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微服上任入虎贲
  公元453年秋,一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宋文帝刘义隆与世长辞,享年四十七岁。
  刘义隆去世之时,身边只有齐国公萧绍,大司徒庾进,福王刘义询,还有他的贴身太监四人。
  因为此时太子不在建康,萧绍等人担心刘宋政权会发生动乱,于是对刘义隆的死秘不发丧。萧绍跟本来不及悲伤,他只有一面稳定朝局,一面焦急地等待着太子回京继位。
  此时的萧瑾言受到刘义隆的临终嘱托,准备就任虎贲中郎将,接管虎贲营三万禁军,扶保太子。萧瑾夕也在萧绍的授意下,一同前往虎贲营任职,帮助萧瑾言处理军务。
  虎贲营三万禁军是建康最精锐的部队,萧瑾言接管这支部队后可以确保太子回到建康顺利继位。但萧绍还是隐约有些担心,现在太子远在北疆,倘若他在回京路上出现意外又该如何呢?
  另一方面,广陵王刘松座下的的特务头子连城潜伏在魏禧家中,经常和魏禧密谋搞事情。
  虽然萧绍对刘义隆的死做了加密处理,但魏禧在建康耳目众多,他的黑客病毒很快便攻克了萧绍的电脑系统,得知了刘义隆已经挂菜的消息。
  魏禧在第一时间把这个宝贵的情报泄露给了连城,而连城得知了消息,恨不得赶紧长了翅膀飞到刘松身边通知他,好让刘松尽早有所行动。
  心急如焚的连城没在魏禧家里耽搁一分钟,着急忙慌地骑上快马便奔广陵王府而去……
  翌日,虎贲营。
  虎贲营的驻军地点位于建康西郊,距离市区仅有两公里。
  因为萧瑾言前世便做过军官,深知这些当兵的在领导面前规规矩矩,背后却无法无天。于是,他采取了一种“四不两直”的方式,微服上任,目的就是想看看自己这些未来下属的真面目。
  为此,萧瑾言特意发布了公告,说自己将于两日后上任,但他却和萧瑾夕提前来到了虎贲营。
  到了营门口,萧瑾言远远望去,只见两根粗壮的梧桐木立在营门两侧,成了一道天然的门廊。而门廊的正梁上,挂着一块巨大的牌匾,上边龙飞凤舞地镶刻着四个大字“保家卫国”。
  往前走,进了营门,只见一排排的帐篷,仿佛一个个蒙古包似的,整齐划一地罗列在军营中,一眼望不到边。军营里的士兵们似乎都没有发现萧瑾言的到来,或者根本不知道萧瑾言是谁,他们正忘我地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只见这帮士兵们大都衣衫不整,有喝酒取乐的,有聚众赌博的,有躺在草垛上睡觉的……总之,乌七八糟。这种场景第一眼看上去跟本不像军营,而像是一群乌合之众在郊外整了个野游大party。
  萧瑾言见状,不禁心想,握草,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这tm还是禁军军营吗,这不简直一群地痞流氓吗,就这帮兵痞,就这揍性,能tm打仗吗?
  一股无名火瞬间激怒了萧瑾言,他走到军营中间,大喊一声:“这里有管事的人吗?”
  萧瑾言这一嗓子,声音足足高达80分贝。刚才还沉醉在喧嚣和吵闹声中怡然自得的兵痞们瞬间安静了下来,因为他们知道,就冲萧瑾言说话这架势,必定来头不小。
  这时,一个将军模样的青年屁颠屁颠地跑了过来,对萧瑾言说道:“想必这位就是新到任的萧将军吧,末将虎贲营前军校尉莫笛,见过将军。”
  萧瑾言武举夺魁,是刘义隆亲口盛赞的“大宋第一勇士”,俨然已经成了公众人物,此时莫笛一眼便认出了他。
  萧瑾言打量了一下这个青年将领,约莫二十几岁的模样,长得眉清目秀,有几分儒雅之气,身材并不是很魁武,充其量只能算标准身材,在壮汉林立军营中却显得有些弱不禁风,倒像个儒将。
  萧瑾言不禁心想,这小子,看上去跟本不像是武将,倒像个文臣。就这小胳膊小腿的,自己一个还不得办他十个,也不知道他有什么能耐做到现在的岗位上。
  于是,萧瑾言对莫笛说道:“莫笛......天下莫能与之敌,好名字,就是不知道是否人如其名。本将军问你,你有什么本事啊?”
