庄晓蝶说道,“王子诺是那种很强调计划性的人,每天晚上,他会查看大家的收获,计划的进展情况,大家讨论下一步该怎么办,定下方向后,他给出大概的方案。除非有突发事件,大家平时不会找王子诺。”
“听起来,他的工作很清闲。”
庄晓蝶的脸立刻板了起来。我觉得我踩到地雷了。
“不,他参加劳作。”庄晓蝶说道,“他会和搜寻队一起出去,有时也会留在基地帮忙做饭什么的,哪里缺人,他就会去哪里。上午,他基本和其他人一起忙活。中午,他会午休一会儿——我们都会午休,这不是他的特权。为了方便大家找他,下午他基本就待在房间里了。”
“但你刚才说最后看到王子诺是在上午,还是许大禹去找他的。”
“那天刚好在休整,除了四五个人在外面,剩下的人都没出去,活儿也都放下了,不过午饭还是各自吃。许大禹找王子诺是因为一批物资的事情。”
“这么说来,凶手可能是特意选这天下手的。他有足够的作案时间和作案条件,还有足够多的嫌疑人来隐藏自己。”我说道,“那你们赶到时,咖啡是什么样子的,容量多少,温度如何?”
我想要通过咖啡的状态来判断案发时间。
热水的温度会逐渐降低,最终会和周围的空气温度保持一致,因为热量是会扩散的,周围的冷空气和热水的热量交融,最终平衡。
牛顿冷却模型是指:在常温环境下,如果最初的温度是θ1,环境温度是θ0,则经过时间t(单位:min)后物体的温度θ(单位:c)将满足;θ=f(t)=θ0+(θ1-θ0)e-kt,其中k为正常数。现在室温是二十五摄氏度,我们可以拿一杯同样体积、杯型一样的沸腾咖啡来做实验,将它放到室温,求出k的数值,就能用来计算t了。
“撞门时,我们就看过了时间,下午三点二十六分。但我们查看咖啡已经是二十分钟之后了。咖啡虽然是温的,但已经接近室温了……你问这个有什么用吗?”
“我想知道案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对了,你们能估计死亡时间吗?”
庄晓蝶面露难色,说:“我们都是普通人,缺乏相关的知识,准确的时间,我们估计不出来,王子诺尸体上还没有尸斑,从这点来看,死亡时间应该是下午一点二十六分到三点二十六分之间。”
由于人死后血液停止循环,心血管内的血液缺乏动力而沿着血管网坠积于尸体低下部位,尸体高位血管空虚、尸体低下位血管充血,尸体低下部位的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内充满血液,透过皮肤呈现出暗红色或暗紫红色斑痕,这些斑痕开始呈云雾状、条块状,最后逐渐形成片状,即为尸斑。一般在人死后二至四小时出现。
庄晓蝶又说道:“但我们普遍认为王子诺是下午两点左右被害的。”
我问道:“为什么?”
“因为王子诺尸变了……”
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来安慰庄晓蝶。
“对不起。”
先前的友人变成了丧尸,他们还要再“杀”他一次,心里一定不好过,怪不得他们过了二十分钟才查看咖啡。
“没关系,有错的是凶手。”庄晓蝶说道。
“这样吧,你还是从头说起。”我说道,“那天下午,你在干什么?听到什么动静才知道王子诺出事了?”
“那天我在一层处理食物。其实就是腌制鸡蛋,前几天,我们搜到一批鸡蛋,准备吃掉一部分,另一部分仿照咸鸭蛋的方法做成咸鸡蛋。”
“三点左右,我听见一声巨响,是从王子诺房间的方向传出来的。”庄晓蝶说道,“丧尸有听觉,我们平时都不敢发出太大的响声。虽然丧尸攻不进房子,但如果它们堵住出入口,也会让我们很头疼。所以有警惕性比较高的人想去查看一下。我也因为关心王子诺,想去看看。”
“到王子诺房间,你们花了二十分钟?”我发现了一个问题。
“没错,走廊、过道上的门都被锁上了。”
“那些门平时也是锁上的吗?”
“平时只是关上,不会上锁。”庄晓蝶说道,“这都是为了防丧尸。”
在丧尸年代,大家的生活习惯已经不一样了。学不会随手关门的人早就死了。丧尸没有智慧,它们不能开关门。如果有丧尸跑到屋内,它也会被困在一定区域内,不会威胁到其他人。
“这个凶手很谨慎啊。”我说道,“你们平时都关着门,不去开门的话,大家不会发现门已经上锁了。我想凶手一定把门都锁上了,再优哉游哉地去杀了王子诺,就算出现意外状况,他也有时间逃离。”
“是的。”庄晓蝶点了点头,“我们也是这样想的。”
“然后呢?”我急着想知道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我们最开始是想绕路的。”庄晓蝶说道,“我原来在一层,跑到了二层。王子诺的房间在三层。二层门也锁着,于是大家又跑到三层,遇到有人下来说三层的门锁了,他想下来拿钥匙。”
“这人是谁,他还活着吗,你能联系到他吗?”
“他还活着,就是许大禹。”庄晓蝶说道,“出去后,你就可以找到他。”
我点了点头,又问道:“然后呢?”
“我们觉得再下去拿钥匙太花时间了。”庄晓蝶做了一个撞门的姿势,“我们决定撞门,几个身强力壮的男人撞开了门。一路上的门都关着。这栋建筑很奇怪,设了不少门,关于这点,以后我细说。我们撞开了很多门,大家跑向王子诺的房间。王子诺的房门也上了锁,我们听到里面有动静,于是我们先敲了门,喊王子诺的名字,问他发生了什么。”庄晓蝶闭上了眼睛,眉头渐渐锁了起来,像是在忍受来自回忆的痛苦,“他没有回答。我们不敢轻易撞门,所以我还是去拿了钥匙。”
“多少人有钥匙?”我问道。
“每个房间都有两把钥匙,房间主人手里有一把,杂物室还有一把备用钥匙。”
“凶手可能用钥匙吗?”
“备用钥匙还在原地,负责管理杂物的朋友确认没有人拿走过备用钥匙,而门的钥匙,还在王子诺身上。”
“那真的是密室。”我叹道,“你继续说吧。”
“我拿来钥匙打开了房门。”庄晓蝶心有余悸地说道,“我们看到王子诺身上缠满绷带,直直扑向我们。他已经被转化成丧尸了,我们费了不少功夫才制服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