  莫笛听罢,答道:“末将使一杆银月枪,三十六路枪法,运用自如,虽不敢说天下无敌,却也是所向披靡。”莫笛一边说,一边向萧瑾言展示了一下自己的武器“银月枪”。
  萧瑾言见莫笛这副摸样,倒像极了王者荣耀里的赵云,长得像,身材像,武器也像。只不过他看上去可没有赵云那种长坂坡七进七出的能耐,甚至连说话的语气都和赵云相去甚远。
  人家赵云到哪哪都是那一声大吼“吾乃常山赵子龙是也!”那叫一个霸气。可这货呢,名叫莫笛,谐音莫敌,却不敢说自己天下无敌。连吹牛b都不敢的人,岂不就是怂包软蛋吗?姑且把他定义为赵云1.01版本之删减版吧。
  只见萧瑾言微微一笑,道:“哦?三十六路枪法,所向披靡。看来你还很自信。那就让本将军见识一下你的枪法,咱们比试比试如何?”
  俗话说得好,是骡子是马得拉出来遛遛。而且初来乍到,上来先试一试下属的本领,看看自己手底下的人到底几斤几两也是萧瑾言前世做军官时惯用的伎俩。
  没想到,莫笛自知不敌,竟推辞道:“将军是当朝武状元,圣上(ps:莫笛不了解内情,此时刘义隆已经是‘先帝’,刘宋王朝正处于无皇帝的传承断崖期。)亲口盛赞的‘大宋第一勇士’,想必武功盖世,末将不敢班门弄斧。不过末将认为,为将者,自当文武双全,倘若武艺高强,不懂兵法,只会逞匹夫之勇,就万万不是个合格的将军。”
  萧瑾言听罢,心想,握草,自己向他发起挑战,这货都不敢接团啊,真是个怂货,打都不敢打。不过这货倒也不说自己不行,单挑不行算是承认了,但他的意思是当将军最重要的不是单挑,而是多读书,懂兵法。言外之意是他的nb之处不在武艺,而在于精通万人敌的兵法呗。理儿虽然是这么个理儿,但他巧言诡辩,不敢接团,还是怂!
  一旁的萧瑾夕见莫笛这样说,不禁有些生气,上前一步对他说道:“好你个莫笛,小小校尉,居然敢教训将军。”
  萧瑾言见状,赶忙伸手拦住萧瑾夕:“瑾夕,不得无礼。”
  莫笛见状,不免有些神情紧张地对萧瑾言说道:“将军勿怪,末将只是陈述己见,没别的意思啊。”
  萧瑾言听罢,不禁心想,呵呵,小兔崽子,你敢有别的意思,弄不死你。不过,看莫笛这个实诚样子倒也不像是故意嘲讽自己只会逞匹夫之勇。况且,自己也并不是一个单纯的匹夫。
  在萧瑾言的为将理念中,理论学习固然重要,但实际操作能力才是决定胜负的根本。要不怎么那么多高学历的名牌大学生到了企业却干不出业绩,因为理论知识有时候在现实中不适用嘛。一样的道理,当将军是得好好学习兵法,但是真到了战场上,还是狭路相逢勇者胜,得真刀真枪地干啊。
  萧瑾言见单挑一事莫笛实在为难,便不再勉强,心想,看来这货单挑的确不是强项,还是以后再进一步观察,看看他有没有什么其他能耐吧。
  于是,萧瑾言对莫笛说道:“既然莫校尉不愿应战,那本将军只好承让了。”
  莫笛答道:“末将惭愧。”他心中顿时轻松了不少,心想,这个新领导看起来还是很和蔼可亲的嘛